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救贖啟示—墮落後的啟示

1. 特殊的啟示

 

    前面提及『創造』是「普遍啟示」,也稱為「普通啟示」或「自然啟示」。彰顯上帝的永能和神性。然而,上帝特別的臨在,以言語與行動來直接啟示,這稱為「特殊啟示」,或稱「特別啟示」或「超自然啟示」。「話語」與「行動」是分不開的:「上帝的話語」是上帝對其「行動」(即『神蹟』)的解釋,而「行動」是藉以見證表明「話語」。所以,『話語』是「特殊啟示」的主要媒介,是上帝與人之間交通的正常模式。在人犯罪墮落之前,上帝以『話語』向亞當陳明祂的旨意計畫,這是墮落前的「特殊啟示」。當人墮落之後,上帝向人說話的「特殊啟示」是以「基督耶穌的救恩」為中心與範圍,在神學上就稱為「救贖啟示redemptive revelation」。

 

2.  必須的啟示

 

    普遍啟示是藉者「宇宙萬物萬象」,「人的身心靈」,「上帝掌管的歷史」向人傳達彰顯,並非直接使用「語言」。由於人的墮落,罪進入世界使得人對「普遍啟示」的吸收大打折扣,甚至扭曲顛倒。然而,「普遍啟示」自從造天地以來至今,一直是清晰明亮,罪人仍然能從而得知上帝的存在,上帝的永能,良善,公義,也能按良心本性行律法上的事。然而,由於人心蒙蔽剛愎自用,顛倒真理事奉假神,「普遍啟示」不斷地見證昭示世人之罪;人們從「普遍啟示」知道自己在逃避上帝,要面對上帝的審判。人們從「普遍啟示」得知自己需要上帝與祂的拯救,但是無法得知:真正的救主是誰,救恩之路何在。所以,上帝賜下新的「特殊啟示」,是「救贖的」,「超自然的」,給陷溺苦海的罪人;唯有如此,芸芸眾生才得見真光,可脫離黑暗的權勢。「普遍啟示」不足以使人得救,不能帶來救恩,乃是提供「救贖啟示」的背景;在罪人蒙恩得救之後,必須藉著「特殊啟示」才能重新認清「普遍啟示」,如同深度近視的人,必須戴上眼鏡才能看得清楚對象。換言之,今日的我們必須透過聖經,才能明白萬事萬物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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