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聖經的總題與目的

聖經由四十多位作者, 經約一千五百年寫成。他們有的是很有學問的教師和律法師; 有的是稅吏或打魚的; 有的是猶太人, 有的是外邦人。但寫書的時間地點雖不同, 但目的與內容卻是一致:

1. 10:7 「那時我說:上帝阿, 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基督是整個救贖的中心. 沒有基督, 聖經就失卻了中心目的。

2. 提後3:15-17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聖經的目的為叫人得救, 亦裝備信徒行各樣的善事。

     所以,讀聖經與遵行上帝旨意,當以「得救贖」為中心,來引導自己與親友成為基督的門徒和上帝之兒女。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