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 星期二

第十六章 論信仰和善行,它們的賞賜和人的功德

 基督教信仰不是人的意見和信念,而是一種確實的信靠和心中明白堅定的同意;它是對聖經和使徒信經裡所陳述上帝的真理,尤其是對上帝的本身及其應許和諸應許的終極基督耶穌,一種最可靠的領悟。這種信仰是上帝白白的恩賜,是祂由於恩典以福音的傳 講和有信仰的禱告為工具,藉著聖靈賜給祂選民的。這種信仰程度不同,能以生長;因此使徒們禱告說:「求主增加我們的信心」(路17:5)〔隨後引證來 11:1;林後1:20;腓1:29;羅12:3;帖後2:3;羅10:16;徒13:48;加5:6等。〕

我們教訓人,善行乃是藉聖靈從活潑的信仰發出來,由信徒按照上帝的道之意旨和標準行出來的(彼後1:5以下;帖前4:3,6)。

行善不是為得永生,因為永生是上帝白賜的;也不是為誇耀,或出於自私,因為這是主所拒絕的(太6:2;23:5);而是為榮耀上帝,裝飾我們的聖召,表示我們對上帝的感謝,並造福我們的 鄰舍(太5:16;弗4:1;西3:17;腓2:4;多3:14)。

所以,我們將藐視或認善行為無用的人定罪。

上帝悅納我們因信仰所行的善(徒10:35;西1:9,10)。祂也厚厚賞賜善行(耶31:16;太5:12;10:42)。但我們不將此賞賜歸於接受者的功德,而歸於上帝的善良和信實,祂雖不欠受造者什麼,可是祂將應許和恩典賜給我們。就令我們遵行了一切,還是無用的僕人(路17:10)。我們要同奧古斯丁說,上帝在我們裡面所表彰褒獎的無非是祂的恩賜,而非我們的功德。我們所有的都是領受的(參林前4:7)。

所以,我們將凡「主張人有功德,而廢棄上帝恩典」的人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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