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如何得赦免」觸及了基督教神學核心——罪的赦免與救恩。根據《基督教要義》,加爾文的回答有幾個層次:
1.
墮落之後,人無能力自救
人類在亞當墮落後,失去了親近上帝的能力,只能落在上帝的咒詛之下。因此,人本身無法靠善行或努力來贖罪。
2.
罪得赦免的唯一途徑在基督裡
上帝在基督裡預備了赦罪的恩典。耶穌基督成為中保,藉着祂的十字架贖罪,人才能得赦免。
這不是因人的功德,而是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
3. 赦免的具體途徑:信心與聖禮
o 信心:當人相信基督已為自己贖罪,便能確信「一切罪都被塗抹,永遠在上帝面前消失」。
o 聖禮(特別是洗禮):洗禮是「重生的記號」,表明罪被洗淨,人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並得以進入教會。
4.
悔改與新生命
加爾文特別警告:若有人聽到「基督赦免一切罪」,便以此為藉口放縱犯罪,那是因為他根本沒有真正經歷罪的痛苦與赦免的恩典。真實的赦罪必然帶來悔改與更新的生命。
👉 總結來說:
「本罪如何得赦免?」——惟有藉着耶穌基督的代贖,透過信心領受祂的恩典,在洗禮中確認這救恩的應許,並以悔改與新生命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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