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2日 星期二

死後的情況

靈魂是否不滅?

 

    a. 對於「不朽」(αθανασια) 一詞,聖經所指是上帝的不朽 (提前6:16,「獨一不死」),基督徒復活的身體(林前15:53-54)

 

    b. 除了上面的希臘字外,另一個出現了7次的「不能朽壞」αφθαρσια(如羅2:7,提後1:10,林前15:50),這兩個字均沒指靈魂不朽。一些新派神學家主張靈魂不朽之解釋,以代替他們所不能接受之人會復活觀,認為是不科學與神話,是不確的。

 

    c. 死後人仍存在麼?這點有些神學家提出質疑:如G. C. Berkouwer G. Van der Leeuw認為人死後一了百了,完全的死(totally dies),復活是從無有而造出來的,另一路德宗神學家P. Althaus 認為沒有身體之靈魂屬柏拉圖哲學的思想,顯示死亡並不是嚴肅的事實;如果靈魂還消遙存在,審判沒有意義了。

         

居間情況(intermediate state) - 靈魂存在的情況

 

    a. 此教義不是基督教的主要題目,但意義卻深遠,對死者的家屬是一個鼓勵與安慰。聖經本身所提不多。早期教會之人士以為主會很快回來,對人死後情況不大關注,而且這種死後情況只不過是過渡性。對這課題之探討,意見實在紛紜。

 

    b. 聖經所提及:

    i. 靈魂與身體為整合(林前7:34;2:26),當肉身死亡,二者分開,是短暫的,等候身體得贖。    

    ii. 陰間:在舊約使用Sheol來形容,表示死亡不會將人滅絕。不是那地獄(hell,創37:35;42:38;撒上2:6),而且敬畏上帝的人與惡人在陰間的結局迥異(49:14,15,16:10)。在新約使用Hades來形容,進一步發揮舊約陰間之觀念(2:27,31;1:18,6:8,2:13;11:23(24);16:18)。不敬虔者在陰間受苦(16:19-31)

   

    有新約聖經學者耶利米斯(J. Jeremias)指陰間之死人是等候復活的居間情況。

 

救贖與死亡

    死亡是上帝否定人的罪的結局(9:6;6:13;19;16;90:5-7),非他創造的原意,因此,死是「敵人」(林前15:26),救贖的意義之一是要解決死亡的「毒勾」(林前15:55)

 

    為什麼接受了基督的人仍會死,死亡在救贖的意義下是怎樣一回事?

 

    a. 非基督徒─死亡是咒詛,有靈的死,並等候永死。

 

    b. 基督徒─因基督已承受了咒詛 (3:13),不再在死亡之咒詛下,死亡不是一切之終結,將來必被毀滅(20:14)。死亡是今世為人所定下的景況,基督徒雖不能避免,但肉身死亡猶如出生,進入永生中,不會有靈的死(1:21;林後5:8),並且有脫離永死之盼望。

 

    海德堡要理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我們的死亡不是因為我們的過犯,而是向罪死,並進入永生」。





死亡的事實與意義


    a. 究竟人被造時在上帝的美意下是永活(immortal)或至終會死亡(mortal),這點引起爭論。

    b. 伯拉糾(Pelagius),巴特(K. Barth)認為人被造時,其生命會有終止的時候,與墮落無關。

    c. 一般神學立場不接納這看法,創2:16-17;5:12-21指出死亡與亞當犯罪墮落有關:「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死」有兩方面含義:

       i.  肉身的死(physical death)─靈魂脫離肉身(3:22-23)

       ii. 靈的死 (spiritual death)─人與上帝隔離(2:1-2)

    d. 聖經有支特肉身死亡與墮落關係的論點嗎?

    Erickson坦言有些經文沒此意,如:

    18:4,20─「死」指靈死或永死(21,22)

    6:23─指永死,與永生相對

    但是林前15:21顯然指死亡由基督的救贖解決了,反映人會死亡並非上帝的創造的原意(另見羅5:12)

    除了上述c.i.ii.之兩種死亡外,還有第三種死亡─永死 (eternal death),人在自己的過犯中失落,永遠與上帝隔絕,即第二次死(21:8)

    所謂人會死,指這雖非上帝的心意,不過,即使上帝造人是人可以永活,但他()有死亡的可能性,就是一旦犯罪,他()會死亡



2020年5月4日 星期一

人類完全無助的情形

當我們讀到阿民念派各著者所寫的文章時,似乎他們頭一個或許是最嚴重的錯誤,就是對人類始祖犯罪的悖逆在靈性上與神分離不加重視。有的完全忽略,有的認為事隔遙遠與今人無大影響。但是若我們不堅持與神分離的實際性,以及其與全人類極其可怕的后果,我們將永不能適當地了解我們的真況或說我們絕對需要一位救贖主。若我們將人類的墜落與天使的墜落加以比較,或許能幫助我們更加清楚了解人墜落的情形到底是什么。天使並非在人被造前受造,而且每一天使均被置于受試驗的立場,有如一個有道德性的個人。這顯然是純順服的試驗。正如亞當一樣。有些天使經得起這試驗,原因只有完全為神所知,結果在天使的聖潔、完全上得以堅固,如今在天堂成為被揀選的天使(提前五︰21),但有些天使墮落了,就是在聖經中所說的魔鬼,魔鬼顯然是墜落天使中有高階級的一個。

在猶大書中我們看到“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6節),在彼得后書中也有這樣的話,“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的坑中,等候審判”(彼后二︰4)。魔鬼及其使者完全與神分離,完全被交給罪,絲毫無得救的希望。他們的命運為基督所描述,被丟在“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廿五︰41)。

為墮落的天使並無救贖,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后裔。”(來二︰16)他們的命運已經注定,永遠的刑罰是人與天使在神面前犯罪的永遠報應。有人以為神不公平,好象神讓只在今生犯罪的人遭永刑,但是別忘了,墮落的人及天使或魔鬼,乃是無止盡地悖逆神,就應當為這悖逆受永遠的刑罰。

但神創造人為有道德的生命時,就著手了一項與造天使不同的計劃,他並不是一次就造出許多的人,然后一個個考驗他們;他乃是先造一個有形體的人,而從這個人身上繁衍出所有的人類。又由于他與從他而出的人類息息相關,他就理所當然地指定為全人類的代表。如果他經得起考驗,他和他所有的子孫都將堅立于聖潔中,並象聖潔的天使一樣,置身在永生的福樂之境。但如果他象其余天使一樣墮落,那么他和他的后裔將屬于永刑之下,正好象神說,“此時,罪若進入世界,讓它由一人而來,好讓救贖也由一人提供。”

于是亞當以代表者身份被置于一個單就人類順服的考驗中。不順服的刑罰,很清楚地擺在他面前︰“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因此,罪的刑罰顯然就是死──正如墮落天使所遭受的刑罰一樣。也象考驗天使一樣,那純粹在考驗人是否會是天國中順服而又心存感謝的子民。那是全然公正、單純而又清楚闡明的考驗,如果亞當悖逆,相信他毫無推脫的理由。

但是,悲劇中的悲劇,亞當墮落了,且全人類的墮落以他為代表。他犯罪的結果,以最廣義的意義而言,“死亡”一詞便可全然理解。這基本上是一種屬靈的死亡,或言與神隔離的威脅。亞當的肉體上並沒有死,一直到墮落后九百三十年他才死。但他在靈性上與神隔離,且當他在犯罪的那一剎那,在靈性上他已經死了。從那時候起,他的生命就不停止地走向墳墓。人今生在罪惡之路。還沒有魔鬼走的那么遠,因為他仍舊從一般恩典中接受到許多祝福,象健康、財富、家庭和朋友,以及大自然的美,而且他仍舊受到許多控製性的影響。但他是一意孤行,而且如果不加以阻止,人最終結果可能變成完全地邪惡,象魔鬼一樣。在他墮落的情況中,他懼怕神,千方百計想要逃避神,其實他是恨神,象魔鬼一樣假使放任他去,他會永遠留在那種情況中,因為就象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三︰10─11)空虛、絕對的空虛,但神一個全能超自然的行動,能拯救他脫離那個情境,因此,假如他要得救,必定是神首先發動來救他,必定為他代受刑罰,必定洗去他的罪,且使他重新回到聖潔與公義的地位。這正是神所做的,他出于主權的動機來揀選一個人脫離撒但的國度,將他安置于天國。那些被揀選的在聖經中提到25次之多,太二十四章22節︰“只是為選民的緣故,那日子必減少了。”(在耶路撒冷被毀滅時)帖前一章4節︰“被神所愛的弟兄啊,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羅十一章7節︰“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余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羅八章33節︰“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彼前一章1節︰“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蒙揀選的。”

聖經告訴我們說,神把數以萬計的生靈從他們的過犯中拯救出來。為了執行這個工作,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基督由童貞女奇妙的降生,取得了人性;神在肉身顯現降世為人的過程,與每個正常孩童的出生是一樣的。耶穌成為人類的代表,在眾人中活出完全無罪的生活,服在律法之下,並且親自忍受了神對罪惡的刑罰。耶穌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這些律法曾被亞當所破壞,耶穌無罪的生活已為人類帶來完全的公義,也給人進入天堂的權利。因為耶穌有永恆的價值和尊嚴,他所受的苦就與人在地獄裡所要受到的永刑是一樣的。藉著他的肉身受死,他把人從罪和死的律中釋放出來。救贖大功的果效應驗在那些父所賜給子的人身上,這些人被聖靈新造,得到重生,靈命再次活過來。保羅在達羅馬人書中宣告此一真理說道︰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于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2─19)
除非人能看出頭一個亞當和第二個亞當間的區別,否則便無從了解基督教的真理。
保羅曾寫信給以弗所的聖徒們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了過來。”接著又說︰
我們……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后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10)
在基督教的神學之內。有三類顯然有別的歸算作為。第一類是亞當的罪被歸給我們所有的人,即他的后裔,也就是說︰這罪公平而認真地對我們從事控告,以致我們必須為罪自責,並因罪的結果受苦。此點即一般所熟知,也就是“原罪”的教義。第二類,則以同樣明確之方法,將我們的罪轉嫁歸給基督,以致他因我們罪的結果受苦。第三類,因基督的義被歸給我們,而給了我們進入天堂的保証。當然,我們因基督已親自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而不用再親自擔當亞當的罪;或說,我們因他的義,均沾其惠(成為有功績、價值,不算為有罪的)。總之,這是一項極公平的處理方法。我們怎樣由亞當承受了定罪與毀滅的基因,也以同樣的方式,由基督承受了救贖的成果,這是十分公平的﹗在上述各種情況中,所以會有該各種結果,系來自參與(介入)該事者間存在一種密切而不可分的(正式)合一關系。拒絕這三個步驟中的任何一個,就是拒絕基督教神學系統中的一個基本部分。

因此在救恩的事上,我們在亞當和基督之間看見嚴謹的平行關系。在上面的經文中,保羅一句堆砌一句的強調,我們不僅是病了、靈性衰竭了,而是根本就在靈性上死亡了的事實。基督自已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他又說︰“你們為什么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約八︰43)沒有重生的人看不見神的國,也沒有屬靈的分辨方法去聽有關神國的話語,更無法進入神國裡面去。如果神任憑我們,我們就會象墮落的天使,永遠不會歸向神。

一個在靈性上已經死亡的人,無法再度賜予自己靈性的生命,就好象一個在肉體上已經死亡的人,無法再將肉體的生命賜還自己一樣。這種屬靈的新生需要神那一方超自然的工作。我們如何進入神的家庭正如我們如何進入人世間的家庭,就是生進去。神自己用超自然的行為,藉著他的聖靈,獨斷地將我們從撒但的國度中提出來,並藉著屬靈的新生,將我們放在他屬靈的國度裡面。

一旦我們被生入神的國裡,我們就無法脫離關系,因為將我們帶進屬靈生命的狀況需要一超自然的作為,所以將我們從這狀況中取出來也需要一超自然的作為。因此那些已被重生且成為真實基督徒的人絕對不會喪失他們的救恩,而會被神的能力保守經過今生各種試煉和困難,至終進入天國。“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7─29)永生的恩賜不是給全人類的,而是給那些神所揀選的人。這不是說任何想要得救的人都遭摒棄,因為神的呼召是︰“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廿二︰17)事實乃是,一個在靈性上死亡的人,無法使自已愿意前來。“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六︰44)只有那些被聖靈蘇醒過來(靈性複活過來)的人才會有那種愿望或盼望。這些人在聖經中被稱作是“選民”,但與這些人相對,有另一組人是我們稱為“非選民”的人。至于他們,韓密敦教授非常恰當地寫著說︰”神所做的就是任憑他們,並且毫不干擾地允許他們走自己的路。他們的本性就是惡的,而神只不過是早就預定不改變此種本性。加爾文派的對手常把神描繪成一個殘忍的、拒絕拯救那些愿意得救的人的神,是令人惡心的諷刺。神拯救所有想要得救的人,但是沒有任何一個本性未被改變的人愿意得救。

2020年5月3日 星期日

普通之恩典

一、普通恩典的概念

       普通恩典乃和特殊恩典不同;但此非指上帝有兩種恩典;上帝的恩典只有一種,但因其果效的不同,故加以分別。上帝無限豐富的恩典,多方的運行,其目的,其果效,乃是要使罪人的墮落、敗壞、罪惡與懲罰都能消除,最後可得救恩。但上帝救世恩典在人類靈性方面的運行與表現,乃不限於此;除此以外,在人類今世日常的生活上,上帝又複把他豐豐富富的恩典沛降世人。雖人類始祖因犯罪而喪失了在伊甸園的恩典與福澤,並且地受咒詛,長出荊棘,以致終身勞苦,汗流滿面(參創三 17-19);但是上帝藉著普通恩典,限制罪惡可怕殘害的力量,使人類不致立刻滅亡,而能保全其生命,而且扶助他們發展人類在現世的生活。普通恩典,此乃與救恩無關。一般言之,這種恩典乃從兩方面表現出來︰

   (1)藉著聖靈的運行,一般世人,雖不能「心志改換一新」,成為「新造的人」(弗四23;林後五17);但在道德方面,由於上帝的普通啟示和特殊啟示,可以使罪的力量受到限制,從而可以維持社會生活,伸張正義。

   (2)世人靠著普通恩典,可以得到陽光雨露,飲食所需,有衣蔽體,有屋可住,不致飢寒交迫之虞。
 
二、普通恩典的誤解

    學者對普通恩典,有各種見解,乃不合聖經︰


   (1)阿敏念派以為普通恩典乃是救贖工作的一個主要部分,藉此乃促世人悔改,歸信主耶穌;但又因為人的阻撓破壞,未必能達成上帝使人悔改相信的願望,照此種說法,則上帝的恩典不能實現上帝使人得救的初衷,實不成其為恩典。羅馬教宗附和阿敏念派,說普通恩典乃是一般的,不是特殊的,未必能達成上帝救世的願望。照此說法,則所謂恩典,實非恩典,阿敏念派把普通恩典和救贖恩典,互相混淆,顯屬謬妄。

  (2)阿敏念派又申辯,認為改革宗教義,乃含普遍贖罪(uni-versal  atonement)的意義,藉以自圓其說。但阿敏念派誤以為廣傳福音,便是普遍救贖,實屬不當。福音雖須廣傳,但救贖並非普遍。此乃合乎聖經,並非有所矛盾。主耶穌雖為眾人捨命,卻僅有被揀選的才能稱義(羅八32-33)。王的喜筵,雖已齊備,不論善惡,雖都被召赴筵;但王進來觀看賓客,那沒有穿禮服的,便被捆起,丟在外邊黑暗裡,哀哭切齒,「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二二2一14)福音雖應往普天下去,傳給萬民聽,但只有「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一六15一16)
 
三、普通恩典的真義

       由於以上的誤解,於是引起諸種疑問,為什麼一個聖潔公義的上帝,對於一個棄絕神恩,和主耶穌基督的義完全無分,沒有悔改的罪人,還要賜恩給他們呢?為什麼對於一個判處死刑的罪人,還要繼續賜福給他呢?這些疑問,如何解答呢?殊不知普通恩典並非根據法律的觀點︰一則普通恩典並不能消除世人的罪,因此他的罪並未蒙赦免;二則並未取消其罪案,僅是展緩審判的執行。惜世人「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世人)悔改呢?(世人)竟任著……剛硬 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4-6)。這些經文,當可幫助對普通恩典懷疑的人,使他們可以祛疑解惑。

       屬血氣的人,不能照他們自己的想法,來揣摩上帝的內心。祂的智慧,乃遠超過人的邏輯。我們蒙上帝大愛而被揀選的人,切不可以為便會蒙上帝一直溺愛。詩篇說︰「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惶。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九○7-9)「(我們)……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 怒之子。」(弗二2-3)

觀此,則蒙愛得救的人,既可成為上帝震怒的對象,則反過來看,則那些本為上帝震怒對象的人,何嘗不可變成上帝蒙愛的對象。一個父親,對他犯罪的兒子,不得不對其震怒,加以公義的審判;但同時對其被定罪的兒子,仍是會有憐憫。此乃父子之情,天父對其兒女,也是相似,所以對於被定罪的罪人,也自會有憐憫的心。況且聖經明明指示我們︰「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一八23,三三11)

主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夕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3-45)「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我們救主……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主……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改正宗神學家雖不主張主耶穌贖罪的血能使不悔改和邪惡的人得福;但是他們卻相信,不信的人也可藉「恩約」分享屬靈的和物質的福祉。肯寧漢氏(Cunningham)嘗說︰「由於人類群居,彼此相繫,所以主耶穌代死十架,普世人類,都因此蒙福。」甘特立許博士(Dr. James  Stuart  Candlish)也說︰「整個人類的歷史,從始祖墮落到最後審判,乃是一個上帝對墮落邪惡的人類寬容的時代,並會得著許多物質上和道德上的福祉,此乃足以影響他的性格和命運,且使異教徒也因之得益,而對於基督教社會裡的受教育的優秀分子,尤為蒙福。此乃上帝從最初就有的完備的計劃,藉著主耶穌基督為中保,使福披萬民。」其實上帝的計劃,便是主耶穌基督的恩功,其主要而直接的目的,乃是為救贖其選民,並非為一般世人今生的福利;但其附帶而間接的影響,則使整個人類,不分種族,從出生之時即都蒙福。
 
四、普通恩典的果效

    舉要言之,可分五點︰


    1.審判的展緩──始祖犯罪,本來當日必死(創二17);但因普通恩典,沒有立刻執行死刑,對現在世人,亦復如此,俾可延長生命,有機會悔改。上帝因其「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乃要領世人悔改,並為罪人積蓄忿怒,好在審判的日子,顯明神的公義(羅二4-5)。他的寬容,乃因其「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並參賽四八9;耶七23一26;路一三6-9)

    2.罪惡的限制──藉著普通恩典的運行,無論個人的和社會的罪惡都受到限制。加爾文說︰「吾人須知,縱使人性敗壞,上帝的普通恩典仍有其運行的餘地,雖不能潔淨我們的劣性,但卻有一種內在的限制的作用。」這種限制的作用,可運行於內,或者在外,亦可以內外兼施;但卻不能改變人心。聖經指示我們上帝如何運行其限制作用的方式。例如上帝對亞比米勒王說︰「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創二○6)又說︰「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一三14)但普通恩典只能限制犯罪作惡,卻不能令人悔改。例如「耶和 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擾亂他。」(撒上一六14)「以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詩八一11一12)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他就轉作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賽六三10)「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七51)「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欲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一24、26、28)「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六4.6)

    3.保持若干「真善」──因有上帝的普通恩典,世人仍能有若干「真善美」的意識,並在外面表現出來,有求真崇德的行為,還有宗教的信仰。例如「保羅站在亞略巴古(戰神山)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徒一七22)「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証,並且他 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陶德教義大會所公布的教規(The  Canons  of  Dort),其中有關這個問題這樣說︰「人類自犯罪墮落以後,卻仍保持若干天然的微光,仍有若干有關上帝的知識,能夠分辨是非善惡,有意崇德行善,並在行為上去達出來;但卻沒有得救的智慧,因此不能真正認識上帝,也不能真切悔改。」

    4.能行外表善事──改正宗神學家大致都認為沒有重生得救的人,仍能做普通的以及有關社會文化的善事,並且外表敬虔,好作善工。但此僅虛有其表,以究其實,則並非如此。因為他們的動機和目的,並非純正。例如耶戶雖在外表上「辦好(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他卻仍「拜金牛犢」,「不離開……使以色列人陷在 罪裡的那罪」。「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誠如主耶穌說︰「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路六33)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說︰「世人僅保持極少程度的至善的天賦,所以不能夠臻於完善。」因此反對伯拉糾派以為人類靈性善良,可以得救的謬見。陶德教規(The  Canons  of  Dort)也有相似的意見,認為世人乃生在罪惡裡面,在本性上都是可怒之子,不能夠行善得救。

    5.其他普通福祉──人類靠上帝普通恩典,可在今世得到許多普通的福祉。聖經指示我們︰

(a)不論人的善惡,不論他是被揀選的或被遺棄的,上帝對他們都把豐富的恩典澆灌給他們。例如上帝對亞伯拉罕說︰「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 國。」「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裡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創一七20,三九5)詩篇說︰「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 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詩一四五9、15一16)主耶穌說︰「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又說︰「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六35一36)巴拿巴保羅二使徒「喊著說︰『……我們傳福音給你們, 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他……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一四14一 17)使徒保羅說︰「我們勞苦努力,……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上帝;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10)

(b)上帝賜福邪惡不信的人,如 上文所提「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

(c)上帝甚至賜福咒詛他的人,還要愛他的仇敵(參太五44一45;路六35-36;羅二4)。


2020年5月2日 星期六

黑格爾之靈觀

 新派神學高舉理性,質疑聖經,否定信仰中一切屬靈、神聖的內容,將信仰歸納為人類心思活動的記錄,將聖言貶低為一般道德的準則,使重視信心與靈性的基督徒信仰完全變色走樣。

新派神學以鑽研信仰為前題,卻在本質和發展上不全然認同聖經,又不受信心原則的約束,當然會造成與聖經真理牴觸,甚至與信仰背道而馳的必然結果。有些新派神學家自稱根據聖經,其用意卻是引用聖經部分觀點,為自身創見看法來背書,結果形成具有個人特色的『混雜式』神學思想。

與康德(Kant)同為新派開山大師之一的黑格爾(Hegel),就是以部分聖經聖靈觀建立自身宇宙觀與社會觀的最佳例證。有些人以為黑格爾大講聖靈之事,其實黑格爾在其著作中所用的德文字Geist,與一般譯文中的英文字『靈』(Spirit)並非完全同義。換言之,『靈』根本不該用來作為Geist這個德文字的譯字。精通近代神學的學者格蘭斯(S. J. Grenz)及歐森(R. E. Olson)就明白指出,黑格爾所說的Geist其實是一種結合人類心思(human mind)與超物質之靈(supernatural spirit)的混合品。這也是為何黑格爾強調Geist就是宇宙中獨一的那位(the Absolute One),已經存在於萬物(包括人類)中,是整個宇宙的內在本質,又是維繫並推動世界並人類歷史演進的動力。他整套神學都是建立於他的Geist哲學:歷史是Geist在不同階段向人的揭示,宗教信仰就是將那位Geist視為『上帝』(God),而基督教就是解釋『上帝』如何以不同的階段創造與救贖人類。

照著黑格爾理論,他認為『上帝』(the Absolute )先是『本質上的存在』(the Essential Being);藉著離開自己,作為『明示的自存』(Explicit Self-existence)來創造萬有並進入世界並與世界接觸,『子』就是那位『本質上的存在者』『上帝』在地上的顯現,使人認識那位『上帝』的自己;最後子成為靈,就是『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再回到上帝自己裏面,藉此將萬有帶來歸『上帝』,與『上帝』和好。

這套理論看起來好像有『三一』,有『救贖』,卻不折不扣是聖經與哲學的恐怖混雜。因此嚴格說來,黑格爾大講特講的Geist早已跨越聖經聖靈的範疇。他所謂的Geist,純粹是他根據個人宇宙觀和人類史觀的假設,所想像出來的一種不明物質,與聖經所言的聖靈(Holy Spirit)毫不相關。因此,他的看法比歷代以來否定聖靈神性的異端者還要異端。至於他整套建立在的神哲學(philosophical theology),以聖經真理的標準來看,既無法使人正確認識聖靈,也不會讓人豐滿經歷聖靈,因此根本沒有任何信仰上的參考價值。


天主教神學的歷史發展

     羅馬天主教教義的一般神學立場是半伯拉糾主義。伯拉糾認為,每個人天生都有自由意志,有選擇善惡的能力。他不接受人的意志因亞當的墮落而受到影響。雖然羅馬天主教的教義和伯拉糾主義不同,但它仍承認在救恩中,人的意志與神的恩典是有一種合作關系;這是因為亞當的罪,只令人陷入軟弱的境況,而不是靈性死亡,因此人可尋求救恩。

     天主教教義不是靜止的,它不斷發展,不斷演變。雖然傳統成了權威,但早期的文告也可能被後期的取替,這正反映了天主教教義是在一個漸進的過程中不斷改變。天主教的教義有兩個發展中的傳統,這兩個傳統可以是互不關連的。主流傳統強調上帝的超越性,教會是一個權威、神聖而潔淨的機構。這傳統有不同名稱,如「中世紀主義」、「羅馬教主義」、「梵諦岡主義」、「教皇權威主義」和「耶穌會主義」等。

另一個較小的改革派傳統,則強調上帝的內蘊性,以教會為一個社群;此傳統有同名稱,如︰「高盧主義」、「詹森主義」、「自由天主教主義」,以及「現代主義」。

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1962年召開梵諦岡第二次會議,尋求進一步的改革。這個大公會議雖然保持天主教固有的特色,但它尋求改革,使教會得以進行現代化的改革。



2020年5月1日 星期五

如何在恩典上長進

  你要留意那些攔阻你在恩典上長進的障礙,就像對任何罪的喜愛。身體既無法在生病發燒時有活力,照樣,當人喜愛罪的時候恩典也無法興盛起來。

  要不顧一切地在恩典上長進。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提前四7)。身體由於運動而更強壯。投資使人愈來愈富有;照樣,我們愈把信心投資在應許上,我們的信心就會愈來愈成長。

如果你要作長進的基督徒,你必須先作謙卑的基督徒。在某些國家,就像在法國,最好的以及最大可供釀酒的葡萄,是長在最低的樹枝上;照樣,謙卑的聖徒是在恩典上最長進的。"上帝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

求上帝讓你的靈性長進。有些人求上帝使他們在恩賜上長進,但在恩典上長進比在恩賜上長進更好。恩賜是裝飾我們的,但恩典卻是滋潤我們的。恩賜是造就別人的;恩典卻是拯救你自己的。有人求上帝讓他們富裕;但結果子的心遠比裝滿鈔票的荷包更好。要求上帝使你在恩典上長進,雖然它必須透過患難而長進(來十二10)。

葡萄樹因著修剪而更成長,上帝修剪之刀是要我們在恩典上更長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