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上帝是聖潔的上帝,神聖的上帝。哈巴谷書第一章的第十三節提到:「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
上帝是神聖與聖潔的,若我們犯冒上帝的時候,若不了解我們的罪與上帝隔離時,就難以接受上帝的義。我們必須要知道,我們是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若沒有這樣的概念,我們沒有辦法明白我們需要被上帝稱義的意義。很多時候基督徒講稱義的時候,忘記了這個基本的前提,我們罪人是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我們需要被稱義,需要上帝來赦免我們的罪。
約翰福音的第三章三十六節談到,尼哥底母跟基督耶穌談到重生,但約翰也談到耶穌與門徒的部分。約翰福音3章36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不信的人他是活在上帝的震怒之下,沒有信耶穌以前,我們是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
另外一處經文,談到我們罪人還沒有得救以前,那個非常悲慘的事實,以弗所書2章3節:「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當我們還沒有信耶穌以前,我們是活在上帝的忿怒下的可怒之子,這是談到稱義非常重要的前提。
歌羅西書1章21節:「你們從前與上帝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
這就是我們得救前可憐可悲,需要救的狀態,就是我們與上帝是隔絕的。
加拉太書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這裡談到我們跟上帝的關係,所以我們是需要被稱義的罪人。
另外一處經文羅馬書5章9節:「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上帝的忿怒。」
還沒有稱義以前,我們生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因著稱義後,我們就從忿怒中間,被免去了上帝的憤怒。這些經文談到,在還沒有稱義以前,我們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悲慘可憐的狀態。我們必須要承認這一點,不然我們就無法了解罪人需要被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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