2018年4月21日 星期六

《海德堡要理問答》– 論主的聖餐 (3)

問80︰聖餐與天主教的彌撒有何不同?
答︰聖餐向我們證明,藉著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我們的罪全得赦免(a); 且我們藉著聖靈被接入基督(b),他具有真身體,現今在天父的右邊(c),在那裡受 我們的敬拜(d)。但彌撒教導人,除非神甫天天為人獻上基督,活人死人都不能因基 督的受苦而使罪得赦免;且以為基督肉身是在餅和酒裡面,因此基督應在它們裡面受 敬拜。故此,彌撒的本質,不過是否認了耶穌基督一次的獻祭和苦難(又是一種可咒 可詛的偶像崇拜)(e)。
(a) 希伯來書10︰10,12,7︰26-27,9︰12,25,約翰福音19︰30,馬太福音26︰28,路加
  福音22︰19
(b) 哥林多前書10︰16-17,6︰17
© 約翰福音20︰17,歌羅西書3︰1,希伯來書1︰3,8︰1
(d) 馬太福音6︰20-21,約翰福音4︰21,路加福音24︰52,使徒行傳7︰55,歌羅西
  書3︰1,腓立比書3︰20,帖撒羅尼迦前書1︰10
(e) 希伯來書9︰26,10︰12,14
聖餐與彌撒
問題80問到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聖餐與羅馬天主教會的彌撒之間有何不同。
羅馬天主教會所謂“祭壇的聖禮”包括兩個部分︰彌撒和聖餐。
彌撒是獻祭︰神甫一次又一次地用不流血的方式,以一塊受了祝福的小圓餅的形式向神的祭壇獻上基督,同時宣佈基督的話︰“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導,這塊小圓餅在那一刻化質為祭品︰餅轉化為基督的身體。基督在聖餅裡顯現他的神性和人性。這樣,就把基督在祭壇上,聖餅中再一次獻給了神。會眾仰望聖餅,敬拜它,以這種方式參與獻祭的儀式。在這個儀式中,神甫念出那些為之獻祭的人的名字,甚至可以是已經死了,但尚在煉獄中的人。
根據羅馬天主教,這種在彌撒中一再重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獻祭是必要的。他們說只有餅和酒一再確實地轉化為基督的身體和血,會眾才能獲得基督在十字架上取得的救恩。在彌撒中,這一轉化每一次都重新發生。會眾仰望且敬拜祭品,從而得到權利吃基督的身體(和血)。彌撒之後,是分享聖餐。
聖餐
聖餐上,神甫把聖餅,一塊不容易碎的餅放在領聖餐者的嘴裡。整個教會吃這塊餅。只有屬靈領袖的神甫,才能又吃餅又喝酒。只有神甫才能喝酒,是為了防止基督的血不小心被灑出來。
一次獻祭就已足夠
問題80 的答案徹底駁斥了羅馬天主教的這種觀念。《聖經》中絲毫找不出支持它的根據。十字架上的一次獻祭就足以饒恕神的兒女的所有罪。任何人不能也不應加上其他獻祭,否則就是對各各他山上一次獻祭的能力的否定。基督的人性現在在天上,我們必須僅在那裡敬拜他。
保羅寫道︰“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10︰12,14)。“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複活,就當求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歌羅西書3︰1)。
教會與基督的獻祭合作,來求得這獻祭所取得的救恩是不必要的。不是教會,而是聖靈在信徒的心裡運用這救恩。他把我們連接於基督的身體,使我們得以與基督有屬靈的交通。
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
這是非常嚴厲的話語,根據《聖經》卻是非常有理的︰彌撒是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因為彌撒把惟獨神,我們的創造者應得的尊榮給了聖餅。將本應給神的尊崇給了神的創造物,就是偶像崇拜。當我們把同樣的尊崇給創造者又給被造物時,就違反了神律法的第一和第二條誡命(出埃及記20︰3-5)。
再次有形地表現一次獻祭嗎?
有些現代羅馬天主教徒的看法是︰彌撒並不是一再重複各各他山上的獻祭,而是再一次有形地表現之。但這種看法也是不符合《聖經》的,必須加以拒絕。只有基督親自設立的聖餐才符合《聖經》。加上了人為的儀式,聖餐就失去了它原本的光彩。
問81︰ 誰可來到主的桌前?
答︰就是那些厭惡自己的罪惡,卻相信得蒙赦免,以及後來的軟弱也可以由基督的受 苦,受死得蒙掩蓋的人;他們會渴望逐漸加強信心,改進生活。但不悔改和假冒為善 的人,乃是吃喝自己的罪(a)。
(a) 哥林多前書11︰28,10︰19-22
聖餐領受者的標誌
在《聖經》的基礎上討論了聖餐是什麼和不是什麼以後,我們現在要問基督是為何人設立了聖餐。
答案中提到了聖餐領受者應有的三個標誌︰厭惡自己的罪惡,信靠基督和他所成就的工作,以及要過聖潔生活的渴望。所有這三個標誌必須出現在聖餐領受者的身上。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真正接受主在聖餐裡所作的應許。
厭惡自己
首先,他要因為自己的罪惡而厭惡自己。如果我們沒有因著神的恩典接受一顆新心,我們通常只會愛自己。雖然我們渾身缺陷,我們還是會以為自己基本上是好人,或者至少是想作好人。厭惡自己包括極其痛恨自己一切的罪孽,譴責自己不僅不是什麼好人,而且內心根本就是完全的敗壞。然後我們就經歷並承認︰按天性來說我們是恨惡神和別人的(見主日二,問答5)。我們完全無能作任何的善功,而是傾向於作所有的惡事(見主日三,問答8)。
我們自己不能生發這樣的厭惡,因為這與我們愛自己相牴觸。這種厭惡是聖靈的工作。他使我們這些自視甚好的人,意識到因為罪我們其實是失喪的。他把這些失喪的人帶到基督面前。先知以西結宣佈耶和華神的話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和你們不善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以西結書36︰26-31)。
2 相信罪得蒙赦免
其次,他相信自己所有的罪,以及悔改歸正後的軟弱(這軟弱常阻止我們完全地按神的旨意行)都因著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得了赦免。這種相信也是源於聖靈在人心裡所作的工。這個罪人因為自己的罪孽,只覺得自己罪該萬死。但同時,他相信神願意饒恕他的罪。然後他相信神所說的關於他的話︰“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4)。聖靈不僅是在那些已經改進了他們生活的罪人心裡,也在那些因為自己的罪孽灰心喪膽的罪人心裡作這種信心之工。那時,他就因聖靈的工作,靠著信心到基督那裡避難。
這種信心必須存在,雖然它或許軟弱或許強大。它會在人裡面一次又一次受到殘留的軟弱的襲打。但一次又一次,這種信心也帶領罪人重歸基督和他的恩典。就像那個重病孩子的父親,來求主醫治。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馬可福音9︰23-24)。信心並不總是對它自己有把握,但對神因為基督的緣故願意赦免一切罪惡的應許滿有把握。一個人不需要有強大,肯定的信心才能參加聖餐。主的聖餐就是為了加強信心。同時,那些參加聖餐的人必須有真實,有生命力的信心。
3 感恩的生活
第三個標誌是渴望信心得到堅固(也靠聖禮),過更聖潔的生活。那些知道罪的嚴重性和饒恕的奇妙的人不會嚮往其他。這也是聖靈的工作︰“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36︰27)。
要求自省
唉,在基督徒教會裡總是有假冒為善者。這些人口口聲聲說(有時也自以為)他們因為自己的罪孽而恨惡自己,相信他們的罪已蒙饒恕,願意過聖潔的生活,但實際上滿不是這麼回事。他們沒有像他們表現出來的那樣,脫離自愛和愛罪惡;沒有以一顆誠實的心歸向神。
當這種假冒為善者領受聖餐時,他們實際上是在吃喝自己的罪。這是心硬化的審判︰他們日益相信他們對自己的看法,而越來越不能接受《聖經》對他們的警戒,去省察自己究竟是否真是神的兒女。這種審判並非最後的審判,他們還是有機會歸向神,就如保羅,在自我欺騙中,被基督歸化(使徒行傳第九章)。
聖餐總是要求我們自我反省︰“人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酒”(哥林多前書11︰28)。
問82︰凡言行顯明不信神的人,也被準許領受聖餐嗎?
答︰不;因為如此行乃是褻瀆神的約,激起他的忿怒降在全會眾身上(a);所以,照 著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基督教會必須使用掌管天國鑰匙的權炳,摒除這等人,直至他們 改正自己的生活。
(a) 哥林多前書11︰20,34,以賽亞書1︰11,66︰3,耶利米書7︰21,詩篇50︰16
摒除不信者
信徒必須省察自己是否配領聖餐。但是教會是否也該審查那些想領聖餐的人呢?教會可否把一些人摒除在聖餐之外呢?那些或在教義上或在行為上顯明不是真基督徒,倒是不信者的人是否要被摒除呢?
教會不應論斷人在自我省察中內心是否誠實,而應在愛裡接納每一個看上去是真基督徒的人。
但是教會應該根據一個人的言行來判斷。那些在信仰上或行為上明顯地與自稱基督徒的告白相反的人,必須被摒除出聖餐。教會必須用天國的鑰匙把他或她擋在門外。基督把這些鑰匙給了彼得,也在他裡面給了教會(而不是教皇)︰“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馬太福音16︰19)。
褻瀆神的約
若是讓不信者領聖餐,我們就褻瀆了神的約,聖靈就會撤去他祝福之工。那時屬靈的黑暗,叛教和謬誤就會充斥教會,神的忿怒將降在會眾身上。分裂,異端和誤用聖餐曾被哥林多教會容忍。保羅就此寫信給他們︰“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哥林多前書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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