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4日 星期三

阿奎那 vs. 奧卡姆 對照表

 

 

主題

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1274

威廉奧卡姆(William of Ockham, 1287–1347

哲學立場

溫和實在論Moderate Realism):共相存在於事物中 (in re),在心智可抽象 (post rem),在上帝心中為範型 (ante rem)

唯名論Nominalism):共相只是語詞(nomen),只有具體個體存在。

上帝觀

上帝的理性與旨意和諧,祂制定自然律與秩序,宇宙反映上帝智慧。

強調上帝的絕對自由與全能(voluntarism):上帝不受理性約束,可以制定任何命令。

理性與信仰

理性能透過自然神學認識上帝(如「五路」證明上帝存在),信仰與理性是協調的。

理性有限,不能真正證明上帝存在或祂的屬性;只能依靠啟示與信心。

自然律 / 道德

自然律(natural law)是上帝把祂的理性秩序刻在人心裡,使人能分辨善惡。

沒有固定的自然律;善惡取決於上帝的自由旨意。若上帝命令相反的事,人也必須遵行。

救恩觀

上帝恩典與人自由意志協同:人可憑理性尋求善,恩典使之完全。

強調人的無能與上帝的主權;人無法靠理性或自然能力獲得救恩,全然依賴上帝旨意。

對後世影響

奠定天主教經院哲學體系,理性與信仰並重。影響自然法傳統、社會倫理與神學。

開啟「意志論」與「唯名論」潮流,間接促進近代科學(因為世界不依固定理則,而是觀察歸納),也影響改革思想。


總結

  • 阿奎那:強調上帝是理性秩序的根源世界可理解,理性與信仰可對話。
  • 奧卡姆:強調上帝的自由與全能世界不可完全憑理性把握,只能依靠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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