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

多神論

一、各國的史證人類最初的宗教信仰,乃是一神論 (Monotheism);多神論(Polytheism)乃是人類心靈墮落的結果。這不僅是聖經裡面的教訓而且亦為歷史記載的事實。這從埃及、亞述、伊 朗、希伯來、巴比倫、腓尼基、希臘、羅馬、印度、中國的古史中,都可得到充分的證據;而從考古學家,人種學家以及神學家的研究,都可得到有力的佐證。
例 如維也納大學原始人種學,語文學教授史密特教授(Dr. Wilhelm Schmidt)在其巨著《上帝觀的起源》中,即證明最初原始民族乃信真神上帝。他常說︰「博考世界各種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如原始的非洲勃希曼人 (Bushmen)、畢格米人(Pygmy),和澳洲東南部的古林族(Kulin),和游英族(Yuin),北美洲的以及北極的原始民族,他們的宗教信 仰,都有敬拜獨一至高神的特質,以後始行墮落,迷信其他邪神。史氏之說,乃為廣徵博引的結論,計有十六位著名人種學家的研究報告,都和史氏有同樣意見。
從印度的歷史來看,他們最初也信仰獨一真神,以後始行墮落,迷信許多鬼神。從埃及的歷史來證明,也是最初有純正的一神信仰,以後始變為多神信仰。再 從底格里斯(Tigris)和幼發拉底(Euphrates)兩大河流域一帶的原始民族的歷史來看,結論又複相同。牛津大學亞述史教授蘭敦博士(Dr. Langddon)說︰「無論蘇美族和閃族的宗教,都是先有一神信仰,後才趨於墮落,有多神和邪靈的崇拜。」現代許多考古學家和人種學家的研究考證,對於 羅馬書第一章二十至三十二節一段聖經的真理──「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獨一真神,「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提供許多事實的明證;而我們回顧中國民族的歷 史,也可得到同樣的結論。

二、中國的史證
中 國民族乃是一個有悠久歷史的文化民族,本來就有一種比較純樸的一神宗教思想(所謂純樸,乃是和以後墮落的多神邪靈的宗教思想比較而言)。據考古學者研究, 從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陽縣發掘出來的甲骨文字來證明,中外學者都承認,中國民族最初便有「昭事上帝」(見《詩經))的宗教信仰。例如約翰羅斯( John Ross)說︰「中國民族的上帝觀,淵源甚古;我們幾乎可說,在最古的中國歷史記載中,第一頁即可見到上帝的名詞。」中國先民,早就相信有一位創造天地, 主宰萬物,賞善罰惡,聰明正直的「上帝」之存在,並敬畏而崇拜之。這種敬畏上帝的宗教思想,第一,可以證諸上述的幾百萬片甲骨的卜辭;其次,可以證諸許多 權威的古籍。茲謹略敘其要如次︰
(1)《書經》──「天祐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唯其克相上
帝,寵綏四方。」
「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
「夏氏有罪,天命極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敬事上帝,立民長伯。」
(2)詩經》──「天生蒸民,有物有則。」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
皇矣上帝,臨下有赫。
蕩蕩上帝,下民之辟;
上帝臨汝,無貳爾心,
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
(3)《論語》──「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4)《中庸》──「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
(5)《左傳》──「夫神,聰明正直,而一者也。」
「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者必有大咎﹗
「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
(6)《呂氏春秋)──「昔者,殷湯克夏,王天下五年不
雨,湯王以身禱於桑林,於是剪其發,割
其爪,自以為犧牲,用祈禱於上帝,雨大
至,人皆悅之。」
(7)《史記》──「天者,人之始也。」

此外尚有道家的「順天」思想,墨家的「尊天」思想,篇幅所限,不克俱引。但是,從嚴格的神 學觀點來說,先秦的天道觀和上帝觀,只是得之「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而非真神的「特殊啟示」( special revelation)。憑普通啟示,僅能對上帝有若干模糊的知識,卻不能對一位全善全愛,全知全能,至尊至聖的,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有正確無誤的認 識。所以這種原始的天道觀和上帝觀,以後便日趨變質,流為「多神論」(Po1ytheism)、泛神論(Pantheism)、理神論(Deism或稱超 神論、自然神主義);且複淪為一種迷信邪靈,崇拜偶像的低級宗教思想,民德墮落,民族衰微,實為民族之不幸。

三、心靈的墮落
人 類從一神信仰,流為多神思想,其第一步乃始自崇拜自然,「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在印度吠陀經 (Vedas )裡,可知他們的詩詞便是歌頌日、月、星、火、水與空氣,從而把它們位格化,成為崇拜敬奉的對象。當雅利安人(Aryan)在主前一五○○至二○○○年進 入印度之時,他們的信仰乃是建立在泛神論上。他們認為神是無名的、絕對的、無限的;但照他們的「三神說」(Trimurti)來講,神又有三位︰一是大梵 (Brahma),乃是造物之主,宇宙人生之源;二是韋陀天(Vishnu),乃護理萬有,常常和第三位神爭戰;三是西伐(Shiva),乃是毀滅者,表 現人生的黑暗與殘酷。這三種神,並無位格,僅為三種表現的方式,其推演的過程,乃是從無限到有限,又從有限到無限,乃是無窮的輪迴。從這個泛神論的原則 上,又發展無限的多神論,這乃是印度教的本質。因此他們以為惡神就是善神;而是非善惡,也無絕對標準,這對印度民族為害其大。
埃及、希臘和羅馬的「多神論」,乃因其民族性而不同,在希臘乃是光明的、優美的、肉感的;在羅馬乃是端莊的、鎮靜的;在化外之地,則較為平易、質僕。
上帝在聖經裡說,外邦的神,「都是虛空,且是虛無。他們所鑄的偶像都是風,都是虛的。」「那些抬著雕刻木偶,禱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無知識。」(賽 四一29,四五21 ;並參耶二28)哥林多前書又說,外邦人所敬拜的不是神,乃是鬼(林前一O20)。外邦的多神主義,實在是魔鬼所建的堅固營壘,實為救世福音的重大障礙。

物活論

一、此說之意義物活論(Hylozoism)一 詞乃由(matter物質)和(life生命)二字所構成,故又譯作「萬物有生論」。此說認為一切物質,和一切物質的分子(particle),都有生命 在內;乃和唯物論大同小異。他們雖認「心」與「物」乃有分別,但又說二者聯在一起,是不容分開的,正如身體和靈魂的關係一樣。因此,他們便把上帝視為宇宙 的靈魂,在宇宙裡面,到處充滿一種理性的力量,人類心靈的活動。他們認為宇宙之靈,乃對宇宙有塑造作用,乃是其一切組織與活動內在的源頭。

二、此說之原則
物活論的指導原則,乃由斯多噶學派所闡發,可分工點︰
(1) 宇宙乃有兩大基本原則,一為主動的,一為被動的。被動的原則,乃為物質,既無形式,又無特性;乃是沒有自動力的。積極的原則,乃是「心」,住在「物」內,施展其組織塑造的工作,這就是上帝。
(2)因此宇宙須從三方面來看︰(a)乃為一種塑造的力量(Natura naturans or);(b)這個世界便是這內在的生命元質所造( or Natura Naturata);(c)這二者的歸一,成為一個整體。這乃是在一念之間造成的,所以世界乃是一個最大的智慧所造成的。西塞祿(Marcus Tu1-lius Cicero , 106-43B.C.)說︰「自然世界的偉大美麗,天象的井然有序,日月行星的流轉不息,凡此種種,俱足證明,決非偶然存在」,「我們到世界來,決非由於 偶然的機會;在人類之上,必有一位大能者在,運行督導。」
(3)這個宇宙的靈魂乃是上帝,它的軀體乃是自然;所以宇宙乃是有生命的,是不朽的、合理的、完善的。上帝乃是統製和運用萬物的本源,所以都有其合理的規律。
(4)人類的靈魂乃和世界的靈魂有相同的本質;但個人的生存,乃隨其身體滅亡而消逝。
(5)人生最高的目標,乃為德行,行事為人,需求合理。
物活論,乃和泛神論與唯物論有許多似是而非之處,他們不信上帝的位格,不向他負責,沒有意旨的自由,也沒有罪惡,死後不再有意識的存在。

超神論

一、超神論的概念超神論(Deism),或稱自 然神論;亦稱理神論或自然神教。超神論,以神為萬有之所本,超乎世界而存在,故不同泛神論,而與有神論相同;但又不信神有位格,則又異於有神論。有神論者 謂神以其自由意志,創造世界,主宰萬物,故能變更自然法,行超自然之神蹟奇事;惟超神論者則謂神乃以不變之法則,主宰世界,故不信神蹟。
超神論乃 介乎有神論與泛神論之間。泛神論不信神之超越性,以神即萬有,萬有即神,一切自然之運行,無論善惡,均為神的旨意;有神論者,則信神有超越性,自然之運 行,須受神之統御。超神論者雖信神有超越性,惟乃在宇宙之外,對其命運,聽其自然,不加直接操縱,以是不信神對其所造之物,加以護理眷顧,一切事象,乃均 自然發生,有不變之法則,無超自然之神蹟奇事;既不信祈禱可獲神之應允,亦不信有屬天之啟示;所謂宗教,亦為自然的、非超凡的,人對神之關係,乃為道德 的,而非屬靈的,故無崇拜之必要,總之,神乃超越世界,「敬而遠之」可也。

二、超神論的代表
在 中國方面,儒家的思想,乃有超神論的意味。例如孔子,他雖信神,但他對神的態度,乃非常疏遠冷淡,其性質乃是道德的,非屬靈的,和神並無生命的關係。「雖 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羅一21)孔子「不語怪力亂神」,他對神乃取「敬而遠之」的,不即不離,不冷不熱的態度。他對人生大 事,不加深究,不了了之,故曰︰「未知生,焉知死」,結果他的門徒,一無所得,說︰「夫子之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又如宋儒朱熹,他雖亦信神,說︰「風起見雨,震雷閃電,花生花結,非有神而何?」但是朱熹乃是一個自然主義者,甚至不信上帝創世,而謂天地之間,有「理」 有「氣」。「理」為「行而上之道」,生物之「體」;「氣」為行而下之「器」,乃生物之「用」。「理」為發動萬物之原始動力;「氣」則僅為太極造物之工具。 他說︰「太極只是一個理學,太極只是天地萬物之理,在天地言,天地中有『太極』;在萬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未有天地之先,畢竟先有此理。」
在西洋方面,超神論的萌芽,乃早在希臘的古代。伊璧鳩魯及斯多噶哲學,即含有「超神論」的意味。超神論的發展,則在十七、十八世紀。英國方面,先由 赫伯德(Herbert of Cherbury)及白隆脫(B1ount)開其端。繼有托蘭(Toland)、柯林(Collins)、莫根(Morgan)、朱伯(Chubb)、郎 斯頓(Woo1ston),號稱自由思想家。此外複有霍布思(Hobbes)、陸克(Locke)、休謨(Hume)、夏夫慈堡 (Shaftesburg),雖非超神論者,但立說實可相通。在法國方面,則有盧梭(Rousseau)和伏爾奏(Voltaire)及其他百科學者 (Encyc1opaedist)及唯理論者。在德國方面,則有孟特爾生(Mende1ssohn)、萊辛(Lessing)、雷瑪魯 (Reimarus)及愛德曼(Eerdmann);此外複有康德的實踐理性論,詩萊瑪赫之宗教依存感;雖未標榜兩可論,實乃以人的理性取代上帝超凡的啟 示,以自然主義,取代超自然主義,乃犯超神論或自然神論的通病。

三、超神論的批判
超神論,乃是一種乖謬之說,不但自相矛盾,且複違反人之常情。
第一,此派雖信上帝創造世界,但創造以後,便完全棄之不顧。等於一人建造一座輝煌的房屋,化盡錢財,費盡心血,及其落成,不但棄而不住,而且把門封鎖,還要把手捆綁起來,以免把鎖打開,則此人非愚即妄。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倘亦正和此人一樣愚妄,試問天下寧有是理。
第二,上帝乃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且以「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是則超神 論不但與事實不符,而且把上帝變成一個毫無作為,以及毫無功用的廢物,與費疣。此派既信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偉大無比的造物主,今乃視為無用的廢物,於理如 何可通。
第三,上帝和世界既無有機的關係,而且完全超絕無緣,則此自然世界、道德世界,何以能自存自治?除了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以外,若被造物亦能自存自治,則不但和其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信仰相牴觸,而且根本混淆了造物主和披造物的屬性。
第四,超神論者至此乃加強辯,說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所以能自存自治,乃是由於「自然法」。但倘使沒有立法者,倘使不受上帝的護理,則此種所謂「自然法」,勢必成為一種抽象的觀念和虛構的空想。蓋一切法律的創製,必有立法者,法律的實施,必有司法者,此乃無可否認之理。
第五,超神論者,又加強辯,說上帝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然則上帝何以顧此失彼,只管自然世界,而不管道德世界,是否前者更為重要,殊難自圓其說。
第六,超神論者又加強辯,謂宇宙萬象,均在「自然法」之下,自生自滅,芸芸眾生,亦在「自然法」下,自由自在。此種解釋,乃為強詞奪理,不但無法自 圓其說,且有嚴重缺陷。其一,倘使上帝不護理統治這個世界,勢必摧毀道德秩序,其禍所及,將使人類陷於無政府狀態。其次,倘使人類照「自然法」自生自滅, 則人類將如機器,人生隨運流轉,將生趣索然,失去人之所以為人的情味。
第七,上帝既超絕世界,不理世人,則整個人類,將成孤兒,不能得到天父之眷顧憐憫,祈禱既完全無用,上帝不能作人患難中隨時的幫助(詩四六1)。所謂上帝,必成一個冷酷的石像木偶,抽象的名詞。
第八,超神論者,又加狡辯;說人對上帝,僅有道德的關係,在世為人,當「敬天愛人」,以求心安理得。此乃自相矛盾,因為他們已經說過,上帝創世以 後,便不管世人,僅管自然世界,不管道德世界。誠如此說,則所謂人和神的道德關係,事實上等於虛構的空談,所謂「敬天愛人」,尤為自欺欺人的口號。
第九,更嚴重的,超神論者,既不信超自然主義,不信超自然的神蹟與啟示,則勢必沒有超自然的救恩,和超自然的重生和新生,則人類永無得救和永生的盼望。此乃超神論誤盡蒼生的最大的缺陷,可謂引人滅亡的邪說。
第十,超神論者,「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羅一 21、25)。雖信有神,實乃無神;所以超神論乃是偽裝的無神論,滔滔天下,都被魔鬼欺騙的法術所迷惑;尤其我們中國的士大夫,都被這種虛空的妄言所擄去 (西二8),而且至死不悟,掩耳不聽真道,因此永遠沉淪,豈不哀哉﹗

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上帝的屬性—屬靈性

一、他乃有位格
主耶穌說「上帝是靈」(約 四24 ;查英文欽定本作「上帝是一個靈」〔 God is a spirit〕,則似以上帝視為諸靈之一靈,實屬欠妥,故新譯本加以改譯)。主耶穌對上帝屬性這一個宣示,乃有很重要的意義。於此可知上帝乃是無形的 (immaterial)。他乃無可延伸,不容分割,不能混合,不能目見,沒有形體,既無容積,也無形像。
上帝既是靈,則必為一個自覺的、理智的、道德的、有自由意志的、有位格的動因或動力(agent)。聖經裡面,關於這點,到處有詳細的啟示。這乃是 聖道的根基。人類藉此可與上帝有交契,可向他敬拜,向他祈禱,對他信靠,以他作為人類的保護者、賜恩者、救贖主。聖經裡的上帝乃是有位格的。他對始祖亞當 說話;他對挪亞顯現;他與亞伯拉罕立約;他和摩西敘談,如同朋友。他對人用人稱代名詞。「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是你們的 主,你們的上帝。我是慈悲憐憫的;你若求告我,我必應允你。「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三一3)「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 你也要榮耀我。」(詩五○15)「惟有我,是安慰你們的」;「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五一12,六六13)。我們的主耶穌教我們禱告, 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3)聖經裡面的上帝,在在顯示乃和外 邦邪神大大不同。聖經裡的上帝,乃是能見、能聽、能愛。外邦的邪神,是雕刻的木偶,有耳不能聽,有目不能見,有日不能言,不能救人,毫無知識。我們的上 帝,可與我們有靈裡的交契,乃是我們隨時隨處的幫助,又能拯救我們。我們的上帝乃是靈,有靈必有位格;他對我們說「我」;我們可稱他為「你」,他乃是實實 在在,又真又活的。

二、他乃無形體
尤 有進者,屬靈的本質當然不容有形體的本質歸給他,因此諾斯底派(Gnostics)被斥為異端。聖經裡面雖有提到上帝有手、有足、有眼、有耳、有嘴、有 鼻;但這些乃都是一種比擬和象徵的說法。上帝乃遠超過人的智慧所能想像,人只能用這種說法來比擬。好像一個拙口笨舌的人,或是一個口吃不善辭令的人,只好 藉各種手勢來表示其意而已。其次,上帝既是靈,他當然不能含有物質的成分,我們憑血肉之體,也不能認識領悟他的特性。使徒保羅稱他為「不能朽壞、不能看 見,永世的君王」(提前一17)。又說他乃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只有「主耶 穌基督」要「將他表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提前六15一16 ;約一18)

上帝的屬性—無限性

上帝雖把他自己向世人啟示,是有位格的,可與人交契,我們可以敬拜他、愛他,向他祈禱,並確信他垂聽我們,並應尤我們的禱告;但是他乃充滿天地,他乃遠超 過我們能知能想。他的本性和完善,乃是無限的。我們所有各種慣常的意念,乃是習焉不察,人雲亦雲,絲毫不能說明其究竟的真義。例如空間、時間、無限,乃為 人類思想上最難闡釋的問題。許多著名哲學家的解釋,也是言人人殊,互相衝突,莫衷一是,沒有定論。數千年來,習非成是,從而在哲學上和宗教發生危險的錯 覺,實在貽誤蒼生。

上帝的無限性,可從三方面來講︰
一、他的完善性
這 不是從量的方面說,乃是從質的方面來講。上帝的權能,並非一種絕對的定量,乃是一種無盡的權威)他的聖潔在本質上乃是絕對沒有限度和缺陷的;而且有無限的 知識智慧,無限的慈愛公義。奧爾氏(Dr. Orr)說︰「上帝的無限性可從兩方面看,在他內在的本質上,(a)乃是絕無限製與缺陷的;(b)乃是無窮的潛力。」聖經說︰「耶和華本為大,該受大讚 美,其大無法測度。」(詩一四五3)他是「完全」的(參太五48)。
二、他的永恆性
從時間上看上帝的無限性, 乃是他的永恆性,他乃萬古常存。「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九○2)「惟你耶和華必存到永遠,你可記念的名,也 存到萬代。」(詩一○二12,並參弗三21)我們的生存是按著日、月、年計算;我們的生命,分過去、現在、與將來;上帝卻超越這些分別,上帝乃是永遠的、 自有永有的,他乃活在一個不可分割的現在裡。
三、他的廣大性
他乃超越一切空間的限製, 他整個本體乃住在每一點的空間裡面;他乃無處不在。廣大性(immensity )與普遍性(omnipresence),雖視為同義詞;但二者乃大有分別。前者乃指上帝超越一切空間,不受其限製;後者乃指上帝整個的本體乃充滿每一部 分的空間裡面。前者注重他的超越性;後者注重他的內在性。在上帝和世界的關係上,我們要避免兩大錯誤︰其一為泛神論,其二為理神論(Deism或作超神 論、自然神論)。前者之弊,乃在否認上帝的超越性,誤以上帝即為宇宙萬物之實體;後者之誤,以為上帝並非真實的住在宇宙之間,他和宇宙的關係,並非在本質 上(Per essentiam et naturam),而僅藉他的能力(Perpotentiam),遠遠的運行其間。我們須知,上帝雖和世界有分別,不能視為一體(此為泛神論之誤),但乃 住在宇宙萬物之間,並非僅僅在運行其能力上(Perpotentiam),而且乃是在真實的本質上(per essentiam enaturam)。上帝的無處不在,聖經有明確的啟示,他的偉大,雖非天地能容;但同時卻就住在我們中間。「上帝果真住在地上麼?看哪,天和天上的天, 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王上八27)「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賽六六1,並參徒七48~49)但從 另一方面看,他卻無處不在,就在我們中間。「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 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詩一三九7-10)『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上帝呢?不也為遠處的 上帝麼?』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麼?』」(耶二三23、24)「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 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7一28)
上帝的無限性也足顯示他的完善性,他乃不受一切的限製。他既不受宇宙的限製,也不受時間空間的限製。他並不是一切存在的萬物的總和;但又不排除有限 物和他共存,否則人類萬物不但將和他沒有關係,尤將沒有立錐的餘地。複次,上帝的無限性,應當從他的深透性( intensive)來看,不是從他的延性(extensive)而看,因為這不是他無限的擴張。我們上文已經論及,上帝乃是靈,他是沒有形體,沒有容積 的;他的無限性,並不是外延的伸張,一部分在這裡,一部分在那裡;他乃是無處不在的。

上帝的屬性—永恆性

上帝的永恆性,可從聖經啟示和哲學科學兩方面說,茲分論之︰
一、從聖經啟示說
上 帝的無限性,從空間方面說,乃是無處不在的;從時間方面說,乃是萬古常存的。上帝既不受空間的限製,也超越時間的限製。他既是無處不在,並不因地域的遠 近,有所不同,顧此失彼;他又是昔在今在,萬古常存,不因時代的古今,改變他和世人的關係。上帝對過去、現在、和將來,絕無分別;世上萬事,不論古今,不 分遠近,都在他眼前。這是聖經對於上帝永恆性的啟示。如曰︰「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九○2)又說︰「你起初 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如裡衣更換,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 沒有窮盡。」(詩一○二25一27)「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賽五七15)「我是首先的,我是未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賽四四6) 「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詩九○4)新約也有同樣的啟示︰「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三8)又說︰「耶穌基督昨日今 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一三8)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啟一4)整部聖經向我們啟示,只有上帝是「獨一不死」的(提前六16), 而且征服死亡,吞滅死亡,把死廢去(參林前一五12一57 ;提後一10 ;來二14)。上帝首要的啟示,就是宣稱他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
從以上經文來看,上帝是永恆的。第一,在他沒有年之初,日之終;他乃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第二,在他沒有過去或將來;過去與將來,乃都是同樣地始終在他面前。
二、從哲學科學說
上述的各種聖經啟示的事 實,可令我們必然相信上帝是自有永有的,是無限的,是不變的;而歷代的神學家,如奧古斯丁、阿奎那、關斯德(Quenstedt)等也都有此共同的信仰。 上帝是有位格的,從他和時間的關係來說,他是永恆的。在他的本性上,是不受時間法則支配的。上帝雖不在時間裡面,但時間卻在上帝裡面。莫斐氏 (Murphy)說︰「世人以為永世乃在我們以前或以後;實則不然,永世乃把我圈在裡面,乃是無限偉大,上帝乃住在中間,察看一切。在上帝看來,萬事無論 遠近,對他都是一樣。」牛津大學教授白克蘭(Wi11iam Buck1and)乃為英國最負聲譽的地質學家,論上帝的永恆性說︰「整個宇宙從最低的根基,到最高的天體,都傳揚上帝創造的奇功,述說上帝的榮耀。自然 界的呼聲,便是上帝啟示的見證。上帝乃是宇宙之源,萬物之因,他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 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
其他著名人物,也持相似之見,試略引其言,以證上帝的永恆性,以及人類永生的盼望。例如英國著名物理學家、大英學會會長洛奇爵士(Sir Oliver J.Lodge)在其《生與死》(Life&Death)、《科學與永生》(Science & Immortaliy)和《我為什麼相信永生》(Why I Believe in Personal Immortality)三書中,用直接的證據,闡明靈魂不滅的真理。諾貝爾獎金得主挪威物理學家康敦(Arthur H. Comton)論永生之道有言曰︰「死亡決非人生終點,得救的人,死後還有一個更偉大的生命,將與造物主同工,開始另一種神聖的使命。」著名化學家、英國 皇家學會會長戴維爵士(Sir Humphrey Davy)篤信聖道,說︰「聖徒在世界一切希望幻滅之時,有新的希望,從死亡中得生命,有超越一切盼望的永遠的福樂。」著名文學家莎士比亞(Wm。 Shakespeare)在他遺囑裡有一段話說︰「我將我的靈魂交在造物主的手裡,深信靠著我救主基督耶穌的恩功,使我可以得到永生的福分」。蓋世英雄法 皇拿破崙說︰「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而主耶穌基督乃是永生上帝的兒子,他的教訓乃關永世之事,所以他能公然宣稱我就是上帝。……一切君王英雄偉人的 結局,將與草本同腐,這與主耶穌基督要永遠作主,其別何啻天壤。」美國第二任大總統亞當斯( John Adams)說︰「基督教乃是萬古長存的,乃是自有永有的真神的啟示。」哲斐遜總統(Thomas Jefferson)謂︰「聖經一書,至今仍是磐石,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人苟心地聖潔,便能使他的心眼,仰望永生。」昆瑞亞當總統(John Quincy Adams)說聖經是上帝的啟示,能使我們明白永生之道。他曾任華府聖經學會副會長,年老之時,曾對其友說,不久將作遷居之計,意指死後要到永生的居所。 傑克遜總統(Andrew Jackson)說,將來末次號筒吹響之時,聖徒要披上那天上的身體,享受永生的福樂。林肯總統,常愛與其牧師長談靈命永生問題,甚至在戰事緊張之時,特 約其牧師於凌晨至白宮長談一時。惜近代新神學家施萊瑪赫(Sch1eiermacher)懷疑不信,把上帝的永恆性加以曲解以為無非是變幻的世象之基因。 實屬不幸。關於上帝之事,非人智能測。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 他。」(羅一一33一36)我們與人來往,若對方不講他的姓名,我們便無從知道;何況對上帝,自當相信他在聖經裡給我們的啟示,信我們所不知,方能知我們 所不知。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永不改變的。他是永恆的。萬事都在他眼前,不分遠近,不分古今,沒有過去,沒有將來。但他雖不改變,並非停滯不動; 他是活潑長存,一直思想,一直運行,一直關顧萬人,並且要成全他無限全智的計劃。

上帝的屬性—不變性

一、不變的真義
上帝的不變性乃和他的無限 性永恆性有密切關係。此在聖經中乃常有論及。他是初,他是終;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凡此乃和常常改變的滅亡的世界, 成了一個最強烈的對比;「他們都要改變,惟獨你卻始終一樣。」上帝是無限的、絕對的、自有的、永有的、絕對獨立的。因此他乃超越一切原因,絕對沒有改變的 可能。絕對的空間,不能再伸展;絕對的時間,不能再延長;否則便非絕對。此乃自明之理。所以上帝的本質和屬性乃是絕對不能改變的。他既不能增加,也無從減 少;他既不能再有發展,也不能自己進化。他的知識和權能也不能再行增減;他也不能更聰明、更聖潔,不能更公義、更慈悲;因為他乃全知、全能、至聖、至善。 他的計劃和心意也不能再改變。他既是全智,則他的思念和計劃,必沒有錯誤;他既是全能,則他的事工,必不會失敗。他乃是「眾光之父……在他並沒有改變,也 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上帝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民二三19)「耶和華是不 改變的,」(瑪三6)「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11)「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箴一九21) 「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賽一四24)「我是上帝並無別神;我是上帝,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 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六910)
由上之說,可知上帝所說的必定成就,他的思念,永不改變。但是有些人說聖經裡明明記載︰「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6)又「後悔 不降所說的災」(拿四2),便以為上帝也會改變。殊不知這種改變,並非改變他的屬性和性格,而僅為改變他對人類處置的方法和態度。這不是改變他的意旨 (change of wi11),而是定意要改變(will to change)。上帝對尼尼微人後悔不降所說的災,乃在他們披麻痛悔之後,這便證明上帝非但沒有改變他的意旨,而且已經貫徹他的意旨。上帝的不變性乃是從 它的永恆性而來。他的本質、屬性、心意和意識,乃是不變的。但當他運用他屬性的時候,為要達成其治理世界的目的,他所用方法,不能一成不變,而須視案情與 環境的不同,而因時製宜,因地製宜。但於萬變之中,他的屬性絕不改變,他乃永遠是至聖至善的。例如光明的天使,本為他喜悅的對象;但當其墮落以後,變成魔 鬼,便成憎惡的對象,因為它們不聖潔。上帝的愛憎,乃本一貫的原則,或是賜福,或是懲罰,都以聖潔公義為標準。又如太陽曬在泥上,使它堅硬;曬在蠟上,則 使它融化,這不是因為太陽三心兩意,亦非處置不公,而是因為兩種物體性質的不同。上文所說的尼尼微城,初則上帝要使它傾覆,繼則又不降災禍,其關鍵乃在他 們從犯罪作惡到「離開惡道」,而神始終是公義的,他慈愛的屬性,乃是不變的;但是他運用的方式乃要視其兒女的情況而不同,否則上帝乃是賞罰不明,改變了它 公義的屬性。天父關愛他的兒女,乃是無微不至,甚至我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太一○30),他垂聽我們的禱告,安慰我們的憂傷,神說︰「母親怎安慰兒 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六六13)。神關愛他的兒女,甚至比慈母還要敏感。戈特氐(Godet)在他所著的《贖罪論》一書中說,「上帝對他的兒女,乃 是無比微妙的敏感。」
所以,上帝的不變性,並非似一塊無動於中的石頭,而乃是像寒暑表裡的水銀,會因溫度的變更而升降。例如一個騎自行車的人,當他逆風而行的時候,風勢 似乎很緊;當他順風而行的時候,風似變得緩和,其實風勢並未改變。一個罪人,當他悖逆上帝的時候,不但不能領受神恩,反覺處處碰壁。我們重生乃為上帝的大 能戰勝我們的意志;而我們皈主,乃是我們從敵擋真道至與神和好,與神同工。「(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作成 (我)們得救的工夫」(腓二12一13)。這是我們的改變,上帝並沒有改變。這乃是人生的奇變,正如「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 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雅各起先與天使較力,乃是描寫他要逞其私意與神為敵;他以後用禱告較力,乃是表示他要用他奉獻的心志,與 神同工(參創三二24一28)。這好像他較力得勝,其實乃是神得勝。這不是上帝改變,而乃是我們改變。

二、不變非不動
其 次,不變性並非不動性(immobility),二者不可混淆。這乃是否認他的意志力及其在人類歷史上偉大的作為。照聖經給我們的啟示,上帝創造天地萬 物,施行神蹟奇事,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住在我們中間,拯救罪人,使失喪靈魂,重生得救。上帝的不變性,並非停滯不動,乃是完全自由,行健不息的。上帝創 世、救世,都在創世以前有其預定的計劃,且有其安排的日期,世上萬事,沒有一樣是出乎上帝意料,措手不及,要臨時應付,藉以挽回補救。「基督耶穌降世,為 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乃有上帝預定的計劃,所以「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 (加四4)主耶穌的降生,為著拯救世人的罪,「被交與人,……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乃都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徒二23)。「特要 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把死廢去」(提後一10)。洪水以後,「上帝記念挪亞」(創八1)。這一方面可以仰見上帝的慈愛,他對 他兒女的關愛,「乃是無比的微妙敏感」(見上文);一方面又可深信上帝的不變性。縱然我們失信,上帝終不失信;縱然我們改變,上帝永不改變。在他決不像人 一樣,朝三暮四,輕率浮躁,見異思遷,反覆無常。縱然雅各忘了他所許的願,但上帝對他終不忘情。自從雅各逃避哥哥回來以後,上帝對他說︰「起來﹗上伯特利 去,住在那裡,要在那裡築一座壇給上帝,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上帝又向他顯現,賜福與他,且對他說︰ 『你的名原是雅各,從今以後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上帝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 你而出。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上帝就從那與雅各說話的地方升上去了。……」(創三五1、9-16)上帝的不變性對信他的 人乃是一個安慰;但上帝又是公義的,他對不信的人,他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上帝。」(詩七 11)他照看他不變的本性和恩典,所作所為,乃是始終一貫的。主耶穌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他的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 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這類的事他還有許多。」(伯二三13一14)這是上帝的不變性,但不變性不是不動性,否則我們敬拜上 帝,無異雅典人敬拜「未識之神」(徒一七23)以及外邦人敬拜的「雖刻木偶」和「不能救人之神」。

人類毀滅之悲劇

人類自始祖犯罪,悖逆上帝以後,即受了咒詛,走上了一條毀滅死亡的道路,開演其自相賤殺的悲劇。聖經指示我們,亞當的頭生兒子該隱,即成為「毒蛇的 種類」(太三7,二三33),一個殺人的兇犯,而且豆萁相煎,殺了他自己的同胞兄弟。他兄弟的血,在地裡向耶和華哀告,從此這位人類第一個殺人兇犯,便受 了咒詛,內心恐懼,惴惴不安;流離飄蕩,不遑寧處;且複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滿心猜忌,以為人人都必殺他,於是種下了仇恨的種子(創四1-14)。數千年 來,怨仇相報,兵凶戰危;爾虞我詐,明爭暗鬥;治久必亂,迄無寧日﹗古今聖哲,雖倡「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之說,作「弭兵」「非攻」之議,凡此僅為天真的 幻想,徒勞的作為。人類災禍,根深蒂固;降及今日,積重難返;世界戰爭之威脅,其嚴重可怕的程度,實千百倍於往昔。國際聯盟「四海一家」 ( Family of Nations)之理想,既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所毀滅;而戰後「聯合國」永久和平的運動,尤成為無可實現的幻夢。數千年來歷史慘酷的事實,洵足實證,並徹底 暴露人性之敗壞與邪惡。而國際之矛盾與混亂,以及文明之沒落與解體,又可見人類的自義,正像無花果樹葉子編作的裙子,根本不足遮蓋人類赤身露體的醜惡(創 三7、21 ;賽六四6);而人類的智慧,亦終難挽救其毀滅的厄運﹗
人之通病,只是「顧念所見的」,不「顧念所不見的」(林後四18);只是「思念地上的事」,不會「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近代學者,僅見事態的 外表,不究其屬靈的意義,遂以為一切人類的罪惡,社會的病態,以及世界的苦難,都是近代資本主義發生的惡果。這種解釋,不僅皮相膚淺,且複不符史實。退一 萬步說,倘若我們承認此說為確當,則世界人類,在十九世紀之前,必是昇平康樂,沒有戰爭;但證諸史實,乃完全不確。遠在我國孔子時代,他已在作人類如何從 「據亂世」,演進到「昇平世」的幻想,世界的歷史,乃是一部戰爭的歷史。在奴隸製度時代、封建製度時代、農業生產時代,都有戰爭,正如在近代工業發展時代 之有戰爭。誠以該隱同室操戈,豆萁相煎以後,戰爭的禍根,早已埋伏;易言之,戰爭乃是人類罪惡的本性之具體的表現。人類的罪根一日不拔除,戰爭的禍根,便 始終存在;即是到了所謂「無階級的社會」,還是有內在的衝突矛盾,有慘酷的鬥爭清算。
主耶穌說︰「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瀆。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 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太一五18一20)是可見人類最大的毛病,乃在徒騖虛表,僅求外面的粉飾,不除內心的罪惡;殊不知人類禍亂之源,乃正在內 心,而非在外表。一切製度的改造,只是揚湯止沸,不是釜底抽薪。人性一日不改,世人之罪,一日不除──即釜底之薪,一日不抽,則鼎沸氾濫,必至焦頭爛額; 而世界人類,戰亂相尋,亦必不可收拾,同歸於盡。耶利米先知在異象中「看見一個燒開的鍋,從北方而傾」;耶和華對他說︰「必有災禍從北方發出,臨到這地的 一切居民。」(耶一13一14)這正是今日世界人類所面臨的一幅可怕的全局鼎沸氾濫,大難臨頭的圖畫﹗誰能釜底抽薪,除罪消災,挽救人類毀滅的厄運呢?
「主啊,這到幾時為止呢?』他說︰『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房屋空閒無人,地土極其荒涼。』」(賽六11 )
這是以賽亞先知在朝見萬軍之耶和華,在充滿全地的榮光中,所見的異象,亦是上帝對他和我們啟示的,千古不磨的真理﹗這一個真理,已有人類的歷史,予 以證實。我們看了目前世界的局勢,更應怵目驚心,恐懼戰兢;若不自卑祈禱,真切悔改,轉離惡行(參看代下七14);皈向和平之君,萬王之王,人類救主,耶 穌基督,人類實無可避免萬劫不複,整個毀滅的厄運﹗
於此,許多提倡樂觀進化論的天真學者,必起而激烈反對,以為這乃是一種悲觀的末世論。關於基督教是否悲觀,抑為樂觀,本書於「基督教的歷史觀」中, 另有專章討論,茲不多贅。惟是這種天真的樂觀進化論,要想憑人的智慧,增進人類的幸福,減少人類的痛苦,挽救人類的厄運,已由客觀史實,予以否定,既加上 述;而證以現狀,人類文明所謂進步的結果,雖得到若干物質上的享受,卻增加了精神上的痛苦,尤為無可否認的事實。心理學權威榮卡兒氏(Dr.Carl G. Jung)嘗從其豐富的經驗中體會到一個結論。他深深覺到從世界各國紛紛訪問他的無數人士,都灰心喪志,認為人生毫無意義,幾乎都有神經失常的病態。照現 代心理分析學家的研究,現代人類所謂心理正常之人和神經失常之人,實在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分別。蓋人類自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人類本性,已慘遭罪惡的侵蝕;而 自文藝複興運動以後,人類益複自負,目中無神,向機器一面倒;他們所創造的文化,結果反變成了他們的桎梏,卒至心為形役,無由自拔﹗世人學者,每以近代文 明之發展,歸功於文藝複興運動;殊不知現代文明,正在引導人類,悖離上帝,投降世界,走向崩潰沒落,整個毀滅的末路。故文藝複興,從屬靈意義看,實在可稱 為人類「第二次的墮落」(Second Fall)。此乃人類首應恍然憬悟之大事,庶能懸崖勒馬,皈向救主;根本扭轉人群歷史進展的動向,轉危為安,否極泰來,避免整個毀滅的悲劇,而有復興萬事 的希望。

人類復蘇之轉機

人類之盼望,不是在人。誠以人類已根本墮落,因為罪惡的毒素,侵蝕了人性,已使人類根本腐化,人的能力,絕難行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 (耶一七9),人類唯一的盼望,只有仰望救主,從我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我們肉心,」「將新靈放在裡面」(結三六26一27)。「為我造清潔的 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0),始有昭蘇複興的希望。然而這卻正是上帝的救法。
屬土的世人既住老亞當裡,都犯罪墮落了、失敗了、滅亡了;神卻以愛我們的大愛,本其無窮豐富的憐憫,把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 亡,得與基督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使我這屬土的、必死的、必朽壞的、毒蛇的種類;成為屬天的、不死 的、不朽壞的、被揀選的族類、屬上帝的子民(參閱約三16;林前一五22、47一54;弗二4一5;彼前二9)。「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上帝在肉身 顯現」(提前三16);他竟降世為人,取了奴僕的形像,虛己卑微,為我們的失敗羞恥,滔天大罪,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一8);叫我們藉著他的死,靠 著他的血,得與上帝和好,得被白白稱義,得從死裡複活(羅五8-11、18一19)。這種奇妙的愛,真是人智所無法測度的奧秘﹗更奇妙的,主耶穌基督降 世,不僅是我們信徒個人起死回生的轉機,而且又是我們不可救藥的,「要在道中滅亡」的整個人類否極泰來的關鍵。蓋耶穌基督降世,乃是上帝進入人類歷史,再 造新的人類(「基督的族類」參看彼前二9)。這乃是人類歷史上最劇烈的革命,使失敗墮落的人類歷史,從毀滅的厄運中,得到了複蘇的轉機,進入一個更新的階 段,升入一種更高的境界。這個新的歷史,雖與舊史,並非絕對二元,乃仍貫乎舊史之中;但卻超乎舊史之上,不以今世為限,乃是超邁古今,直指永恆,要完成上 帝最高的目標,顯現上帝無比的榮耀。
上帝所以要在肉身顯現,主耶穌基督所以要降世為人,這乃是本乎上帝測不透的無限豐盛的慈愛,及其無窮的奧秘的智慧,絕非世俗學者所能了悟。古今聖 哲,想用人的辦法,憑其自義,「明明德」,「致良知」;以期「天人合德」,「止於至善」;殊不知人類自始祖犯罪以後,即與神為敵,人的旨意和神的旨意,即 水火不容,不能合一。所謂「天人合一」,「心安理得」,僅為諱疾忌醫,自我陶醉的空想。即儒家學者,亦不能不說︰「聖賢人格,……無論升到如何境地,其所 體現的畢竟不可能是天道或上帝的整全,畢竟只是其部分,這就是所謂『聖人的悲劇』」。就常情而論,無可諱言的,當人反躬自省之時,往往有「內疚神明」,良 心責備之感。誠如經雲︰「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羅七18一 24)蓋人民有與神和好,和神的旨意完全合一的時候,始得免除良心責備的痛苦,於此,又可見世人良心的責備,乃正系神人意旨衝突之徵兆。倘使人的旨意和上 帝的旨意,能完全合一,則不但不受良心的責備,且亦根本不應靠良心而自負。蓋所謂「良心」,並非是非善惡絕對可靠的標準;倘使依賴這種不可靠的標準,往往 會混淆是非,習非成是。且通常善惡的觀念並非絕對的;故我們的義,必須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庶能達到至聖至善的境界。然此絕非憑人的良心或自義,所能實 現。故人不可誇耀良心,而應根本悔改。因為在神人中間,乃有一道不可踰越的鳩溝,有一道隔斷的牆,絕非人力所能免除拆毀。這所以主耶穌基督要道成肉身,以 他自己的身體,在十架上,滅了冤仇,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之路,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弗二14一16;來一○20)。因為,主耶穌基督,乃是神 而人,人而神,神人二性,在一個位格里面;故只有他降世為人,以神人的資格,進入歷史,才能使神人合一,恢復神人之間固有的正常關係。
本來上帝與人類歷史,乃是息息相關,須臾不離的。第一,從他的統治護理的權能言,上帝乃是一直在指導歷史,第二,從他超越的身份言,則他又藉著先 知,不時蒞世,警告世人。第三,但是從其道成肉身言,則又為一種特殊的方式,便是上帝在基督裡,以肉身顯現,有形有體的進入世界。這一種方式,乃是空前絕 後的。在主耶穌未降世以前,固從未有過;而在主耶穌升天以後也不會再有。主耶穌固要有形有體的再來,但這一次的來臨,不是進入歷史,乃是來結束歷史,審判 世界。在主耶穌基督降生以前,人類歷史,乃是為預備其降世;他升天以後,人類歷史,則又為準備其再臨。所以,整個人類的歷史,乃是以耶穌基督降生和再臨為 中心。
於此可見基督降世,和世界人類,實有非常重大的關係。第一,從人類的地位言,我們本為可怒之子,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 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而且死在過犯之中,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如今卻在基督裡,靠著他的血,及其救贖的宏恩,已從死裡複活,成為新造 的人,不再與神為敵,已經得以親近,與神和好,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1-16)。第二,從人類的命運言,一個在滅亡道路中的舊人,開始昭蘇,成為在基 督裡新造的被揀選的族類(彼前二9),而天國亦藉以降臨。天國的完全實現,雖不在今世;但是這並非說,天國是在渺茫的將來。天國乃是一個屬靈的實在;此時 此地,當下即是,實比空氣更為接近,關係密切,須臾不離。天國雖非世界帝國,卻是偏滿寰宇,貫徹萬人的心中。世界人類,盡可自相殘殺,暗無天日,沒有盼 望;而天國卻自在人心,任何暴力,不能摧毀。無論在無神主義的共產集團,人文主義的自由世界;天國卻光芒萬丈,屹立不憾。世界帝國,可崩潰衰亡;人類文 明,可沒落解體;而天國卻永遠朝著永世推進;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千秋彪炳,萬世無疆。我們這個被揀選的新族類,雖非完全遺世獨立,主也並沒有叫我們立 刻離開世界,而且為世界所恨,被「看作萬物中的渣滓」;但我們卻不屬這世界(約一七14一15;林前四13),我們已被分別出來,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 二6),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出污泥而不染,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在世界我們雖有苦難,但 我們可以放心,他已經勝了世界(約一六33)。「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到了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 使,從大榮耀中,駕著天上的雲降臨的時候,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便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福音的人;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 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我們便要在空中與主相遇,和主永遠同在(太二四29一31 ;帖後一7一9;帖前四16一17 )。

人類最後的抉擇

天國的門,只是為重生的人而開。主耶穌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 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一14)救主降世,雖要「作外邦人的光」,但「他無佳形美容,……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好像被人掩面 不看的一樣」,他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但卻「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賽五三1一3,四二1-9)所以,天國的發展,人類的昭 蘇,並不是一種轟轟烈烈的, 赫一時的群眾運動,而乃基於個人的抉擇皈依,重生得救。這不是集體的、群眾的、製度的、律法的、儀式的,更非強迫的,出諸他人的干涉,而乃須從每一個人, 從他心靈深處,自己抉擇。易言之,人若要進入天國,成為新的被揀選的族類,其基本條件,乃是在其自決;若不接受救主,皈依基督,便絕對無權作上帝的兒女, 天國的子民(約一12)。「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這乃是基督教的真髓。一個基督徒,乃是一個從聖靈重生的新人。現在基督教之所以有 名無實,其癥結即在「新神學家」藐視重生的真理。如果照他們的說法,無需重生,可進天國,這等於說,不用眼睛,可以看見,此其謬妄,何待深論。「新神學 家」,不讀聖經,也不信聖經,以為人皆可以為堯舜,照樣人皆有一種自然的基督之心,殊不知「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之事」(林前二14)。這裡所稱「屬 血氣的人」,在原文乃指「自然人」,可見並沒有自然的基督之心。「屬血氣的人」,乃是從罪惡生的,乃「是從情慾生的」,「是從人意生的」(約一13);而 基督徒,乃是從上帝生的(約一13),從聖靈生的,從上面生的;而「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參約三3一8)。所以,基督的心,不是 「自然的」,乃是「超自然的」(Supernatural)。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二8)。「凡接待他 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而「接待」與「信」,都須本乎個人之「抉擇」與「皈依」。
惟是,這種「抉擇」,和世人平常所稱的抉擇,意義又複不同,未可相提並論。這乃是一種最劇烈的人生革命和世界革命,乃是一種破釜沉舟的決心,出死人 生的經驗,這乃是掙斷了一切罪惡和死亡捆綁的繩索,從「老亞當」,從「舊世界」得到的徹底解放。以往種種,譬如昨日死;今後種種,譬如今日生,我們受浸歸 入基督耶穌的人,乃是受浸歸入他的死;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不容罪再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我們順從身子的 私慾,也不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而乃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向上帝活著,一舉一動,要有新生的樣式(羅六314)。「現在活著 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這不是出乎自己的力量,乃是上帝的作為和宏恩;然這又不是出千完 全的被動,而乃是因為我們對己、對人、對社會、對國家、對世界、對人類的文化完全失望,在絕望無路之時,因信心需要上帝大能的拯救而出自心靈深處的呼求。 所以,絕對不是人作了上帝的傀儡,變成一個機器人;因為這絕對沒有摧殘我們的意志,而乃正形成了一種新的更強烈的意志,和人生態度。
具體的說,我們抉擇皈依之後,便成了新人,要作新民;根本改變了我們人生的態度。從對神的態度說,我們從敵視變為敬愛;從悖逆變為順服;從驕傲變為 謙卑;從自義變為信靠。從對人的態度言,我們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28);不計地位高低,不計收入多寡,不計毀譽得失,甚至不 計禍福生死;但求榮神益人。舊人有我無人,唯我獨尊;有「意必之私」,無愛人之心。這乃是從「原罪」而來的醜惡的本相。從嬰孩時,一直到老,總以為這個世 界應為他的利益而存在,而不知這卻作繭自縛,把他自己囚禁在「自我」的桎梏內﹗一個尚未學語的嬰孩,他便早已認為他的母親和家人,都應為他而活;稍不稱 心,便肆意哭嚷,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及長漸漸發覺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他人也有其「意必之私」,便發生明爭暗鬥。其善於肆應者,則能活用戰略,或則 以退為進,或則以柔克剛,以掩蓋其「意必之私」的本相,達成其自私自利之願望,而美其名曰「洞明世故」,「練達人情」。其才具開展者,則更假借「社會福 利」、「國家至上」、「人民利益」種種美名,以貫徹其獨霸的野心。「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一七9),一切老我的作為,縱令其動機崇高,骨子裡 終有其「意必之私」。人類由於「原罪」,終難免於自私自利;所不同者,僅程度之深淺而已。但這不是說,我們要消滅一切的慾念,遁入諸趣圓寂的「涅槃」。一 個重生得救的新人,仍當「盡己」「獻身」,有其自我實踐的責任;惟根本不同者,其實踐的方式和目的,不再含有損人利己的性質,不再出於佔有奪取的衝動。從 神與人的關係說,他已從人本位轉變為神本位;不再以「人為萬事的尺度」,而唯以神為中心與目標。就人與人的關係言,他不再以人當作利用的工具,作鬥爭的對 象;而願意人怎樣待己;也願怎樣待人;此即「愛人如己」,乃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也是天國憲章基本的條款(太七12,二二37-40)。

人類榮耀的盼望

這種人生態度的轉變,其目的不是僅僅限於個人的、倫理的;我們不應獨善其身,而複宜認識其道化世界之歷史的使命。個人重生,固為人類新生之基本;靈 魂得救,固為我們宣道之要義;但主耶穌基督,不僅為個人靈魂的救主,亦為人類新生之根源。神愛世人,他對於整個人類的命運,決不會漠不關心;對於他自己創 造的世界,決不會撒手不問。主耶穌創立的教會乃是上帝進入失喪的世界,引導歷史的進程;以及陶鑄「新的族類」之導體。上帝進入人類歷史的方式,一方面是藉 著「道成肉身」;一方面又藉著他的教會。前者是一次的,後者是繼長的。教會雖不能說完全是「新的族類」;但是「新的族類」,乃是藉著教會丕彰而發展。故教 會乃是舊的人類,形成新的族類蛻變的過程。教會乃是新舊相遇相關的地方,乃是舊人類脫胎換骨,改化更新的中心。教會固為屬靈的組織,而非世俗的社會;但聖 靈更新的工作,亦須藉具體的機構,始能充分丕彰其功能。故教會乃是達成基督救世目的之歷史的機構,充滿屬天的生命與大能,乃是昭蘇人類,陶鑄人心,改革社 會,提高文化,道化世界,實現天國的導體。天國雖超乎國家社會,超乎人類文明,以及超乎歷史的運動;但卻又藉著教會控製歷史的動向,決定人類的命運。
於此可見教會的地位,非常特殊。他一方面乃在歷史裡面,並非遺世獨立,故不能絕對免除今世的缺陷;所以主耶穌說有「稗子也顯出來」(太一三24一 30)。但另一方面,教會卻又超乎今世,直貫永世;他在這世界,卻終不能安於現狀,傚法世界;而須時時更新變化,牖啟引導,移風易俗,革故鼎新。故教會與 世界,聖道與魔道,乃不能兩立,永在搏鬥。教會引導歷史,道化世界的方式,雖是內在的、潛存的、不動聲色的;惟其磅礴偉大的影響,卻每可藉其加速不良的社 會文化製度之崩潰,而充分彰顯出來,令人無可否認,不能抗拒。例如,基督教崇尚平等,表彰人類應有的合理的關係,故和奴隸製度,不能兩立,卒乃促其解體; 而其相應而至的結果,又根本動搖了羅馬文化的基礎,而促羅馬社會的解體,羅馬帝國的崩潰。自羅馬衰亡以後,教會成為唯一重新建立文化的力量。而以其教義之 崇高,性質之超凡,教會史家,均認為是歐美民族新生之動力,文化之保姆。複次,如改教運動,不僅打擊天主教,摧毀了教皇的政治權力,從而使封建製度解體, 且又促成近代民族國家的發展。雖馬丁路德,有過於維護政府權威的態度,對於民主思想的發展,未有重大的貢獻。但加爾文以為如果政府的命令與上帝對人民良心 的要求,發生衝突,卻認為人民可不服從不合理的政令。他雖反對人民為私意違抗政令,卻不反對人民為公義而反抗暴政。他認為我們服從政府,不能違反順服上帝 的心,因為世上一切君王和統治者,也須服從上帝的旨意。這種思想,對近代民主的發展,以及政治的修明,實有重大的貢獻。
基督教固為救世的福音,上帝差他的兒子,主耶穌基督降世,固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16一17);但是上帝又是公義的,因此 只是限於「信他的人」,才「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 在他身上」(約三18、35一36)。這不是空洞的教條,近代人類的歷史,乃具體證明了這一個永恆的真理。例如文藝複興運動、啟蒙運動,和基督聖道背道而 馳,致令近代人推崇世智,懷疑聖經,於智自雄,甚至以理智取代了上帝的地位,遂形成了向機器文明一面倒的慘局。結果現代文化,既趨跛形的發展,社會生活, 亦呈畸形的狀態;精神恐慌,靈性癱瘓;世界災禍,橫決氾濫;降及今日,已成一種無法控製,不可救藥的局面。可證基督聖道,乃為生命之大道,順之者生,逆之 者亡。譬諸飲食,乃是生理的定律,如果抗拒飲食,歷時愈久,愈感飢渴,終必死亡,無可倖免。同理,照屬靈的定律,人類與神為敵,抗拒聖道,則罪孽深重,與 日俱增,結果亦終必沉淪滅亡。「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倘使拒絕救恩,責為靈魂自殺。從基督教的眼光看,世界人類,乃分成兩個分明的營壘,一為屬 基督的新族類,一為非基督的舊族類。前者乃是因接受主耶穌基督,因其救贖的恩功,從死裡複活,昭蘇新生的人類。後者乃為因悖逆真神,與神為敵,犯罪墮落, 在歷史的悲劇中痛苦死亡的舊人類。世人雖與神為敵,但神卻恆久忍耐,不願有一人沉淪,但願人人悔改(彼後三9),而且已在主耶穌基督裡,預備了完全的救 法。基督的福音,絕對不是空想,乃是上帝的大能,足以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而這大能大力,已「在基督身上」顯明出來,「使他從死裡複活,叫他在天上 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 之首。」(弗一20一22)「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著「公義審 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一七30-31)。故基督教乃是一個歷史的實在,不是空洞的哲理;他在歷世歷代的人群社會中,有偉 大的動力,足以改造社會,推動世界,變化人心,實現天國,洵為一種動力的宗教。目前世界的局勢,雖黑暗無光,我們傳道的工作,雖似不見大效,但是我們在主 裡面的勞苦,決不是徒然的(林前一五58);到了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的時候,便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不聽從耶穌福音的人,並要在 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帖後一7-10)。到了那日,我們必聽到「萬口頌主」的歌聲,看到萬膝跪拜,萬事復興,萬民昭蘇,天地更新的大榮光。阿們。

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

人生首要之事

一、無限博大之課題
研究上帝,乃是最高深的學科,最崇高的思維,最偉大的哲學;關於至高至大真神天父的聖名、特性、位格、並工,和他奇妙作為與存在,乃是上帝兒女所應最關心的大事。
人類的心智,對於上帝的窮究深思,有異常的發展。因為這乃是一個無限博大的課題。誠如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側﹗他的 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一一33~36)因為他的廣大,我們的思念,便無法側度;因為他的無限,我們的驕傲,便要在他面前消沉。我們研究其他問題,可有把握,能夠了悟;且能 自成一家之言,沾沾自喜。但是對這至高的學科,則我們的「量帶」和我們的「鷹眼」,實在莫測高深,只能自慚形穢,自嘆無知。在神之前,唯有謙卑俯伏。
但從另一方面看,我們的心智雖在神前謙卑下來,卻又因此開闊增廣。一個時常思念上帝的人,比一個畫地自限,勞神苦思的人,更為開廣。最能開廣我們心 靈的學問,便是研究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又複認識他的神性和榮耀的三位一體。沒有一樣學科比真誠不息的研究上帝能增益人智,和開廣我們的心靈。
研究上帝,不僅能使我們增益智慧,開廣心靈,且又令我們得到安慰。當我們沉思默想耶穌基督和天父上帝的時候,他便能鎮撫我們一切的創傷,消除我們一 切的愁苦;而由於聖靈的奇工,複能安慰我們一切的傷痛。世人若欲祛除愁苦煩惱,便要投到上帝廣大無量的懷抱,和他化為一體,則千愁萬慮,不但自消,且能重 新得力,身心振奮,精神煥發。

二、關切人生之要務
急功好利之士,或以為此種研究,乃是高談闊論,不切實際,對於人生,乃是無關宏旨;殊不知乃適得其反,對於上帝本質和特性的研究,乃是最實際的計 劃。人生在世,非同鹿豕,首當認識造他的主,所以研究上帝,乃是非常重要的事。誠如經雲︰「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當記念造你的主。」(博 一二1)一個不認識上帝的人,住往這個世界,倘使不知創造這世界,統治這世界的上帝,必感覺到這個世界乃是一個奇特、瘋狂、痛苦的地方;而在世為人,尤且 為一種失望和痛苦的事。所以倘不任意研究上帝,則正似矇住自己的眼睛,必不知方向,不曉得周圍的事,勢必在暗中摸索,手足失措,絆倒自己;且複渾渾噩噩, 醉生夢死;虛度一生,喪失靈魂﹗
明乎此理,所以研究上帝,責罵人生首要之事。但是居今之世,在這個邪惡悖謬,叛道反教的時代,研究上帝乃如逆水行舟,且須遭遇驚風駭浪;誠如主耶穌 說,乃是進入狼群。我們的敵人,在狂呼「上帝已經死亡」,「丟棄神的形像」,攘臂「爭鬧」,要想「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 他們的繩索。」(詩二1-3)他們以為居今之世,高談上帝,乃是「胡說八道」,不識時務;所謂上帝,乃是無稽之談;所謂「加爾文主義」、「基要主義」、 「正統神學〕、「基督教哲學」……都已成「明日黃花」,落伍思想。處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要研究上帝,闡揚聖道,當有勇往直前,乘風破浪之精神。約翰本仁 (John Bunyan),在他開始《天路歷程》之時,他的妻子兒女要叫他回來,他便用他的手指塞住他兩個耳朵,奪門而出,大聲高呼「生命阿,生命阿,永遠的生命阿 ﹗」這種勇往直前的衝勁,正是我們應當傚法的榜樣﹗
不要看人看環境,我們當眾醉獨醒,不隨從世俗,阿時取譽;而要有逆水行舟,乘風破浪的精神,作中流的砥柱;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發出時代先知的呼聲。我們研究上帝,應當持守以下五個基本的原則,鍥而不捨︰
  1. 上帝已向世人說話,整部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使人有得救的智慧;
  2. 上帝乃是統攝世界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他掌管萬事,彰顯他的榮耀;他一切的作為,乃盡善盡美,世人和天使,都要敬拜他;
  3. 上帝是人類的救主,藉著主耶穌基督,用它權能的大愛,拯救世人,脫離罪惡的權勢,使我們成為他的兒女,並且蒙恩得福;
  4. 上帝乃是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協力施行其救贖的恩功;天父計劃救贖,聖子作成救贖,聖靈施行救贖;
  5. 敬虔非在外貌,貴有實意,要信服上帝的啟示,用信心向上帝敬拜、祈禱、讚美、順服、事奉;行事為人,要在上帝的光裡,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彰顯出來。

三、上帝屬性的認識 我 們研究上帝,首應檢討他的神性,神與人的不同,以及造物主和被造物的分別,藉見上帝和世人不同的本質──他的自存性,他的無限性,他的永恆性,和 他的不變性;複要檢討他的權能──他的無所不能,無所不知,和無所不在;還要檢討他的完善性,藉著他的話語和作為,顯明他的聖潔,他的恩愛,他的信實,他 的真誠,他的良善,他的忍耐和他的公義;又複要警覺,何者可討神的喜悅,何者違反他的旨意,何者觸犯他的聖怒,何者令他喜悅滿意。
以往教會人士深感上帝的屬性乃是一個重要問題,應當放在教義問答(Catechism)之內,使教友部能知道,並以教導兒童,於是便列入西敏斯特教 義問答(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第四項之內,文曰︰「上帝是一個靈,是無限的,永恆的。他有智慧、權能;聖潔、公義、良善、真誠。」大神學家霍祺(Char1es Hodge)認為這一個信條,乃是對上帝最好的定義。查諾克氏(Channock)在其所著《論上帝的存在與屬性》(Discourses on the Existence&Attributes of God,1682)一書,也闡發這一個信條的精義,惜於現代教會,很少聽到關於這類的講章,也很少人以此教導兒童,或著成專書,供人研讀。

四、須具崇高的目標
但是我們研究上帝,知道了上帝的本質和屬性以後,還要進而追問,我們這種研究,到底動機何在,目的為何呢?倘使僅為自己,則徒增靈驕,且會揚己抑 人,自負不凡。誠如使徒保羅寫給狂傲自負的哥林多人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 道。」(林前八1-2)倘使研究神學,沒有純正崇高的目標,結果適足自滿自欺。我們於上文固曾論及,沒有正確的神學思想,不能有健全的靈性;但是若無正確 的目標,也不會有健全的靈性,甚且發生靈性的危機。所以我們當以哥林多人作為我們前車之鑑。
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當然渴慕靈奶,喜愛追求真理。例如詩篇一一九篇說︰「耶和華阿,你是應當稱頌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求你開我的眼 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 你的法度。」(詩一一九12、18、97、103、125)但是我們進而探究,詩人所以渴慕上帝律法的知識,不是理論的,乃是實踐的。他最高的願望,非為 知識,乃是要真正得著上帝,知識僅為達成其目的之方法。他要知道上帝的真理,乃是要使他的心能歸向神,使他能傚法上帝,心意更新而變化,察驗何為上帝的良 善。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所以他在詩篇一一九篇開首時說︰「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但 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詩一一九1-2、5)他非以求知為目的,他最高的目標乃是遵行耶和華的律法,要身體力行,事奉偉大的上帝。我們也應 傚法詩人。我們研究上帝,不是為己,乃是為神,好讓神引導我們,使我們頭腦的知識,成為屬靈的悟心。使我們從研究上帝,進而真正認識上帝,得著上帝的生 命,和他的喜樂、平安、與力量。故認識上帝,乃為人生首要之事。

認識上帝之人

一、非求頭腦的知識
我們在上文論到認識上帝,乃 為人生首要之事;但是究諸實際,一般自以為已經認識上帝的人,乃是有名無實。他們僅有頭腦裡的知識,在實際生活的表現 上,世人只是看到他們徒有「敬虔的外貌」,這便流為一種無生氣的斯多亞主義(Stoicism),他們縱能滔滔不絕作歸主的見證,但卻沒有像彼得前書所指 出的「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表現他們「信心的果效」,證明他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參彼前一3-9)。
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不是僅具頭腦知識,不怕世上「聰明人」、「智慧人」、「文士」、「辯士」(林前一19一20)的冷嘲熱諷;而乃有使徒保羅的 氣魄。他向世界挑戰,高呼︰「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上帝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麼?」(林前一20)他不以福音為恥,把 「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他)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他)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 要得著基督;並且……曉得他複活的大能,……(他)也得以從死裡複活。」因此「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 的獎賞。」(腓三7一14)保羅的見證,誠足供我們反省與檢討,許多信徒,有純正的信仰,自稱是正統的福音派;對於道的真偽,頗能加以明辨;對福音真理, 也能侃侃而談。倘使有人問他怎樣能知道上帝,便能立刻示以正確的公式──我們必藉著主耶穌基督,方能知道上帝,因著他十架的恩功,作神人的中保,靠著聖靈 的大能,憑著他的應許,運用我們的信心,便能得著信心的果效。他們雖說得頭頭是道,但是他們這些頭腦裡的知識,不能表現他們在聖靈裡的釋放,喜樂和良善, 證明他們真正認識上帝。所以我們應加注意,教會裡乃有兩種人,對他們的靈命,須加關切。
第一種人,乃是有許多關於上帝的知識,而卻沒有真正認識上帝。他們對於神學,很有興趣。像遠在十七世紀,許多有身份地位的人,以研究神學為時尚;但 都是滿足他們頭腦的需要,而且藉以提高他們的身份。很多人愛讀神學和辯道學的著作;精通教會的歷史,熟悉教會的信條,而且還愛查考聖經的真理。還有許多人 會公開證道,領導各種團契,作文撰稿,發表著作;有些人且好為人師,駁斥異端,為道爭辯。此種闡發上帝真理的精神,固屬可嘉;但是他們對於神學的興趣,關 於上帝豐富的知識,以及清楚的頭腦,講解的口才,卻未必能令其真正認識上帝。他們對上帝的知識,縱可與神學家加爾文並駕齊驅,惜對神完全茫然。
其次,還有一種人雖然知道上帝敬虔的奧秘(提前三16);他們從聽道看書與同道交契,得到這些知識。現代出版界的名著,汗牛充棟,關於如何讀經,如 何祈禱,如何見證,為何獻身事主,為何引人歸主,如何做一個得勝的基督徒,甚至如何能得聖靈的洗,以及靈恩派的偏差,還有關於著名聖徒的傳記;凡此種種的 著作,乃是應有盡有。此外還有許多人知道如何輔導軟弱信徒,以及牧養教會,從其外表種種作為而看,堪稱教會標率,受到眾聖徒的尊敬推崇,但從其和上帝實際 的生命關係而論,卻可能未必真正認識上帝,甚至對神完全茫然。

二、真正認識神的特徵
基上所論,我們的問題,非在神學問題,非在關於上帝的知識,而在是否真正認識上帝。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從但以理先知書裡,得到明顯而實際的答案,茲請分四點來說︰
       真正認識上帝的,必為神大有能力──但以理書說︰「作惡違背聖約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惟獨認識上帝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一一32)但以 理乃有「富貴不淫,威武不屈」的大無畏精神。當時尼布甲尼撒王,氣焰萬丈,但以理和三個朋友,身為俘虜,「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 神卻使他們蒙恩,他們雖只吃素菜,喝白水,「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但一8-15)以後大利烏王又「立一條堅定 的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但是這條可怕的禁令,並未使但以理畏怯,「但以理知道這禁令蓋了玉 璽,就到自己家裡,(他樓上的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於是那些大臣,便進到王前,控告但以理,結果 便把但以理扔在獅子坑裡。但「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叫獅子不傷(他);因(他)在上帝面前無辜,……王就……吩咐人將但以理從坑裡繫上來。於是但 以理從坑裡被繫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為信靠他的上帝。」此後「大利烏王傳旨,曉諭住在全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曉諭(王)所統轄的全國人民,要在 但以理的上帝面前,戰兢恐懼,因為他是永遠長存的活上帝,他的國永不敗壞,他的權柄永存無極。他護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救了但以理脫離 獅子的口。」「但以理當大利烏王在位的時候和波斯王古列在位的時候,大享亨通。」(但六6一28)
        真正認識上帝的必對神有崇高之感──但以理先知書,時常述說上帝統治萬邦,照他美意對個人,對國家賜恩並審判,彰顯他的主權,及大能的作為,往 在可以見到上帝的智慧,大能和信實。一一引證,則為本章篇幅所不容。巴比倫王朝,侵吞了巴勒斯坦,以色列似乎為之屈尊降卑;但這僅是後人的看法,實為皮相 之見。從全部但以理書來透視,以色列的上帝,始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上帝乃是歷史的主,歷史(History)一字,其意乃是「他的傳記」(His story),乃是神永久計劃的揭開,最後的歸趨,便是上帝國慶的勝利。例如︰在第二、第四章,尼布甲尼撒王學到的;在第五章第十二至二十三節,向伯提沙 撒王所提示的;在第四章第三十四至三十七節,尼布甲尼撒王所承認的;在第六章第二十五至二十七節,大利烏王所公開表白的;以及第二、第九章,但以理祈禱的 主題;在第一、第六章他抗拒王命的膽識;第三章他三個朋友抗拒王命的勇氣,凡此種種,都是上帝在第二、第四、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各章對但以 理所啟示的真理之主要內容與本旨,無非證實「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四25)。上帝知道並預知一切;而且他的預知乃是命定的;所以上帝對於世界歷史以及 個人命運,都要作最後的判斷;他的國度與公義最後必然得勝。
凡此都是但以理心中所充滿的上帝的意旨。但以理禱告說︰「上帝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他。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 立王,將智慧賜與智慧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他顯明深奧隱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他同居。」(但二20一23)「大而可畏的上帝向愛主守誡命的 人,守約賜慈愛。」「主阿,你是公義的」;「主我們的上帝,是憐憫饒恕人的」;「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在他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都應和但以理有同感, 要念茲在茲,晝夜思想耶和華上帝的崇高偉大,他的聖潔公義,他的全善全美,他的慈悲信實,我們應當謙卑順服,並且敬畏他,信靠他。依此準則來衡量,便可側 知我們對於上帝真正認識程度的深淺。
       真正認識上帝的,必為上帝大有勇氣──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都有大無畏的精神,置生死於度外,「不以性命為念」(徒二O24)。此非愚蠢無知,匹 夫之勇;而賁有深謀遠慮,乃為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反抗強暴,伸張公義。他們乃深知後果的嚴重,但深信上帝若施展其奇妙的作為,則必能逢凶化吉,化險為 夷。他們必曉得改採的立場,乃是正當的,為著上帝,雖是赴湯蹈火,也是在所不計﹗試觀但以理三個朋友的所作所為,實在可敬可羨,足令我們傚法。當尼布甲尼 撒,要把他們「扔在烈火的窖中」,問他們說︰「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他們回答說︰「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窖中救出來。王阿,他也必 救我們脫離你的手」。接著複勇敢的說︰「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5一18)此其大忠大勇,所作所 為,洵足彪炳千秋。他們只問理之是非正邪;不計事之成敗利鈍,吉凶禍福。誠如「彼得和眾使徒回答」大祭司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 29)保羅對教會的長老說︰「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 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徒二O22一24)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沙得拉、米煞、亞 伯尼歌以及使徒彼得、保羅,都是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他們不看環境不看人,只知遵行上帝的旨意,倘使理之所在,事之當為,則不管人的贊同與否,不問吉凶禍 福,必勇往直前,義無反顧;成敗利鈍,在所不計,只求公義伸張,神旨成就。此其志行與節操,實堪作聖徒之典範,複可考驗衡量我們是否真正認識上帝。
      真正認識上帝的,必在上帝內平安知足──主耶穌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 也不要膽怯。」(約一四27)凡真正認識上帝,上帝也認識他們的人,他們心中所有的平安,乃比世上任何平安為大;他們和上帝的關係,保證他們從生到死,直 到永遠,可得上帝的眷顧與恩惠。主耶穌乃是「和平的君」(賽九6)。世人都要平安,卻不要「和平的君」,不信耶穌基督,實乃自相矛盾。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 第一節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這便是與世人不同的平安。保羅複進而論這種平安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 不定罪了。……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所稱為 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上帝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 是生,……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羅八1、16、17、28、30、31、33、35、38、39)這種平安,就 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所有的平安。當尼布甲尼撒王對他們說︰你們「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窖中,有何神能救你們 脫離我手呢?」他們的答覆,實可懸為千古名言︰「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窖中救出來。王阿, 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5一18)當大難臨頭之時,仍是泰然自若,心境 平安,這又可考驗衡量我們是否真正認識上帝。

三、認識上帝的要件
我們要真正認識上帝,就當根據上述四點,作自我的檢討,針對我們的缺陷,對症下藥。
   必須多多祈禱省察──我們不能靠頭腦裡關於上帝的知識,在教會裡事奉;而須多多祈禱,時時省察我們的內心。我們要真心追求與主同在──主耶穌說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一五5)主與我們乃是不可須臾或離 的。但以理三個朋友,扔在火窖裡的時候,尼布甲尼撒王,「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結果「這三個 人,……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 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但三19一30)但以理被「扔在獅子坑中。……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但以理從坑裡被繫上來,身上毫無傷損,因 為信靠他的上帝。」(但六16一23)主耶穌基督乃是「長遠活著,替(我)們祈求」(來七25),他應許我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 20)主耶穌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一三5)「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太七7),我們要追求與主同在,便可臨難不懼,得勝 有餘,並對世界宣告我們認識上帝。

被神所知的人

一、認識上帝的真義
人類為什麼被造?乃為認識上 帝。人生的宗旨是什麼?乃要認識上帝。主耶穌所給的永生是什麼?乃為認識上帝。主耶穌禱告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 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一七3)人生最好的事是什麼,是得更多的喜樂、愉快、和滿足嗎?不是,乃為認識上帝。「耶和華如此說︰『智慧 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耶九23一24)什麼是最令上帝喜 悅的事?乃為認識上帝。「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燔祭。」(何六6)
以上所說的一切,其要點乃在給人生一個基礎,模型與目標,以及評定價值的秤。一旦知道了人生在世最主要的大事,乃為認識上帝,則其人生一切問題,便 都迎刃而解。現代人因為不認識上帝,都感苦悶。照卡繆氏(Albert Camus)的「荒謬主義」(Absurdism),人生乃是一場「惡作劇」(Bad joke),毫無意義,所以整個人生,沒有規律,失調混亂,困難問題,層出不窮。蚩蚩者氓,滔滔世人,都受了這種「荒謬主義的絛蟲」(Absurdist Tapeworms)和「安束尼熱病」(Antoinette Fever)的困擾;只有基督徒,靠著上帝的恩典能夠免疫,因為他們以認識上帝懸為他們人生最崇高偉大的目標。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認識上帝」,僅為一種字句的公式,好比一張支票,倘不兌現,是毫無價值的。當我們講「認識上帝」,我們有什麼感應呢?是一種 特別的情感嗎?使我們背部打顫,汗流浹背嗎?是一種夢境嗎?飄飄欲仙,展翅上騰嗎?抑或是一種理智上特殊領悟的經驗?有無聽到聲音,看到異象?或有一乘的 思想湧溢於心?這些問題,都須加以檢討,因為這個問題,人每易自我陶醉,以為已經認識上帝,其實並未認識上帝。易言之,「認識上帝」,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是否能夠確切的詳加具體的講解呢?請進論之。

二、必繫上帝的啟示
「認識上帝」實較認識人更為複雜。正如認識你的鄰舍,比認識一所房屋更為複雜。對象愈複雜,認識愈困難。認識無生命的物,比認識有生命的物,較為容 易;而認識一般動物,如牛馬,則又比認識人較為容易。「我受造奇妙可畏」(詩一三九14);況且「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誰能識透呢?」(耶一七9)我們 研究一匹馬,幾天即可了事;而對於人,雖認識多年,未必真能識透。尤其有些人乃表裡不一,不顯露真情;或則徒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 5)。我們以為深知其人,實乃隔靴搔癢,僅為「皮相之見」。苟非對方推心置腹,縱或我百般示好,彼此終是「貌合神離」。甚至可以這樣說,我們要想認識人, 須靠對方的「啟示」,宣稱他的姓名,非靠我們的研究。同理,我們要「認識上帝」,必須相信他的啟示,非靠我們的研究。新神學家,迷信理智,不信上帝的啟 示,自以為「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因之異端 百出,迷惑世人。
舉例言之,倘使我們和一位道德學問,資歷地位比我們高的人往來,我們必對他謙抑有加,執禮甚恭,在談話之時,必讓他發表意見。倘使和君王總統相見, 對方如果僅僅講些禮貌上的話,我們不能對他們發怨,更無權要求他們與我們作朋友。何況全能的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萬軍之耶和華,在他面前「萬民都像水 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賽四O15);而他竟不以我們為卑微,先來和我們談話,且把他的恩言寫在聖經裡面,供我們閱讀。這是何等的福分﹗很多 人,讀經多年,木然無義,完全茫然;忽然有一天恍然大悟,開了心竅,在上帝面前謙卑下來,聽到上帝向他說話,深知他的罪惡、軟弱、愚昧、無知。謬妄、無 望,便在上帝面前哀呼,請求赦免他的罪。孰失口上帝不但赦免他,並且「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O三10一12);並 且重用我們,作「上帝的同工」(林前三9);更榮幸的,複「賜(我)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 ;羅八14);「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5一17),作萬王之 王,萬主之主的兒女,這種福分,誠為令人驚奇,不敢相信;的事,但都是千真萬確,乃是上帝的應許,記在聖經。約瑟「丟在坑裡」,被賣作奴,「下在監裡」; 但由於上帝奇妙的安排,所施的奇功,竟使他貴為埃及的首相(創三七24一28,三九7一33,四O6一45)。這也是令人不敢置信,卻是千真萬確的事,而 且正為基督信徒地位轉變的寫照。我們本來「都臥在那惡者(魔鬼)手下」(約壹五19);被擄「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服在虛空之下」,受「敗壞的轄 製」,「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羅七23,八20一21,六16)。「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活在世上,沒有指望」, 「本為可怒之子」,「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 一同坐在天上」(弗二4-6)。世人以高官厚祿為榮,本人往年也任中樞首長;但得救以後,糞土萬事,以「認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以事奉創造天 地萬物之主,萬王之王為尊榮。
基上所述,「認識上帝」首當聽上帝的話,照聖靈的解釋與感動,完全信受,身體力行;其次,要照著上帝話語和作為的啟示,藉知他的特性;三則,接受他 的呼召,遵照他的命令,忠心事奉他;四則,體會上帝的愛心,他竟來親近我們,吸引我們,使我們和他有美好的團契,應當滿心喜樂。

三、須賴救主的恩功
聖經深入淺出,常用類比的筆法,來描寫「認識上帝」,神人關係的意義,好像兒子認識父親,妻子認識丈夫,臣民認識君王,綿羊認識牧人。這四種類比,乃表明 認識者和被識者之間的關係;前者對後者,乃存著仰望之心;後者對前者,乃有眷顧之責。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上帝必對他們愛護關懷,正如父親對兒子, 丈夫對妻子,君王對臣民,牧人對羊重一樣,請進論之。
聖經指示我們,我們認識上帝,乃透過我們認識主耶穌基督,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來一3)。主耶穌說︰「你還不認識我麼?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一四9、6)所以「認識耶穌」意義非常重大,我們須加注意,不可漠視。
上文論及,倘與德望卓著,權位崇高的人往來,必須態度謙恭。主耶穌「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任何德高望重的世人,都 不能和他比擬;「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他的門徒,乃是「無知小民」,主耶 穌竟對他揀選的十二位門徒,信任他們,「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一15)他的門徒也知道他是君王,「有永 生之道」(約六68);他們知道他們尊貴的特權與對主應有的忠貞,從而完全改變了他們的人生。
主耶穌複活以後,這又「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一七31);複因他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贖的恩功,凡一切信而得救的人,則「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 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就……必與他同活」(羅六6-8);「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並可如當時門徒當他在世之時,和 他一樣的關係。所不同的,一則,現在信徒和他的關係乃是屬靈的,不是肉體的;二則,現在信徒在初信之時即知他的神性以及救贖的恩功,而門徒則經過了幾年, 始漸漸知道;三則,主耶穌現在對我們說話,不是親口講,乃是藉著四福音的記載以及聖經對他的見證。但是我們認識耶穌基督,則和當時十二門徒和他有切身關係 一樣;我們仍如當時的門徒一樣,現在仍可和他相親,和他同行。主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一O27)他的聲音,就 是他的要求,他的應許,他的呼召。主耶穌說︰「我是生命的糧。……我就是羊的門;……我是好牧人;……複活在我」(約六35,一O7、14,一一25)。 他又說︰「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約五23一 24)。「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一一 28一29)聽了主耶穌的聲音;接受了他的要求,相信了他的應許,應了他的呼召,他便成為我們的牧者;凡是信靠他的,就成為他的羊。他說︰「我的羊聽我的 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一O27-28)

四、認識上帝的特徵
主耶穌舉目望天禱告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一七3)這便是我們所講的「認識上帝」的意義,舉要言之,可分三點︰
1.「認識上帝」必和上帝切身相關──認識上帝,比結識朋友意義更深。認識上帝,並非僅僅知道他,乃要和他有往來,他也知道你,使你能夠親近他。知 道上帝乃是信靠上帝的先決條件。羅馬書第十章十四節說︰「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但是我們知道上帝的寬度,不能作為衡量知道上帝深度的標準。加爾文 (John Ca1vin)和歐文(John Owen)二人在神學上的造詣乃較約翰本仁(John Bunyan)、葛培理(Bil1y Graham)為深;然無人否認後二人知道上帝的程度正和前二人相等,並無軒輊。這四人都對聖經有精深的研究,這乃比神學院的正規訓練,更為重要。倘使以 純理論的頭腦裡的正確瞭解作為決定性的因素,則最有學識的經學家便是最知道上帝的人;但事實上並非如此。有很多人,頭腦裡裝滿了許多正確的理論,但在內心 裡面卻毫無其所知所信的實底;反之一個熟讀聖經,聖靈充滿,常常聽道的平信徒,乃比一個有豐富神學知識的學者對上帝有更深切的認識。其根本原因,乃為後者 能把他的知識實際應用,充實他的靈命,和上帝有切身的關係;但前者則僅有頭腦的知識。
2.認識上帝必對上帝深切關愛──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並非僅在頭腦裡知道他,必以他整個的人,在志、情、意各方面關愛他,盡心、盡性、盡意愛他(太 二二37),事奉他。即就人和人的關係而論,我們必須對人設身處地,關懷對方的利害,方能成為「知己」,否則泛泛之交,沒有情味。大衛的詩說︰「你們要嘗 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詩三四8)。譬如吃菜,廚師介紹一樣好菜,看起來也很好;但必人口親嘗,始能知其真味。同理,我們交友,也必親自嘗到對 方的情味,始能真知其為人如何。我們與朋友來往的時候,對於日常所見的所遭遇的,反應如何,苦樂如何,是否都有同感;彼此是否有推己及人的心,常常為對方 設想。此乃為認識朋友,成為「知己」的主要條件。我們要真正認識上帝,也當如此,要深切關懷神的意念,要以神的意念為意念。我們當對他存這種態度;「不要 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9)
但一般信徒對上帝的態度乃正相反。他們乃以自我為中心,不以上帝為中心,時時處處為自己著想。殊不知上帝的存在並非為我們的安樂與滿足。經雲︰「人若說我 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人若說︰『我 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約壹二4,三6,四20)。認識上帝,乃是和上帝在情感上,理智上,意志上全面的關係;否則其關係便不深切。一 個名副其實,真正認識上帝的信徒,對於上帝在世界偉大事功的興衰成敗必深切關懷;如果上帝的旨意成就,必大感喜樂;倘使上帝的聖名受損,必深為悲憤。當巴 拿巴到了安提阿,「看見上帝所賜的恩就歡喜,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徒一一23),反之「我的眼淚下流成河,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詩一一九 136)。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必有此種對他深切關愛的心。
3.認識上帝必知上帝奇妙救恩──上帝乃高高在世人之上,世人因為犯罪墮落,失喪了一切所享的神恩。世人所以會與上帝發生關係,乃完全由他主動。我 們沒有資格與上帝為友,乃因上帝愛世人,他來親近我們,引領我們認識上帝,知道上帝的大恩大愛。使徒保羅說︰「從前你們不認識上帝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 是神的作奴僕;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上帝,更可說是被上帝所認識的」(加四8-9)。世人所以能夠認識上帝,能夠得救,乃先由上帝愛世人,完全由於上帝的恩 典。因為上帝揀選了我們,靠他的恩典,把我們揀選出來,正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摩四11;亞三2),使我們能夠認識上帝。這一種「認識」,乃由上 帝的主權和恩典,他先主動,愛我們,揀選我們,救贖我們,呼召我們,保守我們。我們對於上帝「知道的有限」(林前一三12),上帝也深知我們不能完全知道 他,所以他先來愛我們,使我們能夠認識上帝。
但上帝自始至終卻認識我們。「耶和華對摩西說︰「……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三三17)對耶利米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 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一5)主耶穌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並且我為羊舍 命。……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一O14、27一28 )。上帝認識他所揀選的,以及要得救恩的,所以我們認識上帝,並非靠我們的智慧,乃因上帝在創世以前,已預定救我們,完全是他奇妙的救恩。
基上所論,最關重要的,非在我們知道上帝,而乃我們被上帝所知。我的名乃刻在他的手掌之上,我乃永遠在他掌握之中,誰也不能把我從他手中奪去(參約一 O28)。我所以會認識他,乃是靠他首先知道我;並且他要「以永遠的愛愛(我)」(參耶三一3);他的眼目沒有一刻不關注我,會鬆懈他對我的眷愛。
這是最關重大的道理,也是我們說不盡的安慰──是充滿活力的安慰,不會衰竭的安慰,因為上帝經常的為我們的幸福關愛我們。他的愛是絕對切實可靠的,足以解 除我們一切憂慮煩惱。世人每易灰心喪志,甚至以為神不眷顧祝福我們;明乎此理,便可釋然無慮。而在積極方面,這又激勵我們應當格外的愛他,敬拜他,因為由 於測不透的理由,上帝竟與我們為友,「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約三16),「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以達成他救我們出死入生的目的。這裡 面奧秘的道理,我們實在無法想像,無法深知;但我卻相信我們的上帝,不但使我們知道他,他乃知道我們。

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

道成肉身

一、超過人智的奧秘
關於基督福音裡面許多事實的 記載,很多有思想的人覺得難於置信,因為其中的奧秘乃超過人的智慧和悟性,實在百思不得其解。所可惜的,他們的所謂難 處,乃是在不應有的地方,以致他們便庸人自擾,愈想念不能信。例如主耶穌救贖的恩功,他們以為拿撒勒人耶穌,他不過是一個人,他死在羅馬的刑具(十字架) 之上,為什麼能夠除去世人的罪呢?為什麼,他在幾乎兩千年前的死,至今尚能有效,能令上帝赦免我們的罪呢?又如複活,許多人便以之為絆腳石。他們始終懷 疑,不能相信主耶穌從死裡複活。即或他的墳墓是空的,但是他從墳墓裡出來,有形有體的複活,而有永遠不朽壞的生命,這就令他們難於置信。又如童貞女懷孕生 子,這連教會裡面很多「新神學家」都不相信,他們以為這乃違反生物學的道理,不能置信。還有對福音書裡面所記的各種神蹟,他們又都不信,他們不信主耶穌在 水上行走;五餅二魚喂飽五千餘人,還剩下十二個籃子;按手在身,叫死人複活;吩咐死了四天已經腐爛發臭的拉撒路,從墳墓裡出來,……凡此種種,他們認為都 無法可信;甚至所謂「基督徒」,乃至「新神學家」,也對此深感困惑。
但是真正的難處尚不在此,由於基督福音無上的奧秘,真正的難處,尚非在受難節十架贖罪的信息,亦非在複活節死裡複活的信息,而尤在聖誕節「道成肉 身」的信息。真正令人困惑的,乃在說拿撒勒人耶穌乃是上帝成為人(參腓二6-7),是「出於天」的「第二個人」(林前一五47),是「上帝在肉身顯現」 (提前三16),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是第二個人類的代表和首腦,要決定人類的命運;拿撒勒人耶穌雖是一個人,他到世上來,「成為人的樣 式」,(腓二7)但卻並未失去他的神性;他雖是真人,卻又是真神。神人二性,合於一個位格里面,這乃是主耶穌位格的兩大奧秘。而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 格,卻又合為一體,成為「三位一體」。主耶穌基督降生,第一個聖誕節,乃開了人類歷史的空前絕後的新紀元,這乃是最深奧的最難側的基督聖道屬天的啟示。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上帝成了人,聖子成了一個猶太人;一個創造萬物全能的上帝,生在馬槽裡面,在世上成了一個好像毫無辦法的人 ──「客店裡沒有地方」給他住(路二7),被放在馬槽裡面,躺著呆看,需人喂他,需像其他孩子一樣,需人教他講話。且這些記載,都是事實,並非神話寓言; 凡此種種,都是超乎人的智慧,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所以「道成肉身」,實為一個奇妙的奧秘。
因此,基督聖道,「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一23)。關於上述的童女懷孕,十架贖罪,死裡複活,以及各種神蹟奇事,乃是世人、猶 太人、回教徒,神體一位論者(Unitarians)、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最感困惑的難題。這乃是由於他們的不信,或是因為對於「道成肉身」的道理,不能相信;但是倘使他們對於「道成肉身」的實意能夠把握, 則對其他各項難題,也必能恍然大悟,迎刃而解,疑雲全消。
倘若以為主耶穌僅僅是一個非常敬虔的好人,則新約裡面一切關於他的一生以及奇妙的作為,都要成為重重如山無法破解,莫由了悟的難題。但倘使知道他乃 是活潑長存的道,是和天父同工的創造天地萬物的造物主(來一2),那便不感驚奇,他成了肉身降世為人,在世上完成了他救贖的恩功,「洗淨了人的罪」,又複 活升天(參徒一9),「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倘使知其為生命之主,也不會駭異,他死在十字架上,埋葬以後第三天又複活。倘知他「真是上帝 的兒子」(太二七54),必能相信他死了以後,還要複活,「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衛斯理(John Wes1ey)因此照著說︰「那不死的會死,這實在完全是奧秘﹗」主耶穌的複活乃更是無比的奧秘。假使永生的神子會「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則 無怪他這種死,乃有拯救失喪世人的重大意義與果效。一旦世人承認主耶穌的神性,如再不信這些道理,則乃自證其自相矛盾,不明事理。所以「道成肉身」,責罵 無可測度的奧秘,而使整部新約聖經所記的一切,發生意義。

二、他是真神亦真人
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對於上帝的兒子主耶穌降世的情形,乃有詳細的報導。他乃是當羅馬帝國極盛時代,生在一個不著名的猶太村莊一間小旅館的外面。關 於聖誕故事,世人往往僅知其為大喜的信息,而不注意世人對他的冷淡無情。「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 不接待他。」(約一10一11)主耶穌為什麼生在旅館外面,乃是因為旅館客滿,「客店裡沒有地方」,其實乃是沒有人願意給一個出身寒微的貧苦婦人一個床 位,所以她只好把她的孩子「放在馬槽裡」(路二7),就用馬槽作他的搖籃。聖經裡面對他降生的故事,僅加簡單的敘述,關於世人對他如此殘酷不仁,也未加評 語;但稍有思想的人,不能不為之震驚。聖經裡面對於他降生故事的敘述,其重點非在其降生時候的環境(除了馬太福音第二章第一至六節,為應驗彌迦先知的預言 說︰「猶大地的伯利恆阿,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而乃在注重這嬰孩的身份。關於這點, 新約裡面,乃有兩大要義︰其一,他是上帝;其二,他不但是上帝,又是上帝成為人,請分論之︰

1.他是真神上帝──生在伯利恆的嬰孩,乃是上帝──聖經裡面稱他是上帝「父懷裡的獨生子」(約一18)。當他受侵,「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 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一17)當他和門徒「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 像,臉面明亮如日頭,……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一七1-5)。他乃 是上帝的兒子,在神學上,主耶穌乃有神人二性,但非有兩個位格。神人二性,乃在一個位格里,在神學上謂為「二性一位」。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在英文裡面, 「兒子」一詞之前乃專用「特定冠詞」(The Son),而不用「不定冠詞」,稱為「一個兒子」(a son),乃有「獨特的」、「獨一無二」的意義。在約翰福音前三章裡,提了四次,稱他為上帝的「獨生子」(約一14、18,三16、18),乃所以重視他 的「獨特性」和「無比性」。約翰稱主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所以基督教會的信條裡說︰「我信天父上帝,……我信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初期教父俄利根(Origen C.』185一254)以及古教會的亞流派(Arians)異端,否認主耶穌的神性,以為基督的地位,乃是介乎神人之間的半神(Demigod)。他們自 相矛盾︰一方面說他乃是上帝的被造物,同時又說他是萬物的造物主。因此說他並無絕對的神性,而僅為一個最高級的受造物。於是他們把若干有關基督卑微之境的 經文,牽強附會,加以曲解;以他暫時的虛己自卑,居於次位,便誤以為他和上帝原非同體,而且永遠不是同等。從而否認聖父聖子乃是同體,同尊。殊不知他為拯 救失喪的世人,雖降世為人,但並未放棄他的神性;所以他雖被釘十架,受死埋葬,仍能照他所說在第三天複活,「他從死裡複活」,乃是「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徒一七31),他乃是上帝,是獨一的救主。「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以完成其救世的恩功,否則世界人類將永遭沉淪,沒有得救的希望。
惜亞流派異端的餘毒至今猶存。「神體一位論派」(Unitarians)、「耶和華見證人」派(Jehovah's Witnesses),便是其惡果。但他們只要虛心查考聖經,便不難恍然大悟。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三十一節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 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全部約翰福音的主旨,乃在陳明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但約翰也深知「上帝的兒子」一詞,已被許多不 純正的觀念所混淆︰例如猶太神學的「彌賽亞」,希臘神話裡的許多「外邦邪神的眾子」,「邪神和人結婚所生的超人」。約翰不願世人對他所稱的「上帝的兒子」 一詞發生誤解,所以他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開宗明義在首章即確切表明主耶穌的神性,乃是專屬於他的。因此英國教會在每年聖誕節必宣讀這一段聖經。在整部新 約裡面,最能精確表明主耶穌神子身份的性質與意義的也在此段。
約翰闡明主耶穌是神子,非常審慎,所以他在提筆寫福音書的時候,不先講「子」,而乃講「太初」之「道」。這乃在避免發生誤解。讀者因此便會查考舊 約。創世記開宗明義,乃講「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在中文聖經裡的「太初」與「起初」,在英文聖經,都是「Beginning」。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三節︰ 「上帝說︰『要有……就有』」;詩篇三十三篇六節及九節說︰「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因為他說有,就有」。這裡的「說」字和「命」字,在英文乃為 「Word」與「Spoke」;而太初有「道」的「道」字,在英文也是「Word」。所以,上帝的「道」(話),乃有上帝的工作和創造的意思。約翰根據此 義,便進而闡釋七事︰
(a)「太初有道」(約一1)──這乃指道的「永世性」(eternity)。中文「太初」一詞,較英文beginning涵義更為深遠,萬物有始,他乃是無始的。
(b)「道與上帝同在」(約一1)──這乃指「道」的位格,道與上帝雖位格不同,卻和上帝有永遠的關係,乃在一體裡面,永不分離。
(c)「道就是上帝」(約一1)──這乃指「道」的神性,他不是被造物(Creature),它雖和天父位格不同;但聖父聖子,乃為一體,「道」乃 有神性,乃是三一真神裡的一位,乃是上帝,和聖父沒有分別。其奧秘乃在三位一體的真神,雖位格各有分別,不相混淆;但體乃仍是合一,永不分離。
(d)「萬物是藉著它造的」(約一3)──這乃指「道」創世的奇功。上文說,「道」不是被造物,他乃與天父同工,為他所用,完成天父一切創世的工作;「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這又證明「道」乃是造物主,他不屬任何一類的被造物。這便可駁斥許多異端邪說。
(e)「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這乃指「道」乃是有生命的,若不藉著他,則天下萬物,一切被造物,將沒有生命氣息。世人不知生命的來順,不知 生命為何會持續綿延,於此而得解答,萬物乃從〔道」而來,而藉著他,才得存留維繫。「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把他的「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一28)一切被造之物,其本身並沒有生命,生命乃是從「道」而來──三一真神的第二位。
(f)「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這乃指「道能令人開悟」「「道」不僅賜我們生命,並且賜我們光,光照我們。蚩蚩者氓,渾渾噩噩,不知生從何來,不知人生意義。「道」乃令我們開悟,我們得生,乃因「道」的奇功,我們乃活在上帝的世界,為神而後。
(g)道成了肉身(約一14)──這乃指「道〕成了人的樣式;降世為人,「住在我們中間」;那生在伯利恆馬槽裡的嬰孩,乃是永生之「道〕,就是至聖至善,全知全能的真神上帝﹗這乃是上帝對世人的大恩大愛﹗
於此,我們當可認識「道」的意義,道乃是真神上帝,乃是創造萬物之主,是上帝「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 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當聖經宣稱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便清楚斷言他的神性;聖誕節的信息,就是昭告天下,那個馬槽裡的嬰孩,乃是上帝。

2.道亦是真神成人──那生在伯利恆的嬰孩,不但是上帝,又是上帝成為人,上帝在肉身顯現──「道」成了肉身,成為一個嬰孩。但他仍是上帝,並未絲毫減少 了的神性。他成了人以後,並未因此減少他的神性,僅是加上了人性。他「為人人嘗了死味」,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 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 探的人。」他「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 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二9一18,四15一16)
道成肉身的奧秘,是人智不能測度的。但我們雖不能解釋,卻能陳述。例如正統派信條,其中如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說︰「上帝的兒子,三一真神的第二位,乃是真實和永恆的上帝,與父同質而同等。當日期滿足的時候,就取了人性,(約一1、14 ;腓二6;加四4;約壹五20)及其諸般基本稟賦,和一般軟弱,只是沒有罪(來二14、16一17,四15)。他因聖靈的權能,由童貞女懷孕,取了他的實 質(路一27、31、35 ;加四4),因此他有兩個完整而不同的特性──神性和人性,聯在一個位格里面,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路二35 ;羅九5;西二9;提前16 ;彼前三18)。他是真神,也是真人,卻只是一位基督,神人中間唯一中保(羅一3-4;提前二5)。

三、道不能憑外貌認他
所以我們要明白「道成肉身」的意義,不能「憑著外貌認」「基督」(林後五16),而應仰體上帝的大恩大愛而敬拜他。「道成肉身」,乃是上帝謙卑他自 己,降世為人。誠如使徒保羅說︰「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 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此乃上帝屈尊降卑,拯救世人,偉大的救恩。
若干新神學家,玩忽「道成肉身」重大的意義,以為僅是為了改善被造物的情況,乃是無關救恩。但是神學家丹納氏(James Denney),他堅決強調︰「新約聖經的道理,絕沒有使『道成肉身』脫離與救贖的關係。新約啟示的焦點,非在伯利恆,乃在各各他,髑髏地。倘使忽視或曲 解這個要點,便是摧毀基督聖道。」伯利恆那個嬰孩的搖籃之偉大意義,及其所發生的後果,乃在一步一步帶領上帝的兒子到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去。所以解釋〔道成 肉身」新約聖經的金句,非僅在約一14,而尤在林後八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 足。」我們應當重視的特點,非僅在他降生的奇特;而尤在他救恩的奇妙。

四、乃是他自願限製
腓立比書第二章七節,英文聖經有幾種譯法︰Phi-lips譯本,譯為「剝奪他一切權利」;Authorised Version譯本,譯為「反倒虛己」,「不圖己名」;R. V. 譯本,譯為「倒空自己」;N.I.V. 新譯本,譯為「自視無物」。中文欽定本譯為︰「反倒虛己」;新譯本譯為「反而倒空自己」。腓立比書第二章七節和哥林多後書第八章九節兩節經文,對於主耶穌 的神性有無減少呢?在神學上乃有兩種學說︰一為「克奴細說」(Kenosis),意指「虛己」,「倒空自己」。就是把他掌管天地萬物主宰的權威,自願舍 去,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二為「大專奴細說」(Tabeinosis),意指自卑。就是甘願受律法的咒詛,存心順服,甚至捨棄生命,死在十字架 上,受一種最羞辱的死刑。從這兩節經文來分析,我們可知基督卑微地位的主要意義,乃在他以天地之主,最高立法者的地位,甘願處在律法之下,代替他的百姓, 履行律法上的責任;那便是為我們的罪,受了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第四章四至五節說︰「生在律法之下,要把津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新譯本),便是最扼要的 啟示。
從一方面看,基督降世,乃是三一真神的第二位承受人性,從某種意義說「道成肉身」,並不是「上帝成人」;但這乃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應從另一方面 看,在「道成肉身」之時,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卻都參加(參太一20 ;路一35 ;約一14 ;徒30 ;羅八3;加四4;腓二7)。易言之,「道成肉身」,並非僅為關於「道」的事,「道」乃是集體參與此事者其中之一位。從這點而言,又可證他在降世之前,實 早已存在(參約一1,六38,八58 ;加四4;西一17)。這一位在太初即已存在的「神子」,承受「人性」,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這實在乃是一件超過人類智慧所能領悟之事。然這卻 又是一件無可否認的神蹟,便是那「無限的〕,可以而且確是和那「有限的」發生關係;那「超凡的」,可以而且確是臨到這世界,「住在我們中間」(約一 14),度我們人類的生活,「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乃是要叫世人口他得救」(約三17)
從某些事例來說,主耶穌降世為人以後,他的權能,似受限製。例如︰他「在眾人中間轉遇來,說︰『誰摸我的衣裳?』」(可五30)又說︰「你們有多少 餅?」(可六38)又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可一三32)但是從其他事例來說,他又表現其超凡的知識。 例如他「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太八26)他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約四17一18) 他又知道彼得「先釣上來的魚……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作稅銀(太一七27)。他不必等人報告,已經知道「拉撒路死了」(約一一11一14)。他又 時常表現他超凡的能力,能叫「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複活」(太一一5)。從四福音的記載來看,他降世以後,雖似剝奪了他的 權能,其實不然;他僅僅自己限製他的神性,卻絕未減少他的神性。
主耶穌在世所言所行,都要順從天父的指導;聖父、聖子、聖靈乃永遠是一體的,彼此相聯的,不是特立獨行的。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 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於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19)「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不求自己 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又說︰「我沒有一件 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八28一29 )此乃三一真神第二位的本質,所以他宣稱第一位是他的父,他自己是子。他們在永世裡雖是平等的,乃是同質同等的;但既稱為於,自必樂意「作(父)所喜悅的 事」。此非因他降世為人,才是如此,而乃為父子在永世裡的關係;所以,無論在天在地,子乃始終順從父的旨意;一切所思所行,莫不以父的旨意為依歸。因此關 於世界末了和他再臨的日子,他說「不知道」,此非由於他道成肉身才如此,而乃因天父原來的旨意。加爾文詮釋馬可福音第十三章三十二節說︰「關於世界末了的 日子,在主耶穌尚未完成中保職務以前,天父沒有告訴他;到了他複活以後,他才知道。」所以主耶穌在世之時,限製他所知,不能根據「道成肉身」加以說明,而 須憑天父的旨意,來加解釋。
於此可見神子「倒空自己」,「成為貧窮」,乃是他自願限製他的權威,放棄他的榮耀,忍受苦難、虐侍、辱罵、誤會,最後受死,且在十字架上受最慘酷的 苦刑,不但肉體的痛苦,尤其是心靈上的傷痛,使他心痛欲裂。此乃是他對悖逆的人類極度的恩愛。聖經的真諦乃是失喪滅亡的人類,有罪蒙赦免的盼望;與神和好 的盼望;以及最後榮耀的盼望。而由於天父的旨意,主耶穌本來富足,成為貧窮,生在馬槽,最後死在十架。此乃是人間最奇特的信息,大喜的福晉。
世人會滔滔不絕,高談聖誕,但卻類多感情作用,出於一時的狂歡,甚且乘機,沉於宴樂,鮮能闡發其極重無比的意義。基督聖徒應把聖誕的精神──主耶穌 基督,本來富足,卻為世人成了貧窮(參林後八9)的恩典,在我們日常行事為人上,具體彰顯出來。可惜一般聖徒,甚至信仰最純正的正統派,都像主耶穌關於愛 鄰舍的比喻中的祭司和利未人,沒有同情的愛心,都「從(路的)那邊過去了」(參路一O30一37),不能真切把聖誕精神彰顯出來。真正聖誕的精神,乃是基 督「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要對我們的鄰舍多行善事。「耶和華阿,求你不要叫我羞愧。你開廣我心的 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詩一一九31一32)我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反 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拯救失喪的世人。這是「道成肉 身」的本旨,真正聖誕的精神,凡我聖徒,應當仰體他的旨意,發揚這種精神,教會才能複興。

聖靈奇功

一、三位一體論的奧秘
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 體的耶和華真神;三個位格聯於一體,不分離,不轉換,不混合,不紊淆,實為人智難側的奧秘,亦為基督聖道教義精髓之所在。 可惜有些新神學家,「離棄真道〕、「並且掩耳不聽真道」(提前四1;提後四4);「私自引進……異端」,以致「真道」「被譭謗」(彼後二1-2),不信三 一真神,否認主耶穌的神性。有些新派的教會不傳「三位一體」的真理,亦不信聖靈的大能與奇功。
主耶穌在離世升天之前,安慰門徒,叫他們「心裡不要憂愁」,並且應許「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要求父……另外賜給 你們一位保惠師」。從主耶穌這句話來深味,「保惠師」乃是有位格的。從各種英文聖經的譯文來看,「保惠師」乃有幾種名稱──R.S.V.本釋為「參議」、 「顧問」(counsel1or,賽九6譯作「策士」);Moffati本譯作「救助者」(he1per);Weymouth譯為「辯護者」;Knox譯 作「扶助者」、「恩人」。此名乃含有「鼓勵。支持、幫助、眷顧、擔當他人的責任,圖謀他人之幸福」……種種的意義。主耶穌本人乃是原來的保惠師,所以他說 要求父給「另一位保惠師」;要繼續負起主耶穌在地上的使命。主耶穌雖已升天,保惠師仍要照樣眷愛我們,教導我們,為我們的福澤,供應我們所需的一切,俱征 主愛的長闊高深,無微不至。
主耶穌又說︰保惠師乃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又說「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 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約一四17、26一27)主耶穌稱保惠師是「聖靈」,這乃特指他的神性。在舊約裡面,「神的話」和「神的靈」乃是並稱的,二者都是表示上帝大能的作為。 例如︰在創世記,開宗明義第一章便說︰「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2-3)在詩篇裡又說︰ 「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願全地都敬畏耶和華,願世上的居民,都懼怕他。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耶和華使列國的籌算歸 於無有,使眾民的思念無有功效。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6一11)於此可見「神的話」和「神的靈」之大能的作為。而約翰 福音首章開首即說「道」( Word「話」)就是上帝;主耶穌又說「神的靈」乃是有位格的;複稱為「聖靈」乃是有神性的,和聖父、聖子,同為二位中的一位。
聖父差遣聖靈到世上來,乃是因主耶穌的名,作他的代表,行使他的職權(約一四26)。正似主耶穌到世上來,乃是「奉他(父)的名」(約五43),奉聖父的 命令,說父叫他所要說的話(一二49),行父要他作的事(一O25,並參一七12);作他的使者,為他作見證;照樣聖靈也要因主耶穌的名,作他的代表,為 他作見證。聖靈乃是從聖父出來的(一五26);正如主耶穌「是從父出來的」(一六27)。聖父差遣他永生的神子到世上來,現在已召他回到榮耀裡去,現在就 差遣聖靈代替主耶穌。
正如聖父差遣聖子到世上來,照樣聖子現在差遣聖靈到世上來(約一六7)。於此我們可以看到父、子、靈彼此之間的關係︰
1.聖子乃因聖父的名,由父差到世上來,所以聖子應當服從聖父。
2.聖靈乃因聖子的名,由父差到世上來,所以聖靈也應當服從聖父。
3.聖靈乃由聖父聖子差到世上來,所以聖靈應當服從聖子,如同服從聖父一樣。(參約二O22說︰「耶穌又對他們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於此可以看到三位一體的奧秘──聖子行聖父的旨意;聖靈乃行聖父和聖子的旨意。主耶穌對門徒說,他要差保惠師永遠與他們同在(約一四16),其重點乃在聖靈(保惠師)要代表主耶穌作他的工作。聖靈現在對教會的工作,乃和主耶穌所作的同樣重要。

二、教會對聖靈的漠視
但是我們研究教會歷史,以及察看現在教會的情況,卻未盡合於上述的道理。關於主耶穌基督的位格與事工,教會方面,時多爭辯;但是對於聖靈的位格與事 工,則鮮加注意。關於前者的宏篇巨著,則汗牛充棟;而後者則寥若晨星。大家對於主耶穌的事工,他代死十架,拯救世人,都深信不疑;但對於聖靈所作的事工, 則都茫然。他們都似保羅「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 來。』」(徒一九1-2)
這乃是一種奇特反常的現象,大家僅僅知道主耶穌,卻不知道聖靈,不關心聖靈。大家深知倘主耶穌沒有道成肉身,沒有代死贖罪,則便沒有救主,便要滅 亡;但倘沒有聖靈,其後果如何,則便不加注意。主耶穌明明宣稱,他離世升天以後,要差遣聖靈來,作他的代表,作他的工作,(詳見上文)則吾人對於聖靈的位 格與事工,豈可漠視呢?

三、無聖靈無聖經與聖徒
而且聖靈的工作所關乃甚為重大。若無聖靈的工作,則便沒有福音,沒有信仰,沒有教會,世界上便根本沒有基督聖道,沒有聖經﹗
當主耶穌離開世界之時,他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l9);「要作見證」(約一五27),「……『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 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說了這話,……他就被取上升……」(徒一8-9)。這乃是門徒從主耶穌所領受非常重大的使命。但當主在世之時,這些門 徒,卻常常不瞭解主,不明白他的教訓,如何在主離世以後能夠負此重任呢?
照常例而論,主在世之時,門徒未能稱職;主離世以後,必更一敗塗地。但事實卻非如此。其根本原因,則在主差遣聖靈給他們,乃有聖靈「引導(他)們明 白一切的真理」(約一六13),使他們不致有誤;「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他)門,並且要叫(他)們想起(他)對(他〕所說的一切話」(約一四26);他 「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一六14)正如舊約先知,他們可以說「這是耶和華說的」;新約的使徒也可以在 他所講所寫的時候說︰「這是主耶穌說的。」
果真照他的應許,聖靈降臨,對他們見證主耶穌及他的救恩。聖靈降臨以後,門徒大有能力,從前軟弱懦怯的,變得剛強壯膽。保羅為述說這救恩的榮耀,在 哥林多前書這樣寫著說︰「如經上所記︰『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 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 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林前二9一 13)。聖靈對使徒們作見證,對他們啟示一切的真理,並且感召他們實實在在的寫出來,傳出來。所以才有福音,才有新約聖經;倘使沒有聖靈,則此二者,我們 便都沒有。
複次,非但如此,倘若沒有聖靈,將根本沒有信仰,沒有重生,質言之,便沒有基督聖徒。
可惜「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看他們。」(林後四4)正如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 國。……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3-5)尼哥底母,乃代表一切世上徒講宗教而未重生的人。主耶穌複進而說明,那些沒有重生的人,便不會相信,「不領受 我們的見證」(約三11)。基督福音對他們乃毫無作用。
這並非說傳揚福音,對他們乃是枉費心力。由於聖靈住在教會裡面,見證主耶穌基督,正如聖靈引導使徒,充滿使徒,向他們啟示與感召;他繼續光照啟發歷世歷代 的世人,開他們弄瞎了的心眼,恢復他們的異象,使罪人相信福音是上帝的真理,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當聖靈「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 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一六8)。我們不能徒憑自己的辯論,證明基督教是真理,我們須靠聖靈的光照和大能,才能重開世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的「心 眼」(林後四4)。這完全是基督的靈運行其大能與特權,才能令世人心悅誠服,相信基督福音的真理,這不是憑人的見證,和聰明智慧,世上的小學,辯論的口 才,而乃全靠聖靈的大能。誠如保羅說︰「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上帝的奧秘。……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 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14)。由於聖靈的見證,我們所傳的福音,世人才會相信;倘使沒有聖靈,我們所傳的都要落空,世上將沒有一個基督徒﹗

四、教會復興必重聖靈
基上所論,我們應當尊重聖靈,榮耀聖靈,信靠聖靈,以及差遣他來的主。我們因此要承認聖經的權威,無論舊約、新約,都是「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 來」(彼後一21)。我們要存敬畏的心恭讀聖經,恭聽而信受上帝的話;而且要照聖經的道理,在我們日常生活裡,所言所行,都要身體力行他的話;不管世人怎 樣反對,我們要深信聖經是上帝的話,堅定不移;否則便是不尊重聖靈,因為聖經是受他感動而寫的。我們要隨時隨事仰望聖靈,信靠聖靈,為他作忠心的見證。現 在教會的荒涼,沒有見證的力量;基督聖徒,「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不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一16),都是因為我們沒有尊重聖 靈。所以,「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7、11、17、29,三6、13、22)

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神的知識乃是內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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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內在知識的意義
人乃是有情感的,理智的 和道德的,故有關於神的內在知識。此種知識,並非本乎經驗,得自教導,和從研究推理而來。無可置疑的,人都有這種知識,人乃 生而有他自己的亮光,就能確知某種事物是真實的,無需證明的;也不必有人告訴他,教導他。這種直接的理解,乃稱為直覺,內在的知識,最初的真理,根本的真 理,或謂為信心的法則。但所謂內在的知識或直覺的真理,並非說孩子一生出來即能在他心裡運用這些知識。一個初生的孩子,不會有上帝存在的信念。因為知識乃 是一種智慧和意識上的情態。但知識一字,乃有虛和實兩方面的意義,可能是一種潛存在心裡的情態;而且我們大部分的知識,乃都在這種情態之中。一切藏在記憶 中的事,在心沒有注意它們之前,都是潛存在意識裡面。但這些並非是內在的知識。所謂內在,乃是指知識的源頭。這源頭便是我們的本性,乃是天生的。其次,內 在知識,也非指人一生出來,他心裡即有「各種意念、幻想、模式。和概念」,此乃是洛克(Locke)的臆說;亦非指生而有各種抽象原理或一般真理。所謂內 在知識,乃僅是說,我們對於某些事不侍證明和教導,即知其是真實的。
這些直覺的真理,可分幾方面來看。

一、 在感覺方面
譬如我們都會感覺痛,雖或不知其原因或不知其究從何來,但總會覺得痛。又如我們看到一樣東西,雖或不知其性質如何,但總知其所見之物,以及看見後發生的感想。此乃是直接感覺其為真的事物,乃是從我們的本性,非由人的教導。

二、在理智方面
這乃是不待證明,無需見證,乃為我們知其為真的事。例如,一部分乃比全部為少;在兩點之間,直線乃較曲線的距離為短。這種信念,不是從經驗而來,因為經驗 乃是有限的。我們或他人所感受的結果,不必有其原因。人乃生而有觸覺和視覺,有一種知能,一見而知其原始的根本的真理。

三、在道德方面
人乃生而能辨是非,知其行為應負的責任,犯罪必受處罰,無待他人教導。正如我國儒家說︰「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十手所指,十目所視」,「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尤有進者,我們直覺的能力,乃會增長的;而且並非人人相同,可能甲比乙強。有些人的感力,乃特別敏銳,例如雙目失明的人,他的聽覺和觸覺,乃較普通人為 強。在智力方面,也是如此。著者在神學院執教,歷年班上雙目失明的學生,確是這樣。有些人不待證明即能深知;但有些人卻須待證明,才會瞭解。據說在古希臘 數學家歐克理得(Euclid)的《第一書》(The First Book)裡的一切命題,在牛頓(Newton)心目中,乃一見而知,正如「公理」(axiom)那樣清楚。其次,在我們道德和宗教的本質上,也是如此。 本質愈潔,愈高超,則異象愈清楚,直覺識見的範圍愈廣闊。所以為什麼漢密爾頓(Sir William Hami1ton)把單純(simplicity)作為直覺真理的特質,其理初非常人所易深知。倘使一個命題,能夠轉化為比較簡單的因素,仍要一個智力強 的人,才能知其為自明之理。所以,僅是無需證明即知其為真的,方是我們所說的直覺的事。
固然這不能一溉而論。在一人視為自明之理,在其他人的心目中,卻並非盡然。可是有若干種必然顯明在人心裡的真理,乃為人心所不容否認的。因此凡是已經成為 公理標準的真理,乃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乃是眾所公認,無可否認的;否則,世界便無放諸四海而皆準,俟之百世而不惑的道理;如此則人間將沒有知識,亦沒 有可信之物。凡是眾所共信,眾所必信之事,乃便為無可否認的真理。所以人所共喻,眾所共信之事,便不容再置疑;否則便不合情理,無可理喻。滔滔天下,蚩蚩 者氓,將無所適從。

乙 內在知識的明證
於此我們要進而追問,上帝的存在,是不是直覺的知識?是不是出諸世人生來的本性;是不是顯明在每人心裡,不容人推諉不信的真理(參羅一章)。易言之,關於 上帝存在的知識,是否有其普世性和必然性?惟於此有一點須特加注意,倘以普世性作為真理的基準,仍須視其真理是否有健全的基礎。例如數千年來,古今中外, 都相信太陽乃是繞地球而行,此種信仰,無疑的乃有其「普世性」,但並非真理﹗還有我國成語說,人雲亦雲,習非成是;許多有「普世性」的道理和傳說,事實上 乃並非真理。
當我們問,神的存在是不是直覺的真理,乃等於問「相信神的存在,是不是普世的和必然的?」倘使人類都相信有上帝,而無人不其存在,是則神的存在,乃 為直覺的真理,此種真理,且已成為人的本性,無人不知道,無人不承認,而且已被視為千古不磨的道理。誠如特土良(Tertullian),他乃生在異教環 境裡面,他認為一般老百姓乃比哲學家有更正確的上帝觀。神學家加爾文( John Ca1vin)說︰凡是識見正常的人,都必有他們對神的信仰,刻在心裡,不能泯滅,而且流傳普世,幾如刻骨銘心;雖人心悖逆,但即使邪惡不法之徒,終無法 逃於天地之間,終不能除去他們對上帝戰兢恐懼之心。惟現在有一種過於極端的趨勢,以為神的存在,純為一種直覺,從而菲薄一切對於證明上帝存在的學說和論 辯。殊不知要講關於上帝的存在和權威,並不能完全廢棄必要的健全的知識。
但上帝一詞,意義廣泛。照基督教的道理,「上帝是個靈」(約四24),他的存在、智慧、權能、聖潔、公義、良善與信實,乃是無限的、永恆的、和不變 的。這種崇高的上帝觀,乃是人心永難測度的,既非由直覺,亦非從推論,乃須仰賴上帝屬天超凡啟示的真光。誠如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 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 到永遠。」(羅一一33一36)他的存在,是永恆的,是不變的;是普世的,是必然的。普世人類,都要依靠他,向他負責。證諸我國權威的古籍,中國民族,本 有崇高的上帝觀。例如︰
《書經》說︰「天祐下民,作之君,作之師;唯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上帝不常,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夏氏有罪……於畏上帝,不敢不正。」「敬事上帝,立民長伯。」
《詩經》說︰「天生蒸民,有物有則,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皇矣上帝,臨下有赫。」「蕩蕩上帝,下民之辟;上帝臨汝,無二爾心,」「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
《易經》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論語)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不怨天,不尤人,知我者,其天乎?」「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中庸》說︰「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左傳》說︰「夫神,聰明以正直,而一者也。」「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者必有大咎﹗」「 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
基上而觀,上帝乃是有位格的,乃有道德的屬性,是一位道德的統治者。所以普天之下,在人人的心中,對於神都有一種內在知識,要依靠他,要對他負責。但此種內在知識,有何明證呢?舉要言之,可分兩點作答︰

一、 可證諸上帝的話(聖經)
聖經多次多方曉諭我們,神的知識乃是普世的。羅馬書說︰「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 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 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 帝,……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 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19一32)。聖經一再提示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呼召世人要悔改;警告他們「罪的工價乃是 死」(羅六23);而且他們既已知道有上帝,那就無可推諉。此乃上帝公義的要求。但上帝又是慈愛的,倘使他們能轉離罪行,便可罪蒙赦免。聖經雖說外邦人沒 有指望,沒有上帝;但從全部經文來看,這只是指外邦人沒有正確的上帝觀,沒有得救的智慧;事實上關於上帝的事情,既已顯明在人心裡,藉著他創世的奇工,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普天下的人,必知有上帝;關於上帝的知識,已經寫在人的心裡。
上帝的知識寫在人的心裡,乃較上帝的律法寫在人的心裡,更為重要。聖經說︰「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 律法受審判。(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 的福音所言。」(參新譯本羅二12-16)所以世人承認有上帝,就是承認我們要對上帝負責。即在外邦國家,都有「十手所指,十目所視」,以及「慎獨」, 「內疚神明」之感,不敢為非作惡。所以「罪」和「責任」的觀念,乃是無聞中外,普及萬民的。此乃上帝存在以及世人對上帝內在知識的明證。

二、 可證諸各國歷史
一般而論,歷史證明,人類不但有理性的、社會的特性,同時還有宗教的特性。世界人類,不論中外古今,在任何地區,在任何時代,都有若干宗教的存在。每一種 語文,都有關於上帝不和神的意念的字樣。文字乃為人類意識的啟示;倘使各種文字都有神的名稱,便是世人有上帝的內在知識的明證。分別而論,維也納大學原始 人種學。文學教授史密特博士(Dr. Wilhe1m Schmidt),在他十二卷的巨著《上帝觀的起源》一書中說︰「博考世界各種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都有敬拜上帝,獨一至高神的特質。」此非史氏一人之偏 見,綜計有十六位著名人種學家的研究報告,都和史氏有同樣意見。質言之,自古迄今,世界各處,客觀的史實與事象,都為支持史氏學說,以及世人都有對上帝內 在知識的有力證據。
複次,德國神學家艾勃拉氏(J.H. A. Ebrard )在他所著兩大卷的《辯道學》中,曾對世界一切開化的和半開化民族的歷史作極詳密的考證,也強調人類最初都有對真神上帝的認識。還有許多專門考察研究各國 文化宗教歷史的著名學者,如威廉馬丁 (Dr. William A. P. Martin,如開洛格(S.H. Kel1ogg),如喬爾奇(E.J.Jarji),以及專治東方文化宗教史的權威學者,密勒(Max Muller)、李雅各(James Legge)和威廉爵士(Sir M. Monier- William)都不謀而合,有相同的見解。
從印度的歷史來看,我們追溯他們四千年悠久的史程,他們最古的宗教信仰,也有正確的對上帝內在的知識,和現在迷信鬼魔的印度教,完全不同。從埃及的 歷史來證明,他們最初也認識真神上帝。再從人類發源地底格里斯(Tigris)和幼發拉底(Euphrates)兩大河流域一帶原始民族的歷史來看,結論 也是相同。如翁斯德氏(A.T.Oemstead)在其所著《亞述史》(History of Assyria )一書中說,在最古的蘇美人(Sumerian)時代,他們所拜的阿曉神(Ashur),也是一種對真神上帝的信仰。牛津大學亞述史教授蘭敦博士(Dr. Langdon)說︰「無論蘇美族和閃族的宗教,都是一神信仰。」
一九二六年費爾特博物院和牛津大學(Field Museum&Oxford University)合組的探險隊,挖掘巴比倫東北二十五英里之傑姆德那塞(Jamdet Nasr),發現此乃洪水以前的古城,約在主前三五OO年,毀於火,蘭敦博士並在此發現最古象形文字的古碑,碑文顯示他們乃有對真神上帝的信仰。
最近許多著名的人類學家宣告,在許多原始民族歷史中,發現他們普遍地都有對至高真神的信仰。例如賽伊斯氏(Saycs)在一八九八年宣佈,他在大英 博物院中的三片古代泥版上,發現了哈慕拉比(Hammurabi)時代的文字,寫著「耶和華是上帝」。這乃是他們對真神已有內在知識之明證。他如克萊氏 (A.T. C1ay) 發現在主前一五O O年對尼浦耳的泥版上,寫有「耶和華是造物主」的字樣;「拉珊拉」(Ras Shamra)的泥版上,也記著腓尼基人有一位「愛爾神」 ( EL,即耶和華上帝),這又證明他們對真神上帝已有認識。
凡此俱為上帝存在以及世人對神內在知識各國歷史事實的明證。
但是從反面來看,有些學者提出兩種意見,反對神的知識是普偏的,並非出於人之本性。概括言之,他們乃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據若干旅客和宣教士的 報告,在某些部落之中,根本沒有絲毫相信上帝知識的跡象。這種反對意見,乃自證其未作深入的研究。有些所謂宣教士可能是社會福音派,甚且支助無神共黨,他 們自己便缺乏對上帝純正的信仰,而且未必是考古學者,其所知的,乃為皮相之見。至於旅客,則更是走馬看花,所見乃更為膚淺;尤其他們是外國人,當地土人不 敢或不願與其深談。複次,他們所見的迷信或偶像崇拜,乃是從原有的純正的真神信仰墮落的結果。關於這個問題,須侍詳論,本人已另撰專書。
第二種反對意見,以為失明及聾啞之人,從未有神的意念,進入其心。究諸事實,乃適得其反。本人在神學院執教多年,在學生之中,雙目失明的學生,乃對 上帝特有敏感,其考捲成績,反比其他同學為優,且為全班之冠,每一位失明學生都如此,絕無例外。例如聞名教會的盲詩人克洛施培(Fanny Crosby)。她出生六週以後,因眼科醫生的不慎,使她失明。但此乃上帝的奇妙作為。雖此醫生對她終身抱憾;她卻對他始終感謝。因為她深信她的失明,乃 為上帝的特別恩賜,使她不致心力旁騖,且能看到他人所看不到的事。當她十歲之時,她已能背誦舊約最初四書及新約四福音;她在紐約讀書,乃為全院最優秀的學 生。她乃是世界最多產的聖詩作者,她在二十二歲已出版她第一冊聖詩集,以後陸續出版,總計凡八千首之多,現在教會歌頌的詩,大多出其手筆。她在提筆寫詩之 時必先求神賜她靈感,於是詩意潮湧。當她最初得救之時,便深覺有奇妙屬天之光,進入其心靈。當其九十二歲臨終之時,她便看到她一生從未見到的最快樂的事 ──她親眼見到她的救主﹗觀此,那些反對論者,以為失明之人,從未有神的意念,乃完全謬妄。
基上所論,可知上帝存在的觀念乃是普世的,因此我們要進論神的觀念,乃是必然的,因為普世性必含有必然性。但是這種觀念的成立,乃與人的本性有關。 於是便有人問,一個心志正常的人,是否會不信上帝,大家認為那是不可能的。但事實卻適得其反,往往讀書明理之人,卻是不信上帝。雖然二加二等於四,無人否 認;但是無神主義者,卻是自古迄今,滔滔天下,所在都是。
此雖為實情,惟究難因此否定事理之常。
一則,人都承認有果必有其因;一部分乃較整體為小,若加否認,乃毫無意義;他乃自己反對他自己所說的話,因為他不能改變事實,乃自證其妄。
二則,有些道理,是不容否認的;若橫加否認,便要違反我們本性的公例;至多僅能暫加否認,卻不能持久。因為一定不易之理,終必伸張。譬如一個鐘擺, 當它停的時候,乃是垂直的;雖可用手使它歪斜,但如放手,仍必回複原狀。又如外在世界的存在,雖可用一種虛玄的學說,加以否認(例如佛教「五蘊皆空」之 說),雖系出於至誠(如著者皈主得救前之沉迷三教);但當一旦釋除其空想,便能恍然大悟。又如當我們的手僵硬或麻木之時,我們會失去觸覺;但卻不能因此便 一概否認手的功能。同理,倘使世人道德的本性,因為受了邪惡或謬妄哲理的影響,以致失常(如共黨),不能相信上帝的存在,或失去其見證;但其麻木不仁,懷 疑不信,不能持久,當其遭遇危險,受到苦難,或是臨到死亡之時(如史太林),便能激動他道德的本性。語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便是這個道理。很多人 能夠在轉瞬之間,忽爾恍然大悟,從懷疑到歸信,「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徒二六18)。這種事例,乃數見不鮮,無論是不學無術的無知小 民,抑或才識超眾的名流學者,或 赫一時的達官貴人,都能轉迷成悟。本人中英著作,每獲中西讀者賜書,述說他們奇妙得救的貴情,甚至沉迷邪道,頑強不信,反對教會,敵擋真道的人,偶於友人 處閱讀拙著,或則忽見白光,從黑暗進入奇妙光明,或則被大力擊倒,痛哭流涕,悔改皈主,且都獻身傳道。(本人深知信心不憑目見,亦非如「猶太人要神蹟」, 但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四節說︰「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所以無論是照聖經的真理以及實際的經驗, 上帝的道德律乃是銘刻在人心版之上,乃是不能磨滅的;既有道德律,必有立法者,亦必有執行者;因此世人的品德如何,行為如何,都必信靠在他之上的上帝,並 向他負責。由是而觀,上帝的存在以及世人對上帝內在的知識,乃是直覺的,無需人教的;所需者,乃要知道世人都犯了罪,那就需上帝的話語,以及聖靈的光照, 藉令世人對上帝有更正確的認識,以及和上帝不可須臾或離的關係。

神的知識不是從推理

一、似是而非之謬見
那些不信上帝存在的意念是內在的,和出於人之本性的人,便以為神的知識,乃是由於演繹,從推理而來。正如科學家用萬有引律來解釋宇宙萬象。誠照他們這種說法,則關於上帝存在的意念,只能限於受過高深教育的人,不能適於所有世人,尤其未受教育之人,則大多世人都要滅亡﹗
還有一些人則用日常所見周圍的事來解釋。例如凡物必有一設計的人;有果必有其因。於是推想到上帝。又如我們每有無窮之感,但僅有空洞的概念,故需以 上帝來加以充實。又如吾人均知人非僅有肉體而且有靈,因此便推想到上帝乃是個靈。吾人有道德的本質,故能分辨事之善惡;因此想到上帝乃是一個道德的至善。 凡此種種,雖非無理;但我們的問題,並非在此。這並不能對於上帝的普世性加以圓滿的解釋,尤不能使人對於上帝的存在有堅強的信念。我們也自己覺得這並不是 我們的信仰的根基。我們不能靠自己的推理使我們相信有上帝;更不能徒靠理智解釋,使萬人信服。誠如保羅說︰「沒有用高言大智」、「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 證」(林前二1、4)。

二、乃為人類的本性
尤有進者,上段所述的一切道理,不能說明我們對上帝信仰的根由,只是講信仰堅定和發展的方法,很少系出自直覺,且其中的道理,尤未加具體的闡明。我們心的 機能和感覺,必有其適當的對象。例如我們的感官,必有其所感之物的存在與實質。我們的視覺,必定要有光;我們的聽覺,必定要有聲;我們的觸覺,必有其可觸 之實物。同理,我們社交,必有各種社會的關係;我們道德的本性,則必有確切善惡的標準。而在宗教和靈性方面,則必有一位高於我們,高於萬物之神明,我們要 依靠他,敬畏他,仰望他,這便必然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有些人說倘使對上帝的信仰是直覺的,是必然的,則便無德性和價值可言。此種反對的意見,乃因不知道德 的本質乃在其本性。譬如母親愛子,乃是本能的;倘使一個母親,不愛其親生的兒子,則必是一種反常而可怕的情態,必為世所非難,為眾所不齒。又如側隱之心。 仁慈之心,以及正義之感,都是本能的,但並不能因此視為不是德性。同理,在宗教方面,在信仰方面,也是如此。我們必對上帝有依存之感,有敬畏之心。倘使一 個人沒有道德的責任感,為非作惡,肆無忌憚,必為眾所共棄,被神所棄絕。始祖亞當被造之時,相信上帝,他的宗教的本性,乃是聖潔無邪的。一個不信上帝的 人,必定悖性滅理,邪惡乖謬,敗壞他整個的德行;所以認識上帝,信仰上帝,乃是人生極重無比的大事,亦為人之所為人的本性。

神的知識不是從傳說

一、過於極端的說法
有些神學家不能相信神的知識乃和人的本性有任何關係,他們以為不僅聖經裡面所講的崇高的上帝觀,甚至外邦國家所氾濫的神怪思想,都和最初的超凡啟示有關。 這種啟示乃是首先給我們的始祖,以後便傳至後代。當這種思想,漸漸湮沒,上帝又再向亞伯拉罕啟示並把他和其子孫作為真理的保管人,且被稱為上帝的選民。藉 著他們的宣揚,世人便得到有關神的知識。世人若與猶太人愈疏遠,便愈不能認識上帝;因為神的聖言乃交給他的選民,所以愈和他們親近的民,便愈有正確而深廣 的神的知識。

二、闡發直覺的理解
這種說法,雖系出諸他們對於上帝話語真誠的信仰,卻是過於極端。雖愈是追溯至遠古,世人愈是接近上帝最初的啟示,因此對於神的知識,乃愈是純正。雖當時的 人,受了上帝選民所持守的真理的影響,會更開明。雖那些不信聖經真理,好作虛妄思念的人,會把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因此完全失去他們對永活真神的知識。 但是凡此種種的論辯,並不能證明他們的謬見,以為神的知識並非寫在人的心版之上。吾人深知律法雖是寫在人的心上,但卻因習久玩生,因著時代的推移,便慚被 歪曲誤解和藐視,此乃世界各處普偏的現象。所以神的知識,不能靠傳說。但是我們直覺的理解;亦須加珍視、培育、發揮,詮釋和闡揚。

神的知識是否能證明

有很多神學家和哲學家都認為上帝的存在,是不容予以證明的,因為他乃超乎人的智慧,茲分論之。

一、無可否認的客觀事實
神的知識乃是直覺的(intuitive),不是一個可作證明的適當的主題。這乃是那些以宗教完全視為情感的神學家的立場。近代思辨派哲學家 (Specu1ative phi1osophe,)亦有相同見解。他們把理性和理解(understanding)兩者完全劃開判別,認為前者乃是直覺的,後者乃是推論的。永恆而 必然的真理,乃是由於直覺的;附屬的真理,乃是可以推論的。理解可以討論而推斷;理性則由直接的想像或異象而領悟。關於上帝的事,乃永恆的、無限的、和必 然的,乃是理性而非理解的範疇。有神論的作者丟斯敦(Twesten)說︰一個良善的人,對上帝是無需證明而知之;但是邪惡的人,則無從令其對上帝起信。 我們不能證明何為美,或何為善;同理,我們也無法證明上帝的存在。此言之謬,乃屬顯然。因為美麗和良善,其素質必須用心加以審辨判別,正如所見之物,必用 眼加以審視。我們對於一個雙目失明的人,當然無法證明紅的東西;正如我們和一個不學的農夫,高談名著傑作。凡此乃如「對牛彈琴」。但是上帝的存在,乃是一 個客觀的事實,乃是一個在理性上無法否認的事實。
複次,有神論的論證,不僅旨在證明他們推斷宇宙間必有一位超世而永恆的神明,而複在闡明這一位神明是什麼,他乃是有位格的、自覺的、理性的和道德的。凡此都包含在直覺裡面,但必加以闡發,使論據能夠確立。

二、各種出於誤解的論斷
一般對於有神論的論證本身的攻擊,他們攻擊的理由,以為此種論證,乃是從一種謬誤的前提而來。但大多數的反對論,乃是出於誤解,乃在沒有認清所要證明的主 題。關於有神論學說,其所要證明的,乃有各種不同的要素,不能一概而論。例如宇宙論(Cosmological argument)乃在證明上帝的必然性和永恆性;目的論(Teleological argument)乃在證明上帝有智慧;道德論(Moral argument)乃在證明上帝有道德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