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寫聖經的人是被上帝的靈感動和帶領, 完全地寫下上帝要他們寫的話. 寫書的人雖然是用自己的話寫, 但所寫的內容卻是上帝要他們寫的, 一點也不多不少,是絕對可靠的!
* 提後3:16「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是指其源於上帝, 是上帝所呼出的。
* 路4:4「人活著, 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是故聖經與人的生活為人是息息相關的。
* 詩33:9「上帝說有就有, 命立就立!」
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 這也是聖經權威之所在.
* 彼後1:21「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
指「被托起來」, 挪移到別處. 是被聖靈所掌管支配之意. 可以說, 聖經的作者是上帝的筆桿. 一方面聖經沒有越過作者的觀點、個性、 語言、 風格。但另方面,又是上帝保守著他們一點一畫地著述。
正典的形成: 是否聖經經卷之一, 不在於教會的決定, 乃在於其是否聖靈的默示. 新約聖經的正典, 如提前5:18 及彼後3:16所顯示, 使徒們已稱剛面世不久的路加福音及保羅書信為聖經. 而新約不同書卷的抄本亦在不同地方教會中日漸通行。為防異端錯謬, 及回應各樣信仰問題, 主後398年於北非迦太基舉行的會議訂立新約的正典書卷. 是故正典是由教會接納與信徒承認而矣, 絕非憑人意可定.
舊約方面, 主耶穌所認同的聖經就是猶太人所接納的希伯來文舊約聖經(路24:44; 太5:18; 約10:35). 至於那些旁經, 他們是舊約時期的作品, 但絕非上帝默示的聖經。是天主教於1546年天特會議才通過認可的, 但反觀新約直接引用舊約愈300次, 提到舊約經文凡4,000多次, 幾乎沒有旁經的內容. 更不用說它們的某些內容更有錯誤的神學與教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