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
經過試驗的過程和長老們最後的認可,人選就應該公開設立職分。 “ 先 ” 這個字在提前 3:10 告訴我們當指派長老或執事是有一定遵守先後秩序的,經上記著 “ 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 然後叫他們作執事 ” 。長老或執事人選的品格一定要先試驗過,只有在當符合聖經上的要求後,才可設立進入職分。
有關長老公開設立進入職分,在新約聖經中沒有提供太多詳細的指示。在舊約聖經則完全沒有提到。相反地,對著舊約祭司職分設立的儀式過程則有詳細闡述。特別的犧牲要獻上,特別的洗濯,儀式的服飾,在特定的日子一些活動的規定,被聖膏油所膏抹 ( 出 28:40-29:41) 。對著律法上的規定沒有人可以稍微偏離一點。
然而,新約中的長老和執事不是被膏抹的祭司,像亞倫和他的子孫一樣 ( 利 8:12) 。長老和執事不是被指派為特殊的祭司職分或神職人員。他們乃是在上帝的子民中承擔作領導的職分或服事的職分。我們應當謹慎這職分神聖化超過聖經所說的。在新約中長老的就職從來沒有籠罩著神秘感或神聖的儀式。沒有神聖化的禮儀進行也沒有特別的儀式要遵守。設立長老不是神聖的聖禮。這設立的時刻不是賦予特別的恩典、或權力,也不是使人成為祭司、神職人員或聖徒。在新約中所用的詞匯是審慎挑選的來表達一些觀念和信念,作者所要表達的也僅僅設立 ( 選立,或指派 ) 職分。所以說到授與聖職給長老或執事就像說到授與聖職給法官或政治頭銜一樣令人困惑。
保羅寫信給提多,他個人在革哩底的代表,吩咐他 “ 設立 ” 長老 “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 保羅所用的 “ 設立 ” 是指設立職分或特殊的任務。
仔細研究有關按手禮, (Warkentin) 對著使徒後時期有以下的觀察 : 在早期使徒後的時期,設立進入職分明顯地幾乎沒有什麼儀式或禮節 … 我們看到新約當中簡單的用語仍舊是在設立職分時遵行。在基督徒的圈子,每一會眾都是祭司,聖潔的、謙卑的職事和家裡的一員。 “ 設立 ” 這簡單的字最能表達長老和職事開始進入職分。在新約中,沒有特殊階級的人是需藉著神職授予的典禮來進入服事。沒有人需要被按立去傳講基督或為人按立。所有這些觀念在新約使徒的教會都是沒有的。
在新約中指出長老是藉著按手、禱告並正式設立開始職分。保羅在書信中有關長老的教導(提前 5:17-25) ,說到按手時必定是設立特定職分。“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 ; 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提前 5:22) 。因此保羅想到提摩太藉著按手為著以弗所人正式設立新的長老。在行傳 14:23‘選立’這個詞是使徒行傳 6 章整個程序的總結,然後保羅、巴拿巴按手在加拉太的長老身上。當然在保羅的身上有許多次的按手 ( 徒9:17;13:3;14:3;19:6 , 11;28:8; 提後 1:6) ,在提前 4:14 我們也看到教會長老也按手在提摩太打發他與保羅同工。
早期的基督徒常藉著簡單公開的儀式來設立或委任某人特殊職分或任務 ( 徒 6:6;13:3; 提前 4:14) 。對著重大事件像設立長老,一些公開、正式的對新長老的認可仍是必須的。在會眾面前藉著按手禱告正式設立長老象徵著新長老職事的開始。正如同對著新長老說 “ 你現在正式開始你的職責。你現在是長老團的一員。牧養、照顧群羊的擔子在你和其他長老們的肩上。 ” 同時也是對著會眾說 “ 這位是新的牧養、照顧你和你家庭的長老。 ” 所以正式的設立是職事的起始點。更甚,藉著按手正式設立長老也傳達教會對著新長老的認可、祝福、禱告、承認和交通。
有關按手,在新約中沒有太多的教導 ( 提前 5:22) 。按手不像受浸或擘餅那樣有明文指示我們去做,也沒單單限定教會的少數人 ( 徒 9:12;13:3) 。所以在特定情況下,按手準確的意義並不明顯。但我們卻知道早期的基督徒在禁食時行按手禮,因為這對眾人都有益處,也是一種祝福。但因為對著有關按手的混淆和迷信,許多的教會完全避免按手。這實在是個悲劇,因為按手非常有意義,它寶貴的顯明祝福、贊同和合作的關係。基督徒可自由的行按手禮如果他們想要的話。但如按手造成誤會或紛爭就應避免使用。
[禱告]
最後,這重要決定的所有步驟都必須溶入於耐心的禱告。教會和領袖必須為著屬靈的眼光、引領和公正的判斷祈禱。他們應單單尋求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揀選而不是他們自己的。上帝對著以色列人說 “ 他們立君王卻不由我,他們立首領我卻不認 ”( 何 8: 4a ) 。願上帝不至對我們說同樣的話。
可悲的太多的教會在揀選、試驗長老或執事人選時付出太少的時間和努力。一位朋友告訴我,在他聚會的地方,牧師一年一次聚集所有的會眾到地下室,當主日晚間聚會結束時,去揀選長老和執事。當所有人都聚集在黑板前時,執事會的主席就請大家提名執事人選,幾個名字提出後就立刻投票表決。新執事就設立了。牧師宣佈會議結束。整個過程不過半小時。沒有考量聖經上所說的資格,沒有禱告,沒有時間去詳細考查提名的人選。對著許多教會,僅僅是想要“ 替換退休的董事會成員,保持一定的名額 ”而已。
欠缺考慮、懶惰和不禱告,這樣的過程,使教會式微,並且貶低長老、執事的職分。評估一個人是否合適作長老或執事必須是考慮周全,耐心地,按著聖經教導來做。經上清楚教會之治理的記載,不要倉促,考慮不週的去設立職分, “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 ”( 提前 5: 22a ) 。
當一個人被設立為長老後,只要他持續有渴慕,工作上也能盡功用,並且符合資格,他就可一直作長老。對長老設立服事任期或限制長老的人數,都不符聖經的,是傷害教會的,並且貶低長老的職分。如果教會裏有 8 個人渴慕作長老 ( 提前 3:1) ,那長執團隊就應該有 8 個人一起運作。 (Lawrence R. Eyres) ,長老會的牧師,是“ 教會的長老 ”一書的作者,他根據聖經就限制或限定人數的長老制警告說 :『當提名人選多於必須填補的人數時,就會造成競爭,長老設期限和限制在一定的人數是有其潛在的危險。設定固定的長老人數是有危險的先例 … 如果人預備好作基督教會的長老,有何規矩他必須退出,只因另一人也預備好了?如果聖靈設立人作長老,那教會就應讓聖靈所預備的人來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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