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正確地默想上帝,並由此在對上帝的愛和知識上不斷長進,應當遵守以下的指南:
首先,要時刻牢記你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受造物,並努力保守這種屬靈的心境。要知道你心靈的領悟力是有限的,事情或許早已超出了你能理解的程度。另外,我們的理解力也因著罪而被矇蔽了,上帝是無限的靈,我們要理解關於上帝的事,並不是非常合適的。一個小小的瓶子能裝下整個的大海嗎?人能直視太陽而不眼花嗎?又有何人能夠觀察那身為無限的大光,住在無人能靠近的光中(提前6:16),披戴光明的衣裳的上帝呢?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觀察自己,每個人都須曉得自己不過是一個愚昧的巨獸而已,因為一直被罪矇蔽,並不具備合宜的理解力。要知道上帝是不可思議的,我們當默默認同,拋棄自我;在神聖的驚愕中駐足默想;要相信主無限地超越我們的理性;上帝向人顯明祂的存在,向人啟示祂的屬性,要為此而歡喜快樂;要滿足於上帝的啟示,其中不僅包括了關於上帝的知識,也有使人在這一知識中不斷長進的最好的框架。
第二,你默想上帝的時候,要多多安靜順服,讓自己多蒙上帝的光照。你的思緒要靜靜地追隨那光,讓你自己受那光的影響,而不是隨著理性的推演而搖擺,如此你的靈魂就可以超越那時所接受的光照,不斷精進。高度的心智思辨不會使我們的思想趨於聖潔,而是會使我們的思想更屬血氣,給我們的靈魂帶來幽暗。
第三,這樣默想上帝的時候,最重要的是靈魂要保持單純,贊同上帝的啟示向她所顯明的一切,不要試圖總是理解這一啟示。假如人試圖在心智上參透上帝存在的方式,即曉得上帝的永恆、無限、全知、全能和內在的運動,就必然使靈魂陷入黑暗之中,各種各樣的試探就會隨之浮現,因為這時立志所思考的事物已經超出了它的極限。因此,假如理智要沉思上帝的存在“為什麼”、“如何”,就當快快抵制這樣的傾向,把此類的試探消滅在萌芽狀態。要凝神默想你自己的卑微和無形的黑暗,逃避這些試探,謙卑地重新開始。
第四,要使靈魂以與主相稱的方式來沉思上帝,一定要竭力尋求敬虔的心境,消除種種邪情私慾和世俗的舒適,因為“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詩25:14);“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太5:8);“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並且我們要到祂那裡去,與祂同住”(約14:21,23)。
第五,在沉思上帝的時候,一定要有歷史性的信仰。這就是說,當我們接近上帝的聖言的時候,我們所閱讀的是上帝對祂自身的啟示,我們要毫不牴觸地作為真理予以接受,而且在我們的結論和告白中,都要承認上帝確如祂在聖經中所啟示的那樣。我們的思想要保持在聖經的框架之內,不要拚命掙扎,試圖超越上帝的聖言。這樣,我們就以單純的心跟隨主,直到祂樂意帶領我們進入更高的領悟。
第六,非常重要的是,要在基督裡把上帝視為自己的上帝。上帝榮耀的知識之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4:6)。在基督之外,上帝就是恐怖,只能是吞噬人的烈火。然而,在基督裡,一個人就可以得自由;如此接近祂的人,上帝就會親自向他顯現。那時人就能夠更好地蒙受上帝榮面的光照,以此為樂,榮耀上帝。然而,我們應當謹慎,在沉思上帝在基督裡成為我們的父,默想上帝藉著恩典之約所啟示的完美性情的時候,不可隨隨便便,對上帝失去敬畏之心。要思考上帝,正確的態度就是謙卑自己,心存敬畏,在主的威嚴面前恐懼戰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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