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4日 星期二

恩典之約的內容

       關於恩典之約之內容。可分兩點,一為上帝的應許,二為世人之反應,分論之︰
 
一、上帝的應許
       上帝主要的應許,乃包含其他一切的應許,這乃在創世記十七章十七節他所再三重複宣稱的話裡表達出來︰「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這一個應許,又記在舊約、新約其他經文裡面,作為「與民更始」,開始一種更新的約的 生活,或作約的更新。例如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三節,三十二章三十八至四十一節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 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三十二章三十八至四十一節又說︰「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上帝,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又在以西結書三十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三十至三十一節說︰「……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上帝,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必與他們立平安的約……我必使他們與我山的四圍成為福源,我也必叫時雨落下,必有福如甘霖而降。……他們必在故土安然居住。我折斷他們所負的軛,救他們脫離那以他們為奴之人的手;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與他們同在,並知道他們以色列家是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們作我的羊,我草場上的羊,乃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你們的上帝。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三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八節說︰「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引導你們歸回 本地。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 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 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上帝。」
又在三十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在 新約裡面,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六至十八節說︰「上帝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 往;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 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希伯來書八章八、十節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上帝的應許要完全實現,最後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二一3-5)
這個偉大的應許,實在包括一切的應許︰
    1.包括一切在世上各種的福樂與天惠,這亦象徵屬靈的祝福。
    2.稱義的應許,這乃包括成為上帝的兒女,以及永生的盼望。
    3.聖靈充分施行救贖的工作,以及一切得救的福分。
    4.最後永永遠遠的榮耀。
       關於這些應許,舊約、新約有許多經文曉諭我們。例如約伯記十九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
詩篇十六篇十一節說︰「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又七十三篇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說︰「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
以賽亞書一章十八節,四十三章二十五節說︰「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四、三十八至四十節說︰「……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建造……都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再拔出,不再傾覆,直到永遠。』」
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七、二十八節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們的上帝。」
但以理書十二章一至三節說︰「……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加拉太書四章五至七節說︰「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 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上帝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 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為兒子,就靠著上帝為後嗣。」
提多書三章四至七節說︰「但到了上帝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浸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 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或作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
希伯來書十一章七至十二節說︰「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 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 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 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 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雅各書二章五節說︰「……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麼?」
 
二、世人的反應
       恩典之約的內容一為上帝的應許,二為世人的反應。恩典之約原來乃是被得罪的上帝和被揀選的悖逆上帝的罪人之間所訂立的約,罪人要用信心接受,好因其信心與順服而得到生命的應許。所以世人的反應乃和上帝的應許,實同為恩典之約重要的內容。
       世人對上帝應許的反應乃有各種方式,乃須視上帝各種的應許而定。正如平常的答案,乃須視對方所發的問題而定。
    1.從一般而論,上帝和信徒個人或一般信徒之間的關係,乃好比夫婦之間,新郎新婦之間,父子之間的關係,這乃意指一種真正的、忠誠的、信實的、委身的、專一的愛;唯獨如此,才能於神人之間有密切的關係,從而得到恩典之約的天惠與福分。
    2.上帝一般的應許,乃為我是你的上帝;世人一般的反應,乃是我是你的子民,還要委身任命的說,我是屬你的。
    3.至於對上帝因信稱義的應許,罪蒙赦免的應許,成為上帝兒女以及永生的應許,世人的反應乃是要皈信主耶穌基督,要在今生和永世一直信靠他,要一生一世順服上帝,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他,事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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