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舊約關於三位一體的教訓

     雖 然舊約沒有明確的定義,或在教訓上清楚講明三位一體,但我們有足夠理由說,舊約是贊成三位一體的;而且舊約許多經文,都表明上帝是一個三位的存有。創世記 一章的創造記錄,提到父神和聖靈都參與創造的工作,上帝創造天地(創一1),而聖靈就運行在地面上,叫地不致空虛混沌(創一2)。

創世記一章1 節所用上帝的名字,是Elohim,那是一個複數字。雖然這個名字未能清楚說明三位一體,但創世記一章26節所使用的複數代名詞「我們」,說明了聖經接受 三位一體。大衛在詩篇一一○篇︰節,將「主」和「我主」區分,大衛是說,彌賽亞比任何人的君王都大,他給彌賽亞一個神性的稱號︰「我主」。

在以賽亞書七章14 節,上帝在有關基督的預言裡,清楚說明,從童女而生的一位,將要稱為以馬內利,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這也是另一次對彌賽亞神性的肯定。此外還有兩段前 面提過的經文。以賽亞書四十八章16節,和六十一章1節,都說出了三位一體的真理,在兩段經文中,上帝的三個位格都被提及,而且加以個別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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