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救恩不是只處理「罪行」(果子),而是徹底處理「罪的根」。下面整理「基督如何一步步對付原罪 → 本罪 → 實際罪」:
✝️ 基督對付罪的三層工作
1. 原罪(全人類的罪責) → 基督的代贖除去罪的刑罰
- 基督作為「第二個亞當」,順服至死,抵消了第一個亞當的不順服(羅 5:18-19)。
- 在十字架上,祂承擔了全人類的罪責,使信徒不再被定罪(羅 8:1)。
👉 結果:在上帝面前,信徒的「罪債」被完全赦免。
2. 本罪(人的罪性) → 基督的重生工作除去罪的權勢
- 藉聖靈,人得以重生,領受新生命(約 3:5-6;林後 5:17)。
- 雖然本罪在今生仍存在,但其「轄制的力量」已被破除(羅 6:6,「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 結果:信徒不再被罪性挾制,有能力與罪爭戰。
3. 實際罪(行為的罪行) → 基督的赦免與聖靈的成聖工作
- 基督已為每一個具體的罪流血贖罪(約壹 1:7-9)。
- 聖靈在信徒生命中持續成聖,幫助人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 4:22-24)。
👉 結果:罪不再是常態,信徒逐步活出聖潔的新生活。
🌿 結構圖:罪與救恩對照
原罪 (罪責) ──→ 基督十架 → 除去罪的刑罰 (稱義)
本罪 (罪性) ──→ 聖靈重生 → 打破罪的權勢 (重生)
實際罪 (罪行) ──→ 聖靈成聖 → 更新生命行為 (成聖)
✅ 總結
- 基督的救恩是 全面性的:
- 稱義 → 解決罪的刑罰(對付原罪)。
- 重生 → 賜新性情,打破罪性轄制(對付本罪)。
- 成聖 → 持續更新生命,勝過具體罪行(對付實際罪)。
- 最終在榮耀裡(glorification),罪的痕跡將被完全除去(啟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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