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 星期二

第二十九章 論獨身、婚姻、和經濟

 凡從上帝領受獨身恩賜,而能心清意潔的人,要存心謙卑淳樸,以保守獨身,服侍上帝,而不自以為是人上人。人若無此種恩賜,應記得使徒的話說:「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9)。

婚姻(為防止淫亂)是由上帝設立的,祂大大賜福婚姻,使男女不可分離地結合在愛情和諧中共同生活(太19:5)。婚姻是可尊重的,床也不算是污穢的(來13:4,林前7:28)。

多妻制,和反對第二次結婚的人,都被定罪。

結婚應存敬畏主的心,取得父母或其代表同意,並且要符合設立婚姻的本意。婚禮要在教會中用祈禱和祝福舉行。

小孩應由父母教養,敬畏上帝(提前5:8),並且學習謀生之術。

我們反對人禁止嫁娶,或間接蔑視婚姻為不聖潔污穢的事(提前4:1)。我們痛恨污穢的獨身,秘密和公開的淫亂,以及假冒為善者虛偽的節慾。

我們不禁止人有財富,也不輕侮富人——假如他們敬畏上帝,並且善用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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