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 星期六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五章 論教會

 一、無形的大公教會或普世教會為過去、現在與將來在教會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合而為一的選民總數所構成。這教會就是主的配偶、身體和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二、有形的教會在福音時代(在律法時代僅限於一個民族)也是大公的、普世的,為凡承認真實宗教者,以及彼等之子女所構成。這教會是主耶穌基督的國度,神的家族,在此以外是沒有得救常例的可能性。
  三、基督為了召開並成全在今世生活的聖徒,直到世界之末,就把牧職、聖言以及神的典章賜給這大公和有形的教會。按照他的應許,藉著自己的臨在和聖靈,為達成目的而使之生效。
  四、此大公教會有時比較顯明,有時比較不顯明。作此教會肢體的各個教會的純正程度之差異,乃是根據其所教導並接納之福音要理,所執行的儀式,並所守的公共禮拜的純正程度之多寡而定。
  五、天下最純正的教會也難免有混雜和錯謬。有些教會簡直不是基督的教會,腐敗到成為撒但的會堂的程度:雖然如此,在地上總有按神旨意敬拜他的教會。
  六、教會除主耶穌基督以外無元首。不拘怎樣說,羅馬教會的教皇並非教會的元首,乃是那敵基督者、那大罪人、和滅亡之子,那在教會中高抬自己,抵擋基督,和一切稱為神的。

<心得>
     教會是主的身體基督是教會唯一的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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