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甚麼是信經

「信經」這個字出於拉丁文「我信」(Credo, I believe),為初期教會時期,由初信者於受浸加入教會時作宣告,以確定初信者之信仰。

這個「我信」漸漸被採用於教會的崇拜儀式中,由信徒宣讀,也配上曲調,便於歌頌記憶。其發展由最初之「(我信)耶穌是主」的短短宣告,漸漸因著時代背景的需要,而將一些權威人士所公認之信仰的條文,加到原來簡短通俗的宣告之上。

這些摘要簡潔的信仰條文,也就是在第二世紀的愛任紐(Irenaeus)所稱的真理的準則(the canon of truth),特土良(Tertullian)所稱信仰的準則(the rule of faith),是一個措辭可以變通,但是內容卻不能改變的真理或信仰的精粹。

試 想在教會初產生,福音被廣傳之際,基督徒不像我們今天,聖經是隨手可得。舊約聖經通常要到猶太教的會堂裏纔有,但因為新約信仰與猶太教信仰截然不同,不久 猶太會堂就向基督徒關閉了,而基督徒也就無法看到舊約聖經了。新約聖經裏的福音書及使徒的書信,要到第一世紀末了纔完全寫成。當時印刷術尚未發明,這些書 信都是以手抄本的方式散布在各處,沒有人能擁有如今日裝釘成冊的聖經。另外,對於新約書目之公認確定,要到第四世紀中期之後。而且當時絕大多數的民眾皆不 甚識字,就算他們有了聖經,也不見得看得懂。再加上初期教會受到許多似是而非的異端之風吹襲,為了要確保正統的信仰,當時教會的帶領人士,就在所通用並熟 悉的使徒書信中,將所認為之正統信仰,以精簡摘要為原則,制定出一些信仰條文,易於背誦,正式公告於世。信經就是這樣逐漸發展演變而成的。

信經在教會歷史中佔了一個相當重要的地位,特別是在教會教義的發展上,許多學者視之為里程碑,或為歷代信仰之代表作,或為神學爭論之裁決。時至今日,信經仍然舉足輕重,左右並影響教會的神學思想,及基督教的公開教導。

當然,不禁有人要問︰「現在聖經很方便取得,還要信經嗎?」

我的看法是︰仍然需要!雖然時代進步,教會內之異端僅僅換湯不換藥,他們比我們對聖經更熟稔,只是他們常常以字句來誤導與混亂,所以我們需要以信經整全之架構來駁斥,所以今日我們仍要明白且使用信經來對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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