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上帝的恩典

  雖然過去已探討過不少上帝的恩典,這個榮耀的真理,還需要作更精細的注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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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恩典>

  (1)
普通恩典的定義︰

如 果上帝擁有至高主權,而人卻在罪中敗壞的括,那麼上帝一定要有所行動,成就人與上帝之間的和好。恩典有很多種類,主要可分為普通恩典和有效恩典(或稱特殊 恩典)兩種。普通恩典的範圍較廣,是對所有的人而說。確切來說,普通思典可以定義為︰「是上帝對所有的人不計較價值的愛,這從他對他們一般的看護可以看出 來」。

普通恩典擴大的定義是︰

a)聖靈的一般運作,他並未更新人的心,只透過他的一般啟示或特殊啟示,向人施行道德的影響。罪因此受到限制,社會的生活秩序得以維持、民生公義也得到推廣;

b)一般的祝福,如雨水、陽光、食物、衣服及居所,上帝不偏不倚地將按他所看為美好的東西賜予人。

  (2)
普通恩典的解釋︰

)對全人類一般的賜福。

「普通」一詞,強調全人類都能領受上帝的普通恩典。物質供應是普通恩典的一種。耶穌命令他的門徒要愛仇敵,因為上帝展示對全人類的愛(太五45)。上帝將陽光、雨水賜給不信上帝的農夫,給他好的收成;同樣的,他也將陽光雨水賜給基督徒農夫。保羅提醒路司得的未信者,上帝給他們「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徒十四17),展示出他普通的恩典。

     
詩篇一四五篇89節,作者讚美說︰耶和華有恩惠,有憐憫,不怪易發怒,大有慈愛。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上帝的恩典和恩慈,特別在他延遲不施行審判顯明出來。上帝並不立刻審判人,這就顯明了他的恩典,目的就是讓人悔改(羅二4)。

     
上帝也為全人類安排了靈性的供應。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說,基督是「眾人的救主,也是信徒的救主」。

這節經文不像普救主義所提出的,但它卻指出靈性的供應是給所有的人的。如果基督是上帝,那他的死就有無限的價值。他本質上是所有人的救主,而實際上是信的人的救主。上帝的普通恩典也伸展到所有的人,而這是透過基督的死給所有的人的。

 
)對罪的限制︰

上帝對罪的規限,是普通恩典的一種延伸,這可分四個途徑去實現。透過直接行動;雖然拉班一直欺騙雅各,但上帝限制了拉班的欺詐(創三十一7)。當撒但就約伯的忠誠,向上帝提出挑戰時,上帝對撒但能向約伯所做的也定下界限(伯一12,二6)。

透過聖靈,在創世記六章3節,上帝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可譯「就不永遠與他們相爭」)。」

這節經文暗示聖靈不斷與人的罪行相爭,這限制人犯罪。透過先知和先知的工作,呼召人回頭,順服和跟從摩西律法。在這項工作裡,先知的工作也限制了罪的增加(賽一1620)。在羅馬書十三章14節,保羅說,政權是上帝所設立的(1節),政權的建立,也是用來限制邪惡的。

     
在現今性代裡,有一種對邪惡的攔阻力量,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67節就曾這樣提到。這限制力量是要阻攔「不法的人」的出現。當攔阻被挪去後,那不法者就會顯現出來。重要的是,「那攔阻的」是指什麼(6節)。這詞由第6節的中性轉為第7節的陽性,那攔阻的一定是有足夠強勁去承受撒但的能力的,意思是攔阻的是聖靈。

 
)知罪︰

知罪的工作若比起普通恩典在物質上的供應來說,目標是較窄的。但這仍然可以分類為較狹窄的一種普通恩典,因為它不是對每一個所接觸到的人都產生果效。

聖靈叫人知罪這工作,在約翰福音十六章811節已提及過。他「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8節)。

責備這詞(希臘文elegchein)是一個法律字眼,意思是「反復檢視,目的要駁斥或否定對手(這個字是法律訴訟程序所用的)。」

      
這包括權威的檢視,不可否定的證據、決定性的判斷,及處分的權能。無論結論如何,令別人知罪,就是在訴訟中將真理清楚擺在他面前,令真理被人看見,也被人認識,反對的人就是睜開眼睛反對,他也注定滅亡。真理之所以為真理,就是因為它對那些拒絕接受它的人都給予定罪。

     
聖靈定人的罪是所定的罪(約十六9),就是人拒絕相信基督的罪(約十六9)。盡管基督是透過他的話及工作來啟示自己,人還是不信,這關係到叫世人為義而知罪,就是基督以死、復活及升天來證明自己(約十六10)。

事實上,基督升天到天父那裡去,是要顯示出他的公義。這又與審判有關,因為撒但在十字架上受到審判(約十六11),撒但用罪和死來施行統治,但基督勝過罪和死,並打敗撒但。如果統治者受審,他的跟隨者也要受審判。聖靈會在世界確定這些真理。

(3)
普通思典的必需性︰

這是在有效恩典之前的恩典。一個人在得救之前,他要有從上帝而來的見證,這見證先是來自對上帝的認識。上帝是透過普通恩典向人啟示自己的。當人得到了上帝的物質賜福(太五45),他們就應該知道上帝的美善。

此外,上帝在大自然也啟示他自己︰他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羅一20)。

所有人都應有所覺識,他們要向一個公義的上帝負責任,而他們也一直以來亦不斷地領受他的祝福。因為人類有這種覺識,聖靈就向人確定耶穌基督的義,和他為人類困境所提供的解決方法(約十六811)。

人如果還沒有接受及確認上帝在普通恩典的作為,他就不能接受上帝有效恩典的救恩。普通恩典是為有效恩典預備的,普通恩典使人認識自己的罪,和耶穌基督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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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恩典>

  (1)
有效恩典的定義︰

有效恩典涉及的範圍,比普通恩典還狹窄。顧名思義有效恩典只對所給予的人有效的。那些領受有效恩典並且回應的人,都成為信徒。有效恩典也稱為「特殊恩典」,和普通恩典作對比。

     
我們可為有效恩典下一個簡括而確切的定義︰「是聖靈的工作,有效地使人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再進一步說,「特別恩典是不能抗拒的……它改變人心,使人完全接納耶穌基督,得著救恩,順服於上帝旨意之下。」

這定義強調︰有效恩典使人願意相信耶穌基督;換句話說、那個人是自願地相信的。他不會違背自己的意願而行。

華富爾得(Walvoord)的定義和這有點相近︰「(有效恩典是)是上帝即時的作為,令人的意願有能力,也使人的心傾向於相信基督。」

有效恩典的依據是聖經中的「蒙召」經文(羅一1,六7,八28 ;林前一1224 26 ;弗一18,四一4;提後一9)。

「呼召」說明了上帝向人有效的邀請,他透過聖靈的權能,說服人,感化人,使那人願意向福音作出回應。

  (2)
有效恩典的解釋︰

有效恩典有以下八方面的含意。

     
第一,不是所有人都蒙召,有效恩典不是廣泛施予所有的人。它只是給予蒙揀選的人。反過來說,所有蒙揀選的人都是有效恩典的接受者。保羅在羅馬書一章56節強調,在廣大的外邦世界中,只得羅馬教會——這個蒙揀選團體——被呼召。不是所有外邦人都蒙召,只有羅馬教會的成員是按上帝的特別恩典被呼召的。哥林多前書一章2428節也是這樣提及。從眾多的猶太人及外邦人來說,他們不是以基督為絆腳石,或是愚拙的,但上帝呼召了「一些」猶太人、「一些」外邦人,使他們得知,基督就是上帝的能力。注意在這段經文中(242628節)特別強調呼召或揀選(和呼召是同一字根的)這兩個詞。

     
第二,有效恩典是有效的,因為它永遠不被人拒絕,不被抗拒。這不是說,有些人被強迫來到,掙扎地進入天國。如前面所說的,這是上帝感動罪人的心意,使他願意前來。結果是,他是按自己意願而來,他並沒有抗拒上帝的有效恩典。哥林多前書一章2324節說,對不信者而言,福音是愚拙的,但對信徒來說,福音卻是上帝的大能。
   
第三,有效恩典的另一方面是相信的需要。這不是與人的意願相違背的。人有責任相信福音,因此得救,除了相信以外,人沒有其他辦法得救(徒十六31)。耶穌指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說︰「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五40 ;比較太二十三37)這是指他們刻意的拒絕,不願意相信基督。

     
第四,有效恩典包括上帝救拔的能力,約翰福音六章44節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那些來就基督的人,是由天父帶到他那裡的……,這裡強調救恩是由上帝開始的。人親就基督的責任,是不被忽視的(約五40),除非上帝先說服人,不然沒有人會前來。」

     
第五,聖靈的工作也包括在有效恩典之內。有人回應特別恩典之前,聖靈必須先叫人知罪(約十六811)。聖靈也將有效恩典實行在人身上,使他重生(多三5)。

     
第六,有效恩典也必須包括上帝的話語。個人用信心回應有效恩典的恩賜,但信心一定要有所信的內容,及對所信真理的知識。因此,有效恩典離不開聖經真理︰「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羅十17)上帝的話是活的,而且由聖靈將之運行在信徒心裡(來四12)。彼得提醒信徒,他們重生「是藉著上帝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希伯來書及彼得前書中的這兩段經文強調,上帝的話是活的,是施行有效恩典,並使人重生的工具。有效恩典及應用上帝永活的道,對個人得著救恩是最重要的。

     
第七,有效恩典是個人的,不是向團體,也不是向教會群體所施行的。雅各是個人蒙揀選及領受有效恩典的例子(羅九1113)。上帝不揀選以掃,而揀選雅各,向他啟示他的恩典。稱義也必須以個人為本,而不是以團體為本(例如說,以整個教會作為蒙揀選的特別個體),有效恩典的揀選必須是個人的。在羅馬書八章30節,上帝所呼召的每一個人(藉有效的恩典),就是上帝所稱義的每一個人。所以,對呼召(有效的恩典),和稱義的應用(指個人而非全體)在解釋上是必須一致的。

     
最後,有效恩典是從亙古已開始的。有效恩典是在時間領域中實現,但它是在亙古時已定了的。羅馬書九章11節說,只有上帝的計劃及旨意(希臘文prothesis)在亙古已決定了他施恩的對象。在雅各和以掃還沒有做出好事與惡事之前,上帝已經選擇了雅各,向他顯明他的恩典,而不揀選以掃。這完全不在乎人的行為,而是出於上帝永恆旨意的至高計劃。同樣地,羅馬書八章30節也說,有效恩典的施行,是由於上帝先預定了某些人成為接受恩典的對象。上帝憑有效恩典,呼召了他以前已預定的人。

  (3)
維護有效恩典的論點︰

因著以下四個原因,有效恩典是必須的。

     
首先,因為人的罪,所以必須要有有效恩典。以弗所書二章1節,說明未得救的人的境況是︰「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如果不信者是死的,他就不能對上帝作出任何回應,上帝一定要採取第一步,故此,上帝要透過他的恩典,呼召那些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

     
同時,恩典之所以有效,是因為上帝不會失信。在羅馬書八章2930節,上帝呼召的人,沒有一個失落。上帝所知道的人,他就預定、呼召、審判及給予榮耀。上帝在這過程中不會失落一個。這段經文很清楚指出︰「他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上帝用恩典所呼召的每一個人都被稱義,這說明,有效恩典在每個上帝所呼召的人身上,都是有效的。

     
其次,有效恩典是公平的,因為上帝是公義的。保羅講述完了上帝呼召雅各而不揀選以掃一事,就討論到上帝至高主權的呼召,他提出一個問題︰「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上帝有什麼不公平麼?」(羅九14)保羅用最強而力的否定答案,回答了這個問題——「斷乎沒有!」人有限的頭腦是不能完全理解上帝至高主樣的作為的,但上帝的作為無不公平。

     
最後,這恩典是公平的,因為人一定要相信。上帝給人有效的恩典,並不排除人要負上相信的責任。很多經文都強調相信的重要(約三161836,五24),約翰福音三章1836節就特別說明人是迷失的,人出乎自己的意願,拒絕相信福音,這不是因為他沒有得到有效恩典。

  (4)
反對有效恩典的論點︰

首 先,責任是不必要的。表面上看,人已死在罪中,上帝一定要施行有效恩典,來使個人得救,所以的的責任是不必要的。然而,問題是,人是不能完全理解上帝的作 為,以及人對救恩的回應。雖然上帝一定採取主動,但如果不是因為上帝的有效恩典,人也不能得救,然而這些真理也不消除人的責任。解決的方法,就是接受聖經 其中一個二律背反(吊詭)的問題。聖經中有無數經文證明,人是需要負責任的(約三1836,六37,徒十六31等)。

     
在羅馬書九章14節 指出,人不能說上帝不公平。人也許未能理解上帝的作為,但上帝是公平的。值得注意的是,上帝沒有欠任何人什麼,如果他選擇一些人向他們展示恩典,卻不對其 他人這樣做,這並不是不公平,因為上帝並沒有欠任何人什麼。所有的人都已違背上帝。如果他決定不向任何人展示恩典,這也不是不公平的,因為所有的人都按自 己的意志來反對他(羅三1112)。

來利(Ryrie)對這棘手的問題作了以下總結︰上帝並不是反復無常,或漫無目的地傾下他的有效恩典。他的目的不單是光照、令人重生;或使罪人和他交通,他是要借著這樣做,使自己得著榮耀。他的目的是叫那些領受了有效恩典的罪人,宣揚那位領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910)。上帝要施行有效恩典,在他所救贖的人的生命上,彰顯他的榮耀。

重生之真義

<重生的定義>

     
重生這個詞(希臘文paliggenesia)在新約只用過兩次,一次是指末世事件︰「指彌賽亞時代世界的更新」(太十九28)。第二次是指「蒙救贖的人的重生」(多三5)。重生應該與悔改有分別的。

     
悔改是指人向上帝的救恩的回應。重生是悔改的另一面。這是上帝的作為。人重生時,靈魂是被動的;人悔改時卻是主動的。

重生可以定義為︰神聖的生命臨到人的靈魂……正如注入一種新的本性……或心……或新的創造。

     
重生的意思是「給予生命」,重生是上帝的工作,將生命給予被揀選的人。

<
有關重生的經文>

     
有兩段談到重生的經文,都是指將新生命賜給信徒的。約翰福音三章3節(雖然所用的字不同),指重生是一種「新生」。希臘文用了anothen這個字,可以翻譯為「從上頭」。換句話說,第二次的生是從上而來的,就是從上帝而來的。新的生就是屬靈的誕生,這與第一次肉身的誕生恰成對比。聖靈藉著屬靈的誕生使個人重生。他就是人重生的途徑。約翰福音三章5節,「生」這個字是被動的。這是在人身上所做的工作,而不是由人所做的工作。人不能帶來重生;只有聖靈能。

提多書三章5節是另外一段解釋重生的經文。在這段經文中,重生和兩樣事情有關︰聖靈的洗及更新。

值得注意的是,約翰福音三章5節及提多書三章5節都提到兩樣東西︰水與聖靈。

我們可以將水解作上帝的話語(比較弗五26)。有人將水與聖靈都解作潔淨,如在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527節。這樣,水就被視為因悔改而得的潔淨。

<重生的解釋>

    (1)
開始是即瞬發生的︰

正如一個小孩子,是在一個特定的時間誕生,屬靈的生是在聖靈給予新生命時,即瞬發生。

  (2)
這不是人經驗的結果︰

換句話說,這不是人自己所做的事,而是所作在他身上的事。人的經驗是重生的結果,但不是重生的原因。

  (3)
這不是根據人為的努力︰

約翰福音一章13節指出,新生不是來自人意的。重生是上帝的作為,而不是人與上帝的努力合作。然而,這不是說,信心在救恩中不重要。雖然重生與信是有區別的,但二者乃同時發生。約翰福音一章1213節,將這兩件事情放在一起看。在約翰福音一章12節,當人接受基督(相信),他就成為上帝的兒子;約翰福音一章13節指出,就在那一剎那,那人就由上帝而生。當然,這是超乎人理解的一個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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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的結果>

  (1)
新的性情︰

重生的結果是,人得著「上帝的性情」(彼後一4)。信徒接受了「新我」(弗四24),得以過公義的生活,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林後五17)。

  (2)
新的生命︰

信徒得到一個新的思想(林前二16),讓他可以認識上帝;一個新的心靈(羅五5),讓他曉得愛上帝(約壹四9);一個新的意志(羅六13),使他會順服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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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保障>

     
關於信徒的永恆保障,有兩個不同的觀點。

亞米紐斯派說人得到救恩,是他藉著意志的行動。他可以放棄救恩,因這也是他的意志行動——或是因為特別的罪。

加爾文派說,真正的信徒會在信仰中蒙保守。這個教義稱為「聖徒的堅忍」,但這名稱不太恰當,因為它將重點於在人持守的能力上,而不是上帝保守信徒的能力。一個較恰當的名稱是「主的持守」。

     
這教義不是說,信徒永遠不會犯罪或跌倒,然而,當信徒真正相信基督為救主時,就會靠上帝的能力永遠得到保障。

     
救恩保障的基礎不在人,而在於上帝。信徒的保障是根據父、子及聖靈的工作。

 (1)
聖父保衛的工作

     
信徒是穩妥的,因為天父在亙古已經揀選他們得著救恩(弗一4)。天父在基督裡預定了信徒得著兒子的地位(弗一5)。天父有能力保守信徒在救恩中完全穩妥(羅八2830)。上帝預知、預定、呼召,並且稱他們為義,這就是那些他帶來得榮耀的人。在這過程中沒有人失落。天父對信徒的愛,保證了這種保障是穩妥的(羅五710)。

 (2)
聖子保衛的工作 

     
聖子救贖了信徒(弗一7),從信徒身上免去上帝的憤怒(羅三25)。他稱信徒為義(羅五1),赦免罪惡(西二13),使信徒成聖(林前一2)。同時,基督為信徒祈濤,讓他們與他同在(約十七24)。他親到法庭,繼續做他們的辯護律師(約壹二1);他繼續做大祭司,為信徒代禱(來七25)。如果有一個信徒失落,就等於說,基督作為信徒中保的工作沒有果效。

 (3)
聖靈保衛的工作

     
聖靈使信徒重生,給信徒生命(多三5)。聖靈也永遠住在信徒裡面(約十四17)。他為得贖的日子,給信徒打了印記(弗四30),印記就好象一個首期的付款,保證我們得著將來的產業;他為信徒施洗,與基督聯合,與其他信徒肢體合而為一(林前十二13)。

     
如果一個信徒失去救恩,就是說父、子及聖靈以前所有的工作都是徒然的。最主要的爭論點是,拯救的工作是誰作的。如果人要為保衛自己的救恩負責,那麼他就可能會失落,但如果保衛人的救恩是出於上帝的話,那麼人便永遠穩妥。

     
信徒永遠穩妥,是由於上帝救恩計劃的完備和榮耀!

從聖靈的身分來確定其位格

     大家都知道,人是有人格的,對於上帝感覺好像沒有清楚的格性,尤其是中國人常說︰「冥冥之中有神」。這就好像說,格性只關乎有限的存在,而不關乎無限的存在。

人是按上帝的形像而造,我們有理由相信,上帝和人中間是有相似的特性的。我們可以從對人性的研究,建立起一些對上帝格性的了解,因為人是按照上帝的樣式被造的。

格性可以簡單界定為︰擁有智慧、感情和意志;故此我們可以說,聖靈是擁有智慧、感情和意志,這足以證明,他是一位有格性的上帝。

聖靈有時也被人視為一件「物」,稱作「它」,或被視為一種影響力。然而聖靈不單有影響力,而且是有位格的。聖靈有著一切位格的特質,祂也是上帝。

在教會初期,亞流(Arius)否認聖靈的格性。他說,聖靈只是從父產生出來的一種影響。亞流的教訓雖然在主後325年的尼西亞會議中(Council of Nicca)被否認,但在今天的神體一位論(Unitarianism)和其他異端,如耶和華見證人會等,這種教訓仍然存留。
然而聖靈之位格是可確定的,從聖經之記載與信徒在生活中之經歷是可以證實的。

由聖靈的屬性證明其位格的存在

  (1) 智慧︰
 
聖靈是有智慧的。因為「聖靈參透萬事」(林前二10)。「參透」這詞,是表示對事物仔細觀察和探究。聖靈洞悉上帝的深邃,又將深奧的事啟示給信徒;基督在約翰福音五章39節,也用了這個詞,他說︰「你們查考(參透)聖經……

  (2)
知識︰
 
沒有人能洞察上帝的思維,但聖靈能明白上帝的心意(林前二11)。

  (3)
思想︰
 
聖靈知道父,又明白父的心意(羅八27)。心意(希臘文phronema)這個詞的意思是︰「心意、思維方式、目標、願望、努力」,這字清楚表明,聖靈是有思想的(比較弗一17)。

  (3)
感情︰
 
感情或知覺都是一種感覺,是對事物的反應和能力,以弗所書四章30節保羅吩咐說︰「不要叫上帝的聖靈擔憂。」
 
經文所強調的是,如果信徒說謊(25節)、生氣(26節)、偷竊、懶惰(28節),或說不合適的言語(29節),聖靈都會為他們擔憂。
 
「擔憂」這名詞,曾經用來形容哥林多人讀了保羅寫給他們的信後所產生的憂愁(林後二25)。因有位格才會產生憂愁。單有影響力,是不會叫人憂愁的。

  (4)
意志︰
 
聖靈是有意志的,這是指,他擁有至高選擇和決定的權力。聖靈將屬靈的恩賜,按自己的心意分配給人。
 
「祂的心意」意思是指「經過事前安排的意志的決定」;這句話清楚顯明了,聖靈有至高抉擇的能力。「心意」這個詞也用來形容父神的旨意(雅一18),正如父神有他的旨意,聖靈也有自己的心意。
 
在使徒行傳十六章6節,聖靈行使他的旨意,禁止保羅在亞西亞傳道,將保羅引領到歐洲。這些經文清楚指出,聖靈是有智慧、有感情和有意志的,這一切都是真實格性的一部份。

聖靈的工作顯明祂的格性

     聖靈所施行的工作,與父及子的工作相似,這些工作顯明了聖靈的格性。

  (1)
聖靈教導︰

耶穌離開門徒之前,曾勉勵並告訴他們,他會賜給他們「另外……一位保惠師」(約十四16)。

「另外」一詞,強調這位保惠師——聖靈是和基督一樣的。

耶穌怎樣教訓門徒(太五二;約八2),聖靈也照樣教訓他們(約十四26);聖靈要完成及執行和基督一樣的教導工作,聖靈也叫信徒記起,基督以前所教導的一切,確定基督的教訓。

  (2)
聖靈見證︰

耶穌應許門徒,聖靈「要為我作見證」(約十五26)。

「作見證」一詞,是指為某人見證;聖靈會見證關於基督的教訓,見證基督是從父而來的,所說的都是上帝的真理。

約翰福音十五章27節,也用同一個字來指門徒,為基督所作的事;門徒怎樣見證基督,聖靈也要怎樣為基督作證。

  (3)
聖靈引導︰

耶穌說,聖靈來到為要引導門徒進入真理(約十六13)。這就如形容聖靈是一位導游,帶領旅客去游覽地方,而那地方是他所熟悉的,旅客卻未曾到過。

  (4)
聖靈叫人知罪︰

約翰福音十六章8節又說,聖靈將來的工作包括,叫世人知罪。

知罪(中文聖經譯作「自己責備自己」),意思是「叫某人為一些事而知罪;向某人指出一些事。」

聖靈也要作上帝的控訴者,叫世人力罪、為義、為審判而責備自己。

  (6)
聖靈使人重生︰

經歷新生的人都由聖靈所生,他是被聖靈重生的。基督怎樣將生命賜給信徒(約五21),聖靈也怎樣叫人重生(比較結三十六2527;多三5)。

  (7)
聖靈代禱︰

信徒有軟弱,聖靈為信徒嘆息,為信徒禱告(羅八26)。

父既明白聖靈所代禱的事情,就使信徒生命得著好處,為他們成就一切事情,因為聖靈是為上帝的兒女代禱的(羅八28)。

「代禱」這個詞也用於基督的代禱(羅八34;來七25),正如基督為信徒代禱一樣,聖靈也為他們代禱。值得注意的是︰無生命之物不能為別人代禱,只有具位格的才能為人代禱。

  (8)
聖靈發出命令︰

聖靈在使徒行傳十三章2節,命令保羅和巴拿巴,開始他們傳道的生涯。

使徒行傳十三章4節補充說,他們二人是由聖靈差派而來的。

使徒行傳十六章6節,聖靈禁止保羅和西拉在亞西亞傳道;使徒行傳八章29節,聖靈又引導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道。

聖靈的神性

     聖靈的神性和三位一體的教義,是不能分割的,忽略其中一者,就是將這兩個教義加以否定、反之,相信三位一體,就需要接受聖靈的神性。

<聖靈的一些神性稱號>

     「上帝的靈」這稱號,說明他與父及子的關系,也說明他的神性。「當聖靈被稱為『上帝的靈』這表示,他就是上帝本身。哥林多前書二章11節清楚說明,人和他的靈是一體的,是同一的存在,因此上帝和他的靈也是合而為一的……」
  大多數情況,「上帝的靈」一名均用來指聖靈,而不是父;同樣地,「基督的靈」也多數是指聖靈自己。如果所指的是父,聖經通常是用上帝、主等稱號;如果所指 的是基督,一般也會用耶穌基督這名字。舉例說,在羅馬書八章9至11節,提到三位一體的三應︰「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9節);「基督在你們心裡」 (10節);「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父)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11節)。很明顯,「上帝的靈」是指聖靈而不是指基督或父。進一步說,從羅馬書八章9 節,和八章13至14節看來,「靈」和「上帝的靈」是三位一體第三位的同義詞。使徒行傳十六章6至7節有一個相似的例子,「聖靈」(6節)和「耶穌的靈」 (7節)都是同義詞。以弗所書四章4節又說,只有一位靈,這說明以上論點均屬正確。

<聖靈的神性屬性>

  (1) 生命(羅八2)︰

生命是神性的屬性(書三10;約一4,十四6;提前三15)。父和子怎樣有自己的生命,聖靈也怎樣有自己的生命。

  (2) 無所不知(林前二10至12)︰

除了人以外,還有可以認識上帝的。人的靈知道人的事,而聖靈卻知道上帝的事。聖靈洞悉上帝的深邃(深奧的事)(林前二10),「深奧的事」(希臘文bathos)這名詞,也用來指上帝的知識。上帝對人來說,是深奧莫測的,但上帝的靈對上帝的深奧莫測卻了如指掌(羅十一33)。

  (3) 無所不能(伯三十三4)︰

聖靈的無所不能,可在創造的作為中看到。創世記一章2節記載,聖靈運行(像母雞孵育小雞)在受造物上,這是說,聖靈將生命賜給受造物。

  (4) 無所不在(詩一三九7至10;約十四17)︰


大衛在詩篇一三九篇說,他不能逃避聖靈。他升到天上,聖靈在那裡;他降到地的深處,聖靈也在那裡。即使他可以高飛,也不能逃避聖靈。約翰福音十四章17節,也教導聖靈的無所不在;基督教導門徒,聖靈要住在他們所有的人裡面,這是聖靈無所不在的明證。

  (5) 永恆性(來九14)︰

本段經文記載,聖靈被稱永遠的靈,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上帝。聖靈怎樣參予基督降生的工作(路一35),也怎同在基督的死有份。

  (6) 聖潔(holiness)︰

上帝的一個重要特性是聖潔,使上帝和罪及罪人完全分別出來。聖靈最普遍的名字就是「聖(神聖,聖潔)靈」,說明這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擁有這種超越的屬性。

  (7) 愛(加五22)︰

聖靈是愛,聖靈在上帝的兒女身上產愛。如果聖靈的基本屬性沒有愛,他就不能在信徒身上產生愛。

  (8) 真理(約十四17)︰

在約翰福音十四章17節和十五章26節,聖靈又被稱作「真理的靈」。正如基督是真理(約十四6),聖靈也是真理,聖靈藉著聖經引導人進入真理。

聖靈的神性作為

      聖靈的工作證明他的神性。

  (1) 創造(創一2)︰

聖經中有幾段經文,說明了聖靈曾參與創造的工作。創世記一章之節說聖靈運行(孵育)受造物,並且賜予生命。詩人在詩篇一○四篇24至26節,記述了上帝創造的過程,第30節形容上帝是怎樣的創造︰「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約伯記二十六章13節,將上帝的創造延伸到天上,聖靈不但創造大地,也創造諸天。(請參閱前面的討論。)

  (2) 叫基督出生(太一20)︰

聖靈蔭庇馬利亞,叫基督得著一個無罪的人性。基督在他的神性中是永恆的,但聖靈使基督的人性無罪。

     基 督有人性的出生經歷。通常人以為,是基督的母親馬利亞,讓基督得著人性,而聖靈讓他得著神性;若細心思考,我們會發現基督的神性,是從永恆就開始屬於他自 己了,因此這神性不是從他出生的時候才有的。當基督從永恆的位格取了人的形狀,他就成了肉身……聖靈令基督開始有自己的人性,這是一個生產的行動。

  (3) 聖經的默示(彼後一21)︰

聖靈產生基督的心性,聖靈也監督聖經的作者。這兩件事之間有一個類比(analogy);聖靈怎樣蔭庇馬利亞,叫基督得著無罪的人性,聖靈也怎樣監督聖經的作者,保證所寫的是一本無謬誤的聖經。根據類比,否認其一就是否認其二。

     聖經的作者被聖靈引導,保證每一卷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聖靈在默示上的工作類似父神的工作(比較提後三16)。

  (4) 重生(多三5)︰

重生就是賜予生命。聖靈叫人得著新生,他是生命的賜予者。聖靈重生是人在肉身上得到屬靈的再造。人的生產帶來了人的生命,屬靈的重生帶來了屬靈的生命。聖靈帶來新生命,這是他藉著上帝的話語的工作(彼前一23)。約翰福音三章6節也教導同一真理,主耶穌說︰當聖靈叫人重生,他就帶來新的生命。

  (5) 代禱(羅八26)︰

基督是信徒的代禱者,聖靈也是信徒的代禱者。

  (6) 成聖(帖後二13)︰

成聖就是,當信徒藉著聖靈與基督聯合,成為在基督裡的人的時候,他就被分別出來。(比較林前一30;來十14至15;彼前一2)。

  (7) 幫助信徒(約十四16)︰

在本段經文中,耶穌應許門徒有「另外…… 一位保惠師。保惠師的希臘文parakleton分別來自兩個字,一是「在旁」,一是「呼叫」;保惠師就是「被叫來在旁施予幫助的一位。」在約翰一書二章 1節,主耶穌被稱為曾犯罪的聖徒的paraclete(中文譯為「中保」)。聖靈的工作和基督相似,他是一位保惠師,被呼召在旁幫助信徒。聖靈是信徒的 paraclete(保惠師),聖靈必須具有神性,因為他的工作和基督作保惠師的是一樣的。

     聖靈的工作顯明了上帝的神性——他在三位一體的上帝裡面,與父及子合一。

聖靈神性的發出

     聖靈和其他三位一體上帝的關係,稱為「發出」,這是指聖靈是由父和子而來的。

     主後381年,君士但丁堡信經確定了這個教義。主後589年泰萊都大會加進了「和子」一詞,說明子的平等地位;這是根據約翰福音十五章26節,確定聖靈是由基督和父一起差派的。這句話針對貶抑基督位格的異端而說。

     有關聖靈發出的教義,是有幾方面的根據的。聖靈的名字如「上帝的靈」,正說明聖靈是發出的,因為聖靈是從上帝而來的靈。

約翰福音十五章26節的現在時態「出來」,是指一種永恆的關係,因此聖靈可說,是永恆地從父和子發出的。

聖靈永恆的發出,也和詩篇一○四篇30節的教訓吻合,那裡說,聖靈在舊約是從上帝發出的。希臘東正教會認為,這個「永恆的發出」,就是基督道成肉身的開始(兩件事情同時發生)。

     但有一點需加注意,聖靈之所謂發出,並不表示聖靈的地位,是次於三位一體的其餘兩位。三位是同尊同榮!

聖靈的表記


     
聖經中有不少用來描述聖靈的表記,生動地表明了聖靈的位格和工作。這些表記包括了象徵、圖像、標記等,皆用來說明聖靈。

[
衣服]

     
主耶穌復活後,吩咐門徒留在耶路撒冷「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領受」這個詞,一般是用來指穿衣服。這裡用作被動式,說明穿衣者不是自己穿上,而是由別人為他穿上。下文已經說明,所穿上的是「能力」;使徒要留在耶路撒冷,直等到他們披上聖靈的能力。

[
鴿子]

     
基督受洗時,聖靈「像鴿子」降臨。究竟當時這是不是一只真正的鴿子?請細讀經文︰「彷彿鴿子」(太三16);「彷彿鴿子」(可一10);「形狀彷彿鴿子」(路三12);「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約一32)。從路加福音三章22節、及約翰福音一章32節看來,當時一定是有真實的鴿子降臨,不過這鴿子只是聖靈的表記。鴿子的許多特性,正是用來說明聖靈。

     
每卷福音書都強調,聖靈像鴿子「從天上」降臨,強調聖靈是從上帝來的。這點十分重要,因為這說明了父的賜福,和父在祂兒子公開事奉上膏抹他。這些是向百姓公開所作的見證,特別是對那些反對基督的人。

     
這鴿子表明了,聖靈在基督開始工作時,曾降在他身上,為要表明基督的工作,有聖靈的能力。

 
鴿子也代表純良(比較太十16),代表和平。

[
憑據(抵押)]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說,上帝「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憑據」這個詞可解作「付款的首期、訂金、抵押,這些都是在交易中先付出的價值,以保證法律上的權利,和條約的有效性……這是一種償付方式,保證立約的某方會繼續付款。」

以弗所書一章14節更說明了,聖靈是我們得到天上最後榮耀的訂金。以弗所書一章14節的「被贖」,遙指信徒救贖的最後階段,即是最後的榮耀。聖靈作為憑據這件事,是信徒在基督裡得著救恩的說明。

[
]

     
五旬節時,「舌頭如火焰」,分開落在使徒的頭上(徒二3)。上帝以火的方式顯現,對猶太人不是陌生的。火象徵上帝的顯現。聖靈在這件不尋常事件中降臨,是要說明上帝是在這事件之中(比較出三2)。這顯現說明了有上帝的准許,彼得跟著宣講耶穌的復活,這火則說明上帝核準了彼得的信息(比較利九24︰王上十八3839)。火焰也象徵上帝的審判(比較利十2)。五旬節當日的不信者,後來都受了審判,就是在主後70年,聖殿被毀的審判。

[
]
     
油也是聖靈的表記,在舊約中,人用油膏抹祭 司和 君王,以說明聖靈的事奉。撒迦利亞書四章114節,說明了油怎樣作為一種表記;油被用來描繪聖靈加給約書亞和所羅巴伯的力量,好能完成主好515年聖殿重建的工程。油從燈台上(2節),不斷流給這兩位領袖(314節);第6節解釋這個意思︰「不是倚靠勢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我的靈。」

在撒母耳記上十童1節,撒母耳膏立掃羅作以色列的王;這種膏立是說明主的靈要臨到他身上,讓他帶領百姓(撒上十610)。當然,這些舊約的事件,都只是聖靈在新約的工作的一種表記。

[印記]

     
聖靈被形容為信徒的印記(林後一22;弗一13,四30)。印記是一種保證,馬太福音二十七章66節提到,羅馬官方的印記,是縛上一塊打了印的石頭。從象徵意義說,印記是︰「蓋上印表示認同……所有動物身上都帶著標記,這標記表明它的擁有者,也表明擁有者所給予的保障。」

今天牛畜的烙印,就等如古代的印記(比較賽四十四5;結九4)。

關乎聖靈的印記,有幾個重要的真理。

)印記說明上帝的擁有權,聖靈加給信徒印記,說明信徒是屬於上帝的。

)印記表明穩妥。印記是永遠的,「等到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

)印記代表權柄。正如羅馬官方的權柄所及,羅馬的印記就發生功效,照樣地,上帝在他所賜給聖靈的信徒身上,也擁有權柄。

[
]

     
住棚節的最後階段,祭司會從西羅亞池子取水,倒在祭壇旁的水溝中。住棚節是一個充滿歡樂的節日,因為這個節期是預表彌賽亞榮耀的管治(亞十四1621)。

耶穌曾在這節期宣告︰「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8)。

經文下一節為耶穌這句話加以解釋︰「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約七39)。

這段話有幾點值得注意,象徵聖靈的水,表明永生(比較約四14,七3739)。水象徵人接受聖靈(結三十六3537;約七39)。水預表千禧年的福氣(約七3739,賽十二3;珥2832)。

[
]

     
風是聖靈最自然的表象,因為「靈」這個字,可以翻譯成「風」,也可以翻譯成「靈」。耶穌向尼哥底母解釋何謂重生時,他將從聖靈而生比喻作風(約三8);重生是一件難以言諭的至高作為,正如風吹動草木,是難以言諭的。聖靈是「隨己意」行事的,沒有人指示聖靈怎樣行,正如沒有人指示風怎樣吹(林前十二11)。

聖靈在啟示和默示中的工作

[定義]

  (1)
啟示(Revelation)︰

啟示的意思是「顯明」或「揭示」,這詞是用來形容一個偉大的雕塑工程,完成後將之揭示。在聖經中,啟示是指上帝向人民示出一些人本來不能知道的事情(比較結二2,八3

  (2)
默示(Inspiration)︰

聖經的默示,可以照這個定義來理解︰「上帝監督人寫作聖經,讓他們雖然按獨立的個性寫作,但他們是將上帝的啟示無謬誤地,在原來的手稿上,加以組織和記錄。」

要將啟示和默示區分,我們可以說,啟示是指所啟示之事物,而默示則指那種方法。在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默示」在希臘文是theopneustos(意思是「上帝呼氣」)。聖經都是上帝所呼出的氣。聖經是上帝創造之氣的產物。在聖經中,「上帝的氣是上帝的大能力的象徵。這氣是他創造的話語。」

[啟示的媒介]

  (1)
舊的先知︰

舊約先知的信息,不是從自己而來的,他們不過是上帝說話的器皿。他們傳信息時,是被聖靈所引導的(比較耶一2491117)。

  (2)
聖靈︰

舊約的先知,都是上帝藉以表明自己的器皿;引導聖經作者的是聖靈。彼得後書一章21節說,聖靈是引導舊約先知的一位,他保證他們的話語是沒有錯誤。我們可以舉一些個別例子來說明;聖靈臨到大衛,大衛就說︰「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他的話在我口中。」(撒下二十三2

使徒行傳一章16節也講述同一個真理,解釋大衛關乎猶大的預言。這預言必須應驗,因為是「聖靈藉大衛的口」說的(比較徒四25;太二十二43)。聖靈臨到以西結,以西結就得著無數的預言,是聖靈叫他得到上帝的異象(結二2,三24,八3,十一24)。聖靈臨到彌迦,這位先知就被聖靈充滿,向列國說預言(彌三8)。

[
啟示的方法]

 
上帝在舊約中,用不同的方法來啟示自己。

  (1)
話語︰

舊約有不少例子,是上帝直接與人說話。上帝曾向亞伯拉罕說話(創十八1317);上帝曾向摩西說話,但這話百姓也能听到(出十九9,二十一1及以下);上帝曾向以賽亞說話(賽六8)。

  (2)
異夢︰

夢的啟示看來是一種較為次等的啟示,因為面對面與上帝說話,才是莫大的權利。但上帝向外邦人溝通的主要方式,是藉著異夢,這是叫不信者能理解上帝心意的一種方法。

「在夢中的啟示,接受者是在一種被動、沒知覺的狀態中;他所夢見的境界,只是一種在腦海裡的形象……異夢對鑒別能力低的人尤為適合……接受者的人格作用淡化,是一種靜化的狀態中,而知識在此時就能毫無障礙地傳給他」。

「上帝用異夢向人說話的例子,有亞比米勒(創二十3)、雅各(創三十一1013)、約瑟(創三十七59)、尼布甲尼撒(但二)。」

  (3)
異象︰

異象似乎是一種較高層次的啟示,是為靈性上較為成熟的人預備的。先知通常都有異象。在英文,先知有一個名稱,叫seer(看見者),這字譯自一個含義是「看見」的希伯來字。先知就是一位「看見者」。上帝藉異象向人說話的例子,有︰亞伯拉罕(創十五1)、拿單(代上十七15)、以西結(結一1)、但以理(但八1)。

  (4)
上帝的顯現(Theophanics)︰

在舊約時代,上帝的顯現是指,上帝以肉身的方式現身。英文theophary這個字,是從希臘文theos(上帝)和phanein(顯現)而來的;theophany就是一種上帝的顯現。得到上帝的顯現,是一種特權,「通常是擁有較高靈性的人,才得到這種顯現。」

舊約中,上帝顯現的例子有︰對亞伯拉罕(創十八)、約書亞(書五14)、基甸(士六22)、但以理(但六22)所作的顯現。

[
舊約的默示]

     
聖靈就是聖經的默示者。聖靈監督的工作,保證默示的完全真確。關於舊約的默示,有以下幾點說明。

     
舊約作者清楚知道,至靈引導他們寫作(撒下二十三23)︰本段經文有四次強調上帝對大衛說話。

     
基督說,舊約的作者是由聖靈引導的(可十二36)︰耶穌引用詩篇一一篇,宣稱大衛「在聖靈裡」說話。耶穌將大衛的話,當作聖靈的默示)作為辯證的根據。

     
使徒說,舊約的作者是由聖靈引導的(徒一16,四2425,二十八25)︰當彼得解釋猶大的死因時,他提到這是必然發生的,因為這是聖靈所曾藉著大衛已預言的(徒一16)。

[
新約的默示]

     
有關默示的重要經文,如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基本上都是指舊約而說;但除此以外,還有不少經文,是指新約的默示而說的。

  (1)
基督確定了新約的默示︰

基督預言了,使徒在寫聖經時得著保守,能記得他向他們所說過的一切話,以及所寫的不會有錯誤(約十四26,十六14)。這件事解釋了,為什麼約翰臨近晚年才寫福音書時,還能記得耶穌生平的細節。耶穌在世上教導門徒的時候,他們不明白他的教訓,但後來,聖靈才令他們明白(約十六1215)。

  (2)
聖靈用了以下的方法,引導新約作者︰

)他幫助作者記得基督的教訓。

)他使作者在寫作時,在神學上有所領悟。當耶穌在世向他們說話時,他們並不了解耶穌的死和復活的重要性的。

)他保證整本新約得以完成。約翰福音十四章26節的「一切的事」,是指所有人,所需要的屬靈真理,也是指新約正典的完成。

  (3)
新約作者承認,他們所寫的是聖經︰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責備哥林多人一些他們在聚會時所犯的錯誤,提醒他們改過。他對哥林多人說︰「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十四37

保羅承認他給哥林多人的信,全是上帝的話語。我們可以為保羅的著作下總結︰保羅的教訓是藉著直接啟示而獲得的(加一12)。

保羅的教訓也是聖靈教導他的(林前二13)。

保羅的教訓是上帝的命令,因此他的教訓沒有錯誤(林前十四37;帖前四215)。

初期教會已承認,保羅的教訓是上帝的話語(帖前二13)。

  (4)
新約作者承認,別的作者的著作也是默示的︰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章18節先說了一句開場白︰「經上說……」,然後就引用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和路加福音十章7節。當保羅同時引用新約和舊約時,他是認為兩者都具有同等的權威。路加的話和摩西所寫的申命記,在同一意義上,都是被視為聖經的一部分。彼得又在彼得後書三章16節,將保羅的著作等同於「別的經書」,將保羅的著作和舊約聖經等量齊觀。彼得後書三章2節,是另一段相似的經文。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教會的象徵

     當耶穌說︰「我將我的教會建造……」(太十六18),他所指的不是地方教會,而是普世性的教會,就是這時代全部的信徒。聖經用了幾個象徵來形容和描繪教會是一個有機體。

  <身體>

身體這個名詞,正好用來描繪教會的合一性及普世性,就如人的頭有權柄指揮身體和指導方向,照樣,耶穌是教會的頭,他對教會就有權柄,指導他的方向(弗一22 至23 ;西一18)。身體的象征強調,教會時代所有的信徒都是合一的,因為教會把猶太人和外邦人合成一個身體,彼此沒有區別,他們都在基督裡成為一(林前十二 13 ︰弗二16,四4)。此外,基督也培育教會,將一些有恩賜的領袖賜給教會,使教會成長,逐漸建成基督的身體(弗四12、16,西二19)。聖餐的參與,也 刻劃出教會作為基督身體的合一(林前十16至17)。

  <新婦>

以弗所書五章23 節,描寫教會有如基督的新婦。這個比喻是將丈夫與妻子的關係,比作基督和他的新婦(教會)的關係。比喻用得十分恰當,因為這反映出基督對教會的愛(弗五 2、25)。其次,這比喻也強調了新婦的尊貴地位。在東方習俗的訂婚儀式上,新娘子可與丈夫一起接受未來福氣的應許。照樣,今天的教會,也是一個已許配給 人的新娘子,等待著丈夫從榮耀中回來。東方習俗的第二個階段是婚禮,丈夫要來接妻子。這比喻說明了,教會正在等候基督的再來,與丈夫結合(約十四1至3; 帖前四16至17)。東方婚禮接著下來有婚宴,照樣,作為基督新婦的教會,也等待著丈夫的回來(啟十九7至9),和將要來的千禧年國度。

  <建築物>

保羅強調,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裡都是合一的,因為上帝拆毀了隔開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牆(弗二11至18)。這裡保羅用建築物的形象,來形容教會的合一。教會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聯合,現在是建築在「使徒及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使徒」是其中一種基礎恩賜,他們是裝備信徒(弗四12)、使教會成長的人(弗四13 )。

     在 建築物比喻的意象中,耶穌基督是房角石(弗二20;林前三11),這可能是指「在建築物結構角位上的最主要一塊基石;這石頭讓建築師能固定牆壁方位的標 準。」在基督的這個建築物中,教會也是這樣地「配合在一起」(弗二21),這強調建造教會的是基督。就如一幢建築物,在建造過程中「長成」,作為有機體的 教會,也是按這步伐成長。新信徒不斷加入這座「建築」中(彼前二5)。

  <祭司>

在彼得前書二章5 節,使徒把建築物和祭司的形象相連,說明︰「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象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這句話使人想起出埃及記十九章5至6節,上帝 稱以色列人為︰「祭司的國度」。在以色列人中,只有利未人才可當祭司,而在教會,每個信徒都是祭司。彼得指出,所有信徒都是祭司,他們獻上屬靈的供物,而 不是以動物作為祭牲。

     彼 得前書二章9節進一步說明,新約祭司制度的獨特性。彼得談到「君尊的祭司」。教會時代,信徒是君王,也是祭司(比較啟一6)。在舊約,這兩個職分是不能結 合的,因為祭司是利未人,而君王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全教會都擔當祭司。但在以色列人中,只有利未人才有這個特權。所有教會時代的信徒,都可以透過基督親 近上帝,因為基督是教會的大祭司;但在以色列人中,個別信徒只能透過利未支派的祭司親近上帝。教會時代,信徒可以隨時坦然無懼地親近上帝(來四14至 16),而以色列人只能通過一些特定的獻祭,才能接近上帝(利一7)。這些對比顯出,以色列人與教會都稱為祭司,但以色列人與教會是不同的體系。

  <羊群>

好一幅描繪信徒與主關係的美麗、溫柔的圖畫,這是約翰福音十章16 節,所提到的教會被稱為羊群(徒二十28 ;彼前五3)。以色列人與主的關係,也比喻為羊群與牧羊人的關係(詩二十三),信徒被稱為羊群(詩八十1;耶十三17)。但在舊約,這個形象只限於以色列 人。而在新約,教會是比喻作羊群,而基督比喻作牧羊人。這比喻的獨特性是,這群羊包含了猶太人及外邦人。耶穌說︰「我另外有羊(外邦人),不是這圈裡的 (猶太人);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教會由猶太人和外邦人所組成),歸一個牧人了。」(約十16 )

     這個意象強調,教會成員都是基督的羊群,是屬於他的。耶穌強調這個群體,是「我的羊」(約十26、27)。他們在他的手中是平安穩妥的。此外,羊群認得出牧羊人的聲音,牧羊人也知道他的每一頭羊,這說明了羊群和牧羊人之間有一種親密的關係。

 <枝子>

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耶穌形容教會時代的信徒,與他所享受的親密關系,有如葡萄樹與枝子一樣。耶穌是真葡萄樹(約十五1 ),而天父是栽培的人,使枝子能結果子(約十五1)。在教會時代,信徒就是枝子,他們從葡萄樹中得到生命,因為他們都是「在他裡面」(約十五4、5)。枝子連於葡萄樹,接受生命的滋養,只要他們仍留在樹裡面,他們就可以生長及結果子。

     這 關系形容了教會時代,信徒及基督合一與相交的情況。基督吩咐教會,要「住在我裡面」。「住」這個字的意思是︰「停留」、「居住」、「生活」。按上下文,這 裡的意思是停留,或持續留在一個人所留住的地方。住在基督裡的勸告,就是要人持續地相信他(約壹二22、24、28)。

     枝子連於葡萄樹的目的,是結果子。不能結果的枝子都要經過「修理」,使它能結果。若人持續與基督同在,他就一定能結果子(約十五5)。為了確保能結果子,枝於都要經過修剪,使能結更多的果子(約十五2)。「葡萄樹的比喻,能說明教會成員與基督之間的重要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