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 星期五

認識恩典之約

    恩典之約是上帝與選民罪人所立的約,“藉著耶穌基督將生命和拯救白白賜給罪人,叫他們信他得救,並應許將聖靈賜給凡預定得永生的人,使他們願意並且有能力相信”(加三︰21~22;羅三︰20~22;八︰3~4~;創三︰15;賽四十二︰6;約三︰16;羅十︰6上,9;結卅六︰26~27;約六︰44~45)。韋斯敏司德信條第七章第三節。

    許多經文指出,恩典之約並不是上帝在人墮落以後,才想出來的一個補救辦法。上帝在永世以前,已經有這個計劃。我們有理由相信,恩典之約是根據三一真神的救贖計劃︰

■上帝在世界創立以前,已經在基督裡揀選了他的百姓(弗一︰4~5;提後一︰9)。在這個救贖計劃中,父、子、聖靈分工合作。聖父是救恩的源頭,他差遣聖子到世界上來。聖子是救贖之主,以祭物、祭司並中保的地位,成全救法。聖靈支行在罪人心中,並且重生一切被揀選的罪人,使他們出死入生,有能相信耶穌為救主。(約六︰37~40;十︰26~29;十七︰624;來二︰12~13)。

■依照這個救贖計劃,聖子被差遣到世上來,成全天父所託付他的事(約五︰3043;六︰38~04;十七︰4~5)。

■救贖計劃之實施,是藉著聖子作罪人的代表。這計劃並且暗示,恩典之約之實施,是實現聖你與聖子之間的一個約法(羅五︰1221;林前十五︰2245~49)。基督不但是被贖之人類的代表,他也是救贖計劃的代表。

■當基督完成他在世上之工作時,他得到天父的賞賜(約十七︰1524。參腓二︰9~11)。

■按照救贖之計劃,聖子差遣聖靈到世上來,開啟罪人的心門,將救贖的功效賜他們(約十五︰26;三︰5~8;十六︰7;徒一︰4~58;二︰16~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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