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4日 星期六

作為有機體的教會和作為組織體的教會

 基督徒不能作為個別的信徒而活,而是作為基督的教會而活。上帝以主基督的名召喚,種在基督的身上,形成神聖的基督的身體,從而形成教會。不是一個兩個的個別信徒聚集在一起互相聯結形成教會,而是從根本上與基督聯合,種在基督身上,從而成了一個身體,可以形成教會。從而教會是一個生命的有機體,是一個身體。

 在所有的團體或組織體中,沒有一個比身體更始有機體。使徒保羅說教會是基督的身子,信徒各作肢體(哥林多前書12:27)。因為基督的教會都以基督的生命而活。所以形成基督有機的身體,互相平行地聯結,所以在信徒的交通,信仰告白,與罪的鬥爭當中表現為有機體和同一生命共同體。所以若罪入了教會,就不只是對犯了罪的人有影響,而是對整個教會都有影響。當然整個基督教都是一個教會,但每一個教會都是一個完整的有機體。所以如果牧師、長老、執事,一般信徒犯了罪,就不只是對其當事人,而是對整個教會都有影響。因為教會全體就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有機體。所以整個教會在一起與罪鬥爭。

 罪入教會,會受到很多傷害,但不會解體和瓦解崩潰。因由基督的血救贖,由基督的生命成了有機體,所以即使罪入了教會,受到傷害,那教會也不會消失。當然也有這樣的教會,但那種教會不是與基督的生命聯結的基督的身體,而是宗教團體。

 因教會與基督的垂直聯合,所以是一個生命有機體,就可以進行信徒間的平行的交通,所以這有機體表現為組織體。因為這樣的有機體的形成需要組織。組織必須能夠連結所有與基督的生命連結的所有生命。讓所有的信徒都參與這個交通。組織必須最小化,必須是全體都能參與的有生命力的活動體。讓交通活起來是牧師的責任。

 組織過多會減弱恩惠。組織必須是最小化的,有機的連結,保障教會的自由。教會本來是自由相聚 的地方。如果過多地束縛在組織上,則很難進行基督徒的正常的生活,恩惠消失。一個人不適合多個職分。身體疲憊有悖於上帝遵守安息日的法則。主日應該是禮拜和安息的共同完成。活動過多,有時也有助於信徒成長,但很容易轉變成宗教活動和熱情。教會過於龐大,變為教區化,則喪失了信徒間的交通。應該去附近的教會,留在地域的教會。教會汽車在主日應該休息。連主日都工作是不好的。重點應該是安息和禮拜。「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子、奴僕、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作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有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20:8-11)

 教會的職分是事奉的職分。一個人兼任幾個就難以事奉。教會的職分應按所受的恩賜分別擔當,不足之處應互相補充。因為受了恩惠,主的教會是為建立主的身體的事奉的職務。基督作為事奉者事奉而建立了教會。所以,教會的職分都是事奉的權威,是因上帝的話語和恩賜的權威,而不是在世上左右的那種權勢。教會的職分,事奉是其根本。為了這事奉,教會為了交通和救濟,傳道和行善而建立組織;教會的組織都應以事奉的職責最小化組織。

 基督的教會是一個身體,所以信徒的交通是很重要的。通過交通,為了相互的信仰成長,將各自的 恩惠分享。互相安慰、激勵。為了在遇見困難的時候不失望而讓信心成長,而相互分享基督的愛。用基督的一個身體,互相照顧軟弱的肢體,一同參與基督救贖的恩惠。通過交通達成信仰的生命共同體。所以教會不僅要交通,而且還一定要救濟。互相分擔重擔,分享各自享有的東西。上帝的國包括屬靈的和物質的,教會外的救濟也一定要進行。

 教會第一位的任務是傳道。整個教會都要成為傳道的教會。教會的方向必須一向是傳道。不能強行 帶到教會,讓其加入,被組織束縛,以增加數目來確保自己的權威是不對的。以基督的生命聯結的生命體所組成的教會,儘管數目小,但卻能做好事情。必須是信了耶穌得到重生加入教會,自發地形成信仰告白和信仰行為。強行帶到教會進行登記是羅馬教會的方式。一旦進入了教會,教會就會負責拯救,所以就放心。這樣的方式沒有了得救的喜樂,沒有用真盼望和能力事奉上帝。傳道必須與聖靈的作工聯繫在一起。牧師作為話語的事奉者謙卑地好好準備話語,讓人們成為基督徒。要讓人成 為穿著基督的形象的神聖的上帝的百姓。這時牧師最大的責任。講道和教育是牧師的兩大職責。不僅講道,教育也要由牧師負責才能做好。主日學校教育也必須由牧師負責。

牧師是話語的事奉者。他因為宣佈了上帝的話語也受權威和尊敬。祝福亦由當天講道的牧師根據講道 的話語的權威來祝福。不是因為舉手祝福而受尊敬。因其宣佈了話語,因為那話語才受權威和尊敬。是作為話語的事奉者的權柄。講道是有關人格的事情。因此講道者的聖化是重要的。若按話語生活,信徒就接受這話語。而且在按上帝的話語生活的時候,牧師也有了屬靈的眼。可以正確地勸解信徒。並不是左右信徒,教會總是長老體制,討論體制。

 

 

聖靈論與救恩論之結合

 

一般基督徒都曉得,在路德身上所肩負的改教使命,主要是高舉三個『惟獨』:惟獨聖經(sola Scriptura)、惟獨信心(sola fide)與惟獨恩典(sola gratia)。

路德所揭櫫的這三項原則—聖經、信心、恩典,都與救恩有關。但我們也發現,路德神學與聖靈的關連性相當高。例如,他認為乃是聖靈藉著福音的話運行作工,使人藉著信得著上帝的救恩;因此信是上帝奧祕的恩賜(mystical gift of God),使信徒能有分於上帝,與上帝成為一。

若是沒有恩典與聖靈的運行,人無法蒙上帝悅納,也無法獲致使人得救的信。救恩乃是上帝所賜的恩典,是因著人的信,藉著上帝的話並由聖靈所完成。因此路德認為,上帝的話乃是上帝賜聖靈的管道(channel)。人聽到的是聖經的話,但上帝賜下的是祂的靈。有聖靈在裏面運行,人所聽到聖經的話成了上帝的話,人才能明白上帝的話。因此有上帝的話,就必定有聖靈的運行。

路德強調,聖靈不會毫無憑藉、漫無目的進到人裏面來運行,聖靈是藉著上帝的話運行在人裏面,使人得著福音的啟示。因此路德認為,無論是研讀聖經、教會禮儀或事奉體系,若無聖靈在人裏面運行,都不過是死的字句、外表的儀式與人為的組織,根本無法將上帝和上帝的祝福帶給人。

因此就著路德神學的內涵來說,聖靈乃是使一切客觀教義變成主觀體驗救恩的內在因素。此外,我們也必須注意,雖然路德強調聖靈帶進自由,使信徒脫離罪與律法的捆綁,並且認為信徒能與上帝有自由並個人的交通,不需再透過羅馬天主教會聖品人的媒介;但是他並沒有因此鼓吹並放任信徒脫離教會和聖經,而在經歷上不受約束,在舉止上為所欲為。

他所強調的聖靈工作,完全受上帝話語—聖經的限制,其應用乃著重信徒在日常生活中經歷救恩的祝福,不同於已往在孟他努運動及中世紀奧祕主義中所描述那特殊、極端的超自然特性。就著聖靈教義與經歷的發展上來說,這是一個在觀念上具有恢復性質的扭轉,平衡了中世紀經院哲學和奧祕神學中的偏差,也糾正不少瑕疵。

至於加爾文這位名副其實的系統神學家,對聖靈的解說比路德更有系統,結構也更明確。就著聖靈的身位一面,加爾文的說法係基於他的三一論,而他的三一論又承襲奧古斯丁與艾奎那路線,因此他肯定聖靈雖在身位上與父、子有別,但在本質或素質上與父、子是一。例如他曾引用希伯來一章四節說到:『上帝的本質是何等單純、不可分割;這本質在祂裏面完全且完整。…父雖因祂自己的特質而有別,卻完全將祂自己顯於子,…於聖靈亦然。』

他也引用約翰一章一節『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解釋父與子雖然在身位上有別,卻在本質上是一。他認為無論父、子、靈之間有何區別,都不能損害上帝最完全的一。完整的父在子裏面;完整的子在父裏面(約十四10)。因此子與父乃是一上帝;並且聖靈與父和子也沒有不同,因為聖靈乃是父與子的靈。

不過他也承認,在說法上必須兩面兼顧,才能防止信徒落入亞流及撒伯流異端。他諄諄題醒,人的心思若因好奇而沉迷於此(關於三一神一與三的奧祕),就會陷入迷宮,因為這一個奧祕實在遠超人智所及。

論到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加爾文神學在內容上比路德更深入,聖靈工作與信徒救恩歷程的結合度,也顯得更為緊密。在上帝的話與聖靈的關係上,加爾文的看法比路德更進一步,他認為不僅人所傳講之上帝的話是聖靈的管道,聖經在本質上(in its essence)就是聖靈的管道。換句話說,他認為信徒無論是聽人傳講上帝的話或是自己研讀聖經,都能經歷聖靈運行而蒙光照或得啟示。

加爾文相信聖靈在人身上的運行始於重生。他認為當人心為聖靈開啟時,上帝的話就能進入。因此,信心乃由聖靈而來,這聖靈使人得重生,將人聖別,內住於人,在人心裏蓋印,賜人生命將人點活,並且聖靈還是基督將信徒緊繫於神的憑藉。雖然加爾文在其代表作《基督教憲章》(The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並沒有專論聖靈的章節,而在他零星題到聖靈時,篇幅也相當有限;不過他也像路德一樣,將聖靈與基督徒救恩的經歷充分結合。這是聖靈論發展過程中,在十六世紀時一個非常顯著的特徵,也是因宗教改革所帶來的重要恢復與改正。

 

日耳曼奧祕學派中的聖靈論

 

十三世紀起,歐陸奧祕主義以日耳曼奧祕學派(German Mysticism School)為首,曾在巴黎(Paris)、史特拉斯堡(Strassbourg)、科隆(Cologne)等地任教職的艾克哈特(Meister Eckhart)又是箇中翹楚。

艾氏神祕主義所強調的奧祕聯合雖然有濃厚的新柏拉圖主義(Neo-Platonic)特色,有別於伯納德以奧古斯丁神學(Augustinian Theology)為基礎的理論,但二者卻同以基督人性與受苦為中心思想。

艾氏認為基督是神人連結的原型(the prototype of the union between God and Man),因此基督是所有忠信者效法的榜樣。他題出著名的『與上帝聯合三階段論』藉著悔罪並對抗惡慾而得『潔淨』(purification),藉著默思基督受苦而順服基督並仿效其苦難以得『啟迪』(illumination),達到脫離一切世物、惡念和自我以臻神人『聯合』(union)境界,但他絲毫未將這一個與上帝奧祕聯合的歷程,歸功於聖靈的工作與經歷。

連十四至十五世紀奧祕派知名人物如凱瑟琳(Catherine of Siena)、肯培多馬(Thomas a Kempis)、茱莉安(Julian of Norwich)以及激進的薩弗納若拉(Girolamo Savonarola)等人,無論經歷夢兆、神醫、聖痕(stigmata)、豫言,或是聖別、變化、聖愛、受苦等等,都直接將他()們經歷歸因於對默想基督、仿效耶穌受苦,或是與上帝密室交通,而不是對聖靈的經歷。

我們不能否認,在十二至十五世紀奧祕主義發展歷程當中,或許真如格立菲博士所言有聖靈的工作,但是從他們的著作和見證中我們也能推斷,中世紀敬虔修士和修女對聖靈身位和工作的認識與經歷,並沒有顯出承繼十個世紀神學豐富之後該有的進展,還是留在前幾個世紀的水準中。

若想要在這些靈修著作中,發現他們對聖靈身位和工作的認識,恐怕不免失望。中世紀基督教在奧祕主義中所呈現出的聖靈論和經歷,比起初期教會,進展並不顯著。

2022年5月13日 星期五

福音派對聖靈工作所需要的反省

     面對著這樣廣闊而豐富的聖靈觀,現代福音派必須謙卑地反省,我們有否保持著這樣的傳統?簡單地回顧一下歷史,我們或許看到自己的缺乏。事實上,改教運動到了第三代,本來充滿活力的福音信仰,在後改教時期因著不停的神學爭論,變成了極度客觀、理性、抽離現實和僵化不堪的信仰條文,並加以經院式的思維系統詮釋。

    美國改革宗神學家赫舍林克(John Hesselink)在闡述加爾文充滿屬靈感、而又親切非常的聖靈論之後慨嘆地說:“問題是宗教改革後的教會是否覺察並忠於加爾文所開展的這般宏大的聖靈神學?可惜的是,大體上來說,答案是否定的。在17世紀,一方面是經院正統主義,另一方面是敬虔主義,對加爾文合乎中道的有關聖靈工作的神學,造成了創傷性的打擊。”

    教會的生命力耗盡於神學爭論的同時,信仰的表達更被規範於抽象、枯燥並與生活絕緣的神學論述中。聖靈也成了掛在唇邊的信條,失去了轉化生命的內在動力。當基督教正統主義遇上隨後的啟蒙運動思潮,僵化的信仰体系更潰不成軍。理性主義挾著科學主義的威勢,對任何超自然的 敘事抱著質疑以至否定的態度,聖靈的工作不單被視為玄妙神秘,更有怪力亂神之嫌。

    18、19世紀後,福音信仰神學一方面要對抗自由主義稀釋信仰的威脅,一方面要在形形色色的聖經批判學術論述中,建立學術公信,以力保聖經的權威;另一方面又要回應科學實証主義的真理驗証要求,以及後現代浮移 無定的真理觀,確立客觀真理,確立神的話語的客觀真實性。如何回應後現代極度自我主義而將真理私有化的潮流,如何使福音在當今世界被確認為“大公真理” (public truth),都是福音信仰神學當前最大的關注,並且不能稍有鬆懈。

    在福音信仰的教會看來,靈恩運動將客觀的福音真理私人化(privatize),正是教會自亂陣腳的內患。在這樣的情勢下,福音派的神學及屬靈取向,很容易步入正統主義(orthodoxy)思辯的壁壘,變得抽象、理性以致缺乏生命經歷的真實感。

    在神學系統的建構中,福音派誠然不會忘記聖靈應有的位置,也不忘提醒其在信徒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福音派對缺乏客觀依據而依主觀經歷確認的信仰詮述,是有相當保留的。同時,在專注表述福音真理的客觀性與大公性(經得起公開的理性思辯的考驗)中,聖靈工作的奧秘如何表述亦是一大難題。無怪乎當巴特提出聖靈傾注在人的生命中,使基督所啟示的客觀真理成為主觀事實(the outpouring of the Holy Spirit as the subjective reality of revelation),使聖經中人的文字成為上帝的道(human words become the Word of God),不少福音派的神學家便批評他,認為他有主觀主義之嫌。

    我們不妨反躬自問,聖靈在現代福音派的神學中 到底有何位置?聖靈大抵是在討論聖經權威或無誤的時候,出現得最多。聖靈往往成了神學知識論的一項原則性的法則(Formal Principle),其功能只在保住聖經作為真理的客觀標準或依據。這標準一經確立,聖靈便隱退到背景去,等待下一次神學爭論時再度被抬出來。我們的 “話語神學”是否成了窒礙聖靈彰顯的建構?

    福音派是否往往將“神的道”化成“經卷文字”,將信仰生活化成查經、聽道、佈道的活動,將牧養事奉化成釋經、講道、教義講解?不錯,福音派常以守住“聖靈與神的話語緊密相連”的原則為傲,但聖靈在話語的事奉(ministry of the Word)中到底有什麼實質的位置?福音派釋經學者在釋經時有否將聖靈的光照計算在他們研究、默想、解開聖經的活動上?

    同時,聖靈如何內住於信徒的生命中,光照、引領、保守、警醒、赦免、潔淨他,給他能力過得勝的生活,賜他恩典叫他結出聖靈的果子,並叫他有勇氣見証基督?這一切對路德或加爾文來說,是救恩具体實現的核心,是關乎生死的,而絕不是掛在口邊的一項信仰宣認。他們非常強調聖靈內住的成聖經歷。但對於現代的福音派,成聖已成為一失傳的教義;生命的內在性也甚少提及。我們對聖靈的經歷是否顯得蒼白?Larry Christenson說得好:“宣認聖靈的位格與迎接祂或被祂的臨在所充滿的經驗是連結在一起的。正因祂是有位格的主体,祂必須被迎接。我們不能假設一個人贊同了正確的教義便自動得到聖靈滿有影響的臨在。一個人可以相信有關聖靈的教義,而從沒有經歷祂的臨在與祂的能力。”

    被譽為美國本土最重要的哲學家,並美國大復興的領袖愛德華茲,為福音派傳統提供一個很好的榜樣;他抱著開放的態度,具創意地去發掘我們傳統中已有、但被忽略的 信仰;他更結合嚴謹的神學思辨和向聖靈不可理解的奧秘抱完全開放的態度;他強調客觀真理,卻堅持必須有真實的聖靈內住的經歷。

    他提醒我們,信心絕不可被約化為一種接受啟示的理解活動(an act of understanding)。信心固然是知識,但卻是一種充滿著愛的知識,是“愛慕神真理的知識”(loving knowledge of God’s truth)。這種知識需要思想與心靈結合為一個整体,完全地投入。我們的理性在尋求認識上帝時,被祂的愛感動,並同時被愛祂之情所灌注。因此,信心的行 動是一種“心靈的感覺”(the sense of the heart)。

    他說:“當然,心靈的感覺,嚐到神真實的滋味,不是靠理性思 維,假若理性思維只是狹窄地被理解為邏輯推理。心靈的感覺在本質上並非關乎純客觀事物真相的判斷,其中判斷的主体抽離地作一個旁觀者以推斷客体。一個人 ‘有心靈感覺’,乃因他親切地與客体聯合,以一種敬愛的態度與之相交。”

    當人認識上帝的真理時,他不單見到真理之光,他更是被 聖靈灌注。“真聖徒得賜上帝的靈住在他們裡面,祂以此作為永遠的居所:在裡面影響他們的心,作為新生命的原理,或作為他們生活和行動的超自然泉源。”

    對愛德華茲來說,一個人若有更新的生命,他必定會因聖靈內住而與上帝契合,他不單感到上帝的實在,也感到祂在自己生命中產生的果效的實在。

    成聖的事實不是一種神學概念,而是一種實在的經歷。愛德華茲稱之為“感覺得到的知識”(sensible knowledge);它不單是一種直覺的確信(intuited conviction),它更是一種“視覺”(sight),將抽象的真理化成與感覺分不開的“真實意念”(actual ideas)。一個對聖靈沒有經歷的人是一個沒有真生命的人。靈恩派強調聖靈臨在的真實是福音派信徒應自省的。

    強調經歷,相信不少福音派信徒都覺得問題不大。他們比較難接受的是靈恩派對神蹟奇事的推崇。然而,否定神蹟奇事乃上帝的大能的彰顯,並在今日仍然彰顯,他們在神學上不是完全沒有困難的。

    聖經常以神蹟奇事來顯出上帝的能力和祂絕對的自主自由,並對人的關切。我們有什麼神學理據去否定今日上帝可以在祂的聖民中行神蹟奇事?我們常聽到的解釋是加爾文也曾用的,就是神蹟奇事隨使徒時代的過去而消失。但這理據成立嗎?

    值得注意的是,加爾文只是強調,某一些恩賜(例如方言)因教會需從無到有地建立起來,一些特別的恩賜便出現而顯為重要;如今教會既已被建立,這些恩賜亦因完成任務而消失。但加爾文繼續指出,一些恩賜隱沒了,另一些以前未顯的恩賜卻湧現出來。恩賜不是絕對的、恆在的。加爾文認為前所未顯的恩賜可以在以後的時代因聖靈的決定而顯現,這一點非常精彩。

    或許最值得反省的是福音派的救贖觀、成聖觀是否太內向而個人化,因而缺乏天國視野(kingdom perspective)?同時在教會觀方面是否缺乏末世觀照(eschatological vision),以致教會缺乏一種歷史的動向感?缺乏天國視野可使人內向,專注於個人內在生命的重建。這樣的屬靈導向叫人很容易忽略一重要的事實,就是 “國度衝突”(kingdom conflict)的問題。

    個人生命的主權一定牽涉撒但的權勢與上帝國度的衝突。“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爭戰。”戰場不單在我們的內心,而是全面的,從身体、靈魂、家庭、倫理、政治和生活的每一個環節。當上帝的國度要在 這些生活環節彰顯時,我們便會遇到攻擊。對上帝的大能沒有全面而深入的瞭解,我們不單陷自己的生命於危險中,更陷上帝的國度於危險中。福音派的神學工作者以及牧者是否對上帝的大能、聖靈的大能有這樣全面而深入的認識?這是值得深思的。

 

拯救與創造

    在人世間有許多美好的事物,不論是回憶、藝術品或家人的互相關顧,當我們感受這一切美好的事物時,是否有想到這都與聖靈有關呢?

    我們過去對聖靈的認識,把聖 靈限定在個人的拯救和神蹟奇事中,加爾文則試圖打破拯救和創造的截然二分,聖靈不只作工在拯救的事工之中,也作工在創造的事工之中。

 

贖 回 聖 誕 節

 想 起 聖 誕 ﹐ 便 想 到 這 世 代 俗 世 化 (secularization)的 厲 害 。 聖 誕 節 ─ ─ 一 個 表 達 基 督 教 信 仰 核 心 的 節 日 ﹐ 已 給 俗 世 污 染 到 面 目 全 非 。 屬 靈 內 涵 給 淘 空 ?盡 且 不 用 說 ﹐ 就 是 連 外 在 的 宗 教 象 徵 ─ ─ 禮 物 ﹑ 施 予 和 分 享 ﹐ 也 被 商 品 化 ﹑ 滑 稽 化 和 卡 通 化 至 令 人 厭 煩 。 在 不 少 稍 為 注 重 內 涵 的 人 看 來 ﹐ 聖 誕 節 已 商 品 化 到 俗 不 可 耐 的 地 步 。 不 錯 ﹐ 商 品 市 場 可 說 已 擄 劫 了 本 屬 於 基 督 徒 的 神 聖 象 徵 。 要 贖 回 聖 誕 ﹐ 教 會 可 能 要 考 慮 一 種 另 類 的 記 念 方 式 。 以 靜 默 沉 思 代 替 慶 祝 活 動 ﹐ 以 關 懷 貧 困 者 的 分 享 行 動 代 替 禮 物 往 還 的 友 情 聯 系 ﹐ 可 能 是 不 二 之 途 。

    聖 誕 節 所 要 表 達 的 到 底 是 甚 麼 ﹖ 真 正 了 解 聖 誕 意 義 的 人 知 道 它 要 表 達 的 ﹐ 是 那 不 可 表 達 ﹑ 不 可 言 說 的 奧 秘 。 潘 霍 華 在 他 的 《 基 督 論 》 一 書 中 ﹐ 劈 頭 第 一 句 便 這 樣 說 ﹕ 所 有 關 乎 基 督 的 論 述 ﹐ 都 必 須 以 沉 默 作 開 始 。

    沉 默 ﹐ 因 為 沒 有 人 間 的 概 念 可 以 盛 載 道 成 肉 身 的 奧 秘 ﹔ 沉 默 ﹐ 因 為 沒 有 言 語 可 以 表 達 那 根 本 言 說 不 出 的 道 理 。 道 成 肉 身 ﹐ 上 帝 來 到 人 間 ﹐ 這 是 不 可 想 像 ﹑ 不 能 理 解 的 事 。 我 們 只 能 沉 默 無 言 ﹔ 以 無 言 表 達 那 奧 秘 的 深 邃 與 超 越 ﹐ 以 無 言 去 言 說 我 們 本 應 說 不 出 的 感 激 。 所 有 的 慶 祝 ﹑ 歡 騰 ﹐ 若 不 是 發 自 這 種 無 以 言 之 的 感 覺 ﹐ 那 麼 一 切 便 都 只 會 流 於 膚 淺 。 當 代 的 基 督 徒 最 需 要 的 ﹐ 便 是 重 拾 這 種 言 說 不 出 的 奧 秘 感 和 沉 重 感 。

    不 過 ﹐ 沉 默 無 言 ﹐ 進 入 深 邃 的 思 念 ﹐ 負 重 感 受 ﹐ 心 靈 上 行 ﹐ 對 我 們 這 些 慣 於 向 外 扑 的 信 徒 以 至 教 牧 ﹐ 卻 猶 如 一 種 久 已 失 傳 的 生 命 形 態 。 也 因 為 如 此 ﹐ 俗 世 便 如 入 無 人 之 境 ﹐ 佔 據 了 我 們 的 心 靈 世 界 ﹐ 擄 去 我 們 的 信 仰 象 徵 。 要 重 新 得 回 我 們 獨 特 的 信 仰 象 徵 ﹐ 我 們 必 須 將 俗 世 驅 趕 出 去 ﹐ 而 這 須 從 個 人 的 心 靈 世 界 開 始 。

    沉 默 深 思 道 成 肉 身 的 奧 秘 ﹐ 感 受 其 恩 典 的 重 量 ﹐ 必 然 引 發 一 種 出 自 無 限 感 激 的 生 命 行 動 ﹐ 就 是 真 誠 的 分 享 。 不 過 ﹐ 吊 詭 的 是 ﹐ 真 正 領 悟 上 帝 恩 典 的 人 ﹐ 會 感 到 他 真 正 能 與 人 分 享 的 ﹐ 不 過 是 他 的 貧 乏 。

    前 些 時 候 看 盧 雲 的 《 路 上 之 糧 》 ﹐ 其 中 一 篇 令 我 特 別 感 動 。 文 章 的 主 旨 很 簡 單 ﹐ 卻 不 容 易 領 悟 。 談 到 分 享 ﹐ 我 們 通 常 會 立 刻 想 到 分 享 我 們 所 擁 有 的 東 西 ﹐ 例 如 經 濟 資 源 ﹑ 才 能 ﹑ 知 識 ﹐ 又 或 是 時 間 ﹑ 精 力 ﹐ 以 至 生 命 的 經 歷 。 我 們 卻 很 少 會 想 到 ﹐ 我 們 真 正 能 與 人 分 享 的 ﹐ 其 實 竟 是 我 們 所 沒 有 的 。 不 錯 ﹐ 盧 雲 指 出 ﹐ 教 會 根 本 就 是 一 群 貧 乏 不 堪 的 人 聚 在 一 起 ﹐ 分 享 彼 此 的 貧 乏 。 不 懂 得 分 享 貧 乏 ﹐ 就 是 仍 未 完 全 明 白 教 會 的 真 義 。

    我 們 進 入 基 督 的 身 體 ﹐ 是 因 為 我 們 貧 乏 ﹐ 體 悟 到 自 己 一 無 所 有 ﹐ 需 要 乞 求 上 帝 的 憐 憫 ﹐ 毫 無 憑 恃 地 接 受 基 督 的 救 恩 。 就 是 得 了 救 恩 之 後 ﹐ 那 被 罪 扭 曲 ﹑ 充 滿 創 傷 與 苦 毒 的 生 命 ﹐ 仍 需 不 斷 經 歷 醫 治 。 懷 抱 喼 各 種 罪 疚 和 不 安 全 的 感 覺 ﹐ 我 們 習 慣 了 以 各 種 方 法 去 安 立 自 己 ﹑ 肯 定 自 己 ﹑ 保 護 自 己 ﹐ 心 靈 的 赤 貧 時 刻 蟄 伏 心 底 。 亦 因 為 這 樣 ﹐ 我 們 不 時 成 為 了 教 會 群 體 的 負 資 產 。 然 而 ﹐ 看 到 自 己 的 貧 乏 ﹐ 看 到 一 切 都 是 恩 典 ﹐ 看 到 我 的 弟 兄 姊 妹 在 無 聲 中 為 我 的 貧 乏 付 出 ﹐ 我 便 開 始 看 到 ﹐ 教 會 的 豐 富 乃 在 於 我 們 能 夠 彼 此 接 納 ─ ─ 接 納 彼 此 生 命 的 欠 缺 和 破 碎 ﹐ 並 且 以 此 為 誇 耀 。 教 會 不 是 一 個 表 現 天 才 ﹑ 富 足 的 地 方 ﹐ 而 是 無 懼 於 揭 示 自 己 的 軟 弱 ﹑ 缺 乏 的 地 方 。

    聖 誕 節 是 思 念 一 己 貧 乏 的 時 節 。 惟 有 當 我 們 真 正 體 悟 自 己 能 分 享 的 不 過 是 貧 乏 與 破 碎 ﹐ 向 貧 困 者 施 予 ﹐ 與 他 們 分 享 我 們 有 的 資 源 ﹐ 聖 誕 節 才 不 致 成 為 另 一 項 向 外 扑 的 活 動 。 這 樣 的 分 享 ﹐ 才 是 出 自 感 恩 的 分 享 。

願 今 年 的 聖 誕 節 對 你 來 說 ﹐ 是 一 個 沉 默 靜 思 ﹐ 體 悟 貧 乏 ﹐ 因 感 恩 而 引 發 出 連 串 分 享 之 樂 的 一 個 時 節 。

靈魂的來源

 

一、應加審辨的問題

    關於靈魂來源的問題,持論不一,我們應兼籌並顧,不可執一而論,予智自雄。職是之故,無怪奧古斯丁,對此問題也深感難作取捨。

聖經關於靈魂的來源,亦僅講到亞當,並無其他具體的指示。有些經文,或可作此說之根據,但也可為他說的准則,未可妄加斷言。因為聖經對此問題,沒有明白的指示,我們便應備加審慎。我們不可自作聰明,妄作上帝的謀士。

因此有些神學家甚至說∶先存說,創造說和增殖說,乃各有一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都有是處。尤其是杜諾氏(Dorner),他認為三說乃各有所長,乃代表一個真理之三面∶「增殖說,乃講通有的或一般的意識(Generic  Consciousness);先存說,乃講自我的意識;創造說,乃講上帝的意識。」

二、創造說乃較可取

    三說之中,創造說乃比較有可取之處∶

(1)此說可免增殖說所遭哲學上的難題;

(2)此說沒有增殖說關於基督論的錯誤;

(3)此說乃和聖約觀念(Covenant ldea)最為符合。

 

 

歷史上的亞流主義爭端

 

       在初期教會時代,為了維護神格的獨一性,在猶太基督徒中間,有否認基督神性的伊便尼主義(Ebionism);在希臘基督徒中間,也出現了為維護神格唯一性,而貶抑基督神性的『嗣子論』(Adoptionism)。在安提阿一帶,嗣子論的思想頗為猖獗。亞流(Arius,約250-336)是安提阿長老路加諾(Lucian)的門人,受教於此門下的,還有尼哥美地的游西比(Eusebius of Nicomedia);有人認為,亞流與游西比的思想,也許就是源自路加諾的傳授。 四世紀初,亞流與亞力山大主教在基督論的觀點上起了爭執。亞流主張,基督既是受造者,便不與上帝為同一實質,而與其他受造之物一樣,是『從無而有』,並非永遠常在的。而亞力山大主教確認為,子是永遠常在的,在本質上與父同等,雙方因此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約在主後320或321年,亞力山大主教在亞歷山太(Alexandria)召集了一次會議,將亞流及其同黨定為異端,並且修書致函各地主教。亞流在同門尼哥美地主教游西比的庇護下,也不甘示弱地竭力為其立場辯護。這樣的對峙一發不可收拾,使得甫才平定亂事,正要一統帝 國的 君士坦丁對此十分反感。在寫信責勸雙方無效後,君士坦丁不得不採用以前解決多納徒(Donatism)糾紛的方式,特地為此召開了一次全國會議,也就是教會史上著名的奈西亞(Nicaea)大公會議。

此一會議於主後325年五月,於奈西亞舉行。與會的主教可分為三派,除了少數極端支持亞流、亞力山大兩派的人外,大多數的與會者,都是抱持著中立的態度,其中又以教會史家─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為首。亞流在會議中重申,基督是受造的,與聖父並非同質,祂的神性乃是由於其工作而有的。當時一位年輕的亞歷山太執事亞他那修(Athanasius, 296 -373 A .D.),嚴正反對亞流的論點,並且獲得了勝利。在皇帝君士坦丁的主持下,奈西亞會議以該撒利亞優西比烏所提的信經為藍本,刪去了一些亞流傾向的說法,如『祂並非無始的』,『祂是從有始之物而被造』,並且堅定地聲明:『基督與父同體』(homoousion)。

會議閉幕之後,亞流與支持他的另外兩位主教遭到放逐,但並未從此銷聲匿跡。主後328年,在君士坦 丁姊妹 君士坦緹(Constantia)的支持下,亞流東山再起。亞流派得勢後不久,便發現他們真正的對手,乃是當時已經成為亞歷山太主教的亞他那修。亞他那修認為,亞流最大的錯誤,乃是失落了真正得救的基礎。對他而言,這不僅是神學上的問題,更是靈魂得救的問題。亞他那修有一句名言:『祂(基督)成為人,為叫我們得成為神』,這事唯有藉著基督實在的神性與完全的人性,方能在信徒身上作成。主後335年,亞流借政治之力復職;同年末,亞他 那修遭 君士坦丁放逐。兩年後,君士坦丁崩逝,王國分為三個部分。接下來的十幾年裏,擁護亞流派的東方教會與擁護尼西亞派的西方教會,也隨著政治勢力的混亂,互有消長。主後353年,傾亞流派皇子君士坦丟一統天下,並且於357年,召開西爾米庸(Sirmium)會議,明令一切與『實質』(Ousia)一字有關的意義,均不合乎聖經;爾後,凡論及子的本質時,只能說『子與父相似』(homoios)。如此一來,尼西亞信經遭到廢止,整個帝國,幾乎成了亞流派的天下。

然而,到了朱利安(Julian)王朝時期,亞流派已經弱點畢露。主後362年,亞他那修復任,立即在亞歷山太召開會議,強調上帝、基督、聖靈為一個本體或實質(Substance)的三個存在或位格,為三一論重新奠立了基礎。亞他那修死後,新一代的尼西亞派興起,其中為首的,有該撒利亞的巴西流(Basli of Caesarea)、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和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izianzus);其辯論的範疇,也從原來的基督本質,擴大到三一上帝的本質與位格。主後381年,擁護尼西亞信經的皇帝提阿多修(Theodosius)在君士坦丁堡召開大公會議,承認原初的尼西亞信經,並將亞流派驅逐出境。此後儘管在歐洲其他地方,尚有亞流派教訓殘留,但就羅馬帝國而言,亞流的勢力總算是消滅了。

 

2022年5月12日 星期四

初期教會的基督論

 <背景>


     三位一體的爭論,也是一個基督論問題的爭論。所牽涉的問題,不但關乎基督真實的神性,和真實的人性,也關乎基督兩性的關係。兩方各有爭持︰幻影派(Docetists)否定基督的人性;伊便尼派(Ebionites)則否認基督的神性;亞流將基督的神性降格,而亞波里那留派(Apollinarians)則將基督的人性降格;涅斯妄圖派(Nestorians)否定兩性的合一,而歐迪奇派(Eutychians)強調基督只有一性。

<亞波里那留主義(Apomnarianism)>


     亞波里那留與亞流是兩個不同極端的教訓,但兩者都被判定為異端。

 

亞波里那留說︰「先存的道,在耶穌這個人身上,成為他的靈;這樣,耶穌就有一個人的身體,一個人的魂,但不是一個人的靈。他又說,基督雖然有一個身體,但這身體升華成為一個神聖的人的身體……亞波里那留將基督的人性降格,成為比一個普通人更低」。亞波里那留相信,人的靈就是罪的所在;因此,如要除去基督有罪的可能性,就要否定基督的靈的人性。


    亞波里那留觀點的問題是,他雖然保存基督的神性,但又否定基督真實的人性。如此按亞波里那留的教訓,基督是比人更低的,他為了解釋基督位格的統一,不惜否定了耶穌的人性。主後381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終於否定了亞波里那留的教訓。

<涅斯多留主義(Nestorianism)>


     涅斯多留(Nestorius)不贊成迦克墩(Chalcedon)宣言所說的,馬利亞是「神的母親」。雖然這個宣言也確定了基督的人性,但涅斯多留認為,這宣言會引導人敬拜馬利亞。於是他並不承認基督在一個位格裡,有兩種本性,他「否定在基督身上,神性和人性真正的合一……(並且)持定兩種本性和兩個位格的說法」。

 

按涅斯多留的教導,基督在人性中受苦的時候,他的神性是沒有參與其中的(這個也是大馬士革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的觀點)。這教訓是否定了道成肉身的真義。他不確認基督是上帝又是人;反之,基督被視為兩個位格,就是上帝和人,二者之間並無相聯。涅斯多留認為,由於馬利亞是耶穌人性的唯一來源,因此耶穌一定是兩個不同的位格。


      涅斯多留亟欲維護基督的神性,反對亞流主義,並且反對聖母崇拜(Mariolotry),但他至終連基督的合一性也否定了。主後431年的以弗所會議(Council of Ephesus),否定了涅斯多留的教訓。

<歐迪奇主義(Eutychianism)>


     歐迪奇(Eutyches,主後380年至456年)為了回應涅斯多留,創立了一個基督一性說(monophysite)的異端。

 

他說,基督只有一個本性,「神性的本性,被人性的本性限制(modified)了,並且調和(accomodated)了,以致基督不再有真正的神性。……同時,由於與人性的本性融合,神性的本質就被限制和改變了,以致基督不再是一個真實的人。」


     歐迪奇的教訓,令基督變成非人非神;歐迪奇創造了一種新的第三本性。根據他們所說,基督只有一種本性,那不是人性,也不是神性。


     這種看法終於在主後451年的迦克墩會議中被否定了,可是,這種觀點卻一直存留在埃及的科普替教會中(Coptic Church)中。


     這種思想有一種變化,稱為基督一志說(monothelite view)。此說後來公開傳揚,說基督只有一個意志。可是,這教訓也被主後680年的君士坦丁堡否定。

 

2022年5月10日 星期二

泥斯多留主義(Nestorianism)

   泥斯多留(Nestorius,公元?-451)及他的跟從者提出了耶穌的兩性合一觀。很難去分析泥斯多留主義,因為它是在一個教會政治爭執時期出現,不能肯定它被判為異端是因為它的思想或是這群人失去政治權力而被判為異端。泥斯多留的用詞也出較含糊,當時教會也猶疑不定是否要判它為異端。

    泥斯多留處在的時期正好有兩大基督論思潮出現的時期:道-肉體(Word-flesh)及道-人(Word-man)。道-肉體的基督論認為道是主要的,而肉體是不太重要的要素,就如阿波林主義認為是耶穌有一個神性的靈魂及一個人性的肉體。道-人的思想認為耶穌在世上的人性比神性大。這兩個思潮導致泥斯多留提出他個人的神學意見。

當泥斯多留在公元428年被按立為康斯垣丁教會的長老後,教會要求他在教會中教導馬利亞是“懷了上帝”(theotokos,God-bearing)的教義。泥斯多留不願意這樣教導,除非教會接受他同時教導馬利亞也是“懷了人”(anthropotokos, man-bearing)的教義。

當時這是一個新的觀念,同時也不知道要選用那些適當的語言。在他的思想中,他認為上帝不可能有母親,而且也深信人類是不可能懷育上帝。因此,他結論說,馬利亞並沒有懷了上帝,她只是懷了人,只不過馬利亞是上帝的具皿。上帝不可能在一個女人的身體裡又經過九個月的懷胎然後才生出來,這是極不可想像的事。上帝也不可能被人當嬰兒一般餵奶,加上哭哭啼啼地成長。在成長過程中又教又打更加不可想像。泥斯多留認為“懷了上帝”(theotokos)的思想是屬於異端亞流的。

    後來,當時的神學家猶西比(Eusebius of Dorylaeum)聽到泥斯多留說馬利亞只是懷了一個平常人而指責泥斯多留是一位領養主義者(Adoptionism,也就是說耶穌是在受洗時才被上帝領養成為上帝的兒子)。可見泥斯多留的思想是要把神人二性分開。

    泥斯多留是在公元431年的以弗所會議上被判為異端。當時泥斯多留的敵對者,希利爾(Cyril of Alexandria)是在以弗所的會議上掌握大權,泥斯多留輕易被判為異端。

    我們對泥斯多留的異端思想稍有保留。後來泥斯多留一直被流放在沙漠,沒有被平反。廿年以後他曾寫書說明他的思想。他承認他一直以來都接受加西頓會議的決定,就是兩性合一在一個人身上。但他對希利爾(Cyril)所提出的兩性聯合說(hypostatic union)比較難完全接受,認為這樣並沒有分清兩性是兩個獨立存在的教義。泥斯多留比較可以接受兩性連接(sunapheia,conjunction)而不是兩性聯合(hypostatic union)。

    不管怎樣,今天我們或者可以說泥斯多留錯在他支持兩性連接,但是他並沒有真正去說明及教導這教義。泥斯多留原本是接受馬利亞“懷了上帝”的教義,為了平衡這思想,他也同時要求教會接受“懷了人”的教義。出發點原本是好的,也是對的。只不過在當時被教會要求他高舉“懷了上帝”的教義而偏向了“懷了人”的思想。後來加上失勢而被敵對者逼說他是一位只接受“懷了人”的神學家。

今天,我們必須同時平衡“懷了上帝”及“懷了人”的教義。

馬利亞是怎樣同時可以懷了上帝又懷了人呢?這是上帝的奧秘,是一個反合性(paradox)思想。

 

2022年5月7日 星期六

宗教改革者的教會論

 <路德宗的觀點>


  [教會]

 

路德脫離羅馬天主教後,就否定教會的無誤性和聖職制度的不可取代性。路德教導,所有的信徒皆有祭司職分,這是聖經真理的一個重要的發現。

 

路德說,「教會是所有在地上的基督徒的集會」。這個就是真教會,包括所有在信仰上與基督聯合的信徒。路德使用「基督徒」一詞來說明教會的普遍性。路德雖然強調只有一個教會,但他也將可見的教會和不可見的教會加以區分;可見的教會就是有聖道的宣講和聖禮的施行,不可見的教會就是藉著聖靈,和與基督的奧秘相通施行救恩的。


  [洗禮]

 

路德教導聖禮只有兩個,就是洗禮和聖餐禮,是上帝施予恩典的途徑。這兩個聖禮不是根據個人的信心,而是根據上帝的應許;不過,路德後來又教導,未信主的人也可從聖禮中得著益處。


     路德對洗禮的觀念和羅馬天主教會沒有顯著的分別。他維持羅馬天主教大部分的儀式。路德教導,洗禮對於救恩是必須的,而且洗禮能在人裡面產生重生。路德強調,洗禮是上帝與人的協約,在這協約裡,上帝應許赦免人的罪惡,繼續施予恩典;而在人的一方面,他是答應上帝要過一個懺悔而感恩的生活。

 

關於洗禮,路德又說︰「這是一個最嚴肅的命令,我們必須受洗,否則不能得救……這是我們最先被接納進入基督教會的聖禮。」

 

路德仍然堅持嬰兒受洗,他說,雖然嬰兒不能運用信心,但上帝藉著他的先前恩典,將信心實現在無意識的孩童身上。路德根據為萬民施洗的命令(太二十八19),來建立他的嬰兒受洗教訓。


  [聖餐]

 

路德反對羅馬大主教會的化質說,化質說認為,酒與餅真正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路德也強烈反對慈運理的看法,路德認為基督是真正在聖餐中同在。他的觀點稱為同領說,他認為雖然酒與餅沒有改變,但基督的身體仍然「在、藉著」酒與餅同在。

<改革宗的觀點>


  [教會]

 

路德宗和改革宗雖然都脫離了羅馬天主教會,但他們彼此之間,對於那些事物應該保留,或那些事物應該去除,有著顯著的分歧。

 

「路德宗只除去天主教會中,那些聖經明文禁止的事情;但改革宗教會,走得更前,他們只保留天主教會中合乎聖經的事情。」


     路德認為,教會應遵守所設立的禮儀;救恩是藉著可見的教會臨到人。可是改革宗信徒認為,救恩可以在可見的教會範圍以外臨到人。他們認為,聖靈能「隨時,隨地和隨己意」去工作和拯救人。改革宗信徒更擴大對不可見之教會的解釋︰這是一個普世性的教會,沒有人能看得見在所有時間、所有空間裡的教會;直到基督再來,這教會才得完成;所以若要現在去分辨真信徒和假信徒是不可能的。


  [洗禮]

 

改革宗認為,聖禮只在信徒有信心表現的時候,才向他們施行。因為上帝是藉著聖禮賜恩典給人的。


     改革宗相信,雖然洗禮是只向信徒施行的,但嬰兒也應受洗,以表示他們是在聖約裡面。嬰兒受洗是一個表記,向父母保證,孩童是在約中。因為孩童是在約中,他們就有權利受洗。


  [聖餐]

 

約翰加爾文反對路德的看法——認為基督在聖餐中是真實的臨在;加爾文也反對慈運理,認為聖餐只是一個記念。加爾文認為,這禮儀只是為信徒而設;在聖禮中,基督是屬靈的臨在,將恩典賜給參加的信徒。雖然加爾文認為,信徒在聖餐中是領受基督,但這種領受,不是藉著物質的酒與餅,而是藉著靈裡的信心去領受。所以未信的人領受酒與餅,便不能得著信徒在聖餐中所得到的益處。

<重洗派的觀點>


  [教會]

重洗派對教會的觀點,在宗教改革各派任何分支中,與羅馬天主教的觀點是差別最大的。重洗派這個名字,就是再一次受洗的意思。重洗派強調,教會只可由信徒組成。因此,由於嬰兒是不能相信,所以,他們就不是教會一分子。重洗派與路德和加爾文也有分歧,重洗派堅持教會與國家應明確分開,故此一個必然產生的教義,就是不抵抗主義——他們禁止在戰爭中使用武器。有人甚至說,重洗派信徒不可服兵役,也不可執行司法任務。


     重洗派主張過簡樸的生活,他們主張根據登山寶訓的教訓去生活。重洗派非常著重教會的潔淨,也注意執行教會的紀律,特別是針對那些苛待妻子的丈夫。他們也為了其他原因,執行教會的紀律。在教會史上,曾有一頁不愉快的歷史,就是他們不單被羅馬天主教所迫害,甚至路德派和加爾文派也迫害他們。


  [洗禮]

 

重洗派強調,只有信徒可以受洗,所以他們反對嬰兒洗禮的功效。他們要求那些在嬰兒時受洗的信徒,再受洗禮。在這方面,重洗派和慈運理也有分歧,因為慈運理是贊成嬰兒洗禮的。洗禮只可以向那些清楚自己對基督信仰的人施行,「重洗派」這名字,就是從此而來,因為他們要求在嬰兒時期受過洗禮的人,再次受洗。有趣的是,洗禮的方式不是重洗派所強調的,他們有些人主張浸禮,有些人主張澆水禮。


  [聖餐]

 

路德與慈運理在聖餐問題上的分歧,是眾所周知的。路德接受基督在酒與餅的真實臨在;而改革宗信徒相信領受酒與餅可以獲得恩典;慈運理則認為,聖餐只是基督受死的紀念而已。路德是按照基督「這是我的身體」這句話的字面解釋,而慈運理則說,餅不過是象徵基督的身體。重洗派跟從慈運理的觀點看聖餐。聖餐對重洗派信徒來說,是相當重要的,吃餅飲酒代表兄弟的相交,這可讓他們得著力量,得著勉勵,確信自己是一群得贖者,是「基督真正的身體」的一部分。聖餐的功用,是要堅固信徒內在的團結,讓信徒在屬靈分享和合一上得著共同的根據。

 

 

教會論

 

關於教會論將分成「普世教會」與「地方教會」兩部份論述,首先從「普世教會」開始介紹:

問:普世教會的定義為何﹖

答:聖靈藉福音所召集的聖徒群體稱之為教會。基督的教會是由真正相信福音的人所組成,就是由那些相信上帝恩惠的信息:因基督代贖的緣故,他們白白得著罪的赦免、生命和永福的人組成。

  按照以上原則,唯獨相信基督替世人的罪孽而死,方能使人成為教會的會員;並不是外表上參加地方的教會或外表使用施恩具,也不是外表承認基督教的信仰和執行教會會員的職務,更不是由外表跟隨基督、努力效法祂的榜樣等事,使人成為教會的一員。

 

問:關於教會論的錯誤觀念有哪些﹖

答:論及教會的錯誤道理,最主要的是將教會看作為「善人惡人的外表組織」,人藉其外表的會員身分與教會連結。這錯誤的原因就是認為教會是一群成聖會員的組合,或稱:教會是以藉善行救靈魂為目的的組織。這樣的看法完全忽略了耶穌的代贖、施恩具的效力以及唯獨信心,只把教會當作感化院,以為人可以在當中學習作個好人而贏得救贖。

 

問:基督教會的特性有哪些﹖

答:

1.              教會不是可見的。教會是憑著信徒看不見的信心所建立的「聖徒相通」的群體,所以教會不是只可見的建築或人為的組織。

2.              教會只有一個。基督教導教會的合一,這合一是基於全教會的信仰合一,相信一位救主。

3.              教會是聖潔的。因為信徒藉著信而有了基督完全的義;也因為藉著而產生信的行為。信徒按照那歸與他們的義,在上帝眼中是完全的;但是按照生活的義,信徒畢生仍是不完全的。

4.              教會是普遍的、公眾的。教會包括了每一時代、每一地區的真信徒。甚至舊約時代的上帝聖徒也是聖徒,只因他們也相信所應許的世人救主基督耶穌。

5.             教會是使徒的。因為教會的全體會員直到世界的末了,是藉著使徒的話相信基督。教會稱為使徒的,乃是因為她有使徒完全純正的道理。

6.             教會以外別無拯救。凡希望得救的人,必須為基督教會的肢體,因為唯有那些相信基督福音的人,才有生命和永福,並且藉此信心而為教會的肢體。

 

問:信義宗如何看待教會中的教師(牧師)﹖

答: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曾賜下特別的恩賜給教會中的一些肢體,並召請他們為其他信徒的教師;但是這些教師,只應當教導上帝的道,不可教導自己的話。聖經形容教導自己的話和道理的教師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教會應當棄絕並遠避這些人。即使是聖徒也未曾命令人要服從他,人必須聽從他們的話的唯一於原因,就是他們說上帝的道,是藉著神聖的默示賜給他們的。

  基督教的牧師並非上帝和信徒間的中保,只有基督是唯一的中保。事實上,一切信徒是直接擁有了基督和其教會所獲得的各種恩賜和祝福,如:施恩具及天國的鑰匙。唯有基督徒有特權宣揚福音,施行聖禮;簡言之,基督徒有權執行全部的鑰匙職。而被召設立的牧師只可奉那召請他的教會的名,去行傳道職務。

 

問:教會如何被建立和被保存﹖

答:既然使人得救不是靠著行為、而是藉著信心,而這信心又是上帝的工作,所以教會也完全是因著上帝神聖的恩典,而非人的努力、功勞,才得以建立和保存。

  而上帝聚集、保存教會的媒介,則是藉著道和聖禮,聖靈藉著這些媒介,產生並保存信心。而信徒則是教會建立的工具,因為他們宣傳福音、施行聖禮。

 

問:  「地方教會」的定義為何﹖地方教會與普世教會的關係為何﹖

答:

1.地方教會是信徒的集合,或基督徒在一處聚集起來,為要宣傳福音,並施行聖禮。簡言之,就是要執行鑰匙職。

2.普世教會是由各地方教會內之所有真信徒組成。上帝的旨意是要眾信徒參加各處的地方教會。所以,普世教會的真會員在看得見的教會中聯合在一起執行鑰匙職。

 

問:上帝設立「地方教會」的旨意與目的為何﹖

答:

1.信徒應在地方教會設立公共的傳道(牧師)職分,他們當慇勤使用這職分;當上帝呼召的牧師宣講上帝的道時,他們應當學習聆聽。

2.地方教會使信徒能聯合舉行聖餐;並實行聖徒相通和彼此相愛的責任。

3.地方教會不但要私下勸戒犯罪的弟兄,同時也為教會或區會方面斥責並管教不悔改的罪人。

 

問:從信義宗的觀點,什麼是非正統教會﹖我們該如何分辨非正統教會﹖

答:

1.凡曲解上帝的道,並教導自己的道理取代上帝所啟示的真理的人,聖經稱他們為假先知。而凡是寬容並順從這種曲解神聖真理的教會,就被認為是非正統教會。

2.為正確分辨正統教會與非正統教會的分別,需注意以下兩點:(1)一個教會是否合乎正統,不僅在於在理論上同意真理,並且要實行在教會與個人生活當中。(2)一個正統教會不會偶而因隨從假道而成為非正統教會;唯有容忍假道理和非聖經教導的實踐,才使一個正統教會成為非正統教會。

 

問:正統教會是否可與非正統教會有屬靈上的交通﹖

答:不可以。雖然有人根據基督教慈愛及合一的原則,認為正統教會可與非正統教會有屬靈的交通。但我們的觀點如下:

1.  我們若讓人在屬靈的黑暗中摸索,任憑他們的靈魂不被救贖,才真是對基督徒愛心的一種諷刺。若是我們在屬靈上接納非正統教會,反而使對方無法認識上帝的真愛。

2. 合一的確是上帝的命令。但是,真正的合一是出於聖靈的合一,而不是藉著肉體的冷淡和容忍錯誤所產生的。

 

改教運動以後之教會論

 

當十八世紀理性主義猖獗,一般人受了各種世俗學說的影響。不能了悟超自然的道理。由於啟蒙運動以後,所謂經驗主義的科學的人生觀和宇宙觀之一勃興,這種思想,經過了休謨、康德、達爾文學說的影響,便日形加強而發展。

 

在這個時期以前,各種流行的人生觀和宇宙觀,還帶有超自然的特質;然而經驗主義的所謂科學的人生觀和宇宙觀,便根本異趣,乃是徹頭徹尾的自然主義的,他們丟棄了任何超自然的因素,一味遵照那呆板不變的自然力和自然法來機械地解釋整個宇宙現象,以及人類的宗教和道德問題,從而撇棄一切超自然的道理,因此便敵擋基督聖道。

 

這對於教會論也發生極大的影響。一方面對信仰問題,漠不關心;一方面對於教會,缺乏熱忱。因此他們把教會和其他人類社會等量齊觀。監理會(methodism或稱衡理公會,美以美會)雖曾起而反對理性主義,但是他們對於教會論未作任何貢獻。他們雖一方面譴責教會,一方面卻和教會相處無間。

 

施萊瑪赫(Schleiermacher)認為教會無非乃為信徒的集團,乃為同感一靈的信徒的身體。他不用有形的教會和無形的教會這些名稱夾分別教會;他發現教會的精義,乃在基督聖徒團契的精神裡面。上帝的靈愈是深入聖徒心靈裡面,聖徒便愈不覺自己重要,愈不唯我獨尊,教會就愈少派別的紛爭。

 

黎敕爾(Ritschl)不把教會分作有形的與無形的,而分為教會與天國;質言之,前者乃為有形的教會,無形教會乃為天國。他認為天國乃上帝子民的團體,行事為人,都以愛心為動機;教會乃為敬拜上帝的同一個團體。所以教會乃限於一種外形的組織,她唯一的任務,就是敬拜上帝,而這種任務的功能無非在使信徒彼此更為熟悉而親密。這種教訓,實乃遠悖新約聖經的道理。其弊所及,便流為一種新派神學思想,使教會變成一種人為的機構,不再為上帝建立的制度,而成為社會服務的中心。

 

 

梵諦崗會議論公教信仰與基督教會論公教信仰的教令之序言

     盡人畢知,那否認教會的神聖權威,又以一切宗教事宜都由個人判斷,致被天特會議父老予以駁斥的諸般異端,逐漸化為了許多彼此分歧和互相競爭的宗派,終至有不少的人完全喪失了對基督的信仰。甚至從前被認為基督教教理之源頭和標準的聖經,如今也不再被看為神聖的,而反被算為神話了。

    如是,唯理主義或自然主義便興起來了,而且已大大散布於世界。它處處反對超自然的基督教,而且極其活躍,企圖將我們獨一的主宰和救主基督從人的心思中和各國的生活和道德行動中排除,以便建立他們所謂純理智或自然的統治。人既離棄基督教,否認真神和基督,心思便墜落到泛神主義,物質主義,無神主義的深淵了,以致他們既否認那有理性的本性,和正道的確實標準,便力圖破壞社會的穩固基礎。

    不幸地,當這種邪惡到處蔓延時,甚至有許多天主教徒也離開了真虔敬的道路,並且他們由於逐漸減少他們所信的真理,而漸漸喪失了做天主教徒的意識。因為他們既被那將自然與恩典,屬人的科學與屬神的信仰互相混淆的各種邪說所牽引,便將我們聖教會所教訓的教理之真諦剝奪了,並將信仰的完整和純正損失了。


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協和信條第五條論律法與福音摘要

 律法指明上帝的旨意,斥責罪惡,召人悔改;福音雖也是如此,但它特別是喜信,叫人相信基督已為他贖罪補罪,靠得以在上帝面前稱義,並承受永生。

2022年5月3日 星期二

巴特的人觀

 

在救贖論上﹐巴特提出了”普遍揀選“的說法。所謂”普遍揀選“就是說基督已代替我們在十架上因全人類的罪而被譴責﹐所以之後再不會有譴責﹐全人類已在基督裡被揀選得救﹐那麼﹐人在有生之年並沒有不被揀選的問題﹐只有知不知道自己是被揀選的問題。有人認為巴特的”普遍揀選“實在有”普救論“之嫌可是﹐當我們仔細看清楚巴特所謂”普遍揀選“是”在耶穌裡“的揀選的時候﹐”普救論“應該不成立﹔因為正如我們在以上所分析﹐”在耶穌裡“的人就是看見﹐榮耀﹐讚美與及愛上帝的兒子──耶穌的人﹐是如耶穌基督般對上帝忠心與順服的人﹐也就是以上所說的﹐那參與在神人耶穌與上帝重新建立的盟約的人﹔那麼﹐”不在耶穌“裡的人就不是被揀選的人了﹐那就無所謂”普救“的問題了。

巴特對罪的來源並不感興趣﹐他關心的是罪這一事實。而罪這一事實是已被耶穌基督所控訴﹐譴責與廢去。唯有從耶穌基督﹐人才能認識到真實的人﹐相比之下﹐我們才能真正意識到我們是罪人﹐我們是這樣地被耶穌基督所控訴﹔只有無罪的可以指控有罪的﹐耶穌基督是那唯一無罪的人﹐透過耶穌基督的批判和教訓﹐我們被譴責﹔只有人能代替人承擔罪的後果﹐透過耶穌基督”道取了肉身“﹐在十架上代替我們被上帝所棄絕﹐罪就被廢去。

相對耶穌基督才是那在上帝面前的真正的人﹐人在罪中存在﹐並非”真正的實在“ (real reality) ﹐是一種未完成或遺失了的實在。人離開了基督就沒有人性的實在可言﹔所以﹐無論我們知不知道﹐我們都是在基督裡與上帝持續地聯繫著的﹐分別在我們有沒有察覺而已﹔當我們開始相信的時候﹐我們就會察覺﹐就成為了基督徒。這是”普遍揀選“的另一個層面。這又把我們帶回去巴特的救贖論去理解所謂真正的人的意思﹔”成為人(真正的人)就是指在耶穌基督的揀選中成為一個見證者與和一個參與者。” 而所見證與參與的﹐就是耶穌基督那以祂自己的受難死亡與上帝重新建立的神人盟約﹔真正的人﹐就“可以和應該活得像一位盟約的夥伴“。但是﹐我們在實存的狀態中﹐我們還不是活得像這盟約的夥伴﹐因此我們還未實現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揀選﹐仍然活得像一個被上帝拒絕的人﹐這是我們以上所說﹐人是完全的罪人的原因。

那麼﹐基督被稱為”第二個亞當“﹐相對於亞當﹐耶穌的人性又是如何﹖巴特認為只有當基督啟示何謂真正的人時﹐我們才能言說亞當的人性。基督的真正人性不能從亞當來詮釋﹔反而亞當需要從基督去獲得其人性的真實。但是﹐單純從理解方面來考慮﹐巴特相信耶穌的人性是亞當墮落後的人性。雖然如此﹐由於耶穌是”與我們一起的上帝“(God with us), 他並沒有犯罪。到這裡﹐我們又回到基督論上去了。

     從巴特的神學來看﹐人只有透過耶穌基督才能真正認識人自身﹔有人認為這種撇除了人自身和人的行為來認識人性的觀念是一種神學的理想主義﹐甚至有人對此持批判的態度﹔我看這是一個方法論的問題。

巴特是以耶穌基督為真實的人的原型﹐人就可以基於這原型演繹去理解人自身和其行為﹔從人自身和人的行為去理解人性﹐卻是以歸納的方法來研究人性﹐這是一般的科學方法。人是上帝的創造﹐創造者比被創造的創造物更清楚創造者的原型和目的是甚麼 ﹔耶穌基督是上帝﹐是創造者﹐祂當然最清楚人應該是怎麼樣和人的目的是甚麼﹐沒有比耶穌基督降卑為人﹐更能讓人具體地看清楚人的原型是甚麼。巴特所說的從基督所看見的﹐是真實人性的真理和原則﹔從歸納方法所看見的人性只能是影兒﹐甚至是已被扭曲的影兒。

總結來說﹐從基督來認識人性﹐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考量﹕應然和實然。從應然的角度來看﹐耶穌基督所呈現的是真實的人性﹐本質(essence)上與我們的人性相同﹐都是亞當墮落後的人性﹔但是﹐由於耶穌同時是上帝﹐祂的人性與所有其他實然的人都有著品質(quality) 上的不同﹐祂沒有犯罪﹐而這樣的人性是連於上帝神的人性﹔有這樣真實的人性的人﹐才是真實的人﹐真實的人﹐就是與上帝同在的人﹐是對上帝全然的忠心與順復的人﹔這是我們作為在基督裡的神人盟約的見證與參與者在永恆裡的景況﹐是完全的義人。

從實然的角度來看﹐人是在罪中的人﹐並非”真正的實在“ (real reality) ﹐ 是一種未完成或遺失了的實在﹐是一種像被上帝所拒絕的實在。而這未完成或遺失了的實在﹐就是要我們從基督的救贖裡完成它﹐找回它。對基督徒來說﹐我們今天的光景﹐還是活在罪中﹐我們還有頂撞﹐離開上帝的時候﹐還沒有活出像在基督裡的神人盟約的參與者那樣的與上帝的夥伴關係﹐還沒有完成這“真正的實在”﹐所以我們現在還是完全的罪人。

人﹐就是這從實然成為 (to be) 應然的存有。

 

論教會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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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會合一”的意思是什麼呢?

答:“教會合一”,我們認為乃是因為:

(1)只有一位上帝,一位救主,所以凡相信祂並順服福音的人,便都可同樣被納入屬天的家庭;

(2)同享所應許的救恩福分;

(3)都有同樣的權柄,白白地使用各種蒙恩之道;

(4)受洗歸入同一個真道;

(5)藉著同一個充滿慈愛與憐憫的救贖計畫,蒙召,稱義,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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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了達到教會合一,設立一個地上的首領,不是很有必要嗎?

答:並非如此。除了主耶穌基督之外,教會再無其他元首。教會乃是主耶穌基督的家。

[弗 1:23]  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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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了達到普世教會的合一,採用同樣的形式和規則,不是很有必要嗎?

答:並非如此。無論一個教會採用何種形式與規則,她的權威都必須是來自上帝之道,而不能與之背離。

[羅14: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林前14:14]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

[林前14:40]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

(也可參見加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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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了達到教會合一,在一切事務上由同一個教會管理機構來治理不是很有必要嗎?

答:絕非如此!因為我們在《聖經》中曾讀到過安提阿教會、耶路撒冷教會、哥林多教會、以弗所教會、敘利亞教會;在初期教會時期,有東方教會、西方教會、非洲教會、不列顛教會等等;這些教會都是各自獨立,各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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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那麼,“教會合一”的基本意思又是指什麼呢?

答:“教會合一”的本質,乃是:

(1)在於真道上的合一,藉此教會所有成員得以持守同一個聖道;

(2) 也指靈命上的合一,或者說教會元首耶穌基督與教會所有成員之間的合一;

(3)藉此同一個聖靈住在眾人之內,並將同樣的基督之恩應用到眾人身上。

[弗4:3,13]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也可參見林後11:4;猶3;加1:8,9;彼前5:9;西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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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合一是聖靈的工作,不是外表組織之合一,也不是宗派間的合併叫合一。上面的問答,很清楚的指導我們何為教會之合一,讓我們不要被虛謊之道理所欺騙,離開純正信仰的教會,進入偏差或異端之教會。

 

 

2022年5月2日 星期一

『成聖』是關乎到『罪的污染』

 

我們必須很清楚的區分;稱義是關於我們的罪咎,成聖是關於我們罪的污染。這罪咎的問題,就是我們活在上帝的審判、上帝的定罪之下,我們應當承受上帝的刑罰,因為我們犯了罪,冒犯了上帝。稱義是指,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就宣佈我們不再是罪人乃是義人,所以稱義是關乎罪咎的問題。

我們都是在本性上就是罪人,在成聖過程中,需要面對罪的污染的事實,因為亞當墮落的緣故,我們都生活在罪的裡面,我們必需要面對、正視罪的問題。成聖是關乎到罪的污染,影響到我們本性的,是我們整個人被改變,越來越像主耶穌基督。

利未記十九章2節:「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

彼得前書一章15-16節:「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聖經中清楚教導何為成聖的生活,我們 這些屬於上帝的人,都需要追求聖潔過聖潔的生活。

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每一個基督徒,都在上帝的工作之下,上帝的目的要我們行善。

這裡很明顯『稱義』跟『成聖』的區別,稱義不是因我們的德行,換取上帝對我們的稱義,但在成聖裡面,行善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屬於祂的人,生命應結出更多屬靈的果子來。

 

成聖是一個過程

稱義跟成聖是不同的,稱義是一次完整的事件,一個宣告的事件。但成聖是一個過程。

今天在我們教會的教導與經驗中,我們比較少談到『成聖』、『過聖潔的生活』;好像多是只提到救恩的教導,但很少談到成聖的重要性。很多時候我們想過聖潔的生活,就覺得這是不屬於我的,好像是一個出世的人,是修道院的修士們的生活,跟我們這些入世的人是沒有關係。

但上帝不但救我們,祂也希望我們要像祂,很可惜今天教會裡面,很多時候我們只信了祂,但是我們不像我們所信的上帝;上帝不但救我們,也希望我們越來越像祂,有祂的性情、特質。

聖經上對成聖的教導,並不是在原地打轉的,而是我們應當越來越像我們主耶穌基督。我們的上帝是那位聖潔的上帝,當祂造我們的時候,祂把祂形像跟樣式賦予我們,因為祂是聖潔的,所以祂要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因此,成聖是上帝在我們生命的工作,這是與聖靈的同工,我們參與在成聖的過程裡面。

 

 

稱義的積極面與消極面

 

消極面談到我們的罪得到赦免,積極面談到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是在基督耶穌裡我們被稱義,成為祂的兒女,且罪得到赦免。但到底哪一些罪得到赦免?過去的罪或是現今的罪呢?如果稱義是一次完整的行動,那麼我們罪得到赦免的話,我們就不應當在上帝面前,仍舊不斷的求上帝赦免我們的罪,因為罪已經被赦免。到底怎麼看罪得赦免?怎麼看我們認罪的問題?到底哪些罪得到赦免?

          【消極的稱義──罪得赦免】

在稱義的這個事上,我們過去的罪、現在的罪、將來的罪,都已完完全全被赦免,這是一次完整的行動。在恩典的關係中,我們可以帶著盼望等候祂的再來,可以分享在基督耶穌裡的榮耀,因此稱義是一次的。我們在地位上被稱義,雖然還是會犯罪,但跟一個沒有被稱義的人的角度,完全是不一樣的。

我們被稱義時,上帝是以義人的眼光來看待我們,上帝赦免我們過去、現在、將來的罪。當我們認罪的時候,上帝必然赦免我們的罪,因為祂是信實、公義的,祂不再以罪人的方式待我們。所以從這個消極面來看,我們的罪得到赦免,過去、現在、將來的罪完全都被赦免。我們是站在恩典面前是義人,不再是一個罪人,好 這個是關於罪得赦免的部分。

          【積極的稱義──成為上帝的兒女】

             

積極層面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但在我們實際的生活裡面,很多時候我們卻不明白,我們是屬於祂,祂全然顧念我們。在新約裡面有幾處經文,談到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

以弗所書一章5-6節:「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上帝的永恆的旨意的裡面,按著旨意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如同這經文在第六節所教導的,最終的目標是 使上帝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加拉太書四章4-7節:「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上帝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上帝為後嗣。」

上帝差遣祂兒子,基督耶穌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是要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有這個兒子的名分,上帝就差祂兒子的靈,就是聖靈進入我們的心,我們就可以呼叫:「阿爸,父!」

「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上帝為後嗣。」

我們是祂兒子,是家裡人的話,就靠著上帝為後嗣。因此,在上帝面前我們屬於祂的,我們應當繼承神的產業與後嗣。

羅馬書八章15-16節:「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我們的心可以呼叫的天父為: 「阿爸,天父!」不但這樣,聖靈在我們心裡面,與我們同作見證,我們都是屬於祂的兒女。有的信徒信主多年,但是他心裡面一直不確定,他們是否屬於上帝的兒女,羅馬書的第八章第十六節告訴我們,聖靈在我們心中作見證,我們是屬於祂的兒女。

聖靈常用不同的方式,在我們心中作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不再是祂的奴僕。聖靈常常透過啟示的話語,默示的話語來對我們說話,或者是透過我們在生命裡面的經歷,或者透過日常生活裡面,所給我們的恩典、憐憫、力量、喜樂,來見證我們是屬於祂的兒女。

羅馬書八章的十七節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我們在上帝面前是祂的兒女,有產業與後嗣。在上帝面前,我們這些屬於祂的兒女,所繼承產業與後嗣是什麼?羅馬書八章17節中所說的「後嗣」,就是與主一同得榮耀。

提多書三章7節:「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

這裡的後嗣是,永生的盼望,不但與祂一同得榮耀,同時擁有永生的盼望。

以弗所書五章五節:「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這裡的後嗣,是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

彼得前書一章4節:「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這後嗣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衰殘的,在天上的基業。

所以我們這些屬於上帝的人,真的有福,上帝不但為我們預備救恩之路,祂的兒子擔當我們的罪,讓我們不再是罪人,乃是義人,同時我們成為祂的兒女,可以繼承產業、領受後嗣。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必須要高喊:哈利路亞,感謝上帝!祂為我們預備,這樣又美、又豐富、又活潑的恩典。

 

 

稱義的觀念──末世時上帝要發佈的判決

              『稱義』本身,有意含著末世的層面、末世的含意在裡面。原來在末世上帝要發佈的那個判決。今天我們知道說在上帝面前,當我們信耶穌的時候,上帝就稱我們義,我們不再是罪人乃是義人,這原是在審判日子要宣佈的,但這個時候被搬到今天,我們信耶穌的時候,就不再是罪人乃是義人,所以它有末世的含意。

我們來看約翰怎麼教導,約翰福音五章24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我們不至於被定罪,已經出死入生。我們應當承認,在末世的時候,罪人在上帝面前是被定罪的,但我們不需要怕那審判的日子,因為我們在耶穌基督之下,已經是義人不再是罪人。

              約翰福音十一章25-26節:「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妳信這話嗎?」

這裡約翰提到:信祂的人不再死,他在基督耶穌裡是活的,因為在上帝面前不再是罪人,乃是一位義人。

              羅馬書八章23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我們積極等候兒子的名分,因為被稱義的緣故,就收容成為祂的兒女,擁有永恆的生命。所以你、我面對最後審判的時候,我們不需要懼怕那日子的來臨。一位沒有被稱義、沒有信耶穌的人,他必須要懼怕審判的日子,但是我們已經出死入生,在基督耶穌裡面活過來,領受了新生命,成為祂的兒女。我們在祂面前,不再是罪人乃是義人。

 

基督的義是歸在我們的身上的義

        所謂稱義,是根據在基督耶穌的代贖,使基督的義歸在我們的身上。

羅馬書5章12-18節:「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這裡保羅的在比較,第一個亞當跟第二個亞當(耶穌)的關係,第二個亞當為我們得了這救恩,祂擔當我們的一切的罪,因此稱義是基督耶穌的義,不是我們的義,乃是祂的義算在我們的身上。

羅馬書5章18-21節:「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哥林多後書5章21節:「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上帝的義。」

因為基督的義歸在我們身上,因此我們可以成為上帝的義。

羅馬書4章6節:「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我們這些被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我們本來是罪人,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就算為義了。

哥林多前書1章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上帝使基督耶穌成為我們的智慧,其中所說的公義包括聖潔與救贖,都因為基督耶穌祂的義歸在我們身上,因此上帝使祂成為我們的公義。

        因此,基督的義歸在我們身上,不是我們自己所發動、製造的義,乃是祂的義,所以上帝就在法庭之下,法律要求之下,不再看我們是罪人,乃是看我們是義人,這個是關於稱義的不同的層面。

 

稱義是根據──基督耶穌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所作成代贖的工作

 

稱義是我們與基督耶穌交換位置,祂承擔我們應當得上帝的忿怒,是我們跟基督耶穌來交換這個位置。舊約裡面有關於這樣的教導如下: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是一首僕人之歌,講到受苦的僕人的事實。以賽亞書53章6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所以我們稱義,是根據基督耶穌,所代贖的工作,是我們與基督耶穌交換位置。

以賽亞書53章12節:「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基督耶穌為我們受死,擔當了罪人的罪。

彼得前書第二章二十四節:「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稱義是根據在基督耶穌擔當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

希伯來書9章28節:「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這裡的「一次」是指「祂第一次來」,擔當了多人的罪。「第二次來」是指祂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為要拯救他們。所以祂第一次來,是為了擔當罪人的罪,我們應當認知到,稱義本身是根據在,基督耶穌為我們罪人的代贖工作。稱義絕不是根據在我們的好行為,乃是根據在祂的代贖的工作上。

 

稱義是透過信心來領受的

      羅馬書3章28節:「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我們怎麼被稱義呢?不是因為行律法、功德與德行,乃是因著信。經文直接告我們,我們乃是因信稱義的。

很多人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他們覺得過於簡單,因此想盡各種方法,換取上帝對他們的接納、稱義與赦罪。

但上帝接納我們,不是用我們的好行為交換而得的,乃是因著信而非律法。所以稱義是透過信心來領受的。

「稱義」肯定上帝忿怒的事實

 

我們的上帝是聖潔的上帝,神聖的上帝。哈巴谷書第一章的第十三節提到:「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

上帝是神聖與聖潔的,若我們犯冒上帝的時候,若不了解我們的罪與上帝隔離時,就難以接受上帝的義。我們必須要知道,我們是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若沒有這樣的概念,我們沒有辦法明白我們需要被上帝稱義的意義。很多時候基督徒講稱義的時候,忘記了這個基本的前提,我們罪人是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我們需要被稱義,需要上帝來赦免我們的罪。

約翰福音的第三章三十六節談到,尼哥底母跟基督耶穌談到重生,但約翰也談到耶穌與門徒的部分。約翰福音3章36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不信的人他是活在上帝的震怒之下,沒有信耶穌以前,我們是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

另外一處經文,談到我們罪人還沒有得救以前,那個非常悲慘的事實,以弗所書2章3節:「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當我們還沒有信耶穌以前,我們是活在上帝的忿怒下的可怒之子,這是談到稱義非常重要的前提。

歌羅西書1章21節:「你們從前與上帝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

這就是我們得救前可憐可悲,需要救的狀態,就是我們與上帝是隔絕的。

加拉太書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這裡談到我們跟上帝的關係,所以我們是需要被稱義的罪人。

另外一處經文羅馬書5章9節:「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上帝的忿怒。」

還沒有稱義以前,我們生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因著稱義後,我們就從忿怒中間,被免去了上帝的憤怒。這些經文談到,在還沒有稱義以前,我們活在上帝的忿怒之下悲慘可憐的狀態。我們必須要承認這一點,不然我們就無法了解罪人需要被稱義。

因信稱義

             耶穌基督的救恩裡面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因信稱義』。在教會裡面,我們會聽到『因信稱義』的教導,因此我們必須要對這個教導有一個清楚的了解。很多時候弟兄姊妹活在一個律法的關係裡面,他們因為不了解『因信稱義』 的重要,無法活在恩典的裡面。

首先,我們必需從歷史的背景,來認識學習『因信稱義』這個主題。很多人都知道是馬丁路德,把這個失落的教義,從中古時期的灰塵裡面把它找回來,『因信稱義』是一個帶動教會改革的教導。

【馬丁路德與『因信稱義』】

     路德──宗教改革家,他從小在中古世紀的神學信仰教導之下長大的,但他發現到教會忘記了『稱義』的教導,所以他再次把這個『稱義』的教導找回來。路德年輕的時候,進入奧古斯丁的修道院,他常常跟他的神父做告解,在羅馬天主教會裡面,他們鼓勵的信徒向神父告解。

              路德在修道院裡面,他是一個修士,但他常常覺得冒犯上帝,常常犯罪,所以他就常常找他的告解神父來告解;因為年輕的馬丁路德天天的來煩這個告解神父,所以這個神父覺得非常的煩,怎麼他一天到晚都要向自己告解…,路德曾說過一句話:「他覺得他需要一位告解神父在他口袋裡面,他可以常常把他拿出來向他來告解,他覺得說他是一個常常犯罪的大罪人,他需要常常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

這個告解神父就覺得他太麻煩了,就鼓勵路德去研究德國的神秘學者的作品,之後神父就介紹他去教書,覺得說他如果去教書的話,可能就不會那麼多把那焦點罪的身上。

              他去一所剛剛設立的大學,就是威登堡大學教書。在他教書的過程中,路德的生命有很大的突破跟改變。這個改變被稱為是路德的「tower experience」(路德高塔的經驗)。路德到大學教書的時候,他一開始教詩篇,後來教羅馬書、加拉太書,在教導過程中,他有了新的屬靈突破跟經驗。那大概在1518年的暑假,當他在準備羅馬書的時候,他沒有辦法了解,羅馬書的第一章第十七節這節經文在講什麼,當他了解以後他說:「天堂的門就向他打開」。

              我們看羅馬書一章17節:「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當路德讀到這經文,他不了解這個經文在講什麼。我們面對一個不解的經文,往往就跳過去,但是路德本身不是這樣子,他不斷的思想這經文在講什麼,路德不了解什麼呢?請大家注意這經文保羅說:「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

路德想上帝的義怎麼跟福音有什麼關係?路德覺得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義是向罪人討罪的義,是審判罪人的義,福音是好消息,怎麼會跟福音有關係呢?怎麼會跟上帝審判罪的義有關係呢?後來他終於想通了,他覺得這個義不是上帝審判罪人的那個義,這個義乃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把義加在罪人的身上。所以當他想通這一點的時候,他就說:「天堂的門為他打開。」

所以他發現到這個『義』是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所領受的『義』,不是上帝審判罪人的『義』。路德自己作見證提到,當他想通的時候,他知道這是在屬靈與神學上一個很大的突破,而這個突破後來也成為改革運動的主要動力。

我帶大家來看一段路德他自己提到,關於他怎麼突破的經驗。他說:「我非常想了解保羅的羅馬書,但是第一章的一句話,讓我手腳發冷不能繼續研究,那就是 神的義正顯明出來。羅馬書第一章的第十七節的經文,我討厭上帝的義,因為我以為那是上帝之所以為義的那種義,那是要刑罰罪人的義。雖然我身為修士,生活無懈可擊,但是我覺得自己是個罪人,在上帝面前良心不安,我也不相信可以用行為 討祂喜悅,我完全不愛那位刑罰罪人的公義之上帝,反而憎恨祂。」

        路德恨這位審判罪人的義,這位懲罰罪人的上帝。他繼續講說:「我極其渴望了解保羅這段話的意思,我晝夜思想而上帝的義正顯明出來,就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這句話的關連,終於我開始了解上帝的義,乃是指義人因上帝恩賜的信心而活的義,這個義是我們透過信心支取的義。而「上帝的義顯明出來」是指消極的義,憐憫我們的上帝,藉著這個義讓我們『因信稱義』,這立刻讓我覺得自己好像得了重生,進了樂園,敞開了門,從那時候起,我看聖經的眼光大不相同,從前我討厭上帝的義,現在我愛它、高舉它,視它為最甜美的話,保羅的這段話,成了我進樂園之門」這個經文認識的突破,帶給路德一個生命的大轉變,因此路德的因信稱義的教導,帶動整個新教改革的運動。

【聖經中的『因信稱義』】

 第一:罪人的罪得赦免

 我們還是需要從聖經來了解,稱義的基本的觀念,包括罪人的罪得赦免的部分。使徒行傳十章43節提到「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

另外一處經文羅馬書四章6-7節:「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這裡保羅談到,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所以『稱義』本身一定包括罪人的罪得到赦免。

  第二:宣告為義人

『稱義』定義的另外一個部分,就是罪人在上帝面前被宣告成為是義人。上帝把基督的義歸在我們的身上,因此上帝宣告我們在祂面前,不再是罪人乃是義人。羅馬書五章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

我們跟上帝的關係,過去是破裂、遠離的,但是在基督耶穌裡面,我們可以與上帝和好,不再是罪人,乃是被宣告為義人;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祂的義歸在我們身上,我們就成了義人。羅馬書五章19節:「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從羅馬書的第五章第十二節到二十一節中,看到明顯的比較,第一個亞當跟第二亞當 中間的關係,羅馬書第五章第十九節提到「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

第二亞當基督耶穌,因祂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我們這些眾罪人,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我們成為義了。稱義不但提到罪得赦免,同時罪人在上帝面前,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成為義,這是第二個部分。

  第三:上帝判我們為義人

第三個部分,『稱義』它很明顯的是一個宣告,如同法庭裡面的一個宣告。我們在末世的時候,都要在上帝的審判台面前受審判。所以我們在末世的白色大寶座面前,所得到的判決,是我們信耶穌的時候,上帝就判我們不再是罪人,判我們是義人。所以原是將來末世的一個宣判,這個終末的判決拉到今天,使我們在上帝面前,祂不再稱我們是罪人,乃是義人,所以是所謂終末的層面。

              所以談到稱義的時候,我們必須要顧到這個三個層面:

第一、稱義本身談到罪人的罪得到赦免;

第二、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成了義人;

第三、終末的判決拉到今天,祂不再判我們是罪人,因為基督耶穌的緣故,祂就判我們是義人。

 

 

2022年5月1日 星期日

改革宗神學之主要特性

  以上帝為中心是改革宗神學非常重要的一環。當人嚴謹地面對上帝在聖經的自我啟示,並把重心放在三位一體,又以耶穌基督為中保,就必定會採取這個態度;這與信義宗思想有一點不同。路德因著個人為赦免而掙扎半生,以致他的神學都是以救恩論為主,又以因信稱義為中心;改革宗則努力要把整個受造界置於上帝的主權之下。我們可以說改革宗這思想是非常符合聖經的,同時又避免了輕此重彼的陷阱。以上帝為中心的教訓有以下好幾種不同的表達方法︰

 1. 人的自我認識只能在上帝的知識之亮光下獲得

  對加爾文來說,只有當我們透過上帝的靈及上帝的道,面對上帝超越的威榮和聖潔,才會知道自己是誰;我們亦由此認識自己的罪咎,和它怎樣侵蝕我們整個人。

  這種奧古斯丁主義(Augustinianism)的理論,正代表一種對人有高度評價的認識,因為它看人為有道德的,對上帝有責任,又只能在上帝的亮光下認識自己。我們那種根深蒂固的疏離感亦因上帝的偉大而凸顯出來;我們真正的身分就是上帝的形像(Image of God)。

 2.救恩完全是上帝的工作

  因著罪持久的影響,我們都在上帝的定罪之下,完全無力改變自己的地位或情況,故此改革宗神學貫徹地支持上帝是獨自又全權地成就救贖的工作。救贖的起源在上帝永恆的旨意,祂在創世以前便在基督內揀選祂的子民(弗一4),這個選擇與人本身的任何條件都沒有關係。同樣地,雖然看法並非絕對一致,改革宗一直持守人之被丟棄是出於上帝的主權這信念;故此他們說,基督道成肉身(Incarnation)及贖罪(Atonement)的目的,是要把祂的子民從罪中拯救出來。祂的死亡不是要贖出每一個人,不然的話,祂的目的就已經失敗,或會引到普救主義(Universalism);後者是所有教會都認為不合聖經教導的。

   同樣地,十字架也不是為每一個人的,不然它亦不能成就任何事,而且只會使救贖工作架空,一切都要視乎人會不會接受基督。我們乃要說,基督是為祂所有子民作出有效的贖罪工作。

  還有,聖靈以不可抗拒的大能吸引我們去到基督那裡。我們既然都死在罪惡過犯中(弗二1),完全不能夠也不願意相信基督,信心(以及一切基督徒的美德)便完全是上帝的恩賜。聖靈不僅把我們帶到基督那裡,也保守我們住在基督之內。整個成聖(Sanctification)和堅守 (Perseverance)的過程均需要有信心,但連這種信心都是聖靈的恩賜。故此改革宗神學在多特(Dort)會議竭力堅持,蒙揀選的人不會從恩典墮落,以致最終不能得救。   很多時候人會用TULIP(字典意思是「鬱金香」)一詞來總括多特正典和改革宗神學的內容,T代表「完全敗壞」(Total depravity);U代表「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L代表「有限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I代表「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P代表「堅守」(Perseverance)。不過這簡化的方法可以變成一幅不完全的圖畫,把改革宗對教會及宇宙的全觀圖約化,失去其中氣勢磅礡的感覺。

 3.整個個人及群體的生命都必須接受上帝的管治

  改革宗神學一直按著上帝在聖經明列的要求來組織生活。自從在蘇黎世、斯特拉斯堡及日內瓦開始,他們就致力使民生及教會都按這模式來安排。有人認為改革宗神學與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興起有關。此外,它又推動了教育,與科學的發展,掃除文盲及匡助了法國、荷蘭、英格蘭、蘇格蘭,和美國等地的革命。相應地,改革宗比信義宗更重視成聖及律法(Law)在基督徒生命中的位置。結果,改革宗神學更重視福音的群體生活,雖然它後來亦愈來愈受個人主義的影響,但畢竟比更正教其他教派更重視群體生活。

  盟約(Covenant)神學在改革宗神學亦發揮很大影響力,因為雖然恩典之約與個人的救贖有莫大關係,他們卻愈來愈看重上帝與亞當是在墮落前立約這事實;自1600年起,這約應用在國家的民生及政治 上,國家要對上帝負責,而其根據則是永恆及普世有效的創造之律。

   以基督為中心。在早期改革宗神學中,加爾文、約翰.諾克斯(J. Knox)和桑該斯(Zanchius, 1516~90)這些神學家均把基督置於萬物之中心位置。他們指出基督是我們認識上帝的基礎,是揀選的主體及客體,並且因為上帝的中心性,基督便成了神學的核心。

  後來,經院哲學那種死板的邏輯演繹法,和盟約神學那種不斷運用盟約概念的做法,引入了其他因素,它們都在改革宗神學內占了一定的位置。有一段時間,亦有人想竭力回復以基督為中心的三位一體論的神學,其中以巴特(K. Barth)為著。此等神學其中一項功勞,乃是喚醒人注意,我們的確有離開改革宗神學之根本的傾向。

 4.多元性

  改革宗神學不是單元的,它從來都不是在一個統攝性強的共識下,而是具有足夠的創建及生命力去容納不同的意見。舉例說,在多特會議之前,人對有限度的救贖這思想頗有不同的意見。加爾文在這點上若不是自相矛盾,起碼也算是含糊的,他比較傾向贖罪是為萬人預備這思想。他的繼承人伯撒則反對當時流行的看法︰「(上帝的贖罪)為萬人預備,卻只對蒙揀選的人有效」(sufficient for all, efficient for the elect),因為他認為這樣一來,就看輕了聖經強調有限,或特定救贖的意思。事實上,多特會議可以說是一種妥協的典型,企圖調和具影響力的英國代表那種普世傾向,和占了當時與會大多數的特定救贖的傾向。

   盟約神學的發展亦顯示出多元性。自慈運理起,歷經埃科蘭巴狄 (Oecolampadius)、布靈爾、鄔新努(Zacharius Ursinus, 1534~83),和俄勒維安奴(Kaspar Olevianus, 1536~87);整個盟約神學到盧洛克(Robert Rollock, 1555~99)發展成熟,而科克由(Johannes Cocceius, 1603~69)則將之進一步發揮。雖然這種神學模式在當時實在如日中天,但十七世紀的神學家,卻並非都以盟約一概念來組織他們的神學,在1600年之前尤為如此。至於恩典之約的本質是怎麼樣的,他們倒有不同的意見︰到底是上帝單方面又無條件的施行,還是雙方面的,而人也有當履行的條款?

  大多數早期 之盟約神學家只講一種盟約,即恩典之約;後來就有人談到墮落前的工作之約;自1648年起,第三種在時間之前的盟約亦興起來,每一種說法都有跟隨者。除此以外,他們對敬虔的問題也有不同的看法,新、舊英格蘭的清教徒(Puritanism)比較傾向實際行動(Praxis)、成聖及牧養,慢慢就傾向以人為中心。同樣的發展亦見於荷蘭及蘇格蘭,這便與早期改革宗神學有點不一樣,與經院哲學的傳統更為不同。此種多元性並沒有延伸到亞米紐主義(Arminianism);它是被多特會議所禁,認為它把救恩中上帝的中心性削弱了。

馬丁路德對信徒皆祭司的看法

 

在整個改教運動中,意義最深遠,影響力最大的兩項教義:一個是「因信稱義」,另一個就是「信徒皆祭司」。

路德從《聖經》中重新發現并提出這兩項被埋沒的教義,就像兩顆威力強大的定時炸彈,強烈震撼中世紀善功化與教階化的教會基礎。

在路德《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裡,他認為「稱教皇、主教、神甫和修道士為“屬靈的階級”,稱君王、貴族、工人和農人為“屬世的階級” 」,這種劃分完全是人為,而且不合乎《聖經》的。

他確認,「………基督徒都為“屬靈的階級”,在他們中間,除了職務不同以外,沒有其它的分別,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所說的,我們都是一個身體,但每一個肢體各有各的工作,服侍其它的肢體,這全是因為我們只有一個洗禮,一個福音,一個信仰,而且都是 基督徒,因為只有洗禮,福音和信仰才能使我們變為“屬靈的”基督徒。」

路德接著說,「因著洗禮我們大家都受了聖職作祭司,如聖彼得在《彼得前書》二章所說的,“你們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又如《啟示錄》五章所說的,“你用你的血叫我們作祭 司和 君王”。 」

路德認為授職的權柄是來自教會全體,而不是來自教皇或主教。即使是主教為神父授職,他也不過是「代表全體教會授職」在這點上,路德舉了兩個例子說明。首先他說,「儼如十個弟兄都是國王的兒子,為後嗣,在他們當中選舉一位弟兄出來為大家管理遺產。他們都可以做國王,也都有同等權利,不過總得委托一個人執行統治的責任。 」

隨後他又舉一例說,「…假如有一小群基督徒被擄到曠野,他們當中沒有一個由主教授職的神父,并且假如他們在曠野中同意在他們自己當中選擇一位結了婚或未婚的人,委托他執行施洗,行彌撒,宣赦和傳教的職務,這個人可算真神父,儼如所有的教皇 和主 教授了職給他一樣。所以在必要的時候,任何人〔指信徒〕都可以施洗宣赦,除非我們都是神父,就不能這樣做了。」

既然基督徒都是屬靈的人,都是祭司,那麼我們被上帝呼召去從事的職業就都是聖職,我們憑信心與愛心所做的服侍也都是聖工。路德說:「在全能上帝的眼中,女佣人跪著刷地板,與神父跪在聖壇前領彌撒一樣蒙上帝的喜悅。」

他又說:「一個皮匠、鐵匠、農人,各有各的工作和職務,但他們都是受聖職的神父和主教,而且每人的工作和職務,必須對別人有益,這樣可以為社會……的幸福做許多不同的工作,正如身體的百肢彼此服務一樣。」

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身體,在他的身體上互為肢體。照樣,我們也被召成為上帝祭司國度裡的祭司,而且互相為祭司。這個意思是,我們需要彼此認罪、饒恕、代禱、勉勵,也彼此分擔各人的重擔。路德在《基督徒的自由》一書裡說:「我們的天父既藉著基督白白的幫助我們,我們也應該藉著我們的身體與身體所行的幫助我們的鄰舍,各人彷佛以自己當作基督待人,叫我們互相作基督,也叫基督在各人身上沒有分別﹔那就是叫我們都作真正的基督徒。」
   

信徒皆祭司的意義也表示,作為祭司國度的教會,它必須是上帝與世人之間的媒介與橋梁。既然是媒介,教會就有責任把人的困境與需要帶到上帝面前,也有責任把上帝的恩典和醫治帶到人面前。要能在這兩方面皆盡職,教會就必須一方面深入的活在上帝裡面,一方面也必須同時深入的活在人群裡面。

信徒皆祭司的最後一項意義也表示教會的全體信徒都負有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之上帝的使命。這使命不能只由少數專職的傳道人來完成,而必須由全體信徒共同來承擔,合力來實現。

成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與事實

成聖是一個過程,一個漸進的事實,讓我們越來越像主耶穌基督。

腓立比書一章六節:「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所以成聖是一個不斷追求的過程,讓像我們主耶穌督。

歌羅西書三章9-10節:「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經文所提「脫去」、「穿上」的兩個動詞,原文的動詞表達出的是「一次完整的行動」。穿上新人以後,新人的知識漸漸更新,這個就是成聖的過程,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要恢復上帝原來在創造的我們,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這些經文教導我們,成聖是一個漸進的事實,跟稱義是不一樣的。稱義是「一次完整的」,如同在法律法庭下的一個宣告,但成聖是慢慢、漸進式的,讓我們越來越像主耶穌基督,上帝所開始的工作祂要完成。

 

 

路德對稱義的解釋

    華勒特爾(Walther)認為稱義是:「稱義是上帝的司法舉動,藉著基督的功勞、透過赦罪和基督義的賜與,相信耶穌的罪人就被宣告為義。」

    不過,和勒(Holl)卻認為路德對稱義的解釋乃是因那有信心之罪人靠著與上帝相交而成為義。

    華勒特爾將稱義作為一種絕對的,無條件的法庭舉動。這種觀點對於一位真有悔改而仍舊感到不安的罪人,對其所得赦罪和救恩之確據,提供了一種穩固的基礎。

    另一方面,和勒的看法比較合乎上帝的聖潔。他說,上帝不能宣告一個不義者,成為真正的義者。他又說,稱義雖是上帝的一種宣告,但只有那追求義並行義的人,才能被稱為義。

    另外,路德說,信心是獲得之信心,是上帝的賜與。當你聽見基督為你受苦,並相信他時,你便能信任基督並對他產生愛。當你對基督生出這種愛心時,此刻你已感到愛他勝過一切。這是由上帝所作的信心,也是上帝所賜的信心。這種獲得與賜與的信心,要破碎自我。這種信心是經歷基督而發出的。

    基督徒既然承認所有福份都出於上帝,便能信任基督,等候和盼望上帝。所以這種信心,一方面是一種求來的信心,猶如奧古斯丁所教導的,但另一方面卻要在基督裏獲得。上帝因他的憐憫將他的兒子的義賜與我們,因此罪就不再歸我們,使我們的罪得蒙赦免。

    唯有我們接受基督的義的時候,他的義才真正屬於我們。信心之義不因著我們的行為賜給我們。不過信心之義賜給我們之後,我們便有能力行善。

 

成聖


   (1)第二祝福  

       衛斯理認爲稱義的恩典是第一個祝福,強調成聖是另外一個恩典和祝福。但路德只強調稱義的恩典。而加爾文講了基督的十字架事件所賜的稱義和成聖兩個層次的恩典。

    衛斯理比起路德更進一步發展了加爾文的成聖神學。衛斯理解釋重生的瞬間說:“他雖謙虛但不完全謙虛,他的謙虛也帶著自滿”,“他雖溫柔但憤怒不時地粉粹他的溫柔。他的意志不能完全溶解於上帝的的旨意中。”

       衛斯理強調正如稱義是因信而得的,成聖也是從信心開始,但是還強調信心要用行爲表現。他說信心的本質雖是內在的,但信心的見證是社會性行動。

       路德高度評價羅馬書——因是信心的書信,還說雅各書的行爲稱義是稻草福音。但衛斯理認爲雅各書所講的行爲是因信稱義之人的行爲,重視行爲的重要性,強調藉善行作工的信心。

       衛斯理認爲羅馬書與雅各書同樣重要。他說羅馬書所說的亞伯拉罕的信心稱義是他在七十五歲時離開迦勒底吾珥時的信心,而雅各書所說的亞伯拉罕的行爲是將100歲時生的兒子以撒在摩利亞山獻給上帝時的獻身行爲,因而雅各書的行爲是以信仰爲前提的行爲。

       所以,衛斯理選擇了強調道德行動的登山寶訓爲十分重要的證道文。關於登山寶訓的證道很好地表現了他的成聖神學。雖然因信得救,但救贖的確信通過行爲表現,而且得救的果子是以愛來表現,豐盛的救贖不能排斥行爲。

       衛斯理用希伯來書12:14講了通過成聖才能有豐富的救贖。救贖的開始藉著信,但最終救贖或完全的救贖和豐盛的救贖是要用善行,即以愛來完成的。

    (2)瞬間的,漸進的成聖

       受路德稱義神學影響的摩拉維亞教徒的聖靈性運動相信瞬間的成聖,即重生的瞬間賦予成聖,但衛斯理認爲瞬間的成聖雖然是成聖的起點,但是更強調漸漸成長的過程。

       查理·衛斯理側重於瞬間的成聖,而約翰·衛斯理著重強調循序漸進的成聖。查理認爲到了死之前成聖才完全可能,但約翰·衛斯理認爲離死五年或者十年之前也可能。 

       在與摩拉維亞教徒們分離的決定性爭論中,他批判了摩拉維亞的律法廢棄論式的靜肅主義。即批判了只強調信仰,而排斥律法的完成之仁愛和無視行爲的神學。並且與加爾文一樣肯定律法的第三個作用,即肯定了作爲成聖的訓練之鞭——律法的作用。

       但是,因當時的加爾文主義者(懷菲特等)將律法廢棄論式——排斥行動主義主張與預定神學混爲一談,而成爲衛斯理爭論的物件。因此衛斯理不僅批判了過分強調稱義的路德主義,而且批判了只強調預定信仰、否認意志的加爾文主義,也批判了只強調成聖而無視稱義的天主教主義。

       他一生不斷地爭論。衛斯理批判了摩拉維亞教徒所主張的以代贖方式轉嫁的賦予的成聖,反而主張通過我們的循序漸進的參與行爲達到成聖的觀點。

    衛斯理認爲上帝的恩典雖然首先臨到我們,但也是通過我們的參與達到成聖(神人協作),而摩拉維亞敬虔主義認爲成聖完全是上帝的作爲。

    (3)成聖的意義

    第一, 存在的意義:

     聖靈充滿存於我的裏面,使我確信我是上帝的兒女,而且住在我裏面使我得以享受解放,自由而生活。他在很多的讚美詩的歌詞中強調自由的靈——聖靈使我們得自由、得解放(林後3:17,加5:16-24,羅8:1-6)。

    第二, 消極的意義:

    衛斯理將成聖比喻爲心靈的割禮。正如猶太人的割禮表示聖潔一樣,通過心靈的割禮罪得洗淨而成長爲與罪毫無關係的狀態和達到完全的過程解釋爲成聖。罪的根被徹底拔除,即進入連內在的罪也沒有的狀態的聖潔的過程就是成聖。

 第三,積極的意義

    衛斯理不僅從消極的方面解釋成聖,而且更從積極的方面將成聖解釋爲愛。

       當然路德同樣也在他的著作《基督徒的自由》中強調“我們雖是自由的,但不要將那自由變爲放縱肉體欲機會,而是爲衆人甘心做愛的僕人”(林前9:19),但是他在這裏說的是信心的樹自然結出果實的愛。

       而且衛斯理從更積極的意義上強調基督徒的愛的行動,因此說信仰的門廊是悔改,信仰的門是信,而信仰自身是愛。

       路德將強調點置於信心的信仰(稱義),衛斯理則將強調點置於愛的信仰(成聖)上(林前13章,加5:13-14,太25:31-46)。

 

信徒的犯罪或悔改

   (1)被贖罪的罪人

      這裏有一個疑問,在基督裏面的人,即被稱義的、重生的人也會犯罪嗎?

       路德說稱義的恩典是與上帝恢復關係,而不是成爲完全的義人,所以是成爲被赦免的罪人,即雖然罪得赦免成爲義人,但仍有犯罪的可能性。

       當聽到路德的羅馬書注釋序文時重生的衛斯理接受了路德的稱義思想。但路德認爲人至死也不能成爲完會的義人,而衛斯理主張人死之前可以得到從罪中完全釋放的完全的恩典。

    (2)不受罪的支配

       罪不能支配信徒的心。因爲在恩典下的緣故。但是罪的根還殘留著,所以它使我們痛苦、擔心。

    (3)內在的罪惡

       衛斯理在解釋約翰壹書時認爲這裏指的是“信徒不會犯罪”。他解釋說雖不犯“外在的罪惡”,但即使是從上帝生的人也犯“內在的罪惡”。即,在我們裏面的內在的罪是忿怒、驕傲、自己的意志、貪戀世俗、淫亂、發神經等。

       他認爲在約翰壹書中的“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的話語指的是“內在的罪”。

       衛斯理在注釋羅馬書七章時象使徒保羅一樣指出,即使被稱義的信徒也在恩典和本性,肉體與靈裏有相爭,所以裏面人雖不願,但歎息外在人行不願行的罪。即認爲稱爲義的人,也有犯罪的可能性,就象奧古斯丁一樣,衛斯理解釋到信徒同時具有犯罪的可能性和不犯罪的可能性。

   (4)信徒的墮落可能性

      加爾文雖然強調聖徒們得到預定的恩典後決對不墮落的堅固的恩典——因人類意志是奴隸身世,但衛斯理主張人類墮落的可能性。

       若不妥當使用自由意志的話,任何時候都會可能會跌倒。衛斯理認爲人類的意志不是奴隸身世而是自由的,所以強調以敬畏懼怕完成救贖。即講述了由恩典到墮入罪惡的八個階段。

a.      恩典

b.      誘惑

c.      聖靈的警告

d.      開始陷入誘惑

e.      聖靈的歎息:因信仰削弱的緣故

f.       聖靈嚴厲的指責

g.      不聽聖靈的聲音

h.      陷入惡慾中

    (5)信徒的悔改

    真正的悔改是單單地對留在我們心裏面的罪——淫亂和自大、自己的意志和偶像崇拜、不信的心靈悔改,是通過每天把情慾和肉身釘在十字架上的自我死去,向聖潔和恩典成長。

 

 

信心

   衛斯理認爲悔改是信仰的門廊,信心則是信仰的門,愛(或聖潔)是信仰自身。衛斯理認爲這種信心是上帝的禮物(弗2:8)。並由此是得救的信心。

    衛斯理在奧爾德斯格特經驗之前,認爲信心是知性的同意,是以理智爲根據的同意是信心,而且原以爲合理的證據是信心,但在奧爾德斯格特以後,認爲信心是完全的信賴、完全依賴基督的寶血、完全依從救贖者,即生命的基督是信心。這說明因信稱義和因信而重生的兩種恩典。

(1)稱義

    衛斯理所說的重生若是聖靈工作的主觀經驗的話,那麽稱義是通過基督的十字架恩典的客觀恩典。

  因而,如果說重生是發生在裏面的內在經驗的話,那麽稱義是外在的、法律性質的恩典。雖然還有繼續犯罪的可能性,但是還區分爲“in man”的恩典和“for man”的恩典。在這種稱義可以從對自己犯罪而引起的自責中得以寬恕。

    但是罪的根還繼續遺留著。這罪的根兒在原罪的成聖過程中被清洗。但衛斯理只是不相信受路德和路德神學影響的摩拉維亞主義的被動的、靜肅主義的、被賜予的義。而是站在奧古斯丁的立場強調參與的義之要素。

  換句話說,稱義不是以客觀上被賜予爲終結,而且也是接受參與公義的上帝之品性的變化。

    (2)重生

    稱義和重生是同時發生的。若說有順序的話,那麽不是時間上的順序而是邏輯上的順序;若義認是相對變化,新生則是實質的變化;若義認是與上帝的正常關係上的恢復(從仇敵變爲朋友),那麽新生則是內在的人轉變爲聖徒了;義認若是恢復了接受神仁愛的地位,那麽新生是恢復上帝的形象。在時間上是同時發生,而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重生可以說是成聖的開始。通過這種稱義的重生經驗成爲與上帝和好的養子。這重生的標記是信、望、愛。這信的果子是公義(約壹3:6)和平安(羅5:1)。確證因重生成爲上帝的養子或養女的是(1)聖靈在裏面的神秘的見證和(2)善行。

    因而,衛斯理認爲聖靈與聖徒的靈一起內在確證的作用是很重要的,而且用愛來實踐的善行與內在的確證一起作爲外在的確證,對衛斯理來說也是很重要的。

 

 

基督徒的生活

新約多次談論基督徒的生活,這進一步幫助我們明白成聖的意義。

【與基督聯合】

 

信徒稱義的是與基督聯合了,信徒分享和擁有基督的義行和聖潔。另外,如果信徒要繼續過著聖潔的生活就必須時常與基督聯合。在約翰福音15:4-5,耶穌清楚說明: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我是萄葡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耶穌看重信徒與他聯合,而與基督聯合的方法是遵守他的誡命(約15:10),而結果子(15:5),禱告(15:7)和喜樂(15:11)都是出自這聯合的生命。

保羅也在腓立比書3:8-10表達同樣的觀念:…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

【與基督作朋友】

 

在約翰福音15章,我們看見耶穌親自說出信徒不再是虜僕,而是朋友(15:15),耶穌也把他從父神哪裏聽來的告訴信徒朋友;作為朋友,信徒不再需要存著懼怕和不敢過問主人事情的心態,而是信任的生活。

【遵守基督的誡命】

 

     這教義幫助信徒明白他們與律法的關係。大約有以下的理解步驟:

一.  舊約並不真正是要求行律法稱義: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創15:6),保羅也指明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加3:6)。真正地,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是一個恩典,而律法是一個讓以色列人遵守以維持這立約的具體標準,而割禮也只是一個立約的外表記號。舊約也沒有指明那些盡心,盡意,盡力愛主上帝的人(申6:5)或那些愛人如己(利9:18)的必然稱義。有了割禮,也必須有心裏的割禮(申10:16;耶4:4)。信心才是稱義的方法。

二.  在兩約中間遵守律法被高舉。猶太教強調遵守律法不必受到上帝的審判,是唯一的希望(Test. Of Judah 26:1) ,是稱義的方法(Apo. Baruch 51:3) ,是聖潔的理據(Apo. Baruch 67:6) ,是得救的根據(Apo. Baruch 51:7) ,是生命(2 Maccabees 7:9; 4 Ezra 7:20-21;9:31)。只是猶太教在這時認為遵行律法是得救之道,但是也承認完全遵守律法是不可能的,或少有的,因此猶太教把悔改的教導添在遵守律法這教義上。

三.  新約並不廢除律法。耶穌說明他來並不是要廢掉律法(太5:17)。保羅說是上帝的律法(羅7:22,25),是聖潔,公義,屬靈的(羅7:7,12,14)。保羅在面對猶太教時,找出兩個論題:功勞(遵守律法)和恩典。保羅認為人要遵守全律法(加5:3),犯錯一條等於犯了律法,並受咒咀(加3:10)。保羅也說明律法的功能是叫人知罪以致不犯罪,並不是稱義之道(羅3:20;5:13,20;加3:19)。但是,藉著基督,上帝給與我們一個途徑是律法無法達到的,基督的死和復活也廢除了死亡,使人可以藉著他稱義,因此基督成就了律法。

四.  基督徒是藉著稱義進入成聖的生活,並不需要律法。現在信徒可以藉著順服聖靈的律法(羅8:3-4),或愛的誡命(羅13:8-10)來過成聖的生活。這些誡命更勝過了舊約的律法(弗6:2)。

【分別為聖】

 

基督徒是上帝的子民,因與上帝和好而成為專屬於上帝的人,這是分別為聖的意義。分別為聖的信徒必須有所不為,與眾不同,為的是過聖潔的生活。分別為聖有以下意義:

一.     無形心態,有形表現:分別為聖不可憑可見有形的動作,言語,表情或態度來認定。它是基督徒心中的一道防線,忠於主,與主徹底認同而有所不為的心態。

二.     入世而出世:基督徒活在世界中,必須主動接觸未信者,建立良好關係,作見証,把福音傳開,但同時對於世俗的陃習或迷信忌諱皆不染,潔身自愛,不同流合污。基督徒也參與社會活動,也競選公職,但必須堅持立場,保持基督徒的聖潔特徵。

三.     超水準的倫理表現:真實的屬靈生命要配合超水準的倫理道德表現,這才是分別為聖積極的方法。

 

 

得救的過程(4):得兒子的名分

 

    稱義的果效可以說是消極的,功用在於取消定罪,使過去的罪責免受追。得兒子名分(弗1:5;約1:12;加4:5)的果效卻是積極的,改變人與上帝的疏遠及敵對的關係,賜給人得以站在上帝面前的地位。

    得兒子名分是在基督裡必然的結果,和稱義及重生一起發生。得兒子名分也有許多的意義:

一. 得兒子的名分牽涉地位的改變:上帝正式宣佈基督徒被賜予上帝兒子的地位,收納他為養子(上帝所親生的只有獨生子耶穌)。得兒子的名分(huiothesia)原意是收養。

二. 得兒子的名分是與上帝和好的結果:與上帝和好是得救的代名詞,因為所解決的是人基本的困難,墮落所帶來與上帝的疏遠。與上帝和好直接帶來兒子的名分,因為「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恩典中」(羅5:1,2)。所謂所站的恩典,指的是上帝所賜下的新地位,也就是兒子的名分(約1:12)。

三. 得兒子名分更蒙天父的照顧:蒙上帝的靈引導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17),得蒙天父垂聽禱告(叫愛天父的兒子得益處(羅8:28)),蒙天父管教「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12:6),蒙天父特別保守「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