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

基督的死和埋葬

  1.基督的死就是贖出選民的罪過的工作。因著轉嫁過來的罪,基督代替萬人而死。

  2.基督的靈魂和肉體在死亡中分離了。所以是完全的死亡。羅馬士兵進行了死亡確認。

  3.即使在身體和靈魂分離的狀態下,LOGOS的位格與他所取的人性仍有著位格性聯合(unio personalis)。

  4.如果這個人格性聯合解除了,父所計畫的約就不能建立,我們仍在罪當中(Gaspar Olevianus, De substantia foederis gratuiti inter Deum et electos itemque de mediis,quibus ea ipsa substantia nobis communicatur,libri duo. genevae, 1585,58-59)。

  5.被埋葬(太275766;可154247;路235056;約193842)於富人的墳墓,這是成就了以賽亞的預言(賽539)。因此,以賽亞證明他是作為預言的救贖主,完成了贖罪祭(賽53)。

  6.被埋葬後在墳墓裏停留了三天。三天留在墳墓裏是按照耶穌自己所預言(太1240164)的那樣成就了,也是約拿所預表的(那117)。對這個事實,保羅根據聖經說第三天復活了,確證(林前1534)預言的成就(何62)了。因為在墳墓裏停留了三天,所以他的死是完全的死亡。因此並不是昏厥昏迷狀態。Schleiermacher把耶穌從死裏復活看成是昏厥。

  7.耶穌在死亡的狀態中停留了三天,屬於死人的世界。耶穌的死是擔負自己百姓的罪過的刑罰的死亡。因此把墳墓的咒詛從我們身上挪去,成為我們休息的處所。而且因是完全的死,所以破壞了死亡的實體。

  8.基督的神格與自己的靈魂一起在天上(路2343),他的身體在墳墓中。葬禮和躺在墳墓裏是卑下狀態的最後頂點。

  9.上帝的聖者沒有經歷解體和腐敗(詩1610;徒231)。

降到陰間

  1.使徒信經(symbolum apostolicum)的羅馬教會型(sec.ordinem Romanum)是記錄為下陰間'[descendit ad inferna (inferos)] 。但是早期的Rufinum(sec. Rufinum, forma Romana)是記錄為被埋葬Sepultus),沒有下陰間。又耶路撒冷的西瑞爾的本文(textus)裏也是記錄為被埋葬

1)希臘教會教導為地獄下降(descensus ad inferos),即基督以他的神性,與靈魂一起下陰間,把聖潔的祖先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強盜(路234043)移到樂園。

2)羅馬教會教導,基督到陰府即祖先(Limbus patrum)那裏,把那些沒有任何痛苦,並在得救的盼望中活著,卻不能直接見到上帝的靈魂解放了,而且作為勝利者,打敗鬼神,從他們那裏奪取了那些靈魂。

  A.根據希臘東正教和羅馬教會的教導,基督以前的基督徒沒有得救。但是舊約的聖徒在上帝的計畫過程中得到中保者的義的轉嫁,達到了救贖。

  B.即基督的十字架上的血逆行時間,適用於舊約的聖徒,並適用於他們的祭祀,使他們得救(來1140)。

C.彼前31920他以靈傳播在地獄的靈們的彼得的教導,並不是以靈到挪亞洪水之前的罪惡之人那裏去傳福音,而是用靈的權勢宣佈救贖事件。即基督死了,復活了,升天了的事件使福音傳到被囚在獄裏的最惡的人。基督的救贖事件是全宇宙性質的,所以甚至在地獄裏都宣佈了。

  D.雖然基督的靈魂成了犧牲祭物,但是並不能因此而到達被遺棄之地地獄。

  E.弗4810,降到地之下,並不指地獄下降,而是指成肉身的下降和被埋葬。擄掠了仇敵指的是救贖帶來的解放。

  2.路得教會教導,基督在第三天以他的肉體和靈魂到地獄裏去,讓撒旦魔鬼知道他的勝利,並進行了勝利的遊行。

  A.根據路得教會,地獄下降是勝利的第一階段。但這不是凱旋,凱旋是從復活開始。因為靈魂與肉體的分離屬於死人的世界。

  B.去地獄時,靈魂與肉體分離了,這種分離狀態不能是凱旋。

  3.根據改革神學,地獄下降不是基督以他的靈魂親自下地獄。那是指十字架苦難和死亡的極點和被埋葬。

1)加爾文的解釋是那是十字架苦難和死亡的極點以及被埋在地裏的卑下。

2)基督的靈魂不能到受咒詛的人停留的地方。因代理性贖罪,他的靈魂成了贖罪祭物,但他的靈魂並沒有因此被遺棄。已經在地獄裏的人是受咒詛而遺失的人,對於他們,沒有必要親自去救贖。

3)基督的救贖是全宇宙性的,所以十字架的事件以靈的權勢傳達到地獄裏了(彼前319)。

4)基督的地獄下降不是說他的靈魂到地獄,而是指十字架上的極重的苦難和死亡及被埋在地裏。

基督在肉身中為我們死

       上帝把基督當作贖罪祭、上帝把基督道成肉身的身體釘在十字架上,作為代替人死的祭牲,讓他被殺、為我們死,這是上帝在永恆中所定的旨意。因為我們是在肉身中間犯罪,基督就在肉身中間定了罪案﹔我們因為肉身犯罪必須要死,所以基督就在肉身中間為我們死。羅馬書八章3節對此「肉身」的因素講得非常清楚,中文聖經的翻譯相當中肯:「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我們肉身軟弱,所以律法在我們犯罪、軟弱的肉身上,沒有辦法將它的義加在我們身上﹔但基督卻為我們成了肉身,他進入肉身範圍中,在肉身中為我們定了罪案。 
   
    感 謝主!我們在肉身的過程中犯了罪,就當在肉身過程未結束前解決這罪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原罪的地位與犯罪的罪行在肉身的過程中未解決,他就把這個原罪的地 位與當受的審判帶到永恆去了。所以要為我們還有這個肉身感謝上帝,當你沒有這個肉身時,你就沒辦法悔改、解決罪了,因為你在肉身中犯罪,你就要在肉身的時 期 中解決這個罪的問題。 
   
    為 了在肉身上解決這個罪的問題,上帝就讓他兒子來到地上成為肉身,並在肉身中定了罪案,他在肉身中親身擔當了我們在肉身中所犯的罪。而這在肉身中所犯的罪, 也在肉身中產生一股把我逼向死亡的動力,當死在我身上發動的時候,我就要在這肉身的範圍中,把這死所產生的力量轉向基督,讓他在十字架上替我承擔死在我肉 身中發動的力量。當那在我肉身中所發生的力量轉向基督,使他在肉身中死去時,他在肉身的死,就代替了我們在肉身中承受因為罪以及罪的能力發動所帶來的死亡 ﹔他在肉身的死,也承受了上帝對我們的一切的忿怒。
   
我們生而為人,當我們死時雖然結束了地上作人的生活,但我們的人性與永恆的責任卻無法逃脫﹔因為當我們離開了肉身的範圍而進入永恆時,我們的罪也成了永恆 的事,所以罪必須在有肉身的時候解決。因此要為我們有肉身感謝上帝,連基督也曾為他的肉身感謝上帝(來十5), 這是基督教與其他非基督教宗教思想對肉身看法不同的地方。我們的肉體不是臭皮囊,而是上帝的殿﹔這不是拘禁靈魂的監牢,而是上帝藉聖靈居住的地方,所以我 們可以在肉身當中榮耀上帝。罪人在肉身中犯罪,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而基督徒則將肉身、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叫上帝的榮耀透過我們的肉身生活得 以彰顯﹔這實在是與其他一切宗教完全不同的思想。 
   
    這 位不朽的生命之主來到能朽壞的物質世界中,創造萬有的上帝被限制在一個幾十公斤的身體中、永恆之主進到歷史的某個階段,這是極大的反合性,是我們有限的頭 腦所無法瞭解的奧秘,但上帝的慈愛、救贖計劃就隱藏在此奧秘中。耶穌基督來世上作人,那創造萬有的主竟然變成在一位童貞女懷抱裡的嬰孩。大哉!敬虔的奧 秘。惟有當人進入敬虔時,他才能明白此一偉大的真理﹔否則,上帝就任憑你以自己的自由來褻瀆他、譏笑他、輕看他,上帝就任憑你以有限的理性來曲解道成肉 身、童女生子的偉大奧秘。上帝為何要在肉身中顯現?因為人在肉身中犯罪、人在肉身中受審判、人在肉身中進到朽壞的地步,然後把罪帶到永恆裡,永遠得不到赦 免。所以上帝要在肉身的階段中,來解決人罪的問題,使人的罪不從肉身的範圍帶到永恆去,不把暫時中所犯的罪帶到永恆去面對上帝永恆的審判。 
   
    律法因為人的軟弱有所不能行,所以上帝的兒子來成為肉身,取了罪身的形狀不是有罪性的人 要在肉身中為我們定了罪案。他成了肉身、成了人,為女子所生,而且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上帝救贖的路線。 
   
    連 上帝兒子來到世上作人時,也不能逃掉那條定律:藉著苦難學習順從而進到完全。所以基督在肉身之中沒有走捷徑、享特權,甚至聖經中記載他行的三十五個神蹟 中,沒有一次是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而行的﹔他三次哀哭,卻沒有一次為自己的困難哭。這位基督在肉身中的生活,成了一切活在世界歷史中有肉身者的至高榜 樣。

    康德說:「我們應向最高的善努力前進。」

    但請你不要忘記,在人類還未達到至高至善之前,這位拿撒勒人耶穌已達到了。這些哲學家儘可能不提耶穌的名字、儘可能不讓自己被視為是一宗教崇拜者,他們自以為是時代的先鋒,超過任何一個人﹔但他們也不得不承認,那真正達到至高至善的只有一個人,那就 是耶穌道成肉身,上帝在人間顯現。 
   
    耶穌是那義者、聖者、生命之主,但當他在地上作人時,他取了不義者、罪人、能朽壞之身體的形像,這是極不公義的,卻是上帝所喜悅做的事。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l0節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

    作人而無人權、生為人卻無人之佳形美容,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勞力過度,透支他的體力,所以不到三十三歲卻被 別人誤以為五十幾歲(約八57) 
   
    三 十三歲應是一個人一生中身體健康最穩定的時候、三十三歲應是一個人一生中形像最美的時候,但他竟然看起來像五十歲!惟願我們每次思想基督,我們就更愛他 ﹔惟願我們每次談神學時,不是只增加理性上的知識,而是使我們的心更深地歸向他、更與他合一。義者在不義中出現、聖者在罪身形狀中出現、生命之主進到一個 被殺的身體中,這是何等偉大的愛、何等偉大的救贖!你越明白基督是誰,你才越發現自己從未真正愛過他。我服事主這麼多牢,人看是極其勞苦,但我從沒感到自 己是在背十字架、從沒感到有什麼犧牲,我只感到是主耶穌太愛我了,我只感覺自己做得還不夠、感覺沒有背過十字架。雖從人的眼光來看,曾經歷極多苦難危險, 多次差點被抓、在被殺名單中有分,但這些又算什麼?當你真正認識耶穌基督從寶座上降下成為肉身、無限成為有限、披戴罪身形狀,是為了愛你我、救你我時,你 只能說:「主啊!我算什麼!我的一切事奉又算什麼?」當我們到天上時,我們都應問主:「主啊!為什麼你要愛我這樣一個人?」

    我們永不能明白,只知道因他是愛,所以他愛我!不是因為我可愛他才愛我,而是因為他是愛。這個愛是在救贖中顯明、在基督道成肉身中顯明,並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鞭傷、侮辱,被人丟棄,被自己的百姓所否認。這位基督是救贖主。

基督之死的四重意義

    基 督之死絕對不是罪的工價,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失敗的結果,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偶然的事,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天然的朽壞。基督之死乃是上帝所定的旨意,他是按著上 帝的定旨先見被交於人,「你們卻把他殺了」,他按照上帝的旨意為我們死,但賣他的人有禍了。「定旨先見」、「上帝預先所知道的」、「上帝定意將他壓傷」這些詞句告訴我們:在永恆的計劃裡,聖父把聖子賜下來,讓他在死的地位上代替你我﹔所以基督的死是一個犧牲,而在基督的犧牲裡,我們可以看見聖經是從四方面來表達他的死:

l.基督之死是「代替性」的犧牲 
   
    他站在你我的地位上來受死,不是「免去」的身份,而是「代替」的身份。義的代替不義的、無罪的代替有罪的,聖者、義者、生命之主代替犯罪、不義而應該死之人。

2.基督之死是「挽回性」的犧牲。 
   
    「挽回」是指基督止住上帝的忿怒,將上帝忿怒的審判以及對我們的罪所應當作的制裁,加以取消、止住了。他止住了上帝的忿怒、打消了上帝的怒氣,使我們應當受的審判都在他裡面結束了。基督停止了那怒氣在我們身上運行的力量,只有耶穌基督能止住。 

3.基督之死是「救贖性」的犧牲 
   
    救贖牽涉到價值的問題,人的生命有極高的價值,這個價值不是可以用金錢來替換的,只能以上帝兒子道成肉身、義者的身份這樣的價值來贖回我們。那基督又是從誰的手中將我們贖回呢?這個贖價是交付給誰呢?這些問題都是我們要認真思考的。 
   
    基 督要付贖價是因為我們欠上帝的債,因為我們犯罪時是虧欠了上帝﹔而虧欠上帝的結果是使我們就因此與上帝隔開了,而與上帝一隔開,撒但就來吞吃我們。所以我 們在撒但手中,並非因我們虧欠撒但,撒但是以非主權者的身份控制了我們,撒但根本沒有權柄控制我們。我們破壞上帝的律、敵擋上帝對律法的要求,所以我們離 開了上帝﹔它就趁著我們與上帝恩分開之際而暫時拘禁了我們,但它絕對沒有真正原主的權柄。所以基督為我們還債,是要還給真正的原主,也就是上帝。主後三百 年左右,曾對此問題有過辯論,但那時重要的教父和神學家們,多以為是將贖價交給撒但。直到主後十一世紀,安瑟倫才把此問題從律法之嚴正、上帝威嚴的要求、 公義的標準、基督以義者身份成全上帝對義的要求的角度來解決。安瑟倫在他所著的《上帝為什麼成為人》一書中,就清楚說明人虧欠上帝的債,而非虧欠撒但,所 以不需要把贖價交給魔鬼。因為人是虧欠上帝的公義,所以基督成全上帝的公義對罪人的要求,他以義者的身份代替我們死,平息了上帝的忿怒,挽回了神人的關 係。 

       基 督之死是代替人償還對父上帝的虧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而這個虧欠不是任何人的善行、功德、條件所可以成全補滿的,惟有耶穌基督按著上 帝絕對的要求,站在神人之間,將贖價還給上帝。所以保羅說,你們是重價買贖回來的。彼得也說,不是金銀等物能贖回你們,而是靠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寶血買贖 回來的。保羅在對以弗所長老的告別詞中也說,教會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這裡所提的不是基督以神性的身份來代替我們死,而是他是以人體的肉身來接受死亡的痛苦,卻以神性的功能勝過了死亡的權柄,這是極大的奧秘!上帝的救贖是要我們在今生的日子、在有肉身的日子,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榮耀上帝。

4.基督之死是「復和性」的犧牲
   
    人與上帝原是仇敵的身份,但基督將此敵對身份完全解除了,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與上帝和好,更藉著基督成為和平之子。而這個和好又產生五方面的效用

   (l)人與上帝之間的和好:

    罪人與上帝之間的和好,是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功勞。
 
   (2)人與自己的和好:

    這是一切真正的基督教心理學所要達到的目的。今天世俗心理學是絕對無法達此目的,因為此果效是由第一個果效所產生出來的。惟有當人與上帝和好後,才會產生出與自己和好的果子﹔當人真知自己與上帝之間再無仇恨時,就能以自己與自己和好的身份來接受自己了!
 
       馬丁路德對「信心」有一個極特殊的表達:「信 心」是對「接受」的按受。他的意思是說,我是一個罪人、是一個不當被接受的人,但上帝今天因他兒子耶穌基督為我死的這個事實,就把救贖大恩運行在我這個不 配蒙恩的人身上,所以他接受了我這個罪人。他接受我絕對不是因為我有什麼善行、功勞、條件、資格,而是我完全不配得、完全不應得,但他竟然接受我這個罪 人。在我還不能對他有正確反應以前,他已把恩典賜給我了﹔而我能對他有正確的反應,是因為他把恩典賜給我了。我們的理性完全不能明白為什麼他要接受我、愛 我、救我,但上帝既然接受了我,我只能說:「上帝啊!你是不說謊的,我就接受你已接受了我的這個事實!」這就是「信心」!我信上帝就是接受「他已接受我這個罪人」的應許,而這就產生出我們與自己的和平。

       與仇敵住在一起是一個人最痛苦的事,而讓我們最痛苦的仇敵就是你自己。一個說謊的人永遠沒有平安,因為他與一個騙子住在一起這個騙子就是他自己。而他的第二個刑罰就是他以為全世界的人都是騙子,所以無法信任任何一個人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個騙子

   (3)人與他人的和好:

    一 個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有仇敵,他將比他年長的視為自己的父母、比他年幼的視為自己的兒女、與他同輩的視為自己的手足,他能將人之老視為己之老,將人之幼為己 之幼。沒有長期的衝突、沒有真正的威脅。許多人與人之間的緊張關係,都是亞當墮落後所帶來的必然結果。別人一個眼神、一個表情,就以為他對我不滿、瞧不起 我。但基督的救贖可將人從自我中心裡釋放出來,看每一個人都是自己愛的對象、關懷的對象。我們把最大的仇敵,看成上帝所給的最大的 功課,上帝要藉著我們證明上帝的愛可以勝過那些,這是我們的機會。 
   
    基 督救贖的果效不是要讓你等著坐轎上天堂,其救贖的能力是要把道成肉身的榜樣放在你身上,把愛推廣到全世界。基督所造成的和平,使你與上帝之間的仇恨解決 了,成為上帝的兒女,人與上帝和好﹔使你因不能寬恕自己所產生的內在控告解決了,使人變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你能自愛,你就能去愛人、愛人如己,所以這個 愛不 是偏私的愛、自我中心的愛,而是懂得去愛有罪的人。 
   
(4)能成為和平使者:

    把別人與別人之間的仇恨除掉,使別人與別人之間和好。
   
(5)能帶領人來,藉著基督使他們與上帝和好。

      有了上述四個效用後,傳福音的工作就開始有能力了,才能使人與上帝和好。

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諸教父論上帝

   他們沒有構成任何論上帝的教理。初代基督徒對基督留有一種深厚個人關係的印象。所以他們最關心的、乃是如何才能過著基督徒的生活。他們雖被異教諸國的多神教所包圍,但是他們卻堅信一神論。

    黑馬開始說:「我們尤其要相信一位上帝。他是創造並統管萬物的主。他從無生有,叫萬物存在。」

    所有教父都異口同聲說:「上帝是萬能之主,創造者,托住者、是萬物的統管者。他雖創造世界,但他本身並不是世界的一部份。上帝是眼所不能看見的、是人所不能理解的、非受造的、乃是永遠的,而且他毫無所欠。他是慈悲的父,他顯明自己是愛護人類的。」

    有許多這樣的思想,都是導源於舊約聖經。不過,大多數的教父都很少講到三位一體。其中只有兩位,就是革利免和黑馬曾認識父、子、聖靈在三位一體中的關係。

諸教父論基督

    諸教父相信基督之神性。

    伊格那丟認為基督為「我們的上帝」及「我的上帝」。革利免第一封信寫道:「我們應當認基督為上帝,為死人及活人的審判主。」

    諸教父同時相信基督的人性。十二使徒遺訓論及耶穌,不僅是上帝所揀選所喜悅的,而且也是上帝的僕人。

    伊格那丟說,基督為馬利亞所懷孕,並出自「大衛的後裔」。

    革利免說:「主基督拯救我們。雖然他原是靈,但卻成為肉身,並且呼召我們。」

    至於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之間的關係,這些諸教父從未加以推究。不過,諸教父對基督的先存在有清楚的陳述。

    伊格那丟說:「未有空間與時間之光,基督就是上帝。他高過眾天使,但他與聖父不同。他協助創造。他後來在肉身顯現,為被救贖者打開天國的門。」
    黑馬也論及基督之先存在。

諸教父論救恩

    關於基督的拯救工作,諸教父沒有明確陳述。關於贖罪,諸教父雖有明確的記述。但對基督的工作為何並如何帶有赦罪能力之間題,卻緘默不言。

    革利免說:「讓我們注視基督之血。讓我們知道此血被聖父看為寶貴。因主的寶血為我們的救恩流出,並將悔改的恩典帶給全人類。」

    巴拿巴寫道:「就因為這個理由,主忍受捨去他的身體,以致於死,好叫我們藉著赦罪得蒙聖潔,即靠著他所灑的血。」

    坡旅甲、殉道者游斯丁、愛任紐以及所有教父都講到基督代替的痛苦。教父們喜歡講到上帝所帶給世人的恩賜。這些恩賜包括有赦罪,真理的知識暨永生。他們這些看法雖無錯誤,但都是一些沒有系統的教訓。

    有一種謬論產生,就是有幾位教父強調一種新的道德論。該論主張善行之功效。例如,坡旅甲寫道:「倘若你能行善,不可遲疑。因周濟能取得能力,以脫離死亡。」

    這種思想為以後羅馬天主教奠定「分外功德」之基礎。

    巴拿巴說:「為你罪的贖價,用你的雙手工作。」這又產生一種觀念,就是人有可能行過餘的善行。」

    黑馬說:「倘若你能行過於上帝所命令的,你就將獲得更大的榮耀,並且在上帝面前,你將有更多的尊貴。」

諸教父論教會

   諸教父有很濃厚的教會觀念。

    革利免說:「教會是眾聖徒的團體、是上帝自己的產業、是基督的羊群。」

    黑馬說:「教會是創造的真正目標。」

    教會與基督的關係,正如身體與靈魂的密切關係一般。教會只有「一個」,並且是「聖的」。我們若行天父的旨意,就是屬於教會。可是教會裡面可能有些令人厭惡的事。再者,謬論亦可能潛入教會。

    伊格那丟寫道:「監督就是教會的中心。當跟隨你的監督,猶如耶穌跟隨聖父一般。」

    他說這些話並沒有意圖要創作教階制度。然而後來羅馬天主教卻利用他的言論構成教階制度。

諸教父論聖禮

    聖禮是屬於教會,還沒有受到古代神秘者的影響。聖禮存有基督教起初的真義。

   1)洗禮:

    起初是奉耶穌的名施洗。但後來逐漸改為奉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諸教父認為洗禮是賦予基督教恩賜的真正方法。

    巴拿巴說:「我們背著罪與污穢走入水裡,然後從水中上來,這樣我們的心就結果子,我們的靈就有在耶穌裡敬虔的盼望。」

    黑馬說:「沒有任何悔改,比得上這個,即我們下到水裡,便可承受已往諸罪的赦免。」

    因此洗禮賦予赦罪。洗禮也是一種「印證」,叫我們在基督裡獲得信心與所指望的新生命。以上這些看法,是諸教父初次的缺點。他們在這一點上,偏離了聖經的原則。這是由於他們不瞭解赦罪是出乎恩典的緣故。

   2)聖餐:

    他們要祈求並體驗基督臨在聖餐之中。

    伊格那丟說:「聖餐就是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身體,為我們的罪受苦。聖父在他美意中,叫他從死裡復活。」

    聖餐仍然是一種「感謝祭」的意思。在這時期聖餐用的酒、還沒有會變成祭物的血的觀念。這種觀念是以後羅馬天主教所產生的。

諸教父末世論

    諸教父都有深厚的末世論思想。這時人人都以為他們是活在末世的時候。他們預料耶穌會立刻再來。

    由於這樣期待就使信徒團結在一起。他們開始探索基督再臨的預兆——諸如假先知出現、罪惡與逼迫逐漸增多,敵基督之出現、神蹟奇事、死人復活等事之發生。

    依巴拿巴看來,基督再來以後,他要在地上建立一個千禧年國以統洽全世界。他們對審判的看法,是最後的審判要把義人與不義者分別出來。他們認為復活是一種身體的復活。最後聖徒要在天堂與上帝同住。至於不聖潔的人就要到永遠刑罰之地。

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教會的功能

禮拜堂(教堂)不是教會,禮拜堂是信徒聚會的場所。教會是指蒙上帝恩召的人所組成的團體,是基督的身體,是上帝國度在地上的表徵,是在基督裡的團契, 基督徒以教會為信仰和生活的重心,信徒藉著教會生活得以成長,結果子,教會也 必隨之不斷擴大。教會要達成它的使命必須具有下列的功能:

1.
禮拜

禮拜包含禮拜天(主日)的崇拜,婚喪、追思以及施行聖餐及聖洗的禮拜。 並舉行合乎聖經真理的各種聚會等等。

2.
教育

自從初代教會約主後五年左右便為當時猶太信徒規範教材。包括口傳與聖經;教導信徒如何面對逼迫他們的人,以及學習如何傳揚福音。當時耶穌復活升天之前,曾交待祂的門徒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

到了使徒保羅的時候約主後七年左右,教會擴展得很快,異端也隨著猖獗。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四:12-15宣 示說:「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 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 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 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 連於元首基督。」

都是很強烈的教育意味。

3.
交誼

教會是團契,團契的原文有交誼、分享的意義。教會在成立之初,信徒在耶路撒冷聚集:「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二章42- 47)

4.
傳道

教會的大使命就是「傳道」,而且是人人傳道!傳道是耶穌親自的 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

福音是好消息,就必須傳出去!「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這十二個門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 人猶大。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 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馬太福音十章一至八節)

5.
服務

教會另外功能就是服務。

耶穌說:「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十章43-45)

教會生活不是接受別人的服事坐享 其成,乃是積極參與事奉,服事信徒、事奉上帝,也唯有彼此的關懷相愛,才能顯明是一群主的門徒聚集。

聚會

    教會是一個生命體,是由信耶穌之人所組成的團體。

   
教會生活最具有特色和蒙福 的就是「聚會」。聚會的意義和目的是為了一起敬拜上帝,學習、分享上帝的愛。

   
也有信徒日常生活中的婚喪喜慶、新居、生日、開幕、就職、農收…..等等都可有特別聚會。也可以從兩三個人到幾萬人不同的聚會,在本文裏我們只談到一般性的聚會。我們喜歡用「愛的團契」來表示聚會的特質。教會不是一般的社團,標榜人際關係、財富地位、虛偽的同情、應酬…..。而是源自使徒行傳第二章初代的信徒 所表現 的聚會精神: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 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徒二:44-47)

   
這短短的一段記載清楚表達了信徒 聚會的特質:信徒彼此相愛、彼此扶持、彼此分享…..非常生活化。敬拜上帝、禱告上帝、 聖餐聚會、在聖殿也在家裏,而且因著信徒發自內心的喜樂、誠實吸引了民眾。這種聚會的精神內涵成為教會千古不變的典範:
一、以擘餅為中心的聚會

    擘餅就是現在教會的聖禮之一(基督教會有兩個聖禮,其一為聖餐禮,其二為聖洗禮),所謂的聖餐禮就是出自基督的命令並記載於聖經;經使徒傳授於教會(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3-29),雖然教會中對聖餐的見解不盡相同,但聖餐是耶穌基督親自設立,是「道成肉身」所延續第二道的恩典,是上帝所賜的施恩聚會,繼續施予信徒屬靈的恩典。
二、以宣教為目的的聚會

    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教會) (使徒行傳二:47)

    無庸置疑,這個聚會吸引了民眾受感動而信之。這是一個以十字架和復活的真理為中心的聚會;信徒彼此相愛,彼此分享來自十 字架救贖之愛。
三、敬拜的聚會

    初期的教會為日後教會的敬拜立下了榜樣:「於是領受他話的人, 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讚美上帝…..。」(使徒行傳二:41-4247)

    從舊約時代的猶太 人於會幕、聖殿、會堂裏敬拜上帝;到了新約時代信主的人在聖殿、家裡、禮拜堂敬拜上帝。敬拜聚會是上帝啟示要人遵守且明載於聖經的真理。教會 ekklesia」意 指「聚會」透過讀經、禱告、唱詩、奉獻、服事…..上帝同在會中,感化人心,信 徒彼此建立美德,榮神益人。
四、主日崇拜的聚會

    「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使徒行傳二十:7)

    「崇拜」「禮拜」是通用詞, 但多只用在主日;至於「聚會」是通稱。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禮拜天,聖經也稱之為「主日」,教會的傳統也稱為「主日」也就是耶穌復活的日子。

   
猶太人是在「安息日」聚會,自從耶穌死裏復活以後,信徒很顯然改在主日聚會。保羅和信徒在主 日聚會「擘餅」,無疑地已成為主日崇拜的重要形式之一,目前有許多教會每主日 都舉行聖餐崇拜。在主日聚會中「講道」是節目重點,保羅講道直到半夜,可見講 道之重要。在聚會中,尤其主日崇拜講道時間約佔全部聚會的一半,原因是講道者 需有充分時間把上帝的道講清楚。有人說任何的聚會都必須以上帝的道為中心,換言之, 聚會的每一個項目,例如:唱詩、讀經、禱告、服事、奉獻…..。都必須建立在上帝的道上;都是在表明上帝的道,講道只是較直接、較清楚的方式。
五、團契

    聚會就是團契的表現,團契是分享、交通、團體中彼此有默契。聚會中體會到人與上帝的相遇;上帝藉著聚會的內容、人心靈敞開、聖靈的感化,上帝親 臨在會中,居住在信徒心裏…..。人與人在基督的愛裏建立親密關係;信徒相互為肢體;是屬靈家庭關係。「團契」使人與上帝相遇;使人與人分享。許多 教會在聚會中彼此問安、交誼、彼此禱告、彼此安慰…..叫人感受到上帝家裏的溫暖。
六、對上帝愛的回應

    聚會是雙向的,若是教會的聚會變成單調無味,一定出了問題,上述所指「團契」。本質上就是一種交流,上帝與人、人與人的相通交流。而信徒所組成的團體—-教會,是上帝國度存在於地上的實體,教會的生活正是為學習和表達天上的生活,從聚會中回應上帝的呼召;藉敬拜、讚美、感恩、服事、奉獻來回應上帝的愛。

   
我們可以不同主題、不同內容的變化(主日崇拜適宜固定的程序和內容,除非有特別的需要,不宜太多變化)。聚會若有回應的動機,可使聚會更加活潑生動、靈感淨化,使參與者更親近上帝、更愛上帝、更感謝上帝、信仰紮根、信心堅固,在日常生活中得以活出基督的樣式,作個真真實實 的基督徒。
七、反省

1.
避免標新立異

    聚會方式可變化,尋求生動活力;但不可標新立異,發明新 奇方式,迎合俗套作秀表演。

2.
信徒不重視聚會

    許多信徒因現代生活影響、各種娛樂吸引,失去靈性的敏 感度;再加上國家社會制度僵化,例如多利用主日舉行考試,舉辦各種參觀、 活動…..,引致信徒漸失參加聚會的意願。

3.
教會失去吸引力

    聚會死板,沒有生命力,聚會變成「觀禮」。每若如此,參與者漸失興趣拒絕再來。信徒固然應重視聚會,正如希伯來書十章第二十五節所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 即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然而教會必須在聖經真理規範之下力求改進,滿足信徒所需,使信徒的教會生活得以美滿成長。

服務

    服務一詞為一般用法,而教會習慣用服事

   
實際上二詞並無差異;服務是以耶穌的宣示和教會傳統為基礎。我們將分三個方向來思想:一為服事上帝;二為聖徒彼此服事;三為服事世人。

   
新 約聖經馬可福音中記載耶穌教訓門徒不應該爭權奪利的事件;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 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 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 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馬可福音十章41-45)

   
以 上這段話是門徒爭論誰為大之後,耶穌把他們叫到一邊,向他們闡明世界君權所謂的偉大和屬靈國度中的偉大,二者基本上的差別。在世界裏,主耶穌的話無論任何 世代的社會都是真實的反映,人喜歡支配和治理別人,藉一己的權力來攫奪高位;但在上帝的國度裏,真正的偉大卻從卑微而樂意的服事中流露出來。接著耶穌向門 徒,也是向歷代基督徒宣示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馬可福音十 45)

   
耶穌基督穌在降世為人之前被稱為道:「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翰福音一章1-3)


    道 就是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道成肉身來到世間。使徒保羅蒙上帝啟示,指出道是怎樣來到世界:「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 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 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 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 (腓立比書二6-11)

   
從這幾段經文証實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位--道,以服務和捨命作為多人的贖價來到世界。祂以實際的行動來証明祂所宣示的道理;首先,「祂以上帝的身份自己卑微 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為的是服務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在地上經歷了三十三年半的世上生涯,是祂作為奴僕服務人的史實,祂從三十歲正式公開傳道,醫病、趕鬼、叫死人復活、安慰人、遍行神蹟…..救助無數的人。時候到了,祂照著上帝的計劃,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表面 上看來,似乎是兩件事 —- 服務與捨命;實質上是一體的二面;或一事的前後步驟: 以服務為開端,而後在十字架上捨命完成救贖大功。
一、服事上帝

    基 督徒的服事來自基督的教訓;因耶穌的死和復活,蒙救贖的信徒,隨即在 各處成立教會,信徒開始過著教會生活;初期教會留下活潑而明顯的榜樣,就是 聚集敬拜、讚美事奉上帝。敬拜事奉上帝成為教會主要活動、信徒的生活重心。敬拜 聚會另一個意義就是服事,這個服事的對象是上帝,信徒聚集在一處,為著感恩, 回饋上帝的愛,藉以虔誠,聆聽上帝的話、禱告、奉獻來表達對上帝的敬畏和敬愛。

   
使徒保羅對信徒的事奉另有一層的教訓:「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 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馬書十二章1-2)

   
事奉上帝是基督徒理所當然的事; 消極而言,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信徒已將身體獻上,身體乃指--信耶穌之人理當從世界分別出來,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積極而言,是要察驗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些都是信徒服事上帝的動機和目的。
二、聖徒彼此服事

    教 會是團契、彼此分享、交流;信徒彼此是肢體關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身體只有一個;肢體是多的,肢體有強壯、有軟弱、有俊美、有欠缺不體面的, 這是上帝所搭配的,彼此不能排拒。而是要彼此幫補,彼此相顧、彼此體諒,一同受苦、一同快樂,並且各自作肢體。使徒保羅以肢體比喻,指出聖靈賜給教會不同 的恩賜、職事、功用,並藉著聖靈的感動、運行,使其聯絡配搭,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教會。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使徒保羅給以弗所教會的勸言:「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 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 聯絡,竭力保守[]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 ,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其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 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以弗所書四章1-314-15)

   
這些美妙的真理,透過團契生活發揚出來,聖徒的彼此關懷、相愛、勸勉、給與、喜樂以及彼此服務建造,使教會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三、服事世人

    就是服事尚未信主之人。一個服事上帝又能彼此服事的教會,主必將得救的人 天天加給他們。

   
基督徒相信,上帝是宇宙的主宰,所服事對象不僅止於教會;也關涉整個人類,教會活動常寓於教育和服務之中;觀諸全球教會的社會服務、慈善 事業、救濟貧窮、教育事業…..遠超過世界上任何宗教團體,甚至國家政府都望塵莫及。聖經服務世人之職來自耶穌的明訓,亦當以耶穌基督捨命救贖為根 本, 也就是給尚未信主的人提供得著救恩的服務;耶穌基督捨命流血的贖價是為多人預備的,這多人沒有一定的限量;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宣示 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使徒彼得也作了同樣的勸告:「親愛的[弟兄]阿!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 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彼得後書三章 8-9)

    上帝的旨意非常明確,祂願意人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沉淪。

   
聖經的服務動機乃出自上帝的愛,這愛包含著人的信仰和日常生活;基督教所宣揚的是救世真理,不僅關乎個人得救,也影響家邦的命運及人類的禍福。服務世人必須建立在愛人如己的根基上,這是來自基督的命令;而基督就是這命令的化身:「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宣教

    宣教一詞英文 MISSIONS 意即「奉差遣傳道之事」這是教會 的職份,可分為內外兩個部分:

   
對內為使信徒靈性生活成熟美滿。正如使徒保羅在以 弗所書四章十一至十三節的宣示:「…..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 成的身量。」

   
對外而言,為要將上帝拯救世人的福音廣傳給未信者,這是教會最大至要的職份,開始由教會元首耶穌基督親自傳道,而後託付門徒。先知以賽亞已有預見而宣告說: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以賽亞 書六十一章一節) 這話是先知以賽亞於基督降世之前約700年蒙上帝啟示,對救主耶穌基督所說的預言。

   
到了基督從死裏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並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了一口氣,說:你們 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約翰福音二十章21-23)

    在耶穌從死裏復活升天之前命令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耶穌曾經說過的,門徒要受聖靈;然後耶穌對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 證。」 (使徒行傳一章八節) 從此宣教由基督教會之發源地耶路撒冷到外邦的安提阿,再從安提阿到小亞細亞、非洲、馬其頓、羅馬、歐洲、美洲…..直到地極,並且包括了中國及台灣。

   
福音的效力穿透人心,使全人類無不受其影響,每個人的永生永死均取決於此;所以身為基督信徒對於宣教之事,應當盡心盡力,方克繼承基督所託之宣教大業。

   
綜合來說:為主作見証從耶路撒冷直到地極是同步進行的聖工,也是主耶穌的教訓(命令);因此從個人方面來看作見証是傳福音事工;對教會而言作見証是宣教事工。 無論傳福音或宣教其意義是一樣的,是為主作見證。 根據以上的「定義」,我們再從三方面來思想宣教與教會的密切關係:
一、教會的使命

    宣教是教會的使命。耶穌升天前吩咐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 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 -19)

    這使命就是耶穌交給門徒,交給教會的「大使命」。說要使萬民作主的門徒,意指信耶穌 的人有責任作本地宣教和海外宣教,本地指自己的城市或鄉鎮,我們再進一步有向台灣全省,中國大陸和全世界有宣教的責任。

   
據數字顯示全世界現今有11,000 「福音未及的群體」有賴整個台灣、中國大陸教會和你我的參與。信徒的參與主要有三方面:禱告、金錢的奉獻、個人的獻身。
二、教會增長的原因

    教會實行宣教,是教會成長的主因。在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聖靈降臨,耶穌的門徒,彼得和十一個使徒起來高聲講道,因為聖靈的感動,與會者領受了上帝的道,覺得扎心,因而問彼得和其餘使徒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 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那一天教會就增添了三千人。

   
信徒愛心的生活見証:「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 (使徒行傳二章44-47)

   
教會吸引人歸主:除了彼得和其他使徒的努力外,每一位信徒都傳了福音, 透過生活見証的佈道,因為他們有好的見証,得到眾民的喜愛,主就將得救的人 天天加給他們。

   
教會主動於宣教事工:聖靈臨到教會中,親自命令巴拿巴和掃羅(又名保羅) 作宣教工作,於是教會差派了第一對宣教士出去,耶路撒冷的教會不單向本地見 証,也建立了安提阿的教會;而且安提阿的教會也透過海外宣教工作,作好日後 教會要把福音傳遍天下的典範。 (使徒行傳十三章1-3)
三、基督徒的生命和見證

    初期的教會殷勤見證,這見證是特別指耶穌被釘十字架,然後復活。當彼得在耶路撒冷講道時,強而有力的見證說:「祂(耶穌)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猶太人﹚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 ( 使徒行傳二 23- 24 )

   
使徒行傳第三章記載有一天的下午彼得和約翰要進聖殿去禱告,在那稱為美門的門口遇見一個生來瘸腿的人求賙濟,彼得、約翰定睛看他。彼得說: 「你看我們!」那人就留意看他們,指望得著甚麼。彼得卻對他說:「金和銀我 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

    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上帝!猶太人卻不相信所看到的,於是彼 得極力地向猶太眾百姓說明並見証說:「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使徒行傳三章十五節)

   
使徒保羅又教導基督徒,信了耶穌就要成為「新人」--『若有人在基督裡, 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

    這些新人還有一個添加的職份,因耶穌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份賜給他們--一切都 是出於上帝,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八節)

   
這是一個真正的生命,這個真正有生命的信徒也立即 負起勸世人與上帝和好的職份,因此,我們每一個信徒都要負責帶領自己的親友歸主。使徒保羅自己的負擔:「…..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哥林多前書九章十六節)他也因此立志:「…..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二節)保羅不單自己傳福音帶領人歸主;他更成為一位宣教士,同時挑起向萬民佈道的責任;他因此到處宣揚福音,建立教會。

奉獻

    一位弟兄拿了一個紅色信封塞給牧師,並對牧師說:這是奉獻給您的。又有一位愛主的姐妹在醫院的電梯間拉著傳道人的手說:這是為您奉獻的。絕大多數教會的主日崇拜程序中都有「奉獻」這項目,而司獻人員說:…..「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 (哥林多後書 九章7) 「這是奉獻給您的!」和「這是為您奉獻的!」兩句話雖用法不同,奉獻的對象都是人,嚴格地來說,這不應叫「奉獻」;敬愛牧師、供給傳道人的需要是對的,但是牧師、傳道人不是信徒奉獻的對象。

   
至於主日崇拜中司獻人員所引用的聖經哥林多後書八、九兩章也是誤會了,因為那是論及捐輸,就是使徒保羅鼓勵哥林多信徒要救濟耶路撒冷貧窮的信徒,並論及捐輸的原則。捐輸是救濟是施捨,難道上帝需要人的救濟?施捨嗎?奉獻英文是 CONSECRATION,乃專指將一般使用分別出來歸上帝使用。

   
舊約裏猶太人常有獻殿、獻初熟之果、與祭司授職之事。而在新約裏是指個人將自己獻給基督而言。當所羅門作王之時,其父大衛王在百姓面前將建造聖殿的大事交給所羅門,當時百姓已奉獻足夠,大衛王便感恩禱告稱讚上帝說:「豐富尊榮都從你而來,你也治理萬物。在你手裏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你。我們的上帝阿,現在我們稱謝你,讚美你榮耀之名。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 (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0-14)

   
「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萬物」的原文為「萬有」 包括:豐富、尊榮、權柄、萬物和人。這一切都是從上帝而來,其主權在上帝。因此,我們奉獻是表示:

(
)承認上帝的主權,我們的生命、才幹、時間、財物…..一切都來自上帝,我們 奉獻,乃在表示承認上帝的主權。

(
)我們是受託的管家:所有權在上帝,奉獻是理所當然的,人算甚麼?竟然如此 樂意奉獻。

(
)對上帝的感謝、敬畏、相信和稱讚,以具體的行動來表達。


    論到奉獻,我們必須有具體的行動,現在從三方面來討論:

1.
奉獻自己

    根 據上述「奉獻」的意義就是分別出來歸上帝;舊約時代的 祭司授職時也叫「奉獻」,新約教會的牧師或監督授職亦同一意義。使徒保羅 對羅馬的信徒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 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身體」 專指「人」不是物質的肉體,而且是整個的人。這個人有一個特點,就是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馬書十二章1-2) 基督徒理當作活祭獻上,為主而活。使徒保羅見証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 ,我死了就有益處。」(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節)

   
一個傳道人分別為聖為主而活 ;一個教師在工作中忠心努力,並且帶領學生歸主;一個護士仍是護士,但是將自己獻給了基督,越發善待別人,在醫院、在教會、在家庭裏都有好的見証。奉獻不單是一個決志,也是一個過程,我們今生今世要奉獻全人來服事我們的主。

2.
奉獻金錢

    奉獻自己的具體表現是將自己的才幹、時間、金錢、學問… ..奉 獻給主使用。耶穌也重視金錢的奉獻,在舊約和新約中,聖殿都擺設奉獻箱;耶穌教導人奉獻的道理,祂曾稱讚一個窮寡婦投下兩個小錢,藉此教訓人奉獻的道理: 「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 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 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

   
耶穌又教導我們說:財寶在那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所以,耶穌論真財寶說:「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馬太福音六章19-21)

3.
什一奉獻

    先知瑪拉基嚴厲的警告不可忽略什一(十分之一)的奉獻,否則就是奪取上帝的供物:「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什一奉獻的意思是延續舊約以色列人與上帝立約的心意,願意將一切的進帳(收入)獻上十分之一給上帝,因此先知會說當納的。

   
或許有人會感到收入已經不太多了,若是再獻出十分之一,就更不夠用了。事實上,這也是一種信心的學習。因此先知瑪拉基提出信心的挑戰:『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 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 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三章十節)

   
什一確實是信徒對上帝信實的相信程度之一大挑戰;事實上,若是上帝保守我們免去不必要的災害,那所得的福份一定遠超過十分之一的收入(奉獻)。也有人以為什一奉獻,只是舊約的教導。但是我們看新約仍會發現,主耶穌一樣看重並教訓門徒守什一「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 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 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3)

    這段經文是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在什一奉獻上的偏差,但主耶穌也強調什一是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因此,無論舊約、新約;信徒或傳道人,都當遵守什一奉獻。

4.
奉獻的原則

   奉獻,無論是人或物都當合乎聖經的教訓。

(1)
奉獻不只是在支付金錢,乃是獻出心中之所愛,獻出心中的第一。以全人實踐、力行耶穌基督十字架的犧牲為最高境界,奉獻比例越多越能體會上帝恩惠的浩大。

(2)
甘心樂意奉獻。大衛王以感謝稱讚的心來體會耶和華的豐富尊榮說:「我算什麼,我的百姓算什麼,竟然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

(3)
誠心奉獻 。奉獻若無敬畏誠實之心,上帝必不悅納。使徒時代有亞拿尼亞、 撒非喇夫妻,雖然變賣田產奉獻給教會,卻因不誠實犯了欺哄聖靈之罪而死。(使徒行傳五章一至11)

(4)
受聖靈感動而奉獻。無論人的獻身或錢財的奉獻必須受聖靈感動,也就是 奉獻不是出於一時的衝動而行,往往容易事後反悔;因此奉獻應有聖靈的 感動、對教會或機構有相當的認知,不單將金錢獻上,更是有所參與在同一使命、異象上。

(5)
教會、機構在信徒的奉獻上是受託者,因此必須忠心,善於分配。

A.
宣教--支援差傳工作。函授、 文字、福音廣播、醫療、神學教育…..等事 工。

B.
慈善--賙濟窮人、賑災、殘障、戒毒…..

C.
供給傳道人(人事支出) --舊約時代以色列十二支派中之利未支派被選 派為會幕和聖殿服事工作,其生活所需由十一支派供給,新約信徒有責任 供給傳道人。保羅說:「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麼?伺 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麼?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 生。」(哥林多前書九章13-14) 信徒不能以為奉獻是「養」傳道人,而 是奉獻給上帝,由教會來使用。傳道人無論向教會或福音機構支薪,不是向信徒受薪,而是仰賴上帝生活,並以感謝的心領受。

D.
最後,提到「奉獻」不是「募捐」,奉獻是甘心樂意,而且是存敬拜、感恩的心帶到上帝面前來,若是教會機構派人沿家挨戶去募捐,就失去奉獻的意義,變成捐而不樂。

教義和信仰對禱告的肯定

    其實,在思考禱告神學時,我們絕對不能忽略教義裏有關上帝的恩眷和護理的真理。基督徒的禱告與一般人的禱告最大的不同乃在於它不單是一種宗教性的自然反射性行為(Natural Reflection),而是一種信心在信仰裏的正常和必然回應。

    從神學的觀點來說,我們的禱告不是,也不應該單是危難中或歡悅中的反應,而是我們心靈裏對上帝和上帝真理的啟示和恩召的必然和正常回應。說的白一點,禱告不應是宗教型的反應(religious reaction)而是真信仰的回應(Faith Response)。

    禱告雖有被動性的成份,但絕非純被動的;它乃是信徒在神的主動和人的被動的相互運作中的一種主動性回應,也就是當人聽了上帝的呼召時的 回應不是反應。

   
希伯來書的作者明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7

    雅各說得更白:應當求那厚賜於人也不斥責人的上帝,主就必賜給他。(雅一5

    因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
    為此,簡單的說,我們禱告乃是因為我們清楚知道上帝是一切福份的根源,也是一切的根源。其實,對上帝作為的真確信仰離不了兩個基本母題:

1)上帝的全權、尊榮、 威嚴,

2)上帝的恩眷和護理。

    前者為對上帝本體的認識,後者對上帝與他創造的關係認識的結果;前者為後者之基,後者為前者之現,二者合一、成全完備。這就是我們對上帝的基本信仰和教義。
    一般信徒對神的全權、尊榮和威嚴不會有所質疑,但對上帝的恩眷和護理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作為,有時卻難於肯定。事實竟是,歷代以來倫理界有關惡的疑難(Problem of Evil)經常會隱隱約約的擾亂我們的思想和信心。約伯的經歷雖常是我們苦難中自慰的榜樣;雅各亦就此提醒我們: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有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然而,我們還常會發問:除了禱告和交付以外,我們還可作什麼、能作些什麼?我們竟是這麼無能!

    然而,事實和真理本來是如此,上帝萬事都能行作,但他仍讓我們活在苦難中、無能中。上帝本就是這樣要我們藉着禱告學習自己原就是人,使我們明白他的慈愛和憐憫、可學習忍耐謙和,更讓我們可以因他的尊榮和大能學習禱告,來瞻仰和經驗他的奇妙和榮美!

禱告的必然和必須性肯定

    當 我們堅定了上帝的恩眷和護理的信仰時,我們無疑的是願將自己交付在上帝的手裏。這是禱告的要決和必須。禱告不但是求告上帝,而是交付上帝。這裏我們發現了 一個好吊詭背正的思想,上帝既然是全知、全智,他也是全善、全能,終必救助我們,那他為何還要我們禱告,到底我們為何還需要禱告?

    在康得的哲學思想中,他提出一種所謂的悖反律原理(Antinomy)。他認為自然界有四種等力並稱悖反律的肯定,這就是:

1
.這世界的時間和空間是有其局限,但在這局限的體悟中我們竟然可以得着其無限本質的肯定;

2
.組成這世界的物質元素本就是局部個體裏的單純物質,然而實際上世界裏的任何物質誠然絕對不會是單純的;

3
.自然界的因果律是一種必然,但在這必然定律中竟然存在着一個至高的自由律;

4
.自然界中必有一位絕對存在(Absolute being)的創造者作為自然的終級因由,然而這位終極的因由竟是無有存在(Nowhere exist),或不可能有存在。

   
很明顯的,康得乃是用這種悖反律來說明瞭兩件事:

1)人的思維是有局限性的;

2)我們仍可藉着人思維的局限肯定上帝的創造和作為的無限性和超然性。

    從神學和倫理學的角度來看,這就是肯定了上帝和上帝作為的無名性和無情性;而人也只能從他的有限中去理解上帝的無限,更在上帝的無限中才可以瞭解人有限中的無限。
    在這種理解架構裏,上帝的眷顧和護理教義就容易解說得多了。上帝的眷顧和護理並不排除禱告的必須,相反的更是肯定了必須禱告的教義。上帝的恩眷和人的祈禱不是兩個命題,而是一個命題的兩極,在悖反律原理理解下,不單是可以並行相符,而是本為一致。

哲理神學對禱告的必須性肯定

    在 悖反律的架構下,我們可以認清上帝的絕對主權和作為並沒有剝奪人的自由,也沒有容忍人的懈怠;上帝的恩眷和護理是斷不會容許人不盡他當盡的本份。正為這緣 故,對基督徒來說,有了對上帝真確的信仰就不會消極的發問說:既然上帝預定了一切我們還有何主權、自由可言?也不會說:上帝既然已有其美好的眷護和奇妙的 安排,那我們何必還需要禱告?

    相反的,正因為我們有了對上帝真確的信仰和信仰的宣告,我們可放膽,又可放心的說:上帝既然已經本乎他的美意預定了一切,又在他的善良和美意中預備了一切,這位恩慈的主既然吩咐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那麼我還等什麼,還懷疑什麼,還為什麼不快快禱告?我們不但可以本着上帝所賜的信心,更可照着上帝的吩咐,盡情逼切的禱告來享受上帝的同在和他所賜人意外的平安,讓我們的心懷和意念得着保守,讓上帝的名得著稱讚!(腓四6-8)這才是真理的教導。

   
很明顯的,今日的教會對禱告的真理常停留在宗教習俗和心理的層面上,也只在這些事上兜圈子,其結局必然是將基督教的真理和信仰貶低了;在這種層面上,禱告也只能用功利和交易的思考來理解。這樣一來,我們的禱告和異教徒及一般人的禱告就是大同小異了,還不只都是一些宗教性的操作和操練,不再是真信仰和真信心的行動,失去了聖經所說的功效和生命進深的體現。
    所 以說,從哲理神學的立場來看,禱告不是一個工具,乃是一種不可缺少的必須。誠如信仰與信心一樣,它不是為了要從上帝得着什麼;它是一種當行、也是一種必然 的行為。其實,我們禱告,若就是沒有從上帝得着什麼的話,禱告仍然是我們不會不行的事。禱告本就是一種本體的目的行為(it is an end in itself),不是為要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行為(it is not a mean to an end)。唯有這種行動和運作,禱告才可說是真信仰的表現,是對上帝的信靠和交付。真情的禱告本就當是如此!

從人類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層面來探討禱告行為

    從人類的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來看,禱告是生理和心理作息的一種必要和必然:人在忙碌的生活中必然有其喘息的需求。為此,不論從生理或從心理方面來說,人必然會在某種激烈動作之前、之後都有這些稍息性的動作。這些稍息的動作有鎮定心思、集中思考和事後反省自悟的作用。

    在 形態上,我們可以將這一切行為在人宗教性的預設意識中歸納為禱告行為。從行為的習俗和慣常運作中,我們的下意識也會將這些行為彙集成為一種慣性反應行為, 而視之為一種類似禱告的行為;它又會在慣性反射和反應的作用下,催逼我們將它定為一種促成有效成果的因由。這麼一來,它也就會讓我們有意無意的相信這種行 為所帶給我們的功效而肯定這種類似禱告的行為。這就是宗教心理學所謂的迷信性的自圓性理想(superstitious self fulfilling idea)。

   
無可否認,生理和心理的反射性禱告雖有其固定的價值和作用,它也仍可在上帝的普遍恩眷的原理下成為人的祝福和幫助;但在哲理神學的本體性分析下,我們也只能 將它定位為生理和心理上的慣常作用和反應,不能將它視為純信心和純信仰的行為和行動。無可懷疑,它雖可帶給人生理和心理的慰籍,安寧和福分,但在這幾點上,我們仍分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禱告的不同。

    所以說,這種禱告雖是有益,但無助於信仰的長進,不宜暢行。

從文化與社會行為層面來探討禱告行為

    人的文化和社會行為是不能脫離人的群體性和社會性。換句話說,人為社會和文化性活物是必然會有文化和社會的行為;禱告行為當然也不會例外。雖然禱告原是個 的敬虔表現,但無庸置疑,人總希望得着別人的認同,希望別人與他一同禱告,更希望別人知道他禱告的內容。這種識辨讓我們看到禱告行為的文化和社會意識和價值,而禱告的功能和果效也有形無形的在這樣的文化和社會意識裏得着彰顯和肯定。

    換 句話說,禱告是文化和社會的行為,它會要求他人的個人參與,團體性的參與,群體性的參與,甚至民族性和國家性的參與;人越多,聲音越大,詞越達意,就越有 煽動性,越有勸服力,更可有驚天動地感人之效。這正是為什麼早期君主會有昭示天下,代民祈天之舉;其主要原因無非是要啟動文化社會意識的說服的功效。
    今日教會崇拜的公禱,禱告會的同心開聲禱告,小組集合的禱告,都無不帶有這種隱意,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常聽到人說:「相聚禱告的家庭,必相持守長久」 (Family that prays together, stays together)。 教會也常會鼓勵信徒參與小組,同心禱告,將禱告的職事視如沙場爭戰:同志應當並肩,信徒應當同心;又以亞倫、戶耳之扶摩西手臂喻為以禱告同心扶持支助事 奉;代禱的職事也因此得着堅定;我們又認定一人禱告力量微小,多人同心,力量必可加增;教會信徒交情更可因此得着堅固。這一切都是因為 同心禱告的人必會同心事奉,不易分歧分裂。

   
當 人們肯在一起禱告時,人在這種現象中除了表示和承認自我力量的微薄之外,也自然是進而有了群體性的肯定和參與,更會因有了參與而有所共同的識辨和委身;接 着就是共同性的相互諒解與肯定。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公禱和共同禱告的果效除了上帝的特別祝福外,無可懷疑仍然是這種文化和社會因素所造成。無可否認,這也 可說是上帝藉着文化和社會因素來成就他的眷顧作為。這些也都是一般人不肯忽略的見解。
    拿 個例子來說,教會重要會議,在雙方激烈辯駁之中,常有一方就在痛失城池之際,即以靜心追求上帝的旨意為由,臨時要求暫停會議辯論,讓大家撥出時間禱告。當 時因時所限,主席只好宣佈凡要禱告者,可到隔壁房間自由禱告,他其與會者當可心裏禱告,會議仍得繼續進行。結果竟是誠然沒有一人出去禱告,個個認定會議重 於禱告。這豈不是說:我們可以不禱告,但不可不參加會議和辯論。其實,那些人要求禱告,只是藉口,是為緩衝局勢而已,實有虛妄之嫌。這種態度誠然是想借重 禱告的社會群眾說服性,達到自己的目的,重人為的計數過於對上帝的信靠和禱告的奧秘功能;誠然是對上帝的奇妙感動作為未能有完全託付和信靠。

   
說句實話,人太容易將禱告的文化和社會現象屬靈化、神蹟化和神話化。更容易用禱告作藉口、作工具來達到個人的私利和目的。這是對上帝和真理的污衊。

   
教 會應有公禱和共禱,也不反對禁食禱告。但若標榜禁食禱告,公禱和共禱來作為可以激動聖靈工作,得着上帝祝福的工具,那明顯是忽略了上帝和聖靈在上帝普通恩 賜裏的作為,更不必說上帝的特別恩典和作為了。禁食禱告,公禱和共禱的功效除了聖靈和上帝的特別賜福外,我們仍不得否認那可也是上帝在人的文化和社會行為 中,在一般恩典所給與人祝福,禱告行為的文化和社會意義仍是不可忽略的。
   
    為此,教會、教牧若以此為由,竭力鼓吹禁食禱告,公禱和共禱,豈能避免虛妄詐欺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