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聖靈的恩賜
聖靈的施浸,並非門徒重生的初次的恩賜,而乃為他和榮耀的主,在他大能裡面確切的交契。正如聖靈在舊約和新約時代的運行,乃有兩重的意義,乃顯著表明門徒在五旬節前後的兩種境界;所以大多數信徒也有兩種相應的不同的經驗。……信徒就應照以弗所書裡面的兩種祈禱,向天父求告,並以更新的降服的信心和順從,來到主耶穌基督面前,俾可得到聖靈的澆灌,使他從原有的境界,提升到一種更高的境界。
──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
我們已經論到,聖靈的施浸,乃是在五旬節,保惠師親自降臨,住在教會裡面,乃僅有一次。但這並非說,每一個信徒都已經得到聖靈的施浸。上帝的恩賜是一事,我們的領受又為一事,我們和神格(或神性Godhead)的第二位第三位的關係,乃正與此相同。「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但是聖經又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救恩乃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是上帝,一方面是世人,兩者乃是絕對同等的重要。
但有一種流行的學說,大致說,上帝既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世人,所以世人,無論他覺得或不覺得,乃都已得著聖子,因此所有世人乃都要得救。此乃為一種普救論(universalism) 的異端。這種道理,既然忽視個人有歸信基督的必要,則凡是真正福音派的教義,自必堅拒並駁斥這種謬論邪說,當無待論。可是說也奇怪,有一些正統派的作者, 對於聖靈,也幾乎犯了同樣的誤見。他們爭辯,聖靈的恩賜「並不是一種特殊的或高深的經驗,乃是每一個上帝的兒女自所必具的條件」;「在五旬節以後歸主的信 徒,雖是住在不同的地方,乃正和五旬節那天住在耶路撒冷當場身歷其境的信徒一樣,也要同樣蒙福」。
此 說實為一種似是而非的謬論。照聖經的教訓,聖靈是有位格的,信徒應當本一種清清楚楚明確的意識,斷然的抉擇,領受的信心,接受聖靈,正如接受主耶穌基督一 樣。我們這樣斷然的講,乃有幾種根據︰一則,保惠師既是有位格的,乃在確定的時候降臨,住在教會裡面,來引導、教訓,並使教會(基督奧秘的身體)成聖。所 以,我們以同樣的理由接受聖靈,因為他和主耶穌一樣,也有特殊的任務。二則,正如罪人為著稱義要接受聖子耶穌基督;照樣上帝的兒女為著成聖,也要接受聖 靈。加拉太書第四章第六節說︰「你們既為兒子,上帝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所以,當彼得從聖靈降臨以後,他對眾人第一次的 講章,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這一節經文指示我們,在邏輯上,時間先後上,聖靈的恩賜,要罪人悔改,罪蒙赦免,始能得到。兩者(赦罪與蒙恩)是否有不可分離,必然因果的關係。現在僅引一位最保守而有才學的凱萊氏(William Kelly)對於這節經文註釋的意見,作為參考,以供我們進一步的研究。他說︰「領受聖靈,乃是另外的,各別的祝福。這乃是根據已經在心裡動工的信心而得的特惠,而絕非藉以引人起信與悔改。……我雖並非否認聖靈的恩賜會適於同一個際會(occasion)發生,但卻絕不會在同一個時刻(moment)領受。其理由乃很簡單。聖靈的恩賜乃是建立在我們因信基督而成為上帝兒女的根基上面,而我們所以成為信徒,乃又因主救贖的恩功。質言之,上帝的靈已經重生了我們。」
關於這一個論點的教訓,我們查考聖經,就可使我們明白,正如罪人必須接受基督;上帝的兒女也應領受聖靈。「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這裡「接待」與「信」二詞,乃有同義。主耶穌基督復活以後,忽然來到門徒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又對他們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參約二○19~22) 此乃為五旬節的一種表象,這裡的動詞,並非如英文本聖經,會使人以為有被動的意義,而實乃有主動的意義,正如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十七節說︰「口渴的人也當 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在加拉太書有兩次講到,得聖靈乃是站在主動的地位,因著信心而領受的。例如加拉太書第三章第二節說︰「我只要問你們 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又在第三章第十四節說︰「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 的聖靈。」這些經文的涵義乃是說,正如因信主耶穌基督而得到救恩;照樣,因信聖靈而得著能力,而成聖。
我們從新約聖經的教訓轉而來看新約裡面的例證。試看那使徒行傳動人的第十九章,其中說︰「保羅……來 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這一節經文,似乎明確指示 我們,一個人雖然作了門徒,卻還沒有得著上帝賜給信徒的聖靈。還有些人雖承認此事,卻又以為有些恩賜乃是神蹟,不能行於現在。例如本章所記述的,「保羅按 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他們就以為這些事在今日不能再重演。殊不知這無非說,這些以弗所門徒, 接受聖靈以後,乃就有那些住在耶路撒冷一間樓房裡的門徒同樣的情況︰當他們在五旬節「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 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1~4)易言之,以弗所的門徒雖和使徒時代的門徒,已相隔多年,但是得到聖靈以後,卻有初期門徒同樣聖靈的特徵,在他們身上表現出來。
那些聖靈的特徵──例 如說別國方言,和施行神蹟,到底是永久的,抑或僅限於一時的,我們不在這裡加以討論。但是聖靈親身住在教會,乃是永久的,是毫無問題的。當初的信徒與聖靈 的關係,現在的信徒也應和聖靈有同樣的關係。那些前後矛盾的解經家,僅僅以為使徒時代用水施浸至今仍是有效,卻以為用火和聖靈施浸,已不合時宜,應加廢 除。我們認為五旬節雖只有一次,但信徒領受聖靈乃是永遠的,也是為所有信徒的。如果把聖靈的祝福,僅僅限使徒時代,乃是剝奪信徒最可貴的恩約特赦﹗我們來 把保羅在以弗所門徒中所發現的現象和現在的情況相比擬,就可以看到,現在的基督徒,無論是個人或團體,乃正有同樣的缺陷,他們對聖靈,大部沒有正確的認 識,或竟不知道有所謂聖靈,以為僅是一種沒有位格的,空洞虛玄的影響或威力。而不知聖靈乃是有位格的上帝,且住在教會裡面,我們應當對他尊敬,向他祈求, 對他信靠,求他保佑,對他順服。倘使一位有深造的牧師或是布道家,發現一個聖徒或是一個教會有這種情況,他們應當有何作為呢?關於這個問題,聖經指示我們 說,「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上帝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 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浸。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徒八14~17)
一個所謂信徒,雖然受了浸禮,那是不夠的,他還要領受那在五旬節已經沛降的聖靈的浸禮。使徒彼得約翰「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徒八15) 使徒這種祈禱,對於那些還不知保惠師的,乃是非常確當的。可是誠心樂意的門徒,在這祈禱以後,就要繼以信心領受的抉擇,謙卑順服,隨從聖靈,接受聖靈,做 他的導師,他的訓慰師,使他成聖,作他嚮導。使他的見證,可令那些罪蒙赦免,尚未得著聖靈大能的信徒,因著他這種見證,也能得到平安與能力,並且奉獻身 心,為主而活,活出新生的樣式,且能得勝有餘,榮神益人。
我們認為聖靈的恩賜重大的目的,乃是要裝備我們可以在基督教會裡面作最有效與崇高的事奉。聖靈其他的成果,當然要使我們得到祝福,使我們有蒙主悅納的保證,使我們脫離世俗成為聖潔;但是這些祝福的成果,還要使我們完全委身事奉主,合乎主用,俾能達成最崇高偉大的目標。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乃是我們萬事至高的聖範,他尚且要等到得著聖靈,才開始他的聖工。從他接受浸禮,一直到他復活升天,乃都藉著聖靈行事。關於他施行神蹟,我們聽他說︰「我……靠上帝的靈趕鬼。」(太一二28)關於除去死行,希伯來書第九章第十四節說︰「……基 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麼?」當他差遣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馬太 福音第二十八章第十九節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使徒行傳第一章第二節說︰「直到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 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他雖然是上帝的兒子,卻是自始至終,一直依靠聖靈。
於此,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主耶穌和聖靈的關係,實為我們的模式與典範。當他在童貞女馬利亞胎裡面,即由聖靈感孕而生(太一20;路一30~35)。他既由上帝誕生,所以他的一生乃是聖潔的,對上帝順服的。他既然一直在聖靈裡,所以他要等聖靈降臨在他身上,他才開始他傳道的聖工。路加福音第三章第二十一、二十二節說︰「……耶穌也受了浸。正禱告的時候,天就開了,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彿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並參太三16、17) 以賽亞先知關於主耶穌的預言說︰「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 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 嘴裡的氣殺戮惡人。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賽一一1~5)猶太的註釋家稱之為「七重的靈」。這乃完全應驗在他身上。當主耶穌在約但河外施浸的時候,約翰說︰「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上帝所差來的,就說上帝的話,因為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參約三31~34)主耶穌雖為「盡諸般的義」(太三15),自願受約翰的浸、但他卻反要成為施浸的。約翰福音第一章第三十三至三十四節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一節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參腓二5~11)。他完成了救贖恩功以後,就復活升天,他現乃在尊榮之境。在天父寶座的右邊,乃「有上帝的七靈。」(啟三1)他被聖靈充滿,凡是向他祈求的,他就要將他的權能傾瀉給他們。
聖靈的印記
當
主耶穌基督把五餅二魚分給五千人吃飽了,還有餘剩,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就獨自退到山上去。眾人往迦百農去找他,在海邊找著了。主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
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上
帝所印證的。」(參約六1~27)
這裡所講的「印證」,乃是指他在約但河受浸的時候聖靈降在他身上說的。「耶穌受了浸,……天忽然為他開了,……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約一32~34)
有一位作者講到關於希伯來人敬拜的禮儀說,照他們的慣例,要從羊群裡面揀選一隻羔羊,把它用最精密的方法查看,務必求其毫無身體上的瑕疵,然後用聖殿的印,加以印記,證明它乃合乎獻祭之用。主耶穌乃為上帝的羔羊,經過全知的上帝詳加查驗,乃「無瑕無疵」(參來九11~15)。
當主「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天父上帝就為他作見證,「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並且「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太三16、17)這乃證明他神子的身份,也是他救世聖工與贖罪獻祭的印記。
他的門徒,也和他的主有同樣的經驗。以弗所書第一章第十三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聖經裡面時常講到,這加印記一事,乃為起信之後隨著而作的。這不是悔改,而乃可說是 對一位已歸信的人,加在他信心之上一種獻身的榮冠。這兩件事,乃是顯著不同的。就悔改而言,此乃信徒領受上帝的見證。約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三節說︰「那領 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上帝是真的。」就獻身而言,上帝對信徒加上他的印記,證明他的信心是真的。此乃上帝對信徒的「阿們」;前者乃證明信徒對上帝的 「阿們」。哥林多前書第一章第二十一、二十二節說︰「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上帝。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 據。」
雖然有些人偏離真道,但是使徒保羅說︰「然而上帝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他又在這印記上刻了兩句話︰「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前者乃是神的產權(ownership), 後者乃為人的聖潔。當我們領受聖靈恩賜以後,我們就可相信,從今以後我們乃是完全屬基督的。倘使我們不全心為主,那就不能得聖靈的充滿;上帝對於那不屬於 他的人,也不能加他的印記。所以,倘使我們「偏行己路」,貪愛世界,隨從世俗,深閉固拒,不肯歸向上帝;則上帝自亦不能為我們加聖靈的印記。此理顯然,當 無庸疑。上帝乃是忌邪的,對他神聖的印記,自不能隨便濫用。否則將聖俗不分,根本失去其神聖的意義。他必厚賜那些敬虔忠誠,始終不渝,全心事奉他的人;自 然堅拒那些放縱邪情惡欲的、心口不一的掛名信徒。約翰福音第二章第二十三、二十四節說︰「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踰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 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他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這就是指那些名不符實的掛名信徒。這是一個重大的要點,我們當捫心自問。主能夠信託我們麼?更 嚴重的,主能夠將他自己交託我們麼?他的印記,聖靈能被我們妄用,而不致令他的聖名受到污損麼?
印記上刻的另一句話,乃是「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 得到聖靈就要決心離開罪惡。所謂聖潔,無非乃為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向外的發揚。成聖的生活,乃為聖靈印記的表達。倘使我們沒有他的印記,他絕對不能承認我 們。在他現在的計劃中,聖靈偉大的任務乃是要使教會與基督發生交契。這是很重要的任務。因為「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約壹三6)
而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又為教會之「首」。(參弗一22、23)「身體」必定要與「首」有不斷的交契,始能無罪;而「身體」必須聖潔,始能和他的「首」保持不斷的交契。
關於上文所講的神的產權一義,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更進一步說︰「不要叫上帝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這得贖的日子,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在榮耀裡從天降臨的日子,那時「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6、17)
現在他自己的人在這個世界,這個世界的人不認識他們。但是他已將印記和秘密的記號刻 在他們身上,當主再來的時候,主對他自己的人,都認識他們,因為聖靈就是他們的印記,凡是聖徒都要被認識,而且被大能提起來到上帝面前。「然而叫耶穌從死 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
這乃是救主再臨時最後的大復活的重大條件。正如磁石能把鐵質的東西吸起來和它貼在一 起;主耶穌基督,差遣聖靈降世,賜給他自己的人,也要藉著聖靈把他們提到天上和他自己在一起。所以我們讀了使徒保羅的話,要深自警惕,「不要叫上帝的聖靈 擔憂」;要戰兢恐懼,不可毀損刻在我們身上的印記,以免得贖的日子,主不認識我們。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早就剴切警告我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 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祚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
總之,印記就是聖靈本身,乃藉著信心而領受,乃為吾人命脈之所繫。我們靠他有保證,有喜樂,且有行事的大能。約翰歐文(John Owen) 對於聖靈有深徹的研究,他說︰「倘使我們能夠正確知道主耶穌基督如何受聖靈的印記,也可知道我們如何受聖靈印記。主耶穌基督由聖父受印記,乃為與聖靈的交 契,得到聖靈的充滿,授權給他,使他在一切作為上、任務上,都證明有天父上帝和他同在,蒙他悅納。同樣的道理,上帝使聖徒受印記,乃為使聖靈與他們有仁慈 的交契,使他們得到上帝的大能,俾能勝任他們蒙神呼召所擔負的聖職;證明他們和其他人都蒙神悅納,且得蒙保守,有永遠生命的盼望。」
這裡所講的「印證」,乃是指他在約但河受浸的時候聖靈降在他身上說的。「耶穌受了浸,……天忽然為他開了,……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約一32~34)
有一位作者講到關於希伯來人敬拜的禮儀說,照他們的慣例,要從羊群裡面揀選一隻羔羊,把它用最精密的方法查看,務必求其毫無身體上的瑕疵,然後用聖殿的印,加以印記,證明它乃合乎獻祭之用。主耶穌乃為上帝的羔羊,經過全知的上帝詳加查驗,乃「無瑕無疵」(參來九11~15)。
當主「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天父上帝就為他作見證,「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並且「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太三16、17)這乃證明他神子的身份,也是他救世聖工與贖罪獻祭的印記。
他的門徒,也和他的主有同樣的經驗。以弗所書第一章第十三節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聖經裡面時常講到,這加印記一事,乃為起信之後隨著而作的。這不是悔改,而乃可說是 對一位已歸信的人,加在他信心之上一種獻身的榮冠。這兩件事,乃是顯著不同的。就悔改而言,此乃信徒領受上帝的見證。約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三節說︰「那領 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上帝是真的。」就獻身而言,上帝對信徒加上他的印記,證明他的信心是真的。此乃上帝對信徒的「阿們」;前者乃證明信徒對上帝的 「阿們」。哥林多前書第一章第二十一、二十二節說︰「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上帝。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 據。」
雖然有些人偏離真道,但是使徒保羅說︰「然而上帝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他又在這印記上刻了兩句話︰「主認識誰是他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前者乃是神的產權(ownership), 後者乃為人的聖潔。當我們領受聖靈恩賜以後,我們就可相信,從今以後我們乃是完全屬基督的。倘使我們不全心為主,那就不能得聖靈的充滿;上帝對於那不屬於 他的人,也不能加他的印記。所以,倘使我們「偏行己路」,貪愛世界,隨從世俗,深閉固拒,不肯歸向上帝;則上帝自亦不能為我們加聖靈的印記。此理顯然,當 無庸疑。上帝乃是忌邪的,對他神聖的印記,自不能隨便濫用。否則將聖俗不分,根本失去其神聖的意義。他必厚賜那些敬虔忠誠,始終不渝,全心事奉他的人;自 然堅拒那些放縱邪情惡欲的、心口不一的掛名信徒。約翰福音第二章第二十三、二十四節說︰「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踰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 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他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這就是指那些名不符實的掛名信徒。這是一個重大的要點,我們當捫心自問。主能夠信託我們麼?更 嚴重的,主能夠將他自己交託我們麼?他的印記,聖靈能被我們妄用,而不致令他的聖名受到污損麼?
印記上刻的另一句話,乃是「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 得到聖靈就要決心離開罪惡。所謂聖潔,無非乃為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向外的發揚。成聖的生活,乃為聖靈印記的表達。倘使我們沒有他的印記,他絕對不能承認我 們。在他現在的計劃中,聖靈偉大的任務乃是要使教會與基督發生交契。這是很重要的任務。因為「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約壹三6)
而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又為教會之「首」。(參弗一22、23)「身體」必定要與「首」有不斷的交契,始能無罪;而「身體」必須聖潔,始能和他的「首」保持不斷的交契。
關於上文所講的神的產權一義,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更進一步說︰「不要叫上帝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這得贖的日子,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在榮耀裡從天降臨的日子,那時「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6、17)
現在他自己的人在這個世界,這個世界的人不認識他們。但是他已將印記和秘密的記號刻 在他們身上,當主再來的時候,主對他自己的人,都認識他們,因為聖靈就是他們的印記,凡是聖徒都要被認識,而且被大能提起來到上帝面前。「然而叫耶穌從死 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
這乃是救主再臨時最後的大復活的重大條件。正如磁石能把鐵質的東西吸起來和它貼在一 起;主耶穌基督,差遣聖靈降世,賜給他自己的人,也要藉著聖靈把他們提到天上和他自己在一起。所以我們讀了使徒保羅的話,要深自警惕,「不要叫上帝的聖靈 擔憂」;要戰兢恐懼,不可毀損刻在我們身上的印記,以免得贖的日子,主不認識我們。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早就剴切警告我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 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祚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
總之,印記就是聖靈本身,乃藉著信心而領受,乃為吾人命脈之所繫。我們靠他有保證,有喜樂,且有行事的大能。約翰歐文(John Owen) 對於聖靈有深徹的研究,他說︰「倘使我們能夠正確知道主耶穌基督如何受聖靈的印記,也可知道我們如何受聖靈印記。主耶穌基督由聖父受印記,乃為與聖靈的交 契,得到聖靈的充滿,授權給他,使他在一切作為上、任務上,都證明有天父上帝和他同在,蒙他悅納。同樣的道理,上帝使聖徒受印記,乃為使聖靈與他們有仁慈 的交契,使他們得到上帝的大能,俾能勝任他們蒙神呼召所擔負的聖職;證明他們和其他人都蒙神悅納,且得蒙保守,有永遠生命的盼望。」
聖靈的恩膏
從主耶穌基督受浸,被聖靈充滿,受魔鬼的試探以後,滿有聖靈的能力,他就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他打開先知以賽亞書,找到一處寫著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製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參路四16~19)
在使徒行傳裡面,有兩次講到這聖靈恩膏重大的事,使徒行傳第四章第二十七節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
使徒行傳第十章第三十八節說︰「上帝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製的人,因為上帝與他同在。」
上帝怎樣膏主耶穌基督,他又照樣膏他的門徒。哥林多後書第一章第二十一、二十二節說︰「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上帝;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一個研究聖經的學者,都深知在舊約裡面,膏抹與耶和華僕人各樣的聖職,乃有非常重要的關係。祭司要被膏抹,使他成聖。利未記第八章第十至十二節說︰「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他成聖。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使他成聖。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
君王要被膏抹,好使上帝的靈住在他身上,使他有大能。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第十二、十三節說︰「耶西就打 發人去叫了(大衛)來。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 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先知也要被膏抹,使他可以對百姓傳講上帝的聖言,列王紀上第十九章第十五、十六節說︰「耶和華……並膏亞伯米何拉人沙法的兒子以利沙作先知……。」
耶和華的僕人,如果沒有得到這使他成聖的膏抹,便不能稱職。甚至潔淨大痲瘋,亦復如此。利未記第十四章第十一至二十節說︰「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和這些東西,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祭 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把右手的一個指頭, 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將手裡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祭 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然後要宰燔祭牲。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凡此都是預表上帝對基督聖徒生命兩重的供應,一為用血使之潔淨;二為用油使 之成聖。質言之,在基督裡得以稱義;在聖靈裡得以成聖。
此我們顯然可知,所謂恩膏,乃無 非即為聖靈本身。在第一節,我們講聖靈的印記,乃是使我們的身份,得到確證;本節乃是講聖靈的恩膏(膏油),乃是使我們的靈命得以成聖。最初得到膏抹的, 乃為亞倫,所以他乃有權柄膏他人。這乃預表高天的大祭司,主耶穌基督,所以他能使信他的人成為「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 子民。」(彼前二9)
約翰壹書第二章第二十節還說︰「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
主耶穌基督乃被稱為「聖者」。又因他差遣聖靈降世,使他和世人藉著聖靈能有交契;且使我們因此和他的知 識與聖潔有分。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第七至十一節說︰「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這智慧世上有權 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
所以我們對於上帝的意念、教訓和啟示,只有藉著上帝的靈才能知道。約翰壹書第二章第二十七節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聖靈的恩賜,藉著他賜給我們的啟 示的真理,可以清楚的彰顯出來。例如,就我們平常作事而言,則那憑聖靈大能的和徒趁血氣的,其不同乃很易分辨。再從「教」「學」而言,則人間的遺傳,世上 的小學和聖靈的光照,屬天的啟示,乃更不可同日而語。例如引人皈主,若欲令一個不信的人,相信主耶穌的神性,則絕非徒憑理知的講解所能奏效。所以哥林多前 書第十二章第三節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可知唯有基督的靈能夠對世人啟示主耶穌「主的身份」(Lordship),而認識聖靈的秘鑰,世人無論其如何博學多才,也絕對不能得到。誠如希伯來書第一章第三節說︰「他(基督)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
正如我們只能看到烈日的光輝,所以我們也只能從主耶穌基督知道上帝。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而三位一體中第二位和第三位之間的關係,亦復如此。質言之,正如主耶穌基督是不能看見上帝的真像;聖靈 乃是不能看見之基督的真像。主耶穌基督把天父從外面表明出來;聖靈乃是把主耶穌基督從裡面表明出來,在我們心裡面形成一個隱藏的人,深深的銘刻在裡面,絲 毫不受任何人間說教的影響。
關於 聖靈的恩膏,以及隨著而來的啟發,只有藉著聖靈加以闡釋。主耶穌在離世之前,關於這一點特別對門徒講︰「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 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一六12、13)
他所以稱為基督的靈,因為他要啟示基督的受苦與榮耀;同理,他又稱為真理之靈,因為他要把真理的深度與極度表明出來,正如我們若沒有啟示基督的靈就不能知道主耶穌基督的位格;所以我們如果沒有被主差遣來傳講基督真理的聖靈(約一六13、14),我們也不能知道真理。「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約一四17)
我們必先到基督那裡去;然後聖靈才會到我們這裡來。「保惠師……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約一五26)「上帝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
主耶穌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一六13~15)
關於上帝的知識,乃完全在他權能之內把它傳揚,若非藉著他的啟發,我們就矇昧無知,根本無從了悟真道的奧秘。
聖靈的恩賜,照本章所論,可分三方面來說──一為印記,二為充滿,三為恩膏;這三個名稱,其實乃為一物,就是聖靈的恩賜,藉著信心,就可領受。每一樣都有上帝特殊的天惠──印記就有保證;充滿就有權能;恩膏就有知識。凡此種種的恩賜都包括在一個恩賜裡面;我們如果沒有聖靈,我們便一無所有。
所以,一個基督信徒,乃有權利,亦有責任,應當祈求清楚得著聖靈的恩膏,俾使他可勝任他的事工。可是我們要警惕,若要真正得到聖靈,我們不可徒事模仿,亦步亦趨。許多得到聖靈恩賜的名佈道家、大奮興家,如芬尼(Dr. Charles G. Finney)和戴勒氏(James Brainard Taylor)……等,我們不可東施效顰,而應切實深究他們,求其事工所以有非常偉大的成果的原因。我們從衛斯理(Wesley)和華斐德(Whitefield) 許多同工的生平上,尤可得到驚人的實證,可見現在我們所講的關於聖靈的道理,並非主觀的空論,乃有可信的確據。他們多年的工作,常人以為好像徒勞無功,毫 無成效,殊不知他們所傳講的,乃是純正的正統派的道理,又因他們領受了聖靈,乃有最熱烈的感力,而在教會的歷史上實有不少這種上帝的偉人,有輝煌的成果, 足以彪炳千秋﹗
我們固不要過於咬文嚼字,在神學上作過分苛細的解釋與定義,但卻不可忽視在領受聖靈上須要有一種為道迫切的心志。使徒保羅說︰「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19)
這乃是寫給那些已經接受神子基督的信徒的信,保羅這樣寫,乃是表示他對信徒熱切的盼望,如果要基督成形 在信徒心裡,乃就應當對聖靈有最渴慕的心,這才能在外表上順從基督,活出基督的榮形來,此乃造就聖徒最高的目標。如果我們以為基督徒的生活乃僅為在恩典裡 面漸漸自然的長進,豈不是等於所謂「聽天由命」,自己可以毫無責任,毫不努力;而且以為「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而不「竭力追求」,「努力面前的,向 著標竽直跑」,就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而「得上帝在基督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參腓三12~14)
此乃違反聖經的教訓,且尤無啻褻瀆上帝,以為他乃溺愛他的兒女,殊不知聖經明明教訓我們「你們要分外的 慇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製;有了節製,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 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慇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5~11)
所以,信徒應當用信心抉擇的行為,領受聖靈,從而全心全意,獻身事主,使我們成聖,正如用信心接受基督使我們稱義一樣。信心乃是一種肯定確認的行為,能夠使永遠的真理成為當前即是的事實。
主耶穌基督捨身贖罪的恩功,乃為 已成的事實,憑著悔改的信心,領受這已成的事實,就可以使我們「因信稱義」。主耶穌基督已經照他的應許,把聖靈賜給我們,也是已成的事實。「五旬節到了, 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 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1~4)
這也為眾所共見共聞的事實。聖靈既已降臨,並且已經應許賜給我們,這乃是我們的權利和責任,要憑獻身的信心,領受聖靈,使我們成聖。
關於這個問題慕珥氏(Principal H. C. C. Moule) 嘗在其書中說︰「倘使容許我述說我切身的經驗,我願蓋上我的印記。我因信救主而得到的益處以及心靈中的平安,使我永不能忘懷;這乃是因為被釘十架的救主, 為罪人獻上平安祭的恩功,又因最仁慈的聖靈的慈悲憐憫。這乃是我對天父上帝的大恩大愛新發展的徹悟;又是上帝救贖的仁慈良善以及大能大力,在內外運行,使 我和他之間的一種新的交契,而對上帝榮耀豐富之新的發現。
這種 和上帝大能內在運行的接觸交契,以及領受聖靈的大能,乃猶如電車通過電線觸到了電流,就能飛馳前進。因此那永遠為我們的大能,也會成為我們內在的大能;在 西乃山寫在法版上的律法,也能由刻在心版上的聖靈生命之律取而代之。這「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 後三3)
外在的誡命,乃成為內在的十誡;勞苦的重擔,變成神聖的喜樂,使聖徒的生命,藉著聖靈,都在基督裡面,彰顯上帝的榮耀。
在使徒行傳裡面,有兩次講到這聖靈恩膏重大的事,使徒行傳第四章第二十七節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
使徒行傳第十章第三十八節說︰「上帝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製的人,因為上帝與他同在。」
上帝怎樣膏主耶穌基督,他又照樣膏他的門徒。哥林多後書第一章第二十一、二十二節說︰「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上帝;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一個研究聖經的學者,都深知在舊約裡面,膏抹與耶和華僕人各樣的聖職,乃有非常重要的關係。祭司要被膏抹,使他成聖。利未記第八章第十至十二節說︰「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他成聖。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使他成聖。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
君王要被膏抹,好使上帝的靈住在他身上,使他有大能。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第十二、十三節說︰「耶西就打 發人去叫了(大衛)來。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 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先知也要被膏抹,使他可以對百姓傳講上帝的聖言,列王紀上第十九章第十五、十六節說︰「耶和華……並膏亞伯米何拉人沙法的兒子以利沙作先知……。」
耶和華的僕人,如果沒有得到這使他成聖的膏抹,便不能稱職。甚至潔淨大痲瘋,亦復如此。利未記第十四章第十一至二十節說︰「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和這些東西,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祭 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把右手的一個指頭, 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將手裡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祭 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然後要宰燔祭牲。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凡此都是預表上帝對基督聖徒生命兩重的供應,一為用血使之潔淨;二為用油使 之成聖。質言之,在基督裡得以稱義;在聖靈裡得以成聖。
此我們顯然可知,所謂恩膏,乃無 非即為聖靈本身。在第一節,我們講聖靈的印記,乃是使我們的身份,得到確證;本節乃是講聖靈的恩膏(膏油),乃是使我們的靈命得以成聖。最初得到膏抹的, 乃為亞倫,所以他乃有權柄膏他人。這乃預表高天的大祭司,主耶穌基督,所以他能使信他的人成為「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 子民。」(彼前二9)
約翰壹書第二章第二十節還說︰「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
主耶穌基督乃被稱為「聖者」。又因他差遣聖靈降世,使他和世人藉著聖靈能有交契;且使我們因此和他的知 識與聖潔有分。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第七至十一節說︰「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這智慧世上有權 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
所以我們對於上帝的意念、教訓和啟示,只有藉著上帝的靈才能知道。約翰壹書第二章第二十七節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聖靈的恩賜,藉著他賜給我們的啟 示的真理,可以清楚的彰顯出來。例如,就我們平常作事而言,則那憑聖靈大能的和徒趁血氣的,其不同乃很易分辨。再從「教」「學」而言,則人間的遺傳,世上 的小學和聖靈的光照,屬天的啟示,乃更不可同日而語。例如引人皈主,若欲令一個不信的人,相信主耶穌的神性,則絕非徒憑理知的講解所能奏效。所以哥林多前 書第十二章第三節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可知唯有基督的靈能夠對世人啟示主耶穌「主的身份」(Lordship),而認識聖靈的秘鑰,世人無論其如何博學多才,也絕對不能得到。誠如希伯來書第一章第三節說︰「他(基督)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
正如我們只能看到烈日的光輝,所以我們也只能從主耶穌基督知道上帝。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而三位一體中第二位和第三位之間的關係,亦復如此。質言之,正如主耶穌基督是不能看見上帝的真像;聖靈 乃是不能看見之基督的真像。主耶穌基督把天父從外面表明出來;聖靈乃是把主耶穌基督從裡面表明出來,在我們心裡面形成一個隱藏的人,深深的銘刻在裡面,絲 毫不受任何人間說教的影響。
關於 聖靈的恩膏,以及隨著而來的啟發,只有藉著聖靈加以闡釋。主耶穌在離世之前,關於這一點特別對門徒講︰「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 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一六12、13)
他所以稱為基督的靈,因為他要啟示基督的受苦與榮耀;同理,他又稱為真理之靈,因為他要把真理的深度與極度表明出來,正如我們若沒有啟示基督的靈就不能知道主耶穌基督的位格;所以我們如果沒有被主差遣來傳講基督真理的聖靈(約一六13、14),我們也不能知道真理。「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約一四17)
我們必先到基督那裡去;然後聖靈才會到我們這裡來。「保惠師……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約一五26)「上帝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
主耶穌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一六13~15)
關於上帝的知識,乃完全在他權能之內把它傳揚,若非藉著他的啟發,我們就矇昧無知,根本無從了悟真道的奧秘。
聖靈的恩賜,照本章所論,可分三方面來說──一為印記,二為充滿,三為恩膏;這三個名稱,其實乃為一物,就是聖靈的恩賜,藉著信心,就可領受。每一樣都有上帝特殊的天惠──印記就有保證;充滿就有權能;恩膏就有知識。凡此種種的恩賜都包括在一個恩賜裡面;我們如果沒有聖靈,我們便一無所有。
所以,一個基督信徒,乃有權利,亦有責任,應當祈求清楚得著聖靈的恩膏,俾使他可勝任他的事工。可是我們要警惕,若要真正得到聖靈,我們不可徒事模仿,亦步亦趨。許多得到聖靈恩賜的名佈道家、大奮興家,如芬尼(Dr. Charles G. Finney)和戴勒氏(James Brainard Taylor)……等,我們不可東施效顰,而應切實深究他們,求其事工所以有非常偉大的成果的原因。我們從衛斯理(Wesley)和華斐德(Whitefield) 許多同工的生平上,尤可得到驚人的實證,可見現在我們所講的關於聖靈的道理,並非主觀的空論,乃有可信的確據。他們多年的工作,常人以為好像徒勞無功,毫 無成效,殊不知他們所傳講的,乃是純正的正統派的道理,又因他們領受了聖靈,乃有最熱烈的感力,而在教會的歷史上實有不少這種上帝的偉人,有輝煌的成果, 足以彪炳千秋﹗
我們固不要過於咬文嚼字,在神學上作過分苛細的解釋與定義,但卻不可忽視在領受聖靈上須要有一種為道迫切的心志。使徒保羅說︰「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19)
這乃是寫給那些已經接受神子基督的信徒的信,保羅這樣寫,乃是表示他對信徒熱切的盼望,如果要基督成形 在信徒心裡,乃就應當對聖靈有最渴慕的心,這才能在外表上順從基督,活出基督的榮形來,此乃造就聖徒最高的目標。如果我們以為基督徒的生活乃僅為在恩典裡 面漸漸自然的長進,豈不是等於所謂「聽天由命」,自己可以毫無責任,毫不努力;而且以為「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而不「竭力追求」,「努力面前的,向 著標竽直跑」,就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而「得上帝在基督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參腓三12~14)
此乃違反聖經的教訓,且尤無啻褻瀆上帝,以為他乃溺愛他的兒女,殊不知聖經明明教訓我們「你們要分外的 慇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製;有了節製,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 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你們若充充足足的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慇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5~11)
所以,信徒應當用信心抉擇的行為,領受聖靈,從而全心全意,獻身事主,使我們成聖,正如用信心接受基督使我們稱義一樣。信心乃是一種肯定確認的行為,能夠使永遠的真理成為當前即是的事實。
主耶穌基督捨身贖罪的恩功,乃為 已成的事實,憑著悔改的信心,領受這已成的事實,就可以使我們「因信稱義」。主耶穌基督已經照他的應許,把聖靈賜給我們,也是已成的事實。「五旬節到了, 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 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1~4)
這也為眾所共見共聞的事實。聖靈既已降臨,並且已經應許賜給我們,這乃是我們的權利和責任,要憑獻身的信心,領受聖靈,使我們成聖。
關於這個問題慕珥氏(Principal H. C. C. Moule) 嘗在其書中說︰「倘使容許我述說我切身的經驗,我願蓋上我的印記。我因信救主而得到的益處以及心靈中的平安,使我永不能忘懷;這乃是因為被釘十架的救主, 為罪人獻上平安祭的恩功,又因最仁慈的聖靈的慈悲憐憫。這乃是我對天父上帝的大恩大愛新發展的徹悟;又是上帝救贖的仁慈良善以及大能大力,在內外運行,使 我和他之間的一種新的交契,而對上帝榮耀豐富之新的發現。
這種 和上帝大能內在運行的接觸交契,以及領受聖靈的大能,乃猶如電車通過電線觸到了電流,就能飛馳前進。因此那永遠為我們的大能,也會成為我們內在的大能;在 西乃山寫在法版上的律法,也能由刻在心版上的聖靈生命之律取而代之。這「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 後三3)
外在的誡命,乃成為內在的十誡;勞苦的重擔,變成神聖的喜樂,使聖徒的生命,藉著聖靈,都在基督裡面,彰顯上帝的榮耀。
聖靈的交契
聖靈藉著他和聖子密切的結合,乃為聖父上帝唯一的機構可以把他的生命,超凡的生命,聖潔的生命──就是他的聖潔,他的權能,他的慈愛,和他的祝福賜予世人。為著這個目的,聖子乃在外面,聖靈乃在裡面施展他們的奇工。 ──督弗勒(G. F. Tophel)
教會有一個常用的祈禱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交契(communion一詞,中譯本作「感動」,新譯本作「契通」),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一三14)
其中「交契」一詞,實有比常人所領會的,乃有更深刻的意義。「Communion」一詞,其意所指,可謂「志同道合」。一方面可指信徒之間彼此的團契,一方面也可指和上帝互相的團契。這乃是聖靈施展的奇功。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才使我們與上帝有生命與愛的結合,而且能夠維繫。誠如約翰壹書第一章第三節說︰「我們乃是與父並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然而我們所以和三位一體的真神的第一位和第二位能夠相交,乃是由於三位一體的第三位──聖靈交契的奇功。主耶穌基督在他升天之前應許差遣保惠師降世的時候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一六14)
正如主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時候,把不能目見的天父屬靈的豐富賜給我們,所以現在聖靈乃 把不能目見的聖子耶穌基督許多奧秘的事賜給我們。聖靈現在的任務,可以概括的說,乃是要將榮耀的主本來為我們的真實,變成在我們裡面的真實。猶如一切藏在 太陽裡為我們的生命,與光、熱,必須藉著在我們與太陽之間的大氣作為媒介,才能夠達到我們;所以上帝「所積蓄的」「在基督裡面藏著」的「一切智慧知識」 (西二3),也只有藉著聖靈轉讓給我們。
教會有一個常用的祈禱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交契(communion一詞,中譯本作「感動」,新譯本作「契通」),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一三14)
其中「交契」一詞,實有比常人所領會的,乃有更深刻的意義。「Communion」一詞,其意所指,可謂「志同道合」。一方面可指信徒之間彼此的團契,一方面也可指和上帝互相的團契。這乃是聖靈施展的奇功。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才使我們與上帝有生命與愛的結合,而且能夠維繫。誠如約翰壹書第一章第三節說︰「我們乃是與父並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然而我們所以和三位一體的真神的第一位和第二位能夠相交,乃是由於三位一體的第三位──聖靈交契的奇功。主耶穌基督在他升天之前應許差遣保惠師降世的時候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一六14)
正如主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時候,把不能目見的天父屬靈的豐富賜給我們,所以現在聖靈乃 把不能目見的聖子耶穌基督許多奧秘的事賜給我們。聖靈現在的任務,可以概括的說,乃是要將榮耀的主本來為我們的真實,變成在我們裡面的真實。猶如一切藏在 太陽裡為我們的生命,與光、熱,必須藉著在我們與太陽之間的大氣作為媒介,才能夠達到我們;所以上帝「所積蓄的」「在基督裡面藏著」的「一切智慧知識」 (西二3),也只有藉著聖靈轉讓給我們。
生命之靈︰我們的重生
約翰福音雖一再說︰「生命在他(聖子耶穌基督)裡頭。」(約一4)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主耶穌親自講︰「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又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一四6)
可惜「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一10、11)
所以這要等到主耶穌基督復活升天,進入他尊榮之境,坐在天父上帝寶座的右邊,始行攝 取他完全的特權,才成為我們生命之主,把生命賜給我們。主耶穌基督成了肉身到世上來,乃為救我們脫離死亡;他屈辱降卑,取了我們的人性,使他能夠擔當我們 的罪,替我們被釘十架,除去我們老亞當生命的罪性。
但是到他從死裡復活,坐在天父的寶座之上,他就成為教會(就是基督奧秘的身體)的賜 生命之主。我們不要憑外貌(肉體)認基督,主耶穌雖是成了肉身到世上來,取了人性,俾能救我們脫離死亡;但他還有他的神性,因為「他本有上帝的形象,反倒 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參腓二6~8)
使我們藉著他的代死,且為我們出了無比的「重價」(參林前六20),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但是他不但代死十架,他又是我們榮耀的主,「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二9~11)
他雖然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代死十架,乃「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他已得勝死亡(參林前一五50~57),「把死廢去」(提後一10)。所以他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一四19)。
主耶穌在寶座之上,乃是教會真正的心臟,每一個重生的人乃是藉著聖靈從上面生的,乃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所以在重生之時,他的脈搏,就要跳動。有些人以為重生就是本性的改變,乃是不正確的見解。須知重生乃是上帝的本性(Divine nature)從天上賜給我們,而聖靈乃是把一個新生命傳給我們的中保。主耶穌基督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 我們推究「重」字的精義,其中實有深刻的教訓。有些人說重生乃是說從上面生。重生並不是原有生命的「日新又新」,「止於至善」,此乃孔孟之道,和人文主義 者的俗見;而乃為上帝神聖的生命,屈尊降卑,甚至降到敗壞墮落的罪人的心裡。約翰稱主耶穌乃是賜生命的主,是「從天上來的,在萬有之上。」(約三31)主耶穌在殿裡的庫房對大眾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約八23)
不論古今中外,世人常有一種夢想幻覺,要憑其自我修持,想自我超升,(Self-transcendentation),甚至自我神化(Self-deification),在東方有「天人合一」的思想,佛教的禪宗;在西方有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和超凡靜坐(Transcendental Meditation此 乃受東方禪宗的影響)。得救以後,目擊這種心靈之危機。若不是從聖靈重生得救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這是主耶穌對尼哥底母的忠告。尼哥底母,乃「是法利賽 人」,「是猶太人的官」,又「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可說乃代表世上三種人物︰法利賽人,可說是宗教家或異教徒;猶太人的官,可說是在政治上有權有勢,可以 作威作福的人;以色列人的先生,可說是知識分子,或人文主義者。但是無論他的宗教,他的權柄,和他的才學,都不能救他。唯獨天父上帝的獨生子,主耶穌基 督,才是獨一的救主。因為「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乃「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三18);「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所以「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他是「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因為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1~36 )。
還有些人說,「重生」乃是「從起初生的」;是重新開始的生命;乃是重新回到生命的泉源。耶利米先知大聲疾呼說︰「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我國老莊的學說,強調「歸真返僕」,其志固可嘉,可惜他們沒有認識真神,也沒有歸真的能力。但重新回到生命的泉源,若僅回到創世記中所說的創世的開始,乃是不夠的,乃要回到創世以前的太初(Pre-creation-beginning),就是要回到約翰福音開宗明義的第一章所啟示我們的「太初有道」的境界,這種境界乃是一種「無始之初」(The beginning-less-beginning)。英文聖經,稱為「beginning」,實非確當,中文聖經譯作「太初」,乃頗有見地。因為上帝乃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他的屬性,乃是無限的,不能用「初」限制他。
在創世記裡,我們看到,人乃是照上帝的形像,和樣式造的。亞當,人類的始祖,被造的時候,乃是聖潔的;奈因中了撒但的試探,不遵從上帝的吩咐,「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創三8),背棄上帝,帶領人類犯罪墮落,走永遠滅亡的道路。在約翰福音開宗明義的第一章,我們看到聖子耶穌基督乃和聖父上帝有神聖的團契。「太初有道」,道乃歸向上帝(the Word was toward God)。他不但是從上帝而來,而乃藉永遠的交契,始終歸向上帝。悔改,乃是從滅亡的道路上轉回來。
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九節說︰「……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上帝,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上帝。」
重生,則為恢復人類失喪的生命,就是聖子上帝毫無瑕疵的生命,是一種永不動搖堅定不移的與上帝交契的生命。主耶穌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一○28)。
永生是「無終」的生命,正如「無始」一樣,此乃為「自有永有」者賜給我們的生命。這乃是那「非被造者」(uncreated being)的生命,乃和一切「被造物」(all-created being) 的生命,完全不同。這是自有永有的上帝的生命,取代世人被造的生命。從血氣生的,就得到世人的生命;從聖靈生的,就得到上帝的生命。一則出於地,乃屬土; 一則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參林前一五47~49)。
主耶穌對於生命,作「肉身」與「聖靈」簡要的對比,從而強調「重生」的「必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5~7)。 這不是程度的問題,而乃為本質的問題,一個屬血氣的人,無論其如何進步發展,無論其經過如何久長的年代,終不能使其變成屬靈的人。因為兩者的根源,乃完完 全全不同,一則從下而來,一乃自上而來。一「是出於地,乃屬土」;一「是出於天」。「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參林前一 五47~50) 。
兒子名分的關係,只有一條路才能建立起來,那就是藉著生養。上帝兒子的名分,乃是絕對的並完全的根據「重生」。普救論乃有兩大偏差,一則否認全人類因犯罪而完全墮落;二則誤以為藉著聖靈全人類就大家重生。這乃是加拉太書首章所指的別的福音,「就應當被咒詛」(加一6~9)。
彼得後書第一章第四節說︰「他(主)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於此,我們可以看到世人有兩種生活的傾向︰
一為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
二為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
從生命來說,一為從肉身生的老亞當的生命;一為從聖靈生的第二亞當──基督的生命。前者我們應當逃避遠離;後者則因天父上帝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參彼前一3;彼後一4)。雅各書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
約但河乃是我們血肉生命的象徵。它滾滾之水,乃是從上層清潔的源頭而來,但卻往下傾 瀉到死海,沒有出路。人類唯一得救的盼望,只有改變我們這種自取滅亡的趨向,而轉到從上帝心裡湧出來的生命活水的泉源。而其法已於上文所引彼得後書第一章 第四節那節經文指出,就是根據主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並如接枝那樣把那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的老根老莖完全砍去,而接上新的枝子;又復藉著聖靈的奇功,因 著重生,使我們脫離血肉,並和上帝的靈結合起來。但照聖經的教訓,其重點乃在領受上帝的道,誠如雅各書第一章第十八節說︰「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 們。」
彼得前書第一章第二十三節也說︰「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上帝活潑常存的道。」
所以,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六章「所說的話」,關於重生乃有深切重大的意義。他注重肉體與靈兩種生命的分殊性,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正如耶和華上帝最初造人的時候,「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主耶穌藉著他口裡的話,就是他的生氣,重造世人,為上帝而後。上帝最初乃是照著他們的形像,按著他們的樣式造人。但是始祖亞當因受撒但試探而犯罪墮落,人類從此就完全敗壞。
上 帝當初造的人,和亞當的後代,乃有兩種不同的淵源,一是從神而來,一是從人而來,其間乃有非常大的鴻溝,絕非人的智慧,才識,能力,權威,哲學,宗教所能 踰越。因為人心已經中了罪惡的毒,無可救藥;一切教育和特殊訓練的工作,僅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充其量只是虛有其表,實則「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語云︰「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雖有至理,可惜自古以來,國人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耶利米先知大聲疾呼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一七9)
而且世人已經離棄上帝「活水的泉源」(耶二13),已經 根本失去上帝的生命,雖仍活在世上,實乃「行尸走肉」。中外古今,許多才具縱橫,甚至悲天憫人的志士仁人,他們一切改造革新的工作與運動,結果僅是粉飾承 平,實均無補時艱;甚且治絲益紊,變本加厲。我們固不能完全否認他們奔走呼號的熱忱,救世濟民的宏圖,但惜都非「務本之要道」。著者歸主以前,也曾本其赤 誠,興學從政,廢寢忘食,艱苦奮鬥,企圖匡時興國,宏濟世艱,結果卻徒託空想,廢然而返。譬諸一位園工,他雖然把一棵彎曲的樹苗,修理栽植,使其長大,成 為一棵偉大的橡樹;但他一切精巧的手藝,總不能使荊棘長出葡萄來。主耶穌說︰「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凡好樹都結好果子,唯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6~18)。如果要將壞樹修理,根本改變,成為好樹,唯一方法,只有把它接穗,把好樹的嫩枝接在其上。所以敗壞的人類,如果要恢復原有上帝的形像和樣式,唯有使世人「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質言之,要使他重生,就是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九、十節所說︰「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又如以弗所書四章二十至二十四節說︰「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總之,重生乃是已失去的上帝的形像在我們裡面更新起來(並非在外表重蓋上帝的印 記)。易言之,此乃藉著聖靈的奇功,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基督的生命;而從此以後,他就成為他的教會生命的泉源。藉著聖靈把主耶穌基督神聖的生命傳授給世 人,乃是一種隱蔽的不能目見的事件,但乃是一個有重大意義的問題,甚至有人說這乃為神蹟中最大的神蹟。即就我們血肉的生命而言,詩人說︰「我的肺腑是你所 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詩一三九13~16)。則可想見,我們屬靈的生命,當更為奇妙,不可思議。這乃是一個有關最遙遠最悠久的永世問題。
安得烈猶克(Andrew Jukes)在其所著的《新 人》一書中說︰「當主降生的時候,世人仍是踏常習故,我行我素,愚昧無知;那降世為人的主,有一天要改變這個世界,統治萬邦萬事。甚至當新人在裡面胚胎的 時候,老我雖一時還沒有完全改變,仍是依然故我,熱中世務,以往的情慾,以及不良的癖性,仍是困擾他們,致他們的眼目,仍是貪愛世俗,沒有新的認識;但是 一旦生命之靈的大能,使那活到永永遠遠的生命在他們裡面甦醒起來,他們就要承受萬有。」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主耶穌親自講︰「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又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一四6)
可惜「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一10、11)
所以這要等到主耶穌基督復活升天,進入他尊榮之境,坐在天父上帝寶座的右邊,始行攝 取他完全的特權,才成為我們生命之主,把生命賜給我們。主耶穌基督成了肉身到世上來,乃為救我們脫離死亡;他屈辱降卑,取了我們的人性,使他能夠擔當我們 的罪,替我們被釘十架,除去我們老亞當生命的罪性。
但是到他從死裡復活,坐在天父的寶座之上,他就成為教會(就是基督奧秘的身體)的賜 生命之主。我們不要憑外貌(肉體)認基督,主耶穌雖是成了肉身到世上來,取了人性,俾能救我們脫離死亡;但他還有他的神性,因為「他本有上帝的形象,反倒 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參腓二6~8)
使我們藉著他的代死,且為我們出了無比的「重價」(參林前六20),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但是他不但代死十架,他又是我們榮耀的主,「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二9~11)
他雖然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代死十架,乃「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他已得勝死亡(參林前一五50~57),「把死廢去」(提後一10)。所以他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一四19)。
主耶穌在寶座之上,乃是教會真正的心臟,每一個重生的人乃是藉著聖靈從上面生的,乃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所以在重生之時,他的脈搏,就要跳動。有些人以為重生就是本性的改變,乃是不正確的見解。須知重生乃是上帝的本性(Divine nature)從天上賜給我們,而聖靈乃是把一個新生命傳給我們的中保。主耶穌基督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 我們推究「重」字的精義,其中實有深刻的教訓。有些人說重生乃是說從上面生。重生並不是原有生命的「日新又新」,「止於至善」,此乃孔孟之道,和人文主義 者的俗見;而乃為上帝神聖的生命,屈尊降卑,甚至降到敗壞墮落的罪人的心裡。約翰稱主耶穌乃是賜生命的主,是「從天上來的,在萬有之上。」(約三31)主耶穌在殿裡的庫房對大眾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約八23)
不論古今中外,世人常有一種夢想幻覺,要憑其自我修持,想自我超升,(Self-transcendentation),甚至自我神化(Self-deification),在東方有「天人合一」的思想,佛教的禪宗;在西方有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和超凡靜坐(Transcendental Meditation此 乃受東方禪宗的影響)。得救以後,目擊這種心靈之危機。若不是從聖靈重生得救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這是主耶穌對尼哥底母的忠告。尼哥底母,乃「是法利賽 人」,「是猶太人的官」,又「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可說乃代表世上三種人物︰法利賽人,可說是宗教家或異教徒;猶太人的官,可說是在政治上有權有勢,可以 作威作福的人;以色列人的先生,可說是知識分子,或人文主義者。但是無論他的宗教,他的權柄,和他的才學,都不能救他。唯獨天父上帝的獨生子,主耶穌基 督,才是獨一的救主。因為「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乃「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三18);「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所以「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他是「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因為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1~36 )。
還有些人說,「重生」乃是「從起初生的」;是重新開始的生命;乃是重新回到生命的泉源。耶利米先知大聲疾呼說︰「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我國老莊的學說,強調「歸真返僕」,其志固可嘉,可惜他們沒有認識真神,也沒有歸真的能力。但重新回到生命的泉源,若僅回到創世記中所說的創世的開始,乃是不夠的,乃要回到創世以前的太初(Pre-creation-beginning),就是要回到約翰福音開宗明義的第一章所啟示我們的「太初有道」的境界,這種境界乃是一種「無始之初」(The beginning-less-beginning)。英文聖經,稱為「beginning」,實非確當,中文聖經譯作「太初」,乃頗有見地。因為上帝乃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他的屬性,乃是無限的,不能用「初」限制他。
在創世記裡,我們看到,人乃是照上帝的形像,和樣式造的。亞當,人類的始祖,被造的時候,乃是聖潔的;奈因中了撒但的試探,不遵從上帝的吩咐,「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創三8),背棄上帝,帶領人類犯罪墮落,走永遠滅亡的道路。在約翰福音開宗明義的第一章,我們看到聖子耶穌基督乃和聖父上帝有神聖的團契。「太初有道」,道乃歸向上帝(the Word was toward God)。他不但是從上帝而來,而乃藉永遠的交契,始終歸向上帝。悔改,乃是從滅亡的道路上轉回來。
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九節說︰「……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上帝,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上帝。」
重生,則為恢復人類失喪的生命,就是聖子上帝毫無瑕疵的生命,是一種永不動搖堅定不移的與上帝交契的生命。主耶穌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一○28)。
永生是「無終」的生命,正如「無始」一樣,此乃為「自有永有」者賜給我們的生命。這乃是那「非被造者」(uncreated being)的生命,乃和一切「被造物」(all-created being) 的生命,完全不同。這是自有永有的上帝的生命,取代世人被造的生命。從血氣生的,就得到世人的生命;從聖靈生的,就得到上帝的生命。一則出於地,乃屬土; 一則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參林前一五47~49)。
主耶穌對於生命,作「肉身」與「聖靈」簡要的對比,從而強調「重生」的「必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三5~7)。 這不是程度的問題,而乃為本質的問題,一個屬血氣的人,無論其如何進步發展,無論其經過如何久長的年代,終不能使其變成屬靈的人。因為兩者的根源,乃完完 全全不同,一則從下而來,一乃自上而來。一「是出於地,乃屬土」;一「是出於天」。「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參林前一 五47~50) 。
兒子名分的關係,只有一條路才能建立起來,那就是藉著生養。上帝兒子的名分,乃是絕對的並完全的根據「重生」。普救論乃有兩大偏差,一則否認全人類因犯罪而完全墮落;二則誤以為藉著聖靈全人類就大家重生。這乃是加拉太書首章所指的別的福音,「就應當被咒詛」(加一6~9)。
彼得後書第一章第四節說︰「他(主)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於此,我們可以看到世人有兩種生活的傾向︰
一為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
二為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
從生命來說,一為從肉身生的老亞當的生命;一為從聖靈生的第二亞當──基督的生命。前者我們應當逃避遠離;後者則因天父上帝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參彼前一3;彼後一4)。雅各書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
約但河乃是我們血肉生命的象徵。它滾滾之水,乃是從上層清潔的源頭而來,但卻往下傾 瀉到死海,沒有出路。人類唯一得救的盼望,只有改變我們這種自取滅亡的趨向,而轉到從上帝心裡湧出來的生命活水的泉源。而其法已於上文所引彼得後書第一章 第四節那節經文指出,就是根據主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並如接枝那樣把那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的老根老莖完全砍去,而接上新的枝子;又復藉著聖靈的奇功,因 著重生,使我們脫離血肉,並和上帝的靈結合起來。但照聖經的教訓,其重點乃在領受上帝的道,誠如雅各書第一章第十八節說︰「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 們。」
彼得前書第一章第二十三節也說︰「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上帝活潑常存的道。」
所以,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六章「所說的話」,關於重生乃有深切重大的意義。他注重肉體與靈兩種生命的分殊性,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正如耶和華上帝最初造人的時候,「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主耶穌藉著他口裡的話,就是他的生氣,重造世人,為上帝而後。上帝最初乃是照著他們的形像,按著他們的樣式造人。但是始祖亞當因受撒但試探而犯罪墮落,人類從此就完全敗壞。
上 帝當初造的人,和亞當的後代,乃有兩種不同的淵源,一是從神而來,一是從人而來,其間乃有非常大的鴻溝,絕非人的智慧,才識,能力,權威,哲學,宗教所能 踰越。因為人心已經中了罪惡的毒,無可救藥;一切教育和特殊訓練的工作,僅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充其量只是虛有其表,實則「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語云︰「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雖有至理,可惜自古以來,國人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耶利米先知大聲疾呼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一七9)
而且世人已經離棄上帝「活水的泉源」(耶二13),已經 根本失去上帝的生命,雖仍活在世上,實乃「行尸走肉」。中外古今,許多才具縱橫,甚至悲天憫人的志士仁人,他們一切改造革新的工作與運動,結果僅是粉飾承 平,實均無補時艱;甚且治絲益紊,變本加厲。我們固不能完全否認他們奔走呼號的熱忱,救世濟民的宏圖,但惜都非「務本之要道」。著者歸主以前,也曾本其赤 誠,興學從政,廢寢忘食,艱苦奮鬥,企圖匡時興國,宏濟世艱,結果卻徒託空想,廢然而返。譬諸一位園工,他雖然把一棵彎曲的樹苗,修理栽植,使其長大,成 為一棵偉大的橡樹;但他一切精巧的手藝,總不能使荊棘長出葡萄來。主耶穌說︰「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凡好樹都結好果子,唯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6~18)。如果要將壞樹修理,根本改變,成為好樹,唯一方法,只有把它接穗,把好樹的嫩枝接在其上。所以敗壞的人類,如果要恢復原有上帝的形像和樣式,唯有使世人「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質言之,要使他重生,就是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九、十節所說︰「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又如以弗所書四章二十至二十四節說︰「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總之,重生乃是已失去的上帝的形像在我們裡面更新起來(並非在外表重蓋上帝的印 記)。易言之,此乃藉著聖靈的奇功,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基督的生命;而從此以後,他就成為他的教會生命的泉源。藉著聖靈把主耶穌基督神聖的生命傳授給世 人,乃是一種隱蔽的不能目見的事件,但乃是一個有重大意義的問題,甚至有人說這乃為神蹟中最大的神蹟。即就我們血肉的生命而言,詩人說︰「我的肺腑是你所 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詩一三九13~16)。則可想見,我們屬靈的生命,當更為奇妙,不可思議。這乃是一個有關最遙遠最悠久的永世問題。
安得烈猶克(Andrew Jukes)在其所著的《新 人》一書中說︰「當主降生的時候,世人仍是踏常習故,我行我素,愚昧無知;那降世為人的主,有一天要改變這個世界,統治萬邦萬事。甚至當新人在裡面胚胎的 時候,老我雖一時還沒有完全改變,仍是依然故我,熱中世務,以往的情慾,以及不良的癖性,仍是困擾他們,致他們的眼目,仍是貪愛世俗,沒有新的認識;但是 一旦生命之靈的大能,使那活到永永遠遠的生命在他們裡面甦醒起來,他們就要承受萬有。」
聖善之靈︰我們的成聖(1)
羅馬書開宗明義的首章說︰「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一3、4)
這兩節經文使我們看到主耶穌基督乃有兩種顯著不同的屬性︰從他的人性或肉體說,他乃 是大衛的後裔;從他的神性,或聖善之靈說,他乃是上帝的兒子。我們重生以後,也和基督一樣,乃有兩種本性,一從亞當而來,一從基督而來。而我們成聖,乃有 兩種過程︰一為痛悔,一為甦醒;一為治死和降服老我,一為甦醒和發展新人。換句話說,主耶穌基督,一方面他的肉體為世人贖罪而死,一方面他的靈,卻使他從 死裡復活。照樣,我們藉著聖靈不斷的運行,十架和復活的大能,也一直發揮其威力,影響基督聖徒整個的人生。
痛悔並非苦行禁慾(Asceticism),亦非苦害已身,而乃如基督受難,被釘十架那種心態。當主耶穌在各各他在十字架上被釘以後,就說,「成了﹗」(約一九30)
但是當主耶穌完成了這救贖恩功以後,就是每一個門徒,要繼往開來,開始起而背負十架的時候。主「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一六24、25)
主耶穌這些話,他時常用不同的方式,反覆的訓勉,俾門徒能傚法基督,捨己救世,從裡 面治死老我,活出主的榮形來。羅馬書第六章第三至五節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 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浸禮乃好比一個印記,一個花押(monogram)。每一個信徒都蓋上印記,證明他和主耶穌基督的死亡與生命有分;而聖靈乃是在主耶穌基督象徵的墓地所簽訂的契約的執行者。
當我們檢討信徒在基督裡向罪死這一個重大事實,我們對於聖經所詳加分辨的,不可混淆。從聖經的啟示,死乃分三種,我們乃都有分︰
一為在罪惡裡死──我們本性的情況。
二為因罪惡而死──我們司法的情況。
三為向罪惡而死──我們成聖的情況。
一、為在罪惡裡死
公義聖潔的上帝宣告︰「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情慾,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弗二1~3)。又說︰「你們在過犯……中死了」(西二13)。
這是我們由本性而來的情況,始祖犯罪以後,一失足成千古恨,禍延子孫,貽害萬世,使 全人類和他一同犯罪墮落,深陷罪惡之中,無由自拔。這是我們本性上的情況,以致對道德上的事,麻木不仁;靈眼失明,根本無視上帝的聖潔慈愛。因是自負自 義,誤以為「人性本善」,不肯悔改,拒絕救恩。「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悖逆上帝,叛離真道,因此,「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要受公義上帝永遠的刑罰。但是上帝又是慈愛的,他「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二4一7)。
二、為因罪惡而死
羅馬書第七章第一至六節說︰「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上帝。……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這乃是因為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代死十字架,救贖的恩功使我們得著的情況。因為救主替我們忍受我們應受的刑罰;所以他為我們所作的,就算為我們所作的。
「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 我們因著信,就算與主同釘十架。加拉太書第二章第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 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我們雖違犯了上帝的律法,犯了滔天大罪,罪無可追,卻因我們的信,又因恩主為我們付了無比的重價(參林 前六20),用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贖了我們的罪,遂得於律法上、司法上免受因罪惡而死的刑罰。
這兩節經文使我們看到主耶穌基督乃有兩種顯著不同的屬性︰從他的人性或肉體說,他乃 是大衛的後裔;從他的神性,或聖善之靈說,他乃是上帝的兒子。我們重生以後,也和基督一樣,乃有兩種本性,一從亞當而來,一從基督而來。而我們成聖,乃有 兩種過程︰一為痛悔,一為甦醒;一為治死和降服老我,一為甦醒和發展新人。換句話說,主耶穌基督,一方面他的肉體為世人贖罪而死,一方面他的靈,卻使他從 死裡復活。照樣,我們藉著聖靈不斷的運行,十架和復活的大能,也一直發揮其威力,影響基督聖徒整個的人生。
痛悔並非苦行禁慾(Asceticism),亦非苦害已身,而乃如基督受難,被釘十架那種心態。當主耶穌在各各他在十字架上被釘以後,就說,「成了﹗」(約一九30)
但是當主耶穌完成了這救贖恩功以後,就是每一個門徒,要繼往開來,開始起而背負十架的時候。主「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一六24、25)
主耶穌這些話,他時常用不同的方式,反覆的訓勉,俾門徒能傚法基督,捨己救世,從裡 面治死老我,活出主的榮形來。羅馬書第六章第三至五節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 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浸禮乃好比一個印記,一個花押(monogram)。每一個信徒都蓋上印記,證明他和主耶穌基督的死亡與生命有分;而聖靈乃是在主耶穌基督象徵的墓地所簽訂的契約的執行者。
當我們檢討信徒在基督裡向罪死這一個重大事實,我們對於聖經所詳加分辨的,不可混淆。從聖經的啟示,死乃分三種,我們乃都有分︰
一為在罪惡裡死──我們本性的情況。
二為因罪惡而死──我們司法的情況。
三為向罪惡而死──我們成聖的情況。
一、為在罪惡裡死
公義聖潔的上帝宣告︰「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情慾,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弗二1~3)。又說︰「你們在過犯……中死了」(西二13)。
這是我們由本性而來的情況,始祖犯罪以後,一失足成千古恨,禍延子孫,貽害萬世,使 全人類和他一同犯罪墮落,深陷罪惡之中,無由自拔。這是我們本性上的情況,以致對道德上的事,麻木不仁;靈眼失明,根本無視上帝的聖潔慈愛。因是自負自 義,誤以為「人性本善」,不肯悔改,拒絕救恩。「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悖逆上帝,叛離真道,因此,「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要受公義上帝永遠的刑罰。但是上帝又是慈愛的,他「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二4一7)。
二、為因罪惡而死
羅馬書第七章第一至六節說︰「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麼?……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上帝。……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這乃是因為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代死十字架,救贖的恩功使我們得著的情況。因為救主替我們忍受我們應受的刑罰;所以他為我們所作的,就算為我們所作的。
「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 我們因著信,就算與主同釘十架。加拉太書第二章第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 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我們雖違犯了上帝的律法,犯了滔天大罪,罪無可追,卻因我們的信,又因恩主為我們付了無比的重價(參林 前六20),用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贖了我們的罪,遂得於律法上、司法上免受因罪惡而死的刑罰。
聖善之靈︰我們的成聖(2)
三、為向罪惡而死
羅馬書第六章第十一節說︰「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我們不但在司法上因著主耶穌基督而脫離了罪惡的刑罰,而且還要在事實上脫離罪惡的權勢。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三、五節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
羅馬書第八章第十三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修正本聖經(Revised version)擅將大寫的「Spirit」(聖靈),改為小寫的「spirit」(人 的靈),實屬大謬,因為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克服自己,治死地上的肢體的。誠如中國成語說︰「壯士不能自舉其身」,罪人自亦不能得勝罪惡的權勢,治死他們在 地上犯罪作惡的肢體。此乃自明之理。甚至我國的孔子,雖被尊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也不能得勝罪惡,憑己力行善,因此嘆曰︰「聞義不能屐,不善不 能改,是吾憂也﹗」「獲罪於天,無所禱也﹗」數千年來,我國儒家以及所有想潔身自好之士,有一個最大的難題,即為「知行不能合一」。甚至一位敵擋基督聖 道,妄以為一個真正中國人便不應接受基督,信奉聖道的懦家學者,也不能不承認,知行不能合一,乃為「聖人的悲劇﹗」
改教運動的首領諷示當時一位富有人文主義色彩的墨蘭敦(Melanchthon)說︰「老亞當太強大了,少年墨蘭敦乃太相形見絀了。」
只有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的大能才能克服我們血肉的本性;聖善之靈乃是我們唯一依靠。 所以我們最應重視的事,乃要行在聖靈裡面,要被聖靈充滿;此乃「務本之要道」,則萬事「水到渠成」,「迎刃而解」,「無往不利」,「百戰百勝」。正如樹裡 面汁液的升騰向上,那些被嚴冬霜雪打擊枯黃的樹葉,自然會脫落,重新長出富有生氣的新枝綠葉來;聖靈在我們裡面,也是這樣,如由他完全管製,運行他的大 能,使能把我們裡面一切淫亂、污穢、邪情、惡欲、貪婪種種罪惡的本性完全製服與清除。且使我們「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照著上帝的形像」,「有 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3、24 )。
但是這與苦修行完全不同,苦修行乃絕對反乎上帝之道。苦修禁慾,無論其功夫深到如何,絕不會使人成聖。照聖經的道理,我們「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其法乃是「穿上」「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新人」(弗四23、24)。「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八2)。這乃是使徒保羅從他切身經驗所寫的話,他藉著基督,從舊人穿上新人;出死人生,轉敗為勝。因此他說︰「感謝上帝,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林後二14)。從前自私自利,自高自大,放縱情慾,渴慕虛榮,……種種罪惡過犯,根深蒂固,積重難返,現在靠著住在裡面聖善之靈的大能,就完全掃去,這乃是由於一種新的愛,所以會發生這種奇妙的除罪的力量。約翰壹書第二章第十五、十六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但是經驗告訴我們,唯有藉著聖靈大能的屬天的愛心,才能克服貪愛世界的心。
這種屬天的愛心,乃是「聖靈的愛」(羅一五30), 我們靠著這種愛,才能得勝世界。但是這種屬天的神聖的愛心,其根源唯在神聖的生命。藉著賜給我們聖善的靈,所以愛上帝的心,就從我們心裡湧流出來。因為我 們的本性,沒有屬天的愛心,所以上帝藉著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把他自己的愛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夠愛神和愛人。此乃門徒最高的憑證。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 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
正如主耶穌基督向世界表明天父的愛,我們也要藉著聖靈表明基督的愛。但是倘使那位以 永遠的愛愛我們的主,不把他的愛放在我們裡面,則我們的愛將完全歸於空談,毫無作用。這條新命令,無非乃等於真葡萄樹的枝子。如果枝子常在葡萄樹上,我們 就應捨己,不再為自己而活,不要自私自利,而要放棄自己,把基督的愛彰顯出來。
唯 有真正愛基督的,才能真正像基督。我們怎樣能夠真正像基督,則端賴住在裡面的聖靈完全有效的運行。誠如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第十六至十八節說︰「他們的心幾時 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 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所以唯有主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才能使我們成為他的形像。這乃是一個奧秘,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他在我們面前,作我們的聖范,他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神聖的生命;他能夠把基督塑造在我們的生命裡面,使我們活出他的榮形來,「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4、15)。
像基督,乃為聖潔(或成聖)的別名。詩篇第十七篇第十五節,大衛的祈禱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
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一至四節說︰「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約翰壹書第三章第二節說︰「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成聖乃與稱義不同,稱義乃是即刻的,乃為地位的改變;成聖乃是漸進的,乃為靈程的長進。但是如果以為成聖是漸進的,卻仍應努力。我們固可以說︰「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詩一3)。
但人非像樹,倘使以為人乃和樹一樣,重生以後,我們栽在基督裡面,便會毫無阻礙的自然而然的長進起來,那就大謬不然。聖經一再教訓我們︰「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六10~18)。
又說︰「我兒啊,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召他當兵的人喜悅。……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參提後二章)
使徒保羅剴切的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竽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12~21)
主耶穌訓勉我們︰「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參太五13~48)
一個真正成聖的信徒,實應謹遵主訓,為光為鹽。充分發揮鹽防腐的作用,在這彎曲的世 代,救偏補弊,移風易俗;又復要積極發揚光的功能,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榮耀主的聖名。「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 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 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5~17)
當救主再臨的時候,「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0~13)
但這又絕對不是憑自己的努力所能達成的境界。因為「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參羅七15~25)
觀此可知成聖雖是漸進的,但卻絕非完全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就會「按時候結果子」,會自然而然的長進起來。我們首當降服己身,「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完全活在聖靈裡面,在聖靈裡祈禱,使聖靈在我們裡面,動其善工,施展其作為,使我們 隨從聖靈與他同行。凡此乃都是靈性長進和成聖的必具條件。所以一個靈性幼稚的聖徒,可能由於懈怠疏忽,不加省察,會令聖靈擔憂,以致他的靈性不能長進,反 而退落,因此我們不可以為成聖不似稱義,不是即刻的,乃是漸進的,便誤以為是自然而然,必定會有的境界。
尤有進者,有一些很虔誠的人,倡一種所謂「頓時成聖」(Instantaneous sanctification)的學說,而且以為已經證實。但如果以為此乃信徒一種頓時完善的境界,乃為一種謬誤危險的學說。此乃犯了佛教禪宗「頓悟」,以及近代「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類似的毛病。但就一人靈命特殊的經歷而言,乃可能在他靈性發生危機的時候,完全降服上帝,得到聖靈的充滿,使他脫離犯罪意向與習慣的捆綁;並且仰賴上帝的帶領,常在基督裡誇勝(參林後二14)。惟遵照聖經的教訓,我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始能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製。」(參加五16、24)
聖經裡面所啟示的上帝的真理,似乎都在兩個極端之間,尤其關於這個問題。例如在約翰壹書裡面,我們就看到一種似乎自相矛盾的反論。他一方面強調基督徒的罪性,一方面又強調基督徒的無罪性。他在第一章第八、十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但在第三章第九節卻又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 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幾乎所有的異端邪說,都是把聖經斷章取義,他們並非完全沒有真理,只是他們執持己見,利用一部分的經文,加以曲解,支持他 們的偏見,並且否認另一方的真理,用來誘世惑人,混淆真道;而從本題而論,又要降低聖徒稱義和成聖的標準。更危險的,復因他們利用一部分的、片面的所謂真 理,加以強調,令世人以為他們乃「引經據典」,遂致引誘世人,中其惡計,入其殼中,隨其沉淪﹗
上面所提的約翰壹書第一章第八節和第三章第九節所講的有罪和無罪問題,乃要從兩方面看。質言之,從世人來說,乃是有罪的;但從上帝來說,乃是無罪的。因為「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壹三5、6)
所以藉著聖靈的交契,使主耶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完全佔優勢。這種生命乃是絕對 無罪的,不能被玷污的。我們脫離罪惡的程度,乃與我們依從主的深度成正比例。如果聖徒絕對降服上帝,又藉著聖靈的大能托住他們,罪便不能支配他們,而上帝 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裡,保守他們的心懷意念。(參腓四7)
但 是犯罪為一事,罪性乃又為一事,二者不可混為一談;聖經裡面沒有經文講到,我們還在肉身之內,罪性會完完全全根除淨盡。倘使我們用上帝的眼來察看我們自 己,即在我們因著所謂無罪的善言善行,沾沾自喜之時,無疑的仍能發現我們老亞當墮落的本性,赤露敞開在聖善的上帝之前;我們本性的深處,不免仍有「白壁之 玷」。只有我們心悅誠服的承認我們老亞當的本性不能完全沒有罪性,從而從主耶穌基督承受那不能再犯罪的本性,因為經上寫著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 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約壹三9)
總而言之,在我們沒有重生之前,我們仍生在罪裡,並且喜愛犯罪;但在我們重生之後,縱使我們偶或犯罪,但卻憎惡犯罪,對罪避之若蠍,此乃聖善之靈在我們裡面施展的奇功。
羅馬書第六章第十一節說︰「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我們不但在司法上因著主耶穌基督而脫離了罪惡的刑罰,而且還要在事實上脫離罪惡的權勢。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三、五節說︰「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
羅馬書第八章第十三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修正本聖經(Revised version)擅將大寫的「Spirit」(聖靈),改為小寫的「spirit」(人 的靈),實屬大謬,因為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克服自己,治死地上的肢體的。誠如中國成語說︰「壯士不能自舉其身」,罪人自亦不能得勝罪惡的權勢,治死他們在 地上犯罪作惡的肢體。此乃自明之理。甚至我國的孔子,雖被尊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也不能得勝罪惡,憑己力行善,因此嘆曰︰「聞義不能屐,不善不 能改,是吾憂也﹗」「獲罪於天,無所禱也﹗」數千年來,我國儒家以及所有想潔身自好之士,有一個最大的難題,即為「知行不能合一」。甚至一位敵擋基督聖 道,妄以為一個真正中國人便不應接受基督,信奉聖道的懦家學者,也不能不承認,知行不能合一,乃為「聖人的悲劇﹗」
改教運動的首領諷示當時一位富有人文主義色彩的墨蘭敦(Melanchthon)說︰「老亞當太強大了,少年墨蘭敦乃太相形見絀了。」
只有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的大能才能克服我們血肉的本性;聖善之靈乃是我們唯一依靠。 所以我們最應重視的事,乃要行在聖靈裡面,要被聖靈充滿;此乃「務本之要道」,則萬事「水到渠成」,「迎刃而解」,「無往不利」,「百戰百勝」。正如樹裡 面汁液的升騰向上,那些被嚴冬霜雪打擊枯黃的樹葉,自然會脫落,重新長出富有生氣的新枝綠葉來;聖靈在我們裡面,也是這樣,如由他完全管製,運行他的大 能,使能把我們裡面一切淫亂、污穢、邪情、惡欲、貪婪種種罪惡的本性完全製服與清除。且使我們「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照著上帝的形像」,「有 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3、24 )。
但是這與苦修行完全不同,苦修行乃絕對反乎上帝之道。苦修禁慾,無論其功夫深到如何,絕不會使人成聖。照聖經的道理,我們「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其法乃是「穿上」「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新人」(弗四23、24)。「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八2)。這乃是使徒保羅從他切身經驗所寫的話,他藉著基督,從舊人穿上新人;出死人生,轉敗為勝。因此他說︰「感謝上帝,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林後二14)。從前自私自利,自高自大,放縱情慾,渴慕虛榮,……種種罪惡過犯,根深蒂固,積重難返,現在靠著住在裡面聖善之靈的大能,就完全掃去,這乃是由於一種新的愛,所以會發生這種奇妙的除罪的力量。約翰壹書第二章第十五、十六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但是經驗告訴我們,唯有藉著聖靈大能的屬天的愛心,才能克服貪愛世界的心。
這種屬天的愛心,乃是「聖靈的愛」(羅一五30), 我們靠著這種愛,才能得勝世界。但是這種屬天的神聖的愛心,其根源唯在神聖的生命。藉著賜給我們聖善的靈,所以愛上帝的心,就從我們心裡湧流出來。因為我 們的本性,沒有屬天的愛心,所以上帝藉著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把他自己的愛賜給我們,使我們能夠愛神和愛人。此乃門徒最高的憑證。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 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
正如主耶穌基督向世界表明天父的愛,我們也要藉著聖靈表明基督的愛。但是倘使那位以 永遠的愛愛我們的主,不把他的愛放在我們裡面,則我們的愛將完全歸於空談,毫無作用。這條新命令,無非乃等於真葡萄樹的枝子。如果枝子常在葡萄樹上,我們 就應捨己,不再為自己而活,不要自私自利,而要放棄自己,把基督的愛彰顯出來。
唯 有真正愛基督的,才能真正像基督。我們怎樣能夠真正像基督,則端賴住在裡面的聖靈完全有效的運行。誠如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第十六至十八節說︰「他們的心幾時 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 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所以唯有主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才能使我們成為他的形像。這乃是一個奧秘,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他在我們面前,作我們的聖范,他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神聖的生命;他能夠把基督塑造在我們的生命裡面,使我們活出他的榮形來,「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4、15)。
像基督,乃為聖潔(或成聖)的別名。詩篇第十七篇第十五節,大衛的祈禱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
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一至四節說︰「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約翰壹書第三章第二節說︰「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成聖乃與稱義不同,稱義乃是即刻的,乃為地位的改變;成聖乃是漸進的,乃為靈程的長進。但是如果以為成聖是漸進的,卻仍應努力。我們固可以說︰「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詩一3)。
但人非像樹,倘使以為人乃和樹一樣,重生以後,我們栽在基督裡面,便會毫無阻礙的自然而然的長進起來,那就大謬不然。聖經一再教訓我們︰「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藤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六10~18)。
又說︰「我兒啊,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召他當兵的人喜悅。……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參提後二章)
使徒保羅剴切的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竽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12~21)
主耶穌訓勉我們︰「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參太五13~48)
一個真正成聖的信徒,實應謹遵主訓,為光為鹽。充分發揮鹽防腐的作用,在這彎曲的世 代,救偏補弊,移風易俗;又復要積極發揚光的功能,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榮耀主的聖名。「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 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 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5~17)
當救主再臨的時候,「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0~13)
但這又絕對不是憑自己的努力所能達成的境界。因為「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參羅七15~25)
觀此可知成聖雖是漸進的,但卻絕非完全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就會「按時候結果子」,會自然而然的長進起來。我們首當降服己身,「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完全活在聖靈裡面,在聖靈裡祈禱,使聖靈在我們裡面,動其善工,施展其作為,使我們 隨從聖靈與他同行。凡此乃都是靈性長進和成聖的必具條件。所以一個靈性幼稚的聖徒,可能由於懈怠疏忽,不加省察,會令聖靈擔憂,以致他的靈性不能長進,反 而退落,因此我們不可以為成聖不似稱義,不是即刻的,乃是漸進的,便誤以為是自然而然,必定會有的境界。
尤有進者,有一些很虔誠的人,倡一種所謂「頓時成聖」(Instantaneous sanctification)的學說,而且以為已經證實。但如果以為此乃信徒一種頓時完善的境界,乃為一種謬誤危險的學說。此乃犯了佛教禪宗「頓悟」,以及近代「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類似的毛病。但就一人靈命特殊的經歷而言,乃可能在他靈性發生危機的時候,完全降服上帝,得到聖靈的充滿,使他脫離犯罪意向與習慣的捆綁;並且仰賴上帝的帶領,常在基督裡誇勝(參林後二14)。惟遵照聖經的教訓,我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始能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製。」(參加五16、24)
聖經裡面所啟示的上帝的真理,似乎都在兩個極端之間,尤其關於這個問題。例如在約翰壹書裡面,我們就看到一種似乎自相矛盾的反論。他一方面強調基督徒的罪性,一方面又強調基督徒的無罪性。他在第一章第八、十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但在第三章第九節卻又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 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幾乎所有的異端邪說,都是把聖經斷章取義,他們並非完全沒有真理,只是他們執持己見,利用一部分的經文,加以曲解,支持他 們的偏見,並且否認另一方的真理,用來誘世惑人,混淆真道;而從本題而論,又要降低聖徒稱義和成聖的標準。更危險的,復因他們利用一部分的、片面的所謂真 理,加以強調,令世人以為他們乃「引經據典」,遂致引誘世人,中其惡計,入其殼中,隨其沉淪﹗
上面所提的約翰壹書第一章第八節和第三章第九節所講的有罪和無罪問題,乃要從兩方面看。質言之,從世人來說,乃是有罪的;但從上帝來說,乃是無罪的。因為「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約壹三5、6)
所以藉著聖靈的交契,使主耶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完全佔優勢。這種生命乃是絕對 無罪的,不能被玷污的。我們脫離罪惡的程度,乃與我們依從主的深度成正比例。如果聖徒絕對降服上帝,又藉著聖靈的大能托住他們,罪便不能支配他們,而上帝 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裡,保守他們的心懷意念。(參腓四7)
但 是犯罪為一事,罪性乃又為一事,二者不可混為一談;聖經裡面沒有經文講到,我們還在肉身之內,罪性會完完全全根除淨盡。倘使我們用上帝的眼來察看我們自 己,即在我們因著所謂無罪的善言善行,沾沾自喜之時,無疑的仍能發現我們老亞當墮落的本性,赤露敞開在聖善的上帝之前;我們本性的深處,不免仍有「白壁之 玷」。只有我們心悅誠服的承認我們老亞當的本性不能完全沒有罪性,從而從主耶穌基督承受那不能再犯罪的本性,因為經上寫著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 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約壹三9)
總而言之,在我們沒有重生之前,我們仍生在罪裡,並且喜愛犯罪;但在我們重生之後,縱使我們偶或犯罪,但卻憎惡犯罪,對罪避之若蠍,此乃聖善之靈在我們裡面施展的奇功。
榮耀之靈︰我們的變形
彼得前書第四章第十二至十四節說︰「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上帝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使徒彼得慣常把救贖分作兩個階段︰一為基督的受苦,一為隨之而來的榮耀。他認為奧秘 身體(教會)乃和她的首(主耶穌)一樣,也要經歷「卑微」與「尊榮」兩重境界,甚至在她卑微之境,榮耀之靈就已和她同住。當以色列人在曠野之時,耶和華就 在榮耀的雲柱火柱中領他們的路,「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 前。」(出一三20~22)
「摩西進會幕的時候,雲柱降下來,立在會幕的門前,耶和華便與摩西說話。眾百姓看見雲柱立在會幕門前,就都起來,各人在自己帳棚的門口下拜。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出三三9~11)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第十八至二十三節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我們現在的盼望,還沒有到達頂點,但是「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二11~13)
並且榮耀之靈的大能,已在裡面施展他奇妙的作為,要造成這空前的末世的鉅變;他現已 住在我們裡面,給我們這最後榮耀盼望的保證和印記。羅馬書第八章第十一節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 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
這裡所講的不是叫已死的身體活過來,而乃指必死的身體,和那尚未經歷死亡的身體。易言之,這不是叫已死的聖徒復活,而乃為使活著的聖徒振奮復興起來。
當 然振奮聖徒的奇功,尚未到達頂點,這要等到救主榮耀再臨的時候。但是因為榮耀之靈已經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乃與世人不同,乃「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 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三十一至五十三節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 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死亡),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 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他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十三至十七節又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基此而觀,凡活著的聖徒,可以不必見死,到救主榮耀再臨的時候,他們乃要像他們的救主一樣──在 他復活的時候,他就變成榮耀的身體,一切屬於他本性的,那些必死的,屬地的形質都要在一霎時眨眼之間完全消除,復由榮耀之靈施展的奇功,把他完全改變,使 他永不朽壞,而且變成救主耶穌基督同樣榮耀的身體。但即在現在,聖徒既有榮耀之靈住在裡面,成為這種奇變的初熟的果子,我們裡面的人(inward man)藉著聖靈的善功,在裡面運行,恩助,醫治與加強;使我們也要「日新又新」。
成聖乃是漸進的,乃是日進無疆的,一直要等到登峰超極的時候,我們因有榮耀之靈住在裡面,已經得到這個榮耀的印記和保證,歐文氏(Edward Irving)說︰「正如疾病是死亡的預感,朽壞的前兆;則藉著住在裡面的聖靈的感動激勵,使我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這乃預先顯明榮耀之境已經在卑微之境裡面開始。」
使徒保羅說︰「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2);「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
什 麼時候能完全成聖?有些信條以及神學課本,以為乃在死的時候,此乃不合聖經的教訓。從聖經來推論,我們成聖與完全聖潔,乃要在救主再臨之時。我們現在繼續 成聖,最後要進入榮耀之境。榮耀之靈現已在我們裡面動其善工,帶領我們前進,這已經是完全成聖的開始。因為我們「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 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的)權能。」(來六4、5)
這乃是完全脫離罪惡,疾病和死亡的時候。然而這乃是僅僅「嘗過」而已,還沒有完全飲 於永生的泉源。這乃要到主耶穌基督榮耀再臨之時,才能達到這有福的完全成聖的登峰超極的境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三章第十三節說︰「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 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這不是僅僅無可責備,而乃毫無瑕疵,完美無缺,而乃為一種預示的完全成聖的境界。
還有一節與此相應的經文,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第二十三節︰「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此乃指示我們完全成聖登峰超極的境界,乃是要在救主榮耀再臨的時候,才會達成。這節 經文又指示我們成聖乃分三個先後的層次︰一為靈,二為魂,三為體。我們成聖乃是由內而外的。這乃先由上帝的靈動工,先藉著他更新之靈,在人的靈裡面,動其 善工,經過了魂,最後延及外面的身體;就令我們復活起來,並使「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參腓三21)
當身體變成了他榮耀的身體,然後成聖才到達極峰的境界,因此我們的全人──靈、魂、體,就完全在榮耀之靈成全的大能之下。
我們從許多熟悉的經文,可以看到漸進的成聖(Progressive sanctification)和完全的成聖(Perfected sanctification)兩者之不同。例如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第十六至十八節說︰「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這「榮上加榮」一義,乃指示我們其進展的程度,這乃為尊榮生命的進展。由於榮耀之靈 的感動,歷經各種尊榮的階段,使我們潛移默化,漸漸和榮耀之主一樣。這一節生動的經文,使我們不禁聯想到主耶穌基督登山變形時的情景。當他「帶著彼得、雅 各、和雅各的弟兄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太一七1、2)
這乃僅是一種頃刻的被提升天,「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一4)。使他們得以「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的權能」(參來六4~5)。
所以使徒保羅激勸聖徒說︰「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一二2)。
質言之,藉著榮耀的聖靈在我們裡面更新的奇工,使我們每天一直的在主的榮耀裡,使我們脫離這罪惡和死亡的世代,而得以同化於來世的復活與得勝,在上帝裡面完全昭蘇,並且得以「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猶24)
這乃是上帝賜給我們的預定的天惠,但須逐步上進,才能完全領受。約翰福音第一章第十 六節說︰「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但卻不可淺嚐即止,還要「嗯上加恩」,始能真正完全領受。關於上帝的義固然已經「在福音上顯明出來」,我們且 都有分;但是還要向上追求,「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17),才能得著。
詩篇第八十四篇第五至七節說︰「靠你有力量心中想往錫安大道的,這人便為有福。」但 要「經過流淚谷」,上帝「叫這谷變為泉源之地;並有秋雨之福,蓋滿了全谷。他們行走,力上加力,」才能「到錫安朝見上帝。」我們在恩典里長進,僅為尊榮之 境的開始,但是還要恆久忍耐,始能完善。約翰壹書第三章第二、三節說︰「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 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但如何能夠像他,不是即刻的,乃是漸進的,乃為恆忍的,須賴聖靈的奇功。世人因為犯了罪,失去了上帝榮耀的形像與樣式。始祖墮落以後,世人就敵擋上帝,蛇(撒但)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主耶穌),彼此為仇(參創三15)。在兩者分離,互相鬥爭之時,完全成聖乃為不可能之事。「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但「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一五51、52),這是一件奧秘的事。
我們在上文論及,成聖本是漸進的,但在救主榮耀再臨之時,已死的聖徒復活,與改變,乃是在一霎時眨眼之間,所以乃為即刻的。這乃指靈體而言,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四十四至四十六節說︰「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現在世人的情況,有的時候,乃是體支配靈,但是「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故此,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參羅七18、19)
但是有的時候,乃是靈支配體。一個家裡如果分裂,自相紛爭,乃就既不能完善,也沒有平安,這乃是現在尚在卑微之境的人的境況;不僅是我們的體,而尤其是無形的靈,在裡面與上帝為仇,這乃是猶大書所說(末世必有……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這就是那些……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猶18、19)在我們靈體二者中間的魂,不和較高的本性靈聯合,卻甘於就下,與體為伍,以致成為「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雅三15)。
但在救主榮耀再臨之時,我們必定要「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猶24)。
所以我們的靈不但要管製我們的靈,且更要使我們順服上帝的聖靈。榮耀之靈,藉著他在 我們裡面施展的奇功,使我們的體順從靈,又使我們的靈降服上帝的靈,且要改變我們,使我們能夠像他。歌羅西書第三章第四節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 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約翰壹書第三章第二節說︰「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腓立比書第三章第二十、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 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這是榮耀之靈施展的奇功,使我們都要如 此「改變」乃是「一件奧秘的大事」(林前一五51)。
使徒彼得慣常把救贖分作兩個階段︰一為基督的受苦,一為隨之而來的榮耀。他認為奧秘 身體(教會)乃和她的首(主耶穌)一樣,也要經歷「卑微」與「尊榮」兩重境界,甚至在她卑微之境,榮耀之靈就已和她同住。當以色列人在曠野之時,耶和華就 在榮耀的雲柱火柱中領他們的路,「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 前。」(出一三20~22)
「摩西進會幕的時候,雲柱降下來,立在會幕的門前,耶和華便與摩西說話。眾百姓看見雲柱立在會幕門前,就都起來,各人在自己帳棚的門口下拜。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出三三9~11)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第十八至二十三節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我們現在的盼望,還沒有到達頂點,但是「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二11~13)
並且榮耀之靈的大能,已在裡面施展他奇妙的作為,要造成這空前的末世的鉅變;他現已 住在我們裡面,給我們這最後榮耀盼望的保證和印記。羅馬書第八章第十一節說︰「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 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
這裡所講的不是叫已死的身體活過來,而乃指必死的身體,和那尚未經歷死亡的身體。易言之,這不是叫已死的聖徒復活,而乃為使活著的聖徒振奮復興起來。
當 然振奮聖徒的奇功,尚未到達頂點,這要等到救主榮耀再臨的時候。但是因為榮耀之靈已經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乃與世人不同,乃「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 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三十一至五十三節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 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死亡),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 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他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十三至十七節又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基此而觀,凡活著的聖徒,可以不必見死,到救主榮耀再臨的時候,他們乃要像他們的救主一樣──在 他復活的時候,他就變成榮耀的身體,一切屬於他本性的,那些必死的,屬地的形質都要在一霎時眨眼之間完全消除,復由榮耀之靈施展的奇功,把他完全改變,使 他永不朽壞,而且變成救主耶穌基督同樣榮耀的身體。但即在現在,聖徒既有榮耀之靈住在裡面,成為這種奇變的初熟的果子,我們裡面的人(inward man)藉著聖靈的善功,在裡面運行,恩助,醫治與加強;使我們也要「日新又新」。
成聖乃是漸進的,乃是日進無疆的,一直要等到登峰超極的時候,我們因有榮耀之靈住在裡面,已經得到這個榮耀的印記和保證,歐文氏(Edward Irving)說︰「正如疾病是死亡的預感,朽壞的前兆;則藉著住在裡面的聖靈的感動激勵,使我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這乃預先顯明榮耀之境已經在卑微之境裡面開始。」
使徒保羅說︰「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2);「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
什 麼時候能完全成聖?有些信條以及神學課本,以為乃在死的時候,此乃不合聖經的教訓。從聖經來推論,我們成聖與完全聖潔,乃要在救主再臨之時。我們現在繼續 成聖,最後要進入榮耀之境。榮耀之靈現已在我們裡面動其善工,帶領我們前進,這已經是完全成聖的開始。因為我們「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 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的)權能。」(來六4、5)
這乃是完全脫離罪惡,疾病和死亡的時候。然而這乃是僅僅「嘗過」而已,還沒有完全飲 於永生的泉源。這乃要到主耶穌基督榮耀再臨之時,才能達到這有福的完全成聖的登峰超極的境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三章第十三節說︰「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 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這不是僅僅無可責備,而乃毫無瑕疵,完美無缺,而乃為一種預示的完全成聖的境界。
還有一節與此相應的經文,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第二十三節︰「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此乃指示我們完全成聖登峰超極的境界,乃是要在救主榮耀再臨的時候,才會達成。這節 經文又指示我們成聖乃分三個先後的層次︰一為靈,二為魂,三為體。我們成聖乃是由內而外的。這乃先由上帝的靈動工,先藉著他更新之靈,在人的靈裡面,動其 善工,經過了魂,最後延及外面的身體;就令我們復活起來,並使「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參腓三21)
當身體變成了他榮耀的身體,然後成聖才到達極峰的境界,因此我們的全人──靈、魂、體,就完全在榮耀之靈成全的大能之下。
我們從許多熟悉的經文,可以看到漸進的成聖(Progressive sanctification)和完全的成聖(Perfected sanctification)兩者之不同。例如哥林多後書第三章第十六至十八節說︰「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這「榮上加榮」一義,乃指示我們其進展的程度,這乃為尊榮生命的進展。由於榮耀之靈 的感動,歷經各種尊榮的階段,使我們潛移默化,漸漸和榮耀之主一樣。這一節生動的經文,使我們不禁聯想到主耶穌基督登山變形時的情景。當他「帶著彼得、雅 各、和雅各的弟兄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太一七1、2)
這乃僅是一種頃刻的被提升天,「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一4)。使他們得以「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的權能」(參來六4~5)。
所以使徒保羅激勸聖徒說︰「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一二2)。
質言之,藉著榮耀的聖靈在我們裡面更新的奇工,使我們每天一直的在主的榮耀裡,使我們脫離這罪惡和死亡的世代,而得以同化於來世的復活與得勝,在上帝裡面完全昭蘇,並且得以「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猶24)
這乃是上帝賜給我們的預定的天惠,但須逐步上進,才能完全領受。約翰福音第一章第十 六節說︰「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但卻不可淺嚐即止,還要「嗯上加恩」,始能真正完全領受。關於上帝的義固然已經「在福音上顯明出來」,我們且 都有分;但是還要向上追求,「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17),才能得著。
詩篇第八十四篇第五至七節說︰「靠你有力量心中想往錫安大道的,這人便為有福。」但 要「經過流淚谷」,上帝「叫這谷變為泉源之地;並有秋雨之福,蓋滿了全谷。他們行走,力上加力,」才能「到錫安朝見上帝。」我們在恩典里長進,僅為尊榮之 境的開始,但是還要恆久忍耐,始能完善。約翰壹書第三章第二、三節說︰「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 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但如何能夠像他,不是即刻的,乃是漸進的,乃為恆忍的,須賴聖靈的奇功。世人因為犯了罪,失去了上帝榮耀的形像與樣式。始祖墮落以後,世人就敵擋上帝,蛇(撒但)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主耶穌),彼此為仇(參創三15)。在兩者分離,互相鬥爭之時,完全成聖乃為不可能之事。「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但「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一五51、52),這是一件奧秘的事。
我們在上文論及,成聖本是漸進的,但在救主榮耀再臨之時,已死的聖徒復活,與改變,乃是在一霎時眨眼之間,所以乃為即刻的。這乃指靈體而言,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四十四至四十六節說︰「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現在世人的情況,有的時候,乃是體支配靈,但是「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故此,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參羅七18、19)
但是有的時候,乃是靈支配體。一個家裡如果分裂,自相紛爭,乃就既不能完善,也沒有平安,這乃是現在尚在卑微之境的人的境況;不僅是我們的體,而尤其是無形的靈,在裡面與上帝為仇,這乃是猶大書所說(末世必有……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這就是那些……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猶18、19)在我們靈體二者中間的魂,不和較高的本性靈聯合,卻甘於就下,與體為伍,以致成為「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雅三15)。
但在救主榮耀再臨之時,我們必定要「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猶24)。
所以我們的靈不但要管製我們的靈,且更要使我們順服上帝的聖靈。榮耀之靈,藉著他在 我們裡面施展的奇功,使我們的體順從靈,又使我們的靈降服上帝的靈,且要改變我們,使我們能夠像他。歌羅西書第三章第四節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 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約翰壹書第三章第二節說︰「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腓立比書第三章第二十、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 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這是榮耀之靈施展的奇功,使我們都要如 此「改變」乃是「一件奧秘的大事」(林前一五51)。
聖靈的任務
從
五旬節以後,聖靈就掌管一種新的任務,擔任一種完全新的職位。全部教會事工的處理,乃完全轉讓給祂。五旬節那天,乃是聖靈就職,作教會萬事的總裁,照祂安
排的情況,斟酌容辨,作明智的處理。在救主再臨之前,我們乃在聖靈時代;一切的權能都歸屬聖靈,我們乃都受聖靈主宰,由祂統治。 ──龔明(James Elder Cumming)
救主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以後,聖靈就降臨,擔任主的職位,所以稱祂是基督的代理(Vicar天主教教宗妄以此自稱,實屬僭妄﹗),教會所有的事工,乃都交付給祂,直到主耶穌榮耀再臨的時候。上帝家的事,完全由祂督察處理,鉅細不遺,使大眾順從教會之首(即主耶穌基督,參弗一21),而且使一切與神的計劃完全配合。這個道理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使我們看得非常清楚。「嗯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上帝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這 人蒙聖靈賜祂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祂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祂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 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一二4~11)
這一位統治一切的聖靈的權能,乃是不容漠視的,倘使尊重祂,則教會就能合一,成為永生上帝的聖殿;否則便趨混亂,沒有法紀,其關鍵乃唯在聖靈。
由於教會藐視聖靈,叛離真道,現在悖逆的暗影,已經籠罩三分之二有名無實的教會──她 們完全漠視聖靈的權威與管制;教會的神僕,藐視聖靈,喧賓奪主,侵佔聖靈的特權,而且與日俱增,尤復僭妄自稱「基督的代理」。最後,要如使徒保羅所說︰ 「不法的隱意」要「發動」,「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祂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 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參帖後二3~8)
什麼是上帝的殿呢?無疑的,當然是教會,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第十六節說︰「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頭麼?」坐在上帝殿裡的,乃是聖靈,唯有祂有處理掌管教會一切事工的權能。
當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復活以後,聖經一再告訴我們,祂就坐在天父上帝的寶座右邊,祂就開始在天上的工作。所以現在祂的「辦公處」乃是在天上;直到祂「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30)
當主耶穌基督差另外一位保惠師,到世上來,與我們同在(參約一四16,一六7),祂(聖靈)就要在教會(上帝的殿)擔任祂的聖職,掌管處理教會的事工。在世上只有一個「教廷」(Holy See),這就是上帝的靈,唯有祂才可以當之無愧。羅馬教宗,自稱是「基督的代理」(Vicar of Christ),實屬僭妄褻瀆﹗因為這樣乃無啻取代了聖靈的職位,無啻自命為聖靈;但是聖父上帝,聖子上帝和聖靈上帝,雖屬三位,實為一體,倘其自命為聖靈,豈非自己就是上帝﹗這乃活活顯示那位「沉淪之子」,「抵擋主」,「高抬自己」,「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參帖後二3、4)。我們讀此,當知所警惕﹗深願羅馬教宗,反躬自省﹗
哥 林多後書第三章,尤令我們得到更深切的教訓,似乎聽到主的聲音,要親自引導教會的事工。因為「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 帝。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或儀文),乃是憑著聖靈(中文聖經譯作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林後三5、6)
由此可以看到,兩者乃有生死判然之不同;前者乃為聖靈的處理(administration),後者乃為律法的處理。使徒保羅在本章說︰「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後三3)
又說,「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祂們心上。但祂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5~17)
為上帝的自由,則我們所言所行,乃照上帝的旨意,就能產生忠心;反之,為自己的自由,則所言所行乃照自己的心意,那就發生混亂。
主 耶穌升天以後,關於福音的教義,乃頗有啟發性,尤其是啟示錄。照許多著名的聖經註釋家的意見,啟示錄裡面的七教會,乃是預示各時期教會歷史推演的階段。質 言之,乃為教會的衰微與復甦;教會的失敗與悔改;從救主升天到榮耀再臨,但是基督的新婦,一直會受假先知的誘惑,降服他們居心不良的引導,所以主耶穌基督 時常訓戒他們要留心聽聖靈的聲音,順從祂的引導。在啟示錄裡,當羔羊揭開七印的時候,活物一再重複的說︰「你來﹗」「你來﹗」「你來﹗」……這乃是代表上帝對叛道變節教會的審判(參啟六章)。
尤其在揭開第一印,說︰「你來﹗」的時候,「聲音如雷﹗」這乃表示當教會每一時期背道墮落受到懲罰的時候,要祂們一再學習,所以每一次都有聲音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這乃是那位有上帝七靈的對教會的訓誡,要使教會離開假先知假師傅,不要受祂們的迷惑,而要聽那位真正「策士」(參賽九6)的聲音。
救主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以後,聖靈就降臨,擔任主的職位,所以稱祂是基督的代理(Vicar天主教教宗妄以此自稱,實屬僭妄﹗),教會所有的事工,乃都交付給祂,直到主耶穌榮耀再臨的時候。上帝家的事,完全由祂督察處理,鉅細不遺,使大眾順從教會之首(即主耶穌基督,參弗一21),而且使一切與神的計劃完全配合。這個道理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使我們看得非常清楚。「嗯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上帝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這 人蒙聖靈賜祂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祂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祂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 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一二4~11)
這一位統治一切的聖靈的權能,乃是不容漠視的,倘使尊重祂,則教會就能合一,成為永生上帝的聖殿;否則便趨混亂,沒有法紀,其關鍵乃唯在聖靈。
由於教會藐視聖靈,叛離真道,現在悖逆的暗影,已經籠罩三分之二有名無實的教會──她 們完全漠視聖靈的權威與管制;教會的神僕,藐視聖靈,喧賓奪主,侵佔聖靈的特權,而且與日俱增,尤復僭妄自稱「基督的代理」。最後,要如使徒保羅所說︰ 「不法的隱意」要「發動」,「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祂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 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參帖後二3~8)
什麼是上帝的殿呢?無疑的,當然是教會,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第十六節說︰「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頭麼?」坐在上帝殿裡的,乃是聖靈,唯有祂有處理掌管教會一切事工的權能。
當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復活以後,聖經一再告訴我們,祂就坐在天父上帝的寶座右邊,祂就開始在天上的工作。所以現在祂的「辦公處」乃是在天上;直到祂「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30)
當主耶穌基督差另外一位保惠師,到世上來,與我們同在(參約一四16,一六7),祂(聖靈)就要在教會(上帝的殿)擔任祂的聖職,掌管處理教會的事工。在世上只有一個「教廷」(Holy See),這就是上帝的靈,唯有祂才可以當之無愧。羅馬教宗,自稱是「基督的代理」(Vicar of Christ),實屬僭妄褻瀆﹗因為這樣乃無啻取代了聖靈的職位,無啻自命為聖靈;但是聖父上帝,聖子上帝和聖靈上帝,雖屬三位,實為一體,倘其自命為聖靈,豈非自己就是上帝﹗這乃活活顯示那位「沉淪之子」,「抵擋主」,「高抬自己」,「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參帖後二3、4)。我們讀此,當知所警惕﹗深願羅馬教宗,反躬自省﹗
哥 林多後書第三章,尤令我們得到更深切的教訓,似乎聽到主的聲音,要親自引導教會的事工。因為「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 帝。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或儀文),乃是憑著聖靈(中文聖經譯作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林後三5、6)
由此可以看到,兩者乃有生死判然之不同;前者乃為聖靈的處理(administration),後者乃為律法的處理。使徒保羅在本章說︰「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林後三3)
又說,「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祂們心上。但祂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5~17)
為上帝的自由,則我們所言所行,乃照上帝的旨意,就能產生忠心;反之,為自己的自由,則所言所行乃照自己的心意,那就發生混亂。
主 耶穌升天以後,關於福音的教義,乃頗有啟發性,尤其是啟示錄。照許多著名的聖經註釋家的意見,啟示錄裡面的七教會,乃是預示各時期教會歷史推演的階段。質 言之,乃為教會的衰微與復甦;教會的失敗與悔改;從救主升天到榮耀再臨,但是基督的新婦,一直會受假先知的誘惑,降服他們居心不良的引導,所以主耶穌基督 時常訓戒他們要留心聽聖靈的聲音,順從祂的引導。在啟示錄裡,當羔羊揭開七印的時候,活物一再重複的說︰「你來﹗」「你來﹗」「你來﹗」……這乃是代表上帝對叛道變節教會的審判(參啟六章)。
尤其在揭開第一印,說︰「你來﹗」的時候,「聲音如雷﹗」這乃表示當教會每一時期背道墮落受到懲罰的時候,要祂們一再學習,所以每一次都有聲音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這乃是那位有上帝七靈的對教會的訓誡,要使教會離開假先知假師傅,不要受祂們的迷惑,而要聽那位真正「策士」(參賽九6)的聲音。
聖靈與教會的事工和行政
使徒保羅對以弗所全群的監督臨別贈言,懇切地說︰「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所以你們應當警醒……。」(徒二○22~31)
從上文「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來看,我們清楚知道,當初教會的監督或牧師,乃都 由聖靈按立,並非由眾人推選。以弗所書四章七至十三節,復給我們有更明確的指示︰「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 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 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 量。」主耶穌基督升到天上,聖靈降到地上,這乃表示他們彼此必要的關係。一方面,主耶穌坐在天上的寶座上面,「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一方面,聖靈從天上降世,「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
當然這乃仍是教會之首在那裡指導建立教會的身體,使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 合式,發展起來成為主裡面的聖殿;另一方面乃是聖靈在那裡監督這建造的工作,因為我們乃是一同被建造起來,為要在聖靈裡面作上帝的居所。所以,一切使事工 推進的任務,都是由主耶穌基督所指定,而由他所差遣的聖靈使其發動。準斯以觀,若有人不照聖靈的指示,憑其私意,巧立各種名目與職位。如教皇,紅衣主教, 大主教和副監督,豈非僭妄,則其嚴重的後果,不僅使教會(基督的身體)發生混亂;且尤為不順從聖靈的統治。還有些人,對於那些神聖事工的職位,照其私意和 心之所好而行,這也是瀆冒聖靈。
聖經裡面一再記載上帝的僕人們所作的錯誤,乃是要作為我們的教訓與訓戒;而那些忠心的僕人,則可作為我們的榜樣。以使徒行傳為例,第一章所記的,乃是一個警告,但大家不以為非。「當下,門徒從那裡回耶路撒冷去,進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間摟房。……那 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他本來 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撲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因 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浸起,直到主 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於是選舉兩個人,就是那叫巴撒巴,又稱呼猶士都的約瑟,和馬 提亞(Mathias)。眾人就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簽,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門徒同列。」(徒一13~26)
但是這個所謂使徒的馬提亞,聖經從未有再提及他的名。此時主已經復活,離世升天,而聖靈還沒有降臨,擔任他的職務。十二個門徒既都由主耶穌基督所揀選,「他升上高天的時候,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他所賜的有使徒。」(參弗四8、11) 則豈可用人的方法,用搖簽來選使徒,當不待智者而自明。在這種情況之下,最好是等聖靈降臨,不可越俎代庖,況且事實上,他們所選的人,根本無人承認,所以 馬提亞其人之名,乃如埋沒無聞,沒有人再把他提起,他乃徒負虛名,名存實亡﹗約在兩年之後,上帝呼召大數人,掃羅,他乃有聖靈的印記,有顯明的憑證,證明 他乃是由上帝所揀選,當他氣焰萬丈,逼迫教會,在大馬色途中,「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 的人,無論男女,都準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當下,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裡,訪問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他正禱告,又看見了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 和 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亞拿尼亞就去了,進入那家,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浸;吃過飯就健壯了。掃羅……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但掃羅越發有能力,駁倒住在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參徒九1~22)
保羅清楚明白主對他的呼召,所以他堅信不疑的說︰「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加一1)。
使 徒職位現在已不復有,他們乃與主同行,親眼看見主從死裡復活,這種目睹的經驗現在已無可能。但是牧師、長老、主教、或教師的職分卻仍是存在。而且照上帝的 計劃,這個職位,正如當初一樣,要由聖靈揀選,派人接充。我們也深信藉著禱告的期待,順從他的旨意,也如當初一樣,他會揀選牧師,看顧他所指定的羊群。
在 啟示錄第二章說︰「你要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說︰『那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 人。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看出他們是假的來。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 了。……』」(啟二1~4)
這種愛,主乃要藉著聖靈有聖父聖子住在裡面為條件。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一四23)
如果沒有這種愛,則燈台就要「從原處挪去」,因此發出嚴重的警告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5~7)。如果沒有聖靈,則燈台就不能發光,教會就名存實亡,失去其見證的地位。
那些死的教會,雖於形式上還是存在,而且莊嚴偉大,華麗堂皇,然而「那有上帝的七靈和七星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參啟三1)要使教會不發生這種雖生猶死的危險,唯有「隨從聖靈……體貼聖靈」(參羅八5);「不要叫聖靈擔憂」(弗四31)。
在教會裡,必須要聽主的聲音,而唯獨聖靈有傳揚這聲音的特權。在國家教會的制度之 下,唯有君主或國務總理有委派主教的特權,他們是否聽聖靈的聲音呢?一個大主教或主教由他們私意委派牧師,牧養羊群,是否確實受到聖靈的感動呢?我們雖不 在這種國家教會制度之下,但是我們所用的方法,卻往往漠視或抑制聖靈的聲音,則也是犯了同病。
倘使漠視或者沒有耐心,不肯恆久等候,俾能明白主的旨意,則多數人的意見,也和少數一樣,都不可靠。即使有千千萬萬的手舉起來,假如「那右手拿著七星」的(啟二1)不舉起他的手來,那就毫無作用。如果沒有聖靈發出基督的聲音來,則縱使「大聲疾呼」(viva voce), 也是無濟於事。或者有人以為,此乃陳義過高,事實上乃難做到。我們也深知此乃一種崇高的境界,並非庸俗之見,確非一朝一夕可以達成;但是上帝沒有難成之 事,這絕非不可能的空想。世上萬事,斷難幸成,任何偉大的成就,都為無數心血的結晶,但並無難成之事,況且愈是辛苦勞力,結果乃愈為有益。所以聖經激勵我 們「務要……常常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一五58)。
然而這種勞苦不是藉血氣,乃須仰賴聖靈。聖靈乃是上帝的生氣,乃是在他的教會裡面。許多教會把聖靈關在外面,不受他的統治,這種「教會」,則「那有上帝的七靈和七星的」,要說︰「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
所以,聖靈的事工乃和教會的生死,有重大的關係;如果離開了他,則將一無所成,教會 也名存實亡。有些人信賴信條;有些人注重儀式;有些人重視純正的神學思想;還有些人則講求教會的行政與崇拜聚會,但是凡此種種,都非教會的命脈,倘使聖靈 離開了教會,則教會將成為沒有生命的屍體。當聖靈離開了教會,教會在形式上雖還是存在,乃等於一盞沒有油的燈。大家雖仍繼續祈禱讀經,照常在教會聚會,而 且還相當興奮,但僅「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參提後三5)。
從上文「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來看,我們清楚知道,當初教會的監督或牧師,乃都 由聖靈按立,並非由眾人推選。以弗所書四章七至十三節,復給我們有更明確的指示︰「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 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 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 量。」主耶穌基督升到天上,聖靈降到地上,這乃表示他們彼此必要的關係。一方面,主耶穌坐在天上的寶座上面,「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一方面,聖靈從天上降世,「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
當然這乃仍是教會之首在那裡指導建立教會的身體,使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 合式,發展起來成為主裡面的聖殿;另一方面乃是聖靈在那裡監督這建造的工作,因為我們乃是一同被建造起來,為要在聖靈裡面作上帝的居所。所以,一切使事工 推進的任務,都是由主耶穌基督所指定,而由他所差遣的聖靈使其發動。準斯以觀,若有人不照聖靈的指示,憑其私意,巧立各種名目與職位。如教皇,紅衣主教, 大主教和副監督,豈非僭妄,則其嚴重的後果,不僅使教會(基督的身體)發生混亂;且尤為不順從聖靈的統治。還有些人,對於那些神聖事工的職位,照其私意和 心之所好而行,這也是瀆冒聖靈。
聖經裡面一再記載上帝的僕人們所作的錯誤,乃是要作為我們的教訓與訓戒;而那些忠心的僕人,則可作為我們的榜樣。以使徒行傳為例,第一章所記的,乃是一個警告,但大家不以為非。「當下,門徒從那裡回耶路撒冷去,進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間摟房。……那 時,有許多人聚會,約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他本來 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撲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因 為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浸起,直到主 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於是選舉兩個人,就是那叫巴撒巴,又稱呼猶士都的約瑟,和馬 提亞(Mathias)。眾人就禱告說︰『主啊,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簽,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門徒同列。」(徒一13~26)
但是這個所謂使徒的馬提亞,聖經從未有再提及他的名。此時主已經復活,離世升天,而聖靈還沒有降臨,擔任他的職務。十二個門徒既都由主耶穌基督所揀選,「他升上高天的時候,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他所賜的有使徒。」(參弗四8、11) 則豈可用人的方法,用搖簽來選使徒,當不待智者而自明。在這種情況之下,最好是等聖靈降臨,不可越俎代庖,況且事實上,他們所選的人,根本無人承認,所以 馬提亞其人之名,乃如埋沒無聞,沒有人再把他提起,他乃徒負虛名,名存實亡﹗約在兩年之後,上帝呼召大數人,掃羅,他乃有聖靈的印記,有顯明的憑證,證明 他乃是由上帝所揀選,當他氣焰萬丈,逼迫教會,在大馬色途中,「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 的人,無論男女,都準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當下,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裡,訪問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他正禱告,又看見了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 和 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亞拿尼亞就去了,進入那家,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浸;吃過飯就健壯了。掃羅……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但掃羅越發有能力,駁倒住在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參徒九1~22)
保羅清楚明白主對他的呼召,所以他堅信不疑的說︰「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上帝)」(加一1)。
使 徒職位現在已不復有,他們乃與主同行,親眼看見主從死裡復活,這種目睹的經驗現在已無可能。但是牧師、長老、主教、或教師的職分卻仍是存在。而且照上帝的 計劃,這個職位,正如當初一樣,要由聖靈揀選,派人接充。我們也深信藉著禱告的期待,順從他的旨意,也如當初一樣,他會揀選牧師,看顧他所指定的羊群。
在 啟示錄第二章說︰「你要寫信給以弗所教會的使者,說︰『那右手拿著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 人。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看出他們是假的來。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 了。……』」(啟二1~4)
這種愛,主乃要藉著聖靈有聖父聖子住在裡面為條件。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一四23)
如果沒有這種愛,則燈台就要「從原處挪去」,因此發出嚴重的警告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5~7)。如果沒有聖靈,則燈台就不能發光,教會就名存實亡,失去其見證的地位。
那些死的教會,雖於形式上還是存在,而且莊嚴偉大,華麗堂皇,然而「那有上帝的七靈和七星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參啟三1)要使教會不發生這種雖生猶死的危險,唯有「隨從聖靈……體貼聖靈」(參羅八5);「不要叫聖靈擔憂」(弗四31)。
在教會裡,必須要聽主的聲音,而唯獨聖靈有傳揚這聲音的特權。在國家教會的制度之 下,唯有君主或國務總理有委派主教的特權,他們是否聽聖靈的聲音呢?一個大主教或主教由他們私意委派牧師,牧養羊群,是否確實受到聖靈的感動呢?我們雖不 在這種國家教會制度之下,但是我們所用的方法,卻往往漠視或抑制聖靈的聲音,則也是犯了同病。
倘使漠視或者沒有耐心,不肯恆久等候,俾能明白主的旨意,則多數人的意見,也和少數一樣,都不可靠。即使有千千萬萬的手舉起來,假如「那右手拿著七星」的(啟二1)不舉起他的手來,那就毫無作用。如果沒有聖靈發出基督的聲音來,則縱使「大聲疾呼」(viva voce), 也是無濟於事。或者有人以為,此乃陳義過高,事實上乃難做到。我們也深知此乃一種崇高的境界,並非庸俗之見,確非一朝一夕可以達成;但是上帝沒有難成之 事,這絕非不可能的空想。世上萬事,斷難幸成,任何偉大的成就,都為無數心血的結晶,但並無難成之事,況且愈是辛苦勞力,結果乃愈為有益。所以聖經激勵我 們「務要……常常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一五58)。
然而這種勞苦不是藉血氣,乃須仰賴聖靈。聖靈乃是上帝的生氣,乃是在他的教會裡面。許多教會把聖靈關在外面,不受他的統治,這種「教會」,則「那有上帝的七靈和七星的」,要說︰「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
所以,聖靈的事工乃和教會的生死,有重大的關係;如果離開了他,則將一無所成,教會 也名存實亡。有些人信賴信條;有些人注重儀式;有些人重視純正的神學思想;還有些人則講求教會的行政與崇拜聚會,但是凡此種種,都非教會的命脈,倘使聖靈 離開了教會,則教會將成為沒有生命的屍體。當聖靈離開了教會,教會在形式上雖還是存在,乃等於一盞沒有油的燈。大家雖仍繼續祈禱讀經,照常在教會聚會,而 且還相當興奮,但僅「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參提後三5)。
聖靈與教會的敬拜和事奉(1)
信徒的作為,倘使沒有聖靈的感應與指導,則其所作所為,乃毫無作用,乃猶如風琴管沒有風一樣,就不會有聲音出來。在此分︰(一)講道,(二)祈禱和(三)歌頌三者,加以討論。
一、先從講道而言
大家公認,此乃牧師與佈道家事奉主的重要工作。彼得前書第一章第十二節說︰「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
彼得這句話,乃是把他傳福音的方法指示我們。聖靈不是來幫助我們,而乃為感召我們。一個真正傳福音的人,不是使用聖靈,而乃為聖靈所用。他乃是在聖靈裡面,乃受聖靈的大能所控製。
所 以佈道家與演說家乃大不相同,不可相提並論,一篇講章和一篇演說,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未可同日而語;互相比擬,使徒保羅把二者之不同,在哥林多前書第二 章第一至五節加以強調,他說︰「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上帝的奧秘。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 他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 乎上帝的大能。」
哲學、韻文、藝術、文學、社會學、倫理學,以及歷史,乃都是吸引許多人的心意的科 目;那些飽有才學的人,巧言善辯之士,可在講壇上,鼓其如簧之舌,用其高言大智,大聲疾呼;但卻是未必有聖靈和大能的明證。若以精鏈的字句,傳講十字架的 奧秘,就能彰顯聖靈的大能;而一切世俗的、道德的,甚至宗教的講演,就沒有這種偉大的威力。所以保羅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說︰「……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一4、5)
福音的精義,唯在基督,並他被釘十架;明乎此義,我們就得到了福音大能的秘鑰。傳道人可以分兩種︰一種是通俗的,一種是使徒的,前者得到一般人的敬慕;後者則「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二4);前者得聽眾的喝采鼓掌、稱頌讚賞,後者則「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帖前一6);前者得到人的欽佩,後者則「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徒一○44)。
關於這個重大問題,不能完全用文字來表達。我們這個時代,一般人受了世俗的學說之影 響,不能了悟超自然之道理。由於十八世紀啟蒙運動以後所謂經驗主義的科學的人生觀和宇宙觀之勃興,這種思想,經過了休謨、康德、達爾文等學說的影響,便日 形加強而發展。在這個時期以前,各種流行的人生觀和宇宙觀,就其共同的特質而言,大都還是超自然的;然而經驗主義的所謂科學的人生觀和宇宙觀,便根本異 趣,乃是徹頭徹尾的自然主義的,他們丟棄了任何超自然主義的因素,一味遵照那呆板不變的自然力和自然法,來機械地解釋整個宇宙現象以及人類的宗教和道德問 題,從而採取一種敵擋基督聖道的立場。因為超自然論,乃是基督聖道命脈之所依,撇棄了「超自然」的道理,基督聖道便名存實亡﹗現在的新神學,就是中了這種 自然主義之毒,他們在講壇上所傳講的信息,乃叛離聖道,且有江河日下之勢,從而形成西方心靈沒落的現象。誰為為之,孰令致之,其基本的原因,乃為漠視聖 靈,因為聖靈乃為講道最高的感召者。一個口若懸河的大演說家,實僅虛張聲勢,殊不知一個傳道人,雖無習習之名,若被聖靈充滿,「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後二15),實比他更為偉大。
我們雖是這樣說,但並非漠視講道時候人的要素,我們也不輕視研究深造,且還重視這方面的訓練,俾能負起大責重任。唯有一點須加注意的,不要「過猶不及」,過於重視人的看法,不要以上帝為次要的(subordinate),而仍應把他作為首要的(supreme)。正如天才的畫家和詩人乃遠在常人之上;聖靈高舉的傳道人,也遠在天才之上。正如天才藝術家,運用他的頭腦就可把一些顏料,畫成一幅名畫;一個傳道人仗著聖靈的大能,僅用一篇講章,便能使三千人歸依基督(參徒二41);還有一次,「男丁數目,約到五千」(徒四4);且能行神蹟奇事,他們雖被視為「沒有學問的小民」(徒四13),卻能震動天下(參徒一七6,中文聖經譯作「攪亂天下的」),令大祭司和當時權貴,都束手無策。此乃「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參林前二4)。
二、次就祈禱而言
祈禱乃為上帝教會敬拜事奉最重要的事。約翰曾經求主教他怎樣禱告,主耶穌在世的時候,僅給他們一個祈禱的模式(見太六9~13);到了他受難的前夕,他才宣告他要差遣保惠師到世上來,要領他的門徒進入這個重大課題的奧秘裡面。主耶穌在快要離世升天以前,對他的門徒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一六24)。
因為此時主快要升到天上,在天父的寶座右邊,開始他中保的職務,且要差遣保惠師到我們中間來,所以我們的祈禱,他就要為我們成全。我們奉他的名求,……這句話,並非似一句口令,亦非似異教的符咒或咒語。而乃是進到他裡面,他的旨意成為我們的旨意,當我們禱告的時候,那就好像主耶穌自己親自站在上帝面前,在那裡為我們代求。「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
我們在祈禱的時候,乃是藉著聖靈與主耶穌基督成為一體,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差遣聖靈 降世,所以主的旨意是藉著聖靈運行在我們裡面,我們有求於主的,就成為主對我們所願望的。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息息相通,感召我們,所以他的旨意,就成 為我們的旨意,我們既然在他裡面,所以我們可以知道,我們的祈禱乃時時蒙主垂聽,可以坦然無懼的對天父說,我們知道你常常垂聽我們的祈禱。我們有主耶穌基 督作上帝和人中間唯一的中保(參提前二5),又有「聖靈幫助我們……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所以我們可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向天父上帝祈求。
以弗所書第六章第十八節說︰「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猶大書第二十節說︰「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
這乃是訓勉我們,務必將這特惠拿來應用,奉主耶穌的聖名,向天父上帝祈求。「在聖靈裡」就是「在基督裡」,與主的位格聯在一起,和他的旨意合而為一,他又把他的義賜給我們,好使我們穿上他的義袍,和他一樣站在天父面前。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把聖靈的教義充分發揮起來。一則曰︰「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1、2)。又說︰「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6~11)又說︰「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14~17)。
於此我們清楚看到,保惠師的任務,乃要把主耶穌基督在寶座上為我們所成就的,實現在 我們身上,尤其在禱告一事上面,更為真切。希伯來書第七章第二十五節說︰「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羅馬書第八章第二十六、二十七節說︰「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鑑察人心的,曉 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這些經文乃明示我們,聖靈在我們裡面(in us)所作的乃正和主耶穌基督在天上為我們(for us)所作的是一樣的。
尤有進者,這些經文乃又向我們啟示,榮耀的基督怎樣幫助那些應當祈禱,卻又不知道如何祈禱的人;這不是用外表的模式,而乃是在裡面引導他們如何祈禱。並實上,由聖靈感動的祈禱,乃是非常深切,不能用字句加以表達,而乃為一種無可言表的「說不出來的嘆息」(參羅八26)。
祈禱的要旨,乃為上帝的旨意。主耶穌基督教門徒祈禱時候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在主耶穌要上十字架的時候,他「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6~39)。
一般人的禱告,卻適得其反,乃是要照他自己的旨意,事實上不是祈禱,乃是命令上帝,要成就他的旨意。殊不知上帝的旨意,乃是最好的,上帝是慈愛的,決不留一樣好處,不給他的兒女。「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
有些人因為祈禱不蒙應允,便灰心喪志,甚且怒天尤人,殊不知不蒙應允,乃反有益。正 如父母對兒女不可一味溺愛,有些對兒女無益有害的事,真正愛兒女的父母,便不應允,事後兒女也會了悟父母的美意。所以我們必照天父的旨意祈求,他始垂聽我 們。「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27)。
主耶穌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一八19)。這乃是門徒都愛引用的應許。這裡同心合意(agree)一詞,在原文乃為「和諧」(symphony)一詞,便從此詞而來,倘使有兩三個人同心合意的,或彼此協和,則他們所求的,他們已經得到垂聽的應許。但是僅僅兩個門徒彼此同心合意,乃是不夠的,他們還要和一個第三位(a Third)──就是公義而聖善的主,彼此協和,他們始能照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彼得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徒五9)
這種同心,乃是最違犯上帝神聖的旨意,罪大惡極的作為。他們雖彼此同心,但和聖靈卻完全衝突﹗聖靈的任務,乃要使我們的旨意和上帝的旨意互相協和。
所以我們對於聖靈處理教會和指導敬拜各樣事工,也不可忽視。各種禮拜的儀式,會流於律法主義,有些祈禱是預先寫好的,有的乃是脫口而出的,但是主耶穌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四23)。 正確的祈禱乃為一種最高的成就,不可等閒視之,信口開河。其所以如此重要,其奧秘乃在兩種相反的境界之間︰一為最主動的情慾,一為最被動的情慾;一為被神 所勝因此與神一同得勝。我們最高的父神乃是要一種真正敬拜父神的人,一方面「就當捨己」,他的心靈要在神前引退;一方面他的心靈對聖靈內在的感動最富敏 感,則他的祈禱所發生的力量,就大有功效(參雅五16)。聖經明白曉諭我們,所有信徒,乃都是祭司,所以都應「替聖徒祈禱」(羅八27),也要彼此禱告。
一、先從講道而言
大家公認,此乃牧師與佈道家事奉主的重要工作。彼得前書第一章第十二節說︰「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
彼得這句話,乃是把他傳福音的方法指示我們。聖靈不是來幫助我們,而乃為感召我們。一個真正傳福音的人,不是使用聖靈,而乃為聖靈所用。他乃是在聖靈裡面,乃受聖靈的大能所控製。
所 以佈道家與演說家乃大不相同,不可相提並論,一篇講章和一篇演說,兩者性質,完全不同,未可同日而語;互相比擬,使徒保羅把二者之不同,在哥林多前書第二 章第一至五節加以強調,他說︰「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上帝的奧秘。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 他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 乎上帝的大能。」
哲學、韻文、藝術、文學、社會學、倫理學,以及歷史,乃都是吸引許多人的心意的科 目;那些飽有才學的人,巧言善辯之士,可在講壇上,鼓其如簧之舌,用其高言大智,大聲疾呼;但卻是未必有聖靈和大能的明證。若以精鏈的字句,傳講十字架的 奧秘,就能彰顯聖靈的大能;而一切世俗的、道德的,甚至宗教的講演,就沒有這種偉大的威力。所以保羅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說︰「……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一4、5)
福音的精義,唯在基督,並他被釘十架;明乎此義,我們就得到了福音大能的秘鑰。傳道人可以分兩種︰一種是通俗的,一種是使徒的,前者得到一般人的敬慕;後者則「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二4);前者得聽眾的喝采鼓掌、稱頌讚賞,後者則「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帖前一6);前者得到人的欽佩,後者則「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徒一○44)。
關於這個重大問題,不能完全用文字來表達。我們這個時代,一般人受了世俗的學說之影 響,不能了悟超自然之道理。由於十八世紀啟蒙運動以後所謂經驗主義的科學的人生觀和宇宙觀之勃興,這種思想,經過了休謨、康德、達爾文等學說的影響,便日 形加強而發展。在這個時期以前,各種流行的人生觀和宇宙觀,就其共同的特質而言,大都還是超自然的;然而經驗主義的所謂科學的人生觀和宇宙觀,便根本異 趣,乃是徹頭徹尾的自然主義的,他們丟棄了任何超自然主義的因素,一味遵照那呆板不變的自然力和自然法,來機械地解釋整個宇宙現象以及人類的宗教和道德問 題,從而採取一種敵擋基督聖道的立場。因為超自然論,乃是基督聖道命脈之所依,撇棄了「超自然」的道理,基督聖道便名存實亡﹗現在的新神學,就是中了這種 自然主義之毒,他們在講壇上所傳講的信息,乃叛離聖道,且有江河日下之勢,從而形成西方心靈沒落的現象。誰為為之,孰令致之,其基本的原因,乃為漠視聖 靈,因為聖靈乃為講道最高的感召者。一個口若懸河的大演說家,實僅虛張聲勢,殊不知一個傳道人,雖無習習之名,若被聖靈充滿,「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後二15),實比他更為偉大。
我們雖是這樣說,但並非漠視講道時候人的要素,我們也不輕視研究深造,且還重視這方面的訓練,俾能負起大責重任。唯有一點須加注意的,不要「過猶不及」,過於重視人的看法,不要以上帝為次要的(subordinate),而仍應把他作為首要的(supreme)。正如天才的畫家和詩人乃遠在常人之上;聖靈高舉的傳道人,也遠在天才之上。正如天才藝術家,運用他的頭腦就可把一些顏料,畫成一幅名畫;一個傳道人仗著聖靈的大能,僅用一篇講章,便能使三千人歸依基督(參徒二41);還有一次,「男丁數目,約到五千」(徒四4);且能行神蹟奇事,他們雖被視為「沒有學問的小民」(徒四13),卻能震動天下(參徒一七6,中文聖經譯作「攪亂天下的」),令大祭司和當時權貴,都束手無策。此乃「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參林前二4)。
二、次就祈禱而言
祈禱乃為上帝教會敬拜事奉最重要的事。約翰曾經求主教他怎樣禱告,主耶穌在世的時候,僅給他們一個祈禱的模式(見太六9~13);到了他受難的前夕,他才宣告他要差遣保惠師到世上來,要領他的門徒進入這個重大課題的奧秘裡面。主耶穌在快要離世升天以前,對他的門徒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一六24)。
因為此時主快要升到天上,在天父的寶座右邊,開始他中保的職務,且要差遣保惠師到我們中間來,所以我們的祈禱,他就要為我們成全。我們奉他的名求,……這句話,並非似一句口令,亦非似異教的符咒或咒語。而乃是進到他裡面,他的旨意成為我們的旨意,當我們禱告的時候,那就好像主耶穌自己親自站在上帝面前,在那裡為我們代求。「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
我們在祈禱的時候,乃是藉著聖靈與主耶穌基督成為一體,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差遣聖靈 降世,所以主的旨意是藉著聖靈運行在我們裡面,我們有求於主的,就成為主對我們所願望的。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息息相通,感召我們,所以他的旨意,就成 為我們的旨意,我們既然在他裡面,所以我們可以知道,我們的祈禱乃時時蒙主垂聽,可以坦然無懼的對天父說,我們知道你常常垂聽我們的祈禱。我們有主耶穌基 督作上帝和人中間唯一的中保(參提前二5),又有「聖靈幫助我們……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所以我們可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向天父上帝祈求。
以弗所書第六章第十八節說︰「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猶大書第二十節說︰「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
這乃是訓勉我們,務必將這特惠拿來應用,奉主耶穌的聖名,向天父上帝祈求。「在聖靈裡」就是「在基督裡」,與主的位格聯在一起,和他的旨意合而為一,他又把他的義賜給我們,好使我們穿上他的義袍,和他一樣站在天父面前。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把聖靈的教義充分發揮起來。一則曰︰「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1、2)。又說︰「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6~11)又說︰「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14~17)。
於此我們清楚看到,保惠師的任務,乃要把主耶穌基督在寶座上為我們所成就的,實現在 我們身上,尤其在禱告一事上面,更為真切。希伯來書第七章第二十五節說︰「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羅馬書第八章第二十六、二十七節說︰「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鑑察人心的,曉 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這些經文乃明示我們,聖靈在我們裡面(in us)所作的乃正和主耶穌基督在天上為我們(for us)所作的是一樣的。
尤有進者,這些經文乃又向我們啟示,榮耀的基督怎樣幫助那些應當祈禱,卻又不知道如何祈禱的人;這不是用外表的模式,而乃是在裡面引導他們如何祈禱。並實上,由聖靈感動的祈禱,乃是非常深切,不能用字句加以表達,而乃為一種無可言表的「說不出來的嘆息」(參羅八26)。
祈禱的要旨,乃為上帝的旨意。主耶穌基督教門徒祈禱時候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在主耶穌要上十字架的時候,他「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6~39)。
一般人的禱告,卻適得其反,乃是要照他自己的旨意,事實上不是祈禱,乃是命令上帝,要成就他的旨意。殊不知上帝的旨意,乃是最好的,上帝是慈愛的,決不留一樣好處,不給他的兒女。「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
有些人因為祈禱不蒙應允,便灰心喪志,甚且怒天尤人,殊不知不蒙應允,乃反有益。正 如父母對兒女不可一味溺愛,有些對兒女無益有害的事,真正愛兒女的父母,便不應允,事後兒女也會了悟父母的美意。所以我們必照天父的旨意祈求,他始垂聽我 們。「聖靈照著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27)。
主耶穌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一八19)。這乃是門徒都愛引用的應許。這裡同心合意(agree)一詞,在原文乃為「和諧」(symphony)一詞,便從此詞而來,倘使有兩三個人同心合意的,或彼此協和,則他們所求的,他們已經得到垂聽的應許。但是僅僅兩個門徒彼此同心合意,乃是不夠的,他們還要和一個第三位(a Third)──就是公義而聖善的主,彼此協和,他們始能照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彼得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徒五9)
這種同心,乃是最違犯上帝神聖的旨意,罪大惡極的作為。他們雖彼此同心,但和聖靈卻完全衝突﹗聖靈的任務,乃要使我們的旨意和上帝的旨意互相協和。
所以我們對於聖靈處理教會和指導敬拜各樣事工,也不可忽視。各種禮拜的儀式,會流於律法主義,有些祈禱是預先寫好的,有的乃是脫口而出的,但是主耶穌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四23)。 正確的祈禱乃為一種最高的成就,不可等閒視之,信口開河。其所以如此重要,其奧秘乃在兩種相反的境界之間︰一為最主動的情慾,一為最被動的情慾;一為被神 所勝因此與神一同得勝。我們最高的父神乃是要一種真正敬拜父神的人,一方面「就當捨己」,他的心靈要在神前引退;一方面他的心靈對聖靈內在的感動最富敏 感,則他的祈禱所發生的力量,就大有功效(參雅五16)。聖經明白曉諭我們,所有信徒,乃都是祭司,所以都應「替聖徒祈禱」(羅八27),也要彼此禱告。
聖靈與教會的敬拜和事奉(2)
三、再從歌頌而言
歌 頌也是教會(主的家)崇拜聚會一件重要的事,此乃和聖靈有重要的關係。以弗所書第五章第十八、十九節說︰「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 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以弗所書第二章第二十二節說︰「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以弗所書第三章第十六節說︰「藉著他的靈,叫 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以弗所書第二章第十八節︰「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於此可見,敬拜頌讚乃都和聖靈有關,要靠他的大 能。一個尚未得救的人,在教會(上帝之家)崇拜聚會主領歌頌乃是不合格的,而那些尚未歸依救主,甚至聲名狼藉的人參加詩班,亦不相宜。
有些教會,甚至僱用若干人管理教會聖樂的事,徒為求會眾的歡樂,尤失歌頌讚美恩主的原意。聖經曉諭我們︰「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弗五18、19)
現在教會的崇拜聚會乃和律法時代不同,那時殿裡的祭司和利未人事奉會眾,會眾乃被事奉;現在信徒都有屬靈的祭司職分,乃被此事奉與被事奉。他們事奉的作為,聖經都有明白的規定。其一是祈禱,「你們要互相代求」(雅五16)。其次是認罪,「你們要彼此認罪」(雅五16)。其三是勸勉,「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來三13)。其四是相愛,「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彼前一22)。其五是互相擔當,「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其六是勸慰,「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前四18)。其七是教導勸戒,「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上帝」(西三16)。這乃是聖靈在這個時代裡,照他清楚規定的方法,他建立我們與教會之首的團契,經過他又建立我們彼此的團契。一切在肢體裡的祝福乃是共同的。
聖 靈乃是上帝教會崇拜聚會的感召者與指導者,他透過那些重生的、有他住在他們裡面的、被他所用的人,來施展他的工作。在舊約時代,亞倫和他兒子被膏,便為被 聖靈恩膏的象徵和預表。出埃及記三十章三十至三十三節說︰「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油我要世世 代代以為聖膏油;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作與此相似的。這膏油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凡調和與此相似的,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這 人要從民中翦除。』」
這些詳細的指示,乃是要作為我們的鑑戒。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一節說︰「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在教會歷史上,有一種常常發生的罪,就是誤以為聖職可以用錢買賣,在使徒行傳裡乃有一令人警惕的例子──「西 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上帝的 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上帝面前,你的心不正。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徒八18~22)
這一個例子,乃表示上帝對於那想用錢買聖靈大能的嚴肅的聖怒。有許多人不重視聖靈,而卻渴想得聖靈的恩賜;對聖樂也大為醉心,而對於聖經的激勵,卻茫然無知。
希伯來書第十三章第十五節說︰「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上帝,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這種頌讚之祭,乃需付代價──就是懇切的祈禱,深切的交契和聖靈的充滿;但無論用多少金子都不能購買,也非音樂家的天才所能倣傚。聖樂乃是由聖靈的引導,唯獨交付教會的神聖的職務,所以倘使僱用非成聖的音樂家擔任這種聖職,那就難免瀆冒上帝的靈,且有不能與上帝交契的嚴重危險。
歌 頌也是教會(主的家)崇拜聚會一件重要的事,此乃和聖靈有重要的關係。以弗所書第五章第十八、十九節說︰「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 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以弗所書第二章第二十二節說︰「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以弗所書第三章第十六節說︰「藉著他的靈,叫 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以弗所書第二章第十八節︰「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於此可見,敬拜頌讚乃都和聖靈有關,要靠他的大 能。一個尚未得救的人,在教會(上帝之家)崇拜聚會主領歌頌乃是不合格的,而那些尚未歸依救主,甚至聲名狼藉的人參加詩班,亦不相宜。
有些教會,甚至僱用若干人管理教會聖樂的事,徒為求會眾的歡樂,尤失歌頌讚美恩主的原意。聖經曉諭我們︰「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弗五18、19)
現在教會的崇拜聚會乃和律法時代不同,那時殿裡的祭司和利未人事奉會眾,會眾乃被事奉;現在信徒都有屬靈的祭司職分,乃被此事奉與被事奉。他們事奉的作為,聖經都有明白的規定。其一是祈禱,「你們要互相代求」(雅五16)。其次是認罪,「你們要彼此認罪」(雅五16)。其三是勸勉,「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來三13)。其四是相愛,「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彼前一22)。其五是互相擔當,「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其六是勸慰,「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前四18)。其七是教導勸戒,「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上帝」(西三16)。這乃是聖靈在這個時代裡,照他清楚規定的方法,他建立我們與教會之首的團契,經過他又建立我們彼此的團契。一切在肢體裡的祝福乃是共同的。
聖 靈乃是上帝教會崇拜聚會的感召者與指導者,他透過那些重生的、有他住在他們裡面的、被他所用的人,來施展他的工作。在舊約時代,亞倫和他兒子被膏,便為被 聖靈恩膏的象徵和預表。出埃及記三十章三十至三十三節說︰「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油我要世世 代代以為聖膏油;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作與此相似的。這膏油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凡調和與此相似的,或將這膏膏在別人身上的,這 人要從民中翦除。』」
這些詳細的指示,乃是要作為我們的鑑戒。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一節說︰「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在教會歷史上,有一種常常發生的罪,就是誤以為聖職可以用錢買賣,在使徒行傳裡乃有一令人警惕的例子──「西 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上帝的 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上帝面前,你的心不正。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徒八18~22)
這一個例子,乃表示上帝對於那想用錢買聖靈大能的嚴肅的聖怒。有許多人不重視聖靈,而卻渴想得聖靈的恩賜;對聖樂也大為醉心,而對於聖經的激勵,卻茫然無知。
希伯來書第十三章第十五節說︰「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上帝,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這種頌讚之祭,乃需付代價──就是懇切的祈禱,深切的交契和聖靈的充滿;但無論用多少金子都不能購買,也非音樂家的天才所能倣傚。聖樂乃是由聖靈的引導,唯獨交付教會的神聖的職務,所以倘使僱用非成聖的音樂家擔任這種聖職,那就難免瀆冒上帝的靈,且有不能與上帝交契的嚴重危險。
聖靈與教會傳福音的聖工
當主耶穌基督復活以後,升天之前,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19)
又在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二十節說︰「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浸的……有神蹟隨著他們,……』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 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這乃是主耶穌基督吩咐門徒向普世宣道的大使命。使徒行傳,就其內容而論,亦可稱為「聖靈行傳」,在開宗明義的 第一章,就有這大使命執行者來臨的應許,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 證。」(徒一8)
從宣道事工的開始以及督導,在可以清楚看到聖靈的作為。我們唯有藉著聖靈到世界去。當聖靈來了,始能使世人確認有罪;撒種的,只有藉著聖靈,始能有能力;道的種子只有藉著聖靈的振奮才能發生果效;「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
在使徒行傳第十三、十五、十六章,我們看到最初的佈道工作,聖靈如何一步一步發動和指導佈道事工,請分述之︰
1.如何揀選宣教士──「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一三2)
2.如何進入工場──「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一三4)
3.如何能夠得力──「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麼?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方伯看見所作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一三9~12)
4.如何忍受逼迫──「猶太人挑唆……城內有名望的人,逼迫保羅、巴拿巴,……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一三50~52)
5.如何向外邦人傳福音──「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上帝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上帝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一五7、8)
6.禁止往尚非主所指定的工場──「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在夜間有異像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遇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一六6~9)
觀 此可知聖靈指導佈道聖工,一步一步,實在非常顯明,而且詳細,這不僅在使徒時代是這樣,他乃一直和我們同在,除非到了這世代的末了,他乃始終在他的職位上 面,忠心負起榮耀救主託付他的最重要的責任。聖靈的大能乃是沒有限量的,唯獨我們的不信始加以限制。倘使教會誠有信心,就不可依靠人的智慧,不要信賴人的 方法,以及機械的規律,而應確切領悟,交付他的一種超凡的事工以及賦予他的一種超凡的大能。這就可以大大減少宣道聖工的憂苦嘆息,而更能彰顯聖靈的大能。
又在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二十節說︰「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浸的……有神蹟隨著他們,……』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 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這乃是主耶穌基督吩咐門徒向普世宣道的大使命。使徒行傳,就其內容而論,亦可稱為「聖靈行傳」,在開宗明義的 第一章,就有這大使命執行者來臨的應許,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 證。」(徒一8)
從宣道事工的開始以及督導,在可以清楚看到聖靈的作為。我們唯有藉著聖靈到世界去。當聖靈來了,始能使世人確認有罪;撒種的,只有藉著聖靈,始能有能力;道的種子只有藉著聖靈的振奮才能發生果效;「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
在使徒行傳第十三、十五、十六章,我們看到最初的佈道工作,聖靈如何一步一步發動和指導佈道事工,請分述之︰
1.如何揀選宣教士──「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一三2)
2.如何進入工場──「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一三4)
3.如何能夠得力──「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麼?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方伯看見所作的事,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一三9~12)
4.如何忍受逼迫──「猶太人挑唆……城內有名望的人,逼迫保羅、巴拿巴,……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一三50~52)
5.如何向外邦人傳福音──「彼得就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上帝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上帝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一五7、8)
6.禁止往尚非主所指定的工場──「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在夜間有異像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遇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一六6~9)
觀 此可知聖靈指導佈道聖工,一步一步,實在非常顯明,而且詳細,這不僅在使徒時代是這樣,他乃一直和我們同在,除非到了這世代的末了,他乃始終在他的職位上 面,忠心負起榮耀救主託付他的最重要的責任。聖靈的大能乃是沒有限量的,唯獨我們的不信始加以限制。倘使教會誠有信心,就不可依靠人的智慧,不要信賴人的 方法,以及機械的規律,而應確切領悟,交付他的一種超凡的事工以及賦予他的一種超凡的大能。這就可以大大減少宣道聖工的憂苦嘆息,而更能彰顯聖靈的大能。
約的外在與內在性
有些學者把約分作外在的和內在的。從外在的約來說,則一個人在約上的地位須視他履行某種外在的宗教的責任而定。例如照羅馬天主教的道理,倘使一個人履行了他宗教上的禮儀與責任,則便承認他在約上乃有完全正當的地位。在以色列人中間,此約乃有全國一致的儀式。
然而約的外在性和內在性,兩者界 限,究應如何劃分,卻言人人殊,並無一致的說法。有些人說,浸禮乃是外在的約,而信仰的表白和聖餐,則視為內在的約。但有些人,卻以信仰的表白與浸禮乃為 外在的約,而聖餐則為內在之約的聖禮。但是這一切的說法,結果成為一種約的二元論,此乃不合聖經的道理;這乃產生一種外在的約,與內在的約,彼此回殊,判 若鴻溝。這種道理,會令人以為有一種約可使人無需信而得救,可在約上有完全正當的地位,這乃為上文所說的有些羅馬天主教徒的道理;但此乃沒有聖經的根據。 雖是有些人確是得到外在的權益與福樂,然而此乃乖謬悖理,不足為訓。把約分成外在的和內在的不同的種類,乃是理不可通。
但是我們卻不可把約的種類與約的 情況,混為一談。我們雖不能把約分作外在的和內在的,兩個不同的種類;但卻不能不辨世人守約不同的情況,以及約的二重性。質言之,有些人確是誠心誠意,由 衷的在心靈上謹守他對約應負的責任,不稍苟且;但有些人卻僅是在表面上,有口無心地,在口頭上承認,所以他僅在外表上和約發生關係。這種人是聖經裡所指的 出賣主耶穌基督的猶大以及行邪術的西門;還有那些僅是心血來潮,感情衝動,暫時相信的人。(參太一三20-21) 他們乃根本沒有被揀選,沒有重生,乃是名不符實的掛名基督教徒,以恩典之約為外在的裝飾品;徒以一般人的短視淺見,被他們魚目混珠,誤以為是恩典之約的兒 女;其實在上帝面前,乃完全沒有地位。他們並非真正在恩典之約裡面,根本與約無關;甚至在教會裡面活躍的人,也並非恩典之約的兒女。最後主耶穌要對他們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1-23)
此乃恩典之約的二重性︰一是外表的,一是內在的,須加明辨。
然而約的外在性和內在性,兩者界 限,究應如何劃分,卻言人人殊,並無一致的說法。有些人說,浸禮乃是外在的約,而信仰的表白和聖餐,則視為內在的約。但有些人,卻以信仰的表白與浸禮乃為 外在的約,而聖餐則為內在之約的聖禮。但是這一切的說法,結果成為一種約的二元論,此乃不合聖經的道理;這乃產生一種外在的約,與內在的約,彼此回殊,判 若鴻溝。這種道理,會令人以為有一種約可使人無需信而得救,可在約上有完全正當的地位,這乃為上文所說的有些羅馬天主教徒的道理;但此乃沒有聖經的根據。 雖是有些人確是得到外在的權益與福樂,然而此乃乖謬悖理,不足為訓。把約分成外在的和內在的不同的種類,乃是理不可通。
但是我們卻不可把約的種類與約的 情況,混為一談。我們雖不能把約分作外在的和內在的,兩個不同的種類;但卻不能不辨世人守約不同的情況,以及約的二重性。質言之,有些人確是誠心誠意,由 衷的在心靈上謹守他對約應負的責任,不稍苟且;但有些人卻僅是在表面上,有口無心地,在口頭上承認,所以他僅在外表上和約發生關係。這種人是聖經裡所指的 出賣主耶穌基督的猶大以及行邪術的西門;還有那些僅是心血來潮,感情衝動,暫時相信的人。(參太一三20-21) 他們乃根本沒有被揀選,沒有重生,乃是名不符實的掛名基督教徒,以恩典之約為外在的裝飾品;徒以一般人的短視淺見,被他們魚目混珠,誤以為是恩典之約的兒 女;其實在上帝面前,乃完全沒有地位。他們並非真正在恩典之約裡面,根本與約無關;甚至在教會裡面活躍的人,也並非恩典之約的兒女。最後主耶穌要對他們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1-23)
此乃恩典之約的二重性︰一是外表的,一是內在的,須加明辨。
律法關係與生命的交契
改正宗神學家,例如凱伯爾(H. Kuyper),巴文克,(Bavinck)以及洪尼格(Honig)等說,恩約乃有兩方面,一為外在的,一為內在的。伏斯氏(Vos)
更明確的說,恩約一方面為律法的關係,一方面為生命的交契。這乃清楚表明,恩約乃有律法方面和道德方面的意義。從律法方面說,則有對兩造之間所處的地位與
所訂條款彼此的同意。在律法方面,則一切都從客觀著想,其決定因素乃為所建立的關係,並非對所建關係的態度;所以乃不受主觀態度的影響,無論願不願,愛不
愛,其關係仍是存在,不受個人的好惡和偏見的影響。究竟誰在恩典之約裡面,再從法律關係而說,究竟誰應該活在恩典之約之內?其答案乃為,信徒及其兒女。再
從生命的交契而言,則誰能和主耶穌基督有生命的交契,其答案乃為,唯有那些被揀選的,賦有信心,重生得救的人。
這些學者的道理,乃是合乎聖經的教訓,其有關的經文,乃不一而足。例如關於信心的經文,創世記十五章六節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哈巴谷書二章四節說︰「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羅馬書四章三至八節,十七至二十五節說︰「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並 且仰望上帝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義』 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 叫我們稱義。」
加拉太書三章十三至二十八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
希伯來書十一章論「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且謂「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且引亞伯、挪亞、亞伯拉罕、以撒、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作見證,說他們「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製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了外邦的全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
此外還有關於屬靈的與永遠祝福的經文。例如創世記十二章一至三節︰「耶和華對亞伯蘭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又在十七章一至八節說︰「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以賽亞書一章十八節說︰「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四十三章二十五節說︰「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又在四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我造就你必不忘記你。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
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至三十節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 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 作你們的上帝。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也必命五穀豐登。……」
羅馬書四章五至十三節︰「惟有……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加拉太書三章十三至二十二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上帝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但是聖經又清楚指示我們,約的完全履行,並不止於生命的交契。這在創世記十五章八至二十一節用象徵的方 式已經具體表達出來︰「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 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看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騖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 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 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 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 之地。」
不但此也,並且還在新舊約許多經文裡,把恩約裡面神人之間律法的關係與生命的交契清楚指示我們。例如詩篇二十五篇十四節說︰「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
八十九篇三十三至三十七節說︰「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必不背棄我的 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 天上確實的見證。』」
又在一百零三篇十一、十二、十七、十八節說︰「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他的人,從亙古到永遠;他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就是那些遵守他的約,記念他的訓詞而遵行的人。」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三、三十四節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們的子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參結三六25一28 ;來八10一12,又重申前義。)
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六節說︰「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啟示錄二十一章二至八節說︰「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 齊,等候丈夫。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 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 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 業;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 裡;這是第二次的死。』」此乃為關於神人律法關係與生命交契以及屬靈的與永遠祝福的最高啟示。
但是還有一個關於罪人的問題。罪 人一方面乃在恩約的律法關係之下,一方面又活在恩約生命交契之中,此乃不能想像之事。所以當一人接受約的關係之時,則二者必須同心合意,否則勢將成為一種 虛假的關係。還有一個更困難的問題,那些生而在約裡的人,則豈非要使約虛有其名,而無其實;而且僅有一造,約將無從成立。則約如何能成為生命的真實(Living reality)?但我們須知上帝乃是毫無疑問的要使約的關係,成為一種生命的約,而且他已應許保證亞伯蘭要作多國的父,復把他的名改為亞伯拉罕,立他作多國的父,必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要與他並他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永永遠遠的約。(參創一七18)要解答這個問題,首須注意,上帝所指稱所應許的,乃是對後裔,他所堅立的約,乃是集體的,並不是和每一位個人。這一點須加明辨。所以我們可以篤信不疑,由於上帝的應許,以及他對約的信實的施行,恩典之約關係必定完完全全成為生命的約。
這些學者的道理,乃是合乎聖經的教訓,其有關的經文,乃不一而足。例如關於信心的經文,創世記十五章六節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哈巴谷書二章四節說︰「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羅馬書四章三至八節,十七至二十五節說︰「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並 且仰望上帝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上帝。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義』 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 叫我們稱義。」
加拉太書三章十三至二十八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受浸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
希伯來書十一章論「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且謂「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且引亞伯、挪亞、亞伯拉罕、以撒、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作見證,說他們「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製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了外邦的全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
此外還有關於屬靈的與永遠祝福的經文。例如創世記十二章一至三節︰「耶和華對亞伯蘭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又在十七章一至八節說︰「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以賽亞書一章十八節說︰「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四十三章二十五節說︰「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又在四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我造就你必不忘記你。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
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至三十節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 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 作你們的上帝。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也必命五穀豐登。……」
羅馬書四章五至十三節︰「惟有……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加拉太書三章十三至二十二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上帝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但是聖經又清楚指示我們,約的完全履行,並不止於生命的交契。這在創世記十五章八至二十一節用象徵的方 式已經具體表達出來︰「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 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看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騖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它嚇飛了。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 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 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 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 之地。」
不但此也,並且還在新舊約許多經文裡,把恩約裡面神人之間律法的關係與生命的交契清楚指示我們。例如詩篇二十五篇十四節說︰「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
八十九篇三十三至三十七節說︰「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必不背棄我的 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 天上確實的見證。』」
又在一百零三篇十一、十二、十七、十八節說︰「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他的人,從亙古到永遠;他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就是那些遵守他的約,記念他的訓詞而遵行的人。」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三、三十四節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們的子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參結三六25一28 ;來八10一12,又重申前義。)
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六節說︰「上帝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啟示錄二十一章二至八節說︰「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 齊,等候丈夫。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 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 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 業;我要作他的上帝,他要作我的兒子。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 裡;這是第二次的死。』」此乃為關於神人律法關係與生命交契以及屬靈的與永遠祝福的最高啟示。
但是還有一個關於罪人的問題。罪 人一方面乃在恩約的律法關係之下,一方面又活在恩約生命交契之中,此乃不能想像之事。所以當一人接受約的關係之時,則二者必須同心合意,否則勢將成為一種 虛假的關係。還有一個更困難的問題,那些生而在約裡的人,則豈非要使約虛有其名,而無其實;而且僅有一造,約將無從成立。則約如何能成為生命的真實(Living reality)?但我們須知上帝乃是毫無疑問的要使約的關係,成為一種生命的約,而且他已應許保證亞伯蘭要作多國的父,復把他的名改為亞伯拉罕,立他作多國的父,必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要與他並他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永永遠遠的約。(參創一七18)要解答這個問題,首須注意,上帝所指稱所應許的,乃是對後裔,他所堅立的約,乃是集體的,並不是和每一位個人。這一點須加明辨。所以我們可以篤信不疑,由於上帝的應許,以及他對約的信實的施行,恩典之約關係必定完完全全成為生命的約。
恩典之約的成員與律法關係
當我們討論恩典之約成員的時
候,我們乃視為有一種律法的關係;但我們須知這並非僅是一種要求與應許的制度,要求必須滿足,應許必須履行;而且還含有一種合理的盼望,使外表的律法關
係,也帶著在恩典之約裡和上帝有一種密切交契之確確實實的榮耀生命。唯獨如此,恩典之約方能完全實踐。關於這個問題,分三點,加以檢討︰(1)成人與恩典之約;(2)信徒兒女與恩典之約;(3)罪人與恩典之約(犯罪作惡的人,不肯悔改的人)。
一、成人與恩典之約
成人只能藉信心與悔改進入恩典之 約。倘使他們真切悔改,以真誠無偽的心,進入恩典之約,則他們的律法關係及其在恩典之約裡生命的交契,乃是兩相符合的。他們不是僅僅在外表上擔負並履行某 種職務,不是僅僅在口頭上作浮表的應許;而且還要運行發揮他們得救的信心,那就要立志定意,始終不渝,持守他們的信仰。
二、信徒兒女與恩典之約
關於生而進入恩典之約的兒女,乃 與成人進入恩典之約,不能相提並論。經驗使我們知道,生而進入恩典之約,成為一種律法關係,但這卻不能說由此即有恩典之約的生命的交契;也不能說這種恩典 之約關係能在他們生命裡面完全實踐。可是雖然如此仍可作合理的保證,這並非始終僅為一種律法關係,僅有外表的權利與義務;到了時候這也會成為一個有生命的 真實(Liv-ing reality)。這個保證乃是根據上帝的應許,這當然是絕對可靠的;因為他在恩典之約少年人的心裡面動其善工,改變他們成為恩典之約有生命的成員。這恩典之約並不是僅僅傳揚救恩,而為根據上帝應許的一種保證,這乃為上帝在兒童心中運行,使他們有得救的信心。
可是我們須知,上帝的應許,乃是 給信徒的後裔,這乃是集體的,不是每一個人的,此於上文已加論及。上帝應許繼續他的恩典之約,要使之完全成就在信徒的兒女身上,並不是說他要把得救的信心 賦與他們每一個兒女。誠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九章六至八節說︰「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 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信徒的兒女,並非都是應許的兒女。所以這乃必須常常提醒他們有悔改重生的必要。僅僅在恩典之約之內的事 實,並不能因此就有得救的保證。當信徒的兒女長大起來,到達能夠明辨判斷的年歲的時候,就理應承認他們恩典之約的責任,就要自願的真誠的,悔改相信。如果 漠視這個責任,嚴格的說,乃為否認他們恩典之約的關係。所以,信徒兒女在律法關係上的地位,乃是在恩典之約生命交契之先,乃為達成這交契的方法。但是倘使 我們重視恩典之約的特徵,我們不可完全重視上帝的要求與世人相應而至的責任;而復須重視上帝的應許和他在恩典之約兒女心中恩典之有效的運行。倘使我們僅僅 重視而且過分注重恩典之約的責任,而忽視恩典之約裡的上帝,他不是僅僅要求世人,而且還要賜與世人,俾世人靠著他的恩典,能夠勝任,否則勢將犯阿敏念派的 同病。
三、罪人與恩典之約
從上文裡面,我們可以看到犯罪作 惡,不肯悔改的人,也可能在恩典之約裡面。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至十六節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 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羅馬書五章八至十節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 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當司提 反殉道的時候,保羅乃親自在場督察指揮,他「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裡。」(參徒七54一59,八1-3)
但當「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 人,無論男女,都準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掃羅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 迫我?』他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什麼。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當下,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起來﹗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裡,訪問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你看他正禱告。在異象中,他看見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 和 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參新譯本徒九1一15)
於此可以看到保羅(其時名叫掃羅)實乃罪大惡極,亞拿尼亞在異象中也對主說,許多人說他多多苦害聖徒, 可見眾口一詞,罪不容追;但是上帝卻說他是他「所揀選的器皿」。保羅悔改以後,也自己承認他「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以實瑪利和以掃,原 來都在恩典之約裡面,以利「兩個兒子是惡的」,卻也在恩典之約之內;在主耶穌和他門徒的時候,大部分的猶太人,雖然並未宗奉先祖亞伯拉罕的信仰,也都屬乎 恩典之約,且同享恩典之約的應許。於此有一個問題,這些人雖是算在恩典之約裡面,但是到底有什麼確切的意義呢?關於這個問題,兩位改正宗神學家,作相似的 答案。凱伯爾博士(Dr. A. Kuyper)說︰「這些人雖然確在恩典之約裡面,但是卻並非真實的成員。」 巴文克 博士(Dr. H. Bavinck)說,「他們乃在恩典之約裡面(in faedere),但卻並非屬乎恩典之約(de foedere)。現在把這個問題,分作四點,加以論列︰(1)就其應負的責任而言;(2)就上帝所作的應許言;(3)就其應持的態度而言;(4)就恩典之約一般的祝福言。
1.就其應負的責任而言──他們在恩典之約裡乃和上帝有律法的關係。則在其責任上,理應悔改相信。倘使他們到了成年時候,能夠明辨判斷,不肯歸信上帝,接受基督,便要被判為違犯恩典之約。他們在恩典之約上和上帝既有這種特殊的關係,便對上帝負有加重的責任。
2.就上帝所作的應許言──當上帝和信徒及其後裔訂立恩典之約之時,曾給我們應許。使徒保羅雖為他敗壞的「骨肉之親」,「心裡時常傷痛」;但他卻說,「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九4)所以我們可憑上帝的應許,向他請求,得榮耀的盼望。
3.就其應持的態度而言──他們乃常常被告誡勸勉,要遵照恩典之約的要求與條件而活。教會待他們如同恩典之約的兒女,給他們恩典之約的印記。勸勉他們善為應用。他們好比那些被邀請赴筵席之人(參路一四16一24),不要推辭放棄,辜負神恩。不要像猶太人,「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參徒一三46)自取沉淪,「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太八12)。
4.就恩典之約一般的祝福言──從一般的祝福而言,他們雖不能經驗到重生的影響,但是卻必然會感受到聖靈特殊運行的感力,聖靈的大能必施展他的奇工,使他承認他們的罪,在某種程度上要光照他們,又複藉普通恩典使他們得到更多的祝福。
總 之,我們須加分辨,恩典之約乃有二重的意義︰一方面,恩典之約乃是永遠的,不容違犯的,上帝絕不會加以廢棄。但從另一方面說,那些在恩典之約裡的人,卻會 違犯他,破壞他。倘使一個人僅有恩典之約律法上的關係,而未進入恩典之約的生命裡面;但是卻被認為是恩典之約的成員。倘使他不能履行恩典之約的責任,那就 犯了破壞恩典之約之罪。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二節說︰「……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他們卻背了我的約……。」
以西結書四十四章七節說︰「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
這乃曉諭我們,雖然真正重生得救的聖徒,不會離道反教,但從另一方面看,世人卻會破壞違犯上帝的恩典之約。質言之,恩典之約一方面是永遠的,不變的,上帝決不會廢棄的;但在另一方面,悖逆的世人,卻是會背約的。
一、成人與恩典之約
成人只能藉信心與悔改進入恩典之 約。倘使他們真切悔改,以真誠無偽的心,進入恩典之約,則他們的律法關係及其在恩典之約裡生命的交契,乃是兩相符合的。他們不是僅僅在外表上擔負並履行某 種職務,不是僅僅在口頭上作浮表的應許;而且還要運行發揮他們得救的信心,那就要立志定意,始終不渝,持守他們的信仰。
二、信徒兒女與恩典之約
關於生而進入恩典之約的兒女,乃 與成人進入恩典之約,不能相提並論。經驗使我們知道,生而進入恩典之約,成為一種律法關係,但這卻不能說由此即有恩典之約的生命的交契;也不能說這種恩典 之約關係能在他們生命裡面完全實踐。可是雖然如此仍可作合理的保證,這並非始終僅為一種律法關係,僅有外表的權利與義務;到了時候這也會成為一個有生命的 真實(Liv-ing reality)。這個保證乃是根據上帝的應許,這當然是絕對可靠的;因為他在恩典之約少年人的心裡面動其善工,改變他們成為恩典之約有生命的成員。這恩典之約並不是僅僅傳揚救恩,而為根據上帝應許的一種保證,這乃為上帝在兒童心中運行,使他們有得救的信心。
可是我們須知,上帝的應許,乃是 給信徒的後裔,這乃是集體的,不是每一個人的,此於上文已加論及。上帝應許繼續他的恩典之約,要使之完全成就在信徒的兒女身上,並不是說他要把得救的信心 賦與他們每一個兒女。誠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九章六至八節說︰「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 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信徒的兒女,並非都是應許的兒女。所以這乃必須常常提醒他們有悔改重生的必要。僅僅在恩典之約之內的事 實,並不能因此就有得救的保證。當信徒的兒女長大起來,到達能夠明辨判斷的年歲的時候,就理應承認他們恩典之約的責任,就要自願的真誠的,悔改相信。如果 漠視這個責任,嚴格的說,乃為否認他們恩典之約的關係。所以,信徒兒女在律法關係上的地位,乃是在恩典之約生命交契之先,乃為達成這交契的方法。但是倘使 我們重視恩典之約的特徵,我們不可完全重視上帝的要求與世人相應而至的責任;而復須重視上帝的應許和他在恩典之約兒女心中恩典之有效的運行。倘使我們僅僅 重視而且過分注重恩典之約的責任,而忽視恩典之約裡的上帝,他不是僅僅要求世人,而且還要賜與世人,俾世人靠著他的恩典,能夠勝任,否則勢將犯阿敏念派的 同病。
三、罪人與恩典之約
從上文裡面,我們可以看到犯罪作 惡,不肯悔改的人,也可能在恩典之約裡面。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至十六節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 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羅馬書五章八至十節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 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當司提 反殉道的時候,保羅乃親自在場督察指揮,他「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裡。」(參徒七54一59,八1-3)
但當「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 人,無論男女,都準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掃羅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 迫我?』他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什麼。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當下,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起來﹗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裡,訪問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你看他正禱告。在異象中,他看見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 和 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參新譯本徒九1一15)
於此可以看到保羅(其時名叫掃羅)實乃罪大惡極,亞拿尼亞在異象中也對主說,許多人說他多多苦害聖徒, 可見眾口一詞,罪不容追;但是上帝卻說他是他「所揀選的器皿」。保羅悔改以後,也自己承認他「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以實瑪利和以掃,原 來都在恩典之約裡面,以利「兩個兒子是惡的」,卻也在恩典之約之內;在主耶穌和他門徒的時候,大部分的猶太人,雖然並未宗奉先祖亞伯拉罕的信仰,也都屬乎 恩典之約,且同享恩典之約的應許。於此有一個問題,這些人雖是算在恩典之約裡面,但是到底有什麼確切的意義呢?關於這個問題,兩位改正宗神學家,作相似的 答案。凱伯爾博士(Dr. A. Kuyper)說︰「這些人雖然確在恩典之約裡面,但是卻並非真實的成員。」 巴文克 博士(Dr. H. Bavinck)說,「他們乃在恩典之約裡面(in faedere),但卻並非屬乎恩典之約(de foedere)。現在把這個問題,分作四點,加以論列︰(1)就其應負的責任而言;(2)就上帝所作的應許言;(3)就其應持的態度而言;(4)就恩典之約一般的祝福言。
1.就其應負的責任而言──他們在恩典之約裡乃和上帝有律法的關係。則在其責任上,理應悔改相信。倘使他們到了成年時候,能夠明辨判斷,不肯歸信上帝,接受基督,便要被判為違犯恩典之約。他們在恩典之約上和上帝既有這種特殊的關係,便對上帝負有加重的責任。
2.就上帝所作的應許言──當上帝和信徒及其後裔訂立恩典之約之時,曾給我們應許。使徒保羅雖為他敗壞的「骨肉之親」,「心裡時常傷痛」;但他卻說,「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九4)所以我們可憑上帝的應許,向他請求,得榮耀的盼望。
3.就其應持的態度而言──他們乃常常被告誡勸勉,要遵照恩典之約的要求與條件而活。教會待他們如同恩典之約的兒女,給他們恩典之約的印記。勸勉他們善為應用。他們好比那些被邀請赴筵席之人(參路一四16一24),不要推辭放棄,辜負神恩。不要像猶太人,「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參徒一三46)自取沉淪,「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太八12)。
4.就恩典之約一般的祝福言──從一般的祝福而言,他們雖不能經驗到重生的影響,但是卻必然會感受到聖靈特殊運行的感力,聖靈的大能必施展他的奇工,使他承認他們的罪,在某種程度上要光照他們,又複藉普通恩典使他們得到更多的祝福。
總 之,我們須加分辨,恩典之約乃有二重的意義︰一方面,恩典之約乃是永遠的,不容違犯的,上帝絕不會加以廢棄。但從另一方面說,那些在恩典之約裡的人,卻會 違犯他,破壞他。倘使一個人僅有恩典之約律法上的關係,而未進入恩典之約的生命裡面;但是卻被認為是恩典之約的成員。倘使他不能履行恩典之約的責任,那就 犯了破壞恩典之約之罪。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二節說︰「……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他們卻背了我的約……。」
以西結書四十四章七節說︰「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
這乃曉諭我們,雖然真正重生得救的聖徒,不會離道反教,但從另一方面看,世人卻會破壞違犯上帝的恩典之約。質言之,恩典之約一方面是永遠的,不變的,上帝決不會廢棄的;但在另一方面,悖逆的世人,卻是會背約的。
上帝內外之工
「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詩三三6)
在教會歷史上若干興旺的時期,頭腦徹底清楚的神學家,往往把上帝「內在」「外在」的工作,加以分辨。
即 在自然界,在某種程度上,也有此種差別。例如捕食動物的獅子,乃與看顧小獅的獅子大不相同。一則雙目炯炯,猙獰可怕,昂首延頸,肌肉緊張,氣急哮喘。一則 低頭蜷縮,熱心勞作。它們的作為乃都在沉思默想之中,乃都蘊蓄在心內,還未在外面表現出來,直到發出如雷暴哮的怒吼,直撲在被捕的動物身上,把它們吞食, 始行表現出來。
再 從尋常的工作而說,把學生讀書,學者研究,發明家正在想他新的發明,建築師正在擬定他的計劃,軍官正在運籌帷幄,研究他的戰略,剛毅的水兵正在機敏地爬上 他軍艦的桅杆,一個鐵匠正在舉起鐵鎚,集中他肌肉的力量對著鐵鑽擊打燒紅灼熱的鐵,拿來彼此比較。從外表來衡斷,或以為鐵匠與水兵都在工作,那些正在研究 的人似乎都閒散無事。但是從內部去察看,就有不同之見。那些不用外表體力,而乃在內部運用他們的頭腦與心血,他們這些器官,乃比外表的手足更為精巧,他們 那種內在的不能目見的工作,乃更為艱苦,乃要消耗更多的精力與心血。從外表上看,鐵匠與水兵,因為他們的勞力,所以他們的外形,乃顯得很是健康;而那些勞 心的人,因為他們極度的勞神苦思,幾乎消耗了他們的生氣活力,外形顯得精疲力竭,枯乾憔悴。但是誠如使徒保羅的經驗之談,「外體雖然毀壞,內心(裡面的 人)卻一天新似一天。」「他(主)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四16,一二9、10)
從 這些內外的不同來看,主的工作乃是不受人的軟弱所限制的。上帝外在的工作乃始自創造天地萬物,這乃是「時間」開始的標記,在這個「時間」以前,乃一無所 有,上帝乃在做「內在的工作」。所以上帝的工作,乃是雙重的。第一,顯現在外面的,我們可知的,乃為他創造諸世界,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掌管萬事──這些作為,如與那在永世裡的相比,在他看來,乃恍然如昨,僅為一瞬。因為「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而「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一三8)第二,還有不顯現在前面的──乃是一種無始無終的作為,而乃是和他自己一樣,是永恆的,乃為更深奧,更豐富,更完善,但卻不是顯現的,乃隱藏在他自己裡面。這就是我們所指的「內在的工作」(Indwelling Works)。
雖然兩種工作不容易把他們完全分開──因為彰明在外面的工作,未有不先在裡面完成。但雖然如此,兩者的分別,乃有很強的標記,我們乃易於認辨。上帝內在的工作乃是從「永世」(Eternity);外在的工作,乃屬於「時間」(Time)。前者乃是領先的,後者乃是隨從的。那「可見的」,其根基乃是在那「不可見的」上面。光是隱蔽的,須待「輻射」(Radiation)始能顯現。
關於上帝「內在的工作」,聖經說︰「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11) 因為上帝的心與思念,並非分別存在的,但是他不可分的本體,乃是能思想,能感覺,有意志;我們從這節經文,可知上帝的工作,乃從「永世」就已開始。世人常 問,上帝在創造天地萬物以前,他在做什麼工作,這乃是一種愚味無知的疑問。因為上帝「內在的工作」,乃是從永遠到永遠的,乃是遠超過他「外在的工作」,乃 是更深奧,更有效,更強大。譬諸一個憂傷痛苦的人,他痛哭流涕,僅是表現他內心的痛苦,乃是他內在痛苦的發洩。他未哭以前內在的痛苦,乃更為嚴重。又如慈 母懷胎之苦,實在遠超過她分娩時的痛苦。西番雅書二章一至三節說︰「不知羞恥的國民哪,你們應當聚集。趁命令沒有發出,……耶和華的烈怒未臨到你們,他發怒的日子未到以先,你們應當聚集前來。世上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哪,你們都當尋求耶和華;當尋求公義謙卑,或者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於此可見,耶和華「命令沒有發出,……烈怒未臨到」以先,先知早已知道耶和華已準備發怒,其蘊蓄在內的尚未目見的震怒,乃是更加大而可畏。他所發出來的「外在的」作為,乃僅為他「內在的」結果,倘使他沒有「內在的」怒氣,就根本不會發出烈怒來。
於此可見早歲的神學家把上帝的工作分為「內在的」和「外在的」,乃是有理的,而且是別出心裁之卓見。
上 帝「內在的」工作,乃是三位一體上帝的作為,是不分位格的;但是「外在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乃可說乃是分工的,那就是︰聖父上帝的工作,主要的乃是創 造;聖子上帝的工作,主要的乃是救贖;聖靈上帝的工作,主要的乃是成聖。這乃是就其「外在的」而言。但是創造、救贖和成聖,這些作為,乃是隱藏在他內心的 旨意和思想裡面,乃是不分位格的。易言之,此乃父、子、聖靈創造;是父、子、聖靈救贖;是父、子、聖靈成聖,不是分工的,是不分位格的。猶如隱藏在太陽裡 的幅射線,在未放射以先,乃是不分開的,不能分辨的;此乃正如三位一體的上帝「內在的工作」,乃是整個的,不分的;他自己的榮耀也是不能目見的,要等到他 「外在的工作」,始行顯明出來。一流的水也是合一的,等到它從懸崖傾瀉下來,始分成許許多多的水點。所以當上帝隱藏在他裡面的時候,乃是一體的,不分的; 然而當他創造萬物以後,始把他顯明出來。「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一九1)所以聖靈「內在的工作」,乃是三位共同的,一體的,不分的;但是聖靈「外在的工作」,乃有專屬於他之特徵的,我們須進而加以檢討。
這又不是說,在整個的上帝本性(the Divine Being)裡,並沒有聖父,聖子,聖靈個別之特質與屬性,但是這些屬性與特質,要到外在工作才開始顯明出來。
聖父,聖子,聖靈的分別,乃是永有的上帝(the Eternal Being)的特性,乃是他存在的形式,也是他最深奧的基礎」如果我們不加這種分辨來想像他,乃是不合理的。實在的講,在聖父,聖子,聖靈的天則與大計中,每一位都照他們各自的特性而存在,而相愛,而讚美,所以聖父對聖子仍是聖父;聖子對聖父仍是聖子;而聖靈乃是從聖父聖子而出。
上帝「內在的工作」乃屬於聖父,聖子和聖靈,是沒有位格之分的。但是上帝的工作乃是雙重的,有些是在「時間」(Time) 顯明出來;但有些卻是永遠不顯現的。前者乃是關於他創世的工作;後者則為聖父,聖子和聖靈之間的關係。例如揀選與永遠生殖,兩者都是內在的作為,但並非沒 有顯著的分別。聖父對聖子的永遠生出乃是永遠不會顯明的;乃是上帝本性的一個奧秘;但是揀選乃是上帝內在工作的天命,卻是到了日期滿足的時候,就要在他呼 召選民的時候顯明出來(參加四4)。
關 於上帝永遠內在的工作,此乃出自聖父,聖子和聖靈,而非關於受造之物,所以我們必從父,子,聖靈三個位格不同的特質來看。但那些關於受造之物的,就顯明出 來,則就並無位格的區別。譬如在家庭裡面,乃有兩種作為,一則出自父母和兒女,他們乃彼此有關;另一種乃為關於社會生活。關於前者,則我們不可漠視父母和 兒女彼此的分別;關於後者,如果父母和兒女的關係是正常的,則無論是父母或兒女,都不是單獨的,而乃為整個的家庭。甚至神聖奧秘特性的天則,也是如此。聖 父對聖子,以及聖父聖子對聖靈每一個作為,乃是彼此不同的;但是外在的工作,則乃是對一切被造之物,總是神性(Godhead)裡整個的思念。
神 體一位論者,否認聖靈,他們對於人類悟性模糊的微光所不能見到的以上的事,就莫名其妙,茫然無知。我們時常發現很多僅受水浸而未受聖靈之浸的人,他們只是 人云亦云,跟著別人講三位一體的上帝;他們僅僅曉得他是上帝。這是所以那些未蒙救贖之光照明他們的內心,和那啟蒙的晨星未從其內心發光的人,就不能使分辨 三一真神的知識,照明他們的心靈。
在教會歷史上若干興旺的時期,頭腦徹底清楚的神學家,往往把上帝「內在」「外在」的工作,加以分辨。
即 在自然界,在某種程度上,也有此種差別。例如捕食動物的獅子,乃與看顧小獅的獅子大不相同。一則雙目炯炯,猙獰可怕,昂首延頸,肌肉緊張,氣急哮喘。一則 低頭蜷縮,熱心勞作。它們的作為乃都在沉思默想之中,乃都蘊蓄在心內,還未在外面表現出來,直到發出如雷暴哮的怒吼,直撲在被捕的動物身上,把它們吞食, 始行表現出來。
再 從尋常的工作而說,把學生讀書,學者研究,發明家正在想他新的發明,建築師正在擬定他的計劃,軍官正在運籌帷幄,研究他的戰略,剛毅的水兵正在機敏地爬上 他軍艦的桅杆,一個鐵匠正在舉起鐵鎚,集中他肌肉的力量對著鐵鑽擊打燒紅灼熱的鐵,拿來彼此比較。從外表來衡斷,或以為鐵匠與水兵都在工作,那些正在研究 的人似乎都閒散無事。但是從內部去察看,就有不同之見。那些不用外表體力,而乃在內部運用他們的頭腦與心血,他們這些器官,乃比外表的手足更為精巧,他們 那種內在的不能目見的工作,乃更為艱苦,乃要消耗更多的精力與心血。從外表上看,鐵匠與水兵,因為他們的勞力,所以他們的外形,乃顯得很是健康;而那些勞 心的人,因為他們極度的勞神苦思,幾乎消耗了他們的生氣活力,外形顯得精疲力竭,枯乾憔悴。但是誠如使徒保羅的經驗之談,「外體雖然毀壞,內心(裡面的 人)卻一天新似一天。」「他(主)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四16,一二9、10)
從 這些內外的不同來看,主的工作乃是不受人的軟弱所限制的。上帝外在的工作乃始自創造天地萬物,這乃是「時間」開始的標記,在這個「時間」以前,乃一無所 有,上帝乃在做「內在的工作」。所以上帝的工作,乃是雙重的。第一,顯現在外面的,我們可知的,乃為他創造諸世界,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掌管萬事──這些作為,如與那在永世裡的相比,在他看來,乃恍然如昨,僅為一瞬。因為「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而「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一三8)第二,還有不顯現在前面的──乃是一種無始無終的作為,而乃是和他自己一樣,是永恆的,乃為更深奧,更豐富,更完善,但卻不是顯現的,乃隱藏在他自己裡面。這就是我們所指的「內在的工作」(Indwelling Works)。
雖然兩種工作不容易把他們完全分開──因為彰明在外面的工作,未有不先在裡面完成。但雖然如此,兩者的分別,乃有很強的標記,我們乃易於認辨。上帝內在的工作乃是從「永世」(Eternity);外在的工作,乃屬於「時間」(Time)。前者乃是領先的,後者乃是隨從的。那「可見的」,其根基乃是在那「不可見的」上面。光是隱蔽的,須待「輻射」(Radiation)始能顯現。
關於上帝「內在的工作」,聖經說︰「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11) 因為上帝的心與思念,並非分別存在的,但是他不可分的本體,乃是能思想,能感覺,有意志;我們從這節經文,可知上帝的工作,乃從「永世」就已開始。世人常 問,上帝在創造天地萬物以前,他在做什麼工作,這乃是一種愚味無知的疑問。因為上帝「內在的工作」,乃是從永遠到永遠的,乃是遠超過他「外在的工作」,乃 是更深奧,更有效,更強大。譬諸一個憂傷痛苦的人,他痛哭流涕,僅是表現他內心的痛苦,乃是他內在痛苦的發洩。他未哭以前內在的痛苦,乃更為嚴重。又如慈 母懷胎之苦,實在遠超過她分娩時的痛苦。西番雅書二章一至三節說︰「不知羞恥的國民哪,你們應當聚集。趁命令沒有發出,……耶和華的烈怒未臨到你們,他發怒的日子未到以先,你們應當聚集前來。世上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哪,你們都當尋求耶和華;當尋求公義謙卑,或者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於此可見,耶和華「命令沒有發出,……烈怒未臨到」以先,先知早已知道耶和華已準備發怒,其蘊蓄在內的尚未目見的震怒,乃是更加大而可畏。他所發出來的「外在的」作為,乃僅為他「內在的」結果,倘使他沒有「內在的」怒氣,就根本不會發出烈怒來。
於此可見早歲的神學家把上帝的工作分為「內在的」和「外在的」,乃是有理的,而且是別出心裁之卓見。
上 帝「內在的」工作,乃是三位一體上帝的作為,是不分位格的;但是「外在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乃可說乃是分工的,那就是︰聖父上帝的工作,主要的乃是創 造;聖子上帝的工作,主要的乃是救贖;聖靈上帝的工作,主要的乃是成聖。這乃是就其「外在的」而言。但是創造、救贖和成聖,這些作為,乃是隱藏在他內心的 旨意和思想裡面,乃是不分位格的。易言之,此乃父、子、聖靈創造;是父、子、聖靈救贖;是父、子、聖靈成聖,不是分工的,是不分位格的。猶如隱藏在太陽裡 的幅射線,在未放射以先,乃是不分開的,不能分辨的;此乃正如三位一體的上帝「內在的工作」,乃是整個的,不分的;他自己的榮耀也是不能目見的,要等到他 「外在的工作」,始行顯明出來。一流的水也是合一的,等到它從懸崖傾瀉下來,始分成許許多多的水點。所以當上帝隱藏在他裡面的時候,乃是一體的,不分的; 然而當他創造萬物以後,始把他顯明出來。「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一九1)所以聖靈「內在的工作」,乃是三位共同的,一體的,不分的;但是聖靈「外在的工作」,乃有專屬於他之特徵的,我們須進而加以檢討。
這又不是說,在整個的上帝本性(the Divine Being)裡,並沒有聖父,聖子,聖靈個別之特質與屬性,但是這些屬性與特質,要到外在工作才開始顯明出來。
聖父,聖子,聖靈的分別,乃是永有的上帝(the Eternal Being)的特性,乃是他存在的形式,也是他最深奧的基礎」如果我們不加這種分辨來想像他,乃是不合理的。實在的講,在聖父,聖子,聖靈的天則與大計中,每一位都照他們各自的特性而存在,而相愛,而讚美,所以聖父對聖子仍是聖父;聖子對聖父仍是聖子;而聖靈乃是從聖父聖子而出。
上帝「內在的工作」乃屬於聖父,聖子和聖靈,是沒有位格之分的。但是上帝的工作乃是雙重的,有些是在「時間」(Time) 顯明出來;但有些卻是永遠不顯現的。前者乃是關於他創世的工作;後者則為聖父,聖子和聖靈之間的關係。例如揀選與永遠生殖,兩者都是內在的作為,但並非沒 有顯著的分別。聖父對聖子的永遠生出乃是永遠不會顯明的;乃是上帝本性的一個奧秘;但是揀選乃是上帝內在工作的天命,卻是到了日期滿足的時候,就要在他呼 召選民的時候顯明出來(參加四4)。
關 於上帝永遠內在的工作,此乃出自聖父,聖子和聖靈,而非關於受造之物,所以我們必從父,子,聖靈三個位格不同的特質來看。但那些關於受造之物的,就顯明出 來,則就並無位格的區別。譬如在家庭裡面,乃有兩種作為,一則出自父母和兒女,他們乃彼此有關;另一種乃為關於社會生活。關於前者,則我們不可漠視父母和 兒女彼此的分別;關於後者,如果父母和兒女的關係是正常的,則無論是父母或兒女,都不是單獨的,而乃為整個的家庭。甚至神聖奧秘特性的天則,也是如此。聖 父對聖子,以及聖父聖子對聖靈每一個作為,乃是彼此不同的;但是外在的工作,則乃是對一切被造之物,總是神性(Godhead)裡整個的思念。
神 體一位論者,否認聖靈,他們對於人類悟性模糊的微光所不能見到的以上的事,就莫名其妙,茫然無知。我們時常發現很多僅受水浸而未受聖靈之浸的人,他們只是 人云亦云,跟著別人講三位一體的上帝;他們僅僅曉得他是上帝。這是所以那些未蒙救贖之光照明他們的內心,和那啟蒙的晨星未從其內心發光的人,就不能使分辨 三一真神的知識,照明他們的心靈。
明辨聖靈之工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1、2)
什麼是聖靈有別於聖父和聖子的工作,我們首須加以明辨。
這並非說每一位基督信徒對於這些不同的特點都必須完全知道,因為信心的存在,並不是以理智的明辨為基礎。我們主要的問題,並不是在頭腦裡能夠深知聖父與聖子聖靈工作的不同,而乃在切身體驗他們恩工的運行。我們須務其「本」,不可僅知其「名」。
但 是這又絕不是說,我們對於這些神聖之事,可以不求甚解,視為無關宏旨,無足輕重。也絕不是以為這些重大的事乃是皮毛的,我們大可不必鑽牛角尖;也不是拘泥 小節,或小題大做,作無為的論辯,斤斤於細微末節。人類當運行他們的心力,探究每一部人生的問題。許多科學家用其畢生之力窮究草木昆蟲,而且無微不至,引 此為榮,且把每一器官,詳細推究,定出許多專門名詞。即在我們中國的《辭源》、《辭海》裡面,那時並無現在的所謂動物學,植物學,昆蟲學各種課程,但是其 中所有關於動植物的專門名詞,其數之繁多,乃不可勝數,誠令人驚異,此當由於上帝對於我國先祖之「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 中外學者這樣的窮究精研,絕非浪費心力,鑽牛角尖,斤斤於細微末節,而乃為科學的研究。因為如不深思明辨,窮究精研,就不能有真知灼見;沒有真知灼見,則 對於其研究的學科就不能有深徹的心得。則我們對於耶和華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自當比對其被造之物的研究,更應集中心力加以窮究。
我 們對其他門類的學科,既須深思明辨,則對於上帝的認識自更應求其精確深入,不可僅僅略知梗概,就淺嚐即止,可免一知半解,混淆真道。何況上帝藉著普通啟 示,賜給我們知識,使我們能夠認識上帝。他又藉著特殊啟示,更賜給我們他的話語,就是聖經,他的話又啟發我們,光照我們,「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使我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參弗一17、18),使我們能夠知道上帝的奧秘,他的屬性,和他的完善,他的德性,以及他存在的樣式。我們如果妄求,要想參透那沒有啟示我們的奧秘,固屬狂妄,一個敬畏上帝的虔誠聖徒當不應如此。但藉上帝的恩典與啟示,卻可以白白得著關於上帝深奧之事的知識。
就此而論,關於聖靈有別於聖父聖子的工作之明辨,乃是正當的,而且必須的;並非咬文嚼字,斤斤細微末節。
但是關於這個問題,許多上帝的兒女,乃有各種混淆不清的見解,這是很可嘆息的。他們不能分辨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工作。雖然聖靈乃特別指稱是保惠師,但是他們大都只向聖父聖子求安慰,他們卻不能講保惠師的意義,也不能講為什麼聖靈要特別稱為保惠師。
早 期的教會深感明確分辨聖靈工作的需要,上帝所賜給教會的大思想家和基督教哲學家,尤其是東方教父,他們竭盡他們的心力,來研究這個問題。他們非常清楚了 悟,除非教會知道了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分別,則他們對三一真神信仰的表白,等於空口說白話。他們為著教會逼切的需要,就致力於聖靈工作與聖父、聖子工作不 同的研究。尤以教會因為異端邪說的紛爭,大受困擾,就激起他們的心志,研究上帝的話語。
所以我們並非首倡研究聖靈的工作,我們僅是把先賢著作歷代的光輝,繼續向教會發射,重新透進窗戶,從而使他們更深切了悟聖靈的奧秘,增加教會內在的力量。
先從其一般的分別說,每一樣工作乃受聖父,聖子,和聖靈共同的影響;但是使力量產生的,乃是聖父;使力量運行的,乃是聖子;使力量成全的,乃是聖靈。
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第六節清楚教訓我們,「……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在此有兩個前置詞︰「本於」(of whom)和「藉著」(by whom)。在羅馬書十一章第三十六節又加一個前置詞「……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For of Him,and through Him and to Him are all thing)。
於 此可知,上帝的工作,乃是三重的,第一萬有乃都從他而來,都「本於他」;萬有乃靠他而立,都「倚靠他」;萬有乃靠他達成其最後的目的,都「歸於他」。自第 五世紀以後,教會裡偉大的先師,他們本此道理,把三一真神裡三個位格的工作,加以明辨,說萬有乃由聖父得到根源;萬有乃由聖子得以建立;萬有乃由聖靈達成 最後的目的。
這 些頭腦清楚的思想家傳講上帝工作的分別,乃是和他的位格(多數)一致的。天父上帝就是「父」,由他生「聖子」;而「聖靈」乃是由聖父,聖子而出。所以第一 位格聖父的特徵乃是很顯明,他不但是物質的天地萬物之根源,而且還是過去,現在和將來直到永遠的萬有所從出。第二位格聖子的特徵,乃與聖父不同,他雖「在 一切被造的以先」,「在萬有之先」;但從他和聖父的關係而說,他乃「是首生的」(參西一15~17)「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 他乃是由天父所生的「子」。既然萬有乃從聖父而出,自然不能從聖子而出,萬有的根源並非在聖子。但是他既「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 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 (西一15~17)可見萬有雖非由聖子所造卻「藉著他造」,「也靠他而立」。而聖靈雖非單獨由他而出,但乃是由聖父聖子而出。這乃是因為聖子和聖父乃是同質的。
聖 經教訓我們,聖父乃是藉著聖子創造萬有,離開了聖子,就沒有被造之物。除了上文所引的歌羅西書一章十七節以外,希伯來書一章二、三節更清楚的說,「就在這 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 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這乃指示我們,萬有存在的本質,乃是由天父而來,他乃是萬有的泉源;但是要把萬有的成分來形成、組合,與精詳擘 畫,乃為聖子特有的工作。
譬如一個君王要建築宮殿,這乃非僅僅需要材料。人工與計劃;而且還要把材料依照計劃,加以組合運用。君王供應材料,擬定計劃,而建築師就要依照計劃,建成宮殿。到底是誰建成的呢?既非君王,亦非單是建築師,而乃為建築師從君王的財寶中建造的。
此乃就人間的事例,來比擬上帝的工作,雖說比擬不倫,亦聊可藉此略窺上帝工作的一斑。藉著君王與建築師的關係,來推想聖父和聖子的關係。在創造天地萬物之時,乃有兩種作為︰其一是成因的(Causative),此乃供應材料,力量和計劃;其二是構成的(Constructive),此乃運用這些力量,照所定的計劃把材料加以整理組合。前者乃是由聖父,後者乃是由聖子;聖子乃是遵照聖父的旨意建造天地萬物。所以經雲︰「萬有也靠他而立」,「藉著他造」。(西一16、17)倘使聖父和聖子是獨立存在的,那就不能有這種合作,完成創世的大業。但是聖子既然是聖父所生的,因為「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西一15),「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則在「上帝的本體」(Being)裡面,乃是不能有區分間隔的,乃僅有位格的不同而已。
這乃完全出於上帝的大能大智,但這創世的大工,尚未完全成就。被造之物不是造了以後成為一種裝飾的璧龕,是放在宇宙間的雕像。創世記二章三節,照一般的經文乃說,「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但照荷蘭文的譯本說,「……上帝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以備使其臻於完善。」這樣乃是要引領他被造之物到達最後的目標,使他們照其本性繼續發展,以期完善,此乃三位一體裡的聖靈上帝所特有的神聖偉大的奇工。
什麼是聖靈有別於聖父和聖子的工作,我們首須加以明辨。
這並非說每一位基督信徒對於這些不同的特點都必須完全知道,因為信心的存在,並不是以理智的明辨為基礎。我們主要的問題,並不是在頭腦裡能夠深知聖父與聖子聖靈工作的不同,而乃在切身體驗他們恩工的運行。我們須務其「本」,不可僅知其「名」。
但 是這又絕不是說,我們對於這些神聖之事,可以不求甚解,視為無關宏旨,無足輕重。也絕不是以為這些重大的事乃是皮毛的,我們大可不必鑽牛角尖;也不是拘泥 小節,或小題大做,作無為的論辯,斤斤於細微末節。人類當運行他們的心力,探究每一部人生的問題。許多科學家用其畢生之力窮究草木昆蟲,而且無微不至,引 此為榮,且把每一器官,詳細推究,定出許多專門名詞。即在我們中國的《辭源》、《辭海》裡面,那時並無現在的所謂動物學,植物學,昆蟲學各種課程,但是其 中所有關於動植物的專門名詞,其數之繁多,乃不可勝數,誠令人驚異,此當由於上帝對於我國先祖之「普通啟示」(general revelation)。 中外學者這樣的窮究精研,絕非浪費心力,鑽牛角尖,斤斤於細微末節,而乃為科學的研究。因為如不深思明辨,窮究精研,就不能有真知灼見;沒有真知灼見,則 對於其研究的學科就不能有深徹的心得。則我們對於耶和華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自當比對其被造之物的研究,更應集中心力加以窮究。
我 們對其他門類的學科,既須深思明辨,則對於上帝的認識自更應求其精確深入,不可僅僅略知梗概,就淺嚐即止,可免一知半解,混淆真道。何況上帝藉著普通啟 示,賜給我們知識,使我們能夠認識上帝。他又藉著特殊啟示,更賜給我們他的話語,就是聖經,他的話又啟發我們,光照我們,「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使我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參弗一17、18),使我們能夠知道上帝的奧秘,他的屬性,和他的完善,他的德性,以及他存在的樣式。我們如果妄求,要想參透那沒有啟示我們的奧秘,固屬狂妄,一個敬畏上帝的虔誠聖徒當不應如此。但藉上帝的恩典與啟示,卻可以白白得著關於上帝深奧之事的知識。
就此而論,關於聖靈有別於聖父聖子的工作之明辨,乃是正當的,而且必須的;並非咬文嚼字,斤斤細微末節。
但是關於這個問題,許多上帝的兒女,乃有各種混淆不清的見解,這是很可嘆息的。他們不能分辨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工作。雖然聖靈乃特別指稱是保惠師,但是他們大都只向聖父聖子求安慰,他們卻不能講保惠師的意義,也不能講為什麼聖靈要特別稱為保惠師。
早 期的教會深感明確分辨聖靈工作的需要,上帝所賜給教會的大思想家和基督教哲學家,尤其是東方教父,他們竭盡他們的心力,來研究這個問題。他們非常清楚了 悟,除非教會知道了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分別,則他們對三一真神信仰的表白,等於空口說白話。他們為著教會逼切的需要,就致力於聖靈工作與聖父、聖子工作不 同的研究。尤以教會因為異端邪說的紛爭,大受困擾,就激起他們的心志,研究上帝的話語。
所以我們並非首倡研究聖靈的工作,我們僅是把先賢著作歷代的光輝,繼續向教會發射,重新透進窗戶,從而使他們更深切了悟聖靈的奧秘,增加教會內在的力量。
先從其一般的分別說,每一樣工作乃受聖父,聖子,和聖靈共同的影響;但是使力量產生的,乃是聖父;使力量運行的,乃是聖子;使力量成全的,乃是聖靈。
哥林多前書第八章第六節清楚教訓我們,「……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在此有兩個前置詞︰「本於」(of whom)和「藉著」(by whom)。在羅馬書十一章第三十六節又加一個前置詞「……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For of Him,and through Him and to Him are all thing)。
於 此可知,上帝的工作,乃是三重的,第一萬有乃都從他而來,都「本於他」;萬有乃靠他而立,都「倚靠他」;萬有乃靠他達成其最後的目的,都「歸於他」。自第 五世紀以後,教會裡偉大的先師,他們本此道理,把三一真神裡三個位格的工作,加以明辨,說萬有乃由聖父得到根源;萬有乃由聖子得以建立;萬有乃由聖靈達成 最後的目的。
這 些頭腦清楚的思想家傳講上帝工作的分別,乃是和他的位格(多數)一致的。天父上帝就是「父」,由他生「聖子」;而「聖靈」乃是由聖父,聖子而出。所以第一 位格聖父的特徵乃是很顯明,他不但是物質的天地萬物之根源,而且還是過去,現在和將來直到永遠的萬有所從出。第二位格聖子的特徵,乃與聖父不同,他雖「在 一切被造的以先」,「在萬有之先」;但從他和聖父的關係而說,他乃「是首生的」(參西一15~17)「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 他乃是由天父所生的「子」。既然萬有乃從聖父而出,自然不能從聖子而出,萬有的根源並非在聖子。但是他既「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 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 (西一15~17)可見萬有雖非由聖子所造卻「藉著他造」,「也靠他而立」。而聖靈雖非單獨由他而出,但乃是由聖父聖子而出。這乃是因為聖子和聖父乃是同質的。
聖 經教訓我們,聖父乃是藉著聖子創造萬有,離開了聖子,就沒有被造之物。除了上文所引的歌羅西書一章十七節以外,希伯來書一章二、三節更清楚的說,「就在這 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 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這乃指示我們,萬有存在的本質,乃是由天父而來,他乃是萬有的泉源;但是要把萬有的成分來形成、組合,與精詳擘 畫,乃為聖子特有的工作。
譬如一個君王要建築宮殿,這乃非僅僅需要材料。人工與計劃;而且還要把材料依照計劃,加以組合運用。君王供應材料,擬定計劃,而建築師就要依照計劃,建成宮殿。到底是誰建成的呢?既非君王,亦非單是建築師,而乃為建築師從君王的財寶中建造的。
此乃就人間的事例,來比擬上帝的工作,雖說比擬不倫,亦聊可藉此略窺上帝工作的一斑。藉著君王與建築師的關係,來推想聖父和聖子的關係。在創造天地萬物之時,乃有兩種作為︰其一是成因的(Causative),此乃供應材料,力量和計劃;其二是構成的(Constructive),此乃運用這些力量,照所定的計劃把材料加以整理組合。前者乃是由聖父,後者乃是由聖子;聖子乃是遵照聖父的旨意建造天地萬物。所以經雲︰「萬有也靠他而立」,「藉著他造」。(西一16、17)倘使聖父和聖子是獨立存在的,那就不能有這種合作,完成創世的大業。但是聖子既然是聖父所生的,因為「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西一15),「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則在「上帝的本體」(Being)裡面,乃是不能有區分間隔的,乃僅有位格的不同而已。
這乃完全出於上帝的大能大智,但這創世的大工,尚未完全成就。被造之物不是造了以後成為一種裝飾的璧龕,是放在宇宙間的雕像。創世記二章三節,照一般的經文乃說,「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但照荷蘭文的譯本說,「……上帝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以備使其臻於完善。」這樣乃是要引領他被造之物到達最後的目標,使他們照其本性繼續發展,以期完善,此乃三位一體裡的聖靈上帝所特有的神聖偉大的奇工。
聖靈的事工 ── 時代的使命
主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一三8),在他「道成肉身」以前,他已經存在;在他升天以後,他仍是「長遠活著」(來七25)。他的生命,乃可分兩部分,一是在時間裡的,那是可見的;一是在永世裡的,那是不能見的。
所 以聖靈的事工,也可分為前後兩部︰一方面為五旬節,一方面乃為主耶穌再臨,而以二者為分別的界線。正如主耶穌那樣,他一方面乃有其降世以後在地上的事工, 他完成了這事工以後,就升天,回到父那裡;聖靈也要照他的時間降到世上來完成他確定的任務。他現在乃正在世上推進他的工作;到了適當的時候,他要完成他在 世上的使命,就要回到天上。
可是關於聖靈的事工的學說,乃有許多缺陷,或則失之空洞浮泛,或則病於神秘玄妙,致都不得要領。推究其因,大部由於未能確知他的「時代使命」(Time-ministry),致把自此以往,和繼今以後的事工,混淆在一起,而不知其確切創始成終的時期。當主耶穌基督離世升天之時,向門徒宣稱他要差遣另一位與他同等的,與三位一體的真神有奧秘聯合的,就是他的「另一自我」,作他至聖的繼任者,就是保惠師(聖靈)到世上來(約一六7~15)。這一個宣示,乃和主耶穌基督降世,由眾先知和眾天使預先宣告一樣的明確。
尤有進者,主耶穌所宣示要來的那一位,不是僅為一種確定的事工,而乃又為一個確定的時代。主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一四16) 這裡「永遠同在」一詞,如果照字句譯,可作「為這時代」。這乃和主耶穌對門徒的大誡命中所說的︰「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是平行的。這就顯 示聖靈的時常同在。「每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時代)的末了」,此乃為永遠同在的保證。這乃含有聖靈在今世的「時代使命」的意義。現在乃為聖靈的時 代,從五旬節聖靈降臨,他就施展他的時代使命;這要一直等到主耶穌從天再臨的時候,就要引進另一個時代的事工。
莫白萊氏(Moberly) 在其所著《聖靈在基督肢體裡的事工》一書中說,救贖的過程,可分三個時期,第一為聖父上帝的時期,第二為聖子上帝的時期,第三為聖靈上帝的時期。他特別指 出,「在聖靈降臨的時候,乃展開上帝復興世界的最後時代,這個時代一直要繼續到主耶穌基督在雲裡從天上降臨。」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乃為聖靈的時代,在這 個時代聖靈所要施展的事工,及其所負神聖的使命。
所 以聖靈的事工,也可分為前後兩部︰一方面為五旬節,一方面乃為主耶穌再臨,而以二者為分別的界線。正如主耶穌那樣,他一方面乃有其降世以後在地上的事工, 他完成了這事工以後,就升天,回到父那裡;聖靈也要照他的時間降到世上來完成他確定的任務。他現在乃正在世上推進他的工作;到了適當的時候,他要完成他在 世上的使命,就要回到天上。
可是關於聖靈的事工的學說,乃有許多缺陷,或則失之空洞浮泛,或則病於神秘玄妙,致都不得要領。推究其因,大部由於未能確知他的「時代使命」(Time-ministry),致把自此以往,和繼今以後的事工,混淆在一起,而不知其確切創始成終的時期。當主耶穌基督離世升天之時,向門徒宣稱他要差遣另一位與他同等的,與三位一體的真神有奧秘聯合的,就是他的「另一自我」,作他至聖的繼任者,就是保惠師(聖靈)到世上來(約一六7~15)。這一個宣示,乃和主耶穌基督降世,由眾先知和眾天使預先宣告一樣的明確。
尤有進者,主耶穌所宣示要來的那一位,不是僅為一種確定的事工,而乃又為一個確定的時代。主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一四16) 這裡「永遠同在」一詞,如果照字句譯,可作「為這時代」。這乃和主耶穌對門徒的大誡命中所說的︰「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是平行的。這就顯 示聖靈的時常同在。「每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時代)的末了」,此乃為永遠同在的保證。這乃含有聖靈在今世的「時代使命」的意義。現在乃為聖靈的時 代,從五旬節聖靈降臨,他就施展他的時代使命;這要一直等到主耶穌從天再臨的時候,就要引進另一個時代的事工。
莫白萊氏(Moberly) 在其所著《聖靈在基督肢體裡的事工》一書中說,救贖的過程,可分三個時期,第一為聖父上帝的時期,第二為聖子上帝的時期,第三為聖靈上帝的時期。他特別指 出,「在聖靈降臨的時候,乃展開上帝復興世界的最後時代,這個時代一直要繼續到主耶穌基督在雲裡從天上降臨。」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乃為聖靈的時代,在這 個時代聖靈所要施展的事工,及其所負神聖的使命。
聖靈的降臨
所以聖靈在五旬節那一天降在聖
堂裡眾門徒的身上,這乃是他自己準備要降下的一陣使門徒成聖的恩雨。這一次的顯現,乃表示他不再是暫時的過客,而乃為永遠的保惠師,他要永遠與我們同在。
他這次臨到門徒,並非如對舊約時代列祖與先知那樣,僅為達成某種任務,而乃是他要親自與我們同在。
──奧古斯丁(Augustine)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六章第七節說︰「……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聖靈)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這似乎含有聖靈還沒有來的意思。但是,當主「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太三16)這不是聖靈已經來了嗎?而且遠在主耶穌受浸以前,在「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之時,「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1、2)。而在舊約時代,聖靈又多次多方曉諭感召列祖與眾先知,舊約記載,乃不勝枚舉。然則,主耶穌為什麼說,「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呢?
這一個問句,實在給我們一個最好的起點,可使我們對於「聖靈論」作理智的深入的研討。聖奧古斯丁稱五旬節乃是聖靈降生的誕辰(dies natalis),此乃正與童貞女懷孕生子,是主耶穌降生的聖誕一樣。但是在事實上,主耶穌乃遠在他被放在伯利恆的馬槽裡以前,他早已存在。他乃「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2、3)他乃「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5~17)
但是在他降生那日,他就「道成肉身」,他就完成他偉大的使命,把「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藉著他「表明出來」(約一18),「人看見了(他),就是看見了父。」(約一四9)而且他又為著世人的罪,「獻上他的身體」,成了「永遠的贖罪祭」(來一○10~12),「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正如主耶穌要到他在伯利恆降生以後,他才能「捨他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成就他神聖的使命,成為「神人中間」的「中保」(提前二5、6);照樣,聖靈也要到五旬節以後,才能成為基督和人中間的中保。職是之故,所以奧古斯丁稱五旬節乃為聖靈降生的誕辰。因為從五旬節那日起,聖靈才以地上作居所, 以教會作身體, 在五旬節前,主耶穌尚未得榮耀(參約一七1~5),「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約一六7)。
──奧古斯丁(Augustine)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六章第七節說︰「……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聖靈)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這似乎含有聖靈還沒有來的意思。但是,當主「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太三16)這不是聖靈已經來了嗎?而且遠在主耶穌受浸以前,在「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之時,「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1、2)。而在舊約時代,聖靈又多次多方曉諭感召列祖與眾先知,舊約記載,乃不勝枚舉。然則,主耶穌為什麼說,「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呢?
這一個問句,實在給我們一個最好的起點,可使我們對於「聖靈論」作理智的深入的研討。聖奧古斯丁稱五旬節乃是聖靈降生的誕辰(dies natalis),此乃正與童貞女懷孕生子,是主耶穌降生的聖誕一樣。但是在事實上,主耶穌乃遠在他被放在伯利恆的馬槽裡以前,他早已存在。他乃「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2、3)他乃「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5~17)
但是在他降生那日,他就「道成肉身」,他就完成他偉大的使命,把「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藉著他「表明出來」(約一18),「人看見了(他),就是看見了父。」(約一四9)而且他又為著世人的罪,「獻上他的身體」,成了「永遠的贖罪祭」(來一○10~12),「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正如主耶穌要到他在伯利恆降生以後,他才能「捨他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成就他神聖的使命,成為「神人中間」的「中保」(提前二5、6);照樣,聖靈也要到五旬節以後,才能成為基督和人中間的中保。職是之故,所以奧古斯丁稱五旬節乃為聖靈降生的誕辰。因為從五旬節那日起,聖靈才以地上作居所, 以教會作身體, 在五旬節前,主耶穌尚未得榮耀(參約一七1~5),「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約一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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