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 星期四

聖靈的恩賜


   聖靈的施浸,並非門徒重生的初次的恩賜,而乃為他和榮耀的主,在他大能裡面確切的交契。正如聖靈在舊約和新約時代的運行,乃有兩重的意義,乃顯著表明門徒在五旬節前後的兩種境界;所以大多數信徒也有兩種相應的不同的經驗。……信徒就應照以弗所書裡面的兩種祈禱,向天父求告,並以更新的降服的信心和順從,來到主耶穌基督面前,俾可得到聖靈的澆灌,使他從原有的境界,提升到一種更高的境界。
                           ──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
 
    我們已經論到,聖靈的施浸,乃是在五旬節,保惠師親自降臨,住在教會裡面,乃僅有一次。但這並非說,每一個信徒都已經得到聖靈的施浸。上帝的恩賜是一事,我們的領受又為一事,我們和神格(或神性Godhead)的第二位第三位的關係,乃正與此相同。「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但是聖經又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救恩乃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是上帝,一方面是世人,兩者乃是絕對同等的重要。
       但有一種流行的學說,大致說,上帝既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世人,所以世人,無論他覺得或不覺得,乃都已得著聖子,因此所有世人乃都要得救。此乃為一種普救論(universalism) 的異端。這種道理,既然忽視個人有歸信基督的必要,則凡是真正福音派的教義,自必堅拒並駁斥這種謬論邪說,當無待論。可是說也奇怪,有一些正統派的作者, 對於聖靈,也幾乎犯了同樣的誤見。他們爭辯,聖靈的恩賜「並不是一種特殊的或高深的經驗,乃是每一個上帝的兒女自所必具的條件」;「在五旬節以後歸主的信 徒,雖是住在不同的地方,乃正和五旬節那天住在耶路撒冷當場身歷其境的信徒一樣,也要同樣蒙福」。
       此 說實為一種似是而非的謬論。照聖經的教訓,聖靈是有位格的,信徒應當本一種清清楚楚明確的意識,斷然的抉擇,領受的信心,接受聖靈,正如接受主耶穌基督一 樣。我們這樣斷然的講,乃有幾種根據︰一則,保惠師既是有位格的,乃在確定的時候降臨,住在教會裡面,來引導、教訓,並使教會(基督奧秘的身體)成聖。所 以,我們以同樣的理由接受聖靈,因為他和主耶穌一樣,也有特殊的任務。二則,正如罪人為著稱義要接受聖子耶穌基督;照樣上帝的兒女為著成聖,也要接受聖 靈。加拉太書第四章第六節說︰「你們既為兒子,上帝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所以,當彼得從聖靈降臨以後,他對眾人第一次的 講章,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這一節經文指示我們,在邏輯上,時間先後上,聖靈的恩賜,要罪人悔改,罪蒙赦免,始能得到。兩者(赦罪與蒙恩)是否有不可分離,必然因果的關係。現在僅引一位最保守而有才學的凱萊氏(William Kelly)對於這節經文註釋的意見,作為參考,以供我們進一步的研究。他說︰「領受聖靈,乃是另外的,各別的祝福。這乃是根據已經在心裡動工的信心而得的特惠,而絕非藉以引人起信與悔改。……我雖並非否認聖靈的恩賜會適於同一個際會(occasion)發生,但卻絕不會在同一個時刻(moment)領受。其理由乃很簡單。聖靈的恩賜乃是建立在我們因信基督而成為上帝兒女的根基上面,而我們所以成為信徒,乃又因主救贖的恩功。質言之,上帝的靈已經重生了我們。」
       關於這一個論點的教訓,我們查考聖經,就可使我們明白,正如罪人必須接受基督;上帝的兒女也應領受聖靈。「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這裡「接待」與「信」二詞,乃有同義。主耶穌基督復活以後,忽然來到門徒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又對他們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參約二○1922) 此乃為五旬節的一種表象,這裡的動詞,並非如英文本聖經,會使人以為有被動的意義,而實乃有主動的意義,正如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十七節說︰「口渴的人也當 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在加拉太書有兩次講到,得聖靈乃是站在主動的地位,因著信心而領受的。例如加拉太書第三章第二節說︰「我只要問你們 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又在第三章第十四節說︰「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 的聖靈。」這些經文的涵義乃是說,正如因信主耶穌基督而得到救恩;照樣,因信聖靈而得著能力,而成聖。
       我們從新約聖經的教訓轉而來看新約裡面的例證。試看那使徒行傳動人的第十九章,其中說︰「保羅……來 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這一節經文,似乎明確指示 我們,一個人雖然作了門徒,卻還沒有得著上帝賜給信徒的聖靈。還有些人雖承認此事,卻又以為有些恩賜乃是神蹟,不能行於現在。例如本章所記述的,「保羅按 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他們就以為這些事在今日不能再重演。殊不知這無非說,這些以弗所門徒, 接受聖靈以後,乃就有那些住在耶路撒冷一間樓房裡的門徒同樣的情況︰當他們在五旬節「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 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14)易言之,以弗所的門徒雖和使徒時代的門徒,已相隔多年,但是得到聖靈以後,卻有初期門徒同樣聖靈的特徵,在他們身上表現出來。
       那些聖靈的特徵──例 如說別國方言,和施行神蹟,到底是永久的,抑或僅限於一時的,我們不在這裡加以討論。但是聖靈親身住在教會,乃是永久的,是毫無問題的。當初的信徒與聖靈 的關係,現在的信徒也應和聖靈有同樣的關係。那些前後矛盾的解經家,僅僅以為使徒時代用水施浸至今仍是有效,卻以為用火和聖靈施浸,已不合時宜,應加廢 除。我們認為五旬節雖只有一次,但信徒領受聖靈乃是永遠的,也是為所有信徒的。如果把聖靈的祝福,僅僅限使徒時代,乃是剝奪信徒最可貴的恩約特赦﹗我們來 把保羅在以弗所門徒中所發現的現象和現在的情況相比擬,就可以看到,現在的基督徒,無論是個人或團體,乃正有同樣的缺陷,他們對聖靈,大部沒有正確的認 識,或竟不知道有所謂聖靈,以為僅是一種沒有位格的,空洞虛玄的影響或威力。而不知聖靈乃是有位格的上帝,且住在教會裡面,我們應當對他尊敬,向他祈求, 對他信靠,求他保佑,對他順服。倘使一位有深造的牧師或是布道家,發現一個聖徒或是一個教會有這種情況,他們應當有何作為呢?關於這個問題,聖經指示我們 說,「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上帝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 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浸。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徒八1417
       一個所謂信徒,雖然受了浸禮,那是不夠的,他還要領受那在五旬節已經沛降的聖靈的浸禮。使徒彼得約翰「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徒八15) 使徒這種祈禱,對於那些還不知保惠師的,乃是非常確當的。可是誠心樂意的門徒,在這祈禱以後,就要繼以信心領受的抉擇,謙卑順服,隨從聖靈,接受聖靈,做 他的導師,他的訓慰師,使他成聖,作他嚮導。使他的見證,可令那些罪蒙赦免,尚未得著聖靈大能的信徒,因著他這種見證,也能得到平安與能力,並且奉獻身 心,為主而活,活出新生的樣式,且能得勝有餘,榮神益人。
       我們認為聖靈的恩賜重大的目的,乃是要裝備我們可以在基督教會裡面作最有效與崇高的事奉。聖靈其他的成果,當然要使我們得到祝福,使我們有蒙主悅納的保證,使我們脫離世俗成為聖潔;但是這些祝福的成果,還要使我們完全委身事奉主,合乎主用,俾能達成最崇高偉大的目標。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乃是我們萬事至高的聖範,他尚且要等到得著聖靈,才開始他的聖工。從他接受浸禮,一直到他復活升天,乃都藉著聖靈行事。關於他施行神蹟,我們聽他說︰「我……靠上帝的靈趕鬼。」(太一二28)關於除去死行,希伯來書第九章第十四節說︰「……基 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麼?」當他差遣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馬太 福音第二十八章第十九節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使徒行傳第一章第二節說︰「直到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 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他雖然是上帝的兒子,卻是自始至終,一直依靠聖靈。
       於此,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主耶穌和聖靈的關係,實為我們的模式與典範。當他在童貞女馬利亞胎裡面,即由聖靈感孕而生(太一20;路一3035)。他既由上帝誕生,所以他的一生乃是聖潔的,對上帝順服的。他既然一直在聖靈裡,所以他要等聖靈降臨在他身上,他才開始他傳道的聖工。路加福音第三章第二十一、二十二節說︰「……耶穌也受了浸。正禱告的時候,天就開了,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彿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並參太三1617) 以賽亞先知關於主耶穌的預言說︰「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 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 嘴裡的氣殺戮惡人。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賽一一15)猶太的註釋家稱之為「七重的靈」。這乃完全應驗在他身上。當主耶穌在約但河外施浸的時候,約翰說︰「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上帝所差來的,就說上帝的話,因為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參約三3134)主耶穌雖為「盡諸般的義」(太三15),自願受約翰的浸、但他卻反要成為施浸的。約翰福音第一章第三十三至三十四節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浸的。」馬太福音第三章第十一節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浸。」「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參腓二511)。他完成了救贖恩功以後,就復活升天,他現乃在尊榮之境。在天父寶座的右邊,乃「有上帝的七靈。」(啟三1)他被聖靈充滿,凡是向他祈求的,他就要將他的權能傾瀉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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