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 星期三

作上帝兒女

  相對來說,有關被上帝收納作他兒女這方面的教義,寫書的人不多。一百多年前,有一位在當時相當著名的蘇格蘭神學家康吏胥 (Robert S. Candlish )曾經寫過一部關乎這方面題目的作品。他那本書在當時蘇格蘭的神學派系中,引起了極大的爭論。他那部著作的主題是「上帝為父的身份」(或作:「上帝的父職」The Father hood of God)。接下來,他還發表了一系列講章,分別以「信徒為子的身份」(或作:「信徒的後嗣位份」)和「信徒彼此間為弟兄的身份」(The Sonshipand Brother hood of Believers)為題。但自此之後,就再沒有什麼人著墨在這類題目上了。其原因,很可能是聖經有關上帝之父職這方面的教導,已經被普救論所取代了;也就是說,人既然在本質上是上帝的兒女,那麼又何需被上帝收納作為他的後嗣呢?

  的確,每當一個偉大的教義被誤用時,這教義就難免傾於為人所貶抑。因此,福音派講台上的信息,一直缺乏強調上帝的父職、以及與其相對的、作上帝兒女這方面的教導。人們生怕給人誤會他們是在宣揚普救論。除此之外,當然還有別的原因,例如,許多人在研究救贖的教義時,常常把「被上帝收納」或「成為上帝後嗣」這個觀念,不是跟「稱義」就是跟「重生」視為同一件事來看待。所以,在一開始的時候,我們就要先分清楚,收納不是稱義,收納也不是重生。

1. 非稱義也

  有些神學家把收納說成是稱義中的「積極因素」。無疑,新約聖經的確從來沒有把稱義和收納分割開來,但也沒有把兩者混為一談過。試用人的常識來想想:一個人在被宣告無罪之後,你很難想像他竟然會冒起一個被收養的念頭吧!

稱義和收納兩者間簡直是風馬牛毫不相干的事。難道當一個法官在宣判被告人無罪釋放時,就表示他必須得把這人帶回家,讓他享受一切作自己兒子的特權嗎?恐怕很少會有被告人有這種的痴心妄想吧!

然而,聖經用了這些不同的詞彙,目的是要讓我們對 上帝豐富、多重的恩典有更寬闊的瞭解(彼前 4:10)。當救恩的光芒透過聖經文字的三棱鏡時,聖經豐富的詞彙就把這道光析射成一片絢燦的光譜,每一道色彩都有它獨特的榮美。收納教義中所強調的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是在稱義教義中找不到的。

2. 非重生也

  收納也不是重生。新約的眾使徒在他們的書信中把這兩樣分得很清楚。使徒約翰所寫的是最明顯的例子,他說對於那些「不是從血統生的,不是從肉身的意思或從人意生的,而是從上帝生的」人,上帝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約1:12-13)

在這裡所提到的後嗣位份包括兩件事:首先是我們被重生,因而獲得足以成為上帝兒女的本質;其次是上帝賜予我們一種權利,叫我們獲得真可以作他兒女的位份,好與我們新獲得的這個本質相對應。

約翰壹書3:1對這一點講得更清楚些:「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怎樣的愛,就是讓我們可以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了!」

約翰這話的意思是,我們被稱為上帝的兒 女因為我們被上帝收納了,但這不只是一個虛有的頭銜,而是我們實實在在可以經歷得到的福份。這個名份與我們重生以後的心是相匹配的。上帝作了一件不是人能做的事--他在收納我們為兒女之餘,更把父自己的本性賜給了我們(彼後 1:4)。

跟稱義同一個道理,被上帝收納是沒有程度高低之分的。反之,收納所表達的,乃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新位份。要完全體會這個位份的榮譽,只有等到我們在榮耀裡完全披戴基督的形象時才行(羅8:19,23;約壹3:2)。對收納的教義認識清楚了,就應該表示我們對上帝的美善和上帝的慈愛等觀念有了無比豐富的加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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