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 星期六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七章 論聖禮

一、聖禮是恩典之約的聖潔標記與印證,由神直接所設立,為要表徵基督和他的恩惠,並堅持我們在他裡面的關切;又在屬教會的人與世界其餘的人之間設立一可見的區分;並且按照神的話,在基督裡嚴肅地服事神。
  二、在每一聖禮中,在標記與表徵之間都有一種屬靈的關係,或言聖禮上的聯合;因此一聖禮的名稱與勸效可歸其他聖禮使用。
  三、在正當執行的聖禮中所表示的恩典,並非由於聖禮的本身所給與的任何效力,亦非在乎執行聖禮者的虔誠或存心,乃在乎聖靈的工作,和設立聖禮的話語,在此話語中含有吩咐人使用聖禮的命令,又給那配領受聖禮者得福益的應許。
  四、我們的主基督在福音中只設立了兩個聖禮,即洗禮和主餐;二者除正式受封立的牧師執行外,任何人不得執行。
  五、舊約的聖禮關於屬靈之事所表徵的,與新約的聖禮在本質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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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禮對於基督徒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聖靈動工之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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