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 星期三

庇烏第四的信條

一,我某某,謹以堅定信仰,相信並宣認神聖羅馬教會所用信經內所包含的一切事和件件事,即︰

(在此述西方式的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全文,請參第一章第二節。)

二,我極其堅決地承認並持守使徒和教會的遺傳,以及此教會其他一切典禮和規章。

三,我又照著我們神聖的母會歷來所持的意義去接受聖經,那評判並解釋聖經真諦之權,乃是屬於此教會的;並且我決不違反教父們一致的意見去接受並解釋聖經。

四,我又宣認在新律法中有七個真正的聖禮,是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也是為人類得救所必需的,但不是為每人所必需的,即洗禮,堅振禮,聖餐禮,告解禮,臨終膏油禮,授聖職禮,婚姻禮;我宣認它們是頒賜恩典的;而其中之洗禮,堅振禮,和授聖職禮,若重復行之,未有不犯褻瀆神聖之罪的。我又接納並承認公教用以隆重舉行上述各種聖禮的既定禮儀。

五,我接納天特會議一切關於原罪和稱義所規定並宣布的事。

六,我又宣認在彌撒中有一種真正,適當,和挽回的祭,為活人死人獻給上帝;在最神聖的聖餐中實實在在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心靈和神性;而且餅的全部實質改變成了的身體,酒的全部實質改變成了的血;公教稱這種改變為化質。

七,我又宣認單領餅酒二種中之一,便是完全領受基督及真聖禮。

八,我堅持有煉獄,其中所拘留的靈魂可得信徒幫補之助。照樣,我堅持那與基督掌權的聖徒當受尊敬和呼求,而他們也替我們向上帝代禱;並且他們的遺物也當受尊敬。

九,我極其堅持應有基督和終身為處女的上帝之母以及其他聖徒的像,並應予以適當的尊敬。我又堅持基督將寬赦之權留在教會中了,而使用寬赦,乃是對基督徒最有益的。

十,我承認神聖,使徒,大公的羅馬教會,為眾教會之母,我宣誓應許真實服從羅馬的主教,為使徒之首聖彼得的繼承者,並為耶穌基督的代理者。

十一,我又不懷疑地接受並宣認其他由神聖教條和普世會議,尤其天特會議所規定所宣布的諸事;我又斥責棄絕並咒詛凡與之相違反的事,和已為教會所斥責棄絕並咒詛的諸般異端。

十二,我如今自願宣認並真誠持守公教的這真信仰,在它以外沒有人能得救;我又應許靠天主的幫助,要終身恆心完全持守並宣認此信仰。我又要盡力使我的百姓或屬下持守,宣揚,並教導此信仰。我為此而應許而宣誓願天主和天主的這些聖福音書幫助我。

天特會議的決議為意大利,法蘭西,西班牙,葡萄牙,尼得蘭,波蘭,及日耳曼帝國內的天主教所承認,但這些國家大都保留皇室的特權。

以下乃擇要而譯,而非全譯,並且將關於改革法規的教條大都省略不譯。至於內中所引經文,乃根據武加大譯本。

 

 

2022年4月19日 星期二

神學人學哲學之目的

 

    提到「思想」必定涉及判斷和推理,哲學是這樣,神學也是這樣。我們常常將「思想」與「主張」混淆在一起,以致於無法把基督教的世界觀和聖經的理據說明清楚。正如保羅宣講死人復活,不單是一個主張,是表達一個全新的基督教理念,是與希臘哲學有別的「基督教思想」。

 

    我們學習哲學的目的是要把神學的命題,清晰的表達出來。神學是一種思想,它涉及對象是上帝的啟示;也涉及推理活動,即神學命題的邏輯性。而神學既是思想必然和判斷有關係,判斷是「知識」方面的活動,並不與「情緒」糾葛在一起。我們必須依照神學思想的進路,按邏輯思維,尋求出神學知識的合理性。

 

    說到此我們對於教父們建立「三位一體」教義,是花了三百多年從聖經啟示、文學根源、邏輯思維,為依據推論出來,其中所涉及的辯論,正正是基督教思想的特色。

 

    我們在此有一個結論,就是我們可以有一個神學主張,但是必須建立神學思想來說明之,如此才能帶領人進入信仰之中。

 

 

 

對護理論的曲解

 

一、預知說

       此種見解,乃為若干初期教父所倡。其實上帝的護理,既非預知的先見,也非住定的天數,乃是上帝為實施他創造奇工繼續的作為。雖然護理與天命不能絕對分開,卻應當把它們彼此分辨。因為一則為上帝內在的護理(immanent providence),一乃上帝超越的護理(transcendent  providence),未可混淆。

二、超神論

 照超神論的說法,上帝對于宇宙萬物的關懷,並非普遍的,特殊的,也非永遠的,乃是籠統的。他們以為,當上帝創造世界之時,他就賦予世人某種不可剝奪不可讓與的特性,在不變的法則之下,用他們先天的權能,自行努力,達成他們的目的與志願,上帝不加過問;簡直讓他們自生自減。或者說,上帝只是對世事加以大體的監察,只是默守成法,虛應故事,並不真正特別的關切;亦非身歷其境,作世人「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六1);簡直是隔岸觀火,袖手旁觀。世界好似一架 機器,上帝只是叫它自由轉動,並不對世人引導指示,時時看顧,處處看領。

       這種超神論的護理觀念,乃是伯拉糾異端的特質,也為羅馬天主教神學家所採用,又為蘇西尼派異端(Socinianism)所倡導,以及阿敏念派的基本錯誤。到了十九世紀,超神論者,披上十八世紀哲學的外衣,仗著進化論以及自然科學的護符,以新的姿態出現,強調萬物不變的一致性,乃受一種嚴格的萬古不易的鐵律(自然法)所支配。

       此說把宇宙視為一種能夠自行支持的機械的結構,上帝創造世界以後,上帝就從他自己所創的宇宙撤退,讓它自生自滅。此說在十七十八世紀,乃為英國的赫伯脫(Herbert)、柯林斯(Collins)、丁台兒(Tindal)、浦霖勃浴克(Bolingbroke)所倡導。特別赫伯脫爵士,他乃為此說之首倡者,使它系統化。他在一六二四年刊行《真理論》(De Veritate)一書。他自以為曾經得到上帝特別從天上賜給他的啟示。他申敘上帝向他啟示的經過說,他曾求上帝向他顯神蹟,他就聽到一個高大而又柔和的聲音,從天上對他說,鼓勵他發表他的著作,硬要他宣示上帝的旨意。因為世界一半人類不能得到任何啟示,上帝既不能對一個民族有何作為,便做在他一個人身上。

超神論乃是過分誇大上帝超越性所發生的「過猶不及」的偏差。結果這種學說乃把上帝變成一位缺席者,曠廢職守,閑散度日,不足世事。在「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創二1-2)從此以後,上帝就撤離世界,坐觀世界,聽其自然,不再過問。

       超神論注重自然法,認為乃是不可違背的,故又稱「自然神論」;而把世界視同機器。他們的上帝乃似印度教的「梵天」或「婆羅摩」(Brahma),乃是一種虛空的觀念。

勃羅斯氏(Bruce)在其《辯道學》中說︰「超神論的上帝,把世界造好以後,便任其自然。祈禱是不能得到應允的。超神論的人性觀,乃和伯拉糾派異端一樣。死亡便救我們和肉體分離,他們不信複活,但以為肉體是不朽不死的。

赫伯脫爵士(為詩人喬治赫伯脫之兄弟)(George  Herbert  of  Bemerton)之見,乃代表此說之興起,浦霖勃洛克之見乃代表此說之沒落;丁台耳則認為特殊啟示乃是不需要的,不可能的,而且無可証驗的;因此妄以為自然宗教已是足夠,尤複超越其他宗教。

       超神論乃有很多可議之處︰

一則此說乃是建立一種謬誤的類比論(ana1ogy)上面;

二則此說乃是一種神人同形同性論(anthropo morphism);

其三,此說乃否認上帝的創造以及他對世界歷史的護理,請分論之︰

       1.此說乃建立在一種謬誤的類比論上面──人類造一只能夠自動的手表;但其所以能造,乃因利用各種先存的力量,例如︰萬有引力、伸縮力、彈力,以及凝聚 力。所以超神論如果要把宇宙比作機器,便必須考慮,這些力量乃都是上帝護理所施的奇功。

       超神論者以為宇宙乃能永遠自動的,這種學說,已被近代「能力消散說」(the dissipation of energy)所否認駁斥。超神論者卻相信宇宙永遠自動,所以上帝好像一個人造了房子以後,就離開房子,把房子鎖上,把他自己關在外面;還要把他自己的手捆綁起來,確保永不再用鑰匙開門,天下寧有此理。倡是說者,即和此人相似,乃非愚即妄﹗超神論和泛神論,二者乃各有所偏,前者把一位全知全能,無處不在的上帝,降為一個神人同形同性的有限的人;泛神論者則否認有限的宇宙或把宇宙和無限的上帝混為一體。

       2,此說乃是一種神人同形同性論──雖然他們聲稱,他們的學說,並不含有此種思想,但此說既認為上帝不問世事,實在無法否認。上帝「創造諸世界」以後,還「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2-3),可見他並非不理世事。「托住萬有」,便含有特殊性,乃是無微不至的,上帝乃是無處不在的,無所不知的,無所不能的。他不像世人,不勝繁劇,要想在創世以後,交卸責任,由世人自理,而且把托住萬有的重任,變成他喜樂的根源;他無盡藏的豐滿的生命,絕不會像世人那樣以「托住萬有」視為重擔。上帝更不會把他的兒女生出以後,便把他們遺棄;他既是「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一28)並且我們「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高敦氏(Gordon)甚至說︰「被世人所輕賤的人,上帝仍是關愛他。」

主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

他乃是人類的救主。此派以上帝比人,實屬比擬不倫﹗

        3.此說乃否認上帝的創造以及他對世界歷史的護理──超神論者說上帝創造世界以後,便不再管世事,但是事實上聖經明明說,他接著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 人」(創一27),並且「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他還要令世人「重生」,「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所以「必須重生」(約三 3-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上帝,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林後五17一18);又使聖徒和上帝可有靈交,信徒祈禱蒙上帝奇妙應允。上帝又「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他顯明深奧隱密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他同居。」(但二21一22)

在教會歷史和世界歷史裡面,尤在在可以看到上帝豐富的智慧知識,他的判斷,和他的蹤跡(參羅11:33)。凡此種種,乃都是無可否認的事實,超神論者認為上帝乃不理世事,乃是顯然不符事實的謬論。

       超神論以為上帝不理世事,否認上帝的護理,其結果勢將與無神主義殊途同歸。「超神論的缺陷,可從兩方看︰就人的方面來說,超神論者把世人視為孤立的個人,而不知上帝的內在性,使人類可以相契相合;就上帝的方面來說,此說使人與上帝分離,因為他們的神既不理世事,神人之間,僅有外表的關係。」

世人不能與上帝在靈裡的交通,祈禱也不蒙應允。上帝乃在宇宙之外,對世人的命運,不加直接干涉操縱,乃是聽其自然,不加護理眷顧。一切事象,乃均自然發生,有不變的法則,無超自然的神蹟奇事;既不信祈禱可獲上帝的應允,也不信有屬天超凡的啟示。他們的宗教觀,乃是自然的,而非超凡的。世人對上帝的關係,僅為道德的,不是屬靈的,故無崇拜之必要。總之,超神論的上帝乃超越世界,與世人不相關,所以對上帝乃抱一種「敬而遠之」的態度,口說有上帝,心實無上帝。

三、泛神論

 泛神論以為上帝和世界,並無分別。從唯心論的觀點說,世界乃貫注在上帝裡面;從唯物論的觀點說,上帝乃並吞在世界裡面,或寓於宇宙之內。無論從何觀點來說,他們不容有世界創造之說,謂有限之物,乃出自無限;有限無限,實同屬一源。

泛神論雖也講護理,但是他們的所謂護理,乃僅為自然的運行,無非是上帝自我 的啟示,絲毫不容次因(second  causes)獨立的作為。一切既都為自然的運行,照此觀念,則超自然的事,乃不可能;或說自然的和超自然的乃是相同的,一而二,二而一。各人自由自決的意識,乃是一種不可能的幻想;道德的責任,亦屬一種虛構的想像;而祈禱與敬拜,尤為愚夫愚婦的迷信﹗

神學界對於泛神論的危險,向加提防;不幸現代的所謂新神學,藉著上帝的內在論,侵害教會與神學院,其一,否認上帝的位格,把他從寶座上趕下來。其二,否認「道成肉身」,剝奪主耶穌基督的神性。其三,主耶穌既無神性,於是把「上帝人化」,遂本「人皆可為堯舜」之義,提倡「人類神化」,甚至「神死神學」,不必敬拜上帝,悔改歸主;因是強調「自我神化」(se 1f -deification),人類可以自救,而且可以成上帝。此僅從神學方面來說,此外對於哲學方面、道德方面,以及社會方面,此說也有很大不良的影響。

四、連續創造說

此派以為宇宙乃為時時刻刻繼續不斷新創造的結果,乃由美國新英倫神學家愛德華茲(Edward)、霍柏金斯(Hopkins)、伊孟斯(Emmons)等 和德國的羅德(Rothe)所倡導。

       愛德華茲引戴勒(Dr. Tay1or)之言說︰「上帝乃為萬物之原型,以及一切自然造化唯一的原因。」他自己也說︰「上帝支持他造的萬物,維系它們繼續生存。」繼續創造說認為一 切勢力(forces)都是意志,但此派之誤,乃在以為一切都是上帝的意志,殊不知也有人的意志。

此說乃有很多可議之處。一則違反意識的見証;二則忽視上帝的真實、慈愛與聖潔的屬性;三則流為泛神論和無神論︰

   1.違反意識的見証──當我們為執行最初的決議之時,和經常所做的工作,所有的作為並非全然重複,而乃為完全不同的意志的運行。

繼續創造說之誤,已遭很多學者的駁議。例如賴特(Ladd)氏在其所著的《精神哲學》一書中說︰「整個世界乃時時刻刻推陳出新」,但這並非「繼續創造」。

所以渥維特氏(Ovid)在其所著《思辨哲學》一書中說︰「繼續創造論者所用的創造一字,乃為一種濫用的術語。繼續創造乃為一種謬妄的學說,我們自己的意識可以証明,因為並非都是上帝的旨意;且正相反,世人往往背性滅義,作悖逆之事。我們不能把整個宇宙或宇宙的任何部分視為乃和上帝為一體,上帝也不是一位 退休的建築師,……」

   2.蔑視上帝的真實、慈愛聖潔的屬性──倘無有限的個性客觀的存在,此乃與上帝的真實相衝突;倘世人沒有真正的自由與生命,則上帝和世人之間不能有愛心的交契;倘上帝的意志是宇宙間唯一的勢力,則勢將無由維護上帝的聖潔,並且世人的犯罪作惡,將認為乃由他指使,豈非把上帝當成世人作惡的罪魁。照這種學說,將無法說明各人的身分。愛德華茲以之歸於上帝獨斷的天命,於是上帝可以使亞當的後裔與其先祖合一,並且應對他的罪負責,以為這樣就可解釋原罪問題。他用上帝獨斷的天命來解決這個問題,不但強詞奪理,尤且與上帝的真實、慈愛與聖潔的屬性大相抵觸,寧有是理。

   3.此說可能流為泛神論──照上文所論,超神論流為無神主義,與無神主義異曲同工;繼續創造說,勢將流為泛神論。照前文所論,他們謂一切勢力,都是意志,而且一切都是上帝的意志。上帝的意志,既是無所不包,是則我們的意志勢將和上帝意志合在一起;而一切心物,便要成為一個「勢力」。在這種現象之下,則上帝便失去他明顯的位格和存在,並和宇宙萬物成為一體;而世人亦將失去其自由和道德的責任,此乃犯了泛神論的同病,乃與泛神論異曲同工。

 

 

第二十九章 論獨身、婚姻、和經濟

 凡從上帝領受獨身恩賜,而能心清意潔的人,要存心謙卑淳樸,以保守獨身,服侍上帝,而不自以為是人上人。人若無此種恩賜,應記得使徒的話說:「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

婚姻(為防止淫亂)是由上帝設立的,祂大大賜福婚姻,使男女不可分離地結合在愛情和諧中共同生活(太19:5)。婚姻是可尊重的,床也不算是污穢的(來13:4,林前7:28)。

多妻制,和反對第二次結婚的人,都被定罪。

結婚應存敬畏主的心,取得父母或其代表同意,並且要符合設立婚姻的本意。婚禮要在教會中用祈禱和祝福舉行。

小孩應由父母教養,敬畏上帝(提前5:8),並且學習謀生之術。

我們反對人禁止嫁娶,或間接蔑視婚姻為不聖潔污穢的事(提前4:1)。我們痛恨污穢的獨身,秘密和公開的淫亂,以及假冒為善者虛偽的節慾。

我們不禁止人有財富,也不輕侮富人——假如他們敬畏上帝,並且善用錢財。

 

第二十八章 論教會的產業及其正當的使用

 教會的財產當用於維持公共崇拜、學校、教士、和教師、並幫助貧窮人。

教會財產因無知或貪吝而誤用妄用,便是褻瀆聖物,急宜予以改革。

 

第二十七章 論禮儀、和可有可無之事

 猶太人的禮儀律是引導他們到基督面前的師傅和保母。基督是真解放者,將禮儀律廢除了,所以信徒不再在律法之下,乃在福音的自由之下。使徒不將猶太人禮儀的重擔加在新皈依者身上(徒15:28)。教會愈多禮儀,人便愈遠離基督徒的自由和基督本身,而無知者在禮儀中尋求那本當用信心在基督裡所尋求的。我們只要有少數符合上帝之道和純潔合適的禮儀便足夠了。

古代教會和現今存在我們當中的不同禮儀,不必阻礙教理和信仰的合一與和諧。在無關善惡,可有可無的事上,教會常常有自由取捨權(林前8:10;10:27以下)。

 

第二十六章 論信徒的埋葬,對死者的關懷、煉獄、和魂魄顯現


信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在末日要復活,必須照情理舉行喪葬,免除一切迷信,並且要用慈心照顧他們的親屬、孤兒、和寡婦。

我們相信信徒死後直接歸到基督那裡,並不需要活人的祈禱。不信者被撇棄到地獄,無法逃脫。

煉獄教理違反聖經,並違反藉基督而有的完全贖罪和洗淨(參5:24;13:10)。

關於死者魂魄向活人顯現,請 求他們想辦法解救的奇談,我們斷定為妄誕魔鬼的欺詐。主禁止行巫術(申18:10);並且有話告訴財主說,他的弟兄們在世若不聽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16:31)。

 

 

第二十五章 論教導,與病人慰問

教會非常關心將宗教教訓,尤其將十條誡,使徒信經,主禱文,和聖禮的性質教導青年。教會也應使小孩領受聖道訓練。

牧師主要責任之一在訪問,安慰,激勵病人,並私自和在公眾前為他們禱告。但我們否認教皇派的臨終膏油禮。

 

 

第二十四章 論節期、禁食、和肉類的選擇

 主日,自使徒時代以來,專是為敬拜上帝和安息之用。但我們是用基督徒的自由,而非猶太人的迷信去遵守它,我們也不信一日本身較別日為聖。

此外若會眾要記念主的降生、割禮、釘死、復活、和升天,以及聖靈降臨,我們大加讚賞。我們 雖然記念聖徒並勸勉人傚法他們的德行,但是我們棄絕那為尊榮他們所規定的節期。

基督徒真實的禁食在乎節制、警醒、自治、和刻苦,好叫我們易於服從聖靈。這種禁食有助於祈禱和德行。

在遭災難時應有指定的公共禁食,於時大眾應禁食直到晚上,將全部時間用於禱告,和懺悔。這種禁食為先知提及了(珥2:12以下),是在教會遭苦難受逼迫時應當實行的。私人禁食則由各人自定,使自己靈魂得益處。

一切禁食應出於 自由和甘願的心,用真實謙卑心去遵守,以便消除情慾,並更加熱心服侍上帝,卻不可為求人的喜悅,或功德去遵行。

四十日的禁食(大齋節)由來很古,但並未由聖經吩咐,所以不應強迫加在信徒的良心上。在初期教會,關於禁食時間有很大的差異和自由,正為我們從受任紐和教會史家蘇格拉底所得知 的。

論到肉體的選擇,我們認為在禁食中應當禁絕足以刺激肉體情慾的飲食。可是上帝的一切造化都是好的(創1:31),可以無分畛域加以使用,但要有節度,並用感謝心去領受(林前10:25;多1:15)。保羅稱禁止吃肉為鬼魔的道理(提前4:1以下),並且斥責凡用過度的克制以求取得聖潔名聲的人。

 

第二十三章 論教會的祈禱、歌詩、和祈禱的時辰

 集會所用公共祈禱應當用大家懂得的方言。每一祈禱只可奉基督的名向上帝禱告,而不可向著聖徒或奉他們的名禱告。各教會可以自由使用異於通常方式的祈禱。那認為必須在特殊空間或時間內祈禱的迷信,是不可有的。在公共集會中應當避免冗長的禱告。歌詩並非是不可少的,但是合法的,相宜的,祈禱的時辰,聖經既無規定,古代也無所聞。

 

第二十二章 論教會的集會

人人私自讀經得受教育,這是合法的,正當的。同時為求維持宗教,必須要有定規的公共崇拜。舉行公共崇拜應當合法,有規律,造就人,並使用會眾所懂得的言語。

第二十一章 論主的聖餐

 聖餐是基督給信徒所設立的靈宴,在其中祂藉我們的真信仰將祂自己的血與肉滋養我們直到得永生。它又是我們對救贖的感恩紀念。它向我們表明並印證那賜與人類的最大恩惠和福分,那就是祂實在舍祂的肉,流祂的血,使我們的罪得赦,因為祂的血肉是真飲食(太26:20以 下;路22:19;林前11:21以下;約6:51以下)。

這種吃不是屬肉體的和迦百農派的,光用口腹吃,而是屬靈的,即藉靈用信仰吃。所以這裡吃喝的意思乃是到基督跟前來信祂。

在靈魂每日與基督相交而有屬靈的吃喝以外,還有屬聖禮的吃喝,信徒藉此不僅內心分享基督,也在主的桌前領受祂體血有形的表號和印證。他在領受表號時也一同領受所表的。他從屬靈食物得滋養健壯。表號也確實保證基督不僅為一般人死了,也為每一相信的受餐者死了。此外,我們分享這個聖禮,就遵行了主的吩咐,記念祂贖罪的死,感謝祂偉大的救贖,並在會眾面前公開承認我們的信。

但凡不配和沒有信心領受的,僅是領受有形的表號,吃喝自己的罪罷了(林前11:27以下)。

所以我們不把基督的體血與餅酒聯合,以致說餅即體,或說基督的身體藏在餅以下,而應當在餅的形式之下受敬拜,或說凡領受表號的也必領受所表的。〔反信義宗學說〕基督的身體在天上父的右邊(可 16:19;來8:1;12:2);因此我們必須向天心神嚮往。

然而,信徒領受聖餐時,主卻臨在他們當中。基督如公義的太陽與我們同在,不是屬肉體地,而是屬靈地使我們生氣勃勃。祂在最後晚餐中明說祂自己要與我們同在(約14—16),因此我們所領受的,不是一種缺少基督的晚餐,而是一個不流血的,神秘的晚餐。

再者,主晚餐叫我們記得我們乃是祂的肢體,應當與眾弟兄和睦相處,在聖潔生活中生長並且恆忍。

所以我們應當自己省察我們的悔改,和在基督裡的信心。

我們舉行聖餐,外表上要遵照原來的形式,宣讀上帝的話,虔誠祈禱,仿主的動作去擘餅分酒,吃喝主的體血,記念祂的死,感恩,並與弟兄們聖潔地再合而為一。

我們不讚成那違反主明顯的命令:「你們都喝這個」(太 26:27),而不將杯分給平信徒的辦法。

彌撒已從有益的禮變為一種虛空的炫耀,並被各種弊病圍繞著,因此理當予以廢棄。

 

第二十章 論聖洗

 洗禮是由基督設立的(太28:19;可16:15)。教會只有一個洗禮。人一生只須受洗一次。洗禮是我們被立為兒女永遠的印證。奉基督的名受洗,就是被接入所立的約,上帝的家,和上帝的眾兒女中,叫我們因基督的血得以洗淨,可以有新生的樣式。我們的內心是被聖靈重生,但是公開用洗禮接受這些福分的印證。水洗去污穢,使身體暢快;上帝的恩典也洗淨靈魂。

洗禮使我們與世界分離,而獻給上帝。我們在洗禮中宣認信仰,應許順服上帝。我們被列入基督聖潔的隊伍中,與世界、肉體、和魔鬼作戰。

人在洗禮上所添的,即如使用祛邪術、燭光、油、鹽、和唾液,都由我們認為非必要的。

洗禮不可由女人或產婆施行,而當由牧師施行。

我們將凡拒絕信徒的小孩受洗的人定罪。因為小孩屬於上帝的國,並且是在上帝的約中,我們為什麼不將此約的表號給他們呢?所以我們不是重洗派,並且與他們沒有來往。

 

第十九章 論基督教會的聖禮

 聖禮是上帝所設立神聖的禮,作為祂應許的表號和印證,藉以加強我們的信心,又是我們向祂虔誠奉獻的表達。聖禮只有兩個而非七個。羅馬天主教的堅振禮和臨終膏油禮是人所發明的,可以廢除而無損;至於告解禮,授聖職禮,和婚姻禮是神聖有價值的制度,但非聖禮。聖禮的最高惠益是在於基督本身。聖禮包含著基督設立聖禮的話、表號、和所表示的。表號不能過渡到它所表示的,否則它就不成其為表號了。聖禮的功效不在乎施禮者 或領受者配與不配,而在乎上帝的信實。不信者不能接受表號所表示的;但錯處是在人。不過他們的不信並不能廢掉上帝的信(羅3:3)。

 

第十八章 論教會的牧師,及其按立和職分

 此章主張只要有使徒教會所有的職分,便足夠了,但不將以後所有的職分和頭銜定罪。長老和監督或主教被看為同一職分。牧師必須由眾長老用祈禱和按手合法地授職。眾牧師的職權一律平等,但他們決非獻祭的祭司或神甫。他們應該是博學的,虔誠的,但天真純樸較強於那使人高傲的學識。假若他們個人的聲名狼藉,我們不可因此而懷疑他們奉召所講上帝的道和施行的聖禮之功效。

第十七章 論上帝的大公、神聖教會、和教會惟一的頭

 教會只有一個,因此我們稱它為大公的,因它是普世的,遍及世界,綿亙古今,並且不受時空限制。……

……教會除基督以外不能另有什麼頭……它除被基督的靈統治以外,不能被什麼別的精神統治……

…… 教會向來有爭論,並且教會最優劣的博士,對於並非無關重要的事,意見也不免分歧;可是同時,教會並不因此便不是教會了。因為上帝樂意使用教會內的紛爭去榮耀祂的名,表揚真理,並且使不法的事至終可以顯露出來(林前11:19)。

……但我們教訓人,要成為真教會,便要在其中找著真教會的標記。第一和最主要的是要合法地誠懇地傳揚那在先知和使徒的著作中所留給我們的上帝的道,引導我們歸向基督……

……正如當世界被水滅沒時,凡在挪亞方舟之外的,沒有一個逃脫的;照樣,我們相信凡在基督──祂在教會中將自己賜給選民──之外的,不能確實有救恩:所以我們教訓人,凡要得救的,決不可離開基督的真教會。

……上帝的教會可以稱為看不見的;這不是說,它所包含的人是看不見的,乃是說,它向肉眼隱藏著,只為上帝知道,不為人分辨出來。

再者,凡記在教會名冊上的,不都是聖徒,和活潑真實的教友。因為有許多人是假冒為善的……

…… 教會的真理和合一……不在乎外表的禮儀,而在乎大公信仰的真理和合一……

第十六章 論信仰和善行,它們的賞賜和人的功德

 基督教信仰不是人的意見和信念,而是一種確實的信靠和心中明白堅定的同意;它是對聖經和使徒信經裡所陳述上帝的真理,尤其是對上帝的本身及其應許和諸應許的終極基督耶穌,一種最可靠的領悟。這種信仰是上帝白白的恩賜,是祂由於恩典以福音的傳 講和有信仰的禱告為工具,藉著聖靈賜給祂選民的。這種信仰程度不同,能以生長;因此使徒們禱告說:「求主增加我們的信心」(路17:5)〔隨後引證來 11:1;林後1:20;腓1:29;羅12:3;帖後2:3;羅10:16;徒13:48;加5:6等。〕

我們教訓人,善行乃是藉聖靈從活潑的信仰發出來,由信徒按照上帝的道之意旨和標準行出來的(彼後1:5以下;帖前4:3,6)。

行善不是為得永生,因為永生是上帝白賜的;也不是為誇耀,或出於自私,因為這是主所拒絕的(太6:2;23:5);而是為榮耀上帝,裝飾我們的聖召,表示我們對上帝的感謝,並造福我們的 鄰舍(太5:16;弗4:1;西3:17;腓2:4;多3:14)。

所以,我們將藐視或認善行為無用的人定罪。

上帝悅納我們因信仰所行的善(徒10:35;西1:9,10)。祂也厚厚賞賜善行(耶31:16;太5:12;10:42)。但我們不將此賞賜歸於接受者的功德,而歸於上帝的善良和信實,祂雖不欠受造者什麼,可是祂將應許和恩典賜給我們。就令我們遵行了一切,還是無用的僕人(路17:10)。我們要同奧古斯丁說,上帝在我們裡面所表彰褒獎的無非是祂的恩賜,而非我們的功德。我們所有的都是領受的(參林前4:7)。

所以,我們將凡「主張人有功德,而廢棄上帝恩典」的人都定罪。

 

第十五章 論信徒實在得稱為義

上帝稱人為義是指祂赦免人的罪,免除人的愆尤和刑罰,接納人進入恩典(羅8:33;徒13:38;申 25:1;賽5:23)。

我們本來都是罪人,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是該死的,但靠那為我們釘死並復活的基督之功德,得以稱義了。

所以我們同使徒保羅教訓人,並且相信,罪人稱義,惟獨靠信仰基督,而不是靠遵行律法,也不是靠行為(羅3:28;4:2以下;弗2:8,9)。

我們不把稱義分割,使之一部分歸於上帝或基督的恩典,一部分歸於我們的行為和功德,完全地歸於那因信在基督裡而有的上帝的恩典。

 

 

第十四章 論悔改和改正

 實在的悔改乃是真心歸向上帝和諸般良善,並嚴格地拒絕離棄魔鬼和諸般邪惡。我們明說,這種悔改是上帝白白的恩賜,而不是我們自己力量的作為……

人在上帝面前私下認罪,或在教會中公開向上帝面前認罪便足夠了;為求罪得赦免並不必須向神甫耳語認罪,而由後者按手在頭上宣赦;因為我們在聖經裡找不到這種吩咐或例證……若有人被罪惡的重擔和困擾的試探所壓倒,私下向教會的牧師,或熟悉上帝律法的兄弟徵求意見、指導、或安慰,我們並不嫌棄。我們也完全認可在教會和聖會中所慣有的普通和當眾認罪,為符合聖經的。

論到主交給使徒的天國鑰匙,他們(教皇派)信口開河;他們把這些鑰匙造成刀劍、槍矛、王節、和冠冕,以及駕臨於王國和人的身靈以上的全權。但我們依照上帝的話要正直斷定說,當真受了召的牧師傳講福音時,即教訓、勸勉、指摘、並規範所交付給他們牧養的人時,他們就持有,並運用這些鑰匙……

所以我們將新舊諾窪天派(Novatians)和迦他利派(Catharists)定罪,尤其將教皇心勞日拙的告解教理定罪。我們用西門彼得的話(徒8:20-21),來反對教皇出賣聖職和贖罪票……

我們也拒絕那些想靠自己補罪的人……

第十三章 論耶穌基督的福音,及福音的應許、精意、和字句

 


律法惹動忿怒,宣佈咒詛(羅4:5;申27:26);福音宣佈恩典和福分(約1:17)。可是,以前生活在律法以下的人並非完全沒有福音,而是有偉大的應許(創3:15;22:18;49:10)。這些應許一部分是屬世的,一部分是屬靈和永遠的。先祖因福音的應許在基督裡得了救。

就狹義說,福音乃是靠基督得救的好消息,我們在祂裡在有赦免、救贖、和永生。因此四福音書作者所載基督的歷史合適地稱為福音。

福音與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相比似乎是新教理,甚至今日教皇派便如此稱呼它;但它在事實上是最古老的教理,因為上帝自永恆便預定藉基督拯救世人,而在福音中把這計劃啟示出來了(提後1:9,10)。所以人若稱我們對福音的信仰為新奇,乃是大錯特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