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超墮落論?
Supralapsarianism 來自拉丁文 supra lapsum,意思是:
「在墮落之前」
它討論的不是時間順序,而是上帝永恆旨意中的邏輯次序。
核心主張一句話版
上帝在邏輯上先決定揀選與遺棄,然後才決定創造與容許墮落。
二、超墮落論的邏輯次序(經典排列)
📐 邏輯次序(非時間)
- 上帝決定榮耀自己
→ 在揀選(憐憫)與遺棄(公義)中彰顯祂的榮耀 - 上帝決定揀選一些人得救,遺棄一些人
- 上帝決定創造這些人
- 上帝決定容許墮落
- 上帝決定藉基督救贖揀選者
📌 關鍵理解:
墮落是為了實現揀選與遺棄的舞台(means, not end)
三、超墮落論的神學動機(為何有人主張它?)
1️. 極致強調上帝的主權
- 一切都從上帝的榮耀開始
- 沒有任何事情是「補救計畫」
上帝不是因為人墮落才想出救恩,而是救恩本身就在永恆中被計畫
2️. 避免「墮落成為偶然」
超墮落論者認為:
- 若先有墮落,再有揀選
→ 容易讓墮落看起來像一個「未預期的狀況」 - 超墮落論確保:
- 墮落也在上帝主權計畫之中(參 徒 2:23)
3️. 與羅馬書第九章的張力高度一致
特別是:
- 羅 9:21–23
- 「為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
在超墮落論中:
- 上帝的榮耀(doxa)是最終目的(finis ultimus)
四、代表人物與歷史地位
👤 支持或傾向者
- 貝扎(Theodore Beza)(加爾文繼承者)
- 威廉·柏金斯(William Perkins)
- 荷蘭某些嚴格加爾文派(High
Calvinism)
⚠️ 重要澄清
加爾文本人 沒有明確採取超墮落論
他刻意避免對「邏輯次序」過度系統化,而是保持經文張力。
五、常見誤解與超墮落論的自我辯護
❌ 誤解一:上帝先定罪無辜的人
回應:
- 超墮落論仍然承認:
- 定罪的對象是「將要墮落的人」
- 不是說人「不墮落卻被定罪」
❌ 誤解二:上帝是罪的作者
回應:
- 上帝「決定容許」罪
- 人是真正犯罪的主體(雅
1:13)
但要承認:
👉
這是超墮落論最容易被質疑之處
六、主要神學批評(也是為何它不是主流)
1️. 聖經敘事順序的問題
- 聖經通常是:
- 創造 → 墮落 → 揀選 → 救贖
- 超墮落論較像「系統神學推論」,較少直接經文敘事支持
2️. 容易損傷上帝的「父性形象」
牧養層面常見問題:
- 信徒容易感到:
- 上帝似乎「先決定毀滅」
- 對福音呼召的普世性產生張力
3️. 西敏信條的選擇
《西敏信條》第三章:
- 明確避開超墮落語言
- 採取墮落後論的表述方式
👉 這是改革宗正統的「共識界線」
七、牧養與教會實務評估
✔️ 神學上的價值
- 幫助人看見:
- 上帝主權的徹底性
- 救恩不是臨時起意
⚠️ 牧養上的限制
- 不適合作為講台常態教導
- 適合:
- 神學院課堂
- 高階系統神學討論
- 不適合:
- 初信者
- 正在掙扎救恩確據者
八、一個平衡的改革宗結論
超墮落論在邏輯上可能,在教會中需謹慎。
正如許多改革宗神學家所說:
- 它是「神學上可容許的少數立場」
- 但不是「教會應堅持的信仰告白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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