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改革宗神學與末世論深入探討
這個問題不只是死亡之後的知識問題,也關係到基督徒如何理解人格的延續、聖徒相通、家庭關係、復活盼望,以及喪親者的牧養。
例如,一位信徒離世之後,他是否仍然認得自己的配偶、父母、兒女及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他是否記得自己在世上的生活?他是否知道親友後來也離世了?將來復活之後,我們是否仍然認得彼此?
我的基本結論是:從聖經整體啟示及改革宗人論來看,有充分理由相信離世信徒仍保有個人的身分、記憶及認知能力,因此仍然認得自己所認識的人;但是,聖經沒有直接、明確地說明居間之境中的信徒能認出哪些人,以及他們彼此認識的程度。
所以,我們可以提出有聖經根據的神學推論,卻不能把推論提升為聖經明確啟示的教義。
首先要區分兩個階段:
- 居間之境(Intermediate
State): 信徒死亡後,靈魂與身體分離,立即與基督同在,等候末日身體復活。
- 終末完全(Consummation):
基督再來,信徒身體復活,進入新天新地,享受完整的生命與團契。
這兩個階段不能混為一談。聖經對復活後的生命有較豐富的啟示,對居間之境的認知與人際關係則較少描述。
一、首先確立改革宗人論:死亡不會消滅人的個人身分
1. 人的靈魂死亡後仍然存在
創世記2:7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希伯來文: נֶפֶשׁ חַיָּה Nephesh ḥayyāh意思是「有生命的活物」。
改革宗神學認為,人是上帝所創造的整全受造者,具有身體與靈魂。死亡不是人的消滅,而是身體與靈魂分離。
傳道書12:7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
這裡的希伯來文:
- עָפָר(ʿāfār):塵土。
- רוּחַ(rûaḥ):靈。
- אֱלֹהִים(ʾĕlōhîm):上帝。
死亡使人的身體歸回塵土,但人的靈魂並沒有因此消滅。
2. 靈魂仍然有意識,並非失去人格
《西敏信仰告白》32.1指出,人的身體死後歸回塵土,靈魂卻不死,也不睡;義人的靈魂立即進入至高諸天,享受上帝面光榮,等候身體完全得贖。
這個信仰告白至少確立三件事:
- 死後靈魂仍然存在。
- 死後靈魂不是無意識的狀態。
- 死後靈魂仍然等候將來身體復活。
這對我們的問題非常重要。
如果一個人死亡後仍然存在,而且仍有意識、思想及認知能力,就不能隨便假設他已經失去自己的個人身分與全部記憶。
不過,這裡要作一個嚴謹的區分:靈魂仍然有意識,不等於聖經已經證明靈魂能夠完整保有並自由回想所有地上的記憶。這是兩個不同的命題。
二、六段重要經文:離世信徒是否仍然認得別人?
1. 路加福音16:19–31:財主認得拉撒路,也記得自己的兄弟
這段經文是討論死後認知與記憶時,最常被引用的經文之一。
耶穌描述財主死後在陰間受痛苦,拉撒路則被天使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看見亞伯拉罕和拉撒路,並且能夠與亞伯拉罕對話。
這段敘事有幾個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死後仍保有個人的身分。
財主仍然是財主,拉撒路仍然是拉撒路,亞伯拉罕仍然是亞伯拉罕。他們並沒有因死亡而失去各自的身分。
第二,財主認得拉撒路。
財主說:請你打發拉撒路來。
這表示財主知道眼前的人是拉撒路,並且記得他生前曾經在自己門口討飯。
第三,財主記得自己的家人。
財主說: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這裡至少顯示,故事中的財主仍然記得地上的家庭關係,也知道自己有五個弟兄。
第四,亞伯拉罕仍然具有清楚的身分與記憶。
亞伯拉罕能夠回應財主,並且提到: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
這顯示故事中的人物並未失去對生前經歷的認知。
神學分析
這段經文支持一個重要推論:死亡不會使人的個人身分、過去經歷及人際關係完全消失。
但是,解釋時必須注意兩件事。
第一,路加福音16章屬於耶穌的比喻性教導。即使這個故事對死後狀態具有真實的神學教導,也不應把其中每一個場景細節都當成死後世界的地理或溝通方式。
第二,這段經文直接描述的是財主、拉撒路與亞伯拉罕的認知,不能直接證明所有信徒在居間之境都能知道地上親人的一切生活。
因此,這段經文對「死後仍有記憶與認知」具有相當重要的支持力,但不能無限延伸。
2. 馬太福音17:1–8:彼得認出摩西和以利亞
這段經文記載耶穌登山變像。
摩西和以利亞向耶穌顯現,彼得認出他們,並提出搭棚的建議。
值得注意的是,摩西早已離世,以利亞則是被上帝接去(王下2:11)。然而,在變像山上,他們仍然具有可辨認的個人身分。
馬可福音9:4也記載:他們就看見以利亞和摩西向他們顯現,並且與耶穌說話。
這段經文具有三方面意義:
- 摩西和以利亞並沒有失去自己的個人身分。
- 他們仍然能夠與耶穌交談。
- 門徒能夠辨認他們是誰。
不過,這裡有一個重要的釋經問題:聖經沒有說明彼得是如何認出摩西和以利亞的。
可能是上帝使門徒認識他們,也可能是透過特殊的啟示或顯現方式。
因此,這段經文可以支持「離世者仍然保有個人身分,並且能夠被辨認」,卻不能單獨證明一般信徒在居間之境如何辨認其他信徒。
此外,變像山是特殊的啟示事件,不能把它直接等同於所有信徒平常的居間之境。
3. 希伯來書12:22–24:天上的教會仍然是共同體
這段經文對改革宗教會論特別重要。
作者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其中「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原文是:piνεύμασι δικαίων τετελειωμένων
逐字分析:
- πνεύμασιν:靈、眾靈。
- δικαίων:義人的。
- τετελειωμένων:已經被成全的、達到完全狀態的。
這段經文指出,已經離世、被成全的義人,仍然屬於天上的聚會。
這對聖徒相通(Communion of Saints)有重要意義。
地上的教會與天上的教會不是兩個彼此無關的群體,而是同屬基督的教會。
然而,這段經文沒有明確說明:
- 天上的信徒是否能辨認所有地上的信徒?
- 他們是否能夠回想地上的家庭生活?
- 他們是否能夠知道地上教會正在發生什麼事?
所以,我們應該區分:在基督裡仍然有團契,不等於聖經已經詳細說明團契中的所有認知和交流方式。
4. 啟示錄6:9–11:殉道者仍然記得自己的經歷
約翰看見祭壇底下為上帝的道殉道之人的靈魂。
他們向上帝呼喊: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
這段經文有三個重要觀察:
- 他們知道自己曾經為上帝受苦。
- 他們仍然記得自己的遭遇。
- 他們仍然關心上帝的公義何時彰顯。
因此,離世信徒並不是失去一切記憶與認知的存在。
但這段經文主要是啟示文學中的異象,重點在於上帝記念殉道者、聽見他們的呼求,並且必定施行公義。
它沒有直接說明殉道者是否知道自己的家人仍然活在地上。
5. 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8:將來信徒要與主及眾聖徒相聚
保羅安慰那些因弟兄姊妹離世而悲傷的信徒。
他說: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
其中重要的希臘文:ἅμα σὺν αὐτοῖς
意思是「一同與他們」。
- ἅμα:同時、一同。
- σὺν:與……一起。
- αὐτοῖς:他們。
保羅強調,已經離世的信徒不會被排除在基督再來的榮耀之外。
這段經文的安慰不只是信徒個人得救,而是已經離世的信徒與仍然活著的信徒將一同與主相遇。
這裡可以合理推論,將來的相聚具有真實的群體性,不是彼此毫無關係、毫無認知的存在。
但是,保羅的重點是復活與再臨,並沒有直接說明居間之境中的信徒如何認出地上的親友。
這段經文最直接保證的是將來在基督裡的共同復活與相聚,而不是居間之境中的具體交流細節。
6. 哥林多前書13:12:將來的認識是否更加完全?
保羅說: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希臘文:ἄρτι γινώσκω ἐκ μέρους, τότε δὲ ἐπιγνώσομαι
- ἄρτι:如今。
- γινώσκω:我知道。
- ἐκ
μέρους:部分地、有限地。
- τότε:那時。
- ἐπιγνώσομαι:我將更充分地認識。
這段經文的重點是現今有限的認識與將來完全的認識之間的對比。
它常被用來支持將來我們會更加認識彼此。
不過,必須注意:這裡的「完全知道」不是說人將會成為全知者,像上帝一樣知道一切。
比較穩妥的理解是:當上帝的救恩完全成就時,信徒對上帝、救恩及彼此的認識將不再受現今罪與有限性的扭曲。
但這段經文並沒有直接說明居間之境中的記憶能力。
三、從不同關係來分析:家人、朋友與其他信徒
我們可以把問題分成三個層次。
1. 離世信徒是否認得自己的家人?
例如:
- 丈夫是否仍然認得已經離世的妻子?
- 父母是否仍然認得自己的兒女?
- 子女是否仍然認得已經離世的父母?
- 兄弟姊妹是否仍然知道彼此的身分?
從路加福音16章來看,財主仍然記得自己的兄弟;從整體聖經的人論來看,死亡也沒有使人的個人身分消失。
因此,我認為有充分理由相信,離世信徒仍然保有對家人的認識。
但是,這是根據聖經整體原則所作的神學推論,不是聖經直接明說的居間之境教義。
另外,馬太福音22:30說,復活之後人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這表示婚姻關係在今世的制度與功能,不會原封不動地延續到復活後的生命。
但這不等於夫妻會失去彼此的身分或記憶。
婚姻制度不再延續,不等於夫妻彼此不再認識。
2. 離世信徒是否認得自己的朋友?
例如,一位牧師離世後,是否仍然認得他在地上牧養過的信徒?一位長老離世後,是否仍然認得一起服事多年的同工?
從希伯來書12:22–24來看,離世的義人仍然屬於天上的教會。
從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8來看,將來信徒要與已經離世的弟兄姊妹一同與主相遇。
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信徒之間在基督裡的關係不會因死亡而變成毫無意義。
但是,聖經沒有明確說明離世者是否能夠在居間之境中,回想每一位曾經認識的朋友。
3. 離世信徒是否認得從來沒有見過的其他信徒?
例如,一位在台灣離世的基督徒,是否能夠認識使徒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或歷代其他信徒?
這個問題可以從馬太福音17章變像山的事件作神學思考。
摩西和以利亞是不同時代的人物,彼得卻能辨認他們。
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推論,天上的認識不必完全受限於今生是否曾經見面。
但是,這仍然不是對居間之境中每一個人際關係的直接說明。
更穩妥的結論是:在上帝完全成就救恩時,祂的子民將在基督裡成為完全合一的群體,彼此的認識也不再受到今世的限制。
四、改革宗神學如何理解死後的記憶與辨認?
1. 加爾文:死亡不會使信徒失去與基督的生命聯合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三卷第二十五章(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III.25)討論復活、永生及信徒最後的盼望。
他的末世論有一個重要前提:信徒的盼望不是靈魂脫離身體之後永遠存在,而是整個人最終在基督裡得著完全的救贖。
加爾文強調:
- 信徒死亡後仍然屬於基督。
- 死亡不能破壞基督與信徒之間的聯合。
- 信徒將來要經歷身體復活。
- 永生的中心是與上帝同在,享受祂的榮耀。
因此,從加爾文的神學架構來看,死亡並不是人格的消失,也不是救恩關係的中斷。
不過,要謹慎說明:加爾文並沒有在《基督教要義》中建立一套完整的「天上信徒如何認出地上親友」的理論。 我們不應將自己的推論直接說成加爾文明確教導。
2. 巴文克:人的救恩是整全的人得著更新
巴文克(Herman Bavinck)在《改革宗教義學》(Reformed Dogmatics)第四卷,討論末世論、復活及永生。
他的神學強調,上帝的救恩不是要消滅受造的人性,而是要更新、成全祂所創造的人。
這對認人與記憶的問題有重要啟發。
如果上帝的救恩是要成全人,而不是消滅人的個人身分,那麼我們不應把永生理解成所有人失去個別身分,成為沒有差異的靈性存在。
從這個角度而言:
- 人的個人身分在死亡中沒有消失。
- 上帝的救恩不會消滅人的個別性。
- 復活不是創造一個與原來毫無關係的新人物。
- 復活是同一個人在上帝能力中得著更新與榮耀。
這與《西敏信仰告白》32.2相符合:末日復活的是「同一個身體」,雖然具有不同的榮耀性質,卻要重新與靈魂聯合。
3. 西敏信仰告白:保留身分的連續性
《西敏信仰告白》32.1–3是討論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改革宗信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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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
內容 |
對認知與身分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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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靈魂不死不睡,立即歸回上帝 |
死亡不等於個人消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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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義人的靈魂被成全,在上帝面前享受榮耀 |
居間之境是蒙恩者的有意識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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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死人以同一身體復活 |
人的個人身分具有連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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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義人的身體改變成為榮耀的身體 |
復活是更新,不是身分消失 |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神學區分:
西敏信仰告白肯定靈魂持續存在、身體復活及個人身分的連續性,但沒有明文規定離世信徒必定能認出所有家人、朋友及歷代信徒。
這一點很重要,因為我們不能將一項合理的神學推論,提升成改革宗信仰告白明確規定的教義。
五、神學爭議:為什麼基督徒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看法?
爭議一:靈魂睡眠說與有意識的居間之境
有些基督教傳統主張,信徒死亡後進入一種「靈魂睡眠」狀態,直到末日復活才重新有意識。
這個觀點通常強調聖經將死亡比喻為睡覺,例如:
- 約翰福音11:11–14。
- 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5。
- 哥林多前書15:51。
但是,改革宗傳統不接受靈魂在死亡後完全失去意識的解釋。
理由包括:
腓立比書1:23: 保羅期待離世與基督同在。
哥林多後書5:8: 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路加福音23:43: 耶穌應許強盜當日與祂同在樂園。
因此,《西敏信仰告白》32.1明確說靈魂「不死也不睡」。
這表示我們討論離世信徒能否認出別人時,改革宗的出發點不是無意識,而是有意識地與基督同在。
爭議二:死後仍有記憶,是否代表會繼續承受地上的痛苦?
這是一個很值得注意的牧養問題。
假設一位母親離世後,仍然記得自己在世上的兒女。她是否會知道兒女仍然受苦?是否會因為兒女的疾病、家庭衝突或信仰困難而憂傷?
這個問題聖經沒有詳細回答。
我們需要區分:
- 記憶是否仍然存在?
- 是否知道地上正在發生的事情?
- 是否會因為所知道的事情而承受今世那種痛苦?
這三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啟示錄21:4說:
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
這段經文直接指向新天新地的終末完全。
它至少保證:在上帝最終成全的國度裡,信徒不再受死亡、罪惡與痛苦轄制。
但我們不能因此斷言,居間之境中的信徒對地上每一件事情都毫不知情,也不能斷言他們會持續承受地上家人的痛苦。
較合乎聖經的說法是:上帝使離世信徒在祂面前享受榮耀,並且祂最終必完全除去一切悲哀與痛苦。至於居間之境中的知情範圍與情緒經驗,聖經沒有充分說明。
爭議三:夫妻在天上是否仍然是夫妻?
這個問題常常與認人問題混在一起。
馬太福音22:23–33,撒都該人提出復活與婚姻的問題。
耶穌回答: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希臘文:οὔτε γαμοῦσιν οὔτε γαμίζονται
- γαμοῦσιν:娶妻、結婚。
- γαμίζονται:被嫁、嫁娶。
耶穌不是說復活後人會失去個人身分,也不是說夫妻不再認識彼此。
祂所否定的是婚姻制度在復活生命中繼續以今世方式運作。
因此,我們需要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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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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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復活後是否仍然認得彼此? |
有充分理由相信仍然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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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否仍然是今世制度下的婚姻關係? |
不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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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否仍然有彼此的個人身分與共同經歷? |
沒有聖經理由認為這些會被消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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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否仍是永生中最高的關係? |
不是,基督與上帝的團契才是中心 |
在今世,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盟約關係;在永生中,所有屬基督的人都要進入完全的團契。
夫妻不再以今世婚姻的方式彼此相屬,但不需要因此推論他們會失去彼此的認識。
爭議四:離世信徒是否知道地上的事情?
例如,父親離世後,是否知道兒子後來信主?母親離世後,是否知道女兒結婚?已故牧者是否知道自己曾經牧養的教會後來如何發展?
這是另一個需要謹慎的問題。
有些人會引用希伯來書12章,認為天上的信徒既然仍然屬於上帝的教會,就應該知道地上教會的事情。
也有人引用希伯來書12:1「如同雲彩般的見證人」,認為離世聖徒正在觀看地上的信徒。
但是,這個解釋需要注意:
希伯來書12:1的「雲彩般的見證人」,原文為:νέφος μαρτύρων
- νέφος:雲彩。
- μαρτύρων:見證人。
這裡的「見證人」主要是指希伯來書第11章所記載、以信心見證上帝信實的人。他們的生命成為信仰的見證,並不直接表示他們正在觀看我們每天的生活。
因此,不能單憑這段經文證明離世信徒具有觀看地上世界的能力。
同樣地,啟示錄6章的殉道者知道自己遭受不公義的對待,也不代表所有離世信徒都知道地上的每一件事。
改革宗較穩妥的立場:我們不應否認上帝可能使離世信徒知道某些事情,但也沒有足夠聖經根據,宣稱他們能夠全面監察地上的生活。
六、綜合判斷:不同問題的聖經根據有多強?
以下將各項主張分成三個層次:
- 明確啟示: 聖經有直接清楚的教導。
- 合理推論: 根據多段經文與改革宗神學可以支持,但不是直接明說。
- 未充分啟示: 聖經沒有足夠資料讓我們作出肯定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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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判斷 |
主要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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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靈魂仍然存在 |
明確啟示 |
腓1:23;林後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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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仍然有意識 |
明確啟示 |
路23:43;啟6: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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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仍保有個人身分 |
明確啟示 |
路16:19–31;太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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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記得地上的經歷 |
有經文支持 |
路16:25;啟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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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認得家人 |
合理推論 |
路16: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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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認得生前朋友 |
合理推論 |
來12:22–24;帖前4: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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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認得從未見過的歷代信徒 |
合理推論 |
太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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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地上親友正在發生的事情 |
未充分啟示 |
無直接明確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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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聽見地上親友對他說話 |
未充分啟示 |
無直接明確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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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後信徒要共同與主相聚 |
明確啟示 |
帖前4:16–18 |
這個表格不是說每一項都有相同程度的確定性,而是幫助我們區分聖經明確教導、神學推論與尚未啟示的事。
七、對教會牧養的意義:如何安慰失去親人的信徒?
這個議題在喪親牧養中特別重要。
假設一位信徒的妻子離世,他問牧者:
「牧師,我太太現在在天上,還認得我嗎?她會不會記得我們一起生活的日子?」
我建議牧者可以這樣回答:
「聖經讓我們知道,人在死亡之後並沒有失去自己的身分。離世的信徒仍然有意識,並且已經與基督同在。從聖經所描述的財主與拉撒路,以及耶穌登山變像的事件來看,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離世的人仍然保有個人的認識與記憶。因此,我們也有理由盼望,在主裡離世的家人仍然認得我們。
但是,聖經沒有詳細告訴我們,天上的信徒如何認識地上的親人,也沒有說明他們能知道我們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這些事情我們不能任意保證。
然而,有一件事是確定的:死亡不能使基督與祂的子民分離。將來主再來的時候,所有屬基督的人都要復活,在祂裡面完全相聚。你現在的思念與眼淚,上帝都知道;你可以帶著盼望繼續生活,因為你們在基督裡的盼望沒有結束。」
牧養時有四個原則:
- 不否定親情: 不要告訴喪親者,進入天國就必須忘記自己的家人。
- 不過度承諾: 不要宣稱亡者每天都在看著地上的家人,或一定聽見家人的話。
- 不鼓勵通靈: 不以招魂、通靈或夢境作為與亡者交流的途徑。
- 堅固復活盼望: 將喪親者的眼光引向基督再來、身體復活及新天新地。
八、最終神學結論:認得彼此,但不再受罪與死亡支配
我認為,從聖經整體啟示與改革宗神學來看,可以作以下結論:
第一,離世信徒不會失去自己的個人身分。 死亡使身體與靈魂分離,卻沒有使人的存在消失。
第二,離世信徒仍然有意識,也保有認知與記憶。 路加福音16章及啟示錄6章都提供了重要的經文支持。
第三,有充分理由相信離世信徒仍然認得自己所認識的家人、朋友及其他信徒。 但是,這是根據聖經整體所作的合理推論,不是西敏信仰告白明文規定的細節。
第四,聖經沒有充分啟示居間之境中的知情範圍。 我們不能保證離世信徒知道地上親人的每一件事情,也不能確定他們能聽見地上親人的說話。
第五,復活後的團契將比今世更加完全。 信徒不是失去個人身分,而是在基督裡得著完全更新,彼此的關係不再受罪、死亡、痛苦及分離所破壞。
最重要的是,基督教的永生盼望不是「我們終於可以再次找到自己所愛的人」而已,而是:
我們將在基督裡重新相聚,並且永遠與上帝同住。
這也使我們理解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8的勸勉:
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
真正的基督教喪親安慰,不是向人保證我們知道天上所有的情況,而是宣告:基督已經復活,屬祂的人也必復活;死亡不能使祂的愛與祂的子民分離。
參考書目與進一步研究
以下資料適合繼續進行改革宗死亡神學研究:
- 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III.25:復活、永生與信徒最後的盼望。
- Herman
Bavinck, Reformed Dogmatics, Vol. 4:末世論、復活與永生。
-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Chapter 32:死後人的狀態與死人復活。
- 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 Questions 86–87:信徒與非信徒死後的狀態。
- Anthony
A. Hoekema, The Bible and the Future:居間之境、復活及終末完全。
-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Eschatology:個人末世論與普遍末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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