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人的思想,一方面承襲了中國儒釋道各教的窠臼;一方面深中了西洋近代思潮的流毒,所以他們的人生觀,都不足為國人遵奉的圭臬。前者,可以現在
所謂「人文教」的宗師錢穆(賓四)先生和唐君毅先生為代表,可稱為中國型;後者,可以吳稚暉先生和胡適之先生為代表,可稱為西洋型。限於篇幅,茲略陳之。
一、西洋型
其一為當年胡適之先生所捧為人生觀大論戰的「押陣大將」黨國元老吳稚暉先生,他領導所謂「科學的人生觀」,代表一種極端的唯物論;認為人生並沒有什
麼靈魂和精神,只是一種機械的「質力的反應」。質言之,人類和動物,並無什麼本質上的差別。因此他認為必須「開除上帝的名額,放逐精神的元素」,否認靈魂
的存在。其次,為前國立北京大學校長和中央研究院院長,所謂名滿中外,望重仕林,中國新文化運動的首領胡適之先生。胡氏的人生觀,乃是自然主義的、無神主
義的,實和吳稚暉先生異曲而同工。他認為「宇宙萬物的運行,皆是自然的」;「好生之德的主宰」只是一種「假設」,「是不能成立的」。他認為「人不過是動物
的一種,和別的動物,只有程度的差異,並無種類的區別。」他又「不信靈魂不朽之說,也不信天堂地獄之說」。「生命本身,不過是一件生物學的事實,有什麼意
義可說。生一個人,和生一隻狗,一隻貓,有什麼分別﹗」質言之,胡適之先生的「人生觀」,根本不是「人生觀」乃是「獸道觀」﹗這乃無啻淪人類為禽獸﹗現在
舉國上下,正在協力反對不合天道人道的無神主義和唯物主義;而對於這位鼓吹無神的、唯物的「獸道觀」的學者,竟惑於其在學術界之所謂聲望,提議要為其建造
銅像,正不能不為中國思想界嘆惜。
二、中國型
這可以錢穆、唐君毅二氏為代表。錢唐二氏和吳胡二氏,立說異趣;他們反對唯物思想,強調天道人道,他們也談上帝,靈魂,而且憂心世道人心,珍視宗教
價值,表面看來,較諸吳胡,似勝一籌。惟是他們既標榜「人文教」,他們的境界,只限於人文,在他們心目中,自是「天道遠,人道邇」。他們雖「風聞」有上
帝,卻沒有「親眼看見上帝」(伯四二5)。「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羅一20一23)所以他們一方面把上帝視作平常,不
必敬畏;一方面又以為上帝虛無渺茫,無從認識,因此也無從相信。於是把一位自有永有,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有位格的三一真神,我們的「生命之主」,和「自
然」,和「宇宙」,和「真如」,和「涅梁」,和「天」和「地」和「道」乃至和「己性」、「我心」,混為一談,等量齊觀;使真活的上帝成為一種抽象的符號、
哲學的名稱。如果他們真信有上帝的話,他們的上帝乃是照他們自己的形象所構成的概念。此皆古今中外的學者所同有的偏差,因為他們的靈眼未開,未受天啟;一
切未從聖靈重生的自然人,自「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林前二14)。作者對二氏敬業樂道的精神,向所敬愛,余皈主以前,創辦江南大學,且曾
聘其分任教務長與院長,歷年為其恆切祈禱,每至涕淚縱橫,雅不欲對其所見,加以深論。茲僅就其著述,恭錄數節,以見其對於人生了悟之境界。
錢穆先生論「人生之路向」說︰「中國儒家的人生,不偏向外,也不偏向內,也不偏向物,也不屹然中立。他們只說盡己之性,然後可以盡物之性,而贊天地
之化育。他們有一個遠遠的嚮往,但同時也可以當下即是。乃是一種現前享福的人生觀。有福的人生,只要足踏實地,安穩向前。」「因此儒家不走宗教的路,也不
想建立一個上帝」(力生謹按︰上帝乃自有永有的造物主,斷不容被造物來把他「建立」,如果說「建立一個上帝」,那等於說作一個四方的圓形,乃是一個矛盾的
名詞),又說︰「他們只說性善,說盡己之性,如此則上帝便在自己的性分裡。」(力生謹按︰《中庸》說︰「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又曰「天命之謂性」。可見人
若不知天「上帝」,便不能盡己之性。譬如一人,若無鏡子,便不能照見其本相之醜惡與否。關於此理,余另有專書論列。)因此錢氏反對基督教,認為「由於精神
之向外尋求,而安排了一位上帝,創立宗教,完成教會組織」,(力生謹按︰上帝乃造物之主,非由人「安排」;基督教乃是上帝的啟示,非由人「創立」,不是
「世上的小學」;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不是人間的組織。)「然而上帝和宗教,也會向人翻臉,也會回過身來,阻擋人生,吞噬人生,禁止人生之向前」﹗(力生
謹按︰上帝僅向罪人掩面,他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何謂「禁止人生向前」?上帝乃是人類生命福樂之源,他是我們的牧者,一生一
世,必有他的恩惠慈愛隨著我們。參看詩篇二十三篇,上帝乃生命之主,何至「吞噬人生」?)錢氏又論「人生目的和自由說」︰「一切人生目的,既由人自由選
擇,則目的與目的之間,更不該有高下是非之分,愛散步,便散步,愛看電影,便看電影」;甚至說︰「自殺尋死,也是人的自由」,「你看電影也好,自殺也好,
全是你的自由,別人無法干涉,而且也不該干涉」。(力生按︰儒家主張「人皆有是非之心」,何以「不該有是非之分」?又謂「非禮勿視」,是則電影不可濫看;
又說︰「天地之大德曰生」,可見自殺不是大德。錢氏所論,乃自反其所信的儒道,究將何以自解?)錢氏在上文中又說︰「人類分別善惡的標準,也只有根據人類
所希望獲得的人生自由量之大小上出發」;「惡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沒有好的可挑,只好挑次好的,沒有次好的,只好挑不好的。當其沒有次好的以前,不好的也
算是好的。……人到了吃不飽、穿不暖……人類社會開始回複到自然人生境界線上去,到那時,人吃人也竟可能不算得是惡﹗還是一種人類自由的選擇呀﹗」
誠如錢論「惡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而不是倫理道德中的事;甚至以「人吃人,不算得惡」,則不僅與「餓死事小」,「明明德止於至善」的教訓與道理,大相逕
庭;而且摧毀了一切是非善惡之絕對標準,以及倫常禮義的崇高精神,而彼殺人「吃人」,殘民以逞者,也正大可援引錢氏之說,曲自辯護;而錢氏「自由選擇」之
說,將成為不擇手段,為非作惡的護符﹗則錢氏對其自己所倡導的「人文教」,又將何以自圓其說呢,一言喪邦,可勿戒慎﹗
其次,唐君毅先生在其近著《哲學概論》第四部「人道論」中說︰「在舊約中,述說上帝每創造一物之後,都說上帝看來,如此是好的;人最初亦即生活於樂
園之中。直到現在,傳教士仍時以人之有機體構造之靈巧,及種種萬物之足以養人,來證明上帝之存在,及其對人之恩典,與此世界原始之善。譬如說,人與生物,
皆生於地球,今假定地球,如再近太陽一百里,則人類與生物皆將熱死;再遠一百里,則人與生物皆將冷死。……又人與生物之有機體之構造如此靈巧,其中如喪失
一部,人亦即不能存在。……此豈不證明上帝造世界之原始之善。此上所論上帝之一名,如改換為自然,結論仍然可以一樣。即自然中所生出之人與生物,能與其所
在之地球之氣候環境等相和諧」。他把「上帝」當作「一名」,故可「改換」為「自然」,認為「仍然一樣」。是則宇宙萬物,既無造物之主;世界人類,亦無生命
之主,一切都是決然混然,「自然」的產品﹗失諸毫釐,謬以千里;這便使他的人生哲學,發生根本偏差;把人生的本末,完全「顛倒」(語本唐氏)。他這一個
「顛倒」,第一乃在天人之際,不分本末;重人道而不重天道。他不但把天道人道,等量齊觀,認為「天人之際,相對相望,相輔相成,相依並進」;而且認為「天
道不足,須由知人道以知天道;人生除一切知天道之事外,仍另有其立人道之事實之本身,以補天道之所不足」,殊不知即依照孔子的教訓,天道乃為人道之本,
「思知人,不可不知天」,「惟天為大,惟堯則之」。他第二個「顛倒」,乃在生死之道,「敬死者」,而不敬真神。他把生命之主,複活之主,道成肉身,永生神
子,耶穌基督,列在「死者」行列;所不同者,僅在其「情在天下萬世」,「故孝子賢孫,以其誠敬,祭其祖宗,則其祖宗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鄉之人,以其誠
敬,祭其鄉賢,則鄉賢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國之人,以其誠敬,祭其忠臣烈士,則忠臣烈士之鬼神之情得其寄;天下之人,以其誠敬,祭仁心悲願及千萬世之聖
賢,則聖賢之鬼神之情得其寄。而凡一家之人,一鄉之人,一國之人,天下之人,一切足以直接間接上應合於死者生前之所願望者,亦皆足以成死者之志,而遂死者
之情,足以慰其在天(力生按︰恐非「在天」﹗)之靈。是皆非徒文學上渲染及姑為之說之詞,皆為澈通幽明死生之道路之實理與實事,而為吾人之直下依吾之性,
順吾之情之所知,而可深信而不疑者也。」因此,唐氏主張「敬死者」、「敬鬼神」(力生按︰他把鬼神並稱),人「當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人類崇拜的
對象,乃為死人,不是真神。其三,他第三個「顛倒」,乃是昧於禍福之辨,並斥罪人悔改,皈依救主,乃為一種「人生觀之高級顛倒」。唐氏認為「視人之生命心
靈與精神所求之無限無窮之真理美善神聖之價值,皆超越外在於人之上,以屬於天國或神或上帝,而為人之自性中所本來無有者,此乃原於人之將其自性中實本來具
有之無限無窮之價值,皆全部推讓於超越而外存之天國上帝與神而生之顛倒見」。「而不知由自覺其內在之光明之源泉,直接求超化其內在之黑暗,以自開拓其光
明,此即為一高級之顛倒」。這乃顯然是一種狂妄褻瀆,揚己抑神的強烈的「自我神化」(Self-deification)思想,或變相的無神主義﹗其四,
他第四個「顛倒」,乃是昧於「嗯」「義」之分,「聖」「罪」之別,徒尚慈悲,(不講公義)要使天堂地獄互相妥協。唐氏說︰「西方有詩人柏萊克者,嘗作詩名
天堂與地獄之結婚,蓋謂此人間,即天堂與地獄結婚之所。竊謂天堂如父,地獄如母;地獄生子,還以天父為姓,以住人間。然天父若不能如佛之住地獄,而起大
悲,又烏能生子?」殊不知唯獨天父上帝,才是「嗯」「義」兼備,他愛世人,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為眾生之罪,被釘十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代受地獄之
苦,使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不受地獄永刑,反得永生福樂。我們本為可怒之子,死在過犯之中,卻因信奉他的名,就有權柄作上帝的兒女,叫我們與主耶穌基督
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參看約三16,一12
;腓二6-8;弗二3-6)。唐氏認為「人如何可致自身之清淨,由邪生以成正生,由枉生以成正生,此其道無他;即去一切人生之顛倒見,顛倒相,而拔一切顛
倒性之根,以使人之具無限性之心靈生命之自體,複其正位。」但如何去其顛倒,「複其正位」,唐氏並未提出有效的辦法,而卻說︰「去其一切顛倒,實難乎其
難。」其言適足證明壯士不能自學其身,罪人深陷罪中,力難自拔其「顛倒性之根」;只有聖父自己道成肉身,為我們捨身,流出賣血,洗淨罪孽,才能使眾生「因
信稱義」,「去其顛倒」,「複其正位」;從「可怒之子」,成為「神的兒女」。關於此義,須待專書,茲勿深論。惟有一言,不能不警告世人者,誠如唐氏所言︰
「由人生之顛倒,以觀人生,實大皆為邪生而非正生,亦枉生而非直生,此亦即人生之所以可厭、可嘆、可悲、可憐之故。」「人生於世,實無往而不可自陷於顛
倒;而實亦時時處處,皆生活於種種顛倒之中,……於顛倒者視為正,則此本身,實已是顛倒;而世之學者,更多不能免此﹗」「人之慾免於顛倒者,乃恆才出於
此,又入於彼;前門拒虎,後門進狼。道心惟微,人心惟危;危微之幾,一念而天旋地轉,上下易位,誠哉其難也。至於人之才智愈高者,其心思之所及者,亦愈博
而愈廣,愈銳而愈堅,其人生之顛倒相,亦至繁而至跡,愈強而愈烈,」卒至以偽亂真,以是為非,以禍為福,敬鬼瀆神;重人道,薄天道;甚至以地獄與天堂合
流,以地獄與天堂,可以「相代,相錯雜,而更無一念知其分別」。是乃因罪惡侵犯人生,所生之根本顛倒相。郎布羅梭嘗舉︰「無數西方天才的生活,來證明天才
與瘋狂同根」,此誠古今天才,與哲學家之悲劇﹗吾人雅不欲有所論辯(以語論辯,當待專書),而實僅引其自道之言,藉資平心檢討耳。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一四12,一六25)「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
小的,找看的人也少。」(太七13一14)人生的大道,「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一一25)「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
為光,以光為暗,……的人。……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通達的人。」(賽五20一21)願今之學者,如吳、胡、錢、唐諸氏謙卑痛悔,去其顛倒,認
識真道;始能找到生路,認識天父。日夜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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