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0日 星期六

信徒皆祭司的教義被冷凍與誤解

 

    雖然信徒皆祭司的教義是一個革命性而且極具改變潛力的《聖經》觀念,但令人惋惜的是,當它被提出之後,不管是對天主教或復原教也好,都沒有引起教會內部結構的重大改變。從改教運動以後復原教教會結構的發展來看,信徒皆祭司只是一個在理論上被尊重,但實際上卻被冷凍,被束之高閣的原則。

    大致來講,改教運動後的三、四百年來,在復原教會裡神職人員與平信徒仍渭涇分明。這段時期的平信徒在參與教會的生命與使命上,大都處在被動的地位,扮演著旁觀者,而非投入者的角色。絕大部份的平信徒都安於他們只是「平」信徒而已。他們默認教會是一幢三層樓的建築物:最上層是上帝,第二層是神職人員,最下層的才是平信徒。在信仰與教會的事工上,他們看自己是門外漢。他們寧願被教導、被領導,而不願意參與教導、參與領導。

  吉布斯與摩頓(Mark Giffs and T.Ralph Morton)稱這樣的平信徒為「被凍結的上帝百姓」(God's frozen people)。上帝的百姓若被凍結,就是神職人員再火熱,再能幹,再拚命也起不了多少作用。上帝的百姓若被凍結,上帝托付給教會要傳福音給萬民聽,使萬民得福的使命也會跟著被凍結。

    信徒皆祭司的教義不但被凍結,而且亦被誤解。在此茲舉一例說明。《以弗所書》四章十一、十二節說,「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這裡「各盡其職」之「職」字的希臘文是 diakonia ,英文譯作 ministry 。Diakonia 在新約裡用的很普遍。它廣義是指服事或一 切服務的總稱﹔狹義則指聖工與聖職,或上帝呼召教會去做的一切事工。解釋這段《聖經》的關鍵端賴在「成全聖徒」與「各盡其職」之間應不應該加一逗點。加了逗點,就把聖徒與聖職隔離開來。如此,聖職便指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教師各盡其職。但我們知道希臘文《聖經》是沒有標點的。如果在「成全聖徒」與「各盡其職」之間不加標點,而一氣呵成的讀下來,這段《聖經》就顯出其極其不同,且極其鼓舞人的含義。那就是,「成全聖徒盡其聖職」。這樣的解釋就把聖職歸還給聖徒。使徒、先知、牧師、教師乃上帝賜給教會的禮物。他們的工作和使命是為了成全聖徒,實現其聖職。

    在新的《聖經》譯本中因受近幾十年來「信徒皆祭司」觀念復興的影響,都把那個曲解原意的逗點移除。《新譯本》把該段譯作,「為的是裝備聖徒,去承擔聖工,建立基督的身體。」《現代中譯本》譯作,「為的是準備上帝所有的子民為他工作,建立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

    對於這項教義的另一種誤解也很嚴重。這種誤解產生在將此教義作全然個人化或個人主義化的解釋。那就是說,既然我自己是祭司,我就可以不假任何中間人直接與上帝交通。這樣,信仰就變成一種完全屬個人、屬內心的事情。我的信仰是純屬我個人與上帝間的關係,與他人毫不相干。我既然是祭司,我就自己敬拜禱告,無需團契生活。像這樣把這個重要的教義個人主義化,與將它神職人員化有同樣的危險。針對這種個人主義的極端見解,我們必須清楚指出,上帝所應許的是信徒全體要 成為有 君尊的祭司國度,但同時也成為基督身體上彼此相屬、相連、相愛、相助的肢體。更有進者,這個應許也呼召教會全體信徒,共同而非單獨的承擔上帝托付給教會的重大使命。

      



門諾會特色

 

  1. 教會的本質:教會是由一群經由悔改、決志受洗、跟隨耶穌的人所組成,相對於「國家教會」,自由教會在重洗派首先被提倡,他們反對嬰兒受洗,出生就屬教會的做法。
  1. 和平、無抵抗主義:重洗派信徒要自國家執法和武裝的機構功能中退出,相 信和平、愛心和饒恕,甚至盼望我們的敵人也能得救。自己受害比害別人犯罪更好,國家必須借助武力,但重洗派不參與,因為認為這權力不屬於基督徒。有人以刀殺人,就奪取了他人得救的機會了〈馬太5:38-48;羅馬書12:14-21〉。
  1. 分別為聖的生活:重洗派主張跟隨耶穌,就是過聖潔的生活,做美好的見證。他們的道德標準很高,因此常遇重大挑戰:要如何應付這罪惡的世界、要如何順服基督的命令、參與影響社會而不被污染。

 

基督徒自由

   因此,我們可以斷定,基督徒不是在自己裡面活著,乃是在基督裡面,在他的鄰舍裡面,活著。不然他就不是基督徒。他藉著信在基督裡面留著,藉著愛在他鄰舍裡面活著;藉著信他被提到己身之外,到達上帝裡面去了,藉著愛他沉落在己身之下,到他鄰舍裡面去了,但他又常在上帝裡面,在他的愛裡面,如同基督在約翰一章五節所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上帝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論到自由就此為止。這是一種屬靈的真自由,使我們的心可以脫離一切罪惡,律法,教條,如同保羅在提前一章九節所說:「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這一個自由高出一切外表的自由,有如天高出地。但願基督幫助我們明白並保守這自由。阿們。

  【自由非縱慾非必須】

  末了,為著有些人對於任何事物,雖講得十分透闢,還是難免因誤解而加以破壞,必須再說明一下,可是此處所說的他們會不會懂還是一個疑問。許多人一聽見 這信的自由,立刻就要把牠變成放縱情慾的機會,以為無論什麼都可任意而行。他們要表示他們是自由的,是基督徒,就專好藐視並非難儀式,遺傳,與人的律法, 彷彿他們是基督徒,但是因為別人在規定的日期禁食,他們卻不禁食,或依然吃肉,但是因為他們再不用常例的禱文,藐視譏誚人定的戒律,至如基督教的其他各端 他們卻不聞不問,又有與這些人極端相反的是那些以得救專在於拘守禮儀的人,彷彿他們得救,單是因為他們在規定的日期禁食或不吃肉,或用某種禱文禱告;他們 只誇耀教會與教父的戒律,但那些屬乎我們信心的要端卻毫不介意。這兩樣的人顯然都錯了,因為他們都輕忽關於得救所不可缺的要端,而只在所不必需的毫末事上 大聲吵鬧。

  使徒保羅的教訓好的多了;他棄絕這兩派,吩咐我們走一條適中的路。他說:「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羅十四:3)看這話,你就明白凡不出於敬虔,而出於輕視而忽略並藐視禮儀的就受了責備,因為使徒教訓我們不可輕看他們。這樣的人是以知識自鳴得意。但他又教訓人凡謹守禮儀 的不可論斷別人,因為這兩方都不是按照造就人的愛互相對待。因此我們應當聽從聖經,聖經教訓我們不可偏左偏右,跟隨主所立正當的規條,滿心喜悅。因為人既 不是因拘守善功與儀式稱義,同樣也不是因忽略與輕視善功與儀式而成為不義。(參申二十八:4;詩十九:8)

  【自由只是脫離論行為的假道】

  我們在基督裡面的信不是叫我們脫離行為,只是叫我們脫離論行為的假道理,就是那稱義必靠行為的愚妄的謬道。因為救贖,糾正,保守我們良心的是信,所以 我們知道義不在乎行為——雖然行為是不能也不應缺少的;我們雖然不能缺少飲食與屬身體的一切行為,但我們的義並不在乎這些事,乃在乎信;然而這些事又不得 因這緣故而加以蔑視與輕忽。我們在今世少不了肉身的需用之物,但我們的義不在乎這些東西。基督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但他不說:「我 的國不在這裡,那就是說,不在這世界。」保羅說:「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林後十:3)又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我如今在肉身活 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這樣,我們生活,動作,行各樣的事,守諸般的禮,只是屬乎身體所必須行的,單是要盡力管束我們的身體;但我們成為義並不在乎 這些事,乃在乎信上帝的兒子。

  【反對派儀式派】

  因此基督徒必須走此中庸之道,而對付兩種人。第一,他會遇見那頑梗固執的儀式派,他們像無耳的虺蛇不願聽自由的真理,既沒有信,就只誇耀製造,並拘守 他們的儀式為稱義的法門。這類人就是古時的猶太人,不肯學習如何行善,基督徒必須拒絕這等人,與他們相抗,大膽得罪他們,免得他們用不敬虔的道理牽引別人 陷入歧途。在這等人面前不如最好是吃肉,偏不禁食,並為信的自由的緣故,要行他們看為大罪的事。對於這等人我們必須說:「任憑他們罷,他們是瞎眼領路 的。」因為保羅正守著這一個原則,不叫提多行割禮,任憑猶太人如何說他應該行;基督也曾為在安息日折麥穗的門徒辯護;這類相似的例很多。

  【無知識的人】

  第二,基督徒又要遇見一種頭腦簡單,知識淺薄,並如保羅所說,信心軟弱的人;他們縱然願意學習,也還不能明白信的自由。對於這等人基督徒必須留意不得 罪他們;他必須暫時容忍他們的軟弱,讓他們多學習明白。因為這等人這樣行,這樣想,既不是因為他們存心頑梗邪惡,乃是因他們信心軟弱;對於他們所看為必需 的禁食與其他一類的事,就必須遵守,免得叫他們跌到。因為這是愛要我們如此作,愛不是要傷害人,乃是要服事眾人。他們軟弱,不是由於他們自己的過失,乃是 他們的牧師把他們擄獲在他們遺傳的陷阱裡,存心險惡,這些遺傳為杖擊打他們。他們必須藉著多傳信與自由的道理從這些牧師手中救獲出來。所以使徒在羅馬十四 章十五節教訓我們:「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到,我就永不吃肉,免得我弟兄跌倒了。」又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 在他就不潔淨了。」(參林前八:44;羅十四:14)

  因此我們雖然應該拒絕那些講遺傳的師傅,嚴厲的攻擊教皇用以搶劫上帝子民的律法,但我們又應體恤那些稟性懦怯,被那些不敬虔的專制獨夫用這類律法擄去 了的群眾,等到他們得著了自由。因此你要奮勇與那些豺狼搏戰,但要顧惜羊,不要抵抗羊。你要這樣行,就須一面痛斥這些律法與定這些律法的人,但同時又要同 這些軟弱的人遵守這些律法,不至叫他們跌倒,等他們也可以認出這種暴虐行為,明白他們所有的自由。但是你若要使用你的自由,就可以暗暗的使用,如同羅馬十 四章二十二節所說:「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著」。但須謹慎,不可在軟弱人眼前用你的自由,但在那些暴君獨夫,那些頑固人眼前,你卻要常常並一致的使 用你的自由,特意抵擋他們,叫他們也可以知道他們是不敬虔的,他們的律法於義是無用的廢物,他們沒有權柄制定這些律法。

  【禮儀】

  如此,我們在世為人,既少不了禮儀,行為,愚頑未受訓練的青年既須有所約束,而又不至受這類約束的貽害,各人又既應藉著這類功夫管束身體,基督的執事 就必須忠實而有遠大眼光;他在這些事上應該管理教導基督的子民,使他們的良心與信心不受跌倒,不至生出疑惑與仇恨的根由,因此叫許多人沾染污穢,如同保羅 勸勉希伯來人所說的;那就是不使他們失落信心,沾染誤重善功的污穢以為必須靠善功稱義。(參來十二:13)。這樣的事容易發生,也污穢了許多人,若不常將 信的道理傳明,就在所不免;若不講信,單將人的方法教導人,如同藉著我們那些教皇所有瘟疫一般,毀滅靈魂的不敬虔的遺傳與神學家的理論所素行的,就無法避 免污穢人之事。因著這些陷阱無數靈魂已經被拖下地獄了,所以你在這事上可以認出敵基督者的作為來。

  【信的試探】

  簡單言之,正如富足是貧窮的試探,買賣是信實的試探,尊貴是卑微的試探,宴樂是節制的試探,嬉遊是貞節的試探,同樣禮儀也是由信而來的試探。所羅門 說:「人若懷裡搋火,衣服豈能不燒麼?」(箴六:27)可是人既然不能不住在富足,買賣,尊貴,宴樂,嬉遊之中,他也不能不住在禮儀之中,那就是說住在危 險之中。不但如此,正如小小的男孩起先必須抱在少女懷中,由少女照顧,不陷入危險,但是,及至他們長大成人,若與少女往來,他們的救贖就可遇到危險,因這 緣故凡缺乏經驗而剛愎不馴的青年必須加以約束,用禮儀的鐵棒來訓練他們,免得他們恣情任意,胡作亂為。但是若常以禮儀束縛他們,以禮儀可使他們稱義,那就 不啻是置他們於死地。人應該教導他們說,他們被監禁在禮儀之中,不是因為藉此可以成為義人,或可有什麼功德,乃是單叫他們不至胡作亂為,並易於教導他們學 習由信而來的義,若不使他們少年血氣的衝動先就規範,他們必不願意忍受。

  【禮儀可為一時之助】

  因此禮儀與基督徒生活的重要有如工程師與建築家少不了圖樣。圖樣不就是要作久用的建築物,但沒有圖樣,建築物也作不成功。建築物成功了,圖樣就無用 了。因此,圖樣,並不可輕視,倒應大大注重;但我們所輕視的只是誤解圖樣的用途,因為沒有人認圖樣就是要作久用的建築物。若有人愚妄絕倫,一生專心致志勞 神苦思去經營圖樣,而從不想到那建築物,並以造出這類圖樣,造出這種工作的附屬品,就心滿意足,自鳴得意,眾人豈不要憐他們瘋狂,並以他所白費的若用之得 當,豈不可造成巨大的建築麼?因此,我們並不輕視禮儀與善行,不但不輕視,反而多多貯蓄;但我們誠然輕視這種論善行的假道理,叫人不得自以為得了真義,如 同那些竭畢生之力專行善功而從未達到行善功的目的的假冒偽善的人一樣;這些人正如使徒所說:「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參提後三:7)因為他們似 乎有意建築,儘管準備,但從不開工。這樣,他們徒有敬虔的樣式,但從未得著敬虔的能力,他們卻以所盡的自鳴得意,甚至敢於論斷凡不如他們一樣虛掛著一身善 功裝飾的人。可是他們所浪費上帝的恩賜,若心裡充滿了信,必可成就大事,救自己,又救別人。

  【人必須受上帝的教導】

  但我們所稱為人的天性與人的理智的,既生來是迷信的,有了律法他善功的規定,就隨時妄想可藉律法與善功稱義;再者,他們又既為那些地上立法家的模樣所 潛移默化,他們自己就無法逃脫善功的羅網,而得到信的自由的知識。因此我們必須禱告求主賜給我們,使我們親受上帝的教導,如同祂所應許的,將律法寫在我們 心上;不然,我們就沒有盼望。(參林前三:7)因為祂若不將這隱藏在奧秘中的智慧教導我們的心,人的本性只能定牠的罪,斷牠是異端,因為牠觸犯了本性,本 性看牠只是愚拙。所以我們明白,在古時對於使徒與先知既然如此,今日不敬虔的瞎眼的教皇與他那些阿諛諂侫之輩對於像我這類的人也是如此。但願上帝至終憐憫 他們,也憐憫我們,用祂的面光照我們,使我們知道祂在地上的路,祂在萬民中的救恩,願頌讚歸於祂,直到永遠。阿們。(參詩六十七:1;又林後十 一:31。)




2022年8月11日 星期四

基督在教會的榮耀

 

    基督為教會而來,基督為教會捨命,基督親自把他的教會建立在磐石上,又差派他的聖靈與教會同在,帶領教會明白各樣的真理。在世上各樣的組織中,唯獨教會是上帝嚴重的瞳仁。基督唯獨「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2)。在他與教會親密聯合中,基督顯明了他的榮耀。

      基督按照上帝公義的律法,為我們的罪而道成肉身,忠心地完成他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擔當我們的罪,也為我們做成完全的義,彷彿我們已經親自承 受了罪的代價,已經完全遵行了上帝的律法一樣。他這樣眷顧我們,完全是因著他對我們的大愛而甘心樂意地替我們行的,基督那不可磨滅的榮耀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

    「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代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3:18)

    為什麼義的要代替不義的?上帝的公義何在?因為這是上帝所行的:「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 53:6)

    要明白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因信稱義」,必須明白上帝為什麼叫基督這完全的義者為不義的人而死,否則「因信稱義」本身就是不義,上帝的公義就受到了褻瀆,我們也無法在上帝面前稱義。

      首先,所有的選民,也就是上帝的整個教會,都在亞當裡因為違背上帝的律法而墮落,處於咒詛之下。這一咒詛所包含的就是今生和永世的死亡。任何人都 無法經受這樣的咒詛並得救。但是,上帝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罪本身不受到懲罰,是不合乎上帝的公義、聖潔和信實的。因此,上帝在其永世的預旨中設定,為了拯救他的教會,必須有「懲罰的轉移」(translationofpunishment),也就是說,要把懲罰從當受卻無法承受的人那裡, 轉移到不當受卻能承受的人那裡。約翰·歐文指出:「上帝所設定的這一懲罰的轉移乃是基督教的根基,也是聖經中所包含的一切超自然啟示的根基。」

    因此,傳統的改革宗神學家在撰寫系統神學著作時,在上帝論中,在闡明上帝的本質、屬性、位格之後,馬上談及上帝的預旨,在順序上總是把上帝的預旨放在人論、 基督論、教會論、救贖論、末世論之前。原因在在於:上帝的預旨乃是世界歷史的根基,世界歷史不過是上帝之預旨的展開。

      上帝所設定的這種懲罰的轉移在第一個應許中就已經顯明了,在以後舊約中所設立的各種敬拜制度中不斷得到進一步的解釋和肯定。律法中所規定的各樣獻 祭也合乎普遍啟示中顯明的基本原則,也就是當用我們最好的東西來敬拜上帝,但其首要的目的和用處仍然是向人們表明這種懲罰的轉移:把罪人當受的懲罰轉移到 他者身上,由其代替罪人成為祭品。因此,在《希伯來書》這卷書中多次強調:「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9:28)。

 

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基督與聖經

 

    聖經每一卷書的目的,都是引導激勵我們識主更多,愛主更深,事主更誠。聖經是父神的啟示,除了聖子主耶穌和聖子所願意啟示的,沒有人知道聖父(太十一27)。

 

    所以,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應當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西三16)。聖父已將統治萬有的權柄交付與聖子(太二八18;西一15-20;弗一19-23);而聖經就是主基督牧養治理祂子民的主要工具。

 

    正如主基督的信寫給小亞細亞的七教會(啟二至三章),整本聖經就是祂寫給今日教會的信。基督的教會從古至今,皆以聖經作為正典,以之為最終的裁判標準,來解決一切信仰與生活上的爭論,因為聖經的權威就是教會元首主基督的權威。

 

基督見證聖經,聖經見證基督,互相印證彼此的權威,因此基督與聖經合而為一,是一體同源的權威。所以,「道成文字inscripturation」(聖經)的奧秘,與「道成肉身incarnation」(基督)的奧秘相似。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腓二6-7);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也屈尊取了奴僕的形式,使用人類的語言,進入時空。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子,但是沒有任何罪惡,是完美的救主;同樣的,上帝的話道成文字,寫成聖經,也就沒有任何錯誤,是完美的真理。

 

感謝上帝,賜給我們這本聖經—成文的道,完美的救恩啟示,是活潑大有功效的真道,是主基督向你我說的話。感謝上帝,『主耶穌愛我我深知,因有聖經告訴我』。

 

 

聖經的權威

 

我們可能受他人或教會的見證影響,因而對聖經產生了敬意。然而,我們信服聖經的權威,主要不在於任何屬人的見證或教會的傳統,乃是完全在於上帝是聖經的真正作者,而上帝就是真理本身。聖經是上帝的話,是救恩的啟示,藉著聖靈默示所賜下的,所以聖經當然是真理的絕對最高權威,遠在人類理性,經驗,傳統這些次要權威之上,是你我生命存在的根基,生活動作的基準。聖經的權威,是清晰自明的,且是完備無缺的。

 

1.     聖經的清晰perspicuity

 

    雖然聖經裡所記載的並非每件事都一樣清楚,每個人所明白的程度也不盡相同,但是關於救恩福音與信仰生活,要人相信遵行的基本須知,則是一清二楚,在聖經各處皆有清晰詳解,即使是凡夫俗子也能明白,對救恩真理得著足夠的認識。因此,在上帝的特別保守護理之下,聖經原文被忠實抄寫保全至今,並且聖經所到之處,都翻譯成當地母語出版發行,使得所有人能閱讀明白在主基督裡的救恩;並且,將上帝的話豐豐富富存在心裡,以上帝所喜悅的方式來回應敬拜祂,並藉著聖經所生的忍耐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

 

2.     聖經的全備sufficiency

 

  關於上帝所要人領受的一切事情,上帝的榮耀,人的得救,信仰生活等全面的旨意,都完備無缺明文記載在聖經中,或在從聖經可得的必然結論裡。上帝藉著聖靈默示先知使徒寫成的聖經,是一次永遠的,作為建造教會的全備根基(弗二20)所以,無論何時何地,都不可增添或刪減聖經(啟二二18-19)。若以屬人的傳統或假託「新啟示」之名,在聖經之外增加或另立權威,則必是異端假道。換言之,聖經本身就是夠用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3.     聖靈的光照

 

    雖然聖經裡面到處充滿證據,顯明其為上帝的話,然而,最終而言,我們所以會完全接受且確實相信其屬上帝的權威與無謬的真理,乃是因為聖靈在我們內心所做的光照見證。此見證是藉者上帝的話,且伴隨上帝的話而成的。為了使明白聖經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得救,聖靈的在我們內心的見證,是不可或缺的。正如聖靈為主耶穌作見證,聖靈也為主的話作見證,將認識上帝榮耀的光也照在聖經的話語上,使我們透過聖經能與主面對面的認識(林後三18;四6)。雖然查考討論,別人的見證,與自己的經歷,都能幫助我們預備我們來接受聖靈的內證,然而,此內在光照,完全是聖靈的主權大能作為。

 

4.     聖經的解釋

 

既然聖經是上帝的話,每一基督徒就要認真研讀,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運用遵行於生活中。我們不可照私意解釋,更不可無知強解,以免自取沈淪(彼後三16)。聖經是上帝的話,用人類語言寫成的,具人類語言的性質,所以要依照字義文法與歷史背景來觀察解釋,不可背離上下文,寓意亂解。新舊約聖經共66卷,是漸進的與合一的啟示,前後配合互補說明,因此,聖經是自解自明的;解釋聖經的最高準則就是「以經解經」:當我們讀到難解的經文,就要以他處較清楚易明的經文來解釋之。其實,解釋聖經最大的問題,不在聖經本身,乃在我們自己的心有無真正歸向主,有無除去心裡的帕子(林後三14-16)。讀經解經的最後目的,是將上帝的話運用在我們自己的生活處境中,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常常遵行主的話,就必曉得真理,而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可見遵行聖經是明白聖經的先決條件,也是作主門徒的真正標誌(約八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