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 星期五

『何謂真基督徒?』

 

謬誤一 :去教堂可以使你成為基督徒

去教堂並不等於說你就是基督徒了!強盜不也去教堂嗎?

    某些人把去教堂當成一種社交活動,只是習慣性地去。另外一些人到教堂去,是因為他們的家人要他去。在牧師的鼓勵下,他們甚至參加特別洗禮班、堅信禮或成為會友。

  不錯,信徒去教堂是很重要,但是並不等於說,去教堂的,就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

謬誤二:相信上帝能使你成為基督徒

   許多人被問到時,都承認上帝的存在。但是,他們都是基督徒嗎?登月先鋒艾德寧上校告訴我,有一次,當他在中東時,一位回教領袖對他說:「你常常提及神, 為甚麼你不是一個回教徒呢?」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一名回教徒,也說自己相信上帝,因此單單「相信神」又怎能使你成為基督徒呢?

謬誤三:祈禱能使你成為基督徒

  基督徒當然要祈禱,但祈禱的卻不一定是基督徒。印度教徒豈不是經常祈禱嗎?回教徒還一天祈禱五次呢?

  前埃及總統沙達特先生出門旅行時,必定帶著一塊小地毯,因他一天要五次跪下祈禱。你看,光是祈禱是不能使你成為基督徒的。

謬誤四:過良善生活能使你成為基督徒

  跟那些殺人兇手相比較,你可能覺得你已有資格成為聖人。就是跟你的家人或朋友比較一下,你也覺得你比他們好得多。

  但,若以上帝的標準來衡量良善,就有很大的差別了。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地過著絕對完全的生活。與耶穌的標準相比較,我們的良善顯得不完全了。

  請記得,這世界有許多「好人」。如果良善是衡量的標準,那上帝就不必差遣耶穌來到世上了。耶穌必須來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的罪得以赦免,這件事就是證明單靠良善並不能使你成為基督徒。

謬誤五:讀聖經能使你成為基督徒

   當然,基督徒喜歡聖經,許多基督徒每天都讀聖經。但是,光是讀聖經也並不意味著你就是基督徒。馬克思十七歲那年,曾為約翰福音其中的一部份寫了一些非常 特別的注釋,偉大的神學家也多同意他的說法,但是,馬克思雖曾讀聖經,卻從未承認他自己是基督徒。你要盡你的能力讀聖經,但請記住,單單如此,也並不能使 你成為得救的基督徒。

謬誤六:傳講耶穌能使你成為基督徒

  許多人曾傳講耶穌,有些甚至把耶穌傳講得十分出色。他們可能成為好教師、牧師或教會領袖。但這些人可能完全不相信聖經所講的這位耶穌是真實的。

  其實一些人以自己的方法和思想來曲解耶穌,而否認了聖經和耶穌的真實。這就更使得他們沒有資格成為真基徒了。

謬誤七:天生就可以成為基督徒

  有人這樣說:「我在基督教國家出生,我當然是基督徒,不然,我還會是甚麼?」答案是,你還會是其他東西。

    在馬槽出生的,不一定就是馬啊!當然,在機場出生的,就不一定是飛機。

認識生命之道

  這樣說來,基督徒是甚麼呢?首先,一個基督徒是尋找到生命的道路,這與死亡的道路是不同的。生命的道路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裏去。」(約14:6)

    請注意,耶穌並沒有說,祂要指示你一條路,祂乃是說:我就是道路。

得享永生

  一個得救的基督徒會享有永遠的生命──更豐盛、更完全的生命。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豐盛」 (約10:10)。上帝的計劃,是要你享受豐盛的生命。

    永生是永無止境的,它超乎肉體的死,是永永遠遠的。

  你是否有永生呢?也許你說:「我還不大肯定。」  假使,我問你結婚了沒有,你是否說:「我想是罷!」又假如我問你是否已懷孕,你會說:「我想有一點點。」當然不,這些事你都能肯定的知道。同樣的,你也可以肯定的知道你是否是一個有永生的基督徒。

  關於那些憑信心跟從耶穌的人,耶穌說:「我又賜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約10:28)這是一個三重的應許,你是否有這三重的保障呢?

  第一,祂說:「我賜他們永生。」

第二,祂說:「他們永不滅亡。」

第三,祂說:「沒有人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你還想甚麼呢?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就是發現這三個應許都是真的。

  聖經也說:「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 (約壹5:12) 。

  換句話說,永生就是在你心中有耶穌。你能否說:「是的,我有永生。」?我仍然記得當我接受耶穌進到我心中的那一天。

是屬於上帝家裏的人

  此外,一個得救的基督徒,就是生在上帝家裏的人,他成為上帝的兒女。也許你說:「路易士,我想所有的人都是上帝旳兒女,上帝豈不是全人類的父嗎?」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人類的創造者,但祂不是全人類的父,因為有許多人甚至不願接受祂為父。

  藉著重生,你就成為上帝家裏的人。主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 (約3:3),這是甚麼意思呢?當你和我出生在人的家裏時,我們別無選擇,這是肉體的生命。

  但,若要成為屬靈的兒女,則要有屬靈的生命。這是當我們認罪悔改,以信心來信靠耶穌之時開始的。

  每年我們都會慶祝肉體的生日。但你是否記得你靈裏重生的生日呢?若你沒有這個重生的生日,現在你必須做一個抉擇。你是否願意接受耶穌,成為上帝家裏的一份子呢?聖經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

    你決定信靠耶穌嗎?你想要知道你有永生嗎?你願意開始走耶穌的道路嗎?你要確知你是上帝的兒女,能上天堂嗎?

  讓我告訴你,做了下面三件事,你就可以成為一個得救的基督徒。

⑴承認罪使你與上帝隔絕

  如何成為一個得救的基督徒?聖經說,你必須承認是你的罪使你與上帝隔絕。

  你是否在上帝面前承認過那些令祂傷心的罪,如自私、驕傲、貪心、不道德等等?聖經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包括你和我在內,現在,你只要打開心門接受祂的赦免!

⑵相信十字架救恩的神蹟

  你必須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你所成就的救恩。聖經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3:18)

    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第三天從死裏復活,勝過死亡,使我們得赦免。我們在祂面前本應被刑罰,

但上帝差祂的兒子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刑罰,正如一位法官宣判犯人有罪,須受刑罰,但他卻願代替犯人擔當刑罰。這是何等大的愛!

  你也許不能完全領會上帝如何叫耶穌擔當你的罪,其實你並不需要一下子完全明白,你只需要相信這是真實的即可。

  當你相信後,接著每天讀聖經,讓聖靈教導,你就能慢慢的明白。

承認耶穌基督是你的救主

  最後,就是你本身要接受祂作你的救主。信心是不能繼承的,因神沒有孫兒。

  光是說:「我父親是一位很好的基督徒,我又是在基督教家庭長大的。」仍是不夠,因這也不能使你成為神的兒女。

  你本身要去經歷神,每一個屬祂的人都要親自經歷祂。你現在願接受祂嗎?你是否有這決定?

    聖經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

    接受耶穌作你個人救主的最好方法,就是低頭禱告,向神承認你的罪,以信心打開心門。相信祂,接受祂,祂的寶血就能洗淨你一切的罪。

    如果這是你的決定,請你安靜這樣禱告:「親愛的天父,我願作個真信徒。我知道是我的罪使我與你隔絕,請赦免我。我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死,我雖未完 全明白,但我願藉著信心接受,我願作你的兒女,請進到我心中。主耶穌,使我現在成為你的兒女,我願永遠順服你,跟隨你。阿們!」

普遍的呼召

 

  上帝召喚人來認識祂。祂藉著自己的創造(Creation)和一直以來的掌管護佑(Providence)向人「說話」。詩篇十九篇就反映了舊約詩人對這方面的意識,詩人說: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作為。

  天天發出言語,夜傳出知識。

  沒有話語,沒有言詞,人也聽不到它們的聲音。

  它們的聲音傳遍全地,它們的言語傳到地極,(19:1-4)

 

  我並沒有意思要用這個論點來證明上帝的存在。若是單憑這段經文,就推伸到上帝存在這基本命題上,的確是強解了經文,脫離了詩人寫這段詩的原意。在寫這篇詩時,時人早已假設,讀者都承認上帝已經在歷史中向祂的百姓猶太人啟示過自己。而在這一基礎上,詩人另外還要宣告,同一位上帝、就是那位用言語和作為啟示過自己的上帝,正是那一位在諸天穹蒼中親筆署名的上帝。上帝向全人類發出的(述及祂的存在、祂的作為、祂的榮耀等)呼喚是超越語言和文化隔膜的。祂對祂自己屬性的啟示是刻劃在所有人的心裡的,無論是哪一族哪一方,也不論是古是今。保羅在羅1:20就講到這一點。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顯明在所有人心裡的。縱使人墮落後被罪所玷汙扭曲,他裡頭的良心仍然可以為上帝作證,並且上帝刻在人心裡的律法,即使已經肢離破碎,卻仍然會有間歇性的功用( 2:12-16)

 

  上帝除了用這樣的方式向人類啟示祂自己,另外也要我們將十字架的信息遍傳萬邦。教會在每個時代、每個地區的責任就是要向每一個人傳講上帝。在基督裡,人類可以找到一切難題的答案,滿足他一切的需求。當初,主的門徒就需要順服並且傳遞這個從主而來的大使命--往普天下去,向萬民宣講這福音訊息。凡信而受 洗的必要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這個救恩的邀請是在基督的福音裡是向全人類發出去的(2:38;17:30;11:28-30)。但很明顯,並不是所有人都接收到了這個呼召。被召的人是有很多,但被「選上」的則很少。其實,這福音信息一宣講出來,不只是能夠使人心軟化歸向基督,同時也能夠使人更加心硬以致於拒絕福音所帶來的恩典。無論在舊約還是在新約,先知、使徒在他們的事奉中總是會同時遇到這兩種人的反應。於是你會發現,以賽亞先知和耶穌基督都講了同樣的話。(參賽 6:9-10;4:12)。顯然,聖經用了同樣的詞彙,來形容這足以導致兩種不同結果的呼召。

聖靈的引導與抉擇的空間

 

  我們怎樣知道上帝的存在?不一定是從理性的推斷,當然我們也可以訴諸不同關於上帝存在的論證,並耶穌基督在歷史中的真實性,然而最切身的是經歷上帝透過聖靈的同在,人們對於靈恩的追求往往也是為了要經歷上帝的實在,在聖靈同在的事情上,一個信靠耶穌的人最先經歷的是聖靈給予新生命帶來的喜悅,並且在信主後突然出現對於罪惡的敏感性,證明了內住的聖靈是生命的靈,是聖潔的靈。除此以外,我們可以在生活中體驗聖靈引導的實在,這並非自我虛構的幻象或心理作用,乃是與位格聖靈在隱密處的心靈互動。

  人類做為被造的位格者處於特別的狀況,對於動物而言,牠們大部分的行動都被本能所決定了,我們雖然在牠們與同類嬉戲的互動中觀察到一點自由選擇的意味,但其餘生活內容的抉擇空間僅定義於生存需要的範圍。

  但就人類而言,因其超越性而產生極大的意義與價值領域,成為位格者的抉擇空間﹙capacity to choose﹚,因此要做合宜的決定有時候反而變成沉重的負擔,如何選擇甚麼才是最美好的決定不一定是純推理可以做到的,乃是需要智慧的判斷,就是在缺乏用以作決定的完整可靠數據的時候,仍然能夠從整體真理認識的背境前提下做到上好的選擇,當然我們得承認智慧也是聖靈所賜的,因為他是智慧的聖靈。不過聖靈有時候的帶領甚至超過智慧的運用,成為位格之間互動的確實明證。如何做最好的抉擇成為我們常問的問題,一般的「好」選擇可能有許多,但是最好的必屬少數,常常就只有一個,而「好」的最終也會與「最好」的為敵,因為在有限的時間與資源底下便產生了自然的排擠效應,當我們選了要做好的事之時便會失去做最好的事的機會。用對的方法在對的時候去做對的事就是聖靈引導的結果,常常超乎人性最好的自然判斷,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必然幫助我們做最合宜的決定,目的是讓我們能夠完全實踐上帝所給予生命的呼召。

  對於如何經歷聖靈的引導而言,問題的關鍵不是在於我們通過甚麼「方法」,雖然也可以說明一定的過程,乃是在於我們成為甚麼樣的人,我們的「心靈狀態」是否已經準備好﹙inner disposition of readiness﹚去察覺,去聆聽聖靈微小的聲音。心靈狀態是位格者獨有的內在意向空間的處境﹙context of the inner intentional space﹚,直接間接影響位格者意向觸覺的敏銳度。正如馬太福音十三章1-23節耶穌在撒種比喻中所描述的狀況,人的內心世界的生態環境如何會影響真理的道種是否能夠順利在其中生根發展。從各種的跡象看來,這心靈的準備似乎是與生俱來的,小孩子的生命雖然有罪性的扭曲,但是起碼在心靈上是相對開放的,因 此耶穌要我們學習小孩子的純真,因為天國是屬於像他們一樣的人(太十八1-5,十九14),反而是當人長大後越來越複雜,被世俗所纏累,讓荊棘長滿在心田中。不過心田可以耕耘,心態可以培養,因此耶穌要我們已經長大的人仍然去「學習」小孩子的謙卑,學習是每時刻的抉擇與行動,靠著上帝恩典的能力,學習小孩的樣式可以改變心靈的環境。

存在主義角度的「信心」

 

  存在主義認為認識上帝必須在上帝的話中與上帝相遇。我們必須說「上帝的話」,而不能說「關於上帝的事」,否則我們就建構了一個新偶像。然而既然我們不能比較聖經的記載,並且確認上帝要告訴我們的事情,那麼存在主義的詮釋聖經又會不會相同的建構了另一個新的偶像呢?

  布特曼認為上帝是創造者與神聖者,但是這些字眼卻又是出於他的聖經傳統。照他的方法說到上帝,應該用下面的敘述:「我瞭解我自己是一個『擁有對上帝的存在』的受造物」。

  當布特曼被批評將上帝降低到主觀的存在時,他強調我們只能說「上帝是什麼」(that God is),而不能說「上帝像什麼」(what God is like)。有趣的是既然我們可以在存在的角度裡瞭解上帝,為什麼我們一點也不能知道上帝是什麼呢?基督徒在過去十幾世紀的討論中多少可以發現上帝的一些事情。假如我們否定這些成果,那是不是就等於承認我們所知道的一切有關上帝的事情都是幻覺?

  當人在決斷的時刻時,他就覺知到自己的存在。這聽來對基督徒回應基督的呼召有很大的鼓舞力量,但是值得討論。這樣的說法使得存在變成是斷斷續續,且不連續的。過去與將來被割裂開來。基督的呼召是持續的,而人的回應也是連續的。布特曼這樣的見解會不會將新約聖經中信心的穩定性消除了呢?

  存在是個別的,個人做決定並有得有失。布特曼對於個人自我理解的應用會有很大的困難。舉例來說,除了我們在「所能說上帝」的限制(the limit on what I can say of God)以外,這樣的說法顯然欠缺了社會倫理意義,以及最基本的對「教會」的強調。聖經說要愛我們的鄰舍,但是布特曼認為人必須獨處以免在群眾中失去對個人存在的覺知。要同時愛鄰舍又要同時保持孤立(isolated self)相當困難。雖然布特曼沒有忽略教會,但是他並沒有相對的給予教會在教義上最基本的強調(the minimal emphasis on the doctrine of chuch)。

  在新約聖經中,教會是宣講福音宣告的所在,信心也是透過所宣講的而產生。可是教會的肢體生活,信徒的相交,豈不也是福音的見證,並向世界宣告上帝的愛嗎?這樣的見證豈不也是出於信徒的前瞭解(pre-understanding)與自我理解嗎?若有人聽了福音願意接受,他聽到的是一個孤立的個人福音,或是在信心中有團契、信徒相交的福音呢?

2023年3月9日 星期四

主耶穌復活的意義

 在世界上被公認所謂大的宗教,他們的教主(例如穆罕默德、釋迦牟尼…)的墳墓,成為他們信徒膜拜的對象,他們的屍骨仍在墳墓裡。然而,耶穌基督的墳墓卻是空的,外面有一行字昭示世人,就是耶穌復活後,天使對門徒說的→「祂不在這裏,祂已經復活了!」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我們信仰的根基;耶穌若不復活,我們所信的便是枉然,即使祂的精神再偉大、道理多高超、愛多感人…,也亳無意義。

耶穌的復活告訴我們祂不是「人變成神」,不是佛教的觀念以為人行善、修行就可以變成神,這錯誤的觀念是亞當、夏娃墮落離開神的思想。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意謂他們想當神,自己作主,而這樣叛逆神的思想也在每個人心中,這就是原罪。因此行善,宗教不能得救,因為人在亞當、夏娃裡離開了神,人一生下來就是離開了神,是個罪人,所以「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死亡』並非上帝創造人時,原有的設計,是因為亞當、夏娃選擇聽魔鬼的話,要自己作神,使得人的靈和上帝的靈隔絕了,而落入痛苦和罪惡中,並且這世界都受了咒詛→動物弱肉強食,生態改變了,不再是起初上帝創造的沒有死亡、沒有勞苦的世界。(創3:14、17~19)所以,死亡是亞當、夏娃離開神產生的結果,也是一個記號,告訴人你們離開了上帝,快回到上帝的面前吧!上帝給人格外的恩典,讓人有機會能再次回到祂的面前,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給人的唯一救法,祂為人受了那罪的刑罰。

主耶穌的復活,有甚麼意義──告訴我們什麼呢?

祂就是神的兒子

「神的兒子」不是指神生了一個兒子,在約1:1、14說道『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就是神成了肉身,就是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真神,成了一個人的樣子來到這世界上,這就是「神的兒子」。

耶穌基督所說的話─都不是人可以想出來的;所做的事─行各樣的神蹟;祂的降生─藉童貞女馬利亞降生,祂不是亞當夏娃的後代,祂沒有原罪的問題;祂的死─聖殿幔子裂開,人與上帝間的隔閡被打破,人可以來到神面前;祂的復活─祂不單從死裡復活,並且永遠活著,向我們保証祂能解決一切的問題,….這一切都在在證明祂是神的兒子。

祂付清了罪的代價

莎士比亞說過一句話「死亡好像一個布幔,只見有人從這一面進去,從沒有看見有人出來。」然而,這句格言被耶穌打破了,祂進去了,並且三天後出來。

好比今天有人欠了債無力償還,將要被關進監牢內,若你要救他,一定要帶足夠的錢去代他還債,不然你就得代他作牢。罪就好像欠了債,人犯罪就是欠了上帝公義的債,而「罪」的工價乃是死,釋迦牟尼、穆罕默德、你的祖先…..都被關進「死」的監牢裡,沒有再出來,但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祂不單是擔負世人所有的罪,也付「清」了罪的代價。

『…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一3:5,8),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解決了罪的問題,付清了罪的代價,我們的罪都因著主耶穌的寶血得著赦免,不再被罪轄制,魔鬼也不能再控告、轄制我們,祂已打破了魔鬼的頭。

我們也必要復活

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証明我們也必要復活。『…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林後4:14)。人的形體像是一粒種子,種在土裏,長出來不會仍是種子,而是一朵花,人的復活也要如此。

人的身體必會朽壞,但仍要好好保重,為主而活,就如同將種子種在土中,仍要好好耕耘,才會長得好,所以你在地上的生活如何會影響你復活時的亮度,在地上會有苦難,若你忍耐,堅持為主而活,那在永恆的喜樂是不可比擬的,所以要「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在主裏的勞苦都不是徒然的。」

主耶穌與我們同在

耶穌的復活也是向我們顯明,祂與我們同在,祂是活的,統管萬有,現在藉著聖靈就在我們當中,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可以經驗祂,不是只有理論知道而已。『….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賽57:15)。雖然各樣事實都證明耶穌已復活了,但這樣並沒有辦法給你信心,除非你悔改、降服、謙卑在主面前,接受祂為你釘十架流寶血,赦免了你的罪的事實,這樣,耶穌的復活才對有意義,祂就與你同在,每天都能享受祂,永遠不再孤單,不再害怕死亡,也不再被魔鬼捆綁。

2023年3月8日 星期三

因信稱義

 

 

問:稱義的定義是什麼?

答:懊悔的罪人,一旦倚靠基督和祂的代贖,這人便得稱為義,或說是在上帝面前被宣布為義。稱義可以解釋為:上帝的一種作為,祂藉此行動從信徒身上移去他因罪而背負的審判、釋放他,並將耶穌基督的功勞歸與他。

 

問:因信稱義的先決條件為何?

答:

1.      客觀的義,就是藉耶穌基督的代贖使世界與上帝和好。

2.      普遍的恩典,就是上帝願意萬人得救的真理。

3.      罪人得救不在乎任何行為。

4.      施恩具,就是上帝所用的恩典媒介,也就是上帝的道和聖禮。

 

問:信義宗如何看待因信稱義的真理?

答:我們認為因信稱義基督教的中心道理,因為這是聖經中最顯著的教訓:

1. 聖經堅決而明確地宣講藉信靠基督得救贖(約三16;羅三23-28;林前二2下;加二21;五4;弗二8-9;腓三8-9)。

2. 聖經內的全部辨證,在反駁一切因信稱義的異端上達到頂點(約八24;徒十42-43;加一6-10;腓三2-9等)。

3. 聖經警戒勸勉信徒的話,都集中於要求他們繼續不斷的信靠主耶穌基督。(提後三8;多二1-15;來四4-15;彼前四1-5;約壹五10下)。

4. 聖經內的一切教訓,或是指點因信稱義之道(路廿四25-27)或指點已信之事(啟五9,14)皆顯示因信稱義是舊約與新約的首要論題(賽五十三4-6;林後五9-21)

 

問:為什麼說因信稱義就是整個福音?

答:首先,我們要看聖經中福音的定義是什麼?「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

  約翰福音3:16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些都告訴我們,基督為我們成為人、被釘十架、復活,都是為要使人得救,律法宣告人有罪,但福音宣告我們的罪因信耶穌基督得著赦免。好行為無法使人得救,只有因信耶穌基督才得以稱義。

  對於基督徒來說,雖然可能對於其他道理缺乏認識,但是堅持因信稱義的真理,就可以得救,因為聖經如此說:「你們因信耶穌基督,都是上帝的兒子」(加三26-28)。保羅也宣稱:「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2:2)相對的,我們無論再怎麼強調其他的真理,若是沒有提到因信稱義,信仰最後則容易成為因行為稱義的宗教。所以,我們會說因信稱義就是整個福音。

 

問:基督教用那些話語來支持因信稱義、反駁異端?

答:

1. 「本乎恩典」、「因基督的緣故」、「藉信」。這些名詞將人的一切行為,排除在稱義的信條以外,無論這行為是在過去、現在或將來的。

2. 「稱義不是物質的或醫治的行動,乃是法庭的裁判行動」。這句話的意義是:稱義並非主要再於罪人裡面的變化、或是他的成聖,乃是在乎上帝神聖的作為,上帝因基督的緣故宣稱罪人為義。

3. 「唯獨信心」。信心不可被視為人的善行,信心也是上帝所賜的恩典。

4. 「稱義的作為不需要善行的存在」。稱義不需要靠人的善行與上帝合作才完成。

5. 「稱義沒有程度」。信心有程度,但是軟弱的信心也像剛強的信心一樣使人稱義,因為即使軟弱的信心也是倚靠基督的義。

6. 「赦罪是完全的稱義,非僅部份的稱義」。赦罪和稱義是同時發生的,而非先赦罪,然後在被稱為義。

問:我們如何看待聖經中一些有關善行的教導?

答:善行應該是因信稱義的果子,但我們不可將因信稱義與因行為稱義混為一談。

 

問:因信稱義的結果是什麼?

答:一個人一旦因信稱義,便有了基督為世人代贖所獲得一切屬靈的福氣。這些屬靈的福氣包含有:

1. 恩典的地位。稱義的信徒不再處於上帝忿怒之下,而是處於與上帝和好、可稱讚的地位上。

2. 上帝住在信徒裡面。基督徒藉信領受了聖靈,聖靈便居住在信徒心裡,好像居住在祂的聖殿裡。

3. 成聖或更新。信徒藉此從罪的奴僕中被釋放、在新的生命成為服事上帝的人。

4. 基督徒的自由。信徒不再受人的轄制,而是成為上帝的僕人,完全順服於上帝的話語。

5. 在教會裡享受聖徒相通。信徒在教會中與其他信徒彼此相交,並且擁有上帝賞賜教會的一切恩賜與祝福。

 

2023年1月31日 星期二

上帝的實在性

 

        為上帝的屬性作如此命名,是長期思考的結果。上帝的「實在性」表示就真理而言,上帝是實實在在的。上帝在本性是真實的,誠實的,也是信實的,都實實在在。

   a. 真實性(Genuineness & Truthfulness):

          若上帝該怎樣才能配稱為上帝,上帝就是這樣擁有最充分資格的一位。他擁有完整的神性,名符其實,不假,是獨一真神(耶10:10)。

          上帝是真實的神,也因為他有看出事物真相的能力,也把這種能力賜給人。他的真實是一切真理的基礎(約14:6)。他審判人時,就照真理判決(羅2:2,6,11)。

    b. 誠實性(Veracity):

          上帝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因為撒謊違反他的本性(多1:2;來6:18)。何況上帝是全知的,不可能不自知地告訴人不真實的事,這屬性反映於上帝對他子民的要求(申13-16)。

    c. 信實性(Faithfulness):

          上帝信守諾言,因為他是全能的。他不只意願一件事,也有使它實現的能耐與把握,所以絕不會在答應一件事後沒有辦法兌現(帖前5:24;提後2;13)。他說到作到,言出必行(賽55:11;民23:16)。以色列人也曾經表現信實(書9:16-21)。

2023年1月28日 星期六

基要主義是與自由主義相對立

 

  基要主義是對自由主義的一個反動,本身並無一套自主的神學理論。但基要主義的神學立場不僅是上述簡單的條目,期觀點如下:

  (1)上帝論

  基要主義者反對自由主義者所說:「上帝為全然慈愛,故沒有最後審判和永刑。」

  他們也不接受一個空泛地宣稱上帝為父,眾人(不管拜基督抑或拜撒但)都為兄弟,都是廣義的基督徒的普救論主張。

  普救論認為上帝會因他的慈愛而接納所有無論信他與否的人,所有人不管是否認信歷史性的耶穌,都是在掌管宇宙的基督裏,故都蒙上帝的救贖。

  (2)人論

  基要主義者反對現代主義將人性看得過分樂觀,認為人本有善性,甚至皆為上帝的兒子(divine sonship)的說法。他們堅持人性的徹底敗壞,沒有能力自救。不過,由於他們非常強調基督代贖的必須性,因此對人的能力和價值(就算是與救贖無關的)往往採取一個徹底否定的態度,也無從肯定社會和文化的價值。如此,除了靈魂得救以外,再沒有甚麼是值得基督徒關心和追求的。

  (3)基督論

  他們又反對把耶穌基督看為純粹的一位完美的倫理榜樣及教師,而非代贖者和拯救者。司徒德在他的《當代基督十架》裏所要申論的,無非是這個主題。

  (4)宣教觀

  基要主義者對自由主義者將基督教貶為芸芸宗教中的其中一種,持堅決反對的態度。他們認為基督教不僅是最高級或最好的宗教,而且是唯一真實和正確的宗教。所以基要主義者非常重視傳福音工作,因為接受或拒絕福音將會引導人走向截然不同的後果,前者是永生而後者是永刑;基督徒在世最大的職事是向人宣 講福音,拯救失喪的靈魂。

  (5)聖經論

  基要主義者對聖經極其尊崇。他們反對將之視為人間的宗教作品,就如其他宗教的典籍一般;卻認定聖經是上帝的啟示,故在知識和倫理上都有絕對的權威。自由主義者既認為聖經不過是人的宗教經驗的記錄,那讀經的意義便是為了參考前人的經驗,其中並無任何權威成分,反正各人的體驗不同,適用於前人身上的不見得便適合今天的我們。至於聖經的啟示性,基要主義者秉持傳統的看法,認定啟示是一件歷史的事件,上帝向人說話經記錄而成為聖經,故聖經就是上帝的啟示。這不同於自由主義者,他們視啟示為人在讀聖經時所產生的主觀感動,就如我們觀賞一朵花、一片樹葉,也會產生許多不同的靈感一樣。故啟示是個人的、當下的,而非歷史性的:聖經在其中不過發揮催化作用。

2023年1月27日 星期五

第三部信條

 

   以下這些信條我們可以跟博學而講理的人或在我們自己當中討論。教皇和其政府不大注意它們。因為他們把良心不算什麼一回事,倒把金錢,尊榮,權力算為一切。

 

一、論罪惡。在此我們必須承認,如聖保羅所說的「罪是從亞當一人而來,因他的悖逆,眾人就成為罪人」(羅512),為死和魔鬼所轄制。這乃是稱為原罪。

 

這罪的後果是十條誡命中所禁止的惡行,即如不信,假信,拜假神,不怕上帝,放縱,絕望,盲目,總而言之,就是不認識或不重視上帝;又如撒謊,發假誓,不祈禱,不呼求上帝,不重視上帝的話,違背父母,殺人,不貞,偷竊,欺騙等等。

 

這種原罪是人性深沉的敗壞,什麼理智也不能瞭解它,而只能由聖經的啟示(詩515;羅512以下;出333;創37以下)去認識它。因此凡經院學者論這信條所教訓的,無非是錯謬和盲目,他們說:

 

自從亞當墮落以來,人的本來能力仍然完全保存了,沒有敗壞,並且正如哲學家所教訓的,人生來就有正確理智和善良的意志。

 

人有自由意志,可行善避惡,反之亦然。

 

人靠自己不來的力量,能遵守上帝的一切誡命。

 

人靠自己本來的力量,能愛上帝過於萬物,又愛鄰舍如同自己。

 

人若盡自己所能的去行,上帝必將祂的恩典賜給他。

 

人若想領聖餐,他並不需要立志去行善,只要他不蓄意去犯罪就夠了;他的本性乃是如此全善的,而聖餐乃是如此有效的。

 

聖經並未說,若要行善,就必須有聖靈和聖靈的恩典。

 

這些和許多相似的教訓,是由於他們對這罪和我們的救主基督無知而起,而且真是我們所不能容忍的異教的道理。因為假如這種教訓是對的,那麼基督就是 徒然死了,因為在人裡面就沒有瑕疵或罪惡,需要祂代死;或是祂就只是為人的身體死了,而不是為人的靈魂死了,因為靈魂是完全健全的,而只有身體才受死的轄制。

 

二、論律法。在此我們主張,律法是由上帝所頒佈的,第一,用威嚇和刑罰的恐怖,又用應許和恩典的賜與,來禁遏人犯罪。但這一切都失敗了,因為罪在 人心裡產生了邪惡。有人部分人因仇視律法就變得更壞了,因為律法禁止他們行所喜好行的,而命令他們行所不喜好行的。所以他們若能避免刑罰,就較前更是干犯 律法。這些人就是粗陋邪惡的人,一有機會就要作惡。

 

其他的人是盲目矜驕的,妄自以為他們靠自己的力量能夠遵守律法,正如以上論經院學者所說的;由此就產生了假冒為善的和假聖徒。

 

但律法的主要功用或力量,乃在乎揭露原罪及其果子,並使人知道他的本性墮落何等深沉,因為律法必然告訴人,他沒有上帝,也不重視上帝,倒是敬拜別 神,而這件事乃是他以前沒有律法時所不能相信的。如是他便害怕起來,被降為卑,失望,煩然求助,但看不見有出路;他開始與上為敵,發怨言等等。這是保羅所 說:「律法是惹動忿怒的」(羅415),又說:「律法叫過犯顯多」(羅520)。

 

三、論悔改。律法的這種功用由新約保存下來,即如保羅說:「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人的一切不虔不義上」(羅118),又說:「普世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在祂面前沒有一個是義的」(羅319)。基督也說:「聖靈要責備世人的罪」(約168)。

 

這就是上帝的霹靂,把顯然的罪人和假聖人都打倒在一堆,不稱任何人為義,倒把他們都趕入恐怖和絕望中去。這就是那大錘,如耶利米所說的:「我的話 豈不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麼?」(耶2329)。這並不是自動的痛悔或是製造出來的悔改,乃是被動的痛悔,真心的傷痛,受苦,和死的感覺。

 

這就是所謂開始真悔改。人在此要聽見有話說:不拘你是是顯然的罪人也好,或自以為是聖人也好,你算不得什麼。不拘你是多麼偉大,聰明,大能,聖潔,你的本身和行為都必須改變。在此沒有人是善的。

 

但新約在這功用以上,又立刻藉著福音加上使人得安慰的恩典的應許。這福音是人必須相信的,

 

因基督說:「當悔改,信福音」(可115),那就是說:「人的本身和行為都要改變,相信我的應許。」在祂以前的約翰是稱為傳悔改使罪得赦的,那 就是,約翰要控告眾人,指證他們是罪人,好叫他們知道他們在上帝面前如何,又承認自己是滅亡的人,這樣可以準備好,來迎接主,接受恩典,從祂指望赦免並接 受赦免。所以基督自己也說:「人要在萬民中奉我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路2447)。

 

但若只有律法,而沒有福音加上,那麼就只有死和地獄,而人也只有像掃羅和猶大一樣絕望,如聖保羅說:「律法藉著罪叫人死」(羅710)。在另一 方面,福音使人得安慰和赦免,不僅是藉著一個方法,也是藉著道和聖禮,及相類的事,正如我們以後所要聽到的,好使「主的救恩顯為豐盛」(詩1307), 足以抵擋罪惡的可怕奴役。

 

然而我們必須把詭辨派的假悔改與真悔改相對照,以便對二者更加瞭解。

 

 

 

論教皇黨徒的假悔改

 

他們論悔改所教訓的,不可能是正確的,因為他們不認識什麼是真罪惡。照上面所表現的,他們對原罪沒有正確的認識,卻說人的本來能力依然完整,沒有敗壞;理智既能正確地施教,而意志也能確地去遵照著行;一個人只要照他的自由意志盡心力而為之,上帝就一定賜他恩典。

 

由是他們就只補贖本罪,即如惡念(因為他們不以邪而的情感,淫慾,和不正當的傾向為罪),惡言,惡行,就是自由意志容易免除的罪惡。

 

他們把這種悔改分為三部,即痛悔,認罪,補罪,又加上下面的安慰和應許說:人若真悔改,認罪,補罪,他就該賺得赦免了,在上帝面前給罪惡付了代 價。這樣,他們教訓人在悔改中信靠自己的行為,由是便有了在講道台上向大眾宣告赦免時所說的話:「上帝阿!求你延長我的生命,直到我彌補了我的罪,糾正了 我的生活。」

 

這裡既不絲毫提基督,也不提起信仰;人只希望靠自己的行為,在上帝面前勝過罪,塗抹罪。我們是懷抱這種意向做了神甫和修道士,以求自己可以抵擋罪。

 

他們關於痛悔的作法乃是這樣:既然沒有人能記得他一切的罪(尤其一整年所犯的罪),他們便為他開一條出路,就是假如後來他想起了一種未提出的罪,就要把它懺悔出來。同時他們把那人交託於上帝的恩典中。

 

再者,既然沒有人能知道在上帝面前痛悔應當有多麼大,才算為足夠了,他們便給了這安慰說:凡不能有真痛悔的,至少應當有「下等痛悔」這種痛悔我可 以稱為半痛悔或痛悔的起頭;因為他們自己既不瞭解這些辭語,現在也仍不瞭解,正如我不瞭解一樣。一個人若向神甫認了罪,他們便把這種下等痛悔算為痛悔了。

 

若有人說,他不能有痛悔,也不能為罪哀哭(即如與人私通,蓄意報仇等等罪惡),他們就問他是否願意有痛悔。他若回答說,是,(因為除了魔鬼以外,誰在這裡會說否呢?)他們便以此為痛悔,便因他的這善功而赦免他的罪,他們在這裡援用聖伯爾拿的榜樣。

 

這裡我們看到,盲目的理智對屬上帝的事是怎樣在暗中摸索,並怎樣照著自己的想像,靠自己的工作去尋找安慰,而不能想式基督和信仰。但若把這種痛悔 置於光線下,就看出它是人的幻想,出於人自己的能力,既沒有信仰,又沒有對基督的認識。在這種痛悔中,可憐的罪人一回味他的淫慾和報仇的心,有時並不哀 哭,而反倒發笑了,只有那些真被律法擊中或被魔鬼磨折而傷心的人才是例外。其他的人所有的這種痛悔,都不過是假冒為善,並不抑制犯罪的慾念,因為他們的痛 悔是由於受了強迫,假如他們能有自由,他們就寧願繼續犯罪。

 

他們關於認罪的程序乃是這樣:每人都要數述他一切的罪(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這對他的良心是一種大打擊。對他已遺忘的罪,神甫宣告赦免,但保留 一個條件,那就是,他若想起來了,就必須認那罪。這樣一來,他就永不能知道,他是不是完全正確地認了他的罪,或認罪是不是有一個止境。他們叫他依靠自己的 行為,安慰他說:一個人越發完全認罪,又越發在神甫面前自卑自貶,便要越快越有效地補了罪,因為這種謙卑在上帝面前定必賺得恩典。

 

這裡他們既未提到信仰和基督,又未向人宣告赦罪的功效,而那人的安慰只是根據他對罪惡的數述和自貶。這種認罪所產生的磨折,惡事,和偶像崇拜,真是罄竹難書。

 

至於他們的補助罪,乃是最使人困惑的部分。因為沒有人對一項罪,且不說對眾罪,能夠知道他當補償多少。他們便在這裡設計了一種容易實行的「小補罪法」即如五次誦主禱文,禁食一天等等,其餘未補的罪便留到煉獄裡去。

 

但在這裡也只有痛苦和悲哀。有些人想,他們永不能從煉獄出來,因為按照老的教條,一項大罪就需要補罪七年。然而他們卻叫人信靠補罪之工,認為人若能夠圓滿地補罪,就可以完全信靠補罪,

 

既用不著信仰,也用不著基督。但要有這種信靠,乃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一個人雖然行補贖一百年,還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行完了補贖。那就是說,他雖永遠行補贖,卻永沒有悔改。

 

如是羅馬教皇就來援助可憐的教會,發明了贖罪票,一下子便可廢除了七年,或一百年的補罪,把權柄分給紅衣主教和主教,使一人能夠頒一百年的寬赦, 使另一人能夠頒一百日的寬赦。但教皇為自己保留廢除全部補罪之權。這種辦法既然開始生財,而教諭的貿易既然有利可圖,教皇便創立了禧年,定規要在羅馬慶 祝。他把這稱呼為赦免人的一切刑罰和罪愆。如是人民都爭先恐後,因為人人都要卸下這痛苦難擔的擔子。這就等於是掘發了地裡的寶藏。教皇立刻更進一步,把禧 年一個一個增多。但他吞錢越多,他的口就越大。

 

所以後來他便藉他的欽使把禧年頒給各國,直到所有教堂和房屋都滿了禧年。末了,他也侵入死人當中的煉獄,首先是藉著為死者的靈魂設立彌撒和節日前夕禮拜,後來是藉著贖罪票和禧年,至終靈魂變得這麼便宜,他為獲得一文錢,便釋放一個靈魂。

 

但這也是無濟於事。因為教皇雖然教訓人依靠這些贖罪票,可是他又使這事成為不可靠。因為他在教諭中宣告說:「誰要享受贖罪票或禧年的益處,誰就必 須痛悔,認了罪,付了錢。但我們在上面已經聽說,他們的這種痛悔和認罪是不可靠的。又是假冒為善的。更且也沒有人知道,那個靈魂是在煉獄裡,若有些是在其 中,也沒有人知道,誰個適當地悔改了,認罪了。這樣教皇便取去了金錢,同時用他的權威和贖罪票來安慰人,然後再引他們去靠那靠不住的行為。

 

雖然有人自信自己在思想,言語,行為上沒有這種本罪,如同為我和像我這樣的人,在修道院和小禮拜堂中願意做修道士和神甫,用禁食,儆醒,祈禱,舉 行彌撒,穿粗衣,和睡硬床等來抵擋邪念,誠懇努力求聖潔,但是與生俱來遺傳的惡,還是在睡眠中行它所常行的(正如聖奧古斯丁和耶柔米及其他人所承認的)。 然而人人卻還互相推尊,以致有些人被看為是聖潔,沒有罪惡,滿有善功的,甚至除使自己上天堂外,還有額外功德傳授並賣給別人。這是實在的情形,有印,信, 和事實為證。

 

這些人就是不需要悔改的。因為他們既未曾沉湎於邪念,他們要悔改什麼呢?他們既守口如瓶,他們可認什麼罪呢?他們既是這麼無錯行,甚至能將額外的義賣給其他可憐的罪人,他們有什麼需要來補罪呢?這種聖徒當基督在世的時候就是法利賽人和文士一班人。

 

這裡就來了火一般的天使聖約翰,即傳真悔改的使者,發雷聲把賣善功和買善功的人一同推翻,說:「你們應當悔改!」(太32)。如是前一班人幻想 道:我們已經悔改了哪!後一班人說:「我們無需悔改。」約翰說:你們雙方都要悔改,因為你們都是假懺悔者;所以你們雙方都需要罪得赦免,因為你們連什麼真 是罪都不知道,且不提你們有悔改和避免罪的本分。因為你們沒有一個是善的;你們充滿了不信,愚蠢,和對上帝和上帝旨意的無知。祂現在臨格,「從他豐滿的恩 典裡我們都必須領受而且恩上加恩」(約16),並且除非靠祂,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稱義。所以辟若願意悔改,就要真悔改;你的補贖不會成就什麼。你們這些 不需要悔改的假冒為善的人阿,你們這些毒蛇的種類阿,誰擔保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太37;路37)。

 

保羅也是同樣傳講,說:「沒有義人,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羅 31012)。又說:「上帝如今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他說:「各處的人,」,所以只要是人,就無例外。這種悔改教訓我們認識罪, 即認識我們都淪沉了,從頭到腳無一善處,所以必須完全更新。

 

這種悔改並不是零零碎碎的,靠不住的,像那為各別的罪所行的補贖一樣。因為它不辯論什麼是罪,或什麼不是罪,乃將一切總攏起來,說:我們裡面所有 的無非是罪。花費很長的時間來查考和區分罪,那有什麼用處呢?因此這種痛悔也並不是無恆的。因為我們不能想出什麼善來補償罪,而只能棄絕我們自己和自己的思想言行。

 

同樣認罪也不可能是虛假的,無恆的,或零碎的。因為凡承認自己裡面所有的都是罪的,就將所有的罪都包括了,而不將任何罪除外或遺忘。補罪也不是靠不住的,因為它並不是在於我們靠不住和有罪的行為,而是在於上帝的無辜羔羊那除去世人罪孽者的受苦和寶血。

 

這種悔改先有約翰傳講,後有基督在福音中傳講,我們也傳講。我們藉著傳講這種悔改,將教皇和那建立在我們自己善功上面的一切盡都拋棄。因為所謂善 功或律法,都是建立在腐朽空虛的基礎上。其實人並無善工,而只有惡行,沒有一個人守律法(如基督在約719所說),大家都干犯了律法。

 

所以凡在這基礎上所建立的,都不過是虛假和偽善,就是最聖潔最美麗的部分也是如此。

 

基督徒繼續這樣悔改,要一直到死,因為他一生當與存留在肉體中的罪交戰,正如保羅作見證說:「我與肢體中的律交戰」云云(羅71425),而這並不是靠他自己的能力,而是靠那隨赦罪而賜下的聖靈。這恩賜天天除淨尚存留的罪,使人真成為聖潔。

 

教皇,神學家,法家,和其他的人都對此毫無所知,這是從天上賜下的教訓,由福音啟示出來,必然被假冒為善者稱為異端。

 

在另一方面,有些小教派要與起來,而且恐怕已經普遍了,在農民判亂的時候,我也看見了他們。他們主張說你若曾經接納聖靈蒙了赦罪,或做了基督徒, 後來雖然犯了罪,卻還是留在信仰中,而且那罪也不至傷害你,所以他們喊叫說:「你只管隨意行,你若相信,一切都無關係,信仰塗抹你一切的罪,」云云。他們又說,人若在接受了信仰和聖靈之後犯罪,他就從來未曾真有過聖靈和信仰。我見過聽過許多這樣的瘋子,我怕魔鬼還附在他們一些人身上。

 

因此我們必須知道並且教訓人,聖人也還有原罪,必須天天悔改並只抵擋原罪,他們若陷在明顯的罪中,即如大衛陷在姦淫,謀殺,和褻瀆的罪中,那麼信 仰和聖靈就離棄他們。因為聖靈不准罪掌權,佔上風,以致達到成熟的地步,倒是抑制和壓服罪,使它不至猖獗起來。假如罪為所欲為,那就足以證明不再有聖靈和 信仰了。因為聖約翰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犯罪」(約壹39)。但這位約翰也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約壹18)。

 

四、論福音。現在我們要回轉來論福音。這福音在我們與罪作戰上藉著各種方法,給與我們勸勉和幫助,因為上帝的恩典是特別豐富的。第一是藉著所傳的 道,將赦罪的應許傳給普世的人聽,這就是福音的特殊任務。第二是藉著洗禮。第三是藉著聖餐。第四是藉著鑰匙權,並藉著弟兄們的交談和安慰,正如經上說: 「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云云(太1820)。

 

五、論洗禮無非是上帝的話臨在水中,是由祂設立的,或如保羅所說:「在道里的洗,」也如奧古斯丁所說:「道臨於水中,就成了聖禮。」因此我們不讚 同阿奎那派和多米尼姑古派修道士,將上帝設立洗禮的話遺忘,說上帝賦給了水一種足以洗去罪的靈力,我們也不讚同蘇格徒派和法蘭西斯派修道士,他們教訓人 說,洗禮是靠著上帝的旨意,才能將罪洗淨,而這種洗淨僅是藉著上帝的旨意發生的,而不是藉著道或水。

 

關於嬰孩洗禮一問題,我們主張嬰孩應當受洗。因為他們對基督所應許的救贖也有分,教會應當給他們施洗。

 

六、論聖餐。我們主張聖餐中的餅酒,是基督的真體血,不僅是由虔敬的基督徒領受,也是由邪惡的基督徒領受。

 

再者並不是只將餅而不將酒發給平信徒,我們不需要那種高超的技巧來教訓我們說,發給餅,便等於也發給了酒,有如詭辯家和君士坦思會議所教訓的,因 為若給了餅,便真等於也給了酒,但是只給餅,並不是基督所設立的全部聖餐。我們奉上帝的名尤其嚴咎並咒罵那些不僅省略餅酒,而且專橫地禁止,棄絕,並褻瀆 整個聖餐為異端的人,他們這樣行,就是高抬自己,反對基督我們的主和上帝。至於化質說,我們絲毫不注意詭辯派的機巧,說什麼餅酒失掉了本質,只留下餅的外 形和顏色,而不是真餅了。因為說餅仍是餅,乃是完全符合聖經的說法,因聖保羅說:「我們所擘開的餅」(林前1016);又說:「人應當如此吃那餅」(林 1128)。

 

七、論鑰匙。鑰匙是一種職權,由基督賜給教會,以捆綁或釋放罪,不僅是熟知的大罪,而且是隱微只有上帝知道的罪,如經上記著說:「誰能知道自己的 錯失呢?」(詩1913)。保羅嘆息說:「我肉體順服罪的律了」(羅725)。因為判斷罪是什麼。有多大,有幾許,權柄並不屬於我們,而只屬於上帝, 如經上寫道:「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1432)。保羅也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 (林前44)。

 

八、論認罪。既然宣赦或論鑰匙權也是基督在福音中所設立,作為抵抗罪惡和有虧的良心的一種援助和安慰,那麼認罪或宣赦在教會中就決不應廢掉,尤其是為著畏怯的良心和未受訓練的青年,不應廢掉,好使他們可以有基督教教理的訓練。

 

但數述罪,個人應有自由決定,什麼他願意數述或不數述。因為我們肉體還活著的時候,若說:「我是可憐的人,充滿了罪惡,」就並沒有撒謊。保羅說:「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羅723)。

 

對個人宣赦既然是從鑰匙職權發出來的,便不應受到蔑視,反應如基督教會的其他職一樣,大受重視。

 

論到聖經中的道,我們必須堅持,除了藉著聖經中的道以外,上帝就不將祂的靈或恩賜給任何人,好使我們可以抵抗狂熱份子,這些狂熱份子誇口說,他們 是在這道以外和聽見這道以前,便受了聖靈,如是他們就論斷聖經,任意謬講這道,如閔次爾所行的,和現在許多人還在行的。這些人要做聖靈和字句當中的伶俐審 判者,卻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因為教皇制度也不過是狂熱,教皇憑此誇口說,所有權利都存在他心內,凡他對他教會所命的,都是靈,都是對的,雖然違反聖經 和說出來的道,也仍是如此。

 

這無非是那老魔鬼和古蛇,他也使亞當和夏娃變成了狂熱家,引誘他們離棄上帝的話,而趨於靈化和自欺,然而他是用了別的話來達到這目的。正如今日的 狂熱家棄絕那說出來了的話,自己卻並不靜默,反用他們的空談和寫作來充塞世界,好像聖靈不能藉著使徒的著作和說出來了的話而臨到,而必須藉著他們的寫作和 話才能臨到一樣。既然他們誇口說,聖靈臨到了他們,並不是藉著講經,那麼他們為什麼不也省略自己的講道和寫作,讓聖靈直接臨到別人的心理呢?但關於這些事 現在無暇從長辯論,我們在別處已經詳加討論了。

 

因為甚至那些在受洗以前或在受洗時相信的人,也是藉著預先聽道才相信的,例如達到理智之年的成人,必是先聽見:「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雖然他們 首先不信,到十年之後才接受聖靈和洗禮,也仍是如此。哥尼流(徒101以下)很早以前就在猶太人中聽見彌賽亞要來,因此他在上帝面前是個義人,他的禱告 和賙濟也因這種信仰而蒙上帝悅納(路加稱他為虔誠和敬畏上帝的)。若預先沒有講道和聽道,他就不能相信,不能成為義人。但聖彼得必須對他指明,彌賽亞(就 是他很早就相信要來的那一位)現在已經來了,免得他的心思在剛硬不信的猶太人中受了捆綁,以為彌賽亞還沒有來,倒要知道,他現在必須靠已經來了的彌賽亞得 救,不可同猶太人拒絕祂,或逼迫祂。

 

總而言之,狂熱從起初直到世界的末了,種在亞當和他的子孫裡面,是由那古龍注入他們裡面的,是所有異端,尤其是教皇制度和穆罕默德之異端的源頭, 生命,和力量。所以我們應當常常堅持,上帝只願意藉著說出來了的道和聖禮來對待我們。凡在道和聖禮以外被讚美為聖靈的,便是魔鬼本身。因為上帝向摩西顯 現,也是藉著被火燒著的荊棘和說出來的道;沒有一個先知,以利亞或以利沙,是在說出來的道以外領受了聖靈的。施洗約翰也不是先有加百列的話而成孕的,也不 是沒有馬利亞的聲音而在他母腹中跳動的。聖彼得也說:「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屬上帝的聖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來的」(彼後121)。然而,他們沒有 上帝的道,便不是聖潔的,他們若不聖潔,聖靈就更不會感動他們說話;彼得說,他們是聖潔的,因為聖靈藉他們說了話。

 

九、論革除。教皇所謂「大革除」,我們認為只屬於政府的處罰,與教會的牧師無關。但「小革除」,那就是真屬於基督教的革除,乃是不准明顯頑硬的罪人領受聖餐,參加教會的團契,直到他們改過遷善。牧師不應將教會的革除處罰,與政府的處罰混雜了。

 

十、論授職和選召。假如主教要做真主教,盡忠於教會和福音,那麼我們為著愛心和合一起見,但不是為著必要起見,可以容許他們按立我們和我們的傳道 人,然而所有一切的喜劇,與反基督教的遊行和炫耀,都必須省略。然而他們卻既不是,也不願做真主教,而是世俗化的主。他們既不傳道,不施教,不施洗,不發 聖餐,也不履行教會任何的職務,而且將凡已蒙召去履行這些職務的人加以逼迫和定罪。既然如此,教會就不當因他的緣故而老沒有牧師。

 

所以按照教會和教父的古例所教訓我們的,我們自己應當按立合適的人來任職,這是縱然按照他們的規法,他們也無權禁止或阻擋我們的。因為他們的規法 說:即使是由異端分子按立的人,也必算為受了按立的,正如聖耶柔米論亞歷山太城的教會寫道,該教會原先沒有主教,而由神甫和傳道人共同管理。

 

十一、論神甫的婚姻。禁止神甫結婚,強迫神甫永守童身,乃是他們並沒有權柄作的事。他們行動像反基督的,專橫的,和暴厲之徒,產生了各種可怕和可 憎無數不貞之罪,在其中他們還在流連忘返。正如我們或他們沒有權力把女人變為男人,或把男人變為女人,或廢除性別,照樣他們也無權力將上帝所造的男女分 開,或禁止他們彼此誠實地結婚同居。所以我們既不願贊同,也不願容忍他們可憎的獨身生活,倒願照上帝所設立的讓人婚嫁自由;我們既不願取消,也不願阻礙上 帝之工,因為聖保羅說:禁止婚嫁,是「鬼魔的道理」(提前41以下)。

 

十二、論教會。我們不讓他們自視為教會,其實他們並不是教會;我們也不聽從他們冒教會之名所命令所禁止之事。感謝上帝,今日一個七歲的小孩也知道 教會是什麼,即是聽從牧人聲音的信徒和小羊。因為小孩唸誦信經說:「我信一聖基督教會。」所謂「聖」並不在乎圓光頭,長禮袍,和他們在聖經以外所設計的其 他的儀式,而在乎上帝的話和真信仰。

 

十三、論怎樣在上帝面前稱義並論善功。向來我論這一項所教訓的,我不知道怎能絲毫加以變更,那就是如聖彼得所說的,我們是靠信仰取得了一顆清潔的 新心,上帝因我們中保基督的緣故要把我們算是完全義的,聖潔的。雖然罪在肉體罪還沒有完全除掉或死滅,但是上帝不再刑罰它,或記念它。

 

這種信仰,更新,和赦罪便有善行跟著來了。在善行中所有仍是有罪和不完全的,也都因基督的緣故,不再算為罪和瑕疵;反倒整個的人,他的本身和行 為,都因基督所白賜的恩典和慈悲而被算為並成為義的,聖潔的。所以若在恩典和慈悲以外來看行為和功德,我們就沒有可誇的,但經上記著說:「誇口的當指著主 誇口」(林前131),那就是說,人既有了一位恩慈的上帝,凡事就都好了。我們進一步說,假如沒有善行跟著來,信仰就是虛而不實的。

 

十四、論修道誓願。修道誓願既直接違反首要信條,就當完全廢止。因為基督所說:「我是基督」云云(太24523以下),就是指著它們說的。因 為凡發願做修道士的,都相信自己是度著比平常基督徒更聖潔的生活,希望靠自己的行為,不僅為自己,也為別人,取得天堂。這就是拒絕基督。他們跟阿奎那誇口 說,一個修道誓願是等於洗禮。這就是褻瀆。

 

十五、論人的遺傳。教皇黨徒聲稱說,人的遺傳能赦免人的罪,使人得救。這是反基督的,可咒的說法,因為基督說「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 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這又是「那離棄真道的」(多114)再者,他們說,人若破壞這些條規,就是犯了大罪。這也是錯誤的。

 

這些信條就是我必要堅守的,並且如果合上帝的旨意,我要堅守至死;我不會絲毫改變或捨棄它們。若有人願意捨棄什麼,讓他去冒良心的危險。

 

末了,還剩下教皇關於愚蠢和幼稚的信條所有滿袋的欺詐,即如獻堂,為鐘和壇施洗,並邀請那捐獻的蒞臨作保證人。這種洗禮對聖洗是一種侮辱和嘲弄, 所以不當予以容忍。再者,祝聖蠟燈心,棕樹枝,糕餅,燕麥,香料等等,實在不能稱為祝聖,而只是嘲弄和作偽。這種欺詐是不可勝數的,

 

讓他們用為對他們的上帝和他們自己的崇拜,直到他們對此厭倦了。但我們決不要與這種欺詐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