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提到抑制罪惡。也許這會叫你連想到隱居避世的克慾之士,他們用盡一切方法防止身體有犯罪的機會。我們從聖經清楚知道,身體有可能成為犯罪的工具,但它絕非罪的源頭。因此,苦待身體並非治本之道。「肉身」不僅僅是指這個「血肉之軀」。但中世紀的這些行為將兩者混為一談,會導至基督徒以為治死罪惡,或多或少是跟律法主義或靠律法稱義有關的。
我們必須在此強調,釘死罪惡是靈命成長中最核心的實際問題。這一項常為人所忽視的教導,必須再度予以重視。在現今這種文化潮流中,無論是年幼的還是年長的,都要好好受教。今天許多年青信徒在信仰上觸礁失落跌倒,不正是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學習如何對付內心的罪慾嗎?更糟的是,有人甚至還鼓勵他們漠視罪的存在。今日教會裡頭道德觀念混亂不已,其中一個現象,就是在罪的事上表現得模棱兩可,猶豫不決。我們已經對聖經清楚的命令持懷疑的態度了。
「抑制」這個詞,即使在早期的聖經版本中,也不常出現。但嚴厲對付罪這一思想卻在新約聖經中處處可見。我們的主在登山寶訓中就提到對付罪惡的必要性: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份,勝過全身被丟進地獄裡。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份,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 (馬太福音5:29-30)
當主對我們說,如果我們要作他的門徒,我們就要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時,他講的也是同一個的意思。在福音書裡,正如在書信裡,十字架是死的最鮮明的記號。跟隨基督即表示向罪宣判死刑,並且透過不斷釘死所有與上帝為敵的意念,將這判決一步步落實在每日的生活中。當然,正如耶穌在登山寶訓中也親自指出:「如果你的右眼叫你犯罪…..」,試探的來源是有可能不盡相同的。因為人的個性、氣質和所處的環境各有不同。我們每一個人都得找出自己特別軟弱的地方在哪裡。往往不碰點釘子,我們可能還找不出呢。但對罪的制裁,無論讓你覺得多麼不自在,仍是普遍需要的。沒有一個主的門徒是不必天天背負十架的,屬於
基督的人,已經將肉體的邪情私慾釘死了(加 5:24)。
而事實上,在新約聖經裡,對於如何治死罪惡這一現實問題,詳細的討論。並且,那是在後來教會歷史中那些錯誤教導出現之前,早就提出來的。歌羅西書就是在這樣的寫作背景底下寫成的。有一些假教師給教會加增一些特別的條例,有什麼是不能吃的,有什麼事是禁忌,聲稱此乃對付罪惡之道、達到聖潔完全之法。但保羅毫不客氣地毅然拆穿了這套騙人的鬼話:
在隨著己意敬拜,故作謙卑,和苦待己身等事上,似乎是智能之言,其實只能叫人放縱肉體,再沒有任何價值。(西 2:23)
很明顯,保羅在這段經文裡要作兩件事:
第一,要為我們在上帝的恩典上豎立正確的根基,以便我們對付罪惡;
第二,要為如何實踐治死罪惡作出辯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