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末日還活著的人不死,卻要改變;凡死了的人都必復活,帶著原來的身體,性質雖異,但不是別的,這身體與靈魂再度結合,直到永遠。
三、惡人的身體,將因基督的權能,復活受辱;義人的身體,將因基督的靈復活得榮,與基督自己的榮耀身體相似。
<心得>
復活不是精神不死,而是有形有體之復活,如同主耶穌復活﹗屬主的人與主同在榮耀中享受永生,不得救的人復活後受永死之苦!
一、為教會之王與元首的主耶穌已將教會行政權交於教會職員之手,但他們與民事長官不同。
二、天國的鑰匙既交給這些職員,因此他們有留下罪或赦免罪的權柄,本著神的道和懲戒,對不悔改的人,關閉天國:又按情形之所需,藉宣傳福音和撤除懲戒,向悔改的罪人開放天國。
三、教會為了矯正或獲得犯罪的弟兄,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樣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團的酵;擁護基督的尊榮和福音神聖的承認;避免神的震怒(如他們容忍惡譽昭彰和剛愎的犯罪者來褻瀆神的聖約,和此約的印證,此忿怒正可臨到教會),必須實行懲戒。
四、為了更圓滿地達成以上的目的,教會職員應當按著犯罪的性質和犯罪者的罪狀,予以勸戒,一時停止聖餐,併除教。
<心得>
為了教會之聖潔,教會的懲戒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