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聖經中有許多經文可用來證明基督之死為所有的人。但是卻沒有一處是絕對教訓普遍救贖的。例如哥羅西書一28保羅提及他的工作是要“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上帝面前”。他絕不是說希望全世界的每一個人都在基督內得以完全。無疑這“各人”是指著上文的聖徒說的,就是二十六節所提的“聖徒”,上帝把這些事向他們顯明。希伯來書二9說︰“叫他因著上帝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這明顯是指下文第十一節的“許多兒子”說的,乃是他們救恩的泉源。聖經是以大眾的話言所寫,而且我們都很自然引用“每個人”,“所有的人”等詞,而其中是含有限制的意義。例如︰英國歷史上著名的海軍大將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大英帝國希望每個人在今日都各盡其職。”我們很清楚看出,納爾遜大將說這一句話時,並不是盼望全世界的每一個人,可以說也不是英國的每一個人都這樣去作,只不過是希望那些與他從事脫拉法格爾海戰的將士都能和他並肩作戰。
在許多普救論派所引之章節中的“一切”並不是指著每一個人說的,乃是指各種的人,猶太人與外邦人,不分國籍、膚色、社會地位與婦人孺子。在新約中有五十幾處提到“眾人”,但其中的意思都有限制,即如︰“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太十22)“因為他們都以約翰為先知”(太二十二26)。“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眾人各歸各城,報名上冊”(路二1-3)。“百姓指望基督來的時候,人都(all)心裡猜疑”9路三15)。“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路六26)。“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約十一48)。“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二45)。“我自幼為人如何,猶太人都知道”(徒二十六4)。“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林後三2)。
當耶穌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1)時,的意思是說一切的罪,除了褻瀆聖靈以外,都能在悔改時得到赦免。從以上所提到的幾個例證就可以知道,“一切”這個字並不是指著當時活在世上的所有人,也不是指過去活著的人和將來的人。清楚可見,普救論的教義是不能以“眾人”、“每個人”或“所有的人”等字為根據的。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並沒有如一般人所想的那樣具有普遍救贖的教訓——“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本節經文所著重的,亦非彈丸之國,乃是全世界,猶太人與外邦人,不論黃白紅黑棕,貧富尊卑,上帝為他們的救贖賜下獨生子。上帝愛的深度就在這一個小字“如此”上表明出來。上帝是如此(多麼)愛世界,甚至賜下的獨生子為之而死。況且,上帝所要救贖的,或言基督教化的乃是世界。雖然人類的大多數已經得救,但仍有很多的人滅亡。本節經文並不是說上帝賜下獨生子,以致無一人滅亡,或言所有的人都得永生,乃是說那些信的人都必得救——從聖經他處我們得知僅有一部分聽見這信息的人相信,而這些相信的人也惟獨是上帝的恩典才使他們相信︰“人若不重生(從上頭生的)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六44)。聖經沒有一處直接或暗示的說到基督是為所有的人死,或有救所有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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