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3日 星期五

牧職的特別尊嚴

   教會中的三個職份:牧師、長老、執事,都當受到尊敬,但其中牧師當受到特別的尊敬,為什麼呢?

    第 一、牧師所以與長老、執事不同,在於這是一個全時間的事奉。而長老、執事只是拿出一部份的時間服事上帝,但牧師卻是將其全部時間、精力投入教會中。有些牧 師擁有副業,會令人難以分辨何者為其正業,何者為其副業:還有些牧師因為對自己的嗜好特別感興趣,而忽略了本身當作的工作。雖說牧師應當有休閒時間,但卻 不當有這種情形,若是牧師忠心,即使是最小的教會,也有許多夠他忙碌的工作。

    第二,牧師占了兩個職份,既是教導的長老,代表基督為先知;也是治理的長老,代表基督為君王。這個見解在聖經中有很清楚的證據,保羅勸勉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

    從這段經文中可以看出使徒時代有兩種長老,但兩者間並沒有明顯的區分,相反地,兩者都是治理的長老,只是有些長老較少參與教會的治理工作,而有些則治理、教導兼備。

    在使徒時代的教會,各種不同的職份都是相輔相成的,長老、執事對會眾傳講上帝的道是很平常的事,保羅就曾吩咐過以弗所的治理長老,要「畏養上帝的教會」(徒廿28)。 他們為會眾所擺上的,就是上帝的道。耶路撒冷教會所選的七個執事,是要照顧貧困者,但其中之一的司提反卻傳講上帝的道(徒六、七章)。關於這種相輔相成的 現象,在使徒時代是司空貝慣的。若說基督持有一個三重的職份,而不是說他有三個各別的職份,這就對了。教會的特殊職份是以信徒普遍的職份為根基,因為每一 個教會的信徒,都應當是一個先知、祭司與君王;這些職份都是重疊的。

    此種互相重疊的功能,與身兼數職的意義是大不相同。牧師不在時,治理長老可以對會眾誦讀一篇講章,或是傳誦他自己從上帝領受的道理,這只能稱之為勸勉,不能稱之為講道。照樣,執事所代理的工作,只是使那些受苦的人想起聖經中的安慰,卻不能因此而成為牧師。唯有牧師擁有兩項職份,不僅是教導的長老,同時也是治理的長老。

牧職的主要事工

   雖 說牧師是位治理的長老,也是位教導的長老,但是我們往往只稱他為教導的長老。他主要的工作,是將上帝的話教導人。他不但教導教會中的人,也教導教會外的 人,目的在領他們進入教會;他不單只在講臺上教導上帝的話,也在私下做輔導的工作;他不單講抽象的理論,也講與實際生活有具體關係的;他不僅把上帝的道用 在個人的難題上,也應用在社會的難題上;他必須用建設性的話來教導上帝的道,也必須用積極、嚴厲的話來教導上帝的道,亦即他必須主動的闡明真理,當社會中 有錯謬發生時,他必須抵抗這些錯謬;他必須傳揚上帝「全備的真理」(徒二27);他必須勤讀聖經,充分研究瞭解人性、時事、近代思想與社會難題,不然就無法傳揚真道。

    一 位牧師大部份的時間都應該用在教導長老的職份上,事實上牧師若是認真的履行這些責任,就再難找出時間做其他的事了。因此,若他是智慧的人,就當將他治理的 職份歸在教導的職份中,使他雖不直接執行事工,透過教導卻於所執行的事上仍然有份,使他自己,以及其他治理長老獲悉有關治理教會的聖經教訓。

    教 會三個特殊職份中,牧師的職份是首要的,不僅值得尊重,也是不可或缺的。牧師所以那麼重要、受敬重,不僅因為他要完成兩項任務,並且將全部時間精力投入, 還有一個最有意義的理由,也是牧師最重要的工作,即傳揚上帝的道,而基督教會最高的使命是傳揚上帝的道,教會中其他的工作都是在輔佐這項工作。亦即牧師的 工作與教會最高的使命是相同的。若說牧師的職份能說明教會存在的理由,應該不算誇張,故此,再沒有比牧師更有價值的職份了。

牧職特殊的危機

    從牧師所受的尊榮與重要性而言,很容易面臨一種特別的危機,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牧師有這樣的尊榮和重要性,卻還會受到試探,由於人性的敗壞,事情往往不如人心所願的那樣好,常常看似完美的事,到頭來卻是一團糟。

    許多牧師瞭解自己職份的重要,但卻忘了自己與其他弟兄有相同的性情,而驕傲自恃。一位相當有幽默感又有恩賜的人,提到他兩位當牧師的弟兄說:「一個是牧師,一個還是人(差牧師職稱太遠)。」更嚴重的是,自我的罪在牧師中間竟是那麼普遍,此事誠屬可悲。

    由於牧師身兼教導與治理的職份,所以許多牧師對信徒就採取支配的態度,獨斷獨行,往往自認為是教會的總司令,堅持自己的話必須被絕對的遵從,正如從前某位君王所說的:「我即國家。」照樣,牧師有時候也會說:「我就是教會。」

    牧 師因為責任多,有一個大危機,若不能將當辦的事情先辦,以致於他想辦許多事情,但卻沒有一樣事情辦成。或許他想做一個行政管理人,而不願當一個牧師;或許 他對教會財政管理發生興趣,於是就忽略了上帝話語的教導;他所關心的是教會人數的增加,卻把教會信徒屬靈的長進置諸腦後;他不注重牧職的主要工作,反而將 建立新堂作為首要的野心,因為他想做的事太多了,所以一事無成。

    如 何避免這些危機呢?答案很簡單。一位牧師必須時常牢記,自己傳道職份的尊榮,不在乎他個人,乃在乎這個職份的本身;人並沒有什麼重要,重要的乃是上帝所託 付的使命。因此牧師當特別看重他的工作,但不可高抬自己,應當謙卑,無論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當單單的想起上帝的榮耀,不將自己計算在內,日夜思念的是 耶穌基督的興旺。切記!「牧師」就是僕人的意思,他應當謙卑又熱情的服事主基督的教會。使徒保羅所說的:「我所屬所事奉的上帝」(徒廿七23),如果每位屬上帝的僕人,都能有這樣的心志,上帝的教會就必得榮耀。

聖靈論發展的軌跡

二十世紀著名的神學家艾瑞森米勒(Millard J. Erickson)曾說:『在這個時代,聖靈是所有教義中引起最多爭議的。』

米勒博士此言,乃針對 二十世紀基督教聖靈論的混亂失序有感而發。今日局面所以如此,也是其來有自。研究教理史的人皆知,一千九百多年來,教會對聖靈的陳明與解說,無論是在教訓 面或是經歷面,總是予人一種混沌不明與捉摸不定的神祕印象。大多數的信徒雖相信聖靈,但對於聖靈的身位卻缺乏足夠並正確的認識;對於聖靈在信徒裏面的工 作,也常摸不著法則。一般信徒及神學家對聖靈位格與工作認識有限,難怪基督教歷史上屢屢出現以復興教會為口號,卻未達到復興教會目標的靈恩運動。復因這類 層出不窮的聖靈復興運動常給人一種顛覆傳統的觀感,所以有些基督徒就漸以為,聖靈是狂熱分子或極端主義者的追求標的,一般人最好敬而遠之,或是避而不談。 然而,無人能夠否認,在基督徒基要信仰範疇中,聖靈絕對是不容輕忽的要點。因此,今日信徒仍只能委身於一種無所適從的兩難窘境中,口中相信,心中不明。這 個信仰上的大缺憾,歷來一直沒有完備的解決。恪守大公信經的各類團體,面對重量級信經中貧乏有限的聖靈啟示,實在不應坐視,應當有所作為。因此,照著聖經 幫助信徒準確的認識並經歷聖靈,已是今日教會無可旁貸之責。

   
聖 靈論的發展,先天上就有著比基督論更不健全的開始。使徒之後的教父們,不僅沒有準確傳承使徒們對聖靈的豐富認識與深刻經歷;更缺乏對這個課題投入足夠的 思考和研究。嚴格說,除了在崇拜儀式裏『父、子、聖靈』三重頌讚中隱約指明聖靈的神性,並將聖靈與父、子列在相當的地位以外,後使徒教會的聖靈論在其他方 面發展有限。一切題及聖靈的著作,皆具強烈經歷性與應用性,著重能力與神蹟。當然,這很可能是因當時教會中,並無聖靈異端出現,因此也不存在發展這項神學 的動機意願。

到護教士(Apologist)時代,基督論躍居神學焦點,聖靈論成為基督論中附帶一題的教訓,完全不佔神學主流角色。儘管如此,聖靈論發展的不成熟開始,尚未導致教義上的偏差。至少在護教士中,無人否認聖靈神性,或謬言聖靈為受造物。此乃不幸中之大幸。之後,造成初期教會莫大困擾的智慧派 (Gnosticism),不僅在當時點燃基督論戰火,也逐漸使教會注意到定義並規範聖靈論的需要。此時智慧派所抱持的聖靈觀,其內容基本上與基督徒信仰有顯著差別,因此對正統基督徒影響有限。

聖經對聖靈本質的見證

    聖靈論已歷經兩千年的發展,其中自有許多可取優點,但也有不少值得吾人警惕之處。

    當前基督徒對聖靈的認識與經歷,除了要承繼並吸 收歷代發展的菁華成果以外,尚須提防聖靈論發展歷程中的四大缺失:

    第一、因堅持不合聖經之己見而否定聖靈神性,如抗靈派、蘇西尼主義和新派神學;

    第二、因重視儀文規條和哲學推理而忽視聖靈的身位與工作,如中世紀西方教會;

    第三、因過度強調聖靈神性而與聖經三一論產生衝突,如獨一神格靈恩派、真耶穌教會等;

    第四、因片面強調某些聖靈表顯或將其他訴求列為聖靈工作範圍,使聖靈所是與所作的平衡原貌遭到扭曲,如孟他努運動、約雅欽、孟慈爾、五旬節運動、新約教會、安提阿中央教會等。

    這四項缺失堅持己見、顧此失彼、違背真理和以偏概全,就是已過二十世紀聖靈論發展的四大缺失。而這四大缺失之所以會產生,皆因在這些運動中,聖靈的本質不是以一種符合聖經三一神觀的角度來定義。若是基督徒不能反省歷代定義聖靈的原則,這些一再發生的缺失就難以真正根絕。

加爾文論神蹟

 加爾文對神蹟的看法:

1.加爾文對神蹟是站在相信及支持的立場,此點是十分確定的。

2.他完全接受聖經所有的神蹟,只不過在他的《基督教要義》第四卷十四章18節, 他提到特別的看法,他認為神蹟是一種記號,聖禮典也是一種記號,在意義上,神蹟就像聖禮典,聖禮典主要在傳達也在表明上帝的恩典,加爾文用記號來形容聖禮 典,因為他看見洗禮、聖餐是上帝恩典的記號,他也用這種角度去看神蹟,認為神蹟也是記號,也在表明並傳達上帝的恩典,所以迦爾文談到神蹟時,他將神蹟和記 號連在一起,這代表他對神蹟的看法是傾向神蹟要和信息連在一起,不能拆開。

  在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裡,教會論的部份在第四卷,他討論當時天主教所認定的聖禮典,其中五項他不贊成的,討論中他提到當時的教會或現今的教會,對神蹟及醫治的看法,在第四卷十九章6節 主要在討論天主教的按手禮,他不贊成把按手禮當成聖禮典,因為他對聖禮典的看法和路德一樣,認為聖禮典只有二次,就是洗禮與聖餐,在討論按手禮的同時,他 提到神蹟的恩賜我說恩賜是在指教會時代是否還有神蹟的應用,加爾文在此採取否定的看法,他認為在耶穌和使徒時代有特別的信息要傳達,所以有神蹟相隨,他認 為這個恩賜到了教會時代已經停止,類以情形也發生在另一個地方,第四卷十九章18節,他討論天主教在聖禮典中的抹油禮,他認為抹油禮不是聖禮典,同時也提起天主教的抹油禮,不是聖禮典中抹油和醫病的關係,接著講到醫病的恩賜。

他對醫病與神蹟的恩賜 觀點相同,神蹟必須和信息有特別的關係,它是一個將上帝的恩典表明出來的記號,所以在耶穌的時代,使徒的時代,有很多神蹟,卻認為在教會時代已經沒有神蹟 的恩賜,這是他個人的觀點,在此,加爾文對神蹟的看法是肯定的,強調有神蹟的可能性,但他更強調神蹟不是魔術,神蹟是記號,要傳達信息,在這意義不同,他 認為教會時代已經沒有神蹟的恩賜。

在耶穌的時代,許多人 想要看神蹟,他們並不一定要神蹟,背後的信息,他們只想看耶穌。如何變餅,如何使人病得醫治,如何從被鬼捆綁得釋放,耶穌的神蹟不是變魔術,不是奇蹟而 己,它被稱為神蹟是因為那是一個記號,它包含有信息,它是傳達上帝的恩典。耶穌將石頭變為餅,並不僅止讓人吃飽而已,在變餅的過程,通常都是祂講道與傳福 音的一部份。

聖靈之教義與經歷上的差距

    至於經歷聖靈,艾奎那在《致大主教帕勒莫論信仰書》(A Letter to Archbishop of Palermo on Articles of Faith)中曾有一段『上帝子民中的聖靈』(The Holy Spirit in God People),對信徒經歷聖靈有較完整的敘述。他認為聖靈是帶進恩賜的那一位,祂賜下自由、釋放、啟示、教導、光照、永生的盼望等。

    艾氏在陳述這 些 對於經歷聖靈的要項時,皆遵照新約聖經的經文,列出許多聖靈賜下的恩賜,又一一解釋上帝子民當如何經歷這些恩賜,因此讀來感到擲地有聲,有根有據。不過, 艾氏並未明確將經歷聖靈這事,置於三一論基本原則的規範中。換句話說,他並沒有指出林後三章十七節『主與那靈本質是一』的重要性。這使他對聖靈位格的認識 與他對經歷聖靈的看法,產生差距。照著他的三一論,聖靈在本質上與父、子是一,信徒得著聖靈應該就能得著整個三一上帝,聖靈乃是將三一上帝帶進信徒裏面作 信徒的所有,得著靈就是得著父與子;但照著他的聖靈論,聖靈只不過是賜下一些神聖恩賜而已。信徒從聖靈得著的是『上帝』,還是僅僅是上帝以外的種種『恩 賜』?照著艾氏三一論,聖靈應是賜『上帝』者;但照著他的講解,聖靈卻只是賜『恩賜』者。我們都得承認,這兩者在領會和經歷上的差距,不可謂之不大。

    聖 靈在艾氏神學體系中就已經存在理論與經歷兩套標準,強調經歷的奧祕主義又鮮少題及聖靈,使得中世紀西方奧祕主義的經歷與經院哲學的理論之間,形同各自發 展、互不相干的兩條路線。神學史學者海革倫將奧祕主義與經院哲學間的差異描繪的更為強烈:『奧祕主義代表了一種個人化並經歷性的宗教,這不僅與組織化的基 督教會背道而馳,更與經院哲學的教育相反。』

    這種神學理論與實際經歷無法彼此配合的窘態,是神學發展與應用上的失敗例證,也是在信仰上最應當避免的情況。後世基督徒無法在強調經歷的中世紀奧祕主義中尋得關於聖靈所是與所作的豐富心得,又不知不覺遺傳中世紀對聖靈的狹隘看法,以為聖靈不過是神蹟、奇事、 醫病、恩賜、方言與豫言的賜予者,因而落入自孟他努運動以來延襲一千多年的偏差傳統當中,實在冤枉。

長老的重大責任

    教會三個特殊職份中,治理的長老代表基督為主,而一個有王的國家,屬下多稱他為「陛下」。熟悉聖經的人都知道,王是有尊嚴與榮耀的,無疑的,由於治理長老的職份,也反映了基督教會的榮耀。

    治 理的長老在新約中有兩個名稱,有時稱為長老,意思不過是長者的意思;有時稱為監督,有看管的意思。同一個人有兩個名稱,是頗具意義的,目前監督一詞,往往 用以指稱在尊榮與權威方面高過牧師。當保羅在完成他第三次旅行佈道的時候,到達了米利都,他招聚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來(徒廿17),當他們來的時候,他對他們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徒廿28),聖經清楚說,長老就是監督,也就是說,長老的工作就是監督教會。

    教會信徒有一個錯誤的觀念,認為長老的地位是低於牧師,牧師的職份當然應受特別的尊重,因為他的職份是全時間的,又是教導的長老,又是治理的長老:但是若因此低估了治理長老的職份,這是相當危險的。

    治 理長老的工作與牧師的工作,往往是互相重疊的。治理的長老或許並不是將安慰心靈受創的信徒,和矯正犯錯信徒的責任全部交給了牧師,因為他本身也是位牧者, 保羅勸勉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他們照顧群羊,就明明說到教會信徒是羊,長老是牧者,所以一個治理的長老就是一位牧者。他也是位牧師,在同節聖經中,保羅也 勸勉以弗所的長老,要「牧養」教會,保羅在這裏所說的,無疑是指著用上帝的話來餵養,只有上帝自己預備屬靈的糧食,才能夠餵養他的信徒,所以當牧師有事外 出時,長老在公共崇拜時能頌讀講章,或勸勉會眾。

    其 實治理長老的職位高過教導的長老,他最嚴肅的責任之一就是監督牧師的生活與工作,如果牧師不能過一個有榜樣的生活,那麼教會治理的長老必要矯正他;如果牧 師在工作上疏忽懈怠,長老就要驅策他;如果牧師的講道缺乏熱心,長老就得想法幫助他勝過這些弱點;如果牧師的講道,沒有根據聖經來講,那麼長老們必須予以 糾正。

    因此,治理長老的工作,不但是困難,也是艱钜的。長老另外一個重要的責任,是考核新加入的慕道朋友,懲戒犯錯的會友。

    當 一個人表示他願意作教會會友時,教會的接納或拒絕,都責任重大,必須以謹慎戰兢的態度從事。有些人說的頭頭是道,敬虔非常,但內心卻是假冒為善;有的雖拙 口笨舌,卻是上帝真正的兒女,若因窮於分辨而隨意的相信信徒所言,是極嚴重的事。一個慕道友要被納為會友,應當按著下列三點接受質詢:

    第一,長老必須知道慕道友是否具有教義的知識,因為此知識是得救信心的前題,例如一個人若不清楚耶穌基督是上帝,教會就不能接受他。

    第二,長老需考察此慕道友是否有得救的信心,例如一個人若說他的得救是靠自己的品德與行為,那麼教會一定不能接納他。

    第三,教會必須確定,慕道友的生活是否結果子。換言之,必須確定慕道友是否尊榮基督是救主,也是他的主宰,長老必須竭盡所能的瞭解他是否是位真基督徒。

    論 到執行懲戒的責任,也是非常重要的,而長老在這件事上也不敢說是不會犯錯誤的,因此,許多長老在這方面忽略了應盡的責任,甚至引用稗子與麥子的比喻來安撫 自己的良心。其實他們根本不明白此比喻的真意,這比喻的真意並非要勸阻長老不去執行懲戒,乃是警告他們在懲戒信徒方面不要太過度。

    聖 經特別教導,信徒在信仰與生活上有錯,必須受到懲戒,這是一件不討好的工作。一個會友受攻擊、被控告犯了罪,他是否就真犯了罪?如果真犯了罪,由誰來決定 他犯罪的程度呢?誰又有資格去選擇懲戒犯罪者的適當方法呢?有時長老們採取除教一途,他們不僅將犯罪者從教會或宗派中趕除,而且還聲明他們不是屬上帝的兒 女。長老採取這些行動,不能說沒有絲毫錯誤,除非他們像天主教一樣,相信教會是無謬的。每一次他們採取這些行動的時候,內心都感到十分傷痛。

    有 人說長老既然對屬靈的事這樣忙碌,那麼他們當然沒有時間和精神來管理教會物質方面的事,為了這個理由,一些教會就委託董事會處理有關財政方面的事;或許為 了同樣的理由,一些教會就請執事不但看顧貧困的,也管理教會的財政。後者是錯誤的,不要忘記,董事會處理財政是要向長老負責的。長老在教會中所擔當屬靈的 與屬物質的事是不能分開的,當然,教會中的財務需用商業上的方法來處理,但是也必須用屬靈的方法來處理屬靈的事。所以在這一方面,聖經吩咐長老要監督教 會,就是財政方面也要監督。難怪治理的長老要感概說:「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二16)。

長老的資格

    治理長老的資格,要與所擔當的職份責任相稱,這是理所當然的。如果長老的職份、責任是重大的,那麼他的資格也就要更加嚴格,現在我們就提長老的資格。

    教會中有一大錯處,就是一個人若在事業上成功,或是他有錢,就很容易被選為長老,卻很少有窮人擔當這個職份。

    長 老職份的首要條件是敬虔,這美德常被人忽略,一般只看他的名望,卻不管他敬虔與否。保羅在寫給提摩太與提多的信中,曾提到長老的資格,綜觀這些資格,多半 與敬虔有關,他說:「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 競,不貪財……。」(提前三23

    其 中「不打人」這句話,是指著脾氣暴躁、稍有意見出入就發火的人說的。關於「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一詞的意義,也有許多不同的說法。似乎使徒教會容忍了一些 晚近從異教信仰中悔改加入教會之人的多妻事例,但教會卻向來未許可此制度存在,因此保羅說這樣的人絕不可在教會中當長老。

    聖經特別提出謙卑為作長老的資格,因為這個職份是高尚、光榮的,只有謙卑的人方能稱職;為此,保羅勸提摩太,初入教者不可作長老,「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提前三6

    彼得在他頭一封書信中,勸勉長老,他們的工作不是管轄所託付他們的(彼前五3)。有句古話說,教會中有兩種長老,治理的長老與被治理的長老(教會中的牧師),雖然這只是一句笑談,但在某些時候卻是一個事實。在許多教會當中,治理長老都非常跋扈,常管轄牧師,所以往往成為牧師的攔阻與教會的損害。

    每 一位教導的長老,必定是位神學家,而每位治理的長老也應當是位神學家。如果每位治理的長老不能精通神學,他們何能夠鑒察牧師的講道純正與否?如果他不熟悉 聖經,又如何能將純正的教訓教化人?又怎能將反對者駁倒呢?所以每位治理的長老應當勤讀聖經,並熟悉本教會的教義準則,常常閱讀有關基督的各種書籍。問題 是符合這樣條件的人到底有多少呢?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上帝,主就必賜給他。」(雅一5

    因 為很多人都缺乏智慧,所以治理的長老要更加倍重視智慧。智慧是以知識為前題,可是比知識更重要,適當的運用知識與為達目的而運用最佳的方法,都是一種幹 才,這是從上帝來的恩賜,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因為智慧是從經驗中累積而得的,所以老年人往往比青年人更有智慧,這也是教會舉薦年長者治理教會的原因。 比方在待人方面,老年人就有較青年人更適當的判斷。所以一個治理長老「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並且「也必須在教外有好的名聲」(提前三47)。

    但不僅止於此,有時教會信徒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在教外也沒有什麼好名聲,基本原因乃在於缺乏敬虔的態度,「敬民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敬虔乃是智慧的本質,治理長老務必具有高度的智慧。

執事的職份(1)-自然方面

   在基督教會特殊的職份當中,執事的職份往往不太受人尊重,一般信徒都認為,長老的地位低於牧師,執事的地位又低於長老;有些教會甚至沒有執事,他們認為,沒有執事,工作也可以照常進行。

    這 種對執事不健全、不適當的態度,可從兩方面來看。一方面是從執事的看顧貧窮人來說,明顯看出執事的職份是順乎自然的,若將順乎自然的事低估了,是非常錯誤 的事。另一方面就是往往忽視了執事屬靈方面的重要意義。因此,想到這執事的職份有自然與屬靈方面的意義,就不應當輕視之。

    教會歷史中,就實質方面來說,執事可說是最早設立的。使徒行傳第六章即提到教會設立執事的根源。

    在 耶路撒冷教會的信徒凡物公用,這種共產制度與現今的共產制度截然不同,自不待言,因那僅僅是在基督徒中的共產制度,它的範圍是地方性的,新約聖經並沒有在 耶路撒冷以外的教會也實行此種制度,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共產制度證明也是臨時的措施,其中沒有任何強迫,從亞拿尼亞、撒非喇的事件,彼得所說的話,「……田 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麼: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麼?……」(徒五:4)可以看出,這種共產制度背後的精神。

    在 耶路撒冷教會中,起初物質的分配是根據信徒的個別需要,因為有許多的窮人,所以這工作就特別的沉重。當門徒人數增多時,使徒要忙於講道,對於物質的分配, 就無法適當的照應,其中一些說希臘話的猶太人發出不平之鳴,說他們的寡婦在每日的物質分配上受到忽略,於是使徒就召開了會友大會,說:「我們撇下上帝的 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 事」(徒六24)。門徒聽了心中都甚歡喜,於是七位執事被選出,他們來到使徒面前,藉著禱告、按手被按立為執事(徒六56)。

    綜觀整個教會歷史,許多敬虔之士對於屬靈之事與自然之事抱著極不健全的看法,他們高舉屬靈而忽視自然。這是教會顯著的特性之一,也就是天主教基本的錯誤之一,天主教因堅持馬利亞永久的童貞性,堅持起誓守獨身,一生過貧困生活的特殊功德教訓等。

    故 有關自然界所有的事物都是上帝所造的,其價值與屬靈的事物應是平等的,所以當受基督徒的重視。聖經也教訓我們,自然事物構成屬靈事物的背景。上帝在與亞伯 拉罕立恩典之約以前就與挪亞立了自然之約,他先保證人類的延續,而後保證教會的延續。所以,上帝應許對亞伯拉罕及其後裔屬靈的祝福,與進入迦南地自然的祝 福是不可分的。耶穌向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而後將話題轉到生命之水上:那生來瞎眼的,耶穌先開了他的肉眼,然後開他的心眼;耶穌講道多半是用比喻,而這些 比喻也都是用自然界的事來描述屬靈的意義。自然的事物是以屬靈的事物為範型,而非屬靈之事物以自然為範型,雖然如此,在今世屬靈之事還是需要自然的。

執事的職份(2)-屬靈方面

    我 們不要以為,教會中的執事將別人饋贈之物再分配給窮人,就算盡了責任。執事的職份也該注重屬靈方面的事,如與有難處的人一同禱告,幫助受苦的人想起聖經中 的安慰。執事在他慈善的職份上代表基督,使在苦難中受苦的人得安慰,若慈善人士帶著冷醋驕傲的態度,那麼原本慈善之事就變的不慈善了。多少次耶穌自己將安 慰之言與仁慈的行動連在一起,當他使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復活之前,他看著這傷心的婦人,很有情感的說:「不要哭!」(路七13);他也對患血漏的女人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可五34)。

    有 人說牧師與治理的長老擁有特別的權柄,而執事沒有權柄,只是服事的人而已。這種說法是對執事職份的一種藐視,也是不正確的說法。執事有他的權威,他是代表 基督提醒教會信徒,應當幫助貧窮的人。執事要奉基督的名,給予那些需要的人援助,而接受援助的人應該謙卑感恩。就服事方面言,此乃職份中最明顯的部份。在 希臘文中,執事一詞是從僕人一字來的,僕人這個字在新約中屢次出現,多半與教會中的職份無關,但執事的職份卻不因此而減損它的尊嚴,反而增加了它的尊榮, 耶穌豈不是對十二個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 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廿2528)。

    上帝的道德律可以用一個「愛」字歸納起來,「愛就成全了律法」(羅十三10)。當耶穌要離世到父那裏去時,他吩咐他的門徒,務必要彼此相愛,他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在保羅的講道中,最高潮的論點就是愛:「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十三13);實際上,執事的職份,乃是愛的職份,愛是德行中最偉大的,但這並不是說,在教會其他職份上愛不重要,只是基督徒的愛,在執事的職份中具有最明確的表顯。從始至終,很顯然的,這個職份就是愛的職份。

    在 教會與世界之間,因為執事職份的屬靈性格,而劃分了一條清晰的分界線,顯明兩者的對立。由於上帝的一般恩典,世界也想從事慈善事業,甚至許多慈善家都是屬 世的人,許多慈善機關根本不是基督教的,乃是屬世的。政府也常常幫助有需要的人,但卻不是因著基督的名。基督教會本身,也具有仁慈的胸懷,這種仁慈的胸 懷,在本質上,與世界的慈善是截然不同的。基督教會是本著基督的名,出於基督的愛,經由執事的職份,對屬基督的人施行愛心的實際行動。

    假如一個教會內沒有貧窮的會友,就應當由執事,以物資援助其他有貧窮會友的教會;因此,執事職份,就有聯絡教會橋樑的功能了。

    是否執事不能將此幫助施予教會以外的人呢?不是的。滿有憐憫慈悲的基督豈不是醫治了一個敘利亞腓尼基族歸人的女兒,也允許外邦人吃上帝選民桌上掉下來的碎渣嗎(可七2430)?根據這個例證,執事有時候也參與傳福音的工作。聖經清楚說到,耶路撒冷教會所選出的七個執事,有兩位在傳福音的事上非常活躍——司提反與腓力。

教會對內的責任

    有的教會團體,除了對本教會的人傳道以外,什麼都不做;有的主張教會唯一的工作,就是對外傳福音。

    這 兩種看法,同樣的不平衡,而且是有害的,其中至少有兩項嚴重的錯誤。教會中持這樣見解的人,一是並未考慮到,盟約的子女也是有形教會的肢體,無疑需要教會 的栽培,教會必需在真道上教導他們。二是教會忽視了得救不單是一個重大的事件,而且也是繼續不斷的過程。一個重生得救的人確知自己蒙上帝保守直到世界的末 了;但是在世的每一天,仍然需要救恩,直到離世為止。成聖是得救極其重要的一面,是一個單調、乏味的過程,唯獨在死的時候才真正完成。因此,教會必須將上 帝的真理傳給她的信徒,因為上帝藉著真理,使他自己的子民成聖。

    強調對教會以外的人傳福音,而忽略教會內信徒造就的人,就好比一個人看到鄰居孩子貧弱,就動了慈心,但卻忽略了照顧自己家中的人,忘記了使徒保羅的警告:「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又 好比一個帶兵的官長,到國外去打仗,卻忽略了本國國防的防衛及訓練,將來,他勢將面臨無可用之兵的危機。同樣忽略將上帝的道教導信徒的教會,無法擁有熱 心、合乎聖經的宣教機構;不負起教導青年的教會,也一定無人會願意獻身成為宣教士,既沒有宣教士,也就淪落到無人傳福音了。

教會對外的責任

    聖經特別強調教會向外傳福音的責任,但有人卻說舊約中缺乏傳福音的意味,這並不真確。當上帝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就是要他成為以色列人的父,上帝對他說:「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

    舊約裏記載了許多有關萬民都要歸向主的預言(詩八六9);上帝也要約拿到尼尼微城向惡人傳悔改的道,舊約時代有不少的外邦人加入了上帝的教會。而新約時代,向外宣教的命令更為清楚,基督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他們談話的主要內容就是向外傳福音,馬太福音廿八章1820節的大使命,就是在這個期間產生的;主耶穌升之前對門徒最後所說的話:「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五 旬節時,教會熱心地從事宣教工作,他們並沒有等到耶路撒冷和安提阿的母會人數眾多、經濟鞏固後才向國外傳道,他們乃是,在教會一開始成立。還幼小的時候就 差派宣教士出去了。上帝差派受過高深教育的使徒保羅到異邦世界傳福音,他是歷代以來最偉大的宣教士,無數的人都步其後塵成為宣教士,而這件事將繼往開來的 持續下去,直到認識耶和華的知識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十一9)。

    有 一個古老的比喻,就是有關加利利海與死海的比喻,對於信徒忠實的傳福音,有很大的幫助。加利利海是一個流通的淡水湖,它與約旦河相通,每天湖水在其中流進 流出,生命也在其間生生不息;但是死海卻因四圍封閉,每天只承受從加利利海流入的水源,日積月累的只流進不流出,成了一個鹽份極重的鹹水湖,生命無法在裏 面生存。這就好比一個隻重內部訓練,不重向外傳福音的教會,到頭來就成了一個死的教會。聖經也有這樣的話:「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 (箴十一25

    教會在對內對外的工作上必須維持適當的平衡,但這並不意味著在每頂工作只稍稍作一點就夠了,乃是在兩方面都盡力而為。

教會之榮耀的工作

    教會的工作,是榮耀的,因為教會所傳揚的資訊,是從上帝而來,因此教會的傳道人可以有份于使徒所誇的:「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林後五20

    傳道人既然是基督的使者,那他所傳達的資訊必定是從上帝而來的。舊約的先知,在他們資訊的一開頭都是:「耶和華如此說。」

    保羅勸勉他屬靈的兒子提摩太說:「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提後四12

    總而言之,教會在上帝、人之間扮演著中間人的角色,但要避免重蹈天主教的錯誤,天主教認為,教會是救恩的傳達者。聖經告訴我們,摩西從上帝那裏領受了律法又傳給百姓,他扮演了「中保」的角色(加三19)。故教會以一個傳揚上帝福音的資格來說,只不過是上帝所派定的救恩傳揚者,是上帝與人之間的調停者,然單憑這點就已是莫大的光榮了。

教會之緊急的工作

    向人宣告上帝特殊啟示的真理,是教會特殊的工作。對現代人而言,聖經就是有關啟示的書,有關救恩的書,雖然不是每一部份的細節都與救恩有關,但是聖經的中心資訊乃是上帝藉著他的兒子與聖靈,為人得救所完成的主權性的恩典。

    一 般啟示雖然有其價值,但無法告訴人如何得拯救;可是特殊啟示卻把一切關乎得救所需要知道的事告訴了人。因為聖經是上帝自己的啟示。論到得救的道理是以上帝 為中心。聖經論救恩的道理,可以歸納在靠恩得救這句話之內,靠恩得救也可說是靠上帝得救。當我們說得救是從恩典而來,意思就是說罪人不能靠自己而得救,假 如他願意得救,非得上帝拯救他不可。

    因此,教會主要的工作是宣揚救恩,這的確是件緊迫的工作,因為每天都有人離世卻沒有聽到主耶穌寶貴的尊名,也對他沒有絲毫的認識;此外,大多數的人雖曾聽過福音,但卻拒絕了獨一的救主,如果他繼續這樣下去,那麼上帝的震怒就要常在他身上了(約三36)。教會的工作是有關生死的工作,甚至可說是有關永生永死的工作。

    從另一方面看,教會至大至重要的工作也是非常緊迫的。毫無疑問地,基督再來的時候是在上帝永久的計畫中決定了,可是上帝的計畫也包括主耶穌再來期間一切複雜的事,因此聖經教導說,福音若不傳到地極給萬民作見證,那麼末期就尚未來到(太廿四14)。也就是說,當基督宣佈說:「我必快來。」(啟廿二20)的時候,教會必須說:「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同時,教會還必須努力工作傳揚福音,為著基督能早日再來。基督再來的日期雖然已經定了不能更改,但是我們必須殷勤的傳揚福音,來預備迎接基督榮耀之國的降臨。

教會之整體的工作

    教會必須傳揚上帝「全備的旨意」(徒廿27), 但這並不意謂著一個牧師在三、四十年間要把聖經每章每節都講過一遍。聖經並非是許多孤立真理的集合體,乃為一完整真理的啟示。聖經本身也是前後一貫的整 體,你若要明白這部份,必須參考那部份,因此傳講上帝全備的旨意是最平衡的事了。例如教會必須傳講:上帝無限的愛與上帝完全的公義;何者為真實與何者為善 良;同時著重罪、救恩與事奉。

    有人主張教會傳道唯一的目的就是建立信徒,也有的人說傳道唯一的目的是叫罪人悔改,但是聖經清楚告訴我們,教會不僅要注重信徒的造就,也要注重罪人的悔改。保羅說,他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羅十五20),他也教導,那升天的基督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在教會中賜下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與教師(弗四1112)。著重宣教、傳福音,但卻忽略信徒造就的教會,形同自殺的教會;忽略基督大使命的教會,則是走向死路。

    一 般說來,傳道多半以成年人為對象,很少教會認真地將上帝的話教導兒童,無疑地,差不多所有的教會在主日學中都企圖傳講上帝的道,但卻欲振乏力,沒有什麼果 效。所以牧師們在傳道時應當想到在學兒童,使他們也能在講道中得益處,同時也恢復以往教會要孩子們背誦要理問答的習慣,這樣的教法絲毫不亞於大禮拜時的講 道,兩者的方式雖然不同,但就重要性來說,二者卻是相等的。

    另外,教會工作是全面 性的。最近幾十年來許多新派的傳道人,以社會福音取代了個人得救的福音;一些保守派的牧師卻只傳個人得救的福音,而不講社會問題。以上兩者都犯了錯誤,減 損了教會資訊的全面性。福音主要是關切到個人的得救,但也有其社會的涵義。教會不單只叫人接受基督為救主,也要尊榮他為主宰;不僅在信徒的私生活上教導他 們要尊榮基督為主,就是在他的人際關係上也要如此,因為基督誠然是「萬有之首」(弗一22)。

教會之獨特的工作

    教會獨特的工作是傳講上帝的道,這有兩個意義,一方面這是上帝單單指派給教會的工作,另一方面教會要小心從事其他的工作。

    教會必須執行公共崇拜,這自不待言,但不要忘記,傳道乃是公共崇拜的中心點。不要以為除了傳道之外,教會的另一項工作就是執行聖禮,聖禮只是輔佐傳道,宣傳福音的方法而已,使所傳的道更為加強。聖經教導每逢信徒守聖餐的時候,就是「表明主的死」(林前十一26)。

    有組織的教會必須看顧貧窮人,這是不可否認的,無疑這也是教會的一項任務,但是這項任務必須從屬於聖道的傳揚。當選七個執事時,使徒們向教會所提的理由是:「我們撇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徒六2

    有的人說,教會看顧窮人,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傳福音。有個故事說到,聖法蘭西斯曾請了一位修士到某個鄉村去幫助他傳福音,但是他們整天的時間幾乎都花在慈善救濟的事上,根本沒有機會傳道,傍晚時,那位修士朋友就問他說:「我們什麼時候開始傳道呢?」

    法蘭西斯回答說:「我們已經整天都在傳道了。」

    這個故事很容易被誤用,誤以為能以好行為代替福音;上帝所喜歡使罪人得救的唯一方法,就是用他的道,慈善工作只是加強上帝的道而已。

    再者,有人認為教會必須懲戒犯罪的信徒,這工作也與上帝的道之傳講是不可分的,也與耶穌的大使命有關:「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廿八20
   
    傳福音與懲戒是天國的兩把鑰匙,是不可分開的。

    正因為傳道是如此偉大的事工,所以教會必須專一從事,若教會想從事別的活動,就犯了錯,因為必然會忽略原本該有的工作。千萬別把教會降格成為一社交會堂、娛樂的場所,而忽略了上帝的道。教會當以教導上帝特殊的啟示為己任,保持教會的原貌,而不摻雜其他因素。

    如果教會不是教會,就不能承當教會應有的榮耀。反之,教會的榮耀必會彰顯出來了。

教會傳悔改之道(1)-悔改與上帝的忿怒

    受聖靈默感,寫聖經歷史的人,特別強調悔改,是非常有意義的。他們要求聽眾第一件事就是悔改。

    挪亞是一位傳「義道」的人(彼後二5),呼喚他當代的人為他們的罪行悔改。在大小先知的著述中,再沒有比悔改的資訊更重要的了,無論得時不得時,他們總是勸勉犯罪的百姓要悔改,例如以西結呼喊說:「回頭罷,離開你們的偶像,轉臉莫從你們一切可惜的事」(結十四6);又說:「……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卅三11

    施洗約翰痛斥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78

聖經告訴我們施洗約翰傳的是「悔改的洗禮」。(可一4

上帝的聖子耶穌在傳道時,首先所傳的就是悔改:「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

彼得在五旬節傳道時勸勉人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

使徒保羅告訴雅典人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按公義審判天下。」(徒十六3031

保羅扼要他說到自己身為一個傳道者,「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你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徒廿六20

基督吩咐使徒約翰寫給小亞細亞七個教會的書信中,充滿了悔改。(啟二56;三19

可 是在今日的講壇上,就不像往日在聖經中那樣著重悔改道理的傳講了。今日教會中所傳講的,與聖經中所傳講的有顯著的不同,其原因何在?原因只有一個,即聖經 對罪的看法,比今日講壇上所提到的,更加嚴肅;此外,聖經對上帝的態度更加敬畏。罪之所以成為極端的可惡,乃因罪冒犯了有主權、完全聖潔、絕對公義的上 帝,為了這個緣故,罪人為自己引來了上帝的忿怒,並且使自己落在永生上帝的手中,這實在是件可怕的事,因為他是烈火(來十31;十二29)。如果人不悔改,就有可怕的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在等候他(來十27)。未悔改的罪人,用耶穌的話說,就是走向哀哭切齒的地方(太十三42),「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

    聖經呼召人悔改,是以上帝為主權者的觀念為基礎,他不容忍任何人違抗他的旨意。上帝是聖潔的上帝,他極端恨惡罪,上帝是公義的上帝,他要求罪必須受到永死的刑罰,只有當教會回到聖經的神學中,教會才配傳揚悔改之道。

教會傳悔改之道(2)-悔改與上帝的律法

    悔改的心是上帝所賜的,若不是上帝的靈在罪人心中作工,他是不會悔改的。聖靈也使用方法,把悔改的心賜給人,這個方法就是教會傳講上帝的道,更具體他說就是傳講上帝的律法,因為聖經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這是不可忽視的真理。

    上帝的律法好比一面鏡子,假如一面鏡子沒有破損、污垢,它就能把人的真像反映出來。上帝的律法就像一面完整潔淨的鏡子,將人一切的暇疵與污穢顯露出來。人在鏡中看見自己的真面目時(如果他不是瞎子),他將大吃一驚,完全憎惡自己。這就是悔改的徵兆。

    上帝的律法也可比做一座大山,是罪人攀登的目標,但罪人卻無法攀登上去。律法要求罪人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上帝(可十二30),但是誰能辦得到呢?上帝的律法要求罪人像上帝一樣的完全(太五48),但這絕非罪人的能力所能及。罪人面臨自己無法達成的事情,他是絕望無助的,如同陷在一個失望的泥沼中,不得不喊著說:「禍哉,我滅亡了。」這是悔改的呼聲。

    上帝的律還可比做一個行刑者。聽起來似乎太偏激,但實際上還不夠強烈。律法不單只像一個行刑者,實際上它就是一個行刑者;律法不單只以死威脅犯法的人說:「你破壞我,我就破壞你。」同時也將這句話見諸實行。當上帝定意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亦即宣佈了一項不可逃避的律法。凡違反上帝律法的人必定死,這句話的本身就是上帝的律,因為犯罪就遠離上帝,遠離上帝就是死。這樣,上帝的律不單在罪人身上宣判死刑,也實施這刑罰,使徒保羅說:「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羅七10),他心中所存的就是這個想法。當罪人碰到這行刑者,除了向上帝大聲呼求上帝的憐憫之外,他還能做什麼呢?這就是悔改。

教會之責任

   教會傳悔改之道(1)-悔改與上帝的忿怒    ,  教會傳悔改之道(2)-悔改與上帝的律法   , 

   教會傳悔改之道(3)-悔改與上帝的恩典 ,

   教會傳揚福音(1)-上帝愛世人 , 教會傳揚福音(2)-基督為罪人死  ,

   教會傳揚福音(3)-主不喜悅惡人死亡   ,

   基督教會的榮耀就是去傳揚上帝恩典的福音(1)-父上帝計畫救恩   ,

   基督教會的榮耀就是去傳揚上帝恩典的福音(2)-聖子成就救恩   ,

   基督教會的榮耀就是去傳揚上帝恩典的福音(3)-聖靈實施救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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