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聖經正典
什麼是正典?正典(canon)希臘文原意為「量尺」。基督徒原用來指使徒信經,後則用以指被稱為聖經的固定經捲。
一 舊約正典:
約於主前132年,在次經書捲《德訓篇(Ecclesiaticus)》(又名《便西拉智訓》,The Wisdom of Ben
Sirach)的希臘文譯本的序言中,作者提到他的祖父, 就是德訓篇的作者曾詳細考查「律法、先知和其他祖先的書」。
所以最晚在主前第二世紀末已將猶太經書三分的記載,只是第三部份似乎還不是固定的,正典還未完全定形。路加福音中耶穌也提及「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
篇」(路24:44)。一直要到主後約一百年時,約瑟夫(Josephus)所著的《闢亞匹溫書(Contra
Apionem)》才有完整的現今正典書捲名單。
所以舊約正典書捲之確定是一個過程,比較穩健的說法是:「在公元一世紀末前,大多數的猶太教群體對希伯來語聖經已經有很大程度的共識。」
巴勒斯坦正典。東正教與更正教採用。
希臘正典:含次經,天主教採用。
二 新約正典:於公元後二至四世紀末漸漸確定。
(一)誰確定正典?
1. 聖靈在會眾中的感動:
教會在崇拜中頌讀不同經捲而漸漸公認某些經捲具靈感。更正教著重此論。
2. 教會在異端的壓力下召開教會議會確定。希坡議會(395)。天主教著重此論。
(二)有疑問的經捲: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啟示錄。
三 聖經正典的神學問題
(一)基督教三大支能否有統一的新約正典?
(二)因考古學家的努力,是否可能有新發現的使徒著作被列為正典?
(三)功能性正典?
(四)教會歷史中的著作可否形成新約外的第三正典?
(五)為什麼需要有正典?
1. 積極意義:正典規範關於耶穌基督之啟示從何可得。正典不能減少。
2. 消極意義:正典防止不相干、不必要、不真實的言論來混淆了耶穌基督的啟示。正典不能增多。
貳 新舊約之關係
一 從永恆真理言:舊約事件為新約真理的預表。
預表的關係是如同影子與實體的關係(加4:24, 25;西2:17;來8:5; 11:1)。
二 從歷史發展言:舊約應許在新約實現
三 基督是新舊約關係的樞鈕:基督是預表的內涵,也是應許的中心。
參 舊約聖經的必要性──為什麼要接受舊約為正典?
一 耶穌基督的歷史根源在舊約。沒有舊約就不能充份的認識耶穌基督。
二 耶穌基督接受舊約的權威。
肆 聖經的可靠性(Dependability)
一 聖經可靠性──問題之不同層面
(一)經文傳抄之可靠性
(二)教義及倫理教訓之可靠性
(三)在所有事情上之可靠性
二 尚未解決的問題舉隅
(一)亞伯拉罕離開哈蘭時他拉的年齡。
(二)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年份。
(三)出埃及的年代。
(四)所羅門聖殿洗濯盆的尺寸。
(五)創世記五章中的年表長度。
(六)以色列王比加為王的時間。
(七)猶太王希西家為王的日期。
(八)最後晚餐及釘十架的日期。
(九)把瑪拉基的經文說成以賽亞。
(十)把撒迦利亞的經文說成耶利米。
(十一)彼得否認主時雞叫的次數。
(十二)猶大書把以諾書中的話當作是創世記中以諾所說的話。
(十三)耶穌到底有沒有吩咐門徒帶杖。
(十四)耶穌潔淨聖殿在他服事的晚期還是早期?
(十五)耶穌在進耶利哥城時還是出城時醫好了瞎子?
三 對聖經難題的不同態度
(一)否認問題的存在
(二)承認問題的存在但忽視它們
(三)承認這些問題為錯誤
(四)強解這些問題
(五)留待未來解決
伍 基督信仰的權威
一 幾種權威理論
(一)教會與傳統:大公教會(Catholic Christianity) 包括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及基督一性派
(二)聖經:古典更正教
(三)神人相遇:貴格會
(四)經驗與理性:自由派
二 聖經為最終權威,其他權威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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