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基督教的聖禮(二)- 聖餐禮

        大家要切記,聖禮是恩典的媒介之一!
 
但聖禮與聖道永不能分開,因為聖禮是藉著聖道所傳的真理之有形的表象﹔離開聖道(如天主教),聖禮就淪為儀式,沒有任何屬靈的恩益。


       
聖禮有感官所能感觸到的外在的記號(Sign)和內在的印記(Seal)。簡言之,“記號”就是指示牌,指向所應許的事物,也就是“印記”﹔“印記”表明受禮者屬上帝所有,印証恩約中的應許之真實性和有效性,以及至終必蒙上帝救贖。受禮者必須表明他們的信心和順服才能獲得聖禮的恩益。


[
聖餐禮:(類似舊約的逾越節禮 每 林前五:7]

 

    A.這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太二十六:26-28,可十四:22-24,路二十二:19-20,林前十:16-17,十一:23-29,約六:53-56

    B
.聖經的教導:根據這些經文,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有關聖餐的教導:

    1
.教會要執行聖餐禮直到主再來。
 
    2.聖餐含物質元素,即是餅和酒。

    3
.聖餐聚會中包含有三部分:
 
a.為餅和酒祝謝﹔
b
.要掰餅,要倒酒﹔
c
.把餅和酒分派給領餐者。

 
    4.聖餐的意義:

a.紀念基督的死﹔
b
.代表我們與基督的身體和血有份﹔
c
.代表信徒與基督、並信徒與信徒之間的聯合﹔
d
.表明並且印記我們接受以基督寶血所立的新約。


[
不同宗派持有哪些不同的聖餐觀]

 

1羅馬天主教的觀點:(天特會議 Council of Trent 制定)

      
羅馬天主教的觀點稱為變質論(transubstantiation)或化質論(conversion of substance)。這論說認為當主持聖餐的神父為聖餐祝禱說:“這是我的身體”(拉丁文hoc est corpus meum)時,餅和酒就真正的變質成為主耶穌自己的身體和血。

 
從羅馬天主教的觀點來說,這經過祝福的餅和酒,雖然外表看來,它們的形狀、顏色、味道、化學性質等等仍舊一樣,但已不再含有餅和酒的本質,而已化成是基督的身體和寶血。

       
因為基督的身體和靈魂是不可分開的,而基督的靈魂與他的神性也是不可分開的,因此,當領受聖餐者用口領受聖餐時,他們真實的是在吃、喝基督的身體和血。

       
羅馬天主教相信這變質是不可逆轉、是長久的。也就是說,當這餅和酒變成基督的身體之後,它們就一直是主耶穌的身體和血。

       
天主教認為聖餐的功能,是會增加信徒成聖之恩和特殊的恩典,赦免輕微的罪,防止致命的罪,并會確信有永遠得救的盼望。這是聖禮本身的作為,所以無論領受聖餐者是邪惡,或敬虔,接受了聖餐的餅之后,就能得到恩惠。

2
路德/信義宗的觀點

       
信義宗所相信的是合質論或共在論(consubstantiation)。這論說是照字句解釋,認為當祝禱過後,主耶穌整個人,包括他的身體和血,就以一種奧秘的不可思議的神奇方式,真正的臨在/存在於這看得見之餅和酒之上、之下與之內,有如磁性之在磁石。因此當領受聖餐者用口領受聖餐時,他們也真實在領受主耶穌基督。信義宗與天主教有別,認為說,當聖禮結束之後,這樣的改變也就結束了。

3
慈運理(Zwingli)的觀點

       
慈運理認為聖餐只不過是一種記念儀式而已。在聖餐中,最重要的是記念主耶穌如何為罪人死。對領受聖餐者而論,他只不過是在宣認這一個事實而已。慈運理雖未否認基督屬靈的同在,卻絕對否認基督有形有體的同在。慈運理僅注重信徒信仰的表面,而抹煞了上帝的恩賜。

4
改革宗的觀點

       
加爾文採取一個比較介於慈運理與信義宗之間的看法。他認為主耶穌並不是肉身存在於餅和酒之中,而是一種屬靈的同在(spiritual presence)
 
加爾文的觀點比慈運理的觀點更跨進一步,他認為領受聖餐不只是一種記念的行動,藉著領受者的信心,領受者真實能夠在奧秘中與基督相通。
 
這樣的交通是由聖靈促成的,關鍵乃是領受者必須有信心。因此當領受聖餐時,重要的並不是信徒因吃喝餅與酒,用口與基督的身體和血交通,而是藉著信心與聖靈的工作,與耶穌整個「神人二性一位格」交通。
 
並且借著這樣的交通,使信徒在靈性上領受了基督的恩典與基督救贖工作上的益處。加爾文和路德都認為聖餐首要意義,乃為上帝藉以加強信心的命定方法。

       
我要強調的是:在歸正神學裡,聖餐和水禮都表示主耶穌的死。

       
水禮表示主耶穌的死,使我們得著新生的原因,但它沒有叫我們重生的功能。(水禮只施行一次)


       
聖餐表示主耶穌的死,使我們重生之後,有靈命長進的大能,但它沒有叫我們成聖的功能。(聖餐乃時常重複舉行,象徵基督對我們心靈經常的培養)。

       
兩者只是信徒與使他重生與成聖的基督關係的象徵,藉此把這個關係有力的確認,並生動的表明出來。
 

[參加聖餐的先決條件]

 

合格參加聖餐者:已經受洗的基督徒。
“海德堡教義問答”說:參加聖餐的“乃為那些痛恨他們自己的罪,但卻深信因著主耶穌基督,罪已蒙赦免,而其一切的弱點,也已由基督的憐憫與代死,而蒙遮蓋涂抹,因而切望越發加強他們的信心,而求改善他們的生活。”

不合格參加聖餐者(林前十一:27-29):孩童,不信者。
 

[聖餐的方式]

 

A.聖餐須在教會施行。

B
.聖餐須由教牧施行。

C
.舉行聖餐的次數:聖經並無明文規定。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