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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1274) |
威廉‧奧卡姆(William of Ockham, 1287–1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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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立場 |
溫和實在論(Moderate Realism):共相存在於事物中 (in re),在心智可抽象 (post rem),在上帝心中為範型 (ante rem)。 |
唯名論(Nominalism):共相只是語詞(nomen),只有具體個體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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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觀 |
上帝的理性與旨意和諧,祂制定自然律與秩序,宇宙反映上帝智慧。 |
強調上帝的絕對自由與全能(voluntarism):上帝不受理性約束,可以制定任何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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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與信仰 |
理性能透過自然神學認識上帝(如「五路」證明上帝存在),信仰與理性是協調的。 |
理性有限,不能真正證明上帝存在或祂的屬性;只能依靠啟示與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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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律 / 道德 |
自然律(natural law)是上帝把祂的理性秩序刻在人心裡,使人能分辨善惡。 |
沒有固定的自然律;善惡取決於上帝的自由旨意。若上帝命令相反的事,人也必須遵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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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觀 |
上帝恩典與人自由意志協同:人可憑理性尋求善,恩典使之完全。 |
強調人的無能與上帝的主權;人無法靠理性或自然能力獲得救恩,全然依賴上帝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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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後世影響 |
奠定天主教經院哲學體系,理性與信仰並重。影響自然法傳統、社會倫理與神學。 |
開啟「意志論」與「唯名論」潮流,間接促進近代科學(因為世界不依固定理則,而是觀察歸納),也影響改革思想。 |
✨ 總結
- 阿奎那:強調上帝是理性秩序的根源 → 世界可理解,理性與信仰可對話。
- 奧卡姆:強調上帝的自由與全能 → 世界不可完全憑理性把握,只能依靠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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