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施行神蹟,有一個雙重的目的,其一是要顯明他的救恩,其二是要証明神權超越魔權。
以色列民被拯救出離埃及,是要實現他對亞伯拉罕所給的應許(創十七︰7~8;出三︰6,12~16)。先知以利亞與巴力的假先知對峙,是要拯救以色列人免入邪道,叫他們專心事奉真神(王上十八︰37~39)。
耶穌在使一個癱子痊癒時,對他說︰“你的罪赦了”(可二︰5,9~12)。他因趕鬼而被人指為屬於鬼王一門,但耶穌對他們解釋,他是“靠著上帝的能力趕鬼”,由此証明“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路十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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