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信預定論的人是否定人的責任,因為預定論者說人沒有自由意志。其實,加爾文主義並不是說人沒有自由及意志去揀選自己所喜好的,而是說他們的意志並不「自由」,意思即是他們天然沒有向神及歸神的心志。他們的意志已經被罪捆綁了。羅馬書3:10-12也是這樣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有人說加爾文主義者減 弱傳福音的心志甚否定向所有人傳福意的需要。其實持這個論調的並不是正統的加爾文主義,而是極端加爾文主義。他們說神預定了一些得救,我們只需向這些人傳 福音便可以了,不需要呼召所有人悔改。但我們何以知道誰是神所揀選的人?他們自圓其說地說,那些對福音有點反應,有點歸向的態度便可能是了。這是極度錯謬 的看法。神的確揀選某些得救,但同時又吩咐我們要呼召所有人悔改。這是神作工的方法,我們沒有權用人的邏輯(小聰明)來將神的命令解釋過去。加爾文、懷特腓爾特、愛德華滋、清教徒、司布道,鍾馬田,John MacArthur等信預定論的人都非常熱心地傳福音。克理威廉甚至被稱為宣教之父。誰説預定論者沒有傳福音的火熱?
有人說,聖經明明說神愛世人,為所有人死,為甚麼預定論者說神揀選某些得救,容讓某些人下地獄?其實兩個說法沒有衝突,神的確愛世上每一個人,這種愛叫為 普遍的愛,這愛不信的人也可以享受到。但神卻以永遠的愛去愛那些蒙揀選而信祂的人。同樣地,基督的死的確是為了世上每一個人,意思是整個世界都因著基督之 死而得著恩典,但基督所付出的永恆贖罪恩典只應用在祂所揀選的人身上。有人認為神這樣做不公平,但若是真正的公平,世界所有人都要滅亡,因為沒有人會揀選 主。神顯然不喜悅這樣的「公平」。神定意要救一些人。神 沒有預定人滅亡,神不喜悅惡人死亡,但他們不願意歸向祂,神只是容讓他們擔當自己犯罪的刑罰。這是神的公義。但神不願所有人都滅亡,所以用祂的主權去救一 些人歸向祂,這些人本質與其他人完全一樣,都是一樣的敗壞,所以神揀選他們,絕對不是因為他們比其他人好,所以使神看中他們。不,他們之所以得救,純粹是 因為神的恩典。簡而言之,若一個人滅亡,完全是他的責任,因為他犯罪。若有人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及憐憫,完全與他的表現無關。就是這樣,神從祂的「揀 選」及「不揀選」都得了榮耀,都高舉了祂的屬性。這是神的主權及智慧,我們反對甚麼呢?
有人反對將神的愛分為普遍的愛和永遠的愛,又將恩典分為可抗拒的恩典及不可抗拒的恩典。他們認為純粹是人為的分別,沒有聖經根據。但我並不認為這些分別是 人為的,而是從聖經引申出來的教導。舉例說,神明顯地沒有用永遠的愛去愛那些現正在地獄裡的人。請問他們生前所享受的是甚麼樣的愛?當然不能說是神永遠的 愛(因為事實不是永遠,他們正身在地獄)。那麼我們稱這種愛為普遍的愛有何不可?另外,我們又看到有有聽福音而沒有反應,另一方面我們又看到當福音臨到某些人時,他們是不能抗拒(不能抗拒不是被逼的意思,而是聖靈會令某人心悅誠服地服主)而信的(例如保羅),那麼我們稱第一種呼召為普遍(可以 被拒絕)的呼召,第二稱為不能抗拒(一定有效)的呼召,有甚麼不合理的地方呢?
有人說,加爾文主義只是用人邏輯得出來的一個神學系統,沒有太多明顯的聖經根據。但我認為聖經著實有明顯說過這個真理。聖經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聖經說:「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聖經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若有人說神揀選我們,因為我們先選擇信祂,請問這個說是否扭曲了經文的意思?);聖經說:「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5:9)。聖經在羅馬書說得更清楚了:「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 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 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 傳遍天下。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 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诖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倘若神要顯明他 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 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呢﹖」(羅9:11-20)。當然,反對預定論的人必然會將以上的經文另作別解,但為何他們說預定論沒有明顯 經文支持,純綷是人的邏輯?這麼明顯還不算明顯?
相信立即有人會回應:但我們也能從聖經中舉出極多例子,證明神期望所有聽聞福音的人都有責任信主而得救。然而,這些經文與預定論根本沒有衝突的。神當然期 望所有聽聞福音的人都有責任悔改信主,但神清楚地知道這些人沒有能力去信,除非神先加力給他們,使他們能信。這就是主說「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的意思。是父神的吸引,不是人的自由意志令他們信主。「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那為何主耶穌又要向所有人講道呢?因為祂知道在聽道的人當中,父神會吸引某些人歸祂!
另一段說神揀選的經文是在以弗所書1:4-6: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 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但反對預定論的人說這段經文是說神一般性地揀選教會,不是個別的人。這種說法不能接受。 教會是甚麼?教會是由個別得救的人組成的。請問神如何神一般性地揀選教會而不先個別地揀選人?這種說法既不合邏輯又不合聖經。看該段聖經的上文下理,明顯 說神從創世以先揀選某些人得著兒子的名份。是我們個別的基督徒得著兒子的名份,不是教會得著兒子的名份,我從來沒有聽過教會是神的兒子這個道理。
有人質疑預定論者祈禱的心態。 他們說加爾文主義者既說一切都是神預定,那麼他們為何需要懇切禱告?他們的禱告豈不是門面工夫?他們當然不會為教會復興懇切地祈禱了,因為他們根本不信祈 禱可以「移動神的手」。但這是對加爾文主義的誤解。復興當然是需要禱告。加爾文主義並沒有說復興及其他屬靈恩典是不需要透過禱告得著的。但禱告只是神所用 達成祂的旨意的一個方法。是神先引動這些人禱告。若神定意賜下復興,祂會感動一些人為這事懇切地禱告。神是第一因。單單禱告本身不能成就甚麼事。最好的禱 告也只是人的行為。但按著神的旨意,懷著謙卑的心,並承認我們的禱告若缺了神的恩典,本是毫無價值的,這樣的禱告神必定垂聽。
加爾文主義者是最佳的禱告者,因為他們知道他們沒有能力作甚麼,但相信神能用祂的主權,按著祂的旨意成就一切。若不是這樣,為何我們會祈禱求神改變人的心 及賜給他們悔改的恩典?他們不是有自由意志嗎?記著,你是求神用祂的主權去改變人的心思及意志啊!若神果真成功改變他們的心,使他們心悅誠服地歸降祂,那你不稱這種恩典為「不可抗拒」,你該稱它為甚麼?若 仍有人認為承認神預定的主權與懇切禱告是自相矛盾的做法,那我們也只好容讓一些似乎是矛盾的事吧,因為我們的主豈不是這樣作嗎?主耶穌明明預知自己要被釘 十架,祂清楚知道這事是父神預定的,絕對不能改變的,但一件非常奧秘的事(我相信沒有人能完全明白),主在客西馬尼園竟三次求父神叫那杯離開祂!而且主不 是門面式、因循式的禱告,而是極度懇切的,汗如血滴的禱告!神的預定與懇切的禱告在主看來完全沒有衝突,我們豈不可以一樣效法祂的榜樣?弟兄姊妹啊,讓我 們竭力地,甚至將生命傾倒向主呼求,好像我們能改變神的心,搖動神的手一樣吧!但在我們的心底深處,清楚認定一個事實,就是神一早已經預定及安排一切,最 終我們不是求自己的心意成就,而是求祂的心意成就。懇切禱告之餘,我們也要學習跟主一樣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神的預知及預定是神的事情,絕對不應影響我們逼切求主的心。若有人說是我們矛盾,那我只好說,主給我們的榜樣也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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