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教會的功能(五)- 傳福音/佈道/宣教

        說教會是學校一點也不誇張,因為每個信耶穌的人都是跟隨他,作他的“學生”。
 
教會有責任提供信徒全面和系統的基督教教育:一方面教導他們,使他們完全認識上帝,明白福音真理,站穩真理的立場,身心靈全人在基督裡成長,活出基督的生命﹔另一方面裝備他們,使他們得以發揮個人的恩賜,服事上帝,建立一個健全、成熟和增長的教會。
 

[教會和傳福音]

 

    羅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上帝的福音。”

   
林前一:17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羅十:13-15“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林前九:16“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啟十四:“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

       
所以,當教會把自己圍在四面牆之內,人人只求自己的事,並不求上帝國的事(腓二:21),如果我說這種不傳福音的教會只是挂名的教會,一點也不為過。

       
什麼是福音?福音就是好消息,“。。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1-4

   
教會要怎樣傳福音?要佈道,要差傳/宣教。

    [
佈道和差傳/宣教有什麼不同?]

       
從堂會傳福音事工的角度看,假若事工的果子歸於本堂會,我們說這是佈道事工﹔果子歸於別的堂會,我們說這是差傳/宣教。

       
從障礙及難度的角度看,假若福音能不需要障礙便能自然傳遞,這是佈道事工﹔但假若必須跨越地域、言語、文化、階層、族群等障礙才能傳遞,這是差傳/宣教。

       
從福音工人呼召的角度看,假若工人作的是自然及正常的福音工作,並不需要特別的呼召及差遣,這是佈道事工﹔但假若工人必須有上帝進一步的呼召及差遣,這是差傳/宣教。


[
教會的佈道]

 

    一、個人的佈道:


       
從《使徒行傳》第八章教會大遭逼迫後,我們看到初期教會的傳福音都是隨走隨傳的個人佈道式(徒八:4)。
 
他們傳講的內容是什麼呢?“宣講基督”(徒八:5)和“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徒十三:34)。主耶穌給了我們一個個人佈道的最佳典範——在井邊和撒馬利亞婦人傳道(約四:1-42)。

       
教會有責任教導信徒“個人佈道法”,如“三元福音倍進佈道法”(簡稱“三福”)、“福音橋”、“啟發課程”等。

       
佈道法固然重要,但佈道心更不可少(太九:35-38)。凡信主的人,都有責任傳福音和作見証領人信主。
   
   
二、教會佈道會

       
沒有個人的佈道,就沒有教會的佈道﹔有教會的佈道,而沒有教會的跟進,一切都是徒然。


[
教會的差傳/宣教]


      
為什麼要差傳?因為三位一體的上帝是差傳的上帝:

      
天父差遣聖子降世,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傳講生命之道﹔且死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一:14,三:16-17,腓二:8

       
主耶穌已經頒佈差傳的大使命予教會(太二十八:18-20),要教會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他的見証(徒一:8)﹔教會也有他的應許,即聖靈的能力、基督的同在和賦予的權柄(徒一:7-8,太二十八:1820)﹔教會還有差傳的榜樣,即安提阿教會裡最優秀的人——巴拿巴和保羅,奉聖靈差遣到亞西亞傳福音(徒十三:1-3)。

       
所以,今天的教會也應當如此行。

       
奇怪的是,16世紀的宗教改革竟然忽略了宣教事工!馬丁路德、加爾文、慈運理等都極少提及海外宣教,教會亦普遍認為初代使徒已經完成大使命,所以與當時教會無關﹔假若基督要其他民族信主,他自有辦法,不需我們擔心。

 
但上帝的心意終於在十八世紀末顯明。他在一位英國修鞋匠的生命中動工,這個人被譽為“近代宣教之父”的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 1761-1834)。他參加了一個禱告小組,每月一次與其他人一同通宵禱告,目的是“為教會復興及普世福音工人禱告”。
 
不久,這位禱告者變成行動者,加入了普世宣教行列,往印度傳福音。1792年,他出版了一本小冊子,清楚指出大使命對當代的教會及信徒仍然有效,更指出使用特別的“方法”來促進宣教工作是合宜的,這“方法”就是成立“差會”專門負責招募及差遣宣教士的組織。以後,各宗派和超宗派的差會紛紛成立,如戴德生(J Hudson Taylor)的內地會(1865)…18001900年是偉大的宣教世紀。

   
二十一世紀呢?胸懷普世,教會宣教化?“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証,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十四:14 

 

    大衛•李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e)說:

   
“主啊,你可以差我到任何地方——只要你願與我同行。
   
你可以把任何擔子放在我身上——只要你願意支持我。
   
你可以切斷我與世界的聯繫—— 只要將我與你連在一起。”

        
你願意受主差遣,努力傳福音嗎?

教會的組織和治理(一)- 行政體制

[教會的組織]

 

       箴言二十九:18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
同樣道理,教會沒有異象,也會放肆。有了異象,沒有行動,僅是空談,所以教會要把異象轉化為使命。為要落實使命,教會要有組織,不然就不能發揮它應有的功能。


[
聖經的管理和領袖觀]

 

    A. 在神權治理下的以色列,上帝揀選的領袖如摩西,只是一個僕人,他將一切大小事通通向上帝稟告。但這樣做,使得摩西勞累不堪。賜人智慧的上帝透過摩西的岳父葉忒羅,教導摩西管理的學問(出十八:13-26)﹔摩西揀選有才能的人,立他們為百姓的首領,小事他們處理,大事才呈到摩西那裡。

    B.
君王統治下的以色列更不用說,有完善的組織和管理制度,但僕人式的領袖已被君王為主的治理取代。

    C.
新以色列的教會又如何?主耶穌的教導有二:

   
一、太二十三:8-12 “但 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 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二、路二十二:25-27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換句話說,基督是教會至高的元首,教會的領袖皆僕人,是服事人的。因此,在教會中領袖所享有的權柄,并不是一種國家施政的權柄,而是服事的權柄(彼前五:1-4)。教會行政中的管理并不是轄制而是照管(彼前五:2,提前三:5)。“照管”(Episkopeo)含關懷、關照的意思。因此教會的管理方式是出於愛和關懷,不是轄制。

       
正如君王統治下的以色列,初期教會也發展出一套執事和長老的管理制度﹔不同的是,僕人式的領袖并沒有被取代。


[
教會的行政體制(可歸納為以下四類)]

 

    一、監督制(Episcopalian Ststem

       
監督制的教會在行政結構上以會督為最高領袖。但在實際的行政上,卻分成三個明顯的牧制階層:會督(主教 bishop)、會長(牧師 priest)、會吏(deacon)。監督制認為教會的元首耶穌基督,已經把教會的管理權特別交托給監督,因為監督是使徒的繼承者。而教會的信徒并不享有參與教會管理的權柄。這樣的體制是英國國教或所謂聖公會的體制。

   
二、羅馬天主教制(Roman Catholic System

       
嚴 格來說,羅馬天主教制的體系是監督制,只不過它比監督制更徹底。這體制不但認為監督是使徒們的繼承者,更認為教皇本身是彼得的繼承者,是教會的最高領袖, 有如彼得是眾使徒的領袖一般。教皇是教會的頭,是無誤的。作為基督的代表,教皇受予制定并管治一切教義、崇拜的規程,以及統治、管理教會的最高權威。

   
三、公理制(Congregational System

       
這 體制也稱為獨立體制,其行政權完全歸于當地教會的信徒。在這體制中,每一個地方教會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獨立的教會。教會管理的權力完全是教會會員的權力。 教會本處職員所享有的權力乃是為了執行教會事工的權力,并且這些權力并不能超越教會會員所賦予之權力。教會與教會之間并不互相干預。區會與總會只不過是扮 演咨詢、顧問的角色,是為了促進宣教、布道事工的合作而成立的。

   
四、長老制(Presbyterian System

   
長老制乃是以長老為教會的管理體制,長老為教會行政領導者。長老制之會制為四級:堂會(session)、區會(presbytery)、大會(synod)、總會(general assembly)。在長老制中有長老與執事,而長老又分為教導長老(teaching elders)[牧師]與治理長老(ruling elders)

教會的組織和治理(二)- 職分

       教會的行政體制有羅馬天主教制、監督制、公理制和長老制。除了天主教制是背道離教外,其他的體制都各有千秋,在管理上帝國度的事業上有諸多貢獻,也興起許多屬靈偉人。

由於聖經對體制所言極少,但對人的揀選卻格外審慎,可見在上帝的眼中,人比組織更為重要(但不表示組織并不重要)。

[
教會的職分]

      聖經提到的職分,如今還有的是:長老、執事和牧師。

    A長老(提前三:1-7 - 這裡指的是治理的長老。

   
1)具僕人的心態,深知上帝的心意,用愛心和智慧治理教會。

   
2)長老的工作就是監督教會(徒二十:28),所以治理長老的職位其實高過教導的長老。他最嚴肅的責任之一就是監督牧師的生活與工作,若有需要,矯正他,驅策他,輔導他。

    B
執事(提前三:8-13- 更好的翻譯是幹事

   
1)具僕人的心態,深知上帝的心意,用愛心在教會管理庶務,特別是慈惠的事,給予那些需要的人援助,使牧師傳道可以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3 - 4)。

   
2)聖經有例証顯示,如司提反與腓力,執事有時候也參與傳福音的工作。

    C
牧師和教師(弗四:11- 占了兩個職分,即是治理,也是教導的長老(但教導的職分占優先的地位)。

   
1)由於這是一個全時間的事奉,有上帝特別的呼召,加上作先知講道和成全聖徒,各盡其職,所以當受特別的敬重。(提前五:17

   
2)具僕人的心態,深知上帝的心意,對內用愛心治理和牧養群羊﹔對外宣教和傳福音。(徒二十:2831,猶3

基督教的聖禮(一)- 定義、條件、元素

      長老制教會的長執會(Session)是由牧師、長老和執事組成。
 
牧師以教導為重,治理為次,由於有上帝的特別呼召,所以當受特別的敬重﹔長老以治理為重,教導為次,有監督牧師的生活與工作的職責。
 
兩者的權力相互牽制,提供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 的作用。但如果一方“不守本分”,或沒有僕人的心態,或不能用愛心說誠實話,長執會將成為一個權力鬥爭的場所,後果將不堪設想。
 
執事是幹事,是長執會的手和腳,使牧師傳道可以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
 


[
基督教的聖禮]

 

    A.定義:
 
聖禮是恩典的媒介之一(另一為聖言)。
 
神學家Louis Berkhof 說:“聖禮乃是主耶穌基督所親自設立的儀式。這儀式乃借感官所能感觸到的記號為代表、為印記,以把上帝在基督裡的恩典施行在信徒的身上。而信徒則藉此向上帝表明他們的信心與順服。”
 
聖禮也被看成是上帝那“看得見”之道,有別於上帝那“聽得見”之道或聖經。但兩者是不能分割的。


   
記號(Sign) —— 是看得見的表記或物件,特別為了表達或傳遞一些重要的信息。有時記號也用於提醒(如洪水後的彩虹)或作為指向所應許的事物(如割禮指向恩約中的應許)

   
印記(Seal)—— 是古代的印章。

        a)
表示對領受印記者的擁有權﹔

        b)
証明事物的真實性與有效性﹔

        c)
給與保護免受侵犯。如水禮表明受洗者屬上帝所有,並確保上帝在恩約中的應許之真實性和有效性,至終必蒙上帝救贖。

    B
.作為聖禮所必備的條件:

    1
. 必須是主耶穌親自設立﹔

    2
. 必須有上帝自己所使用,看得見或是感觸得到的元素﹔

    3
. 必定是能夠施行以及成為福音應許的印記。

   
所以,基督教(新教)只接受洗禮和聖餐為聖禮。

    C
.每個聖禮應該有以下三樣的元素:

    1
.外在看得見的元素(記號):例如,在水禮中,必定有水﹔在聖餐中,必定有餅和酒。

    2
.內在被象徴的屬靈恩典(印記):記號一般上當然有它所代表的內容。如水禮表達受洗者

    3
。外在記號與內在恩典的聯合:這樣就構成聖禮的實質。

基督教的聖禮(二)- 聖餐禮

        大家要切記,聖禮是恩典的媒介之一!
 
但聖禮與聖道永不能分開,因為聖禮是藉著聖道所傳的真理之有形的表象﹔離開聖道(如天主教),聖禮就淪為儀式,沒有任何屬靈的恩益。


       
聖禮有感官所能感觸到的外在的記號(Sign)和內在的印記(Seal)。簡言之,“記號”就是指示牌,指向所應許的事物,也就是“印記”﹔“印記”表明受禮者屬上帝所有,印証恩約中的應許之真實性和有效性,以及至終必蒙上帝救贖。受禮者必須表明他們的信心和順服才能獲得聖禮的恩益。


[
聖餐禮:(類似舊約的逾越節禮 每 林前五:7]

 

    A.這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太二十六:26-28,可十四:22-24,路二十二:19-20,林前十:16-17,十一:23-29,約六:53-56

    B
.聖經的教導:根據這些經文,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有關聖餐的教導:

    1
.教會要執行聖餐禮直到主再來。
 
    2.聖餐含物質元素,即是餅和酒。

    3
.聖餐聚會中包含有三部分:
 
a.為餅和酒祝謝﹔
b
.要掰餅,要倒酒﹔
c
.把餅和酒分派給領餐者。

 
    4.聖餐的意義:

a.紀念基督的死﹔
b
.代表我們與基督的身體和血有份﹔
c
.代表信徒與基督、並信徒與信徒之間的聯合﹔
d
.表明並且印記我們接受以基督寶血所立的新約。


[
不同宗派持有哪些不同的聖餐觀]

 

1羅馬天主教的觀點:(天特會議 Council of Trent 制定)

      
羅馬天主教的觀點稱為變質論(transubstantiation)或化質論(conversion of substance)。這論說認為當主持聖餐的神父為聖餐祝禱說:“這是我的身體”(拉丁文hoc est corpus meum)時,餅和酒就真正的變質成為主耶穌自己的身體和血。

 
從羅馬天主教的觀點來說,這經過祝福的餅和酒,雖然外表看來,它們的形狀、顏色、味道、化學性質等等仍舊一樣,但已不再含有餅和酒的本質,而已化成是基督的身體和寶血。

       
因為基督的身體和靈魂是不可分開的,而基督的靈魂與他的神性也是不可分開的,因此,當領受聖餐者用口領受聖餐時,他們真實的是在吃、喝基督的身體和血。

       
羅馬天主教相信這變質是不可逆轉、是長久的。也就是說,當這餅和酒變成基督的身體之後,它們就一直是主耶穌的身體和血。

       
天主教認為聖餐的功能,是會增加信徒成聖之恩和特殊的恩典,赦免輕微的罪,防止致命的罪,并會確信有永遠得救的盼望。這是聖禮本身的作為,所以無論領受聖餐者是邪惡,或敬虔,接受了聖餐的餅之后,就能得到恩惠。

2
路德/信義宗的觀點

       
信義宗所相信的是合質論或共在論(consubstantiation)。這論說是照字句解釋,認為當祝禱過後,主耶穌整個人,包括他的身體和血,就以一種奧秘的不可思議的神奇方式,真正的臨在/存在於這看得見之餅和酒之上、之下與之內,有如磁性之在磁石。因此當領受聖餐者用口領受聖餐時,他們也真實在領受主耶穌基督。信義宗與天主教有別,認為說,當聖禮結束之後,這樣的改變也就結束了。

3
慈運理(Zwingli)的觀點

       
慈運理認為聖餐只不過是一種記念儀式而已。在聖餐中,最重要的是記念主耶穌如何為罪人死。對領受聖餐者而論,他只不過是在宣認這一個事實而已。慈運理雖未否認基督屬靈的同在,卻絕對否認基督有形有體的同在。慈運理僅注重信徒信仰的表面,而抹煞了上帝的恩賜。

4
改革宗的觀點

       
加爾文採取一個比較介於慈運理與信義宗之間的看法。他認為主耶穌並不是肉身存在於餅和酒之中,而是一種屬靈的同在(spiritual presence)
 
加爾文的觀點比慈運理的觀點更跨進一步,他認為領受聖餐不只是一種記念的行動,藉著領受者的信心,領受者真實能夠在奧秘中與基督相通。
 
這樣的交通是由聖靈促成的,關鍵乃是領受者必須有信心。因此當領受聖餐時,重要的並不是信徒因吃喝餅與酒,用口與基督的身體和血交通,而是藉著信心與聖靈的工作,與耶穌整個「神人二性一位格」交通。
 
並且借著這樣的交通,使信徒在靈性上領受了基督的恩典與基督救贖工作上的益處。加爾文和路德都認為聖餐首要意義,乃為上帝藉以加強信心的命定方法。

       
我要強調的是:在歸正神學裡,聖餐和水禮都表示主耶穌的死。

       
水禮表示主耶穌的死,使我們得著新生的原因,但它沒有叫我們重生的功能。(水禮只施行一次)


       
聖餐表示主耶穌的死,使我們重生之後,有靈命長進的大能,但它沒有叫我們成聖的功能。(聖餐乃時常重複舉行,象徵基督對我們心靈經常的培養)。

       
兩者只是信徒與使他重生與成聖的基督關係的象徵,藉此把這個關係有力的確認,並生動的表明出來。
 

[參加聖餐的先決條件]

 

合格參加聖餐者:已經受洗的基督徒。
“海德堡教義問答”說:參加聖餐的“乃為那些痛恨他們自己的罪,但卻深信因著主耶穌基督,罪已蒙赦免,而其一切的弱點,也已由基督的憐憫與代死,而蒙遮蓋涂抹,因而切望越發加強他們的信心,而求改善他們的生活。”

不合格參加聖餐者(林前十一:27-29):孩童,不信者。
 

[聖餐的方式]

 

A.聖餐須在教會施行。

B
.聖餐須由教牧施行。

C
.舉行聖餐的次數:聖經並無明文規定。

基督教的聖禮(三)- 水禮

       我再說一次,聖餐禮沒有叫人成聖的功能,水禮也沒有叫人重生的功能,它們只是一個恩約的印記。

   
不同宗派持有不同的聖餐觀:
 

天主教
路得
慈運理
加爾文(改革宗)
/酒與基督的關係
變質論
(餅和酒變為基督的身體和血)
合質論
(基督真實地同在,如磁性之在磁石)
只作紀念
(餅和酒是基督的象徵,不是他真實的身體)
基督屬靈的同在
意義
功能
施行彌撒時,彌撒表明基督的獻祭,只是沒有流血。
一、參加的信友若犯了輕微的罪,可得饒恕。
二、得著力量抵抗試探。
三、得著永遠的榮耀及復活的應許。
與天主教不相上下,並無改進。


印記


(紀念儀式)
恩約的印記
一、表明受禮者屬上帝所有。
二、印証恩約中的應許之真實性和有效性。
三、至終必蒙上帝救贖。

[
水禮:(類似舊約的割禮) ]
A這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太二十八:19 ﹔使徒們也是這樣吩咐教會遵行水禮的教導,羅六:3-4,西二:11-12,徒九:18,彼前三:20-21

B
水禮如何作為契約恩典的記號與印記:
    有三點能夠表明水禮本身是上帝與人所立之契約的記號(sign)與印記(seal)

    a)
水禮所含潔淨及與上帝交通的象徵意義和舊約割禮所象徵的是一樣的。從以下經文可見証水禮與割禮這方面的象徵意義:耶四:4﹔申十:16,三十:6﹔徒二:38,二十二:16﹔弗五:26﹔西二:11-12﹔多三:57﹔來十:22。這些經文都教導在新約中,水禮完成了舊約中割禮所完成的任務,代表人被潔淨並與上帝之間的交通。

    b)
割禮乃是舊約中上帝與以色列人立契約的記號與印記。藉著割禮象徵以色列人蒙接納進入上帝的契約(創十七:9-14)。割禮記號所表記的,最終要在主耶穌基督的身上應驗,特別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割禮(西二:11-12)。新約的信徒乃是心靈受割禮的「真以色列人」(羅二:28-29)。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應驗的,也正是水禮所象徵的。水禮所象徵的就是上帝恩典契約中的實體。因此,水禮就好比割禮一樣,是上帝契約恩典的印記。

    c)
水禮表記人與耶穌基督的合一,也就是人與三位一體上帝的合一。而水禮是契約的表記,這樣的合一因此是契約中的合一。作為這一個合一的記號與印記,水禮當然也就是契約恩典的記號與印記。

C
什麼是水禮作為記號與印記的內容?

    a)
水禮首先是我們罪蒙赦免,也就是我們稱義的記號與印記。福音最基本的宣告是說:每一個相信的人都有赦罪的應許。按照上帝自己的命令,這應許須有聖禮加以表記與印記:可十六:16﹔徒二:38﹔二十二:16。水禮乃是表記信徒的罪疚藉著耶穌基督寶血得以洗清。在水禮中,一個真正信主的人,他的罪得蒙赦免,因為水禮乃是與上帝的道相聯合(弗五:26)。當福音被宣揚時,聖靈就在人心裡完成使人歸主的功夫。信者的罪真實的藉著信心得以洗清了,因為這道應許了基督的寶血有洗清罪污的功效。水禮因此就是罪人罪蒙洗清的見証與記號(彼前三:21)。

    b)
水禮是重生的記號與印記,藉此表明當人與基督耶穌的死與復活相聯合時,他的舊人已經死了,而他的新人也因此活了。我們從羅六3-6﹔林前六11﹔加三:2627﹔西二:12﹔多三:5得知這樣的教導。信徒乃是因為與基督相聯合,就實際的與基督的死和復活有份。在水禮中,我們與基督相聯合,這也代表了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埋葬,從水中出來時與基督同復活。

    c)
水禮不但是信徒與主耶穌基督聯合、相交通的記號與印記,也是信徒與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聯合、相交通的記號與印記。在水禮中,水禮使信徒與敗壞的族類及世界分別出來(徒二:40-41)。水禮因此是我們被分別出來的記號與印記。這領受水禮的人,因之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加入了基督看得見的身體,就是教會(林前十二:13;徒二:41)。在此之前,選民是以割禮作為歸入這上帝國度的記號。

D
為何給幼童施洗?

       
幼 洗是教會中相當具爭論性的問題。長老會,衛理公會,信義會,聖公會等都有為孩童幼洗的教義。而浸信會、弟兄會(福音堂)則堅決反對幼洗。反對幼洗之宗派, 認為只有那些本身能夠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才可以給予施洗。關鍵因此乃在於嬰孩本身並不曉得信主、接受主是怎麼一回事,因此,就不可能按著自己 的信心接受主。也因為這樣,不應該被施洗。以此作為了解水禮的出發點,水禮的主體乃是信主的個體(成人或孩童)。而贊成幼洗的宗派卻以以下的論點作為支 持:

    a)
首先,雖然舊約中論述許多契約(covenant):挪亞契約( 創九: 8-17) 、亞伯拉罕契約(創十七:1-8)、摩西契約(出六:2-9)、大衛契約(撒下七:12-16),但這一切都是上帝與亞當所立的約之延續。因此這些不同的契約之間有其合一性(unity)。上帝與亞當所立的契約,不只包括亞當,也包括亞當的後裔。也就是說,這約中的恩典與應許,不單是給與亞當,也要給與亞當的後裔。

    b)
水禮好像割禮一樣,也是契約的記號與印記。我們甚至可以說,水禮與割禮有相平行的地位或甚至前者取代了後者。就好比割禮表明與罪的隔絕與心的改變(耶四:4﹔申十:16,三十:6),同樣的水禮也代表罪的洗清(徒二:38﹔彼前三:21﹔多三:5)以及心靈的更新(羅六:4﹔西二:11-12

    c)
由舊約到新約有一個持續的原則:舊約中,上帝與百姓所立之約的記號,不但信的人要領受,他們的後裔也要領受,新約也是如此(徒二:39)。在舊約中,孩童被完全認同及接納為上帝百姓的一部分。當上帝與百姓更新他的約時,孩童也在會眾中成為立約的一分子(申二十九:10-13﹔書八:35﹔代下二十:13)。在新約中,主耶穌與門徒也沒有把孩童隔絕在恩約中的祝福之外(太十九:14﹔徒二:39﹔林前七:14)。孩童被接納成為恩約一分子的原則,不只在基督之前要運作,在基督之後也同樣運作。

    d)
新約聖經中也多有整個家庭受洗的例子與經文的支持(徒十六:1531-33﹔林前一:16)。我們不能排除在這些家庭受洗的例子中有孩童的可能性。

    e)
那些讚同幼洗的宗派,其神學認為水禮最重要的是上帝恩典契約的記號與印記。因此對幼童來說水禮並不是信者信心的記號與印記,而是上帝恩典契約的記號與印記。為此,在幼童水禮中水禮的主體不是孩童(信者的信心),而是契約。
       在歸正神學裡,聖餐和水禮都表示主耶穌的死。

       
水禮表示受禮者和主耶穌基督發生特殊的關系,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死,和他一同埋葬,一同復活,與他聯合,是我們得著新生的原因,但它沒有叫我們重生的功能,只是上帝恩典的印記。(水禮只施行一次

[參加水禮的先決條件]

 

    合格參加水禮者:已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


   
不合格參加水禮者:不信者。


[
水禮的方式]

    “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二十八:19

    A
.浸禮

    B.點水禮
    C.洒水禮
 
       海德堡教義問答(The Heidelberg Catechism)第十四問說:“你所受神聖的浸禮,這所表徵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受死,對你有什麼意義? ”

   
答:“主耶穌基督用所命定的水,把我們外面洗淨,並且應許我已被他所流的寶血和聖靈洗淨我心靈裡一切的污穢。這就是洗淨了我一切的罪,正如我被水洗淨了我身上一切的污穢一樣。”

教會的紀律/教會與社會/教會與文化

一、教會的紀律

 

    A.聖經的根據:太十八:15-17,徒五:1-11,林前五:1-13,提前五:19-20,多三:10
 
B.教會是上帝的家(弗二:19,提前三:15),家有家規,所以教會適當地執行懲戒,對教會是絕對有益的。教會不要怕因執行懲戒而人數會減少,或叫教會的榮耀受到減損。

C
.在行洗禮或轉籍的儀式上,一般教會都會向申請者發問:“你是否願意在主裡順服教會的治理?如果你在教義和行為上犯有過失,你是否承諾重視教會的管教?”
 
    D.懲戒的原則:
1.教會的權柄和政府的權柄,在性質上完全不同。比較羅十三:4和太十六:19 — “劍”代表政府的權威,涉及武力﹔“鑰匙”是教會權威的標記,與前者截然不同,用“溫柔的心”勸勉與教訓,目的是“挽回”,不是“毀滅”犯過錯的人。(加六:1
 
2.對嚴重犯過錯的,教會是責備,不說刑罰他。責備也是屬靈的性質,如剝奪領聖餐的資格,或革除他教友的會籍。
 
3.教會懲戒的最高目的:推進全教會的聖潔,榮耀教會的頭,就是基督。
 
E.處理紀律的整個程序必須是透明,按著如篤信聖經長老會的紀律“白皮書”(Book of Discipline)執行。

二、教會與文化

在大多數的教會章程裡,教會建立的宗旨(Objects)都有傳揚上帝的道,拯救靈魂,為道竭力爭辯等項,但鮮有提及教會要在社會扮演的角色和教會的文化使命。教會除了有福音使命外,跟社會就沒有任何關聯嗎?在文化各層面就沒有指引、影響和啟明的作用嗎?聖經怎麼說?
創一:2628,二:15 提到人要“管理”、“治理”和“修理”大地。“治”和栽培、培養(cultivate)有關,而cultivate 又和文化(culture) 有關。這樣,人被造的時候,不只是有宗教性,也被造成為有文化性的活物。有人把文化的使命比喻為“在園圃中的栽植”,那麼,管理園圃的工作自然需要知識、 技能和信念等組件,而在栽植過程中,也蘊含了習俗、規則等重要成分。這樣,廣義的文化包括了語言、思想、行為和舉止的規範、還有一切風俗習慣、社會精神的 方向、文學、藝朮、音樂、建筑、科學的表達。。人類一切的成就,可說是有文化性色彩的成就。但這些文化性的活動範圍和宗教性的範圍有一個互通的領域,就是 倫理道德,是人對上帝普遍啟示反應所產生的價值系統。這個價值系統因著人的犯罪墮落而被破壞,人連自己都不能“治理”,更遑論“管理”、“治理”和“修 理”大地了。

   
所以,教會有“文化使命”,就是用上帝的道去影響世界。教會若想影響世界,視野必須被上帝所提升。“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
 
在上帝普遍啟示的世界中間,教會要將上帝特殊啟示的光,就是基督和基督的精神,帶進到每一個文化的領域,叫基督在每個領域和層面都居首位,起著教導、指引、影響和啟明的作用。


三、教會與社會

唐 崇榮牧師說:“文化是社會的靈魂”,因為整個社會的一切活動,不管是政治、教育…在背後都由文化所支配。由於文化已經受了罪的玷污,墮落的文化在社會中到 處充斥。誰在這個污穢的社會裡發揮良心的作用呢?就是教會!教會要站起來,作光作鹽,用上帝的道來批判墮落的文化和社會的活動,如同性戀、恐怖主義、開設 賭場。。若教會失去批判社會文化的功能,如良心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前四:2),教會就像鹽失了味,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無人理睬,剩下的只是一棟建筑罷了。

   
教會除了是社會的良心,聖經特別強調,上帝的救贖計划也包括了“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所以教會要參與社會服務,如興辦教育﹔社會福利,如扶持孤兒和寡婦(詩六十八:5,一百四十六:9)﹔援助那些在災難中不幸的人等。 

教會論 - 結語

一、教會不是“天堂”

教會是上帝 創造的中心的中心的中心。從恩約的角度來看,它是整個救贖計畫裡必不可少的一個群體﹔這個群體是聖靈把信耶穌基督的人從世界呼召出來所組成的。但這樣尊貴 的地位并不意味著它是完美,毫無瑕疵。由於它是蒙恩得救的人所組成,不是無罪的人所組成,再加上參雜了一些還未重生的“信徒”,所以教會問題多多有如社團 機構,不要以為希奇。
二、從《教會論》看現在的教會:
有教會失去身份特征嗎?- 肯定有。
有教會沒有異象和使命感嗎?肯定有。
有教會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嗎?- 肯定有。
有教會在組織和治理上,不按提前三:1-13所列的資格揀選領袖嗎?肯定有。
有教會的長執會成為權力鬥爭的場所嗎?肯定有。
有教會為沒有得救確據的信徒施洗嗎?肯定有。
有教會被圍在四面牆之內,人人只求自己的事,不求上帝國的事嗎?肯定有。
有教會因怕執行懲戒會使人數減少而對在教義和行為上犯過失的人不予管教嗎?肯定有。
有教會不把文化使命和社會關懷視為己任嗎?肯定有。

但不要灰心!一世紀末的教會絕不比現在的教會好!那時有挂名的撒狄教會(啟三:1-6),有跟地方政權和異教妥協的別迦摩教會(啟二:12-17),有領袖誤導信徒隨從異端邪說的推雅推喇教會(啟二:18-29),有不冷不熱的老底嘉教會(啟三:14-22)。。但基督也看到一些忠心耿耿、在主裡站立得穩的教會如士每拿教會(啟二:8-11)和非拉鐵非教會(啟三:7-13)﹔他也看到一些出污泥而不染,“穿白衣與他同行”(啟三:4)的信徒。
所以,我再說,教會雖有變質,我們不要灰心。千萬不要“東家不打打西家”﹔要留在教會做個守望者,直到主再來。


三、教會是羔羊的新婦

現在,我們不只不要灰心,我們還要“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羅五:2),就是基督再來,“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啟十九:7),他把教會“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弗五:27)。


A
.訂婚禮:
基督再來把教會獻給自己是創世之前就已經計畫好的。這樣的說法不是沒有聖經根據的。在約十七:1-5,耶穌在上十字架之前,我們從他給父神的“匯報”,知道三位一體的上帝在創世之前早已籌畫了創世大計,也知道父神從永遠就把他所揀選的人賜給了基督,作為他的新婦(約十七:269111224)。
基督為他的新婦陪送嫁妝。嫁妝是什麼?不是金銀寶石,乃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教會舍命所流的寶血(弗五:25)。
他升天後,還送給教會一樣最有價值的禮物,就是聖靈,印証基督永遠與教會同在。
這個婚約的訂立不單是出於上帝,而且有基督的寶血和聖靈的印記作保,所以是不能毀掉的。

B
.潔淨禮:
如果教會變質不忠,婚約可以作廢嗎?不可以!何二:19-20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
不忠不貞的教會,上帝“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至於忠貞受逼迫的教會,他們的名字不只被記載在生命冊上,上帝還要“賜給他們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
在潔淨的過程中,按照揀選的恩典所留下的餘數,就是那些“穿白衣與基督同行”(啟三:4),他們的人數有多少?按路十八:“。。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人數似乎不多﹔但啟七:告訴我們,“。。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把世世代代的人加起來,人數非常眾多。

C
.結婚禮:
啟十九:6-7 “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
啟二十一:“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
“但願他在教會中,并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弗三:21
時候終於到了,在哈利路亞聲中,上帝在教會中得著榮耀,直到永永遠遠。

亞米紐斯派之聖靈觀(Arminianism,主後1560-1609)

  1. 人得救與否,完全取決於人的意志,與聖靈的工作無關。

  2. 結果,在多特會議(Synod  of  Dort,主後1618)中被定為異端。

蘇西尼派之聖靈觀(Socinianism)

  1. 由蘇西尼(Fausto  Socinius,主後1539-1604)所創。

  2. 他們否認聖子是先存的,認為他只是一個人,是一個超人而已。

  3. 他們否認原罪、三位一體、預定論等。

  4. 在他們心目中,聖靈只不過是從上帝散發出來,給人能力而已。

衛斯理派之聖靈觀


  1. 由衛斯理約翰(John Wesley,主後1730-1791)所創。

  2 .雖然他的神學屬亞米紐斯派,然而他強調人必須依靠聖靈的工作方可獲重生。

  3. 他認為“聖靈的充滿”即屬靈生命已臻完美境界,所以人在今生已可達到完全。

  4. 他替二十世紀的“五旬節運動”鋪路。

聖靈的智慧和理智證實祂是有位格的

  1. 哥林多前書二章10至13節清楚告訴我們︰“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聖經沒有說聖靈令我們參透萬事,而是直接說祂本身參透萬事,祂甚至教導人以屬靈的話去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13)。

祂若沒有位格,豈能教導人,又怎能“參透萬事”呢?

  2. 聖靈是有思想的。

羅馬書八章27節說︰“監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

以上這些特質,唯獨有生命、氣息及有獨立位格之個體才可能擁有。若有人以聖靈為沒有位格,而只屬一種能力,則祂不可能解釋以上經文及信徒在上述經文中的經歷。

聖靈的情感及反應證實祂是有位格的

  1. 以弗所書四章30節勸導信徒“不要叫上帝的聖靈擔憂。”

怎樣會令聖靈擔憂?當我們犯罪,悖逆不聽他的話,偏行己路的時候,我們就會令聖靈擔憂。

為何聖靈會擔憂,會憂傷?因祂是有位格的。若我們以聖靈為上帝的能力,這經文豈不是變成“不要叫上帝的能力擔憂”?這是沒有意義的。

  2. 馬太福音十二章31節告訴我們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主耶穌這番話是針對當時的法利賽人而說的。主耶穌在他們面前行神蹟、趕鬼,但這些深諳律法的法利賽人竟說祂是靠鬼王趕鬼。

他們明知自己的解釋不合理,不合邏輯,也明知客觀的事實均指出耶穌是基督,是從上帝來的,他們卻仍固執,自以為是,這就是褻瀆聖靈了。

同樣,人若深諳上帝的話,但仍硬心不信,雖然明知各方面的事實,卻仍不肯相信,叫他悔改是十分困難的。

  3. 使徒行傳五章3節指出亞拿尼亞夫婦“欺哄”(欺騙)聖靈。

若聖靈沒有位格,沒有反應,沒有情感,他豈會被“欺哄”?

  4.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9節亦勸告門徒“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若他不是有情感、有反應、有位格的上帝,他豈能“感動”人?

  5. 使徒行傳十章19至21節記載彼得服從聖靈的命令,下去見哥尼流所差來的人。

試想,若聖靈不是有位格,他豈會命令人,又怎能使人服從呢?

  6. 使徒行傳七章51節指出猶太人“抗拒聖靈”;他被抗拒,證明了他是有位格的。

  7. 希伯來書十章29節說明︰“侮辱施恩的聖靈的人”應該受到更嚴厲的刑罰。

      從以上經文看來,聖靈具備了唯獨有位格者才有的情感、反應,可見聖靈乃是具備獨特位格的上帝。

聖靈如衣服

(路二十四49;徒二3)

      在希臘文聖經中,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節原意乃是“我要將父所應許的(聖靈)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等到你們披上了從上頭來(聖靈)的能力這衣服為止。”
  < 比喻的意義>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節的預言顯然是指使徒行傳二章1至4節聖靈降臨的情形。為何聖經將聖靈比喻為衣服?從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節可知,它是指著聖靈的能力而言。聖靈披在我們身上,遮蓋了我們的軟弱,好像一件制服,表明上帝的確已任命我們作他的代表。

 <比喻對我們的意義>

      相信不少信徒都經歷過,靠著我們自己,我們本無勇氣為主作見證,但聖靈叫我們有無比的勇氣去見證他。

靠著我們自己,我們豈可叫一個人改變?從驕傲自大改變成謙卑;自卑的改變成有健康的自我形象;自我為中心的改變成愛人如己;“道友”(吸毒的罪犯)改變成“傳道”;吃人的部落改變成愛的部落;黑社會中互恨互鬥的改變成互助互愛,以愛人靈魂為己任的“互愛團契”……。一切都是聖靈的能力遮蓋著我們的結果。

      有時,聖靈的能力甚至叫我們能成就一些絕對不可能的事情──完全沒有受過教育的猶太信徒竟能用他們從沒有學過的外國話去傳福音;胸無點墨的漁夫彼得第一次傳福音時,即有三千人悔改得救;從未受過教育的門徒竟能寫出無誤而優美的聖經。

對廣東話一竅不通的美國宣教士宋和樂牧師竟能叫不諳英語,只念過三年小學的黑社會頭子、監獄常客、吸毒逾十年,甚至法官亦覺無希望的不受歡迎人物改變成為傳道人。

聖經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

聖靈的行動及工作證實祂是有位格的

      下列的行動及工作是唯獨具位格的聖靈才能有的,這些行動和工作包括︰

  1. 祂要引導門徒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2-15)。

  2. 在門徒生活中引導他們(羅八14)。

  3. 祂要“隨己意”將恩賜分給各人(林前十二11)。

  4. 祂頒布命令給上帝的僕人及宣教士,指引他們作宣教的工作(徒八26、29,十六6)。

  5. 祂要指教門徒,並要叫他們想起主對他們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

  6. 祂要為主基督作見證(約十五26),並見證門徒乃是上帝的兒女(羅八16)。

  7. 祂使人信服,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7-8)。

  8. 祂能行神蹟,將腓利提去(徒八39)。

  9. 祂呼召門徒作特別的事工(徒十三2)。

  10. 祂差派門徒作宣教士或作其它特別工作(徒十三4)。

  11. 祂會替門徒“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禱告”(羅八26)。

聖靈接受敬拜證實祂是有位格的

   1. 主基督升天前頒下大使命,清楚地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且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二十八19),若聖靈不是有位格的,這 使命便變得毫無意義了。我們要奉聖靈的名給門徒施洗,表明我們對聖靈的敬拜。若聖靈不是有位格的,祂豈能接受我們敬拜呢?

  2. 在使徒給信徒的祝福中,亦清楚顯示聖靈乃是有位格的。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4節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這祝福的內容也是對三位一體的真神表示敬拜。

  從以上施洗時的禱告及祝福內容中,我們不但看到聖靈是有位格的,而且可以知道,根據上帝的啟示,聖父、聖子及聖靈享有同等榮耀及地位;所以,三位格亦受到同等的敬拜。

聖靈與信徒之關係證實祂是有位格的

  1. 使徒行傳十五章28節記載“聖靈和我們(使徒),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外邦信徒)身上”。這經文清楚表示︰聖靈和我們一樣,是有位格、性格的,否則不可能作決定。

  2. 下列經文清楚指出聖靈不是能力而已︰

  a. 路加福音四章14節指出“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而不是說“耶穌滿有聖靈,即等於能力。”(參羅十五13)。

  b. 使徒行傳十章38節說︰“上帝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清楚表明聖靈和能力乃是不同的(參林前二4)。

      以上經文顯示,能力來自聖靈,但絕不能說,能力即聖靈。

究竟信徒應如何欣賞、敬拜這位有位格的上帝?怎樣用實際行動肯定祂乃是有位格的?

  1. 在我們的敬拜中,同時向具有三位格而獨一的真神裡拜、頌讚,多默想祂。

  2. 多求聖靈充滿自己。

  3. 讀經之光,求聖靈引導自己明白。

  4. 聖靈在我內心,感動我要作某些回應,或對人有某些行動時,不要把這感動當作是“心理作用”。我們要敏銳於他的感動(帖前五19;徒十19-21,七51)。

  5. 不要叫他擔憂,即不要自陷於試探中(弗四30)。

  6. 順服他的帶領,並欣賞到帶領著自己的乃是聖靈,也是上帝。

   另一方面,我們必須謹慎,若聖靈不是一位有位格的上帝,我們根本沒有可能與祂建立愈來愈密切的關係,更不可能對祂的引導、感動、帶領和提醒愈來愈敏銳。 若我們不信上帝是有位格的,我們甚至不可能與上帝建立密切的關係,因為自主基督升天以後,信徒便沒法面對面地見到祂。但上帝如何保證信徒可以經歷祂,並與 祂建立更密切的關係呢?祂應許差遣這位保惠師、安慰師、中保、顧問、輔導和老師的聖靈來到這世界代表他,如主基督代表祂一樣。若祂不是有位格的,我們從何 與“坐在天上的父上帝及主基督”建立愈來愈密切的關係呢?

上帝的本體

(1) 上帝的獨立自存

    上帝絕對不需要與祂本體以外的任何事物有關連或倚靠它們。上帝是絕對的(約翰福音5︰26;使徒行傳17:25)。祂是自給自足,完滿無缺。

(2) 上帝的不變性

    上帝不會也不能改變,因為祂不需要依靠祂永恆本體之外的任何事無(瑪拉基書3︰6;雅各書1︰17)。

(3) 上帝的獨一性

    因為上帝是獨立自存與永不改變的,所以上帝在祂自己裡面是合一的。

    上帝的眾屬性就是祂純一原有本體之各層面,祂的整體與部分是同一的。換言之,上帝的屬性並非是祂逐漸發展出來的特性,祂的屬性是祂本體的基要層面,各部分的總合構成祂的整體。上帝裡的一體性與多面性是同樣基本、且相互依存。

    上帝的本體及其屬性,是完滿自足的。上帝的本體是不能傳遞的。

教會的緣起

我們是從恩約的視角來看教會。上帝不會因為以色列人背約,就放棄他對世人的救贖計划。上帝用耶穌基督的血與我們所立的新約是恩典的約,他非要建立教會不可,使我們歸入教會,作為“新以色列”,為主耶穌作見証(徒一:8)。教會不是一個組織機構,被人利用,作為建立自己“王國”或權力基地的工具。  

[教會的緣起]

       舊約沒有“教會”這個字。新約第一次出現“教會”是在太16:18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第二次是在太18: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兩次都是主耶穌親口說的。希臘原文是 ekklesia ,這不是新造的字,原本是指希臘社區中,一群被召喚出來以便處理公務的市民。從字源學來說,它是由兩個詞組成:ek“出”和 klesis “呼召”,因此是指被呼召出來的任何群體。

       主 耶穌升天,五旬節聖靈降臨,猶太人歸信基督耶穌後,慢慢形成了他們的群體意識,覺得需要找一個適當的名詞來稱呼自己,他們就採用了 ekklesia 這字,有別於猶太人的會堂sunagoge。在新約裡,除了雅二:2 以 sunagoge 稱呼教會外,其他地方都用 ekklesia,意思是,從未得救的人中被呼召出來,集合而成的一個信徒團體。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也就是這個呼召的開始,所以一般解經家就以這事件 標志基督教會的誕生。

       在《使徒行傳》,第一次出現“教會”這個字是在徒五:11 “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徒八:1 “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

11:26 “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

這時的教會可說已經完全和“會堂”分別出來。

    對羅馬政權來說,有一段時間,他們以為基督教會不過是猶太會堂的另一種樣式。。
 
[教會的含義]

1、一般上,教會乃是指在一個特定的地點聚集的信徒,無論這聚集是不是為了敬拜。

    以下經文用「教會」含有敬拜的意義:徒5:11,11:26,林前14:19,28,35。

    以下經文則沒有:羅16:4,林前16:1,加一:2,帖前二:14。

2、在一些的經文中,教會則是指「家庭」聚會,或指在某個人「家庭中聚會」的教會。在新約中,一般上比較富有的信徒常把自己的房子提供為聚會處。參:羅十六:5,23,林前十六:19,西四:15,門2。

3、「教會」這個字最廣泛的用法乃指所有信徒的總和,包括在天上、地上、以往、現在以及將來,凡是與基督相聯合,接受他為救主的信徒。參:弗一:22,三:10,21,五:23-25,27,29,32,西一:18,24。

4、綜合以上這字眼之含義,「教會」含宇宙性與區域性的層面。宇宙性層面的含義是指古往今來,天上地下,凡被聖靈所召、所生,并歸入基督身體之內的信徒。而區域性層面的含義則只涵蓋那些在某個地區聚集的基督徒。

教會的根基和房角石 - 使徒性

       教會的建立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開始﹔聖靈把信耶穌基督的人放在教會裡,他們是從未得救的萬人中被呼召出來,集合而成的一個信徒群體,為耶穌基督作見証。

    按照這個被呼召出來的觀念,教會可分為:

1、兩三個人奉耶穌基督的名聚會(太十八:20)

2、地方教會: 家庭教會


              非教堂式的教會


              教堂式的教會


3.宇宙性的大公教會:古往今來,天上地下,凡被聖靈所召、所生,并歸入基督身體之內的信徒所組成。


[教會的根基]

    教會有分真假。如何分辨真假教會?我們要看兩處經文:


1、太16:18-19 “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注:”權柄”原文作”門”)。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2、弗二:20 “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天主教認為既然主耶穌說要把教會建造在彼得這盤石上,彼得就是第一位教皇,繼承他的教皇都被賦予“捆綁。。釋放”的權柄,教皇坐在法座(ex cathedra)所說的話,是真確無誤的。他是所有基督徒的牧者,這是根據授予他作為使徒彼得繼承者的權力。

       但這不是主耶穌說話的原意。他只是利用彼得的希臘名Petros 作為雙關語,告訴門徒他要將教會(ekklesia)建立在磐石上(Petra),這磐石當然是基督(林前十:4)。

       “我 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天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 天主教引用這句話來支持他們教皇有至高無上的權柄。我們只要看太18:18,那裡耶穌也說了同一句話,卻把“你”改為“你們”。耶穌不是把這權柄賜給彼得 而已,他是將權柄賜給所有屬於基督的人,這可以從太18:15 - 20 的上下文談到教會怎樣行使紀律處分和禱告的權柄看得出來﹔約翰福音20:23 節也印証這點。

       什麼才是教會的根基呢?保羅告訴我們,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換句話說,教會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教導上。請注意,使徒在先,先知在後。為什麼?

       教會“被建造”是過去式分詞,不是未來式,所以這裡的使徒和先知是當時耶穌基督所揀選的使徒,以及先知。


現在靈恩派有人稱自己為使徒,第三波靈恩運動的 Peter Wagner 魏格納所創導的“新使徒改革(New Apostolic Reformation)”共按立了二百多使徒,包括新加坡的那個玩魔術的牧師和一個女牧師。有人說這裡的先知指的是新約和以後的先知,不是舊約的先知﹔ 他們說上帝的啟示不會終止,這樣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自稱為先知了。有一個從台灣到大陸去的人,在講台上踐踏聖經,他認為過去歷史上所記錄使徒和先知的話 已經過時了,現在上帝用他作出口傳講上帝的話,人要聽他,服從他。教會不是建立在這些假使徒和假先知的根基上。

       教會當然不是建造在政治、哲學、思想主義的根基上。這樣建立的教會,再宏偉也是上帝所唾棄的。

[教會的房角石]

       房 角石(cornerstone)就是現在的奠基石,但功用完全不同了。現在的奠基石是作裝飾用的,保羅時代的房角石則不同,是放於轉角處,作為第一塊基 石,有定位(確定位置)、定向(確定方向)的基本功用,也作為承重的石塊。除了這兩個意義外,保羅還從舊約借用“房角石”的觀念(如賽 8:14,28:16,詩118:22),“房角石”是絆腳的石頭,有試驗性(試驗真假),審判性(基督是審判教會的主)的功用。換句話說,在建立教會和 教會的運作上,基督耶穌是我們賴以決定各面牆與各交叉牆的方向的基準。

教會的聖潔性和大公性

      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使徒”在先,因為他們曾“聽見、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主耶穌(約壹一:1)﹔“先知”在後,因為他們只是指向基督。現在沒有使徒和先知的職分,但他們的功能還在。

       教會的房角石是基督。房角石有定位、定向、試驗和審判的功用。在建立教會和教會的運作上,基督耶穌是我們賴以決定各面牆與各交叉牆的方向的基準。離開基督,人只是用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這工程是經不起火的試驗的(林前三:12-13)。


       教會除了有“使徒性”的特質,教會還有“聖潔性”和“大公性”的特質,再加上“合一性”,它們成了教會的四個身份特征,也是使她與別的社團機構分別出來的因素。

[教會的聖潔性]

    《使徒信經》說:“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十一:45,彼前一:15-16)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前二:9)

       教會的聖潔有分客觀性和主觀性。上帝把教會從世界分別出來,“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

這是客觀性的聖潔,是上帝做的。

主觀性的聖潔是有關道德,我們要做的,就是彼得說的:“你們在一切所行的 事上也要聖潔。”

       教 會固然是一個傳講上帝話語和彼此相愛關懷的地方,但這些都必須在一個聖潔的“平台”上運作,而不是在其他世俗、商業、政治、文化、宗教的“平台”上運作。 教會建立的時候,上帝嚴厲地擊打欺哄聖靈的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徒五:1-11),以殺一儆百的手法警告教會,上帝是聖潔的,教會也應當聖潔,絕不容許罪惡 滋生,或包庇罪行。

[教會的大公性]

    《使徒信經》說:“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大公性(catholic)的反面是地方性、小家性(parochial)。地方性的教會是有形和分宗派的﹔大公性的教會是無形和宇宙性,古往今來,天上地下,凡被聖靈所召、所生,并歸入基督身體之內的信徒所組成。啟五:9 把這觀念表達得淋漓盡致。

       天主教自稱為大公教會,實質上卻排除其他的教會,將之拒於門外。但有基督教會對大公性採取鬆弛的態度,連否認三位一體,或不相信基督神性的教會、牧師也包括在內。

       地方教會決定接納誰為自己的會友。教會的會籍并不一定就是大公教會或上帝國的國籍。所以加入教會為會友,并不就是得救的意思。怎樣才有得救的確據,肯定自己的名字紀錄在上帝的生命冊上。(啟三:5,二十:12,15,腓四:3)

       我“信”聖而公的教會 — 我可以信上帝,信耶穌基督,信聖靈。但我可以信一個“不是合一,而是分裂﹔不是聖潔,而是污穢﹔不是大公,而是分派﹔不是使徒所立,而是有權勢的人所立”的教會嗎?看啟三:4-5。

教會的合一性

在教會的四個身份特徵中,我們已經看了三個,就是使徒性、聖潔性和大公性。使徒性指的是教會的根基﹔聖潔性指的是教會運作的平台﹔大公性指的是教會的國度疆域。

       談到大公性時,我特別強調大家要肯定自己有大公教會的國籍,因為有地方教會的會籍不代表一定得救。信上帝叫耶穌從死裡復活和口裡認耶穌是主(羅十:9)是我們入籍大公教會的唯一條件。


[教會的合一性]

 

       約 17:20-23 “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 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 樣。”

       弗四:3-6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這樣的合一是組織上的合一,如天主教的“教職階級組織”嗎?(不是)


       教會的合一并非外形組織的,乃是一種內在的屬靈的特質。這種屬靈的合一是建立在真理上,“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由於各人的成聖離開完全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所以教會的屬靈合一,就目前的光景而言是一個事實,但是要達到最高的合一,則是將來仍待實現的事。

[單一性與多元性]

 

       教會的單一性,如中國三自教會的自詡不分宗派,好嗎?教會彼此之間的一致性,并非一定理想,反而有可能發展出惡的後果,不但不能增加其榮耀,反而會減損,因為這樣的合一只是一種拘泥虛套的外表主義、禮儀主義和律法主義。

        教會的多元性,如目前的宗派林立,反而使真理發揚光大,愈辯愈明。

       為什麼有那麼多宗派呢?聖經裡的基要真理都是淺顯易懂,問題只是一些枝節的理解,才會導致宗派之別。何以有枝節呢?為什麼上帝不讓我們清清楚楚看見那座山呢?其實山已經清清楚楚放在那邊,“在他并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


只是雲霧太多(罪), 要靠上帝的恩典使雲霧消散。因神學的枝節導致宗派之別不是一件壞事,這是上帝的憐憫所容許的,一來叫真理愈辯愈明,再來叫那些與枝節的解釋有認同的,能在 一起敬拜上帝。這總比因人的軟弱,在同一間教會分門結黨來得好。這好比過去的大家庭,是由許多小家庭組成。平時各自為政,發揮各自所長,但都是從一位聖靈 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個聖靈,是上帝所喜悅的大家庭。


[合一或分離]

 

       聖經除了教人合而為一,聖經也教人“分別為聖”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六:17)

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需要認識聖靈論之原因

  1. 聖經吩咐我們要認識獨一的真神(約十七3),聖靈乃是三位一體真神之其中一位格,所以信徒必須認識他。

  2. 聖靈論乃所有基督教教義中最被忽略的一門。

  3. 聖靈的位格不獨被異端(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等)否定,而基督教會的神學家及教會本身對聖靈的位格亦模糊不清、懷疑,甚至否定,這是十分可悲的。

  4. 門徒得勝的生活離不開聖靈的工作,聖潔、像主的生活表現被聖經描寫為聖靈所結的果子。可見認識聖靈是信徒成長的必經之路。

  5. 今天,教會死氣沉沉,主要是因為信徒(包括傳道人)沒有聖靈的充滿。另一方面,今天之五旬靈恩運動卻弊於對聖經所載有關聖靈之位格、屬性及工作(特別是在信徒身上之工作)缺乏系統、清楚而正確的認識。

  6. 目前有關聖靈論之討論多缺乏正常的平衡立場,靈恩派跟隨者多注重主觀經歷而走向極端;不少福音派學者卻走向另一極端──純理論和知識的鑽研,甚至評擊一切靈恩派追隨者為異端,甚少從正面去解釋,激勵信徒過聖靈充滿的生活。

  7.要認識上帝的旨意,信徒必須認識聖靈及他的引導,否則無從把握上帝的心意。

認識聖靈論之基礎

  1. 上帝的話──聖經──是我們認識聖靈的至高權威。

  2. 人的經歷絕不可視作絕對的根據,任何傳統若與聖經真理抵觸,這傳統必須拚棄。

  3. 解經方面,我們根據保守教會、福音派學者向來持守之解經原則。其實那些原則乃“普通常識”而已。

  a. 上文下理乃是決定某些字、詞、句的意義的最好根據。

  b. 文法結構不但告訴我們經文之意,也顯示何者乃絕對命令,何者乃相對的榜樣。而且,動詞的時式甚至可以決定聖靈哪些工作是要繼續下去的,哪些工作則已成為過去。這些文法對研究聖靈的工作尤為重要。

  c. 聖經神學--任何解經必不能與整個聖經神學起衝突,因為上帝不可能是自相矛盾的。

  d. 不明顯的經文必須由意義明顯的經文解釋。

  e. 歷史背景乃認識聖經意義最好的參考依據之一。

  f. 不能用比喻建立教義,因它們的目的只是解釋教義或真理。

  4. 相對的榜樣不能視作絕對的命令,所以動詞的形態必須分清楚。

  5. 字義釋經是基本的釋經法,除非聖經文體或上文下理告訴我們必須按喻意解經。

  6. 由聖經決定神學體系而不是用神學體系決定經文意義。

  7. 絕對的命令是信徒必須遵從的,無論他們同意或喜歡與否。

使徒的教會之聖靈觀(主後33-150)

  1. 這時期的教會並沒有清楚寫下聖靈的位格、屬性與工作。有關聖靈的神學亦沒有引起教會的注意。

   2. 在教會領袖心目中,聖靈的位格、神性及屬性……等是教會所持守的。它們為信徒施行水禮時,要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name;單數);尼西亞信經寫明︰ “我信聖靈是主,是賜生命的;從父、子出來,與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榮;曾藉著先知傳話。”從上述兩點看來,當時的教會領袖相信聖靈乃是有位格的上帝, 與父、子同權、同質、同榮,是三而一、一而三的真神中之第三位格。

  3. 這期間,教會較重視在聖靈裡的經歷多於有關聖靈的真理。

  4. 這時期的神學思潮主要在神論與基督論,所以對聖靈的論述甚少。

  5. 雖然教會對聖靈並無系統的著述,對追求聖靈的經歷卻甚少與聖經相違。

孟他努派之聖靈觀(Montanism,主後150)

  1. 此派由一位從異教歸主的祭司孟他努(Montanus)創立,以兩位女士柏斯家(Prisca)及美式美勒(Maximilla)為助手。

  2. 他們認為當時教會信徒的屬靈生活呆板,缺乏聖靈的能力,所以提倡回到使徒行傳所載之教會中,重視聖靈的能力及恩賜(很象“五旬節派”的看法。)

  3. 他們宣告︰

  a. 他們乃先知,蒙聖靈啟示,故此所說的話皆有無上權威。

  b. 他們生長的時代乃“保惠師”(聖靈)時期,上帝會將新的啟示賜給他們。

  c. 他們說主將要再來,建立千禧年國度,信徒在苦難臨到時必須為主犧牲,逃避苦難者必不能逃避最後的審判(得不到永生)。

  d. 他們主張禁欲苦修,以嚴謹的生活紀律對付罪惡。

  4. 此派之產生亦是針對諾斯底派──純理性主義──而有的。

撒伯流派之聖靈觀(Sabellianism,主後215)

  1. 此派的領袖除了撒伯流(Sabellius)外,還有諾土斯(Noetus,主後190)及其學生帕克西亞(Praxeas,主後200)。

  2. 他們認為父神是基督,基督即父神,聖靈只不過是上帝的另一扮相而已;聖父、聖子、聖靈不是三個位格,乃是三個不同稱呼。

  3. 後世學者稱此派為“聖父受苦派”(Patripassianists)。

  4. 此派是首批提倡形態說(Modalism)的異端。

亞流派之聖靈觀(Arianism,主後325)

  1. 此派由亞歷山大教會的一位長老亞流(Arius,主後256-336)所創,其思想源於極端強烈的一神論。

  2. 他認為︰若謂耶穌基督與上帝有同一之神性,就對上帝之尊榮有損;因此他主張基督乃是在萬有之先被造的,後來上帝再藉他創造萬有。

  3. 聖靈乃主基督所創造的第一位被造物。

  4. 結果引起亞歷山大教會的執事亞他那修(Athanasius,主後296-373)激烈反對。教會遂召開了尼西亞會議,指出亞流派之基督論、上帝論及聖靈論為異端。並訂下了尼西亞信經,作為教會信仰的立場表白。

君士坦丁會議之聖靈觀(主後381)

  1. 麥瑟當尼(Macedonius)為君士坦丁主教,他說聖靈是比聖子次一等的受造物,所以被譏為抗靈派(Pneumatomachians,Evil speakers against the Spirit)。

   2. 當時的神學家如大巴西流(Basil the great,主後330-739)、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主後395)及拿先安斯的 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us,主後330-390)等,一同起來反擊,所以羅馬王Emperor Theodosius遂召集了一百 五十位主教(教會領袖)舉行君士坦丁會議。

  3. 會議結果,聖靈之位格與聖父、聖子之關系,較清楚地記述下來,“我信聖靈,是賜生命的主,受父所差,與聖父及聖子同享榮耀,同受敬拜,又藉先知啟示我們。”


  但這信經仍未有解釋聖靈與聖父、聖子是否同質,至於三者關係亦未有清楚交代。

奧古斯丁之聖靈觀(主後354-430)

  1. 自奧古斯丁開始,“三位一體”之教義已成形,他指出聖父、聖子及聖靈有著完全相同的本質,三者不可分割,卻又是獨立的位格。

  2. 聖靈乃是受聖父及聖子所差而來的。

伯拉糾派之聖靈觀(Pelagianism,主後430)

 1. 沒有原罪,全人類之死非因亞當而來。

  2. 人可以靠自己行善得救而毋須倚靠聖靈的能力及恩典。

  3. 受洗嬰孩可得永生。

  4. 結果,伯拉糾被迦克頓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評為異端信仰,君士坦丁信經被重申,使聖靈之神性牢牢確立(時維主後451)

托利都會議之聖靈觀(Synod of Toledo,主後589)

  1. 需要︰雖然聖靈的神性在君士坦丁會議及迦克頓會議被確立了、申明了,但聖靈與聖父、聖子的關係仍未清楚。

  2. 會議結果︰申明聖靈乃是聖父及聖子而來,為父、子所差。另較早前的橙城會議(Synod  of  Orange,主後529),亦申明聖靈在感動罪人悔改及信耶穌為救主之工作上是絕對少不了的。

亞伯拉德之聖靈觀(Abelard of Paris,主後1079-1142)

  1. 他形容聖父為能力,聖子為智慧,聖靈為完美──所以他對三位一體之認識近乎形態論(modalism)。

  2. 否認基督之神性,只接受基督之人性,他也否認了聖靈乃有位格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