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關鍵、而且比「基督無罪」更深一層的問題。最穩妥的表述是:基督取了真正的人性,具有我們人性的天然限制與軟弱,但沒有取「罪」作為人性的構成部分;因此祂不是墮落的人性,而是進入了墮落世界、承擔墮落世界的後果,卻本身沒有墮落。
一、首先要區分「人性」與「墮落的人性」
這是整個問題的核心。
如果說:人性 = 身體+靈魂+理性+情感+意志+有限性+死亡性+罪性
那麼我們會得到一個問題:如果罪性是「人性」本身的一部分,基督若沒有罪性,祂怎麼能成為真正的人?但聖經其實沒有必要接受這個前提。
更好的區分是:受造的人性 ≠ 墮落
罪不是上帝創造人的原初設計。
Witherington把耶穌與亞當作平行比較,認為耶穌是「last Adam」,重新開始人類;他甚至明確主張,罪不是人性天然的限制。耶穌具有時間、空間、知識、能力、死亡等人的限制,但不具有罪的限制。
因此:
有限不是罪。
可受苦不是罪。
可以死亡不是罪。
會疲倦不是罪。
可以被試探不是罪。
真正的問題是「墮落」。
二、所以「未墮落的人性」這個說法有相當強的神學理由
Witherington認為馬太、路加所呈現的耶穌,是:最後的亞當,以未墮落、未受污染的人性重新開始人類。
他特別把路加福音 1:35「那所要生的聖者」與路加 3:38「亞當是上帝的兒子」放在一起理解。
他的神學推論是:
亞當 → 上帝直接創造 → 原初無罪 → 面對試探
耶穌 → 聖靈感孕 → 從起初就是聖者 → 面對試探
因此耶穌不是因為後來「道德上克服罪」才成為無罪,而是從祂存在的開始,祂就是聖潔的。
Witherington 甚至認為,童貞女受孕在這個神學架構中具有重要意義:基督不是藉著普通的人類生成而接受一個已墮落的罪性,而是上帝開始「重新創造」人類。這是一個很有力量的「新亞當」神學。
三、但問題來了:耶穌明明生活在墮落世界
這就是第二種說法為什麼具有吸引力:基督取了我們墮落世界中的人性,但祂自己沒有罪。這個說法強調的是:耶穌不是在一個伊甸園式的真空中生活。
祂出生於:
- 羅馬統治之下
- 疾病與死亡之下
- 人類罪惡之中
- 政治暴力之下
- 社會不義之中
- 撒但試探之中
- 最後甚至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祂確實進入了墮落世界的真實條件。
這一點與Yode 很有意思地互相呼應。Yode 強調,道成肉身不能被理解成基督與「抽象的人性」發生關係,而是上帝在耶穌裡進入具體的人類歷史。
換句話說:基督的人性不是「遠離墮落世界的人性」,而是在墮落世界中真正活出的人性。這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四、因此我會把「墮落」拆成三個層次
這會使問題清楚很多。
第一層:罪咎
基督沒有。祂不是罪人,不需要為自己的罪悔改。
第二層:罪性/內在悖逆
基督也沒有。祂沒有一個內在的「罪的傾向」,使祂必然犯罪。這也是希伯來書 4:15 的關鍵:「只是他沒有犯罪。」
第三層:墮落世界的後果
基督有。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層。祂會:餓 → 累 → 哭 → 受苦 → 流血 → 死亡。而這些全部發生在墮落世界之中。
因此可以說:基督沒有承擔罪的道德敗壞,卻承擔罪所造成的世界之痛苦與死亡。這個區分非常重要。
五、這也解決「耶穌會死」的問題
有人會問:如果耶穌是「未墮落的人性」,為什麼祂會死亡?Witherington 的論證很有意思。他認為「死亡能力」本身不必然等同於罪。他甚至從創世記 2–3 章推論,亞當在墮落以前就可能是可死的(mortal),只是藉著生命樹得到持續的生命。因此:可死 ≠ 已經犯罪。於是耶穌的死亡能力,不必證明祂具有墮落的人性。這是很重要的神學區分。
六、但這裡存在真正的神學爭議
所以我們不能說:「所有基督教神學家都同意耶穌取的是未墮落人性。」
不是。這裡有相當悠久的基督論爭論。
可以簡化成兩種主要方向:
|
立場 |
基督取了什麼? |
|
未墮落人性 |
原初、真正、無罪的人性 |
|
墮落處境中的人性 |
我們現在這個受罪與死亡影響的人性,但基督沒有罪 |
可是第二個立場還必須回答一個難題:如果「罪性」是墮落人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基督怎麼可能取了墮落人性而仍完全無罪?
所以第二種立場最好的表達其實不是:「基督具有罪性,但祂沒有犯罪。」這會產生嚴重的基督論問題。
比較好的表達是:基督承擔了墮落人性的歷史性、身體性與死亡性後果,但沒有承擔罪的道德敗壞與悖逆。這就比單純說「祂取了墮落人性」精確得多。
七、加爾文的立場尤其值得注意
加爾文有一句非常關鍵:基督「取了人性」,並具有「人性一切基本的性質、共通的軟弱」,「只是完全無罪」。
這其實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框架。注意加爾文沒有說:基督只有一個「理想化」的人性。
反而是真正的人性 + 真實人的軟弱 + 完全無罪。
所以我們不應把「無罪」理解成:耶穌不像我們。
而是耶穌比我們更完整地成為真正的人。
因為如果罪不是人性的本質,而是人性的敗壞,那麼:基督沒有罪,不是少了一部分人性;恰恰相反,是祂的人性沒有被罪扭曲。
八、這裡其實會碰到一個非常深的「救恩論」問題
這也是為什麼我比較傾向於:「未墮落的人性,進入墮落世界。」
而不是簡單說:「基督取了墮落人性。」
因為保羅的「新亞當」神學非常重要。
羅馬書 5 章的結構是:亞當 → 悖逆
→ 罪 → 定罪 → 死
對應:基督 → 順服 → 義 → 稱義 → 生命
而林前 15 章又把基督稱為「末後的亞當」。這意味著基督不是一個已經被罪敗壞的人,然後從敗壞裡「修復自己」。祂是:在墮落的人類歷史中,重新開始真正的人類。
這一點與 Witherington 的「starting the race all over
again」非常接近。
九、但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反對意見
有人會說:「如果基督沒有我們墮落的人性,那祂怎麼能真正代表我們?」
這個問題非常嚴肅。
答案是:代表我們的關鍵,不是祂必須犯罪,而是祂必須真正成為人。
希伯來書並不是說:「祂因為具有罪性,所以能體恤我們。」
而是說:祂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
所以真正的代表性並不建立在「共同犯罪」上,而建立在:共同人性 → 共同受苦 → 真實試探 → 完全順服。
甚至可以反過來說:如果基督必須具有罪性才能真正代表罪人,那麼祂就無法成為救贖罪人的無罪者。
十、因此我會給出這個比較精確的公式
我認為這是我們目前討論最值得保留的一句話:基督不是「墮落的人性」,而是「在墮落世界中所承擔的真正人性」。
或者再完整一點:基督取了真正、完整、無罪的人性;祂進入我們墮落的歷史,承擔人的有限、痛苦、試探與死亡,卻沒有承擔罪咎,也沒有內在的罪性或悖逆。
這樣既能維持:迦克墩的完整人性
又能維持:基督完全無罪
也能維持:新亞當的救贖論
而不必把「罪」定義成人性的本質。
最後,一個非常重要的神學推論
這會把我們帶到一個比「基督有沒有罪」更深的問題:如果「罪不是人性的本質」,那麼基督的人性反而可能向我們顯明「真正的人」究竟是什麼。
也就是:
我們通常以為:人 → 墮落 → 所以罪是人的一部分。
但福音可能反過來說:人 → 按上帝形像受造 → 墮落 → 基督成為人 → 在祂裡面恢復真正的人。
所以基督不是「不像我們的理想人」。
祂反而是向我們顯示:罪不是我們真正的人性;罪是對人性的扭曲。
這與加爾文所談「亞當墮落以前的完整品性」也可以形成很好的對話:加爾文把上帝形像與亞當墮落以前的完整狀態聯繫起來。
而這會產生一個非常漂亮的基督論—人論結論:基督不是「比較不像罪人,所以比較不像人」;恰恰相反,基督因為沒有罪,反而是最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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