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對「聽道悔改」這件事情追溯到底,他認為不是當時,而是在母腹裡面,他已經被呼召﹔甚至追溯到最遠 — 創世以前已經預定我得救贖,已經在基督裡揀選我。在這一點上,巴特(Karl Barth,1886 - 1968)嘗試作另外一個總結:不在這套教義裡,也不在那套教義裡,而是在基督裡。換句話說,上帝用原則與範圍作揀選的根據,所以不是對個人的預定,而是對原則的預定。上帝預定「只要在基督裡,你就得救」,所以不論哪一個人,只要你進來就得救。用此辦法就解決了預定論的爭辯 — 到底我是不是被預定的?只要在基督裡入門,我就是被預定的。
這是一種逃避的原則和解經法,為什麼?因為此種解釋能免除許多人為的困難,也免除時間範圍之下的人和時間範圍之上的上帝之間的緊張、困擾。但是,這與聖經其他的章節是相違背的。聖經說:在母腹中心,上帝揀選我(參詩廿二9,加一15)。這些經節很清楚指明是上帝個別的預定。上帝是否把所有的人歸納在「在基督裡就可得救」,然後再給你有選擇的自由,以沒有被墮落影響的自由意志去選擇?聖經沒有提到此事。
所以,「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這些「凡預定得永生的人」不是指範圍與原則,乃是指個別的人。上帝預定誰得救,就會去感動他們,叫他們信。這樣,上帝的救贖臨到一個人身上是預定之恩,上
帝預備救贖和差遣基督都是為了他的選民。當耶穌生下時,天使說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將「全世界」救出來,是不是?不是!而是要將「他的百姓」從罪中
救出來(太一21)。這節經文的中心思想是基督的救贖、十字架的代死,其目的是為了要將屬於上帝的子民救出來。
約翰福音十七章9節說,耶穌「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為什麼?因為上帝要救贖的子民一定要被彰顯出來。基督來到世界拯救罪人,這個計劃是出於上帝永恆的旨意,他道成肉身之後,十字架便成為得救的惟一方法,除此以外別無其他救法,除他以外別無救恩、別無救主。
只
有一位救主、一個救法、一條道路,除他以外,天下人間沒有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凡靠著他到上帝面前的,他都拯救到底,因為他有超過一切執政掌權者、主
治者的權柄,他的名在萬名之上,耶穌基督是那獨一者﹔上帝賜給他的名是讓萬國萬民都要稱讚他!如此,救贖計劃透過三個位格來進行 — 聖
父預備救恩,聖子成全救恩,聖靈施行救恩。聖父的預備是永世的,聖子之成全是歷史的時刻,聖靈的施行是歷世歷代傳福音的工作。聖父預備救恩,聖子成全救
恩,聖靈施行救恩,三位一體是獨一的上帝,他在歷史上的行動是要使人接受永恆所計劃的救贖工作。此救贖成為他旨意之施行是不能變的,但施行的方式在歷史中
間 則因人而異,上帝以充充足足、豐豐富富的智慧,藉著各種方式來賜予人。
有
時上帝用病痛使人信主,有時上帝用車禍使人回到主面前,或用艱難使他懇切呼求主,禱告蒙應允,藉此感動他,或用自然界之奧秘使人思想上帝之存在,有時用很
大的困難使人想到人生的結局,有時用政治逼迫使人想到人間之不義。這些都是藉著普遍啟示,再以真理的聖靈引導人進入對特殊啟示的認識以及救贖恩典中。上帝
用各樣遭遇、各樣方法,不論善惡、禍福、苦樂,總把人帶到他為人預備的救贖恩典中。所以藉著宣教士工作、個人佈道工作、群眾佈道工作、監獄佈道工作、醫院
佈道工作…等各式各樣佈道工作,不論得時不得時,每一個基督徒應用各樣的方法為主作見證,領人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