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preservation)乃是上帝繼續的作為,要維護他受造物之生命,以及所賦予他們的特性與能力。正如創造論乃為解釋宇宙的存在;維護論乃為解釋宇宙的持續。這是維護說的概念,若加以分析,乃有三義︰
1.維護並非創造,顧名思義,維護必先有被護之物,必先有上帝創造的,已經存在的萬物。聖經曉諭我們,上帝不僅創造,他創造以後,並且還「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參來一2-3)。
2.維護並非上帝僅僅消極的作為,只是為防止不被消滅;適得其反,這乃是上帝積極的護理的事工,他乃時時刻刻支持宇宙間的萬人萬有。他「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5一28),乃須臾不離。
3.維護乃是在萬物萬人的作為之中,含有上帝自然而然協力的意思。雖然個人的生存並非以上帝的意志為唯一的因素;但仍不能不承認,倘使沒有他的協力,萬物萬人便無法生存與作為。
杜諾氏(Dorner)說︰「創造和維護,不可能是一件事,所以人乃高於萬物,不能用自然來說明;倘使創造護理為一事,則世人勢將成為自然的產品,寧有是
理。宇宙並非完全是自然;自然乃僅為其必備的基礎而已。」創世記二章一至二節說︰「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
一切的工,安息了。」這所謂「安息」並非停止他的作為,而乃為重新振作他的權能。」
我們肉體的生命繼續持存,乃是一件奇妙的事。我們的血液,經過心臟,一刻不停的循環流轉,無論在醒的時候,或睡的時候,晝夜如此,年年如此,這樣疲勞的工
作,其所需消耗的力量,遠非我們尋常的計算所能測度。心臟的肌肉除了在跳動之間外,從不休息。所有的血,在半分鐘之內,要經過心臟。心臟的握力乃比拳頭更
為強大;心臟的兩個心室維持十丙或一磅八分之五的血,在每一跳動之時把它抽出,其量為一分鐘四十五磅,一小時兩千七百磅,每天六萬四千八百磅,或三十二又
十分之四噸﹗「心臟要做全身五分之一的機械的工作──等於一個小時要舉重一萬三千尺,僅在短短一瞬之間歇一下,但整個的工作一直照常持續。」
法國在斷頭台苦刑之前,被判死刑的罪人,坐在椅子上,然後用劍把頭斬下,旁觀的人聲稱死者的血上噴,高達數尺。但是這種大的力量在身內由心臟運行,竟安靜
無聲,我們也並不覺察。這種晝夜不停工作的力量,乃是上帝的大能,我們稱這種大能的運行乃為上帝的維護(preservation),我們當飲水思源,我
們日常吃的面包,乃有上帝親身在麥子裡面,使麥生長;又在麵糰裡面,使它發酵成為面包。地心吸力和結合力,乃為上帝正在工作的情態。靈乃是他的本體、物質
與法則,乃為本體表現的方式。上帝是超越的,也是內在的,他一切的恩惠,乃僅為他本身和感力所表現的影響。
維護說的根據,可從兩方面說,一為聖經的或直接的;二為理性的或推論的,茲分論之。
1.聖經的根據──從許多經文可證維護和創造乃有顯著不同的分別。雖然上帝完成了他創造工作,把萬物安排就緒而「歇息了」,又宣稱他要繼續他的工作,要托
住宇宙萬有(參來一3)。複次,這所稱上帝的工作,乃是主耶穌基督的工作;在創造諸世界的時候,乃「曾藉著他」(來一2),接著又做維護的工作。申命記三
十三章十二、二十六至二十九節說︰「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同耶和華安然居住;耶和華終日遮蔽他,也住在他兩肩之中。」「他為幫助你,乘在天空,顯其威
榮,……他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他在你前面攆出仇敵,……他是你的盾牌,幫助你,……」。尼希米記九章六節︰「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
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維護的);天軍也都敬拜你。」詩篇三十六篇六節︰「你的公義好像高山;你的判斷如同
深淵。耶和華阿,人民、牲畜,你都救護。」一百零四篇二十九至三十節︰「你掩面,它們便驚徨;你收回它們的氣,它們就死亡,歸於塵土。你發出你的靈,它們
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一百零七篇九節︰「他使心裡渴慕的人,得以知足;使心裡飢餓的人,得飽美物。」一百二十七篇一節︰「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
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一百四十五篇十四至十五節︰「凡跌倒的,耶和華將他們扶持;凡被壓下的,將他們扶起。
萬民都舉目仰望祚,你隨時給他們食物。」照貝羅安(Perowne)對詩篇研究的看法,詩篇乃是歌頌讚美上帝的詩,他乃在天地萬物之間,又為造福萬物,和
他們同在。又照洪波德(Humboldt)所著《宇宙論》一書的意見,詩篇第一百零四篇乃是整個宇宙的寫照。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至三十節說︰「兩個麻
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可見上帝維護的工作,乃是無微不至的。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節︰「我們生
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歌羅西書一章十七節︰「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希伯來書一章二至三節︰「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
界。……他……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其他有關上帝維護奇工的經文,乃不一而足,例如︰創世記二十八章十五節,四十九章二十四節;出埃及記十四章二
十九至三十節;申命記一章三十至三十一節;歷代志下二十章十五、十七節;約伯記一章十節,三十六章七節;詩篇三十一篇二十節,三十二篇六節,三十四篇十
五、十七、十九節,三十七篇十七至二十節,九十一篇七、九節,一百二十一篇三、四、七至八節,一百二十五篇一至二節;以賽亞書四十章十一節,四十三章二
節,六十三章九節;耶利米書三十章七、八、十一節;以西結書三十四章十一至十六節;但以理書十二章一節;撒迦利亞書二章五節;路加福音二十一章十八至十九
節;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三節;彼得前書三章十二節;啟示錄三章十節。不加詳引。
約翰福音五章十七節︰「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這大致乃是指維護的工作而言,因為創造工作早已完成。創世記二章一至二節說︰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所以必然乃是維護的工作。前文曾引希伯來書一章二至三節說︰
上帝「創造諸世界」以後,「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節︰「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詩篇六十六篇七至九節說︰「他用
權能治理萬民,直到永遠;他的眼睛鑑察列邦,……萬民哪,你們當稱頌我們的上帝」,上帝不但維護我們肉體的生命,且複關心我們屬靈的生命。馬太福音四章四
節,主耶穌在受試探的時候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一至十四節訓勉提摩太
說︰「但你這屬上帝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
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我在叫萬物生活的上帝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
耶穌基督顯現。」
2.理性的根據──從理性方面來推論,維護說的根據,可分三點來說︰
(a)從萬物的本質說──世界萬物,並非自有的,其本質乃是依存的,他們的本源與繼續存留,乃是由於一個更高而超越的權能,不能憑其自己的力量;而須依靠
造物主的意志,由全能的上帝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他們(參來一3)。杜諾氏(Dorner)說,倘使世界是自有永有的,那便成為上帝,並無世界,而且不可能
有宗教的存在。
(b)從上帝的意志說──力量乃是意志,乃為意志直接間接的表示。我們的力量,乃是從我們運用意志而發生。近代學者,著書闡釋,認為力量乃是上帝的意志。
但是人的意志未必成為力量,因為人的意志乃是無數的。唯獨上帝的意志,不會沒有力量,所以上帝的意志和力量乃是一體的;一而二,二而一。
維護乃是上帝繼續行使他意志的力量,且為全盤行使他意志的力量。「人類的靈魂,並非自有的,亦是不能自存的;倘使沒有實體,則就必消滅。這個實體,就是上
帝。」「所謂物質乃是靈的最低表現的方式。絕對的本原或因素(abso1ute
cause)必然是那更深的『自我』(self),這乃在我們自我意識中可以找到的。上帝自我的變易(self-differentiation),便創
造物質與心靈」;又複運行他的意志維護萬有。
(c)從上帝的主權說──上帝的主權乃是絕對的。倘使世上萬物的存在與持續乃是脫離上帝而獨立的,則乃違反上帝主權的特性。所以整個宇宙和其中的萬物,他們的存留與作為必須絕對依靠上帝。(參徒一七28)
馬丁紐氏(James
Martineau)在其所著《權威的中心》一書中說︰「一切宇宙的力量都是意志,……自然的力量乃是上帝的意志,但是上帝的意志並非就是自然。上帝不是
等於萬有(the
All),而乃為其指導的意志(directingmind);所以野獸的狂暴,人類的罪惡,並非上帝。如以上帝就是宇宙,那就犯了泛神論的毛病。他僅照
他預定的計劃,把能力放在不同於他自己的萬有裡面,藉以達成他的目的。他乃為供應宇宙萬物權能的永不止息的源頭。」
萬物的力量乃是出於上帝創造的意志力。但是人類的意志及其選擇的力量,則乃為上帝自我限製(self-limitation)的結果,因為人類的意志,並
不時常順服上帝的意志──甚且還會反抗上帝的意志。上帝繼續不斷的運行他的意志,正如我們在無意中運行意志一樣。例如,當我們走路的時候,我們並非每一步
都要運行意志,而是靠我們下部神經中心的自動的動作,便能使它行動,繼續不停的工作。同理,上帝的意志也不需要無數次的運行他的意志。華勒斯
(A.R.Wallace)說︰「整個宇宙不但依靠上帝,而且就是上帝最高的智慧。人類的自由意志乃僅為上帝完全意志洪流中的一個大動脈。」華氏之言,若
就聖徒而言,固無不可;但若就惡人的意志而言,則大謬不然。上帝的維護工作,固容許世人的自由,但世人須負其犯罪作惡的責任。
於此可見天地萬物和世界人類,都見證創造他們維護他們的上帝的意志。自然世界,並非可離上帝而獨立的,因為都是上帝意志的運行,自然的法則,乃為上帝的習
性。僅有人類的自由意志,上帝便離開他們,以致有些自由意志會牴觸上帝的意志。但是雖然如此,上帝還是本其無限的慈悲憐憫扶助他們;僅僅藉著他的維護,仍
可生存。因此維護說,可以糾正兩種偏差︰一派則誤解並妄用自由意志,以為可以相當的獨立,不依靠上帝;另一派則以為他們乃僅僅靠上帝的扶持始能生存而有其
權能,卻不知應善用他們的自由意志,藉上帝在「心裡運行」,「立志行事」,「成就他的美意」。(弗二13)
上帝是萬物之「靈魂」(soul)而非萬物之「總和」(sum)(此乃泛神論的謬見)。基督教的上帝觀,認為上帝一方面是超越的,同時又為內在的。倘使上
帝僅僅是內在的,則無啻把上帝監禁在宇宙之內;倘使上帝僅僅是超越的,則等於把上帝驅逐在宇宙之外。高爾氏(Gore)在其所著《道成肉身》一書之內說︰
「基督教神學,乃是把泛神論和超神論調和起來。這種神學的上帝觀,一方面主張上帝的超越性,則可有泛神論之長處,而無其缺陷,不然把上帝監禁在宇宙之內。
一方面主張上帝的內在性,則可有超神論之長處,而沒有其缺陷,不致使上帝與宇宙脫節,而可成為祝福。邸孟氏(Diman)在其所著《神學辯》一書中倡「生
動的自然論」,認為宇宙間乃充滿力量,這些力量互相聯結起來,最後與一個最高力量(上帝)聯在一起。並謂這種學說,和福音的精神與教訓,乃更為協和,更相
符合。以往流行的「機械的自然論」,把自然視為一種錯綜複雜的機器,由一位遠離自然的設計者在鑄造,完全抹煞了聖經裡上帝創世的真理,故倡「生動的自然
論」,以糾其弊。
觀此,上帝維護說(Doctrine of preservation),一方面固有聖經的根據,一方面又有理性的根據。
此說認為一切受造之物,無論是精神的或物質的,乃有異於上帝的真正存在的實質,他們乃都從上帝而來,都具有其積極的和消極的特性,能夠產生相當的影響與果
效。因是此說可以糾正泛神論以及繼續創造說的謬見,不致令上帝和世界沒有分際,以為世界就是上帝,而否認世界有顯著不同的存在。但是受造之物雖有其異於上
帝真實的存在,並非自有的,亦非離開上帝而獨立的。萬物乃本於上帝,依靠上帝(參羅一一36),這樣才能繼續生存。這並不是上帝僅僅消極的作為,而乃為他
永不止息的積極運行他的大能。上帝用其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乃正和他創造世界萬物一樣積極的運行其大能一樣。上帝如何支持萬有,他維護工作的確
實性質,乃為一個奧秘;但我們所可得而言者,上帝本其無微不至的愛,他乃在按照他受造之物的本性,運行它護理的奇工(providentia1
operation)。謝特(Wm. G.
F.Shedd)在他《教義神學》中說︰「在物質世界,上帝直接在物質裡面,並透過物質及其法則,施展他的工作。在精神世界,上帝直接在精神質素之內,並
透過精神質素,施展他的作為。上帝維護的工作,從來不違反他受造物的特性;也不在他護理的計劃中牴觸他在萬物中所定的法則。」上帝維護的工作,乃是上帝在
創世以後繼續的工作,要對他所創造的萬物以及他所賦予萬物的特性與權能加以支持。
基於這個認識,我們須避免兩種常犯的謬見,一為超神論,一為泛神論。
1.超神論的謬見──超神論者以為上帝維護的工作,便是上帝在創造的時候,就賦予萬物的某種特性並規定各種不變的法則,使像鐘錶一樣,由其自己轉動,這樣
便完全獨立,完全不受外力的支持或管製。這種學說,不但不合聖經,不合宗教,且又不合事理。一則不合事理,照他們的說法,萬物勢必能自己生存,但這乃是上
帝的屬性,只有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受造之物,絕對不能自己生存,必賴全能的上帝用他的大能時時刻刻支持他們。所以只要上帝一旦撒手不支持他們,不待消滅他
們,他們便要立刻滅亡﹗其二,此說乃不合宗教,因為他們乃完全獨立,完全不受外力的支持,這樣便要把上帝逐出世界。但這樣世人就和上帝不能再有交契的可
能,那就等於自絕命根,集體自殺。因為上帝是我們的生命之主,「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果照此說,勢將沒有敬拜真神的宗教存在
之可能。其三,此說乃不合聖經。因為此說認為世界完全不受外力的支持;但聖經裡面,一再講上帝不僅是超越的,而且又是內在的。「他……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
住萬有」(來一3);「眾人的父」,不但「超乎眾人之上」,且又「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
存留,都在乎他。……『我們也是他所生的。』」(徒一七28)
2.泛神論的謬見──泛神論者誤以為上帝維護的工作,乃是他繼續創世的工作,因此又以為萬物(或稱為次因second
cause)並沒真正的或繼續的存在,而乃是在從一個神秘的絕對者(mysterious
abso1ute)時時刻刻的流出來。這個神秘的絕對者,他們稱他為萬物「蔭蔽的根源」(hidden
ground)。還有些非泛神論者對於上帝維護的工作,也有這種錯覺。例如笛卡爾乃首倡此說︰馬爾勃朗(Ma1ebranche)複強調其說,使之更趨極
端。甚至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在他的《原罪論》中也偶爾講這種道理,亦有趨於泛神論的危險。這種曲解上帝維護說的謬見,實在悖乎人性,人乃是真實的,行事為人,乃有自
由意志,故人類乃為道德的動物(mora1
agents),對其作為須負道德的責任。他們此說勢將令人不負責任,我行我素,放浪不羈。有些改正宗的神學家,雖也有用「繼續創造」一詞,但我們須加明
辨,他們無非乃是指稱上帝維護這個世界乃要運用他創造世界同樣的權能。他們的論旨乃和一般繼續創造說不同;但為避免誤會起見,最好勿用這種名詞。
如上所論,反對維護說的學說,可分兩種︰一為超神論,一為繼續創造說(或作泛神論),茲再加申論︰
1.超神論
(a)超神論的概念──此說認為宇宙乃是一種能夠自由支持的機械的結構,上帝創造世界的工作完成以後,他便立刻離開世界,讓這個機械結構自行發展。此說乃
為十七世紀和十八世紀英國赫伯脫(Herbert)、柯霖(Co11ins)、丁達耳(Tindal)和浦林百樂(Boingbroke)所倡導。
首倡此說者,當推赫伯脫(Lord Herbert of
Cherbury),他乃最初把超神論闡發,成為一個系統。他於一六二四年發表他的名著《真理論》(De
Varitate)。他自命得到上帝特別的啟示。他禱告上帝給他一個異象,上帝用柔和而洪亮的聲音回答他,鼓勵他發表這本著作,藉以反對啟示。因此他自負
不凡,以為他的書乃非常重要,足以闡揚真理,硬以為他的書乃是上帝旨意的昭示。他乃「得天獨厚」,凡是上帝不願對半個天下的人做的,或是不願對整個國家民
族作的,他乃做在他一個人身上。超神論的偏差,乃在知其一,不知其二,過於強調上帝的超凡性。超神論者把一位全知全能的上帝,遺世獨立,自從他在第一個安
息日以後,歇了他的工(參創二1-3),他就在宇宙之外呆坐不動,靜觀宇宙,聽其自然。
超神論強調自然法乃是不可違犯的,把這個世界變成一部機器。他們的上帝乃似印度教的「梵天」(Brahma)。他們把全知全能的上帝,視為僅僅是一個存有
(being,或作存在),而並無內容,也無行動作為。白羅斯(Bruce)在他的《辯道學》中說︰「上帝當初創造的世界,乃是盡善盡美,他竭盡所能造好
了以後,卻棄之不顧,祈禱也不可能。超神論的人性論,乃似伯拉糾主義,以為肉體是惡的,所以死亡便救人脫離肉體。他們僅有一種長生不老的幻想,而無死裡複
活的盼望。赫伯德首倡此說,到了浦林百樂,此說便趨衰微;柯霖以為此說乃以先知預言為根基;吳爾斯敦(woolston)以為有神蹟的明證;丁達耳則不信
特殊啟示,以為那是不需要的,不可能的,無可證實的,因此他以為自然宗教不僅足夠,並且更為慶越。」
(b)超神論的批判──此說乃有三點可議的缺點︰
其一,此說乃建在虛妄的類比論上面──此說把宇宙比諸機器,乃為比擬不倫。殊不知人所以能造機器,例如一隻表,表所以能夠自己轉動,乃須運用已經先存的力量,例如萬有引律、伸縮力、結合力。此說以宇宙比機器,便須先說明這些力量。
超神論以為宇宙是能永遠運行的。但這種觀念,已經被近代能力消散說(the dissipation of
energy)所推翻。如果要解釋自然界的各種力量,唯一的條件乃為意志。但是照超神論的說法,好似上帝建造一座房屋,便把他自己關在外面,把門鎖上,並
且把他的手綁起來,保證永不會再用鑰匙去開銷。超神論者把上帝奚落成為一個有限的神人同形同性的「人物」。
其二,此說乃為一種神人同形同性論──他們雖然聲稱排斥神人同形同性論,但卻明知故犯。此乃剝奪上帝的尊嚴,等於否認上帝的無所不在性,無所不知性,以及
無所不能性。他們以為托住萬有,乃是一件千頭萬緒,而且又瑣屑而非常繁雜的事;但是在人認為是煩惱,在上帝卻認為是樂事。上帝是我們的天父,他對他所生的
兒女,決不會一生出來就把他們遺棄。世人不但是他的子孫,「(他)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6一28)且複和「上帝的性情有分」。
(彼後一4)《今日的基督》一書的著者高敦氏(Gordon)說︰「甚至在歷史上最壞的人,在世上視為毫無價值的人,上帝也不會視為無物。」所以上帝差遣
他獨生子降世,主耶穌大聲疾呼,來「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且為世人的罪,代死十架,俾蒙救恩。
其三,此說乃與上帝的護理不能相容──從創造的歷史一直到世界的歷史,上帝乃一直施展他護理的事工,加以關懷干與,從生命的開始,人類的創造,道成肉身,基督降世,重生得救,人類與上帝的交契,上帝進入世界歷史,凡此種種,乃都是事實,甚為顯著,無可否認。
超神論的上帝,遺世獨立,卻一概否認這些事實,和上帝護理論不能相容。他們的上帝,事實上乃是與人分離,風馬牛不相及,僅虛有其名,卻並無其實,乃名存實
亡,結果遂趨於無神論。我國士大夫的上帝觀,即犯此弊,著者曾一再著書痛論,名之曰「偽裝的無神主義」。關於此說,本書第五章另有詳論,故不費陳。
2.繼續創造說(continuous creation)
(a)繼續創造說的概念──此說認為這個宇宙乃是時時刻刻繼續創造的結果。此說大都為美國新英倫(New England)的神學家,愛德華茲(Edwards)、霍柏金斯(Hopkins)與伊孟斯(Emmons),以及後來德國的羅特(Rothe)等所倡。
愛德華茲為戴樂氏(Tay1or)辯護,引證他的話說︰「上帝乃是萬物之原型,也為萬事果效之唯一原因」,以往存在的東西不能成為現存之物的原因,易言
之,上帝所產生的結果不能存留到超過他所直接運行的創造力一刻的時間。這似乎說,人所能作的,上帝反不能作。因此霍柏金斯說,上帝的維護,「事實上乃為繼
續創造」。伊孟斯說︰「人類既為依存的,他們所有的行動、作為都須依靠上帝的能力;但於此就發生一個恆久困擾世人的問題,便是罪惡從何而來?」他認為「唯
一正確的答案乃為,此乃從那個大的『初因』而來。」而且他還以為「這乃是一貫的道理。照上帝公正的屬性,他既使人起聖善的心意,自亦必使人生邪惡的心意。
上帝又發揮一種積極的感力,照他所願的,指導世人行事為人。」所以上帝乃運行他的大能使世人立志行事,從而改變物質的世界。德國羅特的意見則認上帝必定要
有外表的顯現;他的格言乃是「倘無世界,便無上帝。」(Kein Gott Ohne Welt)
此說之誤乃在以為一切力量都是上帝的意志。人的意志,固為力量,也是上帝的旨意,以及上帝旨意直接的運行。此說大有須加檢討的必要,請申論之。
(b)繼續創造說的批判──此說之誤,其一乃有違人類良知的見證;其二乃過於偏重上帝的權能;其三乃勢必趨而成為泛神論,茲分論如次︰
其一,此說乃有違人類良知的見證──一切經常執行的工作,並非重複最初的決定,而乃為完全不同種類的意志的運行。
《精神哲學》的著者賴特氏(Ladd)在其書中指摘繼續創造說的謬誤說︰「世上萬物乃時時刻刻新陳代謝,推陳出新。」但並非繼續創造。所以《黑格兒主義與
位格論》的著者塞特(Seih)說繼續「創造」乃為一個濫用的名詞。人的意志證明並非所有的力量都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經常作為乃是從屬的事,天地萬物或其
中任何一部分都不是上帝本身;正如我們自己知道,我們的思想與作為並非等於我自己。
其二,此說乃過於偏重上帝的權能,而漠視他的真實、慈愛與聖潔。──倘使上帝沒有客觀的存在,則上帝的真實就大受打擊;倘使人類沒有真正的自由與生命,則
上帝的愛便無由表達給他所造的人類;倘使宇宙間只有上帝的意志,則上帝的聖潔便不能維護,而且上帝還要被認為是罪惡的作者﹗
其三,此說乃勢所必趨而成為泛神論──正如超神論要趨為無神論,此說將成為泛神論。此乃理有必然,勢所必至。此說認為一切力量必為意志,而且是上帝的意
志,而他的意志又是無所不包的,則勢將令人的意志被上帝的意志所拼吞,複次,一切精神和物質也都成為一個力量的事象,因此上帝便失去他分別的存在與位格,
人類也就沒有其自由與道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