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奉奧斯堡信條的誠懇神學家,與加爾文派他們也惑亂了若干其他神學家之間既有上述對聖餐的爭辯,也就引起了對基督的位格,基督的二性,及其屬性的爭辯。
[陳述爭辯]
這爭辯的主要問題乃是人性和神性的個別屬性是否在基督裡實在彼此相通,並且這種相通到底達到什麼程度。
聖禮派倡議神性和人性在基督裡的合一,事實上並不使二者的特性相通,惟獨使名稱相通。他們說,這合一只使名稱相通,即使上帝稱為人,而人稱為上帝,可是上帝與人性沒有共通點,而在另一方面,事實上人性與神性,如與神性的威嚴和屬性,也沒有共通點。但 路德 博士和贊同他的人堅決反對聖禮派的這個教義。
[肯定的方面]
上帝的教會論基督位格的純正教理。
我們為求對這爭辯更適當地加以說明,並按照我們的基督教信仰加以決定起見,如今清楚地宣認我們的虔誠信仰、教理、和信條如下︰
一,基督裡的神性和人性在一個位格裡,完全合一,結果不是有兩個基督,——一個是上帝之子,另一個是人之子,——而是一個神子人子(路1︰35;羅9︰5)。
二,我們相信,教訓人,並宣認︰神性和人性並非混合為一質,也非一性變為另一性,而是每一性保留固有屬性,而不能變為另一性的屬性。
三,神性的屬性乃是︰全能、永恆、無限,並因其本性和本質,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等等。這些屬性既不是,也永不成為人性的屬性。
四,人性的屬性乃是︰受造有軀體,有血肉,有限量,有苦和死,能升降,能移動,受饑渴,歷寒暑等等。這些屬性既不是,也永不成為神性的屬性。
五,神性和人性既然合一,組成一個位格,所以我們相信,教訓人,並宣認︰這種位格的合一,並非是一種聯合或組合,以致二者之間沒有任何共通點,有如兩塊木板膠著在一起,彼此無所授受一般。反而在這裡上帝與這人真有最高的相通,並且由此位格的合一和從其所產生的最高和不可名狀的相通,而發生凡論到上帝並相信上帝所有屬人性的事,以及凡論到並相信為人的基督所有屬神性的事。這種二性的合一和相通,古代教會的博士已用火與鐵,身與靈合而為一的類比,加以說明了。
六,因此我們相信,教訓人,並宣認︰在這裡上帝是人,而人是上帝。倘若神性和人性真是絕對不相通,那麼這真理便決不能成立了。
因為倘若馬利亞的兒子這個人的人性,不與上帝的兒子在位格上合一,並且除了名字合一以外,別無同點,那麼怎能稱為上帝或至高上帝的兒子呢?
七,因此,我們相信,教訓人,並宣認︰童女馬利亞所懷孕生產的,不只是一個人,而真是上帝的兒子;所以她配稱為上帝之母,也真是上帝之母。
八,因此我們也相信,教訓人,並宣認︰那為我們受苦,受死,埋葬,下到陰間,從死裡復活,升天,並被高舉到上帝的尊嚴和全能的一位,不光是人,而是那以人性與上帝的兒子有密切的,不可名狀的合一和交通,甚至與之合一了的人。
九,所以,上帝的兒子實在為我們受了苦,但這是按照那被取到神格中的人性,如是能為我們受苦,作我們的大祭司,使我們與上帝和好,正如經上(林前2︰8)記著說︰“他們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又(徒20︰28)說︰“我們因上帝的血得蒙救贖。”
十,在這基礎上我們也相信,教訓人,並宣認︰人子是按照的人性實在升到上帝大有尊嚴和權能的右邊,因為當因著聖靈在母腹成孕時,就被取到上帝裡面,並且那時的人性已與至高上帝的兒子在位格上合一了。
十一,基督因位格合一而常有那種尊嚴,但在卑微的境地,放棄了這種尊嚴,因此在年歲,智慧,並上帝和人對的喜悅上,都實在是有增長的。因此,對那種尊嚴不常使用,只在看為美的時候才使用,一直要到復活以後,才完全地,永遠地撇下僕人的樣式,只是沒有撇下人性而得以完全領受,並顯出上帝的尊嚴,這樣就進入了的榮耀(腓2︰6以下)。所以現今不僅在上帝的地位上也在人的地位上,知道萬事,行作萬事,臨於萬物,並將天上,地下,和地底下的萬物都伏在腳下,握在手中。基督自己如此作見證,說(太28︰18;約13︰3)︰“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保羅也說(弗4︰10)︰“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既無所不在,便能行使這權柄及於遍處,也無所不能,無所不知。
十二,既是臨在的,便極易在聖餐中將的真體血分給人。這不是按照人性及其屬性,乃是按照在上帝的右邊和屬性,正如路德按照基督徒要學中基督徒的信仰所常說的。基督臨在聖餐中既非肉體的或屬地的,也非如迦百農派所說的;可是,這種臨在是極其真實的,並且確是屬本質的。因為基督立約的話,是說︰“這是,是,是我的身體,”等等。
我們這信仰、教理、和信條不將基督的位格分裂,如同往昔涅斯多留將它分裂一樣。涅氏否認基督二性的屬性彼此實在相通,因此分裂了基督的位格,如 路德 博士在他論大公會議一書中所明晰揭櫫的。基督二性及其屬性也沒有我們這虔誠的教理混合為一個本質(如優提克斯所荒謬教訓的),而基督位格中的人性也沒有被否認或廢除,其中一性也沒有被改變成為別一性;而是基督在一個不分裂的位格裡永遠是真神真人。這是僅次於三位一體神秘的最主要神秘,正如徒使保羅所說的(提前3︰16)︰我們所有的慰藉,生命,和拯救惟獨有賴於此。
[否定的方面]
棄絕論基督位格與此相反的,虛妄的教理。
所以,我們現在要將以下所提的錯誤條文加以排斥並定罪,因為它們反乎上帝的話和我們基督教的純正信仰。這些錯誤條文即是︰
一,說在基督裡上帝和人不組成一個位格,而是一為上帝之子,一為人之子,如涅斯多留所虛構的。
二,說神性和人性混合成一本質,而人性變成了上帝,如優提克斯所癲狂主張的。
三,說基督不是真實,天然,和永恆的上帝,如亞流所褻瀆宣言的。
四,說基督不具真的人性,有理性的靈魂,和身體,如馬吉安所虛構的。
五,說位格的合一只是名字上的,和稱號上的。
六,說那以上帝是人,而人是上帝的主張,只是一句成語,一種說法罷了︰因為神性與人性沒有什麼實在相同的,而人性與神性也沒有什麼相同的。
七,說那以上帝的兒子為世人的罪死了,並且人子已成為全能者的主張,只是口頭上的屬性交通,而並無相符的事實。
八,說基督裡的人性已成了一種無限的本質,有如神性,並且由於這種注入於人性,與神性有別的本質,基督的人性無所不在,亦如神性。
九,說基督的人性在其實質和本質上,或在屬上帝的根本屬性上,已成為與神性平等的。
十,說基督的人性遍及天地各處;其實這是甚至不應歸之於神性的。
十一,說基督因具有人性,不能用的身體而臨在於一個以上的地方,且不提不能臨在於遍處。
十二,說惟獨人性為我們受了苦,救贖了我們;在受難中上帝的兒子與那人性完全不相通,好像那件事與毫無關係。
十三,說上帝的兒子僅是用神性藉著道、聖禮、和我們所受的諸般苦難臨到在地上的我們,而這種臨在一點也不屬於的人性;因為基督藉受難受死救贖了我們之後,的人性不再關懷在地上的我們。
十四,說取了人性的上帝之子,既然撇下了僕人的樣式,就不再藉著人性,使用人性,去作的全能,所能作的萬事,而只作若干事,並且只在的人性臨在之處才作。
十五,說按照人性決沒有全能,和神性的其他秉賦。他們這樣說,竟敢反對基督明顯的話(太28︰18)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他們又反對保羅的話(西2︰9)說︰“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裡面。”
十六,說按照人性,天上地下最大的權柄固然是已經賜給了基督,並且這權柄比諸天使和萬物所領受的都更廣大,可是,它與上帝的全能並不相通,而上帝的全能也並未曾賜給。於是他們便虛構有一種介乎上帝的全能和受造者的權柄中間的權柄,由於基督的人性高升而賜給了;這權柄一方面是低於上帝的全能,另一方面是高於一切受造者的權柄。
十七,說按照基督屬人的心智,基督所知道的,是有若干限量的,並且除適宜於,並為行使的職分即如審判者的職分所必需的以外,不知道什麼。
十八,說基督甚至現在對上帝和其諸工沒有全備的知識。然而論到基督,經上(西2︰3)記著說︰“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裡面藏著。”
十九,說按照基督屬人的心智,基督不能知道自永恆所有的,現在各處發生的,以及到永恆所將有的。
二十,我們也棄絕並判決有些人把基督的話(太28︰18)“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作可怕和褻瀆的曲解,說︰這是指基督在復活和升天時,的神性得以恢復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好似在卑微時,果然甚至撇棄了神性所有的權柄一般。這教理不僅曲解基督的話,而且重新引進久已被定罪的亞流派異端;至終基督的永恆神性會要遭否認,而凡關於基督的一切,以及我們的得救也會要遭喪失,除非我們用聖經和我們大公信仰的穩固基礎,去堅決反對這種不虔敬的教理。
[陳述爭辯]
這爭辯的主要問題乃是人性和神性的個別屬性是否在基督裡實在彼此相通,並且這種相通到底達到什麼程度。
聖禮派倡議神性和人性在基督裡的合一,事實上並不使二者的特性相通,惟獨使名稱相通。他們說,這合一只使名稱相通,即使上帝稱為人,而人稱為上帝,可是上帝與人性沒有共通點,而在另一方面,事實上人性與神性,如與神性的威嚴和屬性,也沒有共通點。但 路德 博士和贊同他的人堅決反對聖禮派的這個教義。
[肯定的方面]
上帝的教會論基督位格的純正教理。
我們為求對這爭辯更適當地加以說明,並按照我們的基督教信仰加以決定起見,如今清楚地宣認我們的虔誠信仰、教理、和信條如下︰
一,基督裡的神性和人性在一個位格裡,完全合一,結果不是有兩個基督,——一個是上帝之子,另一個是人之子,——而是一個神子人子(路1︰35;羅9︰5)。
二,我們相信,教訓人,並宣認︰神性和人性並非混合為一質,也非一性變為另一性,而是每一性保留固有屬性,而不能變為另一性的屬性。
三,神性的屬性乃是︰全能、永恆、無限,並因其本性和本質,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等等。這些屬性既不是,也永不成為人性的屬性。
四,人性的屬性乃是︰受造有軀體,有血肉,有限量,有苦和死,能升降,能移動,受饑渴,歷寒暑等等。這些屬性既不是,也永不成為神性的屬性。
五,神性和人性既然合一,組成一個位格,所以我們相信,教訓人,並宣認︰這種位格的合一,並非是一種聯合或組合,以致二者之間沒有任何共通點,有如兩塊木板膠著在一起,彼此無所授受一般。反而在這裡上帝與這人真有最高的相通,並且由此位格的合一和從其所產生的最高和不可名狀的相通,而發生凡論到上帝並相信上帝所有屬人性的事,以及凡論到並相信為人的基督所有屬神性的事。這種二性的合一和相通,古代教會的博士已用火與鐵,身與靈合而為一的類比,加以說明了。
六,因此我們相信,教訓人,並宣認︰在這裡上帝是人,而人是上帝。倘若神性和人性真是絕對不相通,那麼這真理便決不能成立了。
因為倘若馬利亞的兒子這個人的人性,不與上帝的兒子在位格上合一,並且除了名字合一以外,別無同點,那麼怎能稱為上帝或至高上帝的兒子呢?
七,因此,我們相信,教訓人,並宣認︰童女馬利亞所懷孕生產的,不只是一個人,而真是上帝的兒子;所以她配稱為上帝之母,也真是上帝之母。
八,因此我們也相信,教訓人,並宣認︰那為我們受苦,受死,埋葬,下到陰間,從死裡復活,升天,並被高舉到上帝的尊嚴和全能的一位,不光是人,而是那以人性與上帝的兒子有密切的,不可名狀的合一和交通,甚至與之合一了的人。
九,所以,上帝的兒子實在為我們受了苦,但這是按照那被取到神格中的人性,如是能為我們受苦,作我們的大祭司,使我們與上帝和好,正如經上(林前2︰8)記著說︰“他們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又(徒20︰28)說︰“我們因上帝的血得蒙救贖。”
十,在這基礎上我們也相信,教訓人,並宣認︰人子是按照的人性實在升到上帝大有尊嚴和權能的右邊,因為當因著聖靈在母腹成孕時,就被取到上帝裡面,並且那時的人性已與至高上帝的兒子在位格上合一了。
十一,基督因位格合一而常有那種尊嚴,但在卑微的境地,放棄了這種尊嚴,因此在年歲,智慧,並上帝和人對的喜悅上,都實在是有增長的。因此,對那種尊嚴不常使用,只在看為美的時候才使用,一直要到復活以後,才完全地,永遠地撇下僕人的樣式,只是沒有撇下人性而得以完全領受,並顯出上帝的尊嚴,這樣就進入了的榮耀(腓2︰6以下)。所以現今不僅在上帝的地位上也在人的地位上,知道萬事,行作萬事,臨於萬物,並將天上,地下,和地底下的萬物都伏在腳下,握在手中。基督自己如此作見證,說(太28︰18;約13︰3)︰“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保羅也說(弗4︰10)︰“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既無所不在,便能行使這權柄及於遍處,也無所不能,無所不知。
十二,既是臨在的,便極易在聖餐中將的真體血分給人。這不是按照人性及其屬性,乃是按照在上帝的右邊和屬性,正如路德按照基督徒要學中基督徒的信仰所常說的。基督臨在聖餐中既非肉體的或屬地的,也非如迦百農派所說的;可是,這種臨在是極其真實的,並且確是屬本質的。因為基督立約的話,是說︰“這是,是,是我的身體,”等等。
我們這信仰、教理、和信條不將基督的位格分裂,如同往昔涅斯多留將它分裂一樣。涅氏否認基督二性的屬性彼此實在相通,因此分裂了基督的位格,如 路德 博士在他論大公會議一書中所明晰揭櫫的。基督二性及其屬性也沒有我們這虔誠的教理混合為一個本質(如優提克斯所荒謬教訓的),而基督位格中的人性也沒有被否認或廢除,其中一性也沒有被改變成為別一性;而是基督在一個不分裂的位格裡永遠是真神真人。這是僅次於三位一體神秘的最主要神秘,正如徒使保羅所說的(提前3︰16)︰我們所有的慰藉,生命,和拯救惟獨有賴於此。
[否定的方面]
棄絕論基督位格與此相反的,虛妄的教理。
所以,我們現在要將以下所提的錯誤條文加以排斥並定罪,因為它們反乎上帝的話和我們基督教的純正信仰。這些錯誤條文即是︰
一,說在基督裡上帝和人不組成一個位格,而是一為上帝之子,一為人之子,如涅斯多留所虛構的。
二,說神性和人性混合成一本質,而人性變成了上帝,如優提克斯所癲狂主張的。
三,說基督不是真實,天然,和永恆的上帝,如亞流所褻瀆宣言的。
四,說基督不具真的人性,有理性的靈魂,和身體,如馬吉安所虛構的。
五,說位格的合一只是名字上的,和稱號上的。
六,說那以上帝是人,而人是上帝的主張,只是一句成語,一種說法罷了︰因為神性與人性沒有什麼實在相同的,而人性與神性也沒有什麼相同的。
七,說那以上帝的兒子為世人的罪死了,並且人子已成為全能者的主張,只是口頭上的屬性交通,而並無相符的事實。
八,說基督裡的人性已成了一種無限的本質,有如神性,並且由於這種注入於人性,與神性有別的本質,基督的人性無所不在,亦如神性。
九,說基督的人性在其實質和本質上,或在屬上帝的根本屬性上,已成為與神性平等的。
十,說基督的人性遍及天地各處;其實這是甚至不應歸之於神性的。
十一,說基督因具有人性,不能用的身體而臨在於一個以上的地方,且不提不能臨在於遍處。
十二,說惟獨人性為我們受了苦,救贖了我們;在受難中上帝的兒子與那人性完全不相通,好像那件事與毫無關係。
十三,說上帝的兒子僅是用神性藉著道、聖禮、和我們所受的諸般苦難臨到在地上的我們,而這種臨在一點也不屬於的人性;因為基督藉受難受死救贖了我們之後,的人性不再關懷在地上的我們。
十四,說取了人性的上帝之子,既然撇下了僕人的樣式,就不再藉著人性,使用人性,去作的全能,所能作的萬事,而只作若干事,並且只在的人性臨在之處才作。
十五,說按照人性決沒有全能,和神性的其他秉賦。他們這樣說,竟敢反對基督明顯的話(太28︰18)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他們又反對保羅的話(西2︰9)說︰“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裡面。”
十六,說按照人性,天上地下最大的權柄固然是已經賜給了基督,並且這權柄比諸天使和萬物所領受的都更廣大,可是,它與上帝的全能並不相通,而上帝的全能也並未曾賜給。於是他們便虛構有一種介乎上帝的全能和受造者的權柄中間的權柄,由於基督的人性高升而賜給了;這權柄一方面是低於上帝的全能,另一方面是高於一切受造者的權柄。
十七,說按照基督屬人的心智,基督所知道的,是有若干限量的,並且除適宜於,並為行使的職分即如審判者的職分所必需的以外,不知道什麼。
十八,說基督甚至現在對上帝和其諸工沒有全備的知識。然而論到基督,經上(西2︰3)記著說︰“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裡面藏著。”
十九,說按照基督屬人的心智,基督不能知道自永恆所有的,現在各處發生的,以及到永恆所將有的。
二十,我們也棄絕並判決有些人把基督的話(太28︰18)“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作可怕和褻瀆的曲解,說︰這是指基督在復活和升天時,的神性得以恢復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好似在卑微時,果然甚至撇棄了神性所有的權柄一般。這教理不僅曲解基督的話,而且重新引進久已被定罪的亞流派異端;至終基督的永恆神性會要遭否認,而凡關於基督的一切,以及我們的得救也會要遭喪失,除非我們用聖經和我們大公信仰的穩固基礎,去堅決反對這種不虔敬的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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