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聖經是上帝之啟示,歷世歷代之基督教會有如此之看法︰
1. 聖經自稱為上帝的啟示。
聖經中與「上帝說」等類的話,超過3,800多次, 顯明聖經是具絕對的權威的。
2. 聖經的主題和內容統一而和諧。
約有40位作者,經過1,500年左右,以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等多種文體寫成66卷書。但主題卻相同, 內容也一致, 都為見證耶穌並對人類的救贖計劃.
3. 聖經所載真理的超越性與有效性。
適合不同時代民族及階層等之心靈需要,只要人回到上帝面前,應用上帝的話,人生就有出路。
4. 聖經預言的準確性和應許的可靠性。
這是最無可推委的理據,在基督生平也可見一斑。許多想推翻聖經的人,反而因事實無法否定,而成為基督徒的也不少。
5. 聖經所記歷史的真確性。
如羅馬官員的名字, 地理環境, 耶路撒冷的歷史等,都證實聖經之真實性,叫人不得不屈服。
6. 信徒生命得改變的明證。
歷世歷代信徒的生命能因著耶穌, 藉著讀經生命得改變過來, 離開黑暗罪, 歸向光明路,都可見證聖經所啟示的真正永活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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