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4日 星期二

天使論的異論

  天使論的異論可分兩方面來說,一為一般的反對論;二為對惡天使的反對論︰

一、一般的反對論

    1.他們以為天使論乃違反近代科學的世界觀──我們的答辯──卻認為任何真理,無論新舊,都不能排除上帝或人類的自由作為;因此就不能否認天使作為的可能 性。賴德氏(Ladd)在其《知識論》一書中說︰「從知識論的觀點來說,相信天使乃比相信『以太』(Ether)更為容易;相信上帝乃比相信『原子』更為 容易;相信天國的歷史乃是上帝自我的啟示,乃比相信物理學家或生物學家的完全機械的進化程序,更為容易。」
    2.他們以為天使論乃是違反近代空間無限論──他們以為舊時的蒼天觀念,應加拋棄,因此也應放棄一切有關天上使者的信仰。
    我們的答辯──他們無限的宇宙觀,卻把天限在一定的地方,心靈也限於一個固定不變的區域,無論在理性上,在聖經上,乃都難成立。
    宇宙不是無限的,乃是有限的,只有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才是無限的。天使乃是沒有軀體的,所以乃不受物質與空間的限製,並非限在一定的地方。天堂和地獄,本 質上乃是情況的不同,乃和各種品格相應,乃是心靈的表達,乃為其內在境界的反映。主耶穌說︰「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 裡;』『看哪﹗在那裡;』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一七20一21)所以我們所應重視的要點,乃是境界,不是地方;地方乃是偶發的,不是主要的。 但是這又並非否認天堂地獄的真實性。主耶穌被接升天的時候,乃是有形有體的;而且還要有形有體的再來;「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參徒一9 -11;帖後一7一8)。這又指示我們,天國乃是一個實在的地方。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章二十八節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 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這又指示我們應信地獄也是一個實在的地方。
    我們雖不確知天堂和地獄究在何處,但我們不必以為乃在遼遠之區,而卻應知可能就在我們附近;所以倘使我們像先知那樣,打開我們心眼,我們便可看到。例如列 王紀下六章十七節︰「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阿,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根據以弗 所書二章二節以及三章十節︰「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 般的智慧。」有些人就指地上的「大氣」(atmosphere)就是靈界使者──無論是善天使或惡天使所住的地方。但是這裡「空中」與「天上」二者或乃僅 是一種隱喻的名稱(metaphorical designation),藉以說明靈界使者存在的方式。
    唯心哲學認為時間空間乃僅為世人主觀思想的方式,而非限定上帝的思想,這種說法或可有助於解答這個問題。倘使物質僅為上帝的心意,離開他的智慧與意志,便 沒有物質的存在;準斯而言,則地方並無重要的意義,誠如上文引證主的話︰「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所以應當重視的,乃尤為境界。因此,天堂乃僅為上帝恩 典彰顯的一種境界;而地獄乃是世人和上帝彼此敵對的一種境界(但這並非否認天堂與地獄的存在,誠如上文所言,二者乃都是實在的地方)。主耶穌可以對他信徒 在世界各處同時一次顯現;也可以對住在天上的同時一次顯現,在他是沒有時間空間限製的。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 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至二十一節︰「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 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至三十一節︰「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 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啟示 錄一章五至七節︰「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複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 為國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剌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 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天使也是一樣,乃是完全靈體,乃不受空間法則的限製,所以不是限定在任何一個固定的地方。無論善天使或惡天使,他們存在與工 作,都是不受時空限製的。

二、對惡天使的反對論

    關於天使的異論,可分兩方面說,以上乃為一般的反對論,茲再進而講對惡天使的反對論。
    1.他們以為「天使墮落,乃是一個自相矛盾之詞,因為墮落乃由於驕傲,而驕傲必須先有驕傲──質言之,墮落之前,必先有墮落。」
    我們的答辯──這種反對論,簡直不知所雲。他們把犯罪的機會0與犯罪的本身混為一談。悖逆外表的動機,並非悖逆。當外表的動機被自由意志抉擇發動之時,始 真犯罪墮落。當離上帝獨立的動機,因自私而採取動作的時候,其原有企求知能的慾望,始變成驕傲與罪惡。為什麼當初被造時純潔無瑕的心靈,會變成邪惡的動 機,乃是一個無法解答的難題;惟我們對於上帝聖善的信心,使我們不能不認為這乃被造物之過,並非造物主使然。
    他們以為,假如不先有罪,不會有犯罪的傾向,罪惡不能作為第一次的原因;這樣乃把罪惡成為世人必然發展的結果,此乃違反聖經(創一31),否認上帝造物主 的聖潔,無啻將他作為罪魁;且勢將令有神論(Theism)成為泛神論。(關於泛神論之妄,另詳本書第五章,茲不費論。)
    2.他們以為撒但僅以一念之差,一舉之誤,乃就改變他整個的本性,乃是不合理的。
    我們的答辯──所謂一個舉動便改變了人的性格,乃僅是照人的看法。照聖經所說,例如加拉太書六章七至八節︰「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 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雅各書一章十四、十五節︰「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 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語雲︰「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又雲︰「一失足成千古恨」﹗西諺亦雲︰「種一個行為,便收一個習 慣;種一個習慣,便收一個性格;種一個性格,便決定一生的命運。」對人如此,對天使亦然。
    3.他們以為天使乃是很有智慧的,斷不會做絕無希望的叛逆之事。
    我們的答辯──無論有多少學識,都不能保證道德的善行。倘使一人只想滿足他當前的情慾,則罪惡必生現在的痛苦,永遠的滅亡,他的聰明是無能為力,不能挽回的;天使亦必如此,不能例外。
    有些迷信知識的人,以為撒但既認識上帝,斷不致自相矛盾,又敵對上帝。殊不知知識固可作意志的僕役,也可因其意志而使其混淆不清,是非莫辨。倘使心意不 正,知識適濟其惡,世上著名的禍國殃民之人,都是絕頂聰明。很多聰明人,不能看到屬於他的平安,常常庸人自擾,自尋煩惱。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說︰「魔鬼雖絕頂狡猾詭詐;但乃是世上最愚味的痴漢,正如世上最詭詐的惡人一樣。罪惡對於人心也有不可思議的影響,能令人模糊不清,精神 錯亂。」
    施萊瑪赫(Sch1eiermacher)說︰「撒但繼續為非作惡,必削弱它的智力,所以我們不必怕它;和情感衝動的惡者抗爭,乃是最容易的事。」語雲︰ 「利令智昏」,撒但一味作惡,不知它乃在自趨滅亡。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使我們可以看到撒但作為的變本加厲,造成它悲慘的結局︰1.從上帝對人──創世記三 章一節︰「蛇對女人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2.從他對人──創世記三章四節︰「蛇……說︰『你們不一定死,』」3. 從人對上帝──約伯記一章九節︰「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4.從他對上帝──馬太福音四章三節︰「(魔鬼)對他說︰『你若是 上帝的兒子』」。5.從他對人──哥林多後書十一章十四節︰「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6.他對他自己──啟示錄十二章十二節︰「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 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你們那裡去了。」二十章三節︰「扔在無底坑裡」。
    4.他們以為上帝既是仁慈的,他既創造並維護萬靈,何至會令他作惡。
    我們的答辯──這正如上帝對人一樣,他創造人類並維護他們;上帝對人類是仁慈的,但又是公義的,他統治萬事,要使人的作為,達成他的目的;人類作惡最後必受懲罰。所謂「天網恢恢,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上帝雖予世人意志自由,容忍私慾的引誘,使人間發 生淫猥,劫掠,奴役,戰爭,致失去了原有的聖潔,但仍非違反上帝仁慈的本性,不能脫離上帝護理大能的控製。他容忍惡天使的作為,亦複如此。照福克斯 (Caroline Fox)所述,某日愛默生(Emerson)和卡萊耳(Carlyle)在倫敦,卡氏帶他的朋友愛默生於更深夜靜時在街中步行,看到許多可憎惡的事,他就 獰笑問他的朋友,說︰「你現在相信不相信魔鬼?」愛默生卻回答他說,我愈看英人,我愈覺英人之偉大。在這些邪惡的深處,卻有他們最高度的文明,因為由於善 的控製,可以使惡成善;惡天使的命運,反可藉以儆醒世人。
5.他們以為惡天使中間有組織,乃是自相矛盾的觀念,因為邪惡的本質是分裂的。
    我們的答辯──惡天使有組織,正如惡人「結黨營私」,為著要達成他們損人利己的慾望,必有他們的組織。無論惡天使或惡人,他們都憎恨上帝,這便構成他們團結的原則。
    惡人所以會資現他們的計劃,必須遵行某種善的道理;甚至在盜匪中間,也有他們的律法,信守勿渝;否則這個世界將成為一個「群魔殿」(Pandemomium)。
    但是撒但的組織力乃是有限度的。(著魔)一書的著者芮維思(Nevius)說︰「撒但並非無所不知的,所以未必所有的鬼魔都完全受它的管製。一方面它缺乏 警戒,而群魔又各有野心,所以它許多計謀受到挫折,或是不能依時完成。」柏拉圖說︰「善人彼此相愛,朋友也互相合作;惡人則從來不能團結,不能彼此協力; 因為他們乃是容易激怒,不能安定的;任何彼此不和,互相為敵的,總不能團結,也難和任何事物協調。」但是他卻不知撒但為著要敵擋上帝,為非作惡,必有他們 的群眾,所以他對主耶穌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但是卻都成群的「投在海裡,俺死了。」(可五9-13  ,路八30一33  )
    6.他們又以為若以人的罪惡,推給惡天使,說是因為受了撒但的試探,此種學說,實屬有害德性。
    我們的答辯──無論從聖經或從良知來說,「試探」絕非犯罪的藉口,撒但的權能也不能強迫人的意志。而且唯有認識了撒但位格的存在,始能真正認識罪惡的本 質。明白了罪惡兇殘的本質,始真能覺罪惡之格外可憎;所以這個學說,絕不足傷害德性,唯有否認這種學說,才會喪性敗德。如果丟棄了關於撒但的學說,勢將漠 視對於罪惡的審判,從而使綱紀廢弛,是非混淆。
    7.他們又以為這種學說,乃是貶低人的地位,使人成為撒但的工具與奴僕。
    我們的答辯──但這所謂降低結果反要升高,恢復人類原有尊榮之境,將來還要和主耶穌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裡(參腓三21  ;西三4;約壹三2)。事實上一個重生的基督聖徒,乃已「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他已恢復在墮落以前原有正常的境界。正如約翰本 仁《天路歷程》裡面的基督徒,當他知道在黑暗幽谷裡聽到對他侮慢的諷示,乃是出於惡魔的纏擾,於是就得到安慰。如果一切試探都是從裡面來的,那就沒有希 望;但是倘使「是仇敵作的」(太一三28),則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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