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基督為我們付上贖價

在聖經許多地方都說到基督救贖工作需要藉著付上“贖價”來完成。主自己的教訓比任何地方說的都更清楚。“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是論到的使命,馬太福音二十28,馬可福音十45也重復此同樣的話。

當保羅說“基督捨已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時,無疑他心目中已有了這個意思。他對哥林多人寫道,“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 1920)。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被囑咐要“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的血買來的”(徒二十28)。他寫給加拉太人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 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他在提多書中說,“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二14)。門 徒為服事主而捨命(太十39;路九24)乃是他的特權,主為的百姓甘願捨命(約十15;加二20)乃是主生活的一部分。

   彼得教訓也與此很相近︰“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彼前一1819)在後書中他警告那些“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的人(二1)。在啟示錄中有贊美基督的話,“你曾被殺,用自 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五9)。

   “贖價”的意思特別著重在買回來,用買的手段救贖出來;類似的表詞“贖”,意即付上贖價而救贖出來。我們知道基督是為我們付上贖價的,我們的救贖主,用 極大的犧牲買來了我們的救贖,這代價就是自己的生命。耶穌來世所要完成的顯著使命就是死——犧牲自己的生命為那些該死的人作了贖價,為的是叫他們不致於 死。人若是把握不住這中心的真理,即耶穌來世是為多人捨已成了贖價,那麼,他就無法明白基督道成肉身與釘十字架的宗旨與意義。許多指著救贖或付贖價的聖經 章節,總是暗示到救贖是從犧牲得來的,當然是很大的犧牲。人之所以不能救自己或別人,完全是因為他不能付出罪所應得的代價,只有基督能付上代價,釋放的百 姓脫離罪惡的咒詛。

  有一位英國牧師 鍾馬田清楚地闡明此名詞的含意︰“我不是僅僅決定基督作我的救主。本來就有權利作我的主。我從前是罪與撒但的奴僕,我也嘗試得自由,但我不能得到自由。我 從來不是一個自由人,‘我是生在罪中並在罪孽裡長成的’一個奴僕!若不是基督付上代價把我拯救出來,我現在還在那裡。而現在怎麼呢?‘你們不是自己的 人’。我現在還是未得自由!我被一位新主人買贖出來!我是基督的奴僕!祂是我的主,因祂買贖了我。不僅‘要求我的靈魂,我的生命,我的一切’,祂乃是買贖 了那一切的,那都是屬乎祂的。我是祂的,因祂是我的主,因祂佔有了我,因祂用自己的寶血買贖了我。”

被付贖價者必獲釋放

  一項贖價,根據其真性質來說,不僅能使人得釋放,而且也是命令上的釋放,所以是確定的。公正要求凡被付贖價者都得釋放脫離一切約束。如果上帝要求第二次(頭一次要求代贖者,第二次要求本人)受刑罰,那就是不公平。

因為由於基督為百姓所成就的,又因與聖父之間所立的約,所以凡被付贖價者必得救。救恩並非出於工作,也不是由於任何人的善行,乃純粹出於恩典。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上 帝所應許的是信實的,如果我們轉向,就必得赦免,也要守與基督所立的約,基督曾代替的百姓受苦,為他們買來聖靈的重生與成聖的感化。凡父所賜給基督的那些 人,必要接受這些感化並且必然得救。他們絕不致再被要求付上第二次代價,這些感化也不致不臨到他們,這特別是因為救恩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而非由於人的工作。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八33,34)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

既為上帝的選民,我們就確實知道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8,39)

基督為拯救我們脫離罪流出寶血


我們看我們因著罪把自己帶入到何等可憎惡的景況之中﹔我們犯罪以至於成了被奴役的,所以我們需要基督將我們贖回。西塞羅說:奴役是最悲慘的光景。

因著罪,人類墮落到更悲慘的奴隸景況裡,即,成了撒旦的奴隸、成了那一位毫無憐憫之心的獨裁者的奴隸,它把咒詛靈魂當成它的樂趣。當基督拯救我們的時候,我們正在這樣的光景之中。

  我們在此,好比從一個透明的玻璃來看到基督對祂選民的愛。祂來為要拯救祂的選民﹔且定意為他們死。一個國王的兒子願意贖回被俘虜者,而付出極大的贖金,這豈不是極大的愛嗎?

但 祂甘心為成為一位犯人,並甘心為贖回被俘虜者而死﹔這是一件奇妙的事。耶穌基督成就了這一切的事,祂已在祂寶血的特性裡寫明了祂的愛。若基督僅僅在祂父的 面前說情,這便是極其偉大的事了,但祂曉得這還不夠用來救贖我們。雖然祂憑了一句話就創造了世界,但卻不夠用來救贖一個罪人。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

基督拯救的人之特徵

既然基督來救贖我們,那麼,讓我們試驗看看,自己是否是因著罪的咒詛而被救贖回來的人。這是一個必須的試驗﹔讓我來告訴你,因為,基督救贖回來的人具有個特定的數目。

哎 呀!罪人哪,基督是一位救贖者,因此要靠祂來拯救我們!親愛的,基督來,並非要拯救所有的人,因為,如果這樣的話就會將上帝的旨意推翻了。救贖的範圍並不 如同創造的範圍那麼的大。我承認基督寶血的功效能夠拯救所有的人﹔然而足夠性和有效性之間是有所不同的。基督的寶血足夠拯救所有的人,但只對那些信靠基督 的人發生效用。一張膏藥或許對任何的傷口具有特效性,可是除非它貼在傷口上,否則它是沒有療效的。如果基督的救贖不是用在每一個人的身上,而是用在某一些 人的身上,那麼,我們有這個必要問自己這個問題:我們是不是在那些被救贖的數目裡面呢?

  我們如何知道的呢?

  (1)蒙救贖的人是與上帝和好的。

他們與上帝的敵意被挪去了,思想與意志都與上帝和好了(西一21)。 那些與上帝和好的人,豈不是蒙上帝拯救了嗎?那些恨上帝和祂子民的人(就好比葡萄和桂冠樹是互相排斥的),豈不竭盡所能地攻擊聖潔嗎?那些與上帝和好的 人,豈不是蒙上帝拯救了嗎?基督的贖價對這些人而言是一種緩刑﹔但一個沒有與上帝和好的人,或許具有緩刑的可能性,但仍然要下地獄(約五6)。

  (2)蒙基督救贖的人,是蒙救贖脫離世界的人。

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己,要救我們脫離在罪惡的世代(加一4)。基督所救贖的人是與基督一同復活的人(西三1)。就像天上的飛鳥輕巧地觸地以撿拾地上的種子,訊即再次飛向天際﹔照樣,蒙基督所救贖的人,雖會使用這個世界,並支取上帝所賜給我們合法的屬世慰藉,但他們的心卻毫無眷戀地快速飛離這些事物,並飛向天堂。他們雖在世居住,卻行天上的事。基督所救贖的人是向著世界死的﹔他們向著世界的尊榮、利益和喜好是死的。

對於那些蒙上帝救贖卻貪愛世界的人,我們該怎樣想呢?他們就好像那些心裡渴望迦南地歸屬他們的支派一樣。他們……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9

他們拆毀自己的靈魂,為要建造他們的產業。那些沒有從這個世界脫離的,他們就不是蒙基督所救贖的人。

蒙基督救贖者的安慰

你們是快樂的,因為白白的恩典已經在你們身上﹔你們曾經被仇敵所拘禁,但已經脫離了那個拘禁﹔你們曾經被罪的鎖鏈所捆綁,但上帝卻開始斷開了你們的鎖鏈,並救你們脫離了罪的咒詛和權勢。這是何等的安慰啊!

在基督裡有任何的慰嗎?那就是你的了。在上帝的應許中結了什麼甜美的果子嗎?你可以摘取它。在福音中有任何榮耀的特權嗎?他們是你的產業、稱義、兒子的名分,和加冕之禮。在天上有任何的榮耀嗎?你將很快要喝那樂河中的水,你有任何屬肉體上的慰藉嗎?這些只不過是預嘗而已。

壇內的一把,不過是你寄居旅程中路邊小販的食物,而且那只不過是上帝曾為天使預備之食物,將來的一種預嘗而已。

雖然無花果不發旺,然而,在所有的屬世患難中,你可以得著一切的慰藉啊!甚至,死亡的本身也失去了它自己的毒鉤。死亡毒鉤藉著基督的死而消失了。

雖然有一天要面對死亡,但死亡會帶你到你救贖者的面前:既然你藉著死才能得到完全的快樂,所以不要害怕面臨死亡。

基督的拯救是超越我們所求所想之福樂

當你將來在天上會擁有完滿並完全的救贖和一個永恆的禧年時,你在今世要渴慕﹔當你不但脫離了罪的權勢,也不再犯罪時,你在今世要渴慕。

在此,我們看見一個信徒,就好像是一個越了獄的囚犯,卻仍然帶著腳鏈在其腳上行走一樣。

當上帝榮耀的旗幟在你面前展示的時候,你將要像上帝的天使一般,不再有任何罪惡的思想﹔不再有痛苦或者悲傷,不再頭痛或有不信的心來攪擾我們。你將見基督的面,並且永遠躺在祂的懷抱裡﹔你將要像約瑟一般(創四十一14)。

他們很快地把他從囚禁的地窖中救出來,然後他就剃頭、刮臉、換衣裳,進到法老面前。你要渴慕那個當你換下囚裝,改變容貌,並穿上榮耀所刺繡的外衣的時刻。

哎呀!你要渴想它!然而,對此完滿且榮耀的救贖之工,你要甘心樂意的等待,到那時你將會擁有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未曾想過的一切,你將比你想的更快樂

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代表的原理

  人 類的始祖亞當不僅代表他自己,並且也是以後全人類聯盟的元首與代表者,而基督站在亞當的地位上,因著自動與被動的順服,就代表了一切得救的人。此代表的原 理充沛於全本聖經中,而且也是原罪教義與救贖教義得根基。其實,只因為人類原初被造是這樣安排的,一人為正式負責的首領,所以基督在日後降世並以此原理為 其工作之基礎時,他才能拯救人。

  聖經教訓我們,人類是一單位,一家庭,是從一共同的祖先傳留下來,具有血緣的關係。這與天使受造的次序相沖突,因天使之受造非如人類,是同時各別分開受造的。每一天使都是個別單獨地承當自己的試探。

   由於人類聯合性,所以上帝必須在起初就與人類的始祖樹立“工作之約”(始祖賦有人類之本性,所以他的行動會恰如人類可能作的一樣),而上帝在此約中可以 試驗他們。這給了亞當一個奇妙的機會來為他自己和他的後裔得到莫大的福氣。因為是這樣安排的,如果他能完全順服所要求的條件(由此證實他是感恩的,是可靠 的守法之子),那麼永生就必定會賜給他和他的後裔。但如果他經不住這試驗而犯罪,那麼永死的刑罰不但歸給他自身,同時也照樣臨到他的子孫,此約包含極嚴重 的責任,負有無限善惡的可能性。

   人類原初受造乃屬完全,持有積極傾向道德之趨勢,然而卻也可能墮落。他的完全猶如一個花苞,可能發展到一朵美麗的花。他的受造並不像一架機器或自動機, 乃是一有道德自由的人,他可以擇惡而陷自身於其中,遭遇不幸。費波恩博士(Dr. Fairbairn)說的很對,“道德上的完全是可以達到的,但非創造 的;上帝能造一個有道德行為的人,但不能造一個滿有道德果實的人”。假如亞當選擇了良善,那麼由於此種行動他就要產生道德的善良,而上帝也要在他善良的形 態上堅固他(也就是使他的品格存到永遠),有如堅固天使一樣。

   創世記第三章用極鮮明而又深奧的文字陳述了人類的墮落。人在伊甸園中享有極公平而有利的機會;然而人卻明明忽視上帝的警告甘心選擇罪惡。聖經所說的,以 及人類自從那時以來的經歷,都為此聖經記載作見證。亞當的墮落,他的後裔也就都生在此同一道德敗壞的景況中,但聖經又告訴我們,因為人類機體的聯合,所以 基督可能與父上帝進入一“救贖之約”中,藉此陶為的百姓作亞當為人類所行的另一方面,他們的罪可以歸在身上,另一個方面,無罪的生活及其受苦應當歸在百姓 的身上。

  亞當的 墮落包含著全人類的墮落與敗壞,由於此平行的處置,基督的義也照樣歸給的百姓,這已由保羅的教訓說明了︰“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 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只是 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 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2-19)又 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上下文說得很清楚,此意乃是︰眾人既都為亞當所傳下的後裔,分承他的罪與死,照 樣凡因信在基督裡的也都要復活。在保羅的書信中所說的“在基督裡”乃是與基督在生命上的結合,如此才可得救。他屢次地宣稱︰凡在“基督裡”的人就已在靈裡 活了。凡不在“基督裡”的人,也是在靈裡死了。

   在基督教神學中有三種不同的“歸予”行動。第一就是亞當的罪歸給我們,就是他的子孫,這是根據法理而記在我們的賬上,所以我們必得為此負責且為此結果受 苦。這就是一般所說的原罪。第二就是我們的罪歸給基督,所以是為此罪的結果受苦。第三就是基督的義歸給我們並為我們獲得了天堂。當然我們本身並未犯亞當的 罪,基督本身也未曾犯過我們的罪,照樣,我們也不能因基督的義就說個人有什麼功勞。每項都是法定程序上的處置。我們接受救恩是用此同一方法,就好像我們從 亞當承繼定罪一樣。每項事件中都有其結果的,因為二者之間有密切與正式的聯關。拒絕此三種步驟的任何一個步驟就是拒絕基督教教義的基本部分。

   我們很容易明白一個人可以憑著代表作事。如果一國之內有一位英明的領袖,全國人民都因而得福。如果是一不肖的人物,人民必受其果報。兒童當然被認為是父 母財富和美名的正當而合法的繼承者,而且也承受父母在智力和體力上的許多特色。實在說來作父母的也是他們子女的代表,因為他們可決定兒童將來的命運。如果 父母是智慧、有德性、勤儉的,那麼他們的孩童亦獲得其福祉;但如果他們是怠惰邪惡的,那麼他們的子女亦將因之受其影響。在法律上我們有所謂“委任”,被委 派的人所有的行動不拘是利是害,都由委任者負法律上的一切責任。在商業上也有委托制。大多數個人的良善品格,乃受他人之燻陶。所以代表的原理得注入人類生 活中。因此在聖經要道中,亞當乃為他後裔正式的首領與代表;我們也看見這原理的應用。

   說來也真奇怪,今日有許多基督徒都承認我們的救恩是由基督而來,但卻否認我們也分亞當承繼罪孽與敗壞。這種立場當然是矛盾的,只能破壞真實的基督教而毫 無建樹。如果我接受救恩是由基督而來的道理,那麼我們就不能否認由亞當承繼來的定罪與敗壞的聖經教義。事實上,我們若不是在亞當裡墮落了,就根本沒有理由 藉基督而得救。基督在救贖之約中為代表的元首是以亞當在工作之約中為代表的元首作前提。後者為前者必須的根據,而基督對於其百姓的工作與地位,也只能由與 亞當的工作關係上看得清楚。


聖 經教訓我們,罪與愁苦由亞當進入人類當中的原理,正與選民藉基督而得義行與祝福的原理一致。關於我們與亞當關係的錯誤見解,並因他的行為所給予全人類的影 響,必定使我們對基督之關係及其救贖之工產生誤解。這二大教義是絕對平行的,存廢與共,有密切關聯。離棄其中之一,基督教教義大係統邏輯的一致性就受到損 害。

信心是甚麼

  "……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加二20)。

  聖靈藉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信心,把基督的救贖應用在我們身上。

  基督是福音的榮耀,並且是在基督裡信心的慰藉。

  信心有幾種呢?

  信心有四種:

1)歷史上的,或是教義上的信心。這種信心是因為聖經是來自上帝的主權,而相信聖經所啟示的真理。

  (2)暫時的信心,它只維持一段時間,然後就消失殆盡了。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太十三21)。暫時的信心就好像約拿的蓖麻,在一夜發出,一夜乾死(拿四10)。

  (3神蹟般的信心,這是賞賜給使徒去施行神蹟,為了要印證福音。猶大也擁有這樣的信心﹔他曾趕出魔鬼,後來卻被趕到魔鬼那裡去了。

  (4)一個真實使我們稱義的信心,它被稱為來自上帝大能的信心,而且是上帝戴在選民身上的一顆珠寶(西二12)。

  何謂使人稱義的信心呢?

  (1)使人稱義的信心不是什麼。它不是僅僅只在知識上承認基督的救贖而已,知識上的承認是必須的,但不夠被稱為義。魔鬼承認基督的性。他們喊著說:上帝的兒子……”(太八29)。

一個人可能相信上帝的真道,但是他的心中卻沒有上帝恩典的工作。許多人在他們的思想中相信罪惡是一種邪惡的東西,但他們仍然繼續犯罪。因為他們的敗壞勝過了他們的信念﹔並且他們也相信基督是完美的。他們把珍珠降了價,卻仍然不買它。

  (2)使人稱義的信心是什麼。真正使人稱義的信心包含三件事情:

  a. 自我的否定。

信心等於離棄自己,脫離倚靠我們自己的功勞,並且了解我們自己沒有公義,我為祂已丟棄萬事……並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腓三9)。 自義是折斷了的蘆葦,靈魂斷不能依靠它。悔改和信心都是使人謙卑的恩典﹔藉著悔改一個人會厭惡他自己﹔藉著信心他會否定自己。就像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的時 候,看到後面,法老的軍隊在追逐他們,而且紅海的波浪在他們面前,隨時會吞吃他們﹔照樣,罪人會看見在他們的後面,上帝的公義為了他的罪在追逐他,地獄, 在他的前面,隨即會將他吞吃﹔並且在這樣悲慘的景況當中,他會看見他自己是無能為力的,然而,他除了透過信心來尋求外在的幫助之外,他必定會滅亡。

  b. 信靠。

罪人依靠耶穌基督﹔信心是依靠基督本身。信心相信上帝的應許﹔但是在應許中,信心所依靠的是基督本身﹔因此配偶被稱為靠著良人的(歌八5)。信心被描述為信靠上帝子的名(約壹三23),那就是說,信靠祂這個人。應許只不過是外在展示的櫥窗,而基督是內藏之信心所擁抱的珠寶﹔應許不過是盤子,基督是盤子上以信心來餵養的食物。信心是依靠基督自己,因為基督自己曾被釘十字架。信心以基督的十字架誇口(加六14)。在我們思量基督被各樣的完美所加冕的時候,這將會激勵我們對祂的景仰和敬意﹔然而我們合宜的信心目標,是仰望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的基督﹔因而,這信心被稱為憑著耶穌血的信心(羅三25)。

  c. 為自己支取基督。

一種藥,不管它有多大的功效,如果不加以運用,是毫無用處的﹔即使這藥膏是用基督自己的寶血所研製的,但除非我們藉著信心來貼在身上,否則這藥就無法醫治我們﹔上帝自己的血,若沒有上帝賜給我們對祂的信心,就無法施行拯救。這對基督的支取被稱為接待祂(約一12)。手接受黃金使人富裕﹔照樣,信心之手,若在救恩上接受基督精金般的功勞,就能使我們富裕。

  信心是如何運行的呢?

  信心藉著聖靈來運行﹔聖靈被稱為施恩的靈,因為祂是一切恩典的源頭(亞十二10)。信心是上帝的靈運行在人內心的主要事工。在創造世界的時候,上帝說了一句話,但運行在信心裡的時候,上帝伸出了祂施展大能的膀臂(路一51)。聖靈運行的信心被稱為上帝何等浩大的能力(弗一19)。使基督從墳墓裡復活的能力是何等的浩大,因為覆蓋著基督的墓碑,就好比全世界人類的罪一 樣沉重啊!但基督卻藉著聖靈而復活,同樣的這個大能,與運行在信心裡上帝的聖靈是相同的。聖靈光照我們的心思,治服我們的意志。意志好像駐扎在我們裡面, 抵擋上帝的軍隊﹔聖靈帶著甜美的猛烈之力來克服,或改變人的意志﹔使罪人願意在任何條件之下屈服,如同接受祂的救恩一樣。

  信心的珍貴性在於何處?

  (1)在於,因信心是福音恩典的極點,或一切恩典的頂點。就像黃金是一切金屬的頂點一樣,照樣,信心也是一切恩典的頂點。亞歷山大的革利免說:其他的恩典都是信心的女兒。在天堂裡,愛是最大的恩典﹔但,我們在今世愛必須向信心讓路。愛支取榮耀,但信心給我們所有權狀。愛在天堂裡,是加冕的恩典,然而信心在地上,是得勝的恩典。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

  (2) 在於,因信心影響了其他所有的恩典,並驅使這些恩典發揮它們的功能:除了信心的推動之外,沒有任何的恩典能開始行動。正如製衣廠使窮人有了工作,使其紡車 運作一般﹔照樣,信心使得盼望開始行動。一個擁有產業權狀的後代子孫,必須相信他所擁有的產業權狀,是能夠使他盼望得著產業的﹔信心,是相信他能得到榮耀 的所有權狀,而盼望,是對此榮耀的等候。如果信心沒有以盼望之油注入燈台的話,這燈很快就將熄滅。信心驅動愛去工作。"……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6)。相信基督的憐憫和功勞是使愛的火焰燃燒的原因,信心驅使忍耐開始行動。"……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來六12)。信心相信遭受苦難之後所帶來榮耀的獎賞。這使得信徒能在患難中耐心地等候。因此信心是主要的驅動齒輪,它驅使其他的恩典持續地運行著。

  (3)在於,因信心是上帝使人稱義,並救贖人的榮耀恩典。因此,它的確如同使徒在彼後一1所說的寶貴信心。其他的恩典使人成聖,但信心卻使人稱義,我們既因信稱義……”(羅五1)。悔改或愛不能使我們稱義,惟獨信心能夠使我們稱義。

  信心如何使人稱義呢?

  (1) 信心並不能當作功勞而使我們稱義,因為如此會把信心本身當作一個基督﹔信心使我們稱義,因為它使我們能抓住我們的目標,那就是,基督的功勞。如果一個人擁 有一個戒子,其上有一顆能醫治的寶石,我們會說這個戒子會醫治人﹔但更適切的來說,不是這個戒子有功效,而是這顆寶石有功效。信心使人得救,並且使人稱 義,然而這不是說信心擁有與生俱來的任何德行在內,而是說,信心握有基督,是基督使人稱義。

  (2)信心不是因為它操練恩典而使人稱義。不可否認的是,信心會激發所有的恩典,將能力和生命注入其中,然而信心不是因此而使我們稱義。雖然信心是藉著愛而運行,然而,它不是藉著愛的運行而使人稱義,而是因基督的功勞產生稱義的功效。

  為什麼信心比其他的恩典更能拯救人,使人稱義呢?

  (1)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祂定規此一恩典,成為使人稱義的恩典﹔上帝定意如此,因為信心是一種讓人不再依靠自己,並把所有的榮耀歸給基督的白白恩典。"……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羅四20)。 因此上帝已把這樣的尊榮擺在信心上,使它成為救贖及使人稱義的恩典。國王的印璽使得錢幣成為流通的幣值﹔但如果把他的印璽印在皮上,同樣的也印在銀上,這 也使得銀幣成為流通的幣值﹔照樣,因為上帝把聖潔,這代表祂權柄和基石的印璽印在信心上,使得它能使人稱義和蒙救贖。

  (2)信心使得我們與基督合而為一(弗三17)。這是使人相信並與上帝合一的恩典。它賞賜我們與基督自己的聯合。其他的恩典使我們像基督,但是信心使我們成為基督的肢體。

信心之效用

讓我們努力去獲得信心,超過獲得其它一切的事情。

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弗六16

信 心比其他的恩典對我們更有用處﹔對摩西時代的人而言,他們身體上最重要的部分,不是強壯的手臂,或是敏捷的腳,而是眼睛,縱然它是昏暗的。因為是他的眼睛 仰望了銅蛇,而使他能得醫治。不是知識能使我們白白稱義,即使我們擁有屬天使的知識﹔也不是悔改能使我們白白稱義,縱然我們能夠淚流成河﹔只有信心能使我 們白白稱義,因為我們藉著信心仰望基督。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來十一6

如果我們不藉著信心來討祂的喜悅,祂就不喜悅拯救我們。信心是恩典之約的條件﹔沒有信心就沒有恩約,沒有這恩約,就沒有指望(弗二12)。

信心之察驗

讓我們察驗看看,是否擁有信心。有一些看似信心的東西,實際上不是。就好比水晶看起來像鑽石。有些植物與其他植物有看起來相同的葉子,但專家卻可以藉著它的根和味道分辨出其中的不同。

有些信心看起來好像是真的信心,但我們可以藉著果子分辨出來。我們要很嚴肅的來試驗我們的信心。有許多的事是依靠我們的信心﹔因為如果我們的信心不是好的信心,它不能從我們身上產生好果效。甚至我們該盡的本分以及恩典都會受到污染。

  我們怎麼分辨一個真的信心呢?

  (1)信心是珍惜基督的恩典,它極度地珍惜基督。

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彼前二7)。保羅是最認識基督的人。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林前九1)?當他被提到三重天的時候,他的肉眼看到基督﹔並且他以信心的眼睛,在聖餐中見到基督﹔他最認識基督。所以我們要看他如何以其他的事物和基督相比。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我們是不是沒有極其珍惜基督呢?我們願意以一塊精金換取這重價的珠子嗎?拿先斯的貴格利讚美上帝說:祂可以為基督的緣故,喪失所有的東西。

  (2)信心是一種煉淨的恩典。

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三9)。信心在人的靈魂裡面,就好比火對於金屬一般﹔它煉淨並潔淨。道德或許可以清潔外貌,信心潔淨內心。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徒十五9)。 信心使人心成為聖所或至聖所。信心是一種如童女般純潔的恩典:縱然它在今世不能夠完全除去罪,但它卻除去了對罪的喜愛。察驗你的心,看它是否為不潔淨的泉 源,發出污穢的驕傲和嫉妒。如果你的內心裡有眾多的肉體情慾,那就是沒有信心的存在。信心是屬天的植物,它不會在不潔淨的土壤中成長。

  (3)信心是使人順服的恩典。

"……使他們信服真道(羅十六26)。信心將我們的意志溶化,成為上帝的意志。它向上帝的呼召奔去。如果上帝吩咐我們去盡當盡的本分,即使,這與我們的肉體相違背,信心卻仍然是遵從的。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來十一8)。 信心不是一種閑懶怠惰的恩典﹔就好比,信心擁有一雙能看見基督的眼睛,照樣,信心也擁有一雙為祂效命的手。信心不但相信上帝的應許,也順服祂所吩咐的命 令。擁有知識不足以證明你是信徒﹔魔鬼也擁有知識,但缺乏順服之心,因此就使它成為一個魔鬼。真實的信心來自信心的順服是一種甘心樂意的順服。上帝的命令 不是難守的,你順服上帝嗎?並且甘心樂意地順服祂嗎?你把上帝的命令看作是你的重擔,或者是你的特權?你把上帝的命令看作是綁在你雙腳上的鐵鏈呢?或者是 系在你頸項上的黃金項鏈呢?

  (4)信心是塑造的恩典。

它 改變人心,使人心與對象相似﹔它使得人心像基督。每一個以信心之眼仰望基督的人,會使他成為與基督相似的人。一個畸形的人,刻意去看一個美麗的目標,卻無 法使他變得美麗﹔但信心仰望基督,卻能改變一個人,且使他像基督。仰望流血的基督,使得人心成為會淌血的柔軟之心。仰望聖潔的基督,使人心得以聖潔﹔仰望 謙卑的基督,使人心變為謙卑。正像一只變色龍,它會變成它所看見的顏色一樣,照樣,仰望基督,使一位基督徒變成像基督的樣式。

  (5)真實的信心是會成長的。

一切有生命的生物都會成長。"……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一17)。

  我們如何判斷信心的成長呢?

  信心的成長是以力量來分辨的。我們現在能做先前所做不到的事。當一個人長大成人的時候,他可以做小孩子不能做的事﹔他能夠搬運較重的東西﹔照樣,你也能夠以更大的耐心來背負沉重的十字架。

成長的信心能夠從你更熱心地盡本分這事情上看出來﹔我們對上帝的愛如同把炭加在香上,使香燃起一樣。當一棵樹上的蘋果已經長大成熟的時候,它就開始變甜了﹔照樣,你在愛裡所盡的本分,是更甘甜,更帶著馨香之氣的。

  但我害怕我沒有信心。

  我們必須要分辨出軟弱的信心,和沒有信心之間的差別。一個軟弱的信心還是真實的信心。壓傷的蘆葦是軟弱的,但基督卻不折斷。雖然你的信心是軟弱的,但卻不要灰心。

  (1)軟弱的信心,也可以接受強壯的基督。一雙軟弱的手,亦可以使我們和有一雙強壯手的基督訂立婚約﹔一雙疲弱的眼,仍然可以看到銅蛇。福音書裡記載的那個女人所做的事不過是觸摸耶穌的衣裳,且從祂得幫助,那就是信心的觸摸。

  (2) 上帝對我們的應許不僅僅只是針對那些擁有強壯信心的人,而是針對有信心的人。上帝的應許不是說,那些擁有移山、封住獅子口信心的人要得救﹔而是那些相信的 人要得救,不管他們的信心是多麼的微小。雖然基督有時候會指責信心軟弱的,然而為了不使這些人灰心失望,祂給了他們一個應許(太五3)。

  (3)軟弱的信心亦能結出果子。最微不足道之物,能產生最大的結果﹔葡萄樹是一種最微弱的植物,卻是結實累累的。軟弱的基督徒也許會有堅強的性情。你的信心在起初所種植的愛,是何等大的愛啊!

  (4)軟弱的信心亦會成長。種籽是依階段成長的,首先發苗,後長穗,然後結成飽滿的子粒﹔因此不要灰心,那吩咐我們接納那些信心軟弱之人的上帝,祂自己不會拒絕他們(羅十四1)。一個軟弱的信徒是基督的肢體﹔縱然基督會砍去那些腐敗的肢體,卻不會砍去軟弱的肢體。

稱義是甚麼

  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

  稱義是什麼呢?

  稱義是上帝白白恩典的作為,上帝藉此白白赦免我們一切的罪孽,悅納我們在祂面前為義人,這惟獨是因祂將基督的義算為我們的,而我們只憑信心接納了。

稱義是基督教的關鍵和根基。在稱義上發生錯誤是危險的,就像地基產生了缺陷一樣。透過基督而稱我們為義,是我們生命的泉源。把腐敗教義的毒傾倒在這泉源上是可咒詛的。路德曾經說過:在他離世之後,因信稱義的教義會遭受腐敗。在現今這個世代中,阿民念派和索西奴派已經把一隻死蒼蠅,丟到這寶貴的膏油裡面了。我會努力地隨著光照我的聖經之星的帶領,進入這奧秘的要點裡。

  稱義是指什麼?稱義是一種藉自法庭的術語,它裡面是指,一個被指控的人,被稱為義,公開地獲判無罪。當上帝使一個人被稱為義的時候,便宣告了一個人是無罪的,並且把他視作好像從來沒有犯過罪的一樣。

  稱義的來源是什麼?

  稱義起因的動機和基礎,是上帝白白的恩典﹔安波羅修對此作了更深入的解釋:稱義是祂白白恩典的作為,這恩典並非來自我們自己,而是出於上帝白白的恩典。帶動其它輪子奔跑的前輪,就是上帝的愛和眾恩惠﹔這就好比一個國王,白白的赦免了一個犯人。稱義是來自上帝白白恩典的憐憫之心。上帝並不因為我們的配得,而稱我們為義,而是藉著稱我們為義,來使我們配得。

  什麼是罪人被稱為義的根基呢?

  基督使我們稱義的基礎是在於滿足了祂的父上帝。如果一個人問:既然我們明明有罪,而上帝卻稱我們無罪,這如何不與上帝的聖潔和公義發生衝突呢?

這回答是 ,因為基督為我們的罪滿足了上帝的要求,上帝可以很公義地宣稱我們為無罪的。

當保證人滿足了債主的要求,而這債主免去了欠債者的債時,這是一件公平的事。

  但基督歸罪之功的滿足,如何足夠使我們稱義呢?

  以祂的神性而言,因祂的人性曾受了苦,以祂的神性而言,祂得著了滿足。藉著基督的死和祂的功勞,上帝的公義,遠較我們永遠在地獄中受苦,更能得到滿足。

  上帝使我們稱義的方法是什麼?

  在於祂把基督的義歸給我們。

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廿三6

"……上帝又使他成為我們的……公義……”(林前一30)。

基督使我們稱義的義,遠比天使的義更高﹔因為天使所擁有的義,不過是被造者的義,但基督使我們稱義的義是屬上帝的義。

  上帝藉著什麼工具,使我們稱義呢?

  信心。我們既因信稱義……”(羅五1)。稱義的功效並非是出於信心的本身,好像把信心當作恩典的本身一樣,而相對地來說,是因為信心伸手抓住了基督的功勞。

  什麼是我們稱義的有效起因?

  整個三位一體的上帝。三位一體的每一位都在使人稱義的事上有份:聖父被說成稱我們為義的。"……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羅八33)。聖子被說成稱我們為義的。"……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9)。聖靈被說成稱我們為義的。"……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聖父稱我們為義,在於祂宣稱我們是無罪的﹔聖子稱我們為義,在於祂把自己的義歸給我們﹔聖靈稱我們為義,在於祂完成了我們稱義的工作,並且把印記蓋在我們的身上,直等到我們得贖的日子。

  稱義的目的是什麼?

  稱義的目的是:

1)讓上帝得到稱讚。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6)。上帝在此高舉了祂自己尊榮的永恆獎杯。被稱義的罪人將要如何地述說上帝的愛,而使天上充滿對上帝的讚美啊!

  (2)好讓被稱義的人得到榮耀。"……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上帝在稱義的工作上,不但赦免人的罪,並更加添了祂的尊嚴:就好像約瑟不僅僅從監獄被釋放出來,反而使他成為那個國家的宰相一樣。稱義是以得榮耀為加冕之冠的。

  我們是否從永遠就被稱為義呢?

  不﹔因為,

1)按著本性,我們生來是被判定沉淪的(約三18)。如果我們是從永遠就被稱為義的,那麼我們就不可能被說成是已經被定罪的了。

  (2)聖經把稱義局限在那些相信並悔改的人身上。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涂抹……”(徒三19)。因此,這就表示,一直要等到他們後悔為止,否則他們的罪就沒有被赦免,他們就不被稱義。雖然上帝不是因為我們的悔改而稱我們為義,但悔改是不可或缺的。反律主義者錯誤地主張:我們是從永遠,就被稱為義的。反律主義者的教義是開啟一切放縱行為之門的鑰匙﹔因為只要一個人認為他悔改不悔改都無所謂,反正他已經被稱義了,那麼他有什麼樣的罪不敢去犯呢?

  論及運用之前,先設下四個有關稱義的準則或立場。

  1、稱義把真益處授予了被稱義者。因著保證人滿足了這要求,所以免除了欠債者所欠的債務。這對一個欠債者而言是一種實際的幫助。一襲公義的袍子和一頂公義的冠冕皆為實際的益處。

  2、 所有的信徒都一樣是被稱義者:在稱義的事情上,一個人跟另一個人的被稱義是一樣的,並無差別。 雖然在成聖的恩典之中有程度上的差別,但在稱義中卻沒有差別﹔一個人不可能比另外一個人更是稱義的﹔最軟弱的基督徒和最堅強的基督徒,一樣都是被稱義的﹔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童貞女馬利亞是一樣被稱義的。這對一個軟弱的信徒而言是一種安慰。即使你只擁有一絲微小的信心,你卻和最有聲譽的聖徒一樣,是被稱為義 的。

  3、上帝所稱為義的,上帝也使他成聖。"……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天主教毀謗更正教徒說:他們主張繼續生活在罪惡中的人是被稱義的﹔但是我們所有更正教的解經家都堅稱,被歸與我們的義,和內在使我們成聖的義是不可分割的。的 確,聖潔的本身不是我們被稱為義的起因,但聖潔卻是伴隨著稱義而來的﹔就像太陽的熱力並不是光的起因,卻是隨之而來的一樣。若一個人認為他可以繼續在他的 罪中,而上帝會稱他為義的話,這是何等荒謬的事啊!如果上帝可以稱一個人為義,而無法使這個人成聖的話,那麼將來這個人是無法使祂得榮耀的。因為聖潔的上 帝是無法懷抱一個罪人在祂的胸懷裡的。一塊金屬在國王的印記被蓋上之前,首先要被煉淨﹔照樣,靈魂也要先被聖潔來煉淨,這樣上帝才會將祂榮耀稱義的印章蓋 在其上。

  4、 稱義是一個永恆、屹立不搖之事物,它永遠不會喪失。阿民念派者主張,人會從他被稱義的地位中墮落﹔今天被稱義了,明天可以不被稱義﹔今天是一個彼得,明天 就是一個猶大﹔今天是基督的一個肢體,明天是撒旦的一個肢體﹔這是一種令人極其不安的教義。被稱義的人也許會從恩典中墜落某些程度,或許他會暫時地離開起 初的愛。他們也許在某一個時間會失去上帝的愛,但他們絕不會失去被稱為義的地位。如果他們已經被稱為義了,他們就是蒙揀選的人﹔他們不會失去稱義的地位, 就像他們不會失去揀選一樣。如果他們被稱義了,他們就與基督聯合了﹔難道基督的一個肢體會脫離祂的身體嗎?如果一個被稱義的人會離開基督,那麼所有的人都 有可能離開基督﹔那麼,基督就會變成一個沒有身體的頭了。

稱義是來自上帝的作為

在我們內心裡沒有可以使我們被稱義的事﹔我們的稱義必須是外來的,而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被歸與的。我們在自己的義中尋找稱義的因素,就好像在地上要尋找天上的星辰一樣,是不可能的事。

天主教徒說:我們是因著功勞稱義的。

但使徒反駁了這種說法,因為他說: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9)。

天主教徒說:未重生之人的行為的確不能使他稱義,但一個重生之人的功勞能夠使他稱義。

這是極其錯誤的事,我們可以藉著例證和推論來證明它。

  (1)藉著歷史中的例證。亞伯拉罕是一個重生的人﹔但亞伯拉罕不是藉著行為被稱義,而是藉著信心。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羅四3)。

2)藉著推論。那些污染我們的行為怎麼能使我們稱義呢?"……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善行不是帶領我們來到被稱義前的招待員,而是幫助我們尾隨在稱義之後的佣人。

  可是使徒雅各不是講過,亞伯拉罕是因著行為稱義的嗎?

這個回答是很容易的。行為是我們在人面前表明我們是公義的,但行為卻無法使我們在上帝面前被稱義。行為是我們稱義的證明,不是使我們稱義的起因。鏤刻在我們大祭司,基督的金胸牌上的名字,必定只有一個,亦即,耶和華我們的公義

律法反對罪惡的不變性

   上帝賜給人的道德律,起初並非是武斷專橫的宣布,乃屬神性的一種表白,表明上帝的屬性如何,是要把人的性情與上帝的性情帶入更親密的和諧中。這在上帝的 命令和威嚇的刑罰中已清楚看出。罪是絕對與這性情相衝突的,因此不能輕輕置之度外。在上帝的一切行動上,都表明是一位聖潔、公義與信實的上帝。以聖潔的上 帝來說,恨惡罪,向罪發烈怒。以公義的上帝來說,嚴重謹地賞賜義者並刑罰罪,因為嚴正的公義對犯罪者受罰,義者得賞是等量齊觀的。上帝不能將順服者的賞賜 給那悖逆的人。這位上帝也是憐憫人的上帝,由於是的憐憫,願意拯救人的靈魂,但也是公義的上帝,由於他的公義,必要刑罰罪人。是信實的上帝,也必將所宣布 的(刑罰過犯者)見諸施行。若不能刑罰罪,必得將罪的刑罰除去,同意不刑罰罪,或者自己與罪有分,否則就妨礙自己的屬性,並且也破壞了宇宙的道德秩序。因 此人犯罪的時候,不能只藉著饒恕就輕輕忽視或取消了,刑罰是必得受的,因為這與上帝的尊榮和公義的存廢有關。雖然上帝的慈愛是多麼願意救人,但的律法若得 不到滿足,也不能這樣作。所以聖經的真理是這樣︰“若不流血(那是死亡刑罰的代價)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

   假如人有悔改歸向上帝的能力,那麼人也就不能因為悔改而得蒙赦免。就是在民事政府裡,光悔改也不能解救罪犯。殺人犯、強盜、奸犯、騙子,不能因為他懊悔 了,就饒恕他所犯的罪。他必得償還他所攫取的。是非之間務必弄清,否則,法官是不答應他的。我們清楚知道,作惡者必擔當他自己的刑罰。尤其是犯了特別凶暴 的罪過,我們都感覺到那作惡者必受報應,如果道德秩序容許這樣的人,那麼這是不公正的。真正悔改的人絕不感覺到他的悔改足以造成他蒙上帝與人悅納的根基。 愈誠實悔改的人,愈承認他需要補償與贖罪。

   幸運得是,上帝藉著所預備的救贖滿足了自己的聖潔、公義並人的良心。赦免罪並非僅僅因為漠不關心,也不是因為完全是慈愛的上帝並不注意其他;乃是在本身 中,並由於自己為刑罰所付之犧牲,所以這犧牲就解脫了人的責任並為人預備得進天堂的義行。正如羅賓臣博士最近說︰“十字架並不是妥協,乃是代替;並不是解 除,乃是滿足;並不是抹消,乃是在寶血、憂苦與死亡中的抹消。”如此,恩慈並不是欺騙公義。聖潔得到報答,罪惡受了刑罰,宇宙的道德秩序得到完全的支持。 例如昔日人因欠債無力償還而被控,經法官判決入獄。律法是無情的。他不能因懊悔當初不該揮金如土,毫無節制,以致有今日結果,就能得法官的同情而被釋放。 必須有人承當其損失。不是債主就是債戶。但如果此時欠債者之友人甘心願意為他償清債務,那就可以立刻得釋放。事實上他的自由得以恢復,是因律法得到滿足。 基督教贖罪的道理也是這樣。基督為百姓所作的,正如那友人所作的一樣——為我們還清罪債。那就是十字架的意義。基督自己取了人性,在此人性上在自己的律法 前取了人的地位,擔當罪的刑罰,憑純粹的恩典拯救人。

   假如上帝讓罪人不受刑罰,或者用一種鬆弛的、輕忽態度對待罪,那麼公義將歸於泡影,恐怕是被過於善感的情緒所控制,這對任何人是顯而易見的。在原初創造 時上帝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又將道德責任的深刻意識栽植在人心裡。如果以後不按照那偉大的原理去行,那就是對自己不忠實。因為不但是慈父,也是公義的審判 者。不能讓公義的律法毫不受罰地遭到侵犯。如果罪人想得赦免,這赦免絕不是用一種輕忽己罪的麻木良心方法。上帝的慈愛與憐憫既在赦免罪惡上有所彰顯,這赦 免就絕不是以一種未能表明罪之為罪的方法來彰顯,罪乃是上帝所恨惡,令上帝痛心的事,直接與上帝的聖性相反,破壞上帝在宇宙中的治理。否則,人必被引人歧 途,以為自己是逍遙法外,滿不在乎,對於上帝給他的恩惠就不能有正當的了解與尊重。

   因為上帝的公義不像一般人所容易相信的,僅為輕輕忽略罪,黑白不分的仁慈,乃是上帝另外一種屬性,要求罪必須受相當的刑罰。近代新派神學的著述幾乎不提 罪的可惡,我們深以為憾。只有那些對罪具有薄弱、浮淺觀念的人,才以為只要一悔改,罪就得赦免了,所以他們否認贖罪的需要。但在我們良心的深處會告訴我 們,我們是罪人,並且我們的罪是何等深重,只有呼求那位能拯救到底的救主。

聖潔為慈愛的根基與條件

    上帝屬性當中最主要的並不是愛,乃是聖潔。的聖潔可以解作本有的公義或聖潔,因此要永遠支持自己的道德優越性。創造了宇宙,並造人類為其中的一部分, 所以這些都當表顯的聖潔——在積極方面是幸福與公義有關,在消極方面是災禍與罪惡有關。慈愛就其本而言,若不是為聖潔所控制,它乃是非理性的、浮動的。

事實上,聖潔根本是慈愛的基礎與條件,如此罪若沒有贖罪是不能得到赦免的,必須有相當的刑罰來抵銷罪。許多希臘的神是不道德的,但我們的上帝卻是聖潔的上帝,有完全道德的上帝;不能與罪妥協。

如果赦罪只在乎上帝主權的旨意,當然就不需要贖罪了。比方在回教裡,因為特別強調上帝的主權,所以就把上帝其他一切的屬性都視為微不足道,當然也就不會覺得“滿 足上帝的公義”是必須的。回教主張上帝可以為所欲為任憑已意赦免人。基督教神學無比的超越性,由於其清楚地與強調地要求上帝的公義與聖潔必須得到支持,並 人輕侮公義聖潔的罪必須受罰這一點上顯明了。新派神學把上帝的公義與聖潔混合了,並以為上帝不用贖罪也可以赦免罪。但這種輕易的樂觀主義,既不知上帝的聖 潔所蘊蓄者為何,又毫不明了罪惡的可怕性。

   上帝是愛當然是聖經清晰的啟示之一。如果上帝不愛我們,我們就只有永遠滅亡,這是基督教的最高啟示。愛並非上帝之全體,並且愛也不能把上帝完全充分地表 現出來。上帝也是公義的,必須刑罰罪。希伯來書的著者說,上帝對作惡者的態度“乃是烈火”(十二20)。近代教會的出版書報多提到上帝毫不區分的愛,都以 為上帝是太好了,不會追究人類的罪。我們若不徹底明了上帝的聖潔、公義與正直乃其他崇高觀念的根基,那麼我們就無法明白上帝愛的深意。簡言之,我們可以 說,新上帝學派說上帝是愛,所以不需要贖罪,但真理是︰上帝是愛,所以預備贖罪。

   這樣問題就來了,何為真愛?我們可以說,當某人真願意叫別人得好處勝過自己的時候,那他真是愛那人。這互相關連的真理是︰“當某人寧願自己受苦,不願他 人受屈的時候,這就是真愛。歸根結蒂,我們可以說,有兩項道德原理統管人的行動︰第一就是以自己的利益為絕對的動機,或者說最高目的,這是自私的原理;第 二就是以別人的利益為絕對的動機,或者說是自我犧牲,這是犧牲的原理。上帝在自己與其百姓間所表明關系,乃是這第二個原理。所以人能听到那最偉大的信息, “上帝就是愛”(約壹四6)。那乃是說︰上帝那聖潔的屬性要求向人活潑地表現。而人也因此才配與上帝同在。

   上帝在十字架上向人所表顯的愛心,比在任何地方所表現的都偉大。那是非言語所能形容的愛,“全能創造者的上帝,為犯罪的受造者而死“。此救贖之愛乃發源 於三位一體的上帝,並在上帝對人的態度上有所表現,並不是在人對上帝的態度上;因為人只會在一切美善之事上表現敵對與仇恨。”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 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愛了,“(約壹四10)“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贖罪是上帝愛百姓的結果,而非原因。因為上帝愛人,所以才救人。

上帝在十字架上,向我們顯明了聖父的慈愛,就是提倡恩典之約的那位,也顯明了聖子的愛,親身完成了救贖,更顯明了聖靈的愛,使這愛在我們心中發生功效。此概念最近在羅賓臣博士的著作中有清楚的說明,他說︰” 在上帝自己的屬性中就有永遠之愛的關系。“上帝就是愛”。因此這自動愛是在三位一體各位格間存在的愛,這愛進入了罪惡的世界,從上帝偉大永遠的愛中,從三 位一體的心懷中流露出加略山的愛。在創立世界以前就預定我們藉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4,5)。上帝永遠的兒子將天上的大愛帶入這仇恨的世界中,被高 懸於髑髏地,以致使世界列族得以瞻仰的榮光,代代得其光的潤澤。

   論及贖罪最顯著的經文,要算是羅馬書三章二十五、二十六節了。這裡說︰“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 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在此我們得知,(1)上帝立基督為有效的贖罪祭了; (2)人得救是因相信基督替代的受苦與受死;(3)到此時上帝才救人而無須要求刑罰罪,因為由於的慈愛,先行預備了救贖者。此時決定準備充分並公開顯示刑 罰罪惡;(4)此犧牲的目的是,雖然上帝赦免並拯救罪人,卻也顯明自己是公義的。因為上帝在基督降生以前已經拯救罪人,雖然那時人的罪未受到刑罰,的公義 未得彰顯,但到底上帝救了人,並且在世人與天使面前使罪受到公正的刑罰是必須的。舊約時代的祭牲並非是真贖罪,只不過是表記而已,是指向以後要來的真正贖 罪。浸信會的上帝學家司特朗博士大膽地說︰“在基督犧牲以前,上帝的治理是受到不公道的看待——就是說上帝的治理需要辯明。基督的贖罪就是對白白釋放罪人 所有攻擊的總答案。”

  因此贖罪的根本效果就是在上帝自己身上,由此雖然赦免罪人,但也能顯為公義——“使人知道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因為上帝自己(藉著基督的位格)曾擔當罪的刑罰,所以如今能顯明自己是完全公義與聖潔,同時又能將赦免與永生賜給那些信靠基督的人。

唯有基督能救人

  我們已經說過,人的情形在墮落以後是完全無可救治的,他已在道德上與上帝疏遠,假如念及上帝就表現出一種反抗和敵對的態度,他對上帝的態度乃是敵對的。

用聖經的名詞來說他是“死 在罪惡過犯之中”(弗二1,5)。可是,在此墮落的情況中,他仍能行善(這當然是從他自己和人的眼光來看)——他仍能愛家庭,誠實與鄰舍相處,調濟貧窮, 安慰傷心的人等等。但他所以做這些事,完全是出於自私或人道主義的動機。他們沒有一件事是以榮上帝為目的。他或者可以捐贈百萬巨款去興建一所醫院,但他決 不會為基督之名的緣故,將一杯冷水給主的間徒。不拘善行怎樣好,他對上帝的動機都不正。因此他們有一腐化的原則、致命的缺欠,就是不能因此善行而得救。人 的根本需要,不是忠告善道,嘉言懿行,乃是靈命的更生(弗二1,5)、重生(約三3)、經歷聖靈的更新(多三5)。

   人既然處於此種淪亡與絕望的環境中,卻只有一個可以得救之法,那就是必須有另外一位具備無限價值與尊榮,甘願采取人性並得到上帝的同意,受人們應受的刑 罰。高尚的位格給予的犧牲以無限的價值,這犧牲正與罪人應受的刑罰相等。於此就論到基督教三位一體教義的重要性。因為上帝不但是合一的,也是三個位格的合 一,此三位一體上帝中的每一位都具有上帝性,本質相同,權能榮耀相等。惟因此項事實,所以三位一體中的一位若獻上自己為上帝人之間的中保是可能的,因具有 無限的價值與尊榮的位格,若當作罪人的代表者才能成就無限價值的贖罪工作。三位一體上帝中的第二位果真這樣作了,獻上自己,作上帝人之間的中保。為完成此 項工作,必須道成肉身,聯合上帝性與人性於已身,其符合性正如我們的靈魂與身體的聯合一樣。唯有基督,本著上帝而人的位格才有資格接受刑罰,履行義務。在 全宇宙中並無他人足資擔當此任。光有人的犧牲是無效的。只有父上帝與聖靈也不能完成此工。唯有上帝人二性的基督才能成功救贖。全部聖經只有在的肉體正式來 到人類當中時,我們才能明白那重大的關係;就是基督能,也恰好代人受苦。是救贖工作的記載並為人所成就的。簡言之,聖經可以說是“救贖史”因其中所論的主 題乃是人類的原始創造、墮落、墮落之後的情形、上帝對人類刑罰的容忍、長期預備救贖主降臨、既來之後所成功救贖的性質、救主的升天與再來。那時要指定所有 得永遠賞賜的人。

   結果我們看出,為完成救贖之工,基督未能善終。的死是要特別顯出上帝公義的要求已經得到滿足,所以死,就是因為罪的刑罰乃是死,的死如果是慘遭意外暗 殺,或死於偶然事件,或死於病老,那麼那就不會是出上帝公義所要求的滿足來。可是當被列在罪犯中,於審判台前被控,受人證之協迫,並依法被處以死刑,釘在 十字架上,而且死於韶華之年時,我們就曉得這是義人遭受罪人的刑罰,簡言之︰就是為我們罪人而受刑罰。的死不僅是肉體上的死,乃是一種特別的死,在這個死 上經歷了上帝報復罪的嚴厲性。若與舊約贖罪的禮節相比較,就清楚看是我們的負罪者。所受的苦並不是為自己的罪,乃是為百姓的罪,乃是蒙受他們的罪名,也為 他的緣故。所以保羅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既因人的罪是由於直接反抗無限聖潔、公義的上帝,又犯罪到無以止境的地步,有如魔鬼和他的使者那樣,所以就明顯可見,只有無限價值的贖罪才能挽救他脫離 此種苦況。但這並不是說這一位基督,在暫短生涯中所受的苦就相當於百姓將受的永遠刑罰。乃是說在基督位格裡既是聯合神人二性,那末所受之苦的價值即會與其 全體百姓所當受的苦相當或更大。所以才適足救贖一切信靠的人。的苦無論在類別上或時限上都與他們的苦不同;因為個人無罪,不受悔恨之苦,並且的苦只在小時 內即告消失,然而他們卻由於無止息的執迷於罪中而繼續受苦到永遠。一個有限者永遠受不完刑罰,但一位無限者卻能在較短的時間內結束刑罰。雖然所受的苦與罪 人所承當的不同,但這苦的類別、等級和時限卻乃是為了顯出上帝的公義而由上帝的智慧所命定的,所以只有當那上帝聖的一位代替受苦時才完全合法,且也與他們 的刑罰相等。只有當我們以及略山為啟示上帝性的中心原理時,我們才看出那幾小時所受的苦難完全足以拯救千千萬萬的人類。誠然,聖經中所闡明之基督工作的基 本觀念,乃是藉著替代的受苦與死,完全滿足了上帝的公義,並藉著替代的順服賺得了永生,所以凡相信而接待為救主的人都領受(1)從罪孽裡得拯救,所以他們 不再為罪受刑罰與痛苦;(2)從罪的權勢得解脫,所以他們能得潔淨而過聖潔的生活;(3)在天永遠蒙福的生命。

   在那些習慣以為人能夠行作萬事的人看來,基督的死與藉寶血贖罪的救贖當然是毫無意義的。當我們首先提到十字架對猶太人是絆腳石,在希利尼人看為愚拙,但 在我們得救的人乃是上帝的大能與上帝的智慧(林前一23)的時候,有些人就以為這話是討厭的。那些新神學派的人,將十字架流血贖罪的道理解作上帝殘忍的要 求,說一個人將自己的罪放在他人的身上,同時又相信是慈愛的,這是有意地,或無意地諷刺基督教的教義。按著聖經清楚的教訓,承當罪惡刑罰的,不是另外的 人,乃是上帝自己,上帝在基督的位格裡滿足了自己公義的要求,為的是可以救人。因為“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五19)。這道理並不是難懂 的,小孩子也能明白它的基本要點,只要接受就可使靈魂得救。實在說來,十字架的救法並不是人發明出來的,因為人都以為,要得救就必須自己作些善事。賴恩得 救的辦法是與人在世界中所見的完全不同,在世界中,什麼事,什麼人都要以論功行賞的條件來評價,所以人很難相信道理是真的。英國偉大的布道家司布真說︰ “主代死的道理一定是真的,絕不是由人的頭腦所發明的。”一切的異邦宗教與哲學系統都是教訓人賺得自己的救恩。惟有基督闡明賴恩得救的方法,聖經屢次提及 得救是本乎恩,就好像上帝知道人的難處,老早就預告人靠自己的善行來得救是不成的。

商務上的債與罪債之分

   贖罪的滿足說時時受到攻擊,說基督的犧牲不過是被當作一種商務上的處理。但這可以大有分別。在商務的欠債上,重點不在乎誰付,乃在乎所付為何,既已償付 所欠者,事實上,欠債者就不受任何義務的約束。如果有第三者甘願付債,債主只得接受,並無其他要求。這不能算是他對欠債者的恩慈或延期付款;因他已收到他 所應得的。

但 罪債可與此不同。在此種情形上,責任不但在所虧欠的事物,也在乎那人。不但必須受所指定的刑罰,而且還必須得犯該罪的那人去受刑罰。此刑罰代替的受苦,還 必須得到在上有主權者或審判官的許可。如果得到許可,這乃是對犯人一件屬乎恩典的事;由代替受苦所得到的權利是從擔當苦難的代替者產生出來的。律法在罪人 身上所有的要求並非是以這種處理來消解的。反而言之,罪人只有在此種時機、此種條件上,事先由主權者與代替者之間取得諒解後,才有可能得到恩益。因此,基 督受苦的恩益並不是在受苦的時候才歸在子民的帳上,乃是歷經世代,在大小不等的程度上,或在不同的條件上,按著父子聖靈間所定之密約的條款,以個人的身分 歸給他們的。因此,上帝在賜這些恩益上乃是絕對的主權者,救恩是純粹出于恩典。就每個人的情形來說,可以按心所喜悅的,賜予或保留這恩益。這樣基督的代替 受苦對得救的人來說乃顯出無限的好處,對於那些不得救而承當自己罪惡的人們,也並無任何損害或不利。
  在下一段的敘述中,南美長老會著名的神學家達普尼博士在(1)商務的欠債;(2)贖罪的滿足說;(3)妥協的辦法(低於原來債務相等條款的賠償)之間作很詳盡的區分︰

某電機匠欠一地主的債務一百鎊;無力償還。假設有一富足的弟兄還足此地主一百鎊,這就算為合法的替代者,在實際上就撤銷了欠債,雖然債主吹毛求疵地拒絕。基督贖罪的滿足說,按事實上來說,並不是這種商務上的意義。

還有第二種的假設︰如果這好心的弟兄並不富足,但他也是一個能幹的電機匠;他看見地主正要蓋房子,他就提議願為他效勞作工二百天,以每天十先令的代價來償還他貧窮弟兄的債務。

另一方面,此項提議並不是合法的代替者, 並不強迫債主接受。他可能說,他已經雇了夠多的電機匠,並且工資業已先付,所以他不能接受此提議。但如果他以為接受此提議對他是方便的,雖不能得到現款, 但他能為他所要求的提供實際的等值物,同時也是公平的。這是滿足說。根據保證人與債主之間的條約,欠債者可因之得到釋放。

這是在改革宗或言加爾文主義的神學系統中所應用的同一原則,主張基督為子民的罪作成了完全的滿足。

但這裡又有第三項計劃︰此仁慈的弟兄存有某種公司資本股票一紙,根據其票面價值正為一百鎊,人人都知道這股票是有價值的,但價值很少。可是他卻到債主那裡說︰我的弟兄和我現在敢說能夠還清你的債務。我們提議請你接納這一百磅的股票,撤消債務,說明你已得到滿足的付款。

如果債主同意,則此項付款是為接納性的。

在阿民念派的教義系統中就應用此同一原理,主張罪人既無力向上帝還清罪債,但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就不再要求完全的順服,乃以較低的條件提供救恩,以信心與福音的順服為所根據的條件,恰如無力的罪人所能履行者。

但是我們要問,基督所成就的滿足就等於這些麼?我們堅決地說,基督的滿足不止於此。這種誹謗上帝的觀念為許多經文所拒絕,即如賽四十21;五十5。這也是羞辱上帝,說好像承認一種法律上的共謀,將真理與公義的一切標準置於混亂中。根據此種原則,吾人難以看出滿足說的真正必要性怎能存在。

改革宗主張基督作成了刑罰上的滿足,乃因受了律法在罪人身上所要求的刑罰。

福音書與書信之贖罪論對比

   近年來有些批評家想藉著對比耶穌的教訓與保羅的教訓來懷疑贖罪的道理。耶穌並未廣泛地論到贖罪,固然不錯。但仔細考查的教訓就看出時常暗示到贖罪的實際 性,並且有些時候表顯得很清楚。因為在福音書中沒有比在書信中那樣更著重贖罪,所以有些人說真實的基督教就當以前者為根據,而後者必當遺棄。
  但此種研究方法不同的理由當吾人回憶到耶穌在世之使命並非在傳福音,乃在作成贖罪之工,由此方能有福音可傳——所 著重的是犧牲,非在傳述的時候,是明顯可知的。在十字架被傳述以前,必有忍受十字架的犧牲;如果我們想到當初使徒對把握贖罪意義的遲緩,甚或不能理解直到 五旬節後,此事就更加顯明了。當初耶穌自己聲明自己的話是不完全的,說有許多事要告訴門徒,只是他們不能領受,並應許聖靈來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約十六1213)。況且,這種靜默在耶穌這一方面正是我們所期望的,因為成大功,立偉業的人往往寡言慎行。高舉頌揚救贖之價值者乃被救贖之人,而非救贖者。
  關於此點,吾人應當記憶福音是補充書信的,而非書信補充福音,有如多人習慣所說的——書信既然論及救贖事宜的闡述,而福音則主要是論及填充我們對於基督其人的知識,並表明付以何等無限代價作獲得的救贖。事實上福音書中的材料差不多都是論到耶穌在世生活最後三年內所發生的事件,論到的收場末後景況尤為顯著——差不多三分之人的材料是與最後一週有關——明顯可見,主之最大工作,並非是的生活,乃在的死。而且所立的二大聖禮之一——聖餐,目的就是要在子民的心中紀念的死。事實是這樣,福音與書信聯合堅稱基督的死,奠定了救恩的基礎。
  全世界向來都指摘猶太人將基督釘死,而猶太人反而拒絕,或將責難推在羅馬人身上。但最近由一位猶太人在對美籍猶太人的演講中,關於此整個事件予以真實的分析。在有人問他︰殺耶穌的是猶太人嗎?這個問題之後,他用以下的話回答說︰由廣義方面說,耶穌的死並非意外之事;祭司的貪污與羅馬人本丟比拉多的優柔寡斷對這件事來說算是意料之外的。新約教訓我們,基督之死乃是上帝的作為,祂的死是犧牲的;凡有頭腦跟隨耶穌的人,不拘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不能責難猶太人,要為在加略山所發生的悲劇負同等責任。
  是誰的罪孽?誰把這重擔放在禰身上?
  噢!主阿,是我的罪令你遭遇災禍。
  主耶穌啊,是我拒絕了你,
  將你釘在十字架上。
  歷代的鴻溝於今開通。使猶太人與外邦人分離的誤會與仇恨,可以由共同的承認得以挪移,在大祭司的身份裡我們的百姓被領入這悲慘的行為中,藉著彼拉多與羅馬兵丁,整個外邦世界在基督的死上有份。猶太人與外邦人都有罪,都應當在上帝面前捶胸呼求上帝的赦免。
  對贖罪性質的真正了解,就能清楚看出基督之死的責任乃在猶太人與外邦人身上,並且也根本在我們這歷代得蒙救贖之人的身上。

基督的升高


所以上帝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

談論過基督的降卑﹔現在要來談祂的升高。先前,我們看見了公義的日頭在日蝕中﹔如今你將看到祂從日蝕中出現,在祂的榮耀中毫無遮掩地照耀。安波羅修說:因此上帝已將祂升高祂高過一切

基督的升高在於什麼?

基督的升高,在於祂第三日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並在末日來審判世界。上帝在哪方面將基督升為至高呢?

這裡不是指祂的性,因為祂無法比原來的樣子更加升高,在祂的降卑中,祂的性並沒有變低﹔照樣,在祂的升高中,祂的性並沒有變高:而是指基督以中保的身份被升高,祂的人性也升高了。

基督在多少方面被升為至高呢?在五方面,上帝將基督升為至高:

1、在祂的稱號上。

2、在祂的職分上。

3、在祂升天的事上。

4、在祂坐在上帝右手邊的事上。

5、在上帝因設立基督作全世界的審判的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