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聖經無誤

    
    聖經無誤是福音派人士用來表達聖經權威的用語,表示聖經的寫作沒有錯誤,亦不會誤導人,因此是完全可靠的引導。韋斯敏斯德信條(1647)說聖經是「無 誤真理」;比利時信條(1561)稱它為「無誤」的準則;而威克里夫(Wyclif, 1380)則稱之為「無誤的真理準則」。到了十九世紀,西方教會多了一個詞語來稱聖經的無誤,是為inerrancy,意思亦是無誤;這概念其實早於第一世紀便出現。羅馬主教革利免(Clement of Rome, 90100)強調,「聖經是藉聖靈賜下……所寫的是全無玷污或虛假」;奧古斯丁(Augustine)更宣稱︰「我絕對相信這些(正典)作者寫作時完全沒有錯誤」。基督徒相信聖經的權柄是無可置疑的,因為它是上帝藉人寫下的正確教導。
   
    啟蒙時代的懷疑主義挑戰聖經歷史及神學的可信性,故此新的釋經程序就把上帝的權柄與人的傳統分別開來,後者被認為是不平均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今天只有復原教(Protestantism)、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及東正教(Eastern Orthodox Theology) 的保守人士,才會把他們的信仰建基於聖經的權柄,接納全部聖經是真實無誤;而復原教則認為天主教及東正教在最重要的地方誤解了聖經。保守派學者聯合起來, 對抗後啟蒙時代的惟理派釋經法,指出他們不把聖經看作是上帝無誤之道是錯誤的。他們的釋經是片面的,在正典之內另立正典,倚重印象;當他們說什麼是聖經的 要旨時,常忽視了另一面更廣、更重要的資料。他們愛用相對性、衰減式的方法來處理經文,好能符合他們從俗世文化採用過來的模式和標準;存在主義者又愛批評 傳統釋經不合理,合理的地方他們又不留意。其實這一類主觀的釋經是無可避免的,因為他們不肯承認聖經是無誤的和具有權柄。
    
    從神學的角度來說,保守派認為聖經無誤及聖經的權威(Authority),是人能認識上帝的保證︰透過由伊甸園到耶穌的生、死和復活,亦藉著聖經教導人 怎 樣以信心、敬拜和順服,來回應上帝的救贖。故此,我們愈不肯承認聖經的無誤,聖經在此等教導的權柄就愈小,基督教信仰便會變得愈來愈個人化、分化,及多元 化;信徒對基督的瞭解必然更狹小,信心更軟弱,而上帝作為一啟示者亦會愈有問題。簡言之,否定聖經的無誤,的確可以較易處理經文,但隨之而來的,卻是更不 易處理的問題,包括神學上的,和屬靈生命上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說聖經是無誤的呢?這是根據聖經作者的見證,特別是耶穌自己的話。祂毫不懷疑祂的聖經(我們的舊約)是創造者的話(參太十九45),而祂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成就上帝的道(太五171819,四111,二十六5356;路二十二37;另參約十35);祂的事奉是本於上帝的話,因此祂被引到十字架,並相信自己必如預言所說的復活(路十八3133)──結果亦如此成就了(參路二十四25274647)。耶穌要求門徒亦如此順服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新約因使徒受靈感而保證是上帝的話,正如舊約因先知而保證是上帝的道一樣(參耶一69;彼後一1921)。
  
  教會兩千年來都相信聖經是上帝改變生命的道,這正是新約論到聖靈之見證──聖靈能叫人給罪歪曲的理性,認識基督神聖的權柄──信徒相信的正是這些;因此聖經無誤要保障的,是聖經的權柄,這是大公信仰的要點,亦是聖經教訓的基礎。
    
   在本世紀,福音派學者如俄爾(J. Orr)、黎德保(Herman Ridderbos1909年生),及柏寇偉(G. C. Berkouwer) 在聖經批判學的壓力下,承認聖經無誤者,是指得救的指引(即上帝是在基督內,及人就近上帝的道路),而就算歷史、地理及科學上的小節偏差,亦無損聖經無誤 這件事實。但另些福音派學者則反對此說,認為這是妥協太多了。他們同樣承認聖經教訓有它特有之文化因素在內,承認聖經批判學的價值,且在釋經上有一定的成 就,卻不能接受聖經若有錯是不會影響神學的說法。再者,他們擔心人若開始懷疑聖經有錯,就不知止於何處,結果神學和倫理學(Ethics)的教導便要全盤失喪。他們堅持必須確定聖經是絕無錯誤的,不然就不能維護聖經的權柄。他們認為視上帝的話含有不正確的成分,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只有持守聖經是 絕對無誤,才能在這非理性的世界重建理性之道。辯論仍然繼續下去。
  
   有些福音派人士雖肯定聖經絕無可疑,卻不會用「無誤」(inerrant)一詞,因為他們認為這詞太容易引起不當之聯想,包括︰

1.惟理的護教學(Apologetics),它專注於尋找真理的證據,多於相信上帝為它作的見證;

2.對聖經抱有「幻影派」(Docetism)的觀點,而忽略了它屬於人 的因素;

3.釋經的學術水平不足,欠缺語言學的修養和歷史學的準確;

4.常作不需要的協調,對經文之訛誤作出非科學化的揣測,因此出現前後不符的現象;

5.神學上常只關心無關重要的小節,因此忽略了聖經見證的中心──基督。

    上述各點的確是「無誤派」人士常犯的毛病,特別在北美洲;但今天無誤派學者全否認有這些弱點。
    
    惟 理之無誤派人士把聖經權柄建基於人的證據上,而採取相對主義之非無誤派人士,又藉著邏輯及世俗學問的方法,來找聖經的渣滓,把一些無關痛癢的小問題拿來大 作文章;二者都是錯誤的,雖然二者都力說自己的方法正確,而信仰又屬於正統;二者的錯誤均是把人理性辨識之能力,高置於上帝的見證之上。無論我們怎樣成功 證明相信聖經是合理的,而不相信聖經是不合理的,人仍然有根據真正地及習慣地相信聖經︰從客觀一面而言,人有基督及祂門徒的教訓,特別是關於祂的本性和地 位;從主觀一面而言,有聖靈導引人須確信上帝的權柄。就此二方面來說,所有基督徒都必須接受及相信聖經的教導,包括對基督、救贖、生命、世界歷史,以及每 段經文所教導的;要自己信服於它的命令,恆久活出它要求的生活樣式。每次打開聖經,聖靈都會引導我們更深明白它,使我們對聖經的知識與日俱增。人用什麼話 來論到聖經的權柄,其實是無關重要的,要緊的是我們的生命能顯出聖經的權柄來。

聖經與信心

  根據聖經本身的見證,它是一卷有權威的書, 因為它是出於上帝的。但是這並不是說,凡人都能閱讀聖經而接受這權威的。上帝的啟示之客觀存在,並不保證人主觀的接納。宗教改革的領袖堅認,聖經是上帝的 話,但是他們同時指出,這件事實必需要藉著信心才能接受的。正如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 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 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4-17)。

  這信心乃是由聖靈在人的心中產生出來的。聖 經在人心內的見證,乃是對聖經的權威的見證,使他們能用信心接受聖經本身的見證,確信它真是上帝的話。保羅說:「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 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 透」(林前2:13-14)。

  論到聖經的權威之證據,加爾文說:「所以我們要承認,凡內心受了聖靈之教的人,對聖經必完全同意,並承認聖經既有它自己的證據,乃是自明的,不該成為理智上爭辯與論證的問題,卻因為聖靈的見證,理當得著我們的信任所以,我們既蒙他啟了,就不再憑自己或他人的判斷而相信聖經是導源於上帝,乃是確信它是出自上帝的口,藉著人所傳於我們的;它的可靠遠超乎人的判斷,猶如直覺地看見上帝本身在其中一般。我們並不尋找論據支持我們的判斷,而是使我們的判斷和理解服從聖經」(Institute 1:7:5)

聖經的總題與目的

聖經由四十多位作者, 經約一千五百年寫成。他們有的是很有學問的教師和律法師; 有的是稅吏或打魚的; 有的是猶太人, 有的是外邦人。但寫書的時間地點雖不同, 但目的與內容卻是一致:

1. 10:7 「那時我說:上帝阿, 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基督是整個救贖的中心. 沒有基督, 聖經就失卻了中心目的。

2. 提後3:15-17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聖經的目的為叫人得救, 亦裝備信徒行各樣的善事。

     所以,讀聖經與遵行上帝旨意,當以「得救贖」為中心,來引導自己與親友成為基督的門徒和上帝之兒女。

聖經的完全與無誤



    最初寫聖經的人是被上帝的靈感動和帶領, 完全地寫下上帝要他們寫的話. 寫書的人雖然是用自己的話寫, 但所寫的內容卻是上帝要他們寫的, 一點也不多不少,是絕對可靠的!

* 提後3:16「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是指其源於上帝, 是上帝所呼出的。

* 4:4「人活著, 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是故聖經與人的生活為人是息息相關的。

* 33:9「上帝說有就有, 命立就立!」

    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 這也是聖經權威之所在.

* 彼後1:21「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
    指「被托起來」, 挪移到別處. 是被聖靈所掌管支配之意. 可以說, 聖經的作者是上帝的筆桿. 一方面聖經沒有越過作者的觀點、個性、 語言、 風格。但另方面,又是上帝保守著他們一點一畫地著述。

        正典的形成: 是否聖經經卷之一, 不在於教會的決定, 乃在於其是否聖靈的默示. 新約聖經的正典, 如提前5:18 及彼後3:16所顯示, 使徒們已稱剛面世不久的路加福音及保羅書信為聖經. 而新約不同書卷的抄本亦在不同地方教會中日漸通行。為防異端錯謬, 及回應各樣信仰問題, 主後398年於北非迦太基舉行的會議訂立新約的正典書卷. 是故正典是由教會接納與信徒承認而矣, 絕非憑人意可定.

       舊約方面, 主耶穌所認同的聖經就是猶太人所接納的希伯來文舊約聖經(24:44; 5:18; 10:35). 至於那些旁經, 他們是舊約時期的作品, 但絕非上帝默示的聖經。是天主教於1546年天特會議才通過認可的, 但反觀新約直接引用舊約愈300, 提到舊約經文凡4,000多次, 幾乎沒有旁經的內容. 更不用說它們的某些內容更有錯誤的神學與教訓!

聖經是上帝啟示的證明

 
    關於聖經是上帝之啟示,歷世歷代之基督教會有如此之看法︰

1. 聖經自稱為上帝的啟示。

   聖經中與「上帝說」等類的話,超過3,800多次, 顯明聖經是具絕對的權威的。

2. 聖經的主題和內容統一而和諧。

   約有40位作者,經過1,500年左右,以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等多種文體寫成66卷書。但主題卻相同, 內容也一致, 都為見證耶穌並對人類的救贖計劃.

3.  聖經所載真理的超越性與有效性。

   適合不同時代民族及階層等之心靈需要,只要人回到上帝面前,應用上帝的話,人生就有出路。

4.  聖經預言的準確性和應許的可靠性。

   這是最無可推委的理據,在基督生平也可見一斑。許多想推翻聖經的人,反而因事實無法否定,而成為基督徒的也不少。

5. 聖經所記歷史的真確性。

   如羅馬官員的名字, 地理環境, 耶路撒冷的歷史等,都證實聖經之真實性,叫人不得不屈服。

6. 信徒生命得改變的明證。

   歷世歷代信徒的生命能因著耶穌, 藉著讀經生命得改變過來, 離開黑暗罪, 歸向光明路,都可見證聖經所啟示的真正永活的上帝。

聖經是上帝的話


[聖經見證自己是上帝的話]


聖經是上帝的話,而且是最高的權威。其他人也可能被聖靈感動說出一些預言或上帝的話,但那權威都沒有聖經那麼高。

聖經是上帝的話,最重要的證據是聖經本身。聖經為自己作的見證,這好像是循環論證、不公平,但涉及到最基本的事上時,非做這樣的處理不可。在基督教思想裡,我們承認這位上帝和聖經是唯一可以自圓其說的循環論證,其他的思想和宗教都不可。

聖經是上帝的啟示(上帝把自己顯給人知道),又是上帝的默示(上帝把這啟示記載下來)。默示跟聖經有更密切的關係,也不太能夠分。

[耶穌見證聖經是上帝的話]


說到「聖經本身是自己的見證」,前面曾經講過耶穌的見證:耶穌把舊約聖經和自己的話都看做是上帝的話;是有最高權威、不容置疑的。這部分容後再述。

耶穌把舊約聖經和自己的話都看作是上帝的話、有最高權威的,是不容置疑的。

[使徒見證聖經是上帝的話]


使徒怎麼看舊約聖經呢?使徒在講道和書信裡,不斷地引舊約聖經。使徒行傳的講道,都引了舊約,但好像記錯了,引錯了,引喻失義。可是,John Winnies說得非常好,他說:「我們在沒有保握的時候,我們在引一句話的時候,我們常要一字一句的抄下來。可是當你很有保握、熟悉的時候,你很自然的按自己的話,很鬆散自由的引用原句的時候,表現的反而不是你對原句的不熟悉,而是非常熟悉。」

當然,新約聖經在引用舊約聖經的時候,不只是表示他們的熟悉,所以大膽的引用;也還有其他的因素,包括不同聖經的抄本,包括耶穌和使徒在聖靈感動下賦予它一些新的意義。

不論是舊約的先知或新約的使徒,都是在聖靈的感動下寫出上帝的話,而且都是上帝救恩的計畫,有最高的權威。這樣的經文非常多,我們看一處:

使徒行傳2:14「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這件事你們當知道,也當側耳聽我的話。」

要注意聽我們的話,42節,「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這裡說到人要聽、人要遵守的兩個原因:一是使徒本身在那裡講的話有權威,一是使徒在引舊約聖經時有權威。

聖經如何呈現出其上有上帝之權威性的印記


  因為舊約和新約是信仰一切的根基。如果我們不能證明新舊約是出於上帝﹐我們建立的信仰根基就會鬆動。因此,我將努力證明這偉大的真理--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若聖經不是來自上帝﹐我想知道它到底是從哪裡來 的。惡人不可能是它的作者。難道他們的頭腦寫得出這樣神聖的話語嗎?難道他們會那麼嚴厲的抵擋罪嗎?好人也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難道他們會寫這樣的語調 嗎?難道他們用這種方法褻瀆上帝的名﹐不會與他們的恩典相衝突嗎?在他們自己的書上面寫﹕"耶和華如此說"

天使也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因為天使上天下地詳細地考察福音的奧秘(彼前一12)﹐這就指出天使對聖經的某些部份無知﹔他們當然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因為他們自己都不完全明白聖經。此外﹐在天上有何天使膽敢如此傲慢地模仿上帝﹐且說﹕"我創造"(賽六十五17),及"這是耶和華所說的"(民十四35)。

因此,顯然地,聖經的來源是聖潔的,除了上帝自己,它不可能來自他處。
聖經所有部份都是和諧一致、毫無衝突的,另外,尚有七個合理的論點證明它是上帝的話。

  1﹑它的古老。這是一本古老的書。聖經的白髮令人肅然起敬。沒有人類的歷史越過挪亞洪水的那一代﹕但﹐聖經談到世界起源的一些事實﹔它描述世界被造前的事。特土良(Tertullian)的這個準則是正確的﹕"那最古老的﹐就是最該被接受為最神聖和最正統的。

  2﹑因著聖經在 所有的世代中奇妙的被保存下來,就可以知道它是上帝的話語。聖經是基督留給我們最寶貴的珍寶﹔上帝的教會是如此小心翼翼地保存天上的檔案,以免遺失。上帝 的話語從來不缺敵人的反對﹐他們竭盡所能的想摧毀。就像法老王吩咐接生婆殺死希伯來婦女所生的男孩,照樣,歷史上許多的統治者曾立法毀滅聖經。但﹐上帝卻 把聖潔的話語毫無玷污的一直保存至今。魔鬼和它的爪牙竭力想吹熄聖經的光照,卻無法將之吹滅,這就可清楚證明聖經是天上來點明的亮光。經過多少年代人事的 變遷,聖經被上帝的教會保存不致流失,且不受外在變遷的污染。原先聖經所啟示的話語不受任何外在的污染。在基督的時代之前,聖經沒有受到任何的污染,要不 然基督就不會激勵猶太人去查考。祂說﹕"你們要查考聖經"。祂曉得這神聖的泉源沒有受到人的污染。

  3﹑藉著聖經的 內容我們就知道它是上帝的話。聖經的奧秘若不是上帝自己啟示讓我們明白,就沒有人或天使能測透。那位永恆者竟然誕生﹔諸天雷聲震動竟在嬰兒的搖籃中哭泣﹔ 掌管星辰者居然吃奶﹔賞賜生命者竟然死亡﹔榮耀的救主竟被羞辱﹔罪竟被徹底的懲罰﹐亦完全被赦免﹔若非聖經啟示﹐誰能想象如此的奧秘呢?照樣,復活的教義 也是如此﹔那同一個腐朽死亡的身體復活了,不然祂就是被造者而非真正復活。若非聖經將之啟示﹐否則如此超越一切人類知識的神聖之謎就無人知曉。既然聖經的 內容充滿良善﹑公義和聖潔,那它一定是來自上帝﹔照樣,它的聖潔也表明它是來自上帝。聖經被比作煉淨七次的銀(詩十二6)。聖經裡沒有任何的雜質﹔它是公義日頭所發的光線,是從生命根源所流出晶瑩剔透的溪流。所有來自人的法律和賜令都受了污染,但上帝的話語沒有絲毫外添的色彩,它好像正午日光散發出的光輝。"你的話極其精煉"(詩一一九140),就像純葡萄酒,內無任何攙雜物。它是如此純淨甚至使有雜質的也變純淨了。"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約十七17)。從來沒有一本書像聖經如此堅持過聖潔的生活﹕它吩咐我們"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二12)﹔所以我們要在節制中自守﹔在公正上公義﹔在虔誠中敬虔。它激勵我們行凡是"公義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腓四8)。這聖靈的寶劍剷除一切的惡(弗六17)。從這聖言的寶塔中植出一塊大磨石﹐擊打罪的頭。聖經如皇帝的聖旨﹐不但命令我們外在的行為﹐也規範我們內心的情感﹔它激發我們的心行善。除非我們挖掘這聖潔的礦產﹐哪裡還能找到如此的聖潔呢﹖除了上帝自己﹐誰是聖經的作者呢﹖

  4﹑從聖經中的預言﹐就知道它是上帝的話。它預言將發生的事,表明它是上帝的話。以賽亞先知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和"受膏者必被剪除"(但九26)。聖經甚至預言幾世紀後會發生之事﹔像以色列會在鐵爐中做奴隸多久﹐及何日會蒙拯救。"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出十二41)。這個對未來事物的預測是超自然的﹐不是一般自然的現象,明顯是來自上帝清楚的彰顯。

  5﹑那些屬上帝 的聖經作者,毫無保留地寫下他們的缺點,這是毫無偏見的。有哪一個寫歷史的人願意抹黑自己的臉記載這些事﹐使他的名譽掃地呢﹖摩西記載自己在擊打磐石時沒 有耐性,且告訴我們,他因此不能進入應許之地。大衛提到他自己姦淫和流人血的罪,留下這污點給後來的子孫看。彼得提到自己在否認基督時表現的懦弱和膽怯。 約拿坐著發怒說﹕"我發怒以致於死都合乎理。"的確﹐若沒有上帝的手親自引領這些作者的筆,他們絕不可能寫下這些羞辱自己的話。世人寧願隱藏自己的污點而不願共諸於世﹔但,聖經的作者使自己名譽掃地﹔捨棄自己的榮耀並將榮耀歸給上帝。

  6﹑上帝話語的大能大力有效地彰顯在人的靈魂和良知上。上帝的話語改變他們的心。一些人藉著讀上帝的話語﹐而改變成另外一個人﹔他們成為聖潔和恩慈的。研讀其他的書籍,心或許會被挑旺,但,讀上帝的話語,心會被改變。"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林後三3)。 上帝的話語寫在他們的心版上﹐他們便成了基督的書信,因此別人可以在他們身上研讀基督。如果你在大理石上蓋章,而它的圖樣能留在大理石上,那必定是個很獨 特的印章﹔當上帝話語的印章藉著恩典蓋在人的心裡,那必是上帝的能力蓋上的。這使他們的心得安慰。當基督徒坐在河邊哭泣,上帝的話語就像滴下的蜜,甘甜並 復甦他們的心。基督徒最大的慰藉是汲取救恩的井水。"……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當一個可憐的人即將昏厥,除了上帝話語的甘露,再無可慰藉的。當他生病,只有上帝的話語可使之康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當他的心被遺棄,上帝的話語滴下了喜樂之油。"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哀三31)。上帝也許會改變祂的環境﹐但﹐不會改變祂的目的﹔祂也許會有如敵人般的臉色﹐但﹐卻也有為父的心腸。因此﹐上帝的話語具安慰人心的能力。"這話將我救活了﹔我在患難中﹐因此得安慰"(詩一一九50)。就像酒透過血管傳入身體的各部份,照樣,上帝的安慰也藉著祂話語的應許傳達。所以,聖經具有悸動和安慰人心的力量,顯明這些慰藉是來自上帝,就像嬰兒從母親啜吮所需的奶一般,獲得安慰。

  7﹑肯定聖經中 的神蹟奇事也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神蹟奇事藉著摩西,以利亞和基督不斷地持續,許多年後﹐使徒也行神蹟證明聖經的真實。就像棚架支撐軟弱的藤﹐照樣,這些 神蹟也支撐我們軟弱的信心,叫那些不信上帝話語者﹐能相信這些神蹟奇事。我們讀到上帝分開紅海﹐讓上帝的百姓穿越過去,斧頭浮在水面上,倒不完的油,基督 變水為酒,醫治瞎眼的人,叫死人復活。照樣,上帝藉著神蹟奇事印證真理。

天主教徒不能否定聖經是來自上帝且是聖潔的﹔但﹐他們卻相信聖經的權威性是來自教會﹔他們引用"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證明他們所說的。

  的確,教會是真理的柱石﹔但,這並不表示聖 經的權威性是來自教會。國王的喻令釘在柱石上,柱石托住它,使每個人可以讀,但這詔書的權威並非來自柱石﹐乃是來自國王﹔照樣,教會托住上帝的話語,但上 帝話語的權威不是來自教會,而是來自上帝。如果我們相信聖經來自上帝是因為教會相信聖經,那就表示我們的信心是建立在教會上,而不是建立在上帝的話語上, 這恰與弗二20相反,"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聖經是最終的權威

  上帝會透過多種途徑向人說話,但怎樣明辨那是上帝的聲音,是每一個信徒必須知道的事情。

  最重要及唯一最準確的途徑是上帝透過聖經說話。雖然寫聖經的人不是沒有錯誤,但上帝所默示的話語是毫無錯誤的。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是上帝透過文字將上帝的心意與人溝通,若你想知道上帝的心意,你可以從聖經中尋找到答案。

  上帝透過默示的聖經,說明它是「唯一完全無誤及可信靠的根源」。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若你想知道及活在上帝的旨意中,你的思想、目標與行動要充滿及順從上帝的聖經。約書亞記一章八節說你每日要默想聖經。

  除了聖經,沒有其他書籍包容從上帝而來的絕對真理。印度教的書籍、佛教的教導、摩門教的經書或其他宗教的著作,雖然包含了一些目標,例如幫助別人,但都不是上帝所默示的,它們是人對上帝的見解。聖經是上帝透過先知、使徒及許多新舊約的作者啟示上帝自己。

  一些信徒不將聖經放在生活中重要的地位。他們認為神學家的書、哲學家的書和其他宗教的書與聖經同樣重要。這是錯誤的。耶穌和他的使徒從來沒有以神學家的教訓、哲學家的思想或其他宗教家之經驗來作為他們教導的基礎和權威。

   在新約中,清楚說明耶穌基督和使徒們時常引用舊約聖經作為權威和教導的來源。閱讀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便可以知道有多少處舊約聖經曾被耶穌和使徒所引用。 而且,使徒將耶穌所講的話作為上帝的話。耶穌曾強調聖經的重要,他在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十八節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 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在以上,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教導泛指全部舊約。耶穌在約翰福音十章卅五節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耶穌強而有力的說:若有任何人為的宗教意見或理論不合 聖經的教訓,那麼它們肯定是錯誤的。在馬可面音七章五至八節說: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什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吃飯呢?」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的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上帝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聖經的權威

壹 聖經正典
什麼是正典?正典(canon)希臘文原意為「量尺」。基督徒原用來指使徒信經,後則用以指被稱為聖經的固定經捲。

一 舊約正典:
約於主前132年,在次經書捲《德訓篇(Ecclesiaticus)》(又名《便西拉智訓》,The Wisdom of Ben Sirach)的希臘文譯本的序言中,作者提到他的祖父, 就是德訓篇的作者曾詳細考查「律法、先知和其他祖先的書」。 所以最晚在主前第二世紀末已將猶太經書三分的記載,只是第三部份似乎還不是固定的,正典還未完全定形。路加福音中耶穌也提及「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 篇」(路24:44)。一直要到主後約一百年時,約瑟夫(Josephus)所著的《闢亞匹溫書(Contra Apionem)》才有完整的現今正典書捲名單。 所以舊約正典書捲之確定是一個過程,比較穩健的說法是:「在公元一世紀末前,大多數的猶太教群體對希伯來語聖經已經有很大程度的共識。」
巴勒斯坦正典。東正教與更正教採用。
希臘正典:含次經,天主教採用。

二 新約正典:於公元後二至四世紀末漸漸確定。
(一)誰確定正典?
1. 聖靈在會眾中的感動:
教會在崇拜中頌讀不同經捲而漸漸公認某些經捲具靈感。更正教著重此論。
2. 教會在異端的壓力下召開教會議會確定。希坡議會(395)。天主教著重此論。

(二)有疑問的經捲: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啟示錄。

三 聖經正典的神學問題
(一)基督教三大支能否有統一的新約正典?
(二)因考古學家的努力,是否可能有新發現的使徒著作被列為正典?
(三)功能性正典?
(四)教會歷史中的著作可否形成新約外的第三正典?
(五)為什麼需要有正典?
1. 積極意義:正典規範關於耶穌基督之啟示從何可得。正典不能減少。
2. 消極意義:正典防止不相干、不必要、不真實的言論來混淆了耶穌基督的啟示。正典不能增多。

貳 新舊約之關係
一 從永恆真理言:舊約事件為新約真理的預表。
預表的關係是如同影子與實體的關係(加4:24, 25;西2:17;來8:5; 11:1)。

二 從歷史發展言:舊約應許在新約實現
三 基督是新舊約關係的樞鈕:基督是預表的內涵,也是應許的中心。

參 舊約聖經的必要性──為什麼要接受舊約為正典?
一 耶穌基督的歷史根源在舊約。沒有舊約就不能充份的認識耶穌基督。
二 耶穌基督接受舊約的權威。

肆 聖經的可靠性(Dependability)
一 聖經可靠性──問題之不同層面
(一)經文傳抄之可靠性
(二)教義及倫理教訓之可靠性
(三)在所有事情上之可靠性

二 尚未解決的問題舉隅
(一)亞伯拉罕離開哈蘭時他拉的年齡。
(二)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年份。
(三)出埃及的年代。
(四)所羅門聖殿洗濯盆的尺寸。
(五)創世記五章中的年表長度。
(六)以色列王比加為王的時間。
(七)猶太王希西家為王的日期。
(八)最後晚餐及釘十架的日期。
(九)把瑪拉基的經文說成以賽亞。
(十)把撒迦利亞的經文說成耶利米。
(十一)彼得否認主時雞叫的次數。
(十二)猶大書把以諾書中的話當作是創世記中以諾所說的話。
(十三)耶穌到底有沒有吩咐門徒帶杖。
(十四)耶穌潔淨聖殿在他服事的晚期還是早期?
(十五)耶穌在進耶利哥城時還是出城時醫好了瞎子?

三 對聖經難題的不同態度
(一)否認問題的存在
(二)承認問題的存在但忽視它們
(三)承認這些問題為錯誤
(四)強解這些問題
(五)留待未來解決

伍 基督信仰的權威
一 幾種權威理論
(一)教會與傳統:大公教會(Catholic Christianity) 包括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及基督一性派

(二)聖經:古典更正教
(三)神人相遇:貴格會
(四)經驗與理性:自由派

二 聖經為最終權威,其他權威為輔。

聖經靈感

壹 基本名詞界定
一 啟示與聖經
先有啟示才有聖經。啟示是上帝向人們的自我彰顯,聖經是啟示的記錄。

二 啟示與靈感
靈感是指上帝之做工於聖經作者以確保一真確的對啟示之宣告及記錄。

三 靈感的意義
(一)字源:上帝吹氣(提後3:16)。
(二)定義:
上帝在經文寫作過程中對作者有知無知的引導,以使經文成為祂啟示的記錄。

(三)此名詞的幾種不同用法
1. 不同對象:對作者還是對作品
2. 不同焦點:靈感是在過程方法中還是成品中?
3. 不同之形成靈感理論的方法:
從少數特論靈感之經文演繹一理論或是從許多與靈感有關之經文歸納一理論。

4. 聖經之作者是否一直受靈感?

貳 新約論靈感
一 兩段主要經文
(一)彼後1:20-21
(二)提後3:16

二 其他相關經文
(一)經文是從上帝來的:羅3:2,徒7:38,來5:12,徒13:35
(二)經文是人寫的:可12:36,林前7:10,12

參 教會歷史中的靈感論
一 教父期:
強調聖經為上帝的作品,但也有稍為重視人的因素者,如俄利根、屈梭多模、奧古斯丁等。

二 中世紀:依然強調上帝的因素。
三 宗教改革及其後
宗教改革因強調聖經的權威在教會傳統之上,因此聖經靈感的問題便更形重要。
加爾文接受逐字靈感和上帝對不同作者之風格之容納。

肆 主要靈感理論:
一 自然靈感或直覺:
如藝術創作的靈感

二 部份靈感:
靈感僅及於觀念,或僅及於作者而不及於作品

三 動力逐字靈感:
逐字皆受靈感,但僅教義與倫理教訓無誤。

四 逐字靈感無誤
五 不同自由度靈感:
經文皆由靈感,但聖靈予許作者有不同之自由度,由低至高為避免錯誤、提升思想、導引寫作、提示字句。

伍 靈感論與今日基督教
最重要者為同時確保上帝與人在聖經寫作中的參與。應同時避免關於聖經的幻影論與嗣子論。

聖經:神的話還是人的話?

一些熱衷於神學的「純正性」的弟兄姊妹,強調要去掉一切「人的東西」,單單信守神的原旨。他們的用心可嘉,但事實上,這種「超級屬靈」的願望,是不可能的。

首先,從聖經翻譯和文本批判這兩個角度看,這些弟兄姐妹也許沒有想到,他們拿在手上讀的「最純潔」的聖經,其實已經經過了很多「人的工作」和「污染」。比如翻譯和在翻譯之前的文本批判。

翻 譯者的思想文化背景之間那種不可割裂的聯繫,必然使聖經不可避免地帶有「人的東西」。除非我們認定聖經翻譯者都是不食人間煙火、臉上帶著摩西剛從西乃山上 下來時的「榮光」。此外,即使這些弟兄姊妹讀的是原文聖經,但如果他們不是像保羅那樣「生來就既是猶太人又是希臘╱羅馬人」,恐怕在他們學習希臘文和希伯 來文時,也不可避免地要沾染上「人的東西」──他們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教師還不一定是基督徒呢!

再推深一步:上帝說的語言是什麼?希伯 來 語?希臘語?有的時候還帶點亞蘭文?(新約聖經的福音書中,有些段落是亞蘭文。)事實上,在歷史上曾經真的有一段時間,人們認為至少新約的希臘文是一種 「聖靈的語言」,因為它與現存的古典希臘文有很多不同。可惜後來考古學發現,原來所謂新約聖經「聖靈的語言」,不過就是當時地地道道的「俗人的語言」而 已!上帝好像跟祂「最熱心」的追隨者開了一個大玩笑。

聖經自己所告訴我們的是,聖經既百分之百是神的話,也百分之百是人的話;聖經是「人 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換句話說,是神的話以人的語言和文字的方式在歷史當中被啟示出來。因此一方面,我們堅定地維護聖經從神 而來的權威,堅信它不僅在一切所說的事情上都絕對無誤無謬,而且更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堅決拒絕那種否定在聖經成書過程中有人 的參與的觀點,好像聖經就是一本「直接從天上掉下來」的書一樣。

而這後一點,就正是我們堅持在釋經過程中「歷史--文法」解經的原因。 因 為神既然是在歷史中間以人的語言來啟示祂自己,那麼我們就必須以歷史背景和語言的基本規則,來接受和理解這些特殊啟示。既然神都不以在人的歷史和文化中, 以人的語言來啟示我們為恥的話,我們為什麼反而要顯得比神還「屬靈」呢?

不錯,我們肯定聖靈的保守,因此肯定聖經無誤無謬的權威;但這 不 等於說,聖靈的保守就消滅了人的特性。而在這一點上,基督的道成肉身正是很好的類比:基督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但祂是完全的人,並不表示祂就有 罪;同樣地,聖經既完全是神的話,也完全是人的話;而即使聖經完全是人的話,它也沒有錯謬。但它沒有錯謬,不等於它就沒有人的語言文化所表現出來的一切特 徵,因此我們能夠、而且也必須從人的歷史、語言、和文化的角度來理解它。

我們作為基督徒,相信唯有聖經是神無誤的啟示,但在我們「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提後》2:15)時,需要確立的一條最基本的觀念,即聖經既百分之百是神的話,也百分之百是人的話。因此,我們要承認並接受釋經和神學的必要性。

釋經和神學:人的工作還是神的工作?

其 實我們在上面對「人的東西」這觀唸作區分時,問題的答案已經蘊涵在其中了。當我們區分並同意說,「只要與人有關的東西」不一定就都是「受罪的影響、偏離聖 經的看法」時,我們也就暗示說,有一些「人的東西」可以是抵擋了罪的約束、並符合聖經的教導的。這個問題其實也可以換一個提法來問,即,這世上有重生得 救、並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那麼我們可以繼續追問,這些重生得救、並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他們的想法,即使完全符合聖經,還仍然是 他們的想法嗎?換句話說,重生得救、並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還是人嗎?如果他們還是人,他們的想法,無論多麼符合聖經,還是人的想法嗎?

問 題推到這個地步,讀者一定會覺得好笑;但事實上,如果我們認真一點思考的話,就會發現「超級屬靈基督徒」,與教會歷史上千奇百怪的異端邪教,有著千絲萬縷 的聯繫,實在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因為這些「超級屬靈基督徒」既然已經擯棄了一切「人的東西」,那麼他們自己的東西也就一定是不再屬於「人的東西」。而既 然他們的東西都不屬於人的範疇,那麼他們自己當然也就「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於是一系列與眾不同的頭銜就冒了出來,從邪教的「教主」、「半仙」 到異端的「先知」、「大使徒」、「神所重用的XX」等等,不一而足。而他們的看法,當然都不是「人的東西」,而是「啟示」、「亮光」等等等等。

所以,因為釋經和神學是「人的東西」而一概加以否定的,最終只能導致自相矛盾而已。

幸 虧我們的神不是這麼荒謬的神,而是俯就我們卑微的神,在我們人的歷史和文化中,用我們人的語言向我們說話。並且祂還命令我們,「要正確地解釋和應用真理的 道」(《提後》2:15直譯);祂要求我們愛祂,不單單要「用盡心靈」,還要「用盡思想」,「用盡力量」(《太》22:37等);祂對我們面對祂的律法時 的要求,也是要「晝夜思想」(《詩》1:2)──「默誦」當然不是像「小和尚唸經,有口無心」那樣!同樣的,聖經也告訴我們說,它「有些難明白的地方」, 因此警告我們不得「曲解」(《彼後》3:16)。但是,既然警告的是「曲解」,那麼從定義上來說就有「正解」了──除非我們認定凡解釋就都是曲解,因為凡 解釋就都加上了「人的東西!」

所以,我們可以說,正確地釋經和按照聖經進行神學反思,乃是神給我們的命令。
我們得救的根本目 的, 本是為了認識神和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約》17:3),所以我們要在「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彼後》3:18),好靠著那 「賜人智慧和啟示的聖靈」,「充分認識祂」(《弗》1:17)。因此,「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就不單單包括信仰生活的實踐和經歷,(「經歷 神」對基督徒來說當然是一件絕對必不可少的事情),也包括我們理智的活動和操練。

按照什麼操練呢?當然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 ──聖經!在聖經的基礎上進行神學思考,乃是基督徒成聖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環。正如我們生活的實踐因為罪的污染,在信主以後需要靠著聖靈的幫助離罪成聖, 過聖潔的生活一樣;我們的理性和思維因為罪的污染,在信主以後同樣需要靠著聖靈的幫助離罪成聖,好有聖潔的思想!

而如果從成聖的角度來 思 考釋經和神學的意義的話,我們還可以繼續深入:既然成聖既百分之百是神的工作,也百分之百要人的參與;那麼同樣的,釋經和神學也既百分之百是神的工作,同 時也要求我們人百分之百的參與。一如我們在成聖過程中會有起伏、跌到、失敗一樣,在釋經和神學的過程中,我們也會有起伏、偏差和錯謬的出現。這些失敗和錯 誤,並不能否定我們釋經和神學的必要性,而恰恰相反,正是因此我們才更要竭力地依照聖經的教導、靠著聖靈的幫助來「解釋和應用真理的道。」

這 也就是說,神的救贖是全人的救贖,所以我們的成聖也是全人的成聖;這「全人」的意思,就不僅僅包括我們的行為,也包括我們的思想和知識。其實在聖經中, 「知」和「行」從來就不是分開的。我們既不能以知廢行(知識使人自高自大),也不能以行廢知(導致盲從、迷信和律法主義)。

事實上, 「知」與「行」中也存在著如何「解釋和應用真理的道」的問題。比如就以「行」為例,我們來問幾個在實際生活中會遇到的問題:基督徒可以看電影嗎?看小說 呢?打麻將呢?甚而至於:基督徒可以結婚嗎?在很多早期基督徒的觀念裡,結婚雖然不能說不對,但總之沒有「最聖潔」。所以在天主教裡,如果要從事「最聖 潔」的「聖工」,結婚就是不可以的。而他們也在聖經裡找到了依據: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不就是這麼「明明白白」地教導的嗎?我們在這裡沒有打算進入 《林前》七章的解經,而只是想指出兩點:1.聖經很多「明明白白」的教導在實際應用起來時,有時候就不那麼「明明白白」了;2.聖經有些看起來「明明白 白」的教導,仔細研經會發現其實不那麼「明明白白」。這當中既有人的罪的緣故,也有聖經作為人的話所具有的固有特徵等因素。

所以,即使只為了「按照聖經過聖潔的生活」,釋經和神學也必不可少。

合一與多元的和諧統一

上 面這樣講,豈不表示聖經不是「明晰」的了嗎?不是的。聖經的明晰性既不過於(被聖靈重生的)人的領受能力──因此是明晰的;也不少於人的領受能力──所以 「明晰」的意思不是「一讀就懂」。換句話說,「聖經是明晰的」是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聖靈的幫助下,使用一切人的學問和手段來研讀聖經,就可以明白它的 教導,而不再需要其他的媒介和新的啟示。

聯繫到我們前面談到的釋經和神學,是成聖不可缺少的要素,我們可以認識到,正如成聖不僅僅是單 個 基督徒個人的「閉關修煉」,更是在整個教會團體中,與其他聖徒的團契一樣;釋經和神學也從來不是單個基督徒個人的「面壁冥思」,而是在整個教會的歷史和傳 統中,與其他聖徒的相通。也就是說,「聖經是明晰的」主要並不是針對單個基督徒而言,而是就普世教會這個整體來說的。

此所以保羅在一般 性 的教導中,從教義轉入信仰生活的實踐時,常常首先指出信徒在教會這個整體中互為肢體的真理(《羅》12;《弗》4)。因此在教會中的確有專門從事教導職分 的信徒(《羅》12:7;《弗》4:11);而他們在教會工作中的重點就在於釋經和神學反思,即「正確地解釋和應用真理的道」。他們不是一群特定的媒介, 而只是與其他信徒在功能上有所不同而已。因為我們「不都是眼,不都是耳」(《林前》12)。

當我們開始在成聖和教會這個整體的情況下來 思 考釋經和神學的問題時,很多其他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就成聖來說,我們常常說,「神帶領每個人的道路都不一樣;但最終的目標都是要長成基督的身 量。」──所以這裡有一個合一與多元的和諧統一。對教會來說,我們也常常說,「真教會在屬靈上從來就是合一的;但在具體的歷史、地域、文化上,又表現出多 樣性。」──這裡也有一個合一與多元的和諧統一。那麼類似的,在釋經和神學上,我們為什麼不能持這種合一與多元和諧統一的看法呢?事實上,聖經本身就給我 們提供了不少這種合一與多元和諧統一的例子。比如最簡單來說,我們有四本福音書,而不是一本。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這裡所提到的合一與多 元 的和諧統一,不是提倡相對主義。其次,所謂多元是一種在正面意義上的多元,──因為神的創造本是五彩繽紛,「各從其類」,是「合一(unity)」而不是 「劃一(uniformity)」;所以我們不必、也不能強求單純的「劃一」。但在實際生活中,還有一種負面意義上的多元,聖經常常用「結黨」、「紛爭」 這樣的詞來描述。這些東西我們當然要竭力消除和避免。應用到釋經和神學上來說,我們就要努力尋求對話,以查驗我們的區別究竟是一種良性的多元,還是出於遺 漏、誤解、不一致、甚或私意的強解。

韋思敏斯德神學院的富勒(George C. Fuller)和羅根(Samuel T. Logan, Jr.)教授談到基督徒在遇到彼此不同的意見該怎麼辦時,也提醒我們不要過分論斷。因為話說到最後,不是聖經使我們得救,(但的確只有聖經才能給我們得救 的知識,)乃是基督拯救我們;固然我們不可把這二者斷然分開,但謹慎的區分還是有益的,可以幫助我們避免律法主義和字句主義的錯謬。畢竟,唯有神才能真正 準確地判斷人的內心。而除非我們位於兩個極端中的某一極,大多數情況下都既有在我們「左邊」的人(指比較偏向自由派),也有在我們「右邊」的人(指比較接 近「超級屬靈基督徒」)。所以我們一方面可以試著儘量準確的確定信與不信的邊界究竟在哪裡,另一方面也不要動則就說在我們右邊的人「迷信」、「不開化」, 而在我們左邊的人「不信」、「魔鬼的畫皮」等等。

在這樣愛與接納的氛圍裡,我們就可以具體地看一些釋經的基本原則了。

釋經的基本原則

釋 經有兩條很重要的原則,即歷史—-文法解經和以經解經。這原則其實是被聖經既是神的話,也是人的話,這樣一種特殊的屬性所決定。歷史—-文法解經是說,我 們必須回到聖經原文作者的本意,和當時的歷史文化背景,並考慮到語言本身的規律來綜合解讀一段經文;而以經解經是說,我們必須以意思相對更清楚的經文來解 釋意思相對不那麼清楚的經文。

在近代教會,「聖經是神的話」這條教義被高舉,因此以經解經的原則常常被提到。然而矯枉有時有點過正,所 以 歷史—-文法解經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近年來,這一缺陷被許多敏銳的福音派學者注意到,於是對此做了相當的補充。比如卡森(D. A. Carson)的《再思解經錯謬》和奧斯邦(Grant R. Osborne)的《基督教釋經學手冊》,都以大約三分之二的篇幅談論歷史—-文法解經。

傳 統的神學家或聖經學家討論釋經的基本原則時,聖靈的作用常常最先被提到,並加以討論。然而在我們現代一些釋經學者的著作裡,這有時好像只是末了加上的一句 話。聖靈在釋經中的作用不單單在於我們在做這一切「人的工作」時,時不時地要禱告一下,好給我們的工作抹上一層「神聖的光環」;甚或在我們遇到「難明白的 地方」和困難時,給我們一點「光照」(這後一點當然是聖靈工作的一部分);更重要的和基本的是,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提到的一樣,「屬血氣的人 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這句話意在,唯有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才能正確地釋經,而聖靈就是重生我們 的那一位!然而若我們堅持聖靈在釋經中的作用,我們就必須堅持說,若沒有聖靈的工作,單憑上述兩條釋經學原則,並不能保證給人以「得救的智慧!」

所 以照此看來,我們對「釋經和神學也是神的工作」,或「聖經也是神的作品」所導致的釋經原則──即「以經解經」──還需要更深入地理解。我們可以從「漸進啟 示」的原則出發,來稍微看看這個問題。漸進啟示的意思是說,神在歷史中的啟示不是一次就完成的,而是「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並「在這末 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1:1-2)。

這話很清楚地表明,神好像一位聰明的老師,不是一下子就把所有的東西都塞給我們學生,而 是 用循序漸進的方式教導和帶領,直到我們到達和認識到最後的真理,即耶穌基督。這也就是韋思敏斯德信條所謂聖經「真正和圓滿意義……不能有多種,只有一個」 的意思(WCF1.9;參見《路》24:27);或者說,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必須「以基督為中心(Christo-centric)」或「以基督為目的 (Christo-telic)」。因此,漸進啟示的原則應用到以經解經上面,就要求我們在一定程度上更多地以後面的啟示來理解前面的啟示,雖然這兩者實 際上是互相補充的。

因為漸進啟示的原則同時又讓我們看到,神對人類歷史、語言和文化的重視(新、舊約主要乃以兩種不同的「人的語言」寫成)。所以要求我們對歷史──文法解經重視。
但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注意到前面提到的神性與人性在最基本層面的不對稱,那麼我們也就不能讓歷史—-文法解經吞噬掉「以基督為中心」的原則,似乎只要按歷史 —-文法解經,我們就一定會到達基督這個終極的意義。因為正如很多自由派甚至不信的學者早就指出、而近來也越來越被許多福音派聖經學者所承認的那樣,新約 的使徒和作者們在處理舊約的方式上,很多時候並非嚴格按照我們的歷史—-文法解經的原則而行。這也就是說,解經和釋經離不開對整本聖經系統性的歸納和總 結,或者說,神學反思。

這也就是卡森和奧斯邦在他們著作所談到的神學前設問題。我們在解經時不能不帶著前設;而好的前設又只能從正確的 解 經中來。在世俗的詮釋學裡,這被稱作「詮釋的循環」。當然,細言之,「詮釋循環」不單包括前設與方法,也包括讀者與作者等很多其他層面,此不多論。但在堅 信聖經權威的基督徒這裡,我們稱它為「釋經的螺旋(奧斯邦原著的英文名字就如此稱之)」。這二者之間的根本差別,就在於我們相信聖靈在這過程中對我們的塑 造和改變。正如成聖乃聖靈改變我們的工作一樣,聖靈在我們釋經中的工作,也不只是給我們解決一點難題,而是要以此來改變我們這些人!

所 以 最後,當我們再來思考基督徒之間的歧見或神學系統的差異時,我們就不再會陷入一種各自為政、自說自話、惡性循環的絕望裡,而是因著聖靈在耶穌基督裡帶給我 們的盼望和能力,我們可以走到一起,透過在愛中的交流和對話,各自檢查我們自己的神學系統,使之更符合聖經,也讓神道的豐富可以得到更多的彰顯。這裡,筆 者認為韋思敏斯德神學院的皮瑞士(Vern Poythress)教授(接受改革宗的聖約神學)與時代派的對話給我們做了一個很好的榜樣。而時代論的學者也因著這些對話,近年來從古典的時代論發展出 了所謂「漸進的時代論」,在很多地方已經與聖約神學很接近了(當然對話還遠未結束)。

願神幫助我們!因為正如著名的荷蘭改革宗神學家巴 文 克在臨終時所發的感慨一樣,「神學並不能救我;我的救主唯獨是耶穌基督」。無論我們各人所持的神學立場為何,這話都是最好的提醒。筆者相信,把神學放在成 聖的框架下來認識,是最合宜的看法;因為釋經和神學與成聖歸根結底乃是同樣的,「聖靈藉著聖經改變我們!」

聖經(康來昌牧師)

康來昌 牧師

一、    《聖經》就是上帝所默示的話

這個單元,我們要講《聖經》,是上帝的『特別啟示』之。當然在神學課本裡面,可以有很長的討論──聖靈如何默示好幾十位作者、先知,把上帝的話準確的記載下來,給了我們這本歷時一千多年,關於上帝、人、基督、聖靈、教會、拯救的資料。「《聖經》都是都是神所默示的話語,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這 話我們常常聽說。《聖經》是聖靈感動先知寫出來的,內容是對我們有益的;「《聖經》就是真理」;「《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我們保守的基督徒都相信這些。 我們也相信所有的有關上帝的話語,是一貫的、一致的、唯一的、必須的、充足的,都記載在這本《聖經》裡面,不過這是就技術上而言的。

二、    靠著聖靈與恩典,順服且遵行《聖經》的教導

《聖經》,我們要從那裡講起?我想我們可以從任一個觀點來講起;也可以從《創世記》講到《啟示錄》,或從《啟示錄》講回到《創世記》;也可以從聖父講到聖子、聖靈,或從聖子講到聖父、聖靈,或從聖靈講到聖子、聖父。「吾道以貫之」,《聖經》的所有內容是一貫的。不過,重點是:我們認識《聖經》了,聽明白了,知道這是上帝的話,我們就要信靠、順從。
我也要強調,如果不是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本身是很不願意去看《聖經》或聽『上帝的話』;在我們看了《聖經》,明白了以後,因為心中喜悅,以致繼續的願意去順從──這也是很困難的;如果靠著聖靈,我們一樣的沒有辦法行。我們能夠在的恩典下,願意聽、看、信靠、順從,那真的是非常有福的。

三、    《詩篇》第十九篇認識《聖經》

A、《聖經》使「自然啟示」產生果效

這單元我要先從《詩篇》第十九篇來瞭解這個《聖經》。《詩篇》十九篇7節上半句大衛講到,「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蒼傳揚的手段。」這是所謂的『自然啟示(一般啟示)』──整個世界在那裡述說上帝的美,表達出上帝的能力。可是,這種『自然啟示』要產生任何的功效,理由是因為我們先領受了『上帝的話』──也就是,《聖經》讓我們從諸天中看到上帝的奇妙。

B、 《聖經》能甦醒人心、快活人心

《詩篇》十九篇7節下半句,「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上帝的律法、上帝的話、上帝對我們的命令是完全的,能夠叫我們的靈甦醒過來。很多時候,我們糊塗了、走錯路了,上帝的律法能叫我們醒過來,且讓我們得到生命的智慧。8節,「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我們也講過啟示的目的,終極是叫人信靠上帝,歸榮耀給神;但是也叫人享受上帝,能歡喜快樂。

C、 《聖經》是「上帝話語」豐富的啟示

9-13節,「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注意,第12節,原文沒有「自己的」,就是「誰能知道錯失呢?」拉丁文的翻譯就是「誰能知道罪呢 Who can know sin?」「誰知道什麼是罪惡呢?Who know sin?」《詩篇》十九篇讓我們知道『上帝的話』有許許多多的豐富──也就是,我們是因著《聖經》上的話,知道這個美麗的宇宙是上帝所創造的;因著《聖經》上的話,生活中才能歡喜快樂;因著《聖經》上的話,才發現我們自己是罪人,會有錯誤的;因著《聖經》上的話,我們知道人的軟弱、人的錯誤;也知道神的恩典,讓我們快活、公義、正直、善良。

D、《聖經》的話,要順服和遵行

不過,也要又一次提醒弟兄姊妹,我們存謙卑的心、靠著聖靈、憑著信心認識『上帝的話』,我們就會越來越親近。「認識」與「行為」是絕不可分的:一個真正的認識必定是「能知必能行」,或說「能知就一定會行」,甚至「知和行就會一起發生」。通常我們認識、知道了以後,就會有一個行動了,例如:我們知道這是毒藥,我們就遠離它;我們知道這封信裡滲著炭疽熱的細菌,我們就不打開它。「知」跟「行」是密切的連在一起的。
再看,『對上帝話語的順服──聽上帝的話』,在文化大革命的時候,林彪說一句話,「主 席的話,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這個話是一個幫助暴君的奸臣講的話,可是也很巧妙的表達出,我們對《聖經》的觀點:上帝的話,我們要理 解。理解了,我們知道美好就去遵行;但是,不理解、不明白的,也要順服和遵行。「上帝為什麼要我這樣做?」就如同:上帝要亞伯拉罕獻上他的兒子。我想亞伯拉罕很難理解這個命令,但他還是順服,在信心相信上帝必能叫他兒子從死裡復活;今天我們基督徒常常是不管我們理不理解,都不順服。
上帝話說:「不可殺人。」我們不僅在《舊約》的層次上瞭解,我們不殺人、謀殺;也在《新約》的層次上瞭解,我們不去恨人。上帝的話說:「不可姦淫。」我們不僅要瞭解:這是禁止的命令,不可以有肉體上的姦淫;連看了,就動了淫念,都是犯了姦淫的。瞭解是瞭解,那我們有沒有執行這命令呢?或說,我們還是常常仇恨人的、動淫念的。上帝的命令,還有我們要聖潔,要愛鄰舍,要作鹽作光…,這些我們都瞭解;若我們仍然沒有去執行──我們的瞭解就是虛假的、不夠的;那我們需要更多的讓聖靈來光照,使我們連於基督,進入的真理,得著的力量,能夠去執行的命令與吩咐。

四、    迦拿婚宴」馬利亞對啟示的信靠與順從

在《約翰福音》第二章,講到耶穌參加利迦的一個婚宴,在這裡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可能是負責婚宴的總務。很尷尬的,酒沒有了:也許是大家吃喝得太高興,不知不覺喝多了;或者真的是主人預備的酒不夠多。酒用盡了,馬利亞就來對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

A、正確的認識耶穌

我 們唯有靠著《聖經》才能正確的認識上帝、認識人、認識得救的道路、認識人生該有的生活準則。你從《聖經》裡面,包括《約翰福音》第二章,能夠正確的認識 耶穌嗎?我們對耶穌的認識是什麼呢?是根據《聖經》的『啟示』,還是「傳統」、「錯誤的遺傳」,或「自己的想法」?我希望耶穌是好好先生,耶穌就是一個好 好先生;我希望耶穌是嚴厲的、多處罰一些壞人的,耶穌就是一個包公型的,這是用人心目中的想法來描繪耶穌,而不是《聖經》上所描述的耶穌──《聖經》上所給我們的圖畫,耶穌是溫良、恭儉、溫柔、敦厚、孝順、順從。
馬利亞很客氣的對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你想耶穌的反應是什麼呢?別以為這是個小場面,馬利亞的兒子──耶 穌,既是上帝的兒子,就一定能做這事;所以耶穌必是說:「母親希望我變出來很多的酒來,我就馬上把那些水通通變成酒,解決他們的困難。」我們常常用「自己 的想像」來決定「上帝是怎麼樣的上帝」,而不是用「啟示」來告訴自己「上帝是怎麼樣的上帝」。當耶穌的母親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的反應不是你所想像 的──祂就立刻解決問題;而是說:「婦人,我與妳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二4非常的難聽。我們文甚至不敢按原文「婦人」,作直接的翻譯;就翻成「母親」。「婦人,我與妳有什麼相干?」耶穌怎麼會說出這麼不客氣的話?很多《解經書》說,「婦人不是侮辱的意思,就像文裡的夫人madam一樣,是非常的恭敬的、尊重的──這樣的解釋並不對,縱然耶穌在這裡沒有侮蔑的意思,但最起碼這也不是一個客氣的回應。作母親的,你希望你兒子喊你「夫人madam」,還是喊妳「媽」呢?耶穌稱馬利亞為 「婦人」時,好像當她是一般的女人;「我與妳有甚麼相干?」好像是遇見不認識的路人一樣。這話說得白一點,就是「婦人,我跟你有甚麼關係?我又不認識 妳。」我也要提醒一下,將來我們到天上,面對主的審判的時候,我們若說:「我奉祢的名醫病趕鬼、講道、教課……。」耶穌大可對我們說:「我從來不認識 你。」(太七22-23

B、 恰當的反應:

        i.      上帝恩賜的信心

我 們一切屬於人的、肉體的、自然的,都可以被上帝使用,也可以不被上帝使用;重點是,它是不是在永恆裡有價值呢?還是都要過去?這些完全看這個人是不是有 信心,是不是順服,是不是對上帝給他的恩典、啟示,或對他說的話,有一個恰當的反應?要知道,這個反應的恰當也是出於上帝。如果沒有從天上、聖靈來的那一 種信靠上帝的心,不管是在自然界裡,或是有以色列人的血統,甚至跟上帝有多接近的關係,上帝所說的一切都可以對我們任何的沒有幫助。

      ii.      不看肉體的關係

我們早些時候就看過保羅的例子,保羅悔改以前常常以他是以色列人自誇。在《羅馬書》第九章第6-7節,「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以色列人不能以他的肉體上是以色列人而自誇。因為,肉身的以色列人不是真以色列人;必須是信靠耶穌的,才是真以色列人。當然有一天以色列全家都會得救;但是他們得救的原因,也跟我們外人一樣,都是因為信靠。任何一個民族,連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都不能夠說:「我是比別人好,比別人優秀的。」這是唯一能解決這世界上國與國、族與族、人與人之間爭戰的問題──因為每一個民族都以為自己是最優秀的,或是享有特權的。
在大概二次世界大戰後,開始有一些學者為猶太人的處境很難過,就說:「上帝對我們外人有的救法,對以色列人好像也有另一套的救法。」沒有!《以弗所書》第四章5-6,講得很清楚:「主,信,一洗,神。」我們到上帝那裡只有一條路,就是憑著信心,信靠耶穌基督為我們作成的救贖之工;憑著信心,接受上帝為我們所作的一切。即使是「全世界跟上帝最接近的民族」──以色列人,也完全不能靠他們的肉體享有什麼特權。

C、 「耶穌話語」的成就:水變成酒

        i.      不在乎馬利亞是耶穌的母親不相干

跟耶穌特別接近,且比任何的以色列人都更親近的,就是馬利亞──她懷了耶穌,是全世界跟耶穌關係最密切的人。耶穌說:「我跟妳有甚麼相干?」想想,上帝跟我們有甚麼相干?耶穌跟我們有甚麼相干?耶穌是我們的磐石,是我們的山寨,是我們的救主,是我們的主,是我們的朋友;我們的一切好處不在祂以外,所有的好處如果沒有耶穌,我們都得不到;把一切的良善、聖潔、公義、智慧通通給我們;所有的聖靈果子都是藉著上帝、藉著耶穌、藉著聖靈而結的──耶穌在每一件事上都跟我們相干。既是如此,耶穌跟馬利亞更有相干了。可是如果你沒有信心,磐石、山寨、聖潔、善良、公義、智慧、聰明、神兒子的名份、上帝一切的祝福…,都不會臨到我們;如果人不用信心去領受,就都得不到。信心就是接受耶穌的啟示,接受的話。「婦人啊,我跟妳不相干。」妳不要用肉體的、血緣的母子關係,來向我要任何東西,一滴水也不能。要到上帝那去,靠任何的關係都沒有用;只有憑著信心,憑著恩典。

      ii.      在乎馬利亞的信心現在就是時候

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句話非常的。如果我叫我的兒子洗碗,兒子說:「婦人,我與妳有什麼相干?我洗碗的時候,還沒有到。」那真是要挨打了。什麼時候是耶穌替你解決問題的時候?什麼時候就是耶穌顯出能力的時候。什麼時候是聽禱告的時候?什麼時候就是與你同行的時候。什麼時候是讓你領受恩典的時候?什麼時候就是跟你相干的時候。《以賽亞書》第五五篇6節,「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相近的時候求告。」《馬太福音》第七章7-8節,「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什麼時候是耶和華可以尋找的時候?什麼時候是耶和華相近的時候?現在就是。《新約》、《舊約》也都有這麼一句話,「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賽四九8;林後六2
有人會問:「你什麼時候信耶穌的?」意思好像是「你什麼時候重生得救的?什麼時候受洗的?」「我十年前信耶穌的。」意思好像是說「我信耶穌是十年前的事。」信耶穌不應是過去幾時信;該是「繼續不斷」的「現在」信。所謂「繼續不斷」,是說我們不可以有一個時候──過去、現在、將來,不信靠;所謂是「現在」,就是我始終跟耶穌有一個此時此刻(here and now)的強烈關係──不是指已經不再有的過去,還沒有來到的將來,而是現在。我們信耶穌是隨時隨地、分分秒秒的。我們承認,有的時候我們信心大一點,有的時候我們信心小一點,但是我們總需要不斷的信靠。所以,不要說,「我十年前信耶穌。」「我五年前受洗。」雖然那是真實的;但要說:「我不斷的信耶穌。」「我現在信耶穌。」而且這種信心一直在增加當中──現在比剛才要多,明天比今天要多。讓我們越來越信靠我們的主耶穌。
「婦人,我跟妳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馬利亞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應當是非常傷心難過的。就耶穌與馬利亞一起在婚宴裡,耶穌是從馬利亞腹中所生出來的,他們是有關係的,且是親密的;但是耶穌跟馬利亞也可以完全沒有關係,她就像路上陌生的婦人,因為的時候沒有到。「什麼是耶穌的時候?」就是你信靠的時候──你信靠就替你作事;你信靠,奇妙的事就發生了。聽到耶穌講的話,馬利亞當然可以非常生氣,甚至可以罵耶穌;可是,馬利亞真是一個蒙福的女子。我們已經講過,當少女馬利亞聽到上帝對她講的啟示時,她的反應是,「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祢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祢的話、啟示、命令、恩典,我都願意接受。在她還是一個年紀輕輕的小女孩子時,她就這樣的順服;經過了數十年以後,耶穌已經十幾歲了,馬利亞還是非常的順服──她虛心的來求教於耶穌,耶穌給她的答覆是很強烈、冷酷、令人傷心的;但也是很造就人、幫助人的。要叫馬利亞知道,「雖然妳跟我那麼親近,但是如果妳要得到祝福,要跟別人一樣,不是靠裙帶關係,不是靠肉體的母子關係;而是靠妳的信心。」

    iii.      謙卑順服的執行耶穌的話

基 督教常常講一句話:「上帝沒有孫子。」就是說,基督徒的兒子不一定是基督徒,你得自己認識你的上帝。現在所謂的文化基督徒,強調將「文化基督教化」,我 覺得這是很危險的。當一個人在某種基督教的環境中,才會想要作一個基督徒,那常常只是環境的影響,並不是聖靈的感動;如同現在年青人「流行什麼,就做什 麼」,不是心意更新變化的一個決定,而是看著流行而改變。另外,文化基督徒常常流連在文化當中,對上帝沒有那種委身commitment),也缺乏那種強烈的信靠。我們對上帝需要有強烈的信靠,馬利亞就有。「婦人,我與妳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雖然耶穌的話是這麼難聽;馬利亞卻大有信心的對佣人說:「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啟示對我們說什麼,我們就做什麼。理解了上帝的話就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上帝的話是當你越執行,你就越能理解了;你越理解,就越樂意執行了,越經驗到上帝話語的真實了。
「我與妳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話的意思是說,「我現在不要把水變酒。」那還要等主等多久呢?到永遠嗎?不必等,現在就是──你現在順服,現在就蒙福氣,得恩典。可能眼前的困難,不是在實際上和感覺上的時間裡立刻解決了;但是從信靠主的觀點來講,現在就解決了。馬利亞對用人說:「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約二5這個就叫『順服』。你不一定懂什麼叫作『三位一體』?或是『神學』?但是,施洗約翰母腹中就能夠懂得,也能夠歡喜的,就是你也能夠懂的部份。事實上,從《聖經》來看,恐怕越是愚拙,越是渺小的人,就越能夠懂──我們是在講『謙卑』的重要。當我們越是瞭解上帝的豐富和自己的渺小,上帝的無限和自己的有限的時候,我們就會越謙卑,越順服。
《約翰福音》第二章7-11節,「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耶穌又說:『現在可以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那是指這是非常好的酒)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是在加利迦拿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了。」他們聽上帝的話,聽耶穌的話,聽啟示的話;聽了以後是需要理解和明白的;理解和明白了,就會去執行。但是,今天在人的基督徒,甚至歷歷代的基督徒都落入一個危險,就是:第一、不想去理解;第二、理解了,也不想去執行。我們真正的理解,就一定會去執行──這就是信靠與順服。我們能夠信靠和順服,總是上帝的大恩典。

五、    結語:信靠與順服「上帝的啟示」去執行

在耶穌的生活裡面,或在《聖經》裡,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事──順服上帝給你的啟示。比較早期的時候,我們看到亞伯拉罕順服『上帝的呼召』,那是『上帝的啟示』。後來,亞伯拉罕順服『上帝的話』:「你把你的兒子獻給我。」那也是『上帝的啟示』。摩西約書亞順服『上帝的呼召』,「我要藉著你去救以色列人。」那是『上帝的啟示』。
當你不順服『上帝的啟示』的時候,災禍艱難就臨到了,包括《列王紀》的那個神人和先知巴蘭;當然很多的時候,也有所謂順利的事,但是讓我們學習──知道就去順服,奇妙的事就會發生。在生活中,我總覺得九一一事件後的美國,實在是一個很蒙福的國家。你可能會說,「那災難死了那麼多人,怎麼會蒙福?」是,那是禍患;但是,如果那禍患叫美國、叫布希總統、叫基督徒知道悔改,叫我們知道轉向上帝,親近、順服,那我們就有福了。
我們都是有福的人,因為上帝把啟示給了我們;又有聖靈保惠師使我們明白這啟示,有聖靈能力幫助我們去遵行啟示上的話。

聖經的啟示

現在我們從特殊啟示的討論而過渡到聖經的討論。因為聖經是神的特殊啟示之書,所以這是一種自然地過渡。在此我們要討論三點︰(1)特殊啟示與聖經的關系,(2)聖經的默示,以及(3)聖經的完全性。
一、特殊啟示與聖經的關系
一般說來,神的特殊啟示在聖經中具有永久性的形態,而且神的特殊啟示,為神 子民的緣故被保守純潔。因為神想要他的啟示作為他對所有人類,各時各代的發言,所以要保護聖經免受損害、腐化與曲解。為了達到此目的,神藉著完成啟示無謬 的記錄,憑著他的護理保守,來加以監管。這不能說特殊啟示與聖經在各方面都認為是同一的。“特殊啟示”一詞,並非總是用在同一的意義上。特殊啟示一方面可 以指著神連續性的自我傳達,另一方面也可以指著聖經。
1、特殊啟示與聖經相違的意義
如果“特殊啟示”一詞用為指示神的直接自我傳達,那么這特殊啟示就不能被認 為僅是聖經的又一名詞。這可以從以下的事實得到充分的証明︰聖經包含許多並非以超自然方法來傳達的事,乃是以經驗學得,或由歷史之研究而收集;此外,先知 與使徒往往在未下筆記錄之前,已經得到神的啟迪(信息)(例如在耶2513301362;約20302125)。 若是在這個特別的意義上使用“特殊啟示”一詞,那么我們就不能說聖經就是神的話,只能說在聖經中包含神的話。可是有一點我們應當注意,不能說神的話是從神 來的,神的話的記錄是人為的,就認為這種區分是公正的。更不能保証那種錯誤的說法︰聖經不是神的話,乃是包含神的話。“神的話”與“特殊啟示”兩個名詞都 是用來指示“聖經”的。
2、特殊啟示與聖經相同的意義
所謂“特殊啟示”一詞,也可以用在救贖真理與事實的總體上,這件事情在聖經 中可以找到,並且有神的保証,全部聖經都是聖靈所默感的。在這個意義上來說,全部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乃是神的啟示。如果用此意義來了解“特殊啟示”這個 名詞,那么就可以正當地去支持這種說法︰聖經不僅包含神的話,乃是神的話。聖經之所以有其意義,就是由于它是啟示之書的事實而來的。聖經非僅為多年前所發 生之事實的記錄,乃是神繼續不斷地對人發言。啟示在聖經中是活而又真的,並且到如今還是把亮光、生命與聖潔賜給人,正如當初啟示時那樣。
二、聖經的默示
聖經因為是神的靈所默示的,所以是神的話,而且永遠在人間是神的話。全部聖經是由神的靈所默感而成的。因此聖經乃是我們信仰與生活的無謬準則。因為聖經的默感往往遭到人們的拒絕,甚或被人誤解,所以值得我們特別注意。
1、默示的聖經証據
默示的教義也正如其他的教義一樣,是從聖經中得來的。聖經本身為它的默示有充分的見証,而且贊成極嚴格的默示觀,甚至連唯理派也同意此點。舊約著者屢次抄寫神所吩咐的(17143427;民332;賽81308;耶2513202;結241;但124;來22)。先知曉得他們是傳達神的信息,所以一開頭就使用這個公式︰“耶和華如此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主耶和華如此指示我”等等。以上所提的這種公式,多半指口頭傳述,但也指記載下來的話(3627;結2627313239章等)。以賽亞甚至說他所寫下來的預言為“耶和華的書”(3416)。新約著者時常引証舊約為神的話或聖靈的話(154;來15以下,4356721)。保羅稱他的話為聖靈所指教的言語(林前213);他又說基督在他裡面說話(林后133)。他對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息乃是神的話(帖前213)。最后他在提后316節說,“聖經(指舊約全部)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2、默示的性質
在討論默示性質時,首先應注意兩項錯謬的見解(即機械的默示說與動力的默示說)
(1)機械的默示說(Mechanical Inspiration)
默示的運行往往被認為是一種機械的方式。這就如神把他所要寫的口述給聖經著 者,絲毫不需要他們的協助。這樣寫聖經的人不過是聖靈的書記而已,用神自己所揀選的字句來記錄他的思想。他們的精神生活已不發生作用。對于他們所寫的內容 及形式也沒有任何貢獻。這樣就連聖經的體裁也是聖靈的體裁。但經過詳細考查之后,此說是不能為我們所接受的。從聖經中可以清楚看出,寫聖經的人,在著述上 並不是個被動的器皿,乃是真正的著者。在某種情形中,他們正確地揭示有關歷史調查的結果,因為他們引証這些調查(參看路114),有時甚至提到他們是從那裡引來的,即如在撒母耳記、列王記與歷代志中所記載的。又有時候記載自己的經歷,例如在詩篇中、先知書中、使徒行傳與書信中可以見到。再者,每位著者都以自己的體裁來著述。以賽亞的文體與以西結的不同,保羅與約翰的方式又不一樣。
(2)動力的默示說(Dynamical Inspiration)
此說是與機械的默示說相對抗的。在十八、十九世紀有很多人贊成此所謂動力的默示說。此說擯拒聖靈在著述聖經上有直接活動(也就是在著述聖經上有確定宗旨之活動)的 觀念。取而代之的就是一般靈感。此靈感就是著者永久的特質,因此偶爾地也影響到他們的著述。根本上與信徒的一般屬靈光照沒有什么分別,所不同的只是在程度 上的不同而已。這種靈感達于聖經各部,但可不是具有同等的程度。聖經的歷史書與教義書在默感的程度上並不完全相同。一般說來,聖經的著述雖然是靠得住的, 可是其中不免有錯誤之處,尤其是歷史書中錯誤更多。此說對于聖經有關聖靈的默感的論據上,的確予以不公正的評價。此說剝奪了聖經的超自然特質,把聖經的默 示減低到一般啟示的地步,破壞聖經的無謬性。
(3)機體的默示說(Organic inspiration)
“機體的”一詞所著重的事實,乃是在于神並未使用著者好象一架機器,乃是用一種機體(屬乎器官)上 的方法在著者身上作工,與著者內在的本性、習慣相調和。神用他們正如他們本來的面目,連同他們的品性與氣質,才能與恩賜,教育與修養,以及他們的用語、語 法以及文體都為神所使用;神開導他們的心思,喚起他們的著作意識,在他們的文體活動上壓製犯罪的傾向,並在語句的選擇以及思想的表達上引導他們,此說與聖 經的陳述徹底一致,完全調和。此說描述聖經著者並非僅僅是個抄寫員,乃是真正的著者;雖然有時記述神的直接傳達,但有時也寫下他們自己的歷史調查。有時記 錄他們的犯罪與赦免,喜樂與悲哀,並恐嚇的危險與恩慈的拯救等種種經驗。此說又解明聖經各卷的個體性。因為各書著者有其本身的文體,所以他們的著述中不免 帶有他們個人的色彩,以及當時社會的標記。
3、默示的范圍
不但關于默示的性質意見不同,就是在默示的范圍上,也是各執一詞。
(1)有些人主張默示僅限于思想與文字無關
許多人已經完全否認默示。但還有些人憎惡這種完全否認,總覺得贊同聖經教義的人應該多少省略一些(有些出入),所應注意的是思想,論到字句就必斤斤計較。他們說聖經的思想是神所默示的,但字句是由著者自己去選擇。但這並不是講得通的見解。思想是不能離開字句的。已故的奧爾博士(Dr. Orr)說︰“有了必要的思想,就得用字句表達出來。如果要有默示,這默示必得通過字句,正如通過思想一樣,如此才能有所表達,才能使所用的文字成為意見傳達的活潑媒介。”
(2)有些人主張默示僅達于聖經的某一部分
在十八世紀唯理主義的影響下,人們很喜歡接受一種模糊的默示觀。反對聖經中 有關歷史的記載是神所默示的,把默示僅限于有關教義的著述。甚至有關教義書的默示,最初雖然仍被認為具超自然的性格,可是到后來就看作是純屬自然的過程, 包含在一種特殊的屬靈光照之內。所說的這種默示,在道德的與屬靈的事上,有使著者成為可靠見証人的效果,但卻不能對歷史的、年代的、以及科學的各種錯謬提 出反証。論到默示的正確限度,在此一團體中意見各殊。有人把默示僅限于教義,有的僅限于新約,還有人僅限于耶穌的言論,甚至還有人認為只有山上寶訓才是神 所默示的。歸根結蒂,究竟聖經哪一部分是神所默示的,全在個人自己去定規。一旦采取了這種默示的見解,可以說事實上他已經喪失聖經了。
(3)根據聖經來說默示達于聖經的各部分
耶穌與使徒都論到舊約為“聖經”(Scripture,the Scriptures),而且時常以此聖經為根據,來確証他們的教訓。對他們來說,所教導的根據聖經就等于根據神,聖經是一切爭辯的終結(聖經是解決一切爭辯的最終途徑)。 此外,正如前述,有些新約著者,時常引証舊約為神的話或聖靈的話。在希伯來書的情形更是如此。況且,彼得把保羅的書信與舊約看作平等。新約引証舊約的廿五 卷,雖然其中有些是從歷史書中引來的,但都認為是“聖經”。我們不能把聖經分開為一部分是屬神的,一部分是屬人的。我們絕不能說在聖經中何處屬人的部分終 結,何處屬神的部分開始,或反之亦然,這正如說在人裡面,何處是肉體的部分終止,何處是靈魂的部分開始一樣荒謬。雙方互相錯綜的結果,就是一方面,聖經完 全是人的產品,另一方面,聖經也完全是神所創造的。
(4)默示達于聖經的只字片語
聖經每個字都是神所默示的。可是我們應當特別留意,這與所謂機械默示說不 同,雖然反對的人時常把二者視為同一。逐語默示並不是假設說神把聖經中的話一字一字地口述出來,乃是在選擇詞句與表達意見上,他引導寫聖經的人不致出錯, 絕不忽視他們的字匯或強製他們的文章體裁,與表達的個體性。有人贊成此默示為完全的默示(Plenary inspiration),目的是免得與機械的默示混為一談。此完全默示的教義有徹底的聖經証據。主耶和華多次吩咐摩西與約書亞正確地記載他所要記載的(346271121;未41612472228;書114162)。先知說到耶和華將他的話放在他們口中(19),指示他們對百姓傳講他的話(341011)。保羅說他的話是聖靈教導他的(林前213),保羅與耶穌有時都在辯論一件事情,就是根據所使用的一個字(224345;約1035;加316)
三、聖經的完全性
為了彌補天主教的錯謬,宗教改革家們認為有闡明聖經教義的必要性。他們強調以下數點︰
1、聖經屬神的權威性
天主教與改教者(路德、加爾文等人)都 認為聖經有屬神的權威;但二者所意指的都不是一件事。天主教的僧侶階級堅持聖經本身並無權威之可言,他們主張有了教會才有聖經,因此聖經的權威是從教會得 來的。改革宗與天主教的立場正相反,改革宗強調聖經因有從聖靈而來的默示,所以持有固有的權威的事實。我們相信聖經乃因它本身的緣故;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言 語,因此有權威對人說話。在唯理主義的冷風吹遍歐洲大陸,理性登上了真理判決者的寶座以前,聖經有至高權威的這種見解,一直為宗教改革時各教會所一致接受 的。在唯理主義影響下,有許多教會現在把聖經看作與其他書籍一樣,並無任何屬神的權威。但主張聖經有此權威乃是非常重要的事。首先聖經有歷史的權威,那就 是聖經乃是一絕對真實可靠的記錄,因此其中所記載的一切,是值得憑信心接受的。此外,聖經尚有生活與行為上規范的權威,在人這方面也當絕對服從。
2、聖經的必要性
羅馬天主教會雖然承認聖經的重要性及其用途,但不承認它的絕對重要性。按天主教來說,聖經需要教會比教會需要聖經更為正確。有些神秘主義派即如孟他努派(Montanists:主后二世紀基督教的一種異端,創始者為弗呂家的孟他努Montanus及二女信從者。不信聖靈,聲稱聖經啟示之不足,另外應有新啟示,謂世界末日即將來臨,嚴格主張禁欲、殉道。),重洗派(Anabaptists:于一五二一年起于德國的一種反嬰兒受洗的教派,主張受過嬰兒洗的成人應再一次受洗。主張凡物共用。反對正教合一)與日內瓦的放任派(Libertines:于主后十六世紀初期興起的一群反律法的黨徒。主張放任生活方式,不受任何約束,與當時加爾文的嚴格紀律相沖突,否認基督教,靈魂不朽,善惡之分。)也否認聖經的必要性,特別注意“內在的亮光”,聖靈在神子民心中所說的話,改教者在此點上同他們起了爭端。他們並不否認神在必要時可能廢止所記載之道的用途,但由于神的美意,使聖道成為教會的種子,根據這個觀點來看,聖經直到世界的末了是必要的。
3、聖經的明了性
根據天主教對聖經所持的立場,認為聖經是模糊不清,以致在信仰與生活的事上 有急待解釋的必要。既然需要無謬的解釋,那末唯有教會方能充當此任。改教者與天主教此項立場相對峙,特別強調聖經的明了性,不必加上教會的解釋。他們這樣 作,並未否認在聖經中有些人的頭腦所不能推測的奧秘,並沒有說人可以放棄聖經注釋的工作,也並不是說得救之法是在聖經中顯示得非常清楚,以致不拘人的屬靈 光景如何,都可以容易明白。得救必須的知識,在全部聖經中雖然不都是同樣清楚,但在聖經中都用簡明易懂的方式傳給人,以致凡誠實尋求救恩者,就可以容易得 到這種知識,無須依賴教會或神甫。以上就是宗教改革家們所主張的立場。聖經的明了性可以從以下的經文引証中看出(19710119105130)。屬靈的人能判斷,並參透萬事(林前21015;約壹220)
4、聖經的充足性
天主教與重洗派均不承認聖經為神充足的啟示。尤其后者對聖經的看法更為輕 浮,並且主張內在之光與各種的特殊啟示絕對必要,而前者認為記載下來的聖言,有以口傳補充的必要。根據天主教來說,此種口傳乃是使徒們所傳下來的真理,未 經記錄而在大公教會中,毫未受到阻礙,一代一代流傳至今。在教會的會議,古教父的遺著,教皇的宣言以及教會的聖禮文的詞句與慣例文中,都含有此種口傳。改 教者與此立場完全相反,他們主張聖經的充足性。這並非說先知、基督、使徒所說的全包括在聖經中,乃是說所記載下來的聖經,對于個人與教會在道德與靈性上的 需要是夠用的。改革者反對一個未經記載下來的神的道與聖經相輔並行,又具有同等權威,甚而超過聖經的權威。

聖經是聖靈證明的

       『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約壹二20)
      
       
為何基督徒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六十六卷組成一本教導性的書,上帝在其中啟示我們,藉著救主耶穌基督救贖的事實?        答案是,上帝自己藉著聖靈的內證證實這事。
         

在韋敏斯德信條(1647)中所說:『我們可能受教會所作之見證的上帝感動與影響,因而對聖經有高度敬畏的尊重。聖經主題屬天的性質,教義的效力,文體的莊嚴,各部的符合,全體的目的(將一切榮耀都歸給上帝),人類惟 一得救之道的顯示,和其他許多無比的優秀點,以及全體的完整,都足以證明聖經本書為上帝言語的證據。雖然如此,我們所以十分接納並確實相信聖經之無謬的真理性與屬上帝的權威,乃是由聖靈內在之工,藉著並同著上帝的話在我們心中所作的見證。』(15)         

聖靈對聖經的見證,像祂對耶穌的見證一樣,在約翰福音十五26和約翰壹書五7(參約壹二2027)中提到。那不是告知新的知識,而是預先啟迪心地黑暗之人,經由感覺到那獨特強烈的印象——種是福音中的耶穌,另一種是聖經的話語——使能分辨屬上帝之事。         

聖靈照耀在我們心裡,使我們認識上帝榮耀的光輝,不僅是顯現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也顯現在聖經的教訓中。這見證的結果是在我們心裡,救主和聖經向我們證明,他們都是神聖的——耶穌,神聖的位格;聖經,神聖的作品——以直接、立刻和吸引入注意的方式,攻取我們的理性,其中的風格和特色證明他們自己。結果,我們不可能再懷疑基督或聖經的神聖性。         

因此,上帝向我們證明聖經是祂的話語——不是藉某些神秘的經驗,或者是私下悄悄說給某些內心聽的隱秘信息,不是僅由人的論證(這可能是強有力的),也不是僅由教會的見證(回顧二千年來,這是印象深刻的); 而是由上帝的證明,藉銳利的光亮和改變的大能,因此是聖經本身證明是神聖的。這光照和大能的強烈影響,其本身就是聖靈『藉著並同著上帝的話在我們心中』所 作的見證。從別人的論證、見證和我們自己的特別經歷,可以教我們準備接受這見證,但是告知我們這見證,就像告訴我們信靠基督的神聖身份,僅僅是至高的聖靈 有這大權。
       
  聖靈見證聖經之神聖性的闡釋,是基督徒共同的經驗,並且從起初就有了,可是許多基督徒不知道如何以言語去表達它。

默示的範圍

. 正統派的見解

    根據聖經本身的見證,我們相信聖經的默示乃是遍及全部聖經的;也即是說它包括每一句話,每一個字的。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一不能廢去」(太5:18)。從第17節上我們可以看到,耶穌是指全部舊約聖經而言的。

  另一個證明是,耶穌和使徒往往強調聖經中的某一個字,以證實他們的教訓。這種證實的方式,必然是以「按字默示」為根據的。例如:約10:34-35,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多數)麼?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此處耶穌引證聖經上一句話中的一個字,「神」,來回答猶太人的批判,並為自己辯護身分(參太22:43,45)。

    論到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說:「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上帝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3:16)。在這段經文中,保羅不但是強調一個字,「子孫」(後裔),而是強調這個字的數位(單數)。

. 「部分」默示的見解

    有 些神學家,受到唯理主義學說的影響,或是受到自然科學之結論的影響,對聖經的權威開始懷疑。但是他們仍舊希望持守聖經中的教訓,因此將聖經的內容劃分為兩 部分,即教義部分與歷史部分。他們認為,聖經既是一部宗教的書籍,主要的內容當然是宗教的教義,因此是上帝的真理。另一方面,他們認為歷史部分和一般歷史 書本無異,乃是著作者根據歷史材料,加上自己的意見,書寫而成的,故難免有錯失的。

  這種見解似乎是兩全其美,一方面承認自然科學的發現及人的智慧,另一方面又保持了聖經教訓的權威地位。但是事實卻不然。因為基督教的教義和人類歷史,是不 可分隔的。舊約的歷史,乃是上帝救贖計劃的背景,和該計劃實現的方式。除去歷史部分,即除去救恩的根據。此外,這種見解必定會引起一連串不幸的後果。

    當 人一旦開始懷疑聖經的權威性,甚至是其中一小部分的權威性時,他們將無法阻止擴大對聖經的權威的懷疑。而且事實正是如此。有些學者將整部舊約聖經視作猶太 民族的歷史書,其中充滿主觀的誇張和潤飾,因此他們只承認新約聖經。又有人認為,保羅的神學不是原來的基督教教訓,而是參雜希臘思想的一種變質的宗教。他 們將基督教的教義,限制於耶穌基督自己的教訓。更有人認為,福音書中的記載帶有高度的作者的主觀成分,必須要多方研究分析,「選擇」某些耶穌的言行,作為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這種一連串的讓步,終於進入自由派推翻全部聖經的權威性的地步。

. 思想默示的見解

    某 些神學家承認聖經是一卷特別的書,也是聖靈所默示的。但是他們指出,聖經也是人所寫的,因此必須要顧到人的工作部分。他們的結論是,聖靈的默示只是限於思 想方面的,即是說,聖經的作者受到聖靈特別的靈感,把上帝的真理用他們自己的言語寫出來。他們認為這種見解是根據聖經內容合理的推斷,也可以避免「機械性 默示」的批評,又可以解決聖經中某些部分的「錯誤」。

  但是,思想乃是由字句連成的。若要準確地表達一個思想,必須要採用準確的字句,否則必有辭不達意之虞。而且,假使聖經的默示只是及於思想,並不包括字句, 這對聖經的解釋將引起一個嚴重的困難。解經者如何可以確定,他們解釋是合乎上帝的思想,而不是根據作者自己的言語,曲解了上帝的旨意呢?除非我們相信聖靈 的默示是包含每一個字,或是說達到全部聖經的,我們就無法保證能正確地瞭解上帝的旨意。

  我們要指出,「按字默示」或「全部默示」並不一定與「機械性」默示相聯的。按字默示乃是說,聖靈的 默示達到作者所寫的每一個字,以至他所寫的每一個字,都是準確無誤地將上帝的旨意表露出來。寫作者不是一個木偶或筆錄書記;他是一個有思想的信徒。另一方 面,他也是上帝所揀選的一個器皿,為要紀錄上帝的言語和行動的啟示;並且這種紀錄乃是聖靈默示之下成就的。

  再者,按字默示乃是指聖經各卷原文的原本,而並不包括原文的抄本或譯本,因為抄寫及翻譯的人並沒有受到聖靈默示的保證,所以錯誤是難免的。或有人會批評說,現在世界上並無原文原本的存在,「按字默示」的教義豈不是捕風捉影麼?事實並非如此。

  第一,原文原本乃是抄本的根據,因為抄本乃是從原本的記錄而來的。若不信原本的默示,對抄本將失去權威的根據。

  第二,抄錄聖經的人,因為他們對聖經有很高的尊重,是非常細心的。

  第三,根據數千種抄本對照的結果,發現極大多數的相異處都是極微小,並無關緊要的。而且相異之點並不影響到基督教任何重要的教義。

  第四,若是上帝吩咐他的先知和使徒書寫和記錄聖經的目的,是要流傳後世,讓我們知道他的救恩,那他也一定會利用護理之工,保守他的話,免於因抄錄而引起錯失。

聖經的權威性對聖經默示的證明



  先知所傳達的,不是他們自己的話語,而是上 帝的話語;並且他們受命所記載的上帝的話,也確實是上帝自己的話,是在上帝的靈引導之下寫成的。也確實是上帝自己的話,是在上帝的靈引導之下寫成的。此處 我們要根據主耶穌基督及他的門徒對聖經的看法,來證明聖經若是上帝的話,藉此證明聖經是聖靈默示之下所寫作的。因為聖經若是上帝的話,他必然在聖經的完成 上,默示聖經的寫作者,保守他們準確地寫下他自己的話。(「默示」原文的含意是“上帝向一個人吹氣”。也就是說,當聖經的作者在書寫或記錄上帝的啟示時,聖靈特別的默示這個人,使他所作的記錄或所寫的字沒有錯誤。)

. 耶穌的見證

    基督降生到世上來,是要遵行天父的旨意(約12:49;5:19,30,36),而他的工作已經在舊約聖經中預言過,所以基督屢屢對他的聽眾說,他們若相信摩西和先知所記載的話,也應當會相信他,因為經上所記的,正是論到他到世上來所要作的工(約539,46;9:12-13;24:44,46;13:18-19)。經上指著基督的話必須應驗,正是因為經上的話即是上帝的話。當耶穌剛開始傳道之前,他受到魔鬼的試探。在他和魔鬼的對話中,耶穌始終是引證聖經的話,因為這是具有最高權威,並能封住魔鬼之口的話(太4:3,10)。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再引證舊約的聖經,並且宣告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

. 使徒的見證

    使 徒們在講道中和書信上,不是的引證舊約聖經,堅認它是上帝的話。使徒行傳中記載著的證道,幾乎每篇都包括引證的舊約經文。若是使徒們的講詞全部都記載下 來,舊約經文被又引證的數量將為可觀。他們引證舊約經文的目的乃是要證實,上帝在起初所決定的救恩計劃,已經在耶穌基督身上得到應驗。由此可以證明,使徒 們將聖經的話看作上帝的話,是有著最高之權威的(2: 14,42;林前15:3-4)

   論到猶太人在舊約時代與外邦人不同之點,保羅說:「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上帝的聖言交託他們。」(羅3:1-2

    論到傳道人的生活問題,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18同時引證兩處經文,其中一處是出自新約的福音書(申25:4;10:7)。這是又一個證據,證明信徒們承認新約聖經是與舊約聖經具有同等的權威性的。參約一4:6。此外,耶穌和使徒們很自然地將聖經的話引證為是上帝的話,又將上帝的話引證為是聖經的話。前者的例子是馬太19:4,6

    論到夫妻的結合,耶穌回答法利賽人的試探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句話原載創世記2:24,顯然是作者(摩西)所說的,而耶穌卻認為它就是上帝的話。希伯來書3:7,11稱大衛在詩篇95:8,11所說的話為聖靈的話。後者的例子是羅馬書9:17:「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而在出埃及記9:13,16中明明地記載著,這句話是耶和華所說的。另一個例子是論到信徒將普及世界的預言。

    保羅在加拉太書3:8中說:「聖經既然豫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然而創世記12:3卻記載這句話是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