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 星期四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十六章 論善行

 一、只有神在聖經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沒有聖經的根據,專憑人盲目的熱心,或以善良意圖為口實而設計出來的事,並非善行。
  二、這些因遵守神之誡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實與證據:信徒藉以表示他們的感恩,堅固得救的確信,造就弟兄的德行,美飾所承認的福音,堵往敵人的口,而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們乃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既結出成聖的果子,結局就得永生生。
  三、信徒行善的能力絕不是出於自己,乃完全由於基督的靈。信徒為要達到行善的地步,在已經領受的諸般恩典之外,還需要此同一聖靈的實際影響在他們裡頭活動,叫他們立志行事,成就他的美意。然而他們不可因此疏懈,以為除非受聖靈的特別感動,就無需盡任何本分;反倒應當慇勤,激發神在他們裡面的恩典。
  四、那些今生在順服上能達到最高階段的人,所有的善行絕不能超過神所要求的,而作出比那更分外的事,因為他們在許多所應盡的本分上都有所虧欠。
  五、我們不能憑著善行從神的手中賺得赦罪,或永生,因為在善行與未來的榮耀之間有極度的不均衡,而且在我們與神之間又有無限的距離,我們既不能憑善行叫神得益處,又不能補償我們以往的罪債;我們盡力而為,我們只不過是盡我們當盡的本分,乃是無用的僕人;因為凡是善良的行為都是出於神的靈:凡是我們所作的,都有玷污攙雜許多軟弱和不完全,所以經不起神嚴格的審判。

  六、然而,信徒的人格既藉基督蒙悅納,他們的善行也在他裡面蒙悅納。這並不是說,他們今生在神眼中毫無暇疵,無可指摘:乃是說,因為神在他兒子裡看那些善行,這些善行雖有許多弱點和不完全,但出於至誠,他就喜歡接納並加以報答。
  七、未重生之人所行的事,按事體的本身來說,雖然是神所吩咐的,對己對人都有益處,但並非出自信仰所潔淨的心,也不是按照正當的方法,即根據神的話所行的,沒有榮耀神的正當目的;所以這些行為是罪惡的,不能討神的喜悅,也不能叫人有從神領受恩典的資格。然而他們若忽視善行便更為有罪,不討神的喜悅。

<心得>
     照此信條我們可以知道行善不是做大家所謂之好事而是要遵守上帝的誡命而有之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實與證據:信徒藉以表示他們的感恩,堅固得救的確信,造就弟兄的德行,美飾所承認的福音,堵往敵人的口,而歸榮耀與上帝。因為他們乃是上帝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既結出成聖的果子,結局就得永生
    既是如此就正如這裡所言信徒行善的能力絕不是出於自己,乃完全由於基督的靈。
    所以我們做任何事情都是要靠聖靈而行不斷地禱告仰望從上面來的力量因為離了主我們凡事都不能做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